論宗教與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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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圖分類號:C9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0-5439(2002)02-0025-07
   一、宗教與民族的聯系和區別
  宗教與民族是既相聯系又有區別的兩個范疇。
  什么是宗教?按照我的理解,宗教是一種與對超自然力量的信仰相適應的社會文化歷史現象。宗教本質上是一種社會意識,宗教中的神靈實際上是支配著人們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們頭腦中的反映,是人們幻想出來的東西。但宗教又不是純精神性的東西,它還是由宗教觀念、宗教感情、宗教行為、宗教體制等構成的社會現象。宗教還是一種精神文化。宗教不是永恒的。
  什么是民族?目前學術界的主導意見是:民族是指人們在一定的歷史發展階段形成的有共同語言、共同地域、共同經濟生活,以及表現于共同的民族文化特點上的共同心理素質的穩定的共同體。按照這個定義,民族不同于氏族和部落。原始的氏族、部落是以血緣關系為紐帶的人們共同體,而民族則是以地緣關系為基礎的人們共同體。民族是原始社會發展到晚期至階級社會形成時,由大體上已經具有共同語言、共同地域、共同的經濟生活以及共同的心理素質的不同部落的人們混合而成的,它已經不是一個純血統的人們共同體。
  宗教與民族有著密切的聯系。
  這首先表現在世界上所有的民族都有自己的宗教信仰,絕大多數民族都信仰多種宗教。宗教史和民族史的大量材料證明,在古代民族形成之前的原始社會階段,宗教幾乎已經是當時人類精神生活的全部內容。民族作為原始人類共同體的歷史延續,自然也就伴隨著宗教繼承和發展。古代民族發展至今,已約有大小民族2000多個,構成了今日豐富多彩的人類世界,其中超過100萬人口以上的大民族就有300多個,超過1億人口以上的民族就有7個。事實證明,在世界范圍還沒有發現一個沒有宗教的民族。
  以我國為例,漢族不僅是我國而且也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民族,漢族先民在原始社會就信仰原始宗教,傳說中的顓頊帝時代信鬼神、重祭祀。夏商周三代就更盛行對天帝、祖先和鬼神的崇拜。以后,以孔孟為代表的儒家學說進一步與宗教神學相結合,深深影響著漢族人的宗教觀念。東漢時代,在漢族地區產生了中國獨有的道教。其后,佛教由印度傳入我國漢族地區以后,逐漸形成為漢地佛教。在以后漫長的漢族歷史上,儒、釋、道三教均發揮著重要的社會作用。4-7世紀,拜火教和摩尼教先后傳入中國,為一部分漢人信仰,景教(基督教聶斯托利派)也于唐代傳入中國。元代以后,天主教傳入我國。明清時代,又傳入基督教新教。1840年鴉片戰爭以后,天主教和基督新教又隨著帝國主義對我國的侵略,在漢族中得到進一步的發展,還影響到部分少數民族。可見,漢族在其整個發展史上是信奉著多種宗教的。至于古今廣大漢族群眾信仰的民間宗教更是數量眾多,豐富多彩。
  珞巴族是我國人口較少的民族,現在還只有2000多人。經過民族識別被確定為一個民族還是20世紀60年代的事情。由于該民族的社會發育比較落后,至今該民族的宗教信仰還在很大程度上停留在萬物有靈、祖先崇拜的原始宗教階段。
  宗教與民族的聯系還表現在許多民族幾乎全民信仰宗教,宗教深深影響到民族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
  人類社會發展到今天,人口已達到60億,而信仰不同宗教的人口約占到80%。可見,世界絕大多數民放的絕大多數人都是信仰著宗教的。許多民族至今幾乎全民信教。從世界范圍看,猶太人幾乎全部固守著猶太教的信仰,印度人幾乎全部都是印度教徒,錫克人都信仰錫克教,阿拉伯人幾乎都是穆斯林,希臘人基本上都信仰東正教,等等。在我國,也有近20個少數民族曾經歷過全民信仰某一種宗教的階段。如藏、蒙古、土、裕固、門巴等民族信仰藏傳佛教;傣、德昂、阿昌、布朗等民族信仰南傳上座部佛教;回、維吾爾、哈薩克、烏孜別克、塔吉克、塔塔爾、柯爾克孜、撒拉、東鄉、保安等10個民族信仰伊斯蘭教。
  西藏在1959年以前實行了700余年的政教合一制度。在西藏地方政權的強制推行下,在藏民族的政治、經濟、教育、文化及日常生活中,宗教的影響無處不在。特別是格魯派的達賴、班禪在宗教和政治上都是最高領袖;原西藏地方政府的任何決議,沒有拉薩三大寺代表的同意,很難生效;宗教教義、戒律、寺廟規章都具有法律的效力;數百年藏族社會的每一重大的政治事件和歷史運動,無不與寺廟有關或帶著宗教色彩。在經濟上,寺廟集團是西藏民主改革前的三大領主之一,寺廟和宗教界的上層,通過地租、畜租、高利貸和商業盤剝等活動,向勞動人民進行殘酷剝削,此外各種名目的宗教剝削,也以神權的威嚇從信教群眾中搜括財物。西藏僧侶在新中國成立前有12萬人之多,占西藏人口的1/10,教義禁止喇嘛娶妻生子,造成藏族人口遞減,影響了藏族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在教育文化上,寺廟就是學校,佛經就是課本,喇嘛就是教師;文學、音樂、舞蹈、繪畫、建筑莫不表現宗教的內容。