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編輯學是出版學的分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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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人類文明起著重要建設作用的出版活動、編輯工作有悠久的歷史,然而將它們作為研究對象來深入探索的出版學和編輯學卻是世界范圍內的新興學科。出版理論,英國、美國、前蘇聯等發達國家自本世紀初以來都有所探索,而“出版學”一詞卻由日本學者于1969年首先提出,“編輯學”一詞則是40年代末中國學者的發明[1]。
  由于國外有出版學而未正式提出研究編輯學,所以出版學和編輯學的關系問題尚不突出。中國是明確地將出版研究和編輯學研究并舉,所以自這兩門學科的研究開展伊始,便面臨著怎樣處理彼此的關系的問題。在80年代前期,編輯學被定位于是出版學的一個分支。可是到了80年代后期,有些學者在編輯學科研和教育成就斐然的背景下,提出編輯學是一門和出版學彼此獨立的學科,不再承認編輯學是出版學的一個分支。
  那么出版學與編輯學究竟是什么關系?這是出版學和編輯學共同的基本問題,牽發一而動全身,此問題不理清,將影響出版學、編輯學的未來理論走向和教育發展格局。
  然而希望聽到回答的多,愿意且能夠回答的少。迄今已發表的正面的答復只有王振鐸先生的《編輯、出版與編輯學、出版學》[2] 和邵益文先生的《論編輯學與出版學、傳播學的關系》[3]。
  為了將對此問題的討論引向深入,筆者不揣淺陋,在此呈上第三份答卷。
      一、出版學與編輯學的關系演變及討論升級的三個階段
  國外因為沒有明確提出編輯學,所以暫時還輪不到討論出版學與編輯學的關系。中國是由于編輯學的產生和壯大,才使出版學與編輯學的關系有了討論的可能。所以可以說,出版學與編輯學的關系問題目前是一個有中國特色的理論問題。
  出版學與編輯學的關系不是一開始就呈現出像今天這樣的緊張態勢,而是經歷了由簡單到復雜,由和諧到沖突,由沖突而不得不面對、不得不解決的三個演化階段。伴隨著這個發展過程,出版學與編輯學關系的討論也由冷而溫,由溫而熱,逐步升級。
  第一個階段,出版學、編輯學創建且并行發展,出版學包含編輯學成為一般共識的階段,時間從1983年到1988年。
  此階段出版學、編輯學發展的基本狀況是:出版學有明確的起點和開端,即1983年6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強出版工作的決定》和宋原放先生1983年11月在第一屆出版研究年會上提出的《迫切需要建立社會主義出版學》(后發表于《出版工作》1984年第1期)的建議。 這兩篇文獻,一篇從政策角度,一篇從學術角度,對出版理論發出了強有力的呼喚。我國的出版科研由此全面展開。編輯學此前雖然也有零星討論,但主要是在這樣的大氣候下興起的,不言而喻,它是“社會主義出版學”的一個分支。這也是當時出版界的共識。
  由于學科初建,滿目都是處女地等待開發,此階段,出版學、編輯學都在埋頭推進,向廣度和深度上擴展,無暇仔細打量彼此的關系,更不用說對既定的關系提出疑問。盡管在1984年以后,隨著北大、南開、復旦等高校編輯專業的開設,編輯學研究力度加大,學者們在構建編輯學理論體系時發現,除了圖書出版編輯學,還有新聞編輯學、廣播電視編輯學等,編輯學似乎并不能完全被出版學所包容,但也僅是作為有保留的疑點來提出,并沒有表現出深入探究的姿態。出版學和編輯學在表面上一直保持著整體與分支的關系。
  第二個階段,編輯學謀求“獨立”,向出版學挑戰的階段,時間從1989年到1994年。
  經過第一階段的發展,到80年代末,編輯學取得的成就已相當可觀,無論是專著數量,還是教育規模,都遙遙領先。而以“出版學”命名的專著則一本也沒有。對這種編輯學異軍突起,碩果累累,而出版學倡導了多年,最后竟不見一粒完整谷穗的現象,趙航先生稱之為“學術偏離”現象。[4]
  然而,隨著編輯學的壯大而壯大的還有一種學科獨立的傾向,直接構成了對出版學的游離和挑戰。1989年,河南大學王振鐸教授的專著《編輯學通論》和論文《文化締構編輯觀》的發表,徹底暴露了這種傾向。
  在王文中,編輯學的橫斷性被強調到極致。王先生認為,在出版業之前和出版業之外還大量地存在著編輯活動,人類對知識的所有整序、組織、加工活動都可稱為編輯活動。當然,建立在此基礎上的編輯學也萬不是出版學所能包容的。
  王論一出,使出版學與編輯學的關系由原來的一片親和而變得空前緊張,學界一片嘩然。王振鐸教授在倡導編輯學獨立,挑戰出版學的同時,自己的觀點也受到了挑戰,不少學者把他的觀點稱為“編輯泛化論”,給以批評和反駁,掀起一個小小的爭鳴熱潮。
  這次爭鳴一直延續到1994年,王論的反對者和擁護者你來我往,時有爭鋒,使人們在一定程度上認識到出版學與編輯學關系的不穩定性和脆弱性。但是大多數人只看到出版學與編輯學關系的動搖是由“編輯泛化論”沖擊造成的,具有偶然性。而看不到出版學與編輯學的必然性。因而,這次爭鳴沒有深入到理想的程度,沒有從對一個典型觀點的爭論適時升華到關于出版學與編輯學關系的全面討論,只是在個別文章中對此偶有涉及。
