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新時期深港科技銜接的若干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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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以國際高科技發展為目標,營造良好的合作環境
  (一)必須把深港銜接問題納入國際經濟發展特別是世界科技發展的高度來重新認識。據有關資料顯示,20世紀80年代以來在世界范圍已發展了以信息技術為先導,新材料技術為基礎,新能源為支柱的包括生物技術、海洋技術和空間技術在內的6個最為主要的高科技群體, 其中又以美、日等資本主義經濟發達國家占據了先行發展的優勢,因而他們在世界高技術領域形成咄咄逼人的勢態。而且經濟發達國家發展高技術的優勢還同時日益體現拓展高科技的對外聯系和合作上。在亞太地區日益卷入當代高技術發展的競爭中,深圳、香港以本身特殊地位和作用,不可避免面臨機遇和挑戰并存的格局。因此,深港經濟銜接特別是科技銜接必須緊緊把握當代國際高技術發展與競爭有利機遇,使兩地銜接的始點一開始就瞄準高技術研究和開發的深度及廣度,并以此作為深港科技銜接的出發點,逐步規劃“高起點、趕超式”的深港科技銜接模式。
  (二)放寬政策,落實措施,完善深港科技合作的環境。主要包括:1、鞏固和發展已有的深港經濟銜接中行之有效的政策和措施。 特別是象深港科技界企業界都感興趣、而且頗具國際市場前景方面的如生物醫藥領域的合作,有關部門應盡可能放松限制,以創造良好的技術合作環境。2、進一步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快科學技術進步的決定》中優先發展高技術及其產業和鄧小平同志關于“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精神。李鵬總理也在八屆人大五次會議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強調要“抓好技術開發和應用,高新技術及其產業,基礎性科學研究三個層次的工作,促進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香港首任特別行政區長官董建華先生,在1997年1月9日出席香港廠商會主辦的會議上指出,香港要“鞏固制造業,加強服務業,發展高科技。”由此可見,高度重視并加大對科技投入的力度,實現科技資源的合理流動,是逐步實現內地(深圳)與香港科技合作的重要條件。筆者認為,特別要充分利用深圳在10多年前就建立的全國第一個科技工業園成功運作的有利條件,發揮其在深港科技銜接中的示范作用。
   二、深港兩地科技資源的共享
  (一)松動政策,完善措施,進一步促進深港兩地現有科技資源的暢流和合理配置。深圳和香港社會政治制度不同,因而,兩地科技資源的占有、使用等方面不可避免打上各自社會政治制度的烙印。但是,深圳和香港又是同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因此隨著“一國兩制”的實施,深圳、香港兩地科技資源的占有和使用等又是同一個國家內部的事務,是祖國大家庭中的分工與合作問題,是科技資源在一個國家內的共享問題。其次,再從科技資源的本身性質來考察,它與科學技術的發明、創造一樣,都是人類共同創造的財富,人們對科技資源的占有、使用等并不會因為社會政治制度的差異,而妨礙對科技資源的有效配置。這樣,作為在我國內地率先進行培育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深圳,更應該借鑒、吸收國際上通行的市場經濟的運行準則,在深港科技銜接中,推進兩地的科技資源按照市場經濟發展規律的要求進行流動,通過深港科技資源的整合,實現深港兩地技術資源的合理配置,達到促進兩地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的目的。
  (二)深港兩地潛在科技資源的共同開發。在深港科技銜接中,除了必須利用和發揮深港兩地現有的科技資源以外,還應該把兩地科技聯系與合作的重點放在潛在的科技資源共同開發上。例如,可以考慮通過深港兩地科技部門的協商,建立旨在開發兩地潛在科技資源的發展基金;或者就目前深圳、香港急需發展的某一科技項目,另辟單獨的專項開發基金。根據港府認可的《香港科技發展路向》中提出的重點領域,香港未來科技發展的重點是在電子、資訊業、生物、環保以及新材料等方面,而根據深圳“九五”計劃和2010年發展規劃的安排,深圳則把未來科技發展的重點行業放在七大支柱產業,即計算機、通訊、微電子及新元器件、機電、生物工程、新材料及新能源。因此,可以考慮選擇深港兩地共同急需發展的新材料和生物工程等方面,協商研究其有關共同開發的科研計劃,適時建立這類產業的開發基金,并以此作為深港科技銜接的突破口,取得經驗后再推廣其他產業領域。