在人們的精神生活中,一切皆由天命、神權安排的宿命思想長期束縛著人們的行動。生產上,有種種禁忌,許多肥沃的土地、茂密的森林、暢通的河渠被寺廟定為“神山”、“神河”等,嚴禁人們合理利用。春種秋收都要請喇嘛打卦占卜、問神,選擇吉日。自然災害被認為是神降的災禍,害蟲糟蹋莊稼,按佛教不殺生的信條,寺廟規定嚴禁傷害。在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社會條件下,人們只能從佛教的教義中取得對人生和世界的看法。再如,伊斯蘭教向來不僅被認為是一種宗教信仰、一種意識形態,而且還被認為是一種社會制度、一種生活方式。可以說,在伊斯蘭世界,它的影響實際上滲透著穆斯林社會生活各個領域:政治的、經濟的、法律的、倫理的、文化的、教育的、藝術的……以至于日常的飲食起居、婚姻喪葬等風俗習慣。所有這些都可以從《古蘭經》、《圣訓》中找到神學的根據。
  宗教與民族盡管聯系密切,但畢竟不是一回事,它們之間有嚴格的區別。
  首先,宗教本質上是特定的人的群體在思想上對超自然力量的一種信仰,屬于意識形態或思想領域、精神生活領域。民族則完全屬于社會群體領域,它具有共同語言、共同地域、共同經濟生活、共同心理素質這四大基本特征,而宗教則與民族的四個特征沒有必然聯系。同是作為社會現象,宗教是居于社會的上層建筑的位置,而民族是包括一定的經濟關系、政治關系和一定的思想關系在內的綜合形態,也可以說,宗教只是作為特定民族社會生活的一部分,是從屬于民族而存在的。
  其次,宗教信仰不是民族的主要特征或主要標志。例如,不能說信仰藏傳佛教的就是藏族,不信藏傳佛教的藏族人就不是藏族。在現代生活條件下,藏族的許多成員已拋棄了傳統的宗教信仰,但不能以此將這些人排出藏族大家庭。同樣,也不能說伊斯蘭教僅是回族一個民族的信仰,更不能說伊斯蘭教是回族的主要標志。盡管伊斯蘭教和回族的關系尤為密切,也不能得出這樣的結論。因為在我國還有另外9個民族也信仰伊斯蘭教。即便是回族中,現在也有不少人已不信教,由此也不能斷定這部分人不是回族。
  再次,民族的風俗習慣與宗教既有聯系更有重要區別。由于宗教對民族有很深的影響,在其長期的發展過程中,有些內容和形式已經演變成了這些民族的風俗習慣,但不能由此就認為民族的風俗習慣同宗教就是一回事。民族的風俗習慣主要是指一個民族在物質文化、精神文明等社會生活方面的傳統,是各族人民歷代相沿而形成的風尚、習慣。它具體反映在各民族的服飾、飲食、居住、生產、婚姻、喪葬、節慶、禮儀、禁忌等方面。風俗習慣比宗教包含的內容要廣泛得多。有些民族的風俗習慣,如喪葬習俗、節日慶典、生活禁忌等等,有些雖有宗教教義、教規的規定或受宗教信仰的影響,但畢竟是民族風俗習慣的一部分,與人們的日常生活融為一體,而不能看作是宗教活動。如穆斯林的禁豬習俗,在阿拉伯半島上,早在伊斯蘭教產生以前,當時的一些游牧民族早已有視豬為污穢,不吃豬肉的習慣。后來,禁吃豬肉被列為伊斯蘭教的教規。《古蘭經》中多次指出禁食豬肉,認為豬是不潔的,豬肉是污穢的,要求每個穆斯林必須遵守這一戒律。我國的10個少數民族信仰伊斯蘭教,自然也就信守這個戒律。但是,千百年來相沿至今,這種禁忌已經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原來宗教戒律的意義,變成了穆斯林的一種生活習慣。現實生活中,這些民族中有不少人已不信伊斯蘭教,但還保存著這種飲食上的習慣。因此,對這些民族的禁豬習俗就不能再當作單純的宗教信仰問題,也不能視為落后現象。對保持這種習慣的人,應當尊重,不能歧視,并要為他們創造必要的條件,加以照顧。
  最后,有些民族信仰過多種宗教,也有一些民族共同信仰某一種宗教。從我國的情況來說,唯一信仰一種宗教的只有回族,這只是個特例。其他民族,如漢族、蒙古族、藏族、維吾爾族等等,在歷史上,都是信仰多種宗教的。蒙古族的成員曾先后信仰薩滿教、景教和藏傳佛教,現在,天主教、基督教、佛教、道教和伊斯蘭教等5種宗教均有蒙古族人信仰。藏族最早信仰原始的本教,7世紀佛教自印度傳入以后,才逐步接受了佛教。維吾爾族最早信仰薩滿教,后來又信摩尼教、拜火教、景教和佛教,只是到15世紀以后,伊斯蘭教才完全取代了其它宗教,實現維吾爾族伊斯蘭教信仰的一元化。各民族信仰同一宗教的情況,除了有10個民族共同信仰伊斯蘭教以外,佛教、天主教、基督新教都同時有多個民族信奉。因此,決不能將民族與宗教等同起來。
   二、宗教對民族發展的影響
  宗教作為各個民族精神生活的一部分,是依賴于民族的經濟、政治的發展的,但宗教作為社會的上層建筑,反過來也要對民族的經濟、政治、文化的發展產生重大的影響。