  第三個階段,出版學和編輯學關系的討論成為熱點話題的階段,時間從1995年至今。
  在1995年全國編輯學研討會上,有三篇論文引人注目,它們是王華良的《“人類編輯學”探析》、王振鐸的《編輯、出版與編輯學、出版學》、邵益文的《論編輯學與出版學、傳播學的關系》。其中王華良的文章是對“人類文化締構編輯觀”的進一步反駁,是第二階段爭鳴的延續,但文中對出版學與編輯學的關系提出了立場鮮明的看法,他堅持編輯學是出版學分支的觀點。該文為由側面向正面開展兩者關系的討論過渡提供了橋梁。而另外兩文則使出版學與編輯學關系的討論終于由隱性走向顯性,由隔靴搔癢到直接面對、集體會診。
  這次會議,出版學與編輯學關系的討論成為中心議題之一,引起與會者的廣泛興趣。會后,《編輯之友》雜志又以加“編者按”的形式,發表了上面提到的三篇大作,把該問題推向整個編輯學界。
  自此,出版學與編輯學的關系成為熱點問題在出版界的各類學術會議上屢被提及。1997年6月, 在四川大學召開的“第四次全國高等院校編輯學專業負責人聯席會議”上,與會專家們把出版學與編輯學的關系問題形象地稱為“是大出版、小編輯?還是大編輯、小出版?”的問題。大家普遍認為,隨著社會信息化程度的急劇提高,出版業已成為世界各國的支柱產業之一,出版和編輯的概念隨著多媒體和網絡時代的到來,其外延和內涵也在不斷變化。出版學與編輯學的關系應當從理論上給以徹底理清,這是兩門學科共同的基本問題,牽一發而動全身,倘不解決或解決不透,不但已經并將繼續影響學科建設,對專業教育的設計和改革也將產生舉足輕重的影響,關系到專業教育的發展方向。
  然而有所不足的是,以上會議討論多從提出問題的角度談,反復闡發解決問題的重要性,而真正迎戰問題,正面解答的少。而且這些討論口頭爭鳴多,留下的書面材料少。當前較有價值的成果仍然還是邵益文、王振鐸兩位先生1995年發表的論文
      二、對在出版學與編輯學關系問題上兩種主要觀點的述評
  在系統回答出版學與編輯學的關系問題之前,我們有必要述評一下邵益文、王振鐸兩位先生在此問題上的觀點。他們的看法是我們進一步研究的起點,是我們眺望遠方可以一站的肩膀。
    (一)對邵益文先生觀點的述評[5]
  邵益文先生認為:“編輯學不是出版學的分支,出版學也不是編輯學的分支,兩者不相隸屬,都是獨立的學科。”
  邵先生推理出“編輯學不是出版學的分支”的根據是:1.“當今是多媒體的時代,不僅書報刊的出版需要編輯工作,而且廣播、電影、電視,都需要編輯工作。實際上目前已有《影視編輯學》問世,它和書報刊編輯學有不同的特點,可以說是有自己的一套。把它和書刊出版一樣看待,似不合適。”2.國外的出版學研究著作,如《出版概論》、《出版學概說》、《現代出版學》,編輯業務方面的內容很少,可以說出版學是不講編輯學的。
  邵先生推理出“出版學也不是編輯學的分支”的根據是:“因為書報刊的出版除了編輯活動之外,還有印刷、發行等物質生產和圖書流通過程,并非編輯工作所能全部包括的。”
  筆者認為,邵先生論證問題的出發點某些是稍欠科學的,其關于編輯學不是出版學的分支,而是一門獨立學科的論斷不能令人信服。
  首先,邵先生根據編輯工作應用的廣泛性,根據狹義的出版之外還有編輯活動而斷定編輯學不屬于出版學,此論貌似有理,但推而廣之,則恐怕社會應用性學科不少都將分崩離析,其果大謬。如以圖書館學為例,它包括圖書分類學、圖書編目學等分支學科,但圖書分類工作、圖書編目工作也廣泛地應用于圖書館之外的很多領域,包括出版領域。照邵先生的邏輯,這些學科都該獨立,那么圖書館學豈不就成了一具空殼。類似的還有新聞學,它的分支學科如新聞采訪學、節目主持學也有很強的普遍適用性,如果都獨立出去的話,新聞學也就喪失了存在的基礎。
  顯然,很多學科是經不起邵先生的分解的,這樣做只會使新獨立的學科成倍增長,使原有的學科一個個唱“空城計”。
  其次,邵先生以國外出版學不講編輯學為由,來論證編輯學不是出版學的分支,也是欠妥的。我們知道,國外出版學并不成熟,英美甚至還沒有“出版學”這個專有名詞,它們的幾本著作被漢譯后之所以有了“出版學”的帽子,還是中國學者想當然地意譯,給附會上去的。只要我們翻翻《出版概論》、《出版學概說》,就可以發現這兩本書不過是零思碎想加出版流程的大串講,根本沒有設計完美的出版學體系的愿望和表現。日本倒是在正規研究出版學,《現代出版學》也有強烈的創建出版學體系的意識,但是該書是在1969年日本提出“出版學”之后不久的1972年出版的,難免有始作俑的粗糙,其內容大有補充、深化的余地。況且,日本的“出版學”的英文拼寫是editology, 直譯就是編輯學,可見日本如果不是把編輯學作為出版學的核心來看待,就是把編輯學作為出版學的等同物來看待的,怎么能說國外的出版學不講編輯學呢?綜合這些情況,邵先生拿本身還比較成問題的國外出版學來論證、指導我國學術研究中出現的問題,好比筑塔于沙,不能不說有點盲目,其結果的可信度不言自明。
    (二)對王振鐸先生觀點的述評[6]