  (三)兩地科技資源開發利用的利益共享。科技資源的利用包括潛在的科技資源的開發,特別是某些高新科技的開發利用,需要一定的財力、物力等的投資,而且開發周期長,同時又不可避免要承担一定的風險。因此,深港科技聯系與合作中,必須全面考慮深港兩地科技發展的實際,通過必要的協商,共同遵守科技資源開發利用中的利益共享、風險同担的原則。例如,通過對兩地合作開發某一科技項目的前景進行可行性研究分析后,對項目的資金、物資、技術等方面的入股,進行合資合作形式的股份制開發經營,科技項目所形成的效益,按協商的比例實施共享,以充分體現深港科技合作中公平、公正的原則,調動雙方的積極性,促進科技合作的持續開展。
   三、組建深港兩地科技發展,特別是高新技術發展的風險基金
  作為繼續承担先行試驗區的深圳,應通過與香港共同組建風險基金,投資扶持兩地科技聯系與合作的發展。具體可考慮首先由兩地政府牽頭,率先建立政府間的旨在扶持高新技術發展的風險基金。由深圳和香港兩地政府提供啟動資金作示范性的引導投入。風險基金扶助的主要對象是深圳、內地互相認可的優先發展的具有高新技術性質的、而且市場前景看好的重點或重點項目。當然,深港兩地發展高新技術風險基金的總部既可設在香港,也可以設在深圳,就目前的條件來說,設在香港比較有利。此外,還應通過反復協商,制定和完善基金的管理監督和運作的具體條例,特別是對基金建立的責、權、利,諸如風險共担、利益共享的法律規定。與此同時,也應當挖掘和利用深圳、香港兩地民間的財力,通過制定和實施有關特殊的政策,在條件具備的時候,建立起深圳、香港民間性質的扶持發展高新技術的風險基金。給予民間以更開放、自由更大的資金的吸納和投向等政策,吸引民間的資金投入到高新技術的發展之中,并相應逐步完善民間風險基金的具體運作管理和監督規章,特別是吸引私人財團為主要資本來源參與深港科技風險基金的運作活動。
   四、深港科技信息的互補
  (一)香港國際自由港有“知風鳥”的功能。作為著名的貿易中心、金融中心等多個國際中心地的香港,她與世界上200 多個國家或地區發生著日益緊密的經貿往來,其信息業的發展也是舉世矚目的。香港是全球第一個擁有全數字系統電訊網絡的城市,傳呼機用戶居世界第一(按人口平均計算)。圖文傳真機數量世界排名第二,而國際電訊的使用率名列世界第一。香港信息業的發展,不僅使香港各行各業的發展對信息的需要得到充分的滿足,促進了其社會經濟的發展,而且對深圳及內地產生著信息輻射的重要作用。據業內權威人士所稱,深圳及內地的信息量有近8成是來自港澳地區。無疑這些經濟、科技信息的獲取, 對深圳及內地的科技進步,乃至整個社會經濟的持續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推動作用。
  (二)深圳及內地的經濟、科技信息發布,對香港信息業的發展是個不可缺少的補充。深圳作為我國建立的第一個經濟特區,從她建立以后就在科技信息等方面起著特殊作用:一方面她作為橋梁或紐帶,及時向內地輻射由港澳地區和海外地區獲取的科技信息;另一方面,又同時把從內地收集的科技信息向港澳等地區發布,使香港這個國際經濟、科技信息等方面的“知風鳥”的功能更為完善,香港國際信息中心日益向更加高級化發展,由此而形成的深港兩地信息等方面的互補性進一步增強。深圳領先建立決策信息網和綜合信息網(僅1996年信息服務業的增加值就達到35億元,因此被國家信息中心授予1996年國家經濟信息系統的先進單位。
  (三)深港聯手共建科技信息網。既然深港兩地的科技銜接中,科技信息有著特殊的重要作用,那么如何充分利用深港兩地的科技信息資源,無疑成為深港科技聯系與使用中的重要內容。筆者認為,必須根據深港兩地科技發展的實際,盡快聯手共建深港科技信息網絡。該網絡立足以東南亞為主的亞太市場,覆蓋全球。具體可考慮由深圳市統計信息局與香港的工業科技中心等為發起單位,聯合深圳及香港的大學和研究院所等科技信息部門,通過兩地信息部門的充分協商,共同起草組建深港科技信息網的有關章程,特別對科技信息的收集、發布、服務及效益共享等方面作出明確的規定,使深港科技信息網不僅為我國收集或獲取世界最新科技信息的特殊窗口,而且成為亞太地區科技信息重要的集散地,共同促進深港兩地科技聯系合作的持續發展。
   作者單位:中山大學港澳研究所
   郵編:510275*
  
  
  
特區經濟深圳41-42F14特區與開發區經濟周運源19971997 作者:特區經濟深圳41-42F14特區與開發區經濟周運源19971997

網載 2013-09-10 22: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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