  首先,共同的宗教信仰強化了民族的基本特征,增強了民族的凝聚力。原始民族在形成之初,尚未擺脫血緣上的關系,共同血緣的確認需要某種辨識的標志。這種標志,就是作為氏族宗教崇拜中心的圖騰。圖騰崇拜及相應的圖騰制度,對于禁止族內亂倫和實行族外婚姻制度,具有一定的促進和鞏固作用。之后也才有了氏族發展為部落聯盟、部族和民族的過程。對大自然的崇拜,對于原始民族共同地域的確認和保護發揮著積極的作用。自然崇拜可以把氏族對于本族生活地域的依戀、敬畏和感激的情感加以深化,從而大大有利于氏族成員基于共同地域的相互認同。祖先崇拜由于相信在這片埋葬著其祖先的共同地域上活躍著祖先的靈魂,對于加強部落的集團意識起了重要作用。宗教對民族的共同的經濟生活和共同的語言文字形成發展也有著很大的影響。氏族的經濟生活往往以宗教方式作出決定,當時盛行著祈求神靈的播種儀式、收獲儀式、求雨巫術以及漁獵前后的占卜和祭祀儀式,氏族共同語言的形成發展,也是與宗教儀式的進行和占卜有密切關系。就氏族的共同心理素質來說,一個民族的倫理道德的形成,往往脫胎于原始的宗教禁忌,在其發展過程中也曾受到宗教教條的巨大影響。民族藝術的發展,大都同宗教儀典的特征,包括其歌、舞、詩以及祭壇、祭器等造型的特征相關,同其宗教觀念和宗教情感有著更深刻的關系。風俗習慣受到宗教的影響更是眾所周知的事實。
  在民族的發展過程中,某一個民族的成員之間由于有共同的宗教信仰,隨之產生了某種共同的宗教感情,從而增強了對同屬一個民族的認同感,對于加強該民族內部的團結和凝聚力起著重要作用。
  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下,某一種宗教的傳播和發展對某一民族形成的影響尤為強烈。在這個方面,我國回族的形成就是一個典型例子。從歷史發展上看,回族是以13世紀初葉開始東來的中亞細亞各族人以及波斯、阿拉伯人為主,并吸收漢人、蒙古人、維吾爾人成分以及別的成分,融合、發展而形成的民族。和其他一些后來信仰伊斯蘭教的民族相比,回族在形成和發展過程中,受到伊斯蘭教的影響特別深刻。回族的先民大都信仰伊斯蘭教。東來中國以后,他們依然保持著自己的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在分散中小聚居,以清真寺作為社會活動中心,經濟上的聯系日益密切;并由于政治上的共同命運、宗教上的一致,逐漸形成他們共同的民族意識。元代回回人遍布我國各地,他們的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開始被人們大量接觸并引起廣泛注意。社會上很自然地把回回人信仰的伊斯蘭教稱為回教,明朝時大體上就習慣了這種稱呼。清代以后,又把信仰伊斯蘭教的維吾爾族、東鄉族、撒拉族也加上了回字,稱為“纏回”、“東鄉回”、“撒拉回”。以致人們錯誤地從稱謂上把回教與回族混淆甚至等同起來。由于伊斯蘭教在回族中有著深刻的影響,在回族人中間也有人往往認為,回教就是回族,回回就是教門。
  回族形成和發展的基礎主要是經濟和政治原因,但伊斯蘭教對回族的社會生活影響深遠。從對政治經濟制度的影響來說,回族中實行過的教坊制度,既是一種宗教制度,又是一種經濟制度。幾百戶、幾十戶或十幾戶回民居住的地方,就建有清真寺,聘請教長主持這一地區的宗教事務,負責這一地區回民生活的各個方面,并向回民征收天課和其它捐稅,形成一個教坊。清真寺不只是舉行宗教活動的場所,也是公眾議事的地方,教坊也就成為大分散、小聚居的回族人民的社會活動單位。教坊是獨立的,教坊與教坊之間沒有從屬關系。隨著回族農業經濟的發展,天課的增加,教長的財富隨之增加,于是便投資土地,從事地租剝削,教長逐步成為地主。他們和世俗地主結合在一起,控制教坊的一切權力,而清真寺的日常宗教事務則由聘請的阿訇來担任。隨著土地的集中超越了原來一個教坊的范圍,于是產生了管理許多教坊的門宦制度。門宦于明末清初首先出現于河州(今臨夏)的回族聚居區。門宦是指宗教頭人的高門世家,教主被神化,并在教主的葬地修建拱北(墓亭),要所轄的教徒頂禮崇拜。教主一般是世襲的,對所轄教徒有絕對的權威,享有種種封建特權。門宦制度是一種以宗教形式掩蓋著的大教主兼大地主的封建壓迫剝削制度。門宦制度只實行于甘肅、寧夏、青海部分回民地區,而在內地回民中則一直實行著教坊制度。
  從對回族日常生活的影響來說,過去,回族人從出生、結婚,直到死亡喪葬,以及飲食、服飾等生活習俗,無不受到伊斯蘭教的影響。如,小孩出生不久,就要請阿訇給他起一個回回名;結婚時要請阿訇來證婚;死了人要速葬,要請阿訇主持殯埋,將死者沖洗后用白布包身,土葬,不用棺材,等等。再如,回民男子習慣于戴白帽或黑帽,這原是教徒們做禮拜時戴的;婦女戴黑、白或綠色的蓋頭,也和宗教規定有關。宗教上的一些規定,也逐漸變成了民族的風俗習慣。
  其次,宗教在各民族相互溝通、各民族文明交流過程中,曾起過橋梁和渠道作用。如中國歷史上,有政治統一的時期,也有政治分裂的時期。既有漢族政權,也有少數民族政權。盡管政治分裂時期,民族之間的紛爭比較劇烈,但在思想信仰上卻保持著很大的共同性,即都崇信儒、佛、道三教,因而有著共同的思想文化基礎,這個基礎使各民族都認同中華民族這個大的文化共同體,為日后國家重新走向統一提供了精神動力。至于宗教在加強世界各民族經濟、政治、文化等方面往來上所起的重要作用,則有更多的歷史事實可以證明。
  同宗教在社會生活中所起的作用具有二重性一樣,宗教對民族發展的影響同樣具有積極和消極的二重性特征。
  從積極方面來說,前面已談到,某一個民族的共同宗教信仰有益于增強該民族成員的認同感,有利于促進該民族內部的團結,增強民族的內聚力。特別是在遭到外來的民族壓迫和宗教壓迫時,對宗教信仰的捍衛實際上就是對民族利益的維護。另外,以宗教形式反映和保存下來的民族的宗教文化中的精華,是該民族寶貴的文化財富,對發揚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也有積極作用。有的宗教既主張出世,又主張入世,積極參與社會生活,促進了信仰該宗教的民族素質的提高。如伊斯蘭教注重“兩世吉慶”,在強調人的后世的永恒福樂是最高幸福的前提下,也允許教徒享受今世生活,通過正當手段謀取生活資料,享受現世的物質福利。特別是鼓勵經商,致使穆斯林善于經商而為世人皆知。