  王振鐸先生是“文化締構編輯觀”的倡導者,一向主張編輯獨立。但在正面討論出版學與編輯學的關系時,他的用語比較謹慎,他認為:“編輯學與出版學是既有性質區別、又有必要聯系的兩門相對獨立的學科。”“兩門學科之間應該是前后連續、相輔相成、相互推進的關系。”
  那么怎么得出上述結論呢?王先生的根據是:1.代表英、美、日出版理論水平的《出版概論》、《出版學概說》、《現代出版學》,都以研究書籍印制、經營銷售、經濟核算等一系列生產與流通的管理問題為核心,對編輯工作雖不能說不重視,但著墨不多,“這說明出版學對編輯學保持了一定的界限。”2.1986年,林穗芳根據國際術語學的命名規則,創造了redactology作為“編輯學”的國際用語,因為redact 一詞在歐美主要語言中都只有“編輯”而無“出版”的意思,不會有歧義。這就十分明確地將“編輯學”與“出版學”區分開來。3.從已經出版的數十種編輯學著作來看,“編輯學主要是研究怎樣從精神內容到符號形式為出版準備好完全合乎標準的定型樣稿。而怎樣把樣稿印刷、復制、傳送到讀者手中那是出版學研究的問題。”
  對于王先生的結論,我們認為前半部分是可以接受的,因為只要我們不認為出版學與編輯學是等同的或者毫不相干,不管編輯學是出版學的分支,還是出版學是編輯學的分支,把兩者的關系描述為“既有區別、聯系,又相對獨立”都是完全妥當的。他的結論的可爭之處在后半部,他認為編輯學與出版學是“前后連續”的關系,顯然把出版學與編輯學擺在了并列的位置,言下之意是誰也不是誰的分支,這才是他立場的核心。對此,筆者不能贊同,認為是需要商榷的,下面分析他的論據。
  王先生的第一條論據,是邵益文先生所曾用過的,不過值得指出的是,王先生要實事求是些,他不說“國外出版學是不講編輯學的”,而是從那些國外著作中看到了“對編輯工作的不是不重視”,但因為畢竟沒有太重視,所以他認為“這說明出版學對編輯學保持了一定的界限”。我們覺得王先生看外國出版理論著作的心情有點像當年的某些八路軍指揮官看克勞塞維茨的《戰爭論》,指揮官抱怨說:“游擊戰、運動戰多么重要啊,可這本書里怎么只有一點點。”這樣類比我們不否認有點夸張和不敬,但編輯工作在中國出版界同游擊戰、運動戰在中國革命中一樣確實占有相當重要的地位,如果我們過分強調這些在特殊國情中形成的事實,在一己之經驗上自我膨脹,不從全局上考慮問題,那么我們就會犯跟例子中的指揮官一樣的幼稚病,我們就永遠只能是戰術家,而成不了戰略家、軍事理論家。
  第二條論據,以林穗芳先生專門創造了沒有“出版學”歧義,而只有“編輯學”含義的redactology作為“編輯學”的國際通用術語, 來說明出版學與編輯學有所區別是正確的。但根據王先生的上下文,他顯然有以這個例子來暗示出版學與編輯學是各自獨立的意思,如此,則是對林穗芳先生的誤解。據筆者所知,林先生是明確認為出版包括編輯、復制、發行三要素的。[7]假使他即便贊成編輯學不是出版學的分支,也會認為編輯學與出版學有不可分割的聯系,而絕不會自相矛盾地認為編輯學與出版學是各自獨立的。王先生的這條論據,雖然引用無錯,但由于理解有誤,同樣是站不住腳的。
  關于王先生的第三條論據,我們認為不足之處在于,他沒有把已出版的編輯學著作按編寫的出發點不同來分類。比如這些著作是承認編輯學是出版學的分支?出版學是編輯學的分支?還是兩者彼此獨立?如果能將這三種情況分類統計,恰好前兩種情況數量較少,那么對王先生的觀點倒是一種支持。可惜王先生并沒有這樣做,他只是籠統總結了這些書的內容,就用“總之”得出編輯學研究什么,然后把編輯學的內容排除,就剩下了出版學的研究內容,即:怎樣把樣稿印刷、復制、傳遞到讀者手中。進而他便推出編輯學與出版學是“前后連續”的關系。我們認為這條論據是王先生運用得最不成功的,他幾乎是在武斷地違背常識,把人所共知的編、印、發一條龍的出版,硬性地規定為只包括印、發,而沒有講出原因何在。
      三、為什么說編輯學是出版學的一個分支
  在前文對邵益文、王振鐸二位先生觀點的述評中,筆者的觀點其實已露出端倪。我們認為,編輯學是出版學的一個分支,這是出版學與編輯學關系的核心內容。
  最于如此斷言的理由是:
    (一)在具有世界聲譽的百科全書中,“編輯”都是一個涵義較小的詞,隸屬于“圖書(book)”或“出版(publishing)”之下,反映了人們對出版與編輯關系的基本看法。
  熟悉西文工具書的人都知道,encyclopedia(百科全書)的本義是“把全部知識匯集到一個圓圈里”,引申的含義是“知識是一個整體”。[8]而柏拉圖認為,知識必須完整,思想方能正確。我們要想在出版學與編輯學關系問題上有正確的思想,首先看一看百科全書是十分必要的,這也是學術研究的常規方法。
  百科全書又分為“大條目主義”的和“小條目主義”的。“大條目主義”的,條目少,但每條都是長篇學術論文,力求其詳。“小條目主義”的,條目多,但失之簡略。在討論出版學與編輯學的關系時,如果把“出版學”和“編輯學”看作兩個條目,擇一“大條目主義”的百科全書則可以看到誰歸并于誰,弄清兩者的隸屬關系,擇一“小條目主義”的百科全書,則可以看看它們各自的內容及參照關系。循此思路,我們分別選擇“大條目主義”和“小條目主義”的代表《新不列顛百科全書》和《美國百科全書》來考察。