  從消極方面來說,一個民族所處的傳統宗教的氛圍越濃重,一般來說該民族經濟社會發展就比較緩慢。例如我國的藏族,在高寒缺氧、交通不便、環境閉塞的自然環境中頑強生存發展了幾千年。至今幾乎全民信教的狀況,特別是1959年以前漫長的政教合一的制度和宗教思想的束縛,對藏族的全面發展所起的消極作用是十分明顯的。另外,有些民族或某一民族內部如果不能使自己的宗教或教派比較快地適應現代社會,仍然固守傳統陳舊的東西,甚至將宗教信仰等同于民族本身,在這種情況下,宗教信仰的極端化往往會導致該民族一些成員的狹隘性和盲目的排外性。尤其是以宗教信仰作為標志用來處理社會多方面的關系,這對民族的發展也不利,甚至還會導致教派之間和民族之間的沖突。
   三、宗教與民族關系
  民族關系一般是指民族與民族之間的和睦與矛盾,表現在政治、經濟、文化諸方面。在階級剝削壓迫制度下,民族與民族之間,既有友好往來、互通有無的一面,又有民族壓迫、民族歧視和民族掠奪的一面。在社會主義制度下,由于消滅了剝削制度和剝削階級,民族關系基本上變為各民族勞動人民之間的關系。宗教由于同各民族關系密切,因此,民族關系的狀況既影響到了宗教,宗教狀況也影響到民族關系。
  首先,不少事實證明,民族關系的和睦與宗教有一定的關系。在中國民族關系史上,藏漢民族之間在吐蕃王朝松贊干布時期與唐朝時期的友好相處一直是千古美談。特別是吐蕃王松贊干布迎娶唐朝文成公主這一盛事,佛教在其中起到了積極作用。據史書記載,松贊干布執政時期致力于弘揚佛教,他為了吐蕃王朝的強大,一方面加強對其內部的治理,另一方面也努力搞好與毗鄰的尼泊爾和中原王朝的友好關系。為此,他提出按世間習慣的方式迎娶尼泊爾尺尊公主和唐朝文成公主,同時希望要從尼泊爾和漢地迎請釋加牟尼8歲和12歲等身像。松贊干布先迎娶了尼泊爾尺尊公主,接著便迎娶唐朝文成公主。文成公主進藏之前,除請求帶上五行經典、工藝技術、治療疾病的醫方、醫療工具及金銀珠寶外,還特別要求太宗皇帝把稀世之寶釋迦牟尼像給她,作為圣緣。而篤信佛教的松贊干布,為了頂禮膜拜佛祖釋加牟尼和表達對公主的愛意,親自到錯那地方去迎接文成公主。文成公主到拉薩時,吐蕃臣民按照贊普的指示,擺設了盛大的歡迎宴會,迎接佛祖像和文成公主。松贊干布還下令修小昭寺專門供奉文成公主帶來的佛像。吐蕃與唐朝之間的聯姻,對藏漢兩個民族長期友好產生了有深遠歷史意義的影響。當然,這種聯姻是基于政治上的需要,但佛教的因素也是起了作用的。
  在當代我國對外關系上,以宗教促進同外國友好關系的例子也很多。如1994年11月至1995年2月,我國陜西法門寺佛指舍利應泰國政府的邀請赴泰國巡禮,在泰國的佛教城供奉了83天。佛指舍利在泰國供奉期間,泰國國王親自前往朝拜,并主持了佛指舍利在泰國的開光典禮;泰國王室成員、政府官員、宗教界的高僧大德、泰國華人社團領導人以及僧俗各界群眾278萬人前往朝拜,盛況空前。這不僅反映了釋迦牟尼在“黃袍佛國”人民心目中的地位和影響,也充分體現了泰國僧俗各界群眾對中國人民的深情厚誼。佛指舍利赴泰巡禮,獲得圓滿成功,成為中泰友好關系中的一大盛事。
  其次,宗教與民族矛盾同樣關系密切。民族矛盾即民族之間的對立和沖突。不同的民族由于民族特點、社會生活條件的不同,在經濟、文化發展方面的要求不同,利害不同,在相互交往中不可避免地要產生各種錯綜復雜的沖突和矛盾。在階級社會,由于民族壓迫所導致的民族之間的對立沖突是一種經常性的現象,民族矛盾往往利用宗教的力量加以解決,宗教的因素往往又加劇了民族矛盾。
  在中世紀歐洲史上,十字軍東侵就是在“保衛基督教”名義下的擴張侵略。在歐洲封建神權統治的全盛時期,從11世紀末開始,將近200年間,羅馬教會煽動法、德、意、英和其他封建主進行了8次對中東的軍事殖民侵略戰爭,名義是從穆斯林手中奪回圣地耶路撒冷,實際上所謂“收復圣地”不過是以教皇為首的西歐封建主利用群眾宗教情緒,煽動民族間對立,掩蓋侵略實質的一個宣傳口號。11世紀西歐封建社會階級矛盾的發展,形成一種饑荒、瘟疫、農民起義、逃亡、小騎士搶劫、大封建主之間戰爭的亂世局面。封建統治階級急需尋求一個出路,一方面要轉移農民對封建主的不滿,另一方面又要設法滿足封建主對土地、農奴、財富的掠奪欲望。當時,在南歐,意大利正處在東西交通要道。意大利商人靠海運從事東西方貿易,積累大量財富。但是西亞各國、埃及、北非直到西班牙,都在阿拉伯人手中。當時拜占庭帝國勢力衰微,阿拉伯人很容易切斷西歐與東方的海上交通線,迫使意大利商人與東方的貿易要經阿拉伯人轉手。意大利和西歐的商人迫切要求打擊阿拉伯人的勢力,以便發展直通東方的海上貿易。以羅馬教皇為代表的西歐封建主經過一系列的準備,于1095年在法國南部的克勒芒召開宗教會議,與會的有14名大主教,200多名主教和400多名修道院長。會上,教皇烏爾班二世發出遠征東方號召。為驅使農民與城市貧民參加十字軍,教會還宣布:參加十字軍的士兵,死后不必在煉獄中受煎熬,可以直升天堂,甚至號召所有罪犯出征東方,宣稱這是赦罪的大好機會。從1095年到1270年,8次十字軍東侵使歐洲和東方人民首先是農民死亡數百萬,造成的破壞無法計算。而羅馬教會則利用十字軍東侵,奪取了在西歐封建主中間的霸權,還掠奪了當時繁榮的東方。在這200多年間,羅馬教會的政治經濟勢力和思想影響也達到了頂峰。十字軍東侵對惡化當時西歐信仰基督教的各民族與信仰伊斯蘭教的各民族的關系起了很大作用。歷史上這種傷痕甚至影響到了今天。