  由于“出版學”與“編輯學”這兩個名詞英美辭書里還沒有,我們只能以“出版”與“編輯”作替代,以求見微知著。在《新不列顛百科全書》(1983年,第15版)中,于Edison (愛迪生)之后, 應當出現Edit(編輯)的地方沒有Edit。Publishing(出版)倒是有,不愧是“大條目主義”,洋洋灑灑36頁。在這里,“出版”采用的是比較廣義的概念,整個條目分為“圖書的出版”、“報紙的出版”、“期刊的出版”三大塊來敘述,各塊較詳細地介紹其發展歷史和現狀,“編輯”只是作為一個低頻詞在其中偶然閃現。[9]如果按照該條目的體系來展開,那么出版學不僅包括編輯學,還伸延到以出版報紙為核心的新聞學。在《美國百科全書》(1988年,國際版)中,盡管小條目很多,但Edit(編輯)和Publishing(出版)卻有些例外,兩者雖均有其條,可都是空條目,被指引參見Book(圖書)條。Book條是一個21頁的中型條目,分“書的歷史”及“出版和銷售”兩個部分。[10]在“出版和銷售”中講到了“編輯過程”。倘若按照該條目的層次來創建學說,那么應該是圖書學包括出版學,出版學包括編輯學。
  以上兩種百科全書都由美國出版,但撰稿人英美兼有,參考文獻涉及各國學者的名著,其內容的科學性和影響的廣泛性是世所公認的。從對這兩種百科全書的調查,我們可以發現,“出版”的涵義大于“編輯”、包含“編輯”在歐美是一個共識。這跟我們國家普通人對這兩個詞的看法是一致的。基于此,我們說編輯學是出版學的一個分支就是合乎情理的,這是人們長期認識的結果,是符合歷史發展事實的。
    (二)日常用語中的“出版”并非科學概念,科學的出版概念必然包括編輯、復制、發行這三項基本內容。不經編輯的出版是盜版,抽去編輯學的出版學是盜版學。
  在日常用語中,“出版”有時指書籍的印刷制作,如出版社中設立的“出版部”或“出版科”,其職責就是把編好的文稿交付印刷。再如,有些學校雖名為“出版學校”,實際上只有印刷專業或者再加校對專業。“出版”的這層用法大概是對歷史習語的沿襲。因為在木版印刷時期,我國古人常用開版、鏤版、刻版等術語描述圖書的印制工作。19世紀末,“出版”作為外來詞由梁啟超等進步學者傳入后,人們很自然地把其與開版、鏤版等歸入一類,理解為書的印制,而忽略掉英美語境中“出版”所具有的編輯、發行方面的含義。1917年北京大學開成立“出版部”的先例,在50年代以前,我國很多高等院校中都設有“出版部”或“出版科”,其職責為專事油印教師編寫的教材,不對外發行。在這里,出版實際是被作為印刷的書面語或者說是敬語來使用。
  然而隨著人們對“出版”在其舶來國的含義的深入理解,特別是從80年代初我國倡導出版學研究以來,凡在正式場合和學術場合,出版都不作為印刷的同義詞來使用。如近十余年各地先后成立的“出版科學研究所”,其研究對象就不限于印刷,而更注意編輯和發行,各地新編的《出版志》,也均包括編輯、印刷、發行三方面的內容。我國于1991年6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在第五條第六款對出版界定:出版,指將作品編輯加工后,經過復制向公眾發行。也是把出版看作是包括編、印、發三個環節的綜合過程。基于這些情況和整肅學術規范的責任感,許力以、林穗芳、劉光裕諸先生都曾指出,編輯、復制(印刷)、發行是構成出版的三個必要條件,沒有缺少這三個條件之一的第二種出版。
  出版不等于印刷比較好理解,但是還有一種把編輯排除在外,認為出版就是復制加發行的觀點,雖同樣不科學,卻較有市場,影響較大,值得一提。持這種觀點的可分兩類人。一類是堅持認為編輯獨立于出版學之外的代言人和支持者,如王振鐸先生,把出版簡單、硬性地定義為復制加發行。另一類是被編輯學獨立浪潮所“震懾”的一批學者,如趙航先生,他本來認為出版學研究中編輯學異常膨脹是一種“學術偏離”現象。但由于身在教學崗位,担任“出版學”課程教師,為了使該課不與“編輯學”課程內容沖突,能夠接榫合縫,不得不另辟蹊徑,違心地縮窄出版內涵。[11]
  這種觀點之所以比較盛行,不是空穴來風,此論擁護者手中的兩張“硬牌”是當今兩個國際版權公約中的出版概念。《世界版權公約》第六條對出版的界定是:本公約所用的“出版”一詞,系指以一定有形方式復制某作品,并將復制本在公眾中分銷,以供閱讀,或以其他方式觀賞。《伯爾尼公約》第三條第三款對出版的界定是:就作品的性質而言,無論復制本以何種方式制作,只要可以滿足公眾的合理需求,即構成出版。這兩個界定都標舉了復制和發行,而沒有標舉編輯。那么為什么會如此呢?劉光裕先生認為這是法律條文的特點使然。因為編輯侵權而尚沒有經過復制發行,這就如同沒有“思想犯罪”一樣,不能構成違法,所以在法條中不必標舉編輯,只需標舉構成實際侵權行為的復制和發行。在現實生活中,也確實有不經過編輯工作的侵權,如盜版,而盜版可視為編輯作品的易入非法印刷,并非真正的出版。“但是凡經由編輯環節而在復制和發行中表現出來的版權糾紛,按照國際慣例,編輯一方要在法律上負主要責任。如此看來,兩個公約的出版概念實際上在復制和發行之外還是包含編輯的。”[12]
  劉光裕先生的論述,使“出版等于復制加發行”論者手中的兩張“硬牌”變成了兩張廢紙,并且意外地發現,不經過編輯工作的所謂出版就是盜版,王振鐸先生倡導的拋離編輯學的出版學豈不就有了“盜版學”之嫌嗎?
    (三)出版和編輯都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如果不用廣義的編輯概念去對應狹義的出版概念,那么編輯就越不出出版的范圍,編輯學就改變不了是出版學分支的地位。
  關于出版的定義,從廣到狹,按照有些學者意見可以分為三個層次,分別稱為第一、第二、第三定義。[13]第一定義,即廣義的出版是指通過生產、復制、發行一定的物質載體來傳播經過編輯加工的信息,包括書刊、電影、錄音、錄像、幻燈、唱片等。第二定義,即介于廣義和狹義之間的出版定義,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對出版的界定:指將作品編輯加工后,經過復制向公眾發行。此處“作品”的范圍雖然沒有第一定義中“信息”的范圍大,但通過對“作品”、“復制”的不同規定,可以使出版的內涵有伸縮余地。如著作權法中的“作品”就不僅指書刊,還包括錄像作品和電子出版物,“復制”不僅指印刷,還包括套錄和拷貝。第三定義則專指圖書報刊的編、印、發這三方面的工作。在這里,我們沒有把“印刷”或“印刷加發行”作為出版的狹義定義,是因為在前文已討論過,出版必須包括編輯、復制、發行三要素。
  編輯的定義,因表述方式不同,根據葉向榮先生的統計,林林總總有20多種。如此多的定義,拋開爭議頗大、編輯學界基本持不接受態度的“人類編輯學”的編輯觀,由廣而狹也可以分為三個層次,各層次選個代表,也可以稱為第一、第二、第三定義。編輯的第一定義是“在利用傳播工具的傳播活動中,處于作者和讀者之間進行的種種出版前期工作”。[14]第二定義是“對主要是別人的作品和材料進行選擇和加工以供復制向公眾傳播”。[15]第三定義是《辭海》對編輯的界定:新聞出版機構從事組織、審讀、編選、加工整理稿件等工作,是定稿付印前的主要環節。
  把上述出版和編輯的定義逐層對應,可以發現編輯無論在哪個層次上都是出版的一項內容、一個環節,不能脫離出版而單獨存在。當前凡主張編輯學獨立于出版學之外的,都是犯了以廣義編輯定義對應狹義出版定義的錯誤。邵益文先生犯的是以編輯的第一定義對應出版的第三定義,王振鐸先生犯的是以無限夸大的比編輯的第一定義還要寬廣的定義來對應他自己規定的錯誤的出版定義,即出版等于印刷加發行。
  由這種層次對應法出發,我們可以再進一步具體談談對新聞編輯學和廣播影視編輯學的認識。在過去和現在,都有人認為新聞編輯學和廣播影視編輯學跟書刊編輯有不同的特點,可以說有自己的一套,因而認為新聞編輯學和廣播影視編輯學跟出版學無關,書刊編輯學才屬于出版學,如果要建立綜論各個傳播行業編輯工作的編輯學,那么肯定是獨立于出版學之外的編輯學。把這種觀點通過層次對應法一檢驗,錯誤一目了然,即以廣義編輯定義對應狹義出版定義。
  第一,怎樣看待廣播影視編輯學
  我們知道,現有傳播媒體的產生次序大致是這樣的,先圖書,再報刊,再廣播影視,再電子出版物,傳媒的每一次演化都主要表現為載體的變化,而傳播信息的目的和編輯、復制、發行的基本工作程序和方法并沒有變。后者可以認為是前者的變異,紙張變異為揚聲器、熒幕、屏幕、顯示器,文字變異為數碼、聲音、圖片、畫面,編輯變異為錄音合成師、剪輯師……正因為有這種一脈相承性,所以現在的著作權法中把圖書報刊和音像、電子信息產品的生產都歸入了出版。在這樣的大出版格局上建立的大出版學好像沒有什么編輯學不能包容的,廣播影視編輯學本質上是音像編輯學,都是研究怎樣把攝影師拍下的圖像、錄音師錄下的聲音,加以藝術地、巧妙地選擇、組織起來的方法和規律。承認音像編輯學是出版學的分支,那么廣播影視編輯學也不能例外。更何況已有出版界人士指出:“要縮短我國與發達國家出版業的差距,就得加快音像、電子出版物的發展步伐,最終向電子軟件、影視業延伸。”[16]有人把廣播影視編輯學作為編輯學不屬于出版學的一個特例,乍一看比較唬人,細想想它跟音像編輯學的相通性,其實也是個紙老虎,并不對編輯學是出版學的分支的觀點構成真正的威脅。出版學和編輯學就像一個氣球的表里,可以同膨大共縮小,如果編輯學老想把出版學撐破,那首先得先把自己撐破了。