  從伊斯蘭教的歷史情況看,它的最初傳播也是與穆斯林的對外征服同時進行的。穆罕默德創立了伊斯蘭教以后,他的繼任者改稱“哈里發”,意為安拉使者的繼承人。最初的四任哈里發都是由阿拉伯軍事團體從穆罕默德的近親密友中選出,他們集宗教、軍事和行政大權于一身,是政教合一的國家首腦。但其時還沒有形成完備的國家制度。第二任哈里發歐麥爾在位時(634-644),開始向半島以外擴張。統帥卡利德號為“安拉之劍”,率騎兵北攻敘利亞,于635年占領大馬士革,敘利亞全境落入阿拉伯人之手。638年,阿拉伯人進入基督教圣地耶路撒冷,不久即全部占有巴勒斯坦,并在那里定居下來。之后,于642年,又征服了伊朗和埃及。645年,又占領了利比亞。到8世紀中葉,阿拉伯帝國最后形成。它的疆域東起印度河流域,西臨大西洋,是一個橫跨亞、非、歐三洲的伊斯蘭大帝國。當時在世界上,只有唐代的中國可以與之相比。
  在中國近代史上,西北回族人民進行的反對清政府民族壓迫的大起義,其中宗教的因素也是起了作用的。19世紀60年代初,居住在陜甘等地的回族人民的大起義是與清朝政府的反動民族壓迫剝削政策和反動的宗教歧視限制政策分不開的。清朝統治階級憑借本族少數人口,來統治人口從多的漢族及國內其他各少數民族人民。由于西北地區回族與漢族雜居,因此清朝統治階級的民族政策是壓制回族,挑撥漢、回關系,使其互相仇殺,同時,收買回民地主階級和上層,“借回殺回”。他們的宗教政策是提高喇嘛教,壓制回教,以制造蒙回矛盾,又采取助舊教,抑新教,挑撥伊斯蘭教內部糾紛。在民族壓迫和宗教歧視下,西北回族人民奮起反抗。雖然數次起義均遭到清政府的鎮壓,但也沉重打擊了清朝政府。在西北回民大起義中,伊斯蘭教起了作用。由于伊斯蘭教對回族的形成與發展起了重要作用,這就使回族人民產生一種把民族與宗教等同起來的潛在思想。凡對民族宗教的任何刺傷,穆斯林人民都非常敏感。當他們受到清朝的民族與宗教壓迫時,就以“同教一家”為號召,起而反抗,以爭得民族平等和宗教信仰自由。但同時,伊斯蘭教內的教派紛爭以及掌握教權的教主、阿訇們的利益沖突,也成為回族人民起義失敗的原因之一。
  近代以來,西方一些資本主義大國進行了殖民主義擴張和帝國主義對外侵略,從而出現了世界范圍壓迫民族和被壓迫民族的斗爭,這是階級斗爭擴展到世界范圍的表現。在這一過程中,殖民主義、帝國主義充分利用了基督教作為其工具。主要表現為由傳教士組成的傳教使團密切配合殖民主義軍隊的行動。由于這種以宗教為掩護的殖民主義具有更大的隱蔽性和欺騙性,它往往能起到單純用軍事手段所起不到的作用。當然,傳教士中也有不少確實是懷著虔誠的宗教信仰進行傳教的人,但傳教士團的活動總的來說是服從于西方殖民主義列強的政策的。
  以近代中國的歷史遭遇來看,自鴉片戰爭以后,西方傳教士就隨著大炮大批地進入中國。其中許多人積極參加了殖民主義活動。鴉片戰爭后簽定的中英不平等的《南京條約》就是英國傳教士馬儒翰、荷蘭傳教士郭實臘起草的。美國傳教士明確指出,鴉片戰爭是“上帝用來打開中國大門的手段”。之后,美國傳教士裨治文在簽定不平等的中美《望廈條約》的過程中也起了重要的作用。英、法、美、俄等國的傳教士在傳教過程中,暗中搜集中國的政治、經濟和軍事情報。英國傳教士李提摩太曾多次向清王朝直接提出要求,要由英國單獨治理中國。美國傳教士丁韙良主動要求參加美國使團來中國和清政府簽約,他曾說過,按照上帝的旨意,首先應該使用武力,令這些高傲的亞洲人謙恭下來,然后才能夠以福音把他們抬高。
  亞、非、拉許多國家的近代史同樣有類似中國的情況。十字架同樣是在殖民主義的炮火中前進的。在天主教、基督新教的海外傳教事業中,許多傳教士既傳播福音,又探察殖民路線,搜集當地情報,或充當殖民軍中的工作人員。某些西方的傳教團不僅是殖民侵略的先遣隊,而且本身就是殖民者,直接參與經商,甚至進行奴隸和鴉片貿易。在亞洲和非洲,一些傳教士鼓吹使用武力,向反對他們的人民進行軍事征服。美國一名傳教士說過,戰艦常常是為福音打開一國門戶的手段,鋼刀是精神之劍的先導。近代西方的傳教活動既夾雜了殖民擴張,造成了民族隔閡與對抗,另外也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世界文明的相互交融,特別是向全世界擴張了西方的基督教文化。
  殖民主義、帝國主義的侵略必然導致民族解放運動的產生。在同西方列強的斗爭中,殖民地、半殖民地的人民也曾以宗教的形式來爭取民族的獨立和解放。