  在這里,我們提出了“大出版學”的概念,可能馬上有人會問,那么“大出版學”大到什么程度?你在批駁“編輯泛化論”的同時,是否要另創一個“出版泛化論”呢?筆者的回答是否定的。我們認為,出版作為一種社會活動,一種社會現象,它是社會分工的結果。不是脫離社會,像哲學那樣,從純學理、純邏輯的角度,形而上劃分出來領域,它的概念和范圍是約定俗成的。當社會公認什么活動是出版,什么活動就是出版,出版是不能躲在書齋里主觀界定的。那么“俗成”又集中體現在哪里呢?我們認為集中體現在法律當中,法律作為絕大多數公民意志的反映,其對出版范圍的界定具有最大的權威性。當前,法律突破傳統印刷品的范圍,規定電子音像的編輯、制作、發行為出版,那么這就是大出版的最遠邊界。至于今后廣播、影視會不會歸入大出版,那要看社會俗成的趨勢和法律的規定,暫時還不能認為廣播、影視就是出版。另外,我們認為,出版必須以編輯為第一環節,而廣播、影視是以創作為第一環節,因而不能算作出版。筆者之所以說廣播、影視編輯學是出版學之內的編輯學的一個分支,是因為它和音像編輯學另有相通之處,而音像編輯學顯然是屬于出版學的。這中間有個轉化過程,不是直接說廣播、影視就是出版,所以,廣播、影視編輯學就是出版學之內的編輯學的分支。
  第二,怎樣看待新聞編輯學
  當我們說編輯學是出版學的一個分支,最有意見的恐怕就是新聞學研究者,他們的看法是:“新聞學和出版學是兩大傳播科學,而編輯學則是兩者共同的組成部分,并分別發展成為新聞編輯學和圖書編輯學。新聞編輯學是實用新聞學的一個分支學科,圖書編輯學則是出版學的一個分支學科。”[17]這句話的錯誤在于把出版學僅僅等同于圖書出版學,而把編輯學等同于圖書編輯學新聞編輯學,顯然是在偷換概念和進行層次不對等的對應。
  筆者認為,早期新聞學實際上就是報紙出版學的別名,新聞學剛傳入我國時就被稱為“報學”,《新大不列顛百科全書》中的“出版”條目下有一個下位條目“報紙的出版”,講的就是大半部新聞學發展簡史,可見報紙編輯學毫無疑問是出版學的分支。新聞工作后來增加了廣播、電視兩大媒體,從編輯學意義上講,就是相應地增加了廣播和電視編輯學,所謂新聞編輯學無非就是報紙編輯學加廣播和電視編輯學。那么說來說去,新聞編輯學不僅是實用新聞學的一個分支,也是出版學之內的編輯學的一個分支。
    (四)《出版詞典》、《編輯實用百科全書》、《中國大百科全書·新聞出版卷》這三種專業權威工具書一致認為編輯學是出版學的一個分支。
  《出版詞典》是中國出版科學研究成立伊始,新聞出版署下達給它的重點科研項目。1985年就開始草擬詞目,1989年定稿。該詞典是我國出版學最早的一本權威工具書。在該書中,沒有給“編輯學”列專條。在“出版學”條目中,是這樣給出版學與編輯學的關系定位的:“有些學者根據出版學研究的主要內容,認為其學科體系包括出版概論、出版管理學、出版經濟學、編輯學、讀者學、作者學、書刊印刷學、圖書發行學、書籍裝幀藝術論和出版史等。”[18]
  《編輯實用百科全書》是中國出版科學研究所承担的另一個重點科研項目。該書1988年初擬定計劃,1994年底出版。在該書的由闕道隆先生署名的“編輯學”條目中,作者沒有鮮明擺出自己在出版學與編輯學關系問題上的立場。在論述編輯學研究的歷史時,作者是緊緊圍繞出版史來談的,好像是贊成編輯學是出版學的一個分支。但在論述編輯學的研究對象時又說:“編輯學的研究對象與多種學科有交叉。和編輯學關系密切的學科很多,如文化學、政治學……出版學、發行學,以及信息論、系統論、控制論等。”[19]在這里,看不出他對編輯學是出版學的分支的觀點是贊成還是反對。在該書的由高斯先生署名的“出版學”條目中,作者認為:“在出版學這個大系統的理論體系中,各個環節必要也有可能形成自己的科學范疇和理論體系,成為出版學的分支學科。近些年在中國,有關專題的科學研究已經分別展開,取得了一定成果,編輯學、印刷學、發行學已經初具規模。”“出版學作為一個大系統的思維工程,它的科學研究要涉及到編輯學等分支學科的一些基本理論。但是,出版學不是編輯學等分支學科的簡單相加。”[20]高斯先生的論述明顯是贊成編輯學是出版學的分支。綜合“編輯學”條目和“出版學”條目兩處的觀點,我認為總共有2票的話,那么至少有1.5票投的是編輯學是出版學的分支的贊成票。
  《中國大百科全書·新聞出版卷》是我國新聞出版領域最權威的工具書,也是全世界當今唯一一部為“出版學”、“編輯學”列出專條,并為出版學提供了可觀篇幅的百科全書。在該書許力以先生撰寫的卷前專文《出版和出版學》中,作者認為:“出版學范圍較廣,其分支學科,有編輯學、印刷學和發行學。”“出版包括編輯、印刷、發行三個方面,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出版以編輯為中心,以印刷為手段,以發行為橋梁。編、印、發三者之間互相依存,互相制約,互相促進。編、印、發的協調,是出版發展的必要條件。出版學要探索出版的規律,掌握出版的發展動向,研究出版對社會關系和影響,研究編、印、發三者之間的聯系和矛盾,揭示問題的實質。”“出版學除了編輯學、印刷學、發行之外,還包括版權、裝幀藝術等專門領域。”[21]在該書的由戴文葆先生署名的“編輯學”條目中,作者認為:“編輯學是出版學的一個分支,是具有綜合性、邊緣性和應用性的學科,它研究各種不同學科的書籍的編輯工作,這項工作本身又包含各門科學編輯及文字編輯、技術編輯、地圖編輯、美術編輯等。”[22]許力以和戴文葆兩位先生的觀點是一致的,旗幟鮮明地指出編輯學是出版學的一個分支。