  在基督教(新教)方面,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亞洲、非洲的基督教徒們在民族解放運動蓬勃發展的條件下,發起教會獨立運動,要求教會的民族化和本土化,同時要求在組織上和經費等方面擺脫西方的控制。20世紀50年代初,中國基督教掀起了三自(自傳、自治、自養)愛國運動。1950年7月,在吳耀宗先生的倡導下,40位基督教會的領導人聯合發表了《中國基督教在新中國建設中努力的途徑》的宣言,號召廣大教徒“認識過去帝國主義利用基督教的事實,肅清基督教內部的帝國主義影響”,同時要求各基督教會“擬定具體計劃,在最短期內實現自力更生的目標”,“促進一個為中國人自己所主持的中國教會”。宣言得到了基督教界的響應,到1954年,簽名擁護宣言的教徒達到40多萬人。當年,中國基督教第一屆全國大會在北京舉行,成立了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強調在中國共產黨和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團結基督教徒,熱愛祖國,遵守國家法令,堅持自治、自養、自傳,獨立自主,自辦教會的方針,保衛三自愛國運動的成果。不久,全國各地也先后成立了地方性的“三自”愛國組織。到1959年,隨著最后一批外國基督教人士離開中國,中國的基督教會徹底割斷了與外國基督教會的關系,使中國基督教最終成為了由中國基督教徒自己主持的宗教事業。之后,印度、緬甸、朝鮮、越南等國的教會也陸續開展了獨立自主運動。在印度,早在獨立之前,民族解放運動領袖甘地就不斷譴責西方傳教團使賤民改宗是宗教帝國主義的表現。二戰結束后,印度政界人士則把基督教會的活動視為破壞民族團結、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印度獨立后,當局更加強了對政治性和宗教性的外國宣傳機構的控制。除了從事教育和醫療工作的傳教士外,其他傳教士很難再獲得入境簽證。緬甸在強烈的民族主義的支配下,政府也于20世紀60年代中期將教會學校和醫院收歸國有,教會僅保留神學院、少數慈善之家,并要求外國的傳教士離境。到70年代,亞洲多數國家的民族教會取得了自主權。在非洲,二戰后也出現了許多在神學、組織、經濟方面完全與西方教會脫離關系的獨立教會。到20世紀60年代,全非洲這樣的獨立教會已達到約6000個,擁有分屬于300個部族的大批的信徒。這些獨立教會,總的來說,反映了非洲人民反帝反殖民主義的要求,是他們表達自己政治要求和社會理想的組織形式,因而是民族獨立運動的同盟軍。
  在天主教方面,新中國成立后,羅馬教廷繼續干涉中國內政,敵視新中國。在這種情況下,從1949年到1955年期間,中國天主教開展了愛國運動。其主要任務就是反對羅馬教廷繼續干涉中國內政,肅清天主教內的反革命勢力,奪回辦教的自主權,挽救中國的天主教會。1950年11月30日,四川省廣元縣王良佐神甫和500多名教徒率先發表了《自立革新宣言》,主張中國天主教“與帝國主義割斷各方面的關系”,“建立自治、自養、自傳的新教會”。這一正義行動立即在全國天主教界引起強烈反響,受到各界人民的歡迎。經過與羅馬教廷的斗爭以及清除了天主教內部的反革命分子,到1955年,越來越多的天主教徒走上了愛國愛教的道路,各地的天主教愛國會紛紛建立。1957年8月,成立了中國天主教友愛國會。強調進一步開展以獨立自主自辦教會為中心內容的反帝愛國運動,逐步認清梵蒂岡羅馬教廷追隨帝國主義的侵略政策,破壞中國人民的革命事業的反動本質。
  在國際上,當代拉丁美洲天主教的革新運動也適應了拉丁美洲各國人民爭取民族獨立和民主進程的斗爭。幾百年來,拉丁美洲人民遭受殖民主義、帝國主義和資本主義的殘酷壓榨,生活在極端貧困之中。天主教會也長期作為一切反動保守勢力的精神支柱,20世紀以后,民族解放運動引起的劇烈的政治動蕩使拉美各國天主教會的內部普遍發生了分化,出現了革新派和激進派。他們反對獨裁統治,反對帝國主義,要求社會變革。但革新派反對暴力革命。由中下層神職人員和教徒組成的激進派反帝反獨裁的政治態度比較堅決,主張徹底改革,其左翼甚至自稱信仰社會主義,發展有組織的武裝斗爭。著名的哥倫比亞神甫卡米洛·托雷斯本人則拿起了武器參加了游擊隊,后在同政府軍的一次戰斗中陣亡,被拉丁美洲人民譽為“革命神父”。1968年,在哥倫比亞的麥得林舉行了“第二屆拉丁美洲主教會議”,確立了教會的革新路線,強調對拉美不合理和不正義的社會結構采取和平變革的方針,但反對暴力手段。拉丁美洲天主教革新運動的代表思想是“解放神學”。所謂“解放神學”就是將宗教信仰和社會政治的解放運動聯系起來。它以信仰上帝為原則,運用馬克思主義進行社會分析,向當地貧窮的天主教徒解釋如何進行革命的實踐。“解放神學”的理論主張教會應當站在窮人和被壓迫者一邊,并與壓迫者作斗爭,堅持社會主義,反對不合理社會。該理論還注意與實際結合,注意下層教徒的工作,主張人民自己起來解放自己。“解放神學”的理論在當代拉丁美洲人民的民族民主運動中發揮了重要的積極作用。當然,“解放神學”不過是在宗教信仰原則下對當代一些社會現實問題的神學思考。歸根結底,這種神學是在實際并不觸動現行社會制度和教會組織前提下的一種改良思潮,即使是在最激進的思想流派中,也都存在著階級調和及限制真正革命者斗爭的論點。
  在伊斯蘭教方面,19世紀中葉興起的泛伊斯蘭主義在當時抵御帝國主義國家的侵略,反抗殖民主義的壓迫中起了重要的作用。伊斯蘭國家為了抗擊西方殖民主義侵略,實現宗教的復興和國家的富強,伊斯蘭世界的一些思想家根據《古蘭經》“眾信士皆兄弟”的思想和“你們當全體堅持真主的繩索,不要自己分離”的天啟,號召全世界穆斯林聯合起來,擁護一個哈里發,共同反對西方基督教國家的侵略,在這種情況下,泛伊斯蘭主義的思潮應運而生,并轉為聲勢浩大的宣傳運動。泛伊斯蘭主義的主要倡導者是阿富汗人哲馬魯丁·阿富汗尼。他認為伊斯蘭教是全體穆斯林精神上的紐帶,為求宗教的復興,一切穆斯林應聯合起來,在一個哈里發的領導下,共同反對基督教國家的進攻。泛伊斯蘭主義在當時反映了伊斯蘭國家人民反對西方殖民主義侵略,要求社會進步的迫切愿望,客觀上含有一定的進步作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后,隨著民族民主運動的進一步發展,伊斯蘭國家紛紛獨立,泛伊斯蘭主義運動也發生了新的變化。它已不再是一個統一領導的運動,而變成了一個具有不同特征的多中心的運動。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泛伊斯蘭主義繼續號召全世界穆斯林團結起來,反對帝國主義和猶太復國主義。不再反對基督教,而是與其它宗教進行對話。
  當代世界因民族與宗教的矛盾交織引發的國與國之間以及某一國家內民族與民族之間的武裝沖突日益增多,也成為全球的熱點問題之一。例如,1980年爆發的兩伊(伊拉克和伊朗)戰爭差不多打了整整8年,可以說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傷亡人數最多、損失最大的一場局部戰爭。兩伊沖突既有民族之間政治、經濟、文化方面的根源,也有宗教上的根源,就是伊斯蘭教中的遜尼派和十葉派的沖突。以波斯民族為主體的伊朗的穆斯林絕大多數屬于十葉派,十葉派被奉為國教,遜尼派人數很少。而伊拉克作為阿拉伯伊斯蘭國家,十葉穆斯林占人口總數的60%,遜尼派占40%。遜尼派人數雖占少數,但大多為城市居民,在政府、機關、軍隊中往往担任重要職務。因此,歷史上兩派就長期不和。伊拉克的十葉派受波斯文化影響,因此,同伊朗的十葉派認同感接近。而遜尼派則受阿拉伯文化影響較深。到20世紀70年代,兩伊關系曾有所緩和。1975年6月,兩伊簽定了《伊朗伊拉克國際邊界和睦鄰關系條約》。但時隔不久,兩國關系惡化。起因是1978年伊拉克政府應伊朗國王巴列維的要求,驅逐了流亡伊拉克達14年之久的伊朗十葉派領袖霍梅尼。1978年底霍梅尼發動的伊斯蘭革命又推翻了伊朗的巴列維王朝,建立了極端的伊斯蘭國家,兩伊之間關系隨之惡化。霍梅尼上臺后堅持用伊斯蘭教統一世界,反對伊拉克的僅將伊斯蘭教作為其中一部分的阿拉伯民族主義,竭力主張向全世界輸出伊斯蘭革命。以后,兩國相互攻擊,互相驅逐對方僑民。伊朗重新支持伊拉克反政府的庫爾德人,伊拉克也為伊朗反對派提供避難所、武器等。1980年4月1日,伊朗支持的十葉派“達瓦”組織企圖暗殺伊拉克副總理,使兩國關系斷絕,進而轉化為邊界軍事沖突,并進一步引發為兩伊戰爭。兩伊戰爭開戰,從伊朗方面來說是以伊斯蘭世界主義猛烈抨擊伊拉克復興黨奉行的阿拉伯民族政治路線,號召推翻伊拉克復興黨的世俗政權。同時,伊拉克也担心占國內穆斯林中約60%的十葉派會受伊朗伊斯蘭革命的影響,害怕一場十葉派革命會激起本國另一場十葉派革命,從而導致伊拉克首先開戰。當然,兩伊戰爭無論是打著十葉派與遜尼派斗爭的旗號,還是表現為阿拉伯民族主義與波斯民族主義或伊斯蘭世界主義的斗爭,究其根本,都是雙方國家利益的沖突。
  在西方發達國家,宗教與民族沖突結合在一起的也不乏其例。英國的北愛爾蘭問題就是其中之一。北愛爾蘭是大不列顛和北愛爾蘭聯合王國的一部分,面積1.4萬平方公里,人口150多萬,其中有50-萬是信奉天主教的愛爾蘭人,其余為信奉基督新教的英格蘭和蘇格蘭人的移民后裔。幾百年來,這兩個民族由于歸屬不同,文化傳統相異及宗教信仰有別經常發生沖突,至今仍未妥善解決,已在國際上產生很大影響。北愛爾蘭問題由來已久。早在12世紀,盎格魯—諾曼人就入侵了北愛爾蘭。之后,英國大量移民,都未使北愛爾蘭人同化。英國殖民者經濟上掠奪北愛爾蘭土地,剝削北愛爾蘭人,矛盾逐漸尖銳。16世紀宗教改革以后,英國移民改信基督新教,北愛爾蘭人依然保留了原有的天主教信仰,從而使矛盾沖突進一步加劇。到19世紀,北愛爾蘭人強烈要求地方自治,提出維護和發展民族語言、文化教育、宗教、風俗習慣等要求。20世紀初,兩個民族之間對抗更為激烈。1916年,由愛爾蘭激進的新芬黨發動了都柏林起義,要求愛爾蘭獨立,遭到英國鎮壓。1920年,英國議會才允許愛爾蘭成立南北兩個獨立政府。南愛爾蘭成立了自由邦后,北愛爾蘭問題越來越突出。其主要原因是人口占少數的天主教徒在政治經濟上就一直處于受壓制的地位,而政府的權力歷來掌握在新教徒中,甚至還成立特種警察部隊來鎮壓天主教徒的反抗。另外,在經濟上,主要經濟命脈也都掌握在新教徒手中,信天主教的北愛爾蘭人失業比例也最高。20世紀20-60年代,由于當地天主教中新興資產階級發起了溫和的目的在于消除北愛蘭政府和新教徒的一切不公正待遇的民權運動,北愛爾蘭出現了相對穩定的時期。但是,自60年代末以來,主張用武力來使愛爾蘭統一的共和軍加緊了恐怖暴力活動,至今尚未平息。北愛爾蘭問題,從表面上看似乎是宗教沖突,實際上是典型的民族問題。信仰不同所產生的宗教矛盾,掩蓋了深刻的民族矛盾。幾十年來,北愛爾蘭執政黨推行了一套壓迫和歧視愛爾蘭人的政策,實質上是幾百年來英國對愛爾蘭所推行的殖民政策的繼續。特別是愛爾蘭分裂出北愛爾蘭以后,生活在這里的愛爾蘭人仍處于受歧視的地位,政治、經濟、宗教上的不平等加劇了民族之間矛盾,使之成為世界矚目的問題。