    (五)面向世界,面向未來,出版學的研究內容十分豐富,研究范圍十分廣泛。隨著時間的推移,編輯學作為出版學分支的地位將會日益被人們所認清。
  進入十九世紀以來,由于市場競爭的加劇,西方的出版業已經被迫由個人主義色彩和理想主義色彩比較濃厚的“家庭工業”、“紳士職業”,轉變成為面目冷峻、巧于逐利的純粹企業。[23]這種企業雖然也許還殘留著一些斯文的、書卷的氣息,但在本質上已深刻地商業化了,暢銷和利潤給它們帶來的狂喜遠遠勝過了為社會奉獻一部新書、增添一縷書香的歡悅。出版社的頭頭們腦海里整天快速切換著市場預測、組稿競爭、銷售、廣告、排行榜、版權轉讓、打擊盜版、出口、兼并、改組、技術升級、投入產出、企業集團、多元投資、公共關系等這些散發著商戰硝煙的詞匯,出版對他們而言,跟管理其他企業一樣,面臨著無窮多的問題,無窮多的挑戰。而編輯工作在所有問題中并不經常占據頭等重要的地位,只要雇傭若干有突出社會活動能力、與學術界和知識階層有密切聯系、善于分析和預測市場的高級編輯,一切便可以放手。在日新月異、功能強大的現代出版技術的支持下,圖書質量更無足掛慮。總之,隨著教育和科學技術的發展,出版活動中編輯環節的人才成本、時間成本、資金成本都在減少,編輯工作越來越退居次要位置。出版業已經進入銷售系統時代,銷售成為出版社的生命線。
  我國的出版業,受民族傳統文化、價值觀的影響,受社會政治、輿論環境的制約,從封建社會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一直保持著濃厚的理想主義色彩,可以說沒有一個出版人愿以純粹的出版商自我標榜,他們總是或多或少地担當起文化傳播者的責任。進入社會主義社會以后,社會性質和國家性質決定了出版社是宣傳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機構,是積累和傳播文化科學技術知識和成果的機構,是豐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的機構。出版業雖然不再是舊文人、舊商人的“家庭工業”,卻成了國家這個大家庭的“家庭工業”。出版業雖然不再是“紳士的職業”,卻是“知識分子的職業”。這種變化,不僅保留而且強化了編輯工作的中心地位,大大限制了出版社作為企業應當具備的大量經營管理業務的發展。如此的情形反映到理論研究中,便是編輯學的自高自大、自我膨脹,作出版學的中心內容還不夠,還要獨立出去。
  當前,隨著市場經濟建設的發展,國有企業改革如火如荼,鑒于出版社的特殊作用,國家仍不會改變其作為事業單位、企業管理的性質,仍要堅持以編輯工作為中心,而不提倡以發行工作為中心。但既然是企業管理,就要按企業發展的客觀規律來辦事,否則就會束縛出版業的手腳,影響其發展壯大。所以我國的出版界除了繼續深化80年代提出的“出版社從生產型向生產經營型轉變”的出版改革,在出版社普遍設立經營部、發行部等機構,以加強企業經營管理和圖書銷售工作。最近又掀起了組建出版企業集團、出版企業實行股份制的爭鳴和改革熱潮,另外針對版權貿易與合作、出版立法等也發出了要求加快理論研究和實踐步伐的呼吁。可以說,是出版企業發展的客觀規律,是全球經濟化、信息化的浪潮驅使我國的出版業必須面向世界,面向未來,吸收國外同業的一切先進經驗,全面開展其作為企業應當開展的業務。
  隨著出版業務的擴展,出版學研究的內容也將更加豐富多彩。編輯學在出版業務單調的時代,在唯編輯工作獨尊的時代可以一枝獨秀,那么在出版業務大為拓展的新時代,在出版學的百花園中,它已不再是一枝主干,而僅是普通一枝。隱身一團錦繡,編輯學將很難再有脫離出版學、紅杏出墻的自信和沖動。這樣的情形,或許身在廬山之外的學者看得更清楚。如王余光教授就不贊成把出版學簡單地分成編輯學、印刷學、發行學三大塊。他設計的出版學體系包括5 個部分:出版學理論研究、出版管理學研究、出版經濟學以及對外版權貿易與合作出版的研究,出版社會學與版權立法的研究、出版機構及出版家與出版史的研究。[24]編輯學在這個體系中,不是一個主要分支, 而只是出版學理論研究的一個分支。
      四、關于出版學與編輯學關系的一些補充
  出版學與編輯學的核心問題,是誰是誰的分支問題。對此上文已作了明確回答。
  那么編輯學有沒有一定的獨立性呢?下面對此作一些補充。
  筆者認為,編輯學在出版學范圍之內有相對的獨立性。這種獨立性表現在兩個方面。