  在前東歐、蘇聯的一些多民族的社會主義國家,在其政治動蕩、劇變以至國家解體過程中,宗教矛盾、沖突起了一定的作用。例如,前南斯拉夫多民族社會情況十分復雜,在1989年的東歐劇變中,前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已四分五裂,并引發空前的戰亂。南斯拉夫的民族宗教問題源遠流長。組成國家的20個民族,沒有一個民族在人口及社會發展上占絕對優勢;歷史上國家長期處于分裂狀態,統一的時間短暫;各民族之間經濟、文化發展很不平衡;民族仇殺遺留的創傷深重。在宗教方面,不同民族不同的宗教信仰長期對立。南斯拉夫的多民族社會和曲折的歷史發展,造成了在宗教方面的復雜情況。如塞爾維亞和馬其頓人從9世紀起就接受了東正教;克羅地亞人、斯洛文尼亞人等從7世紀起先后信奉了天主教;曾被奧斯曼帝國長期統治的波斯尼亞人和黑塞哥維那人中有不少則改信了伊斯蘭教。教徒比例大體上東正教徒占40%;天主教徒約占30%;穆斯林約占11%。還有其他宗教和教派。南斯拉夫的宗教問題長期與民族問題糾合在一起。塞爾維亞東正教會歷來以塞爾維亞民族的代表自居。天主教會在克羅地亞、斯洛文尼亞也利用民族區別加強其地位。穆斯林則被認為是代表土耳其人的。在歷史上,由于各民族間互相對立,各宗教的教徒也互相仇視。在南斯拉夫解體后,特別是持續時間很長的波黑內戰,一定的宗教狂熱也使戰亂更為復雜和加劇,對各個民族都造成了傷害。
  收稿日期:2002-03-06
中南民族大學學報:人文社科版武漢25~31D5民族問題研究龔學增20022002宗教與民族的關系問題,無論是對宗教,還是對民族,都是十分重要的問題。古今中外歷史表明,世界上沒有一個民族沒有過自己的宗教。一定民族的社會生活蘊育、產生了該民族的宗教。宗教產生以后,又在各民族的發展中逐步壯大,并對各民族的經濟社會發展及精神生活產生著久遠而深刻的影響。可以說,任何一種宗教都有不同程度的民族性,任何一個民族也都有不同程度的宗教性。在當今世界,宗教問題與民族問題的關系依然錯綜復雜,不僅繼續影響著人們的精神生活,而且影響著世界政治,令世人關注。因此,研究宗教與民族的關系問題,是十分必要的。民族/宗教/關系  nationality/religion/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religion and nationalitiesReligion and Nationalities  GONG Xue-zeng  (Department of Nationalities and Religion Party School of the CPC Central Committee,Beijing 100091,China)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religion and nationalities is vital either to religion or to nationalities.The history of human beings reveals that all the nationalities have their own religions.The social life of a nation gives birth to its unique religion,which grows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nation and exert deep and long-range influences on the economy and society and cultural life.In the modern world,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religion and nationalities remains complicated,which is not only influencing people's cultural life,but also produce impacts on the politics of the world to various degree.龔學增(1945-),男,天津市人,中共中央黨校教授、博導,主要研究民族與宗教理論。 中共中央黨校 民族宗教理論室,北京 100091 作者:中南民族大學學報:人文社科版武漢25~31D5民族問題研究龔學增20022002宗教與民族的關系問題,無論是對宗教,還是對民族,都是十分重要的問題。古今中外歷史表明,世界上沒有一個民族沒有過自己的宗教。一定民族的社會生活蘊育、產生了該民族的宗教。宗教產生以后,又在各民族的發展中逐步壯大,并對各民族的經濟社會發展及精神生活產生著久遠而深刻的影響。可以說,任何一種宗教都有不同程度的民族性,任何一個民族也都有不同程度的宗教性。在當今世界,宗教問題與民族問題的關系依然錯綜復雜,不僅繼續影響著人們的精神生活,而且影響著世界政治,令世人關注。因此,研究宗教與民族的關系問題,是十分必要的。民族/宗教/關系  nationality/religion/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religion and nationalities

網載 2013-09-10 21: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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