    (一)編輯學有自己特殊的研究對象,自成體系,編輯學的發展是對出版學的充實,出版學不會取代編輯學。
  按照一般看法,編輯學跟印刷學、發行學是出版學的三大支柱,唯有這三大支柱建設得好,才能支撐起出版學的理論大廈。在過去的近20年,這三根支柱的建設進度不一致,編輯學顯然趕在了前面。編輯學跟出版學關系的一度緊張,就像快工出粗活,背離了設計藍圖,柱子建偏了一樣。現在我們擺正兩者的關系,猶如對柱子糾偏,是指正它的方向,并不意味著要否定它的建設成就,要削弱它。
  出版學作為編輯學的上位學科,它包括編輯學,但不能取代編輯學。事實證明,編輯工作在出版發展史上無論其功能、地位如何變化,都是不可或缺的一環。編輯工作的發生發展規律需要研究也應當研究,它構成了編輯學的特殊研究對象。圍繞著這個對象,編輯學有自己的研究范圍、研究內容,自成體系。創建編輯學就是要解決編輯工作中的特殊矛盾,這種首創精神值得稱贊。誰也不能否認,編輯學首先在中國誕生并快速發展是中國出版學的光榮,也是對世界出版學的一份貢獻,編輯學完全應該也完全有可能走向世界,為國外同行所借鑒吸收。
  由于我國的社會主義國情,我國的出版社和資本主義國家的出版社有根本性質的區別,面向未來,無論出版改革如何進行,都要牢牢堅持社會效益第一的宗旨,都要加強編輯工作的研究。編輯學在社會主義出版學中自有其獨特的作用和地位。所以我們不能意氣地認為把編輯學歸為出版學的分支,就是削弱編輯學研究,而要發揚重視編輯學研究的傳統,為編輯學的發展和完善作出更大的貢獻。
    (二)編輯史早于出版史,編輯學研究完全可以延伸到獨立的出版行業形成之前,但對其定位一定要根據其“重心”,而不能根據其枝蔓。
  我們說編輯學是出版學的分支,并不意味著編輯學的理論研究僅能局限于在正規出版業形成之后的時間范圍內來開展。相反,筆者認為任何事物在形成之前都有一個萌生、醞釀的階段,前后聯系研究,才能得出整體、全面的認識。出版業作為一個獨立的行業和職業從社會勞動中分化出來,也不可能是一蹴而就,在一夕之間突然完成的,而必然有一個相當長的鋪墊和孕育階段,它的工作方法和思想源頭肯定伸延、扎根于歷史深處。所以我們完全不忌諱去研究在獨立的出版行業形成之前的編輯學,把孔子作為編輯家也是完全正常的。因為眾所周知,在知識高度綜合化的古代,一代文化宗師往往是通人大儒,兼具多種身份,我們既然可以稱孔子為哲學家、教育家、歷史學家、目錄學家,那么有所根據地稱其為編輯家又何足為怪。由于出版事實的成立要牽涉到復制和發行,因而出版史在中國依保守的算法可能要起自“書肆”出版的西漢。如果編輯史從最早的書籍——簡策出現的春秋戰國算起,編輯史就要早于出版史,這正是編輯學具有一定獨立性的體現。
  但是在給編輯學定位時,我們就不能像王振鐸教授那樣認為其發源早,就斷定出版學和編輯學是兩門彼此獨立的學科。給一門學科定位應該看其“重心”所在的位置,而不應該看其觸須伸展得多么遠。從整體來看,編輯學的“重心”無疑是落在獨立的出版業形成之后的這段時間內,是和出版學同呼吸共命運的,把編輯學歸為出版學的分支毫不牽強。就這個意義而言,編輯學的獨立性只是相對的。
  編輯學和出版學也是共生共榮的,離開了出版活動和出版學,編輯學將無用武之地,無家可歸;離開了編輯學,出版學就是不健全的、跛腿的學科,甚至不能稱之為出版學,而淪為盜版學。
      五、糾正“編輯出版學”的折衷主義傾向
  由于出版學和編輯學的關系沒有及時理清,在較長一段時間,有人贊成這是出版學的分支,有人贊成出版學是編輯學的分支,令人莫衷一是。于是,一種折衷主義觀點便應運而生,那就是尋找第三條道路,提出創建編輯出版學。
  編輯出版學的出現以1988年葉再生的《編輯出版學概論》為標志。該書首次打破編輯、印刷、發行的“三板塊”學科分類,提出了“編輯出版學”的一個“樹狀結構”。其第一層次包括:圖書編輯學、報紙編輯學、非印刷出版物制作學、出版學、圖書銷售學、出版管理學、圖書印刷工程學、國際合作學、版本學、校勘學、出版人才學、出版史。
  該書出版后引起了一些評論,如張立先生就提出質疑。他認為“編輯出版學”這個稱謂的內涵極不明確,如果是意在說明出版過程中編輯的主體地位,“但以出版過程中的一個環節來代替整個學科是否合理?能不能因為復制技術的革新在出版業的發展中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因此就把出版學命名為‘復制出版學’或‘印刷出版學’呢?”[25]他還發現,該書的分類標準也很不統一,就該書第一層次列舉的學科而言,“如圖書編輯學、報紙編輯學、非印刷出版物制作學是以出版物的形式劃分的,而出版史、校勘學、出版人才學、版本學又是以什么標準劃分的?它們之間是否是并列關系?國際合作能不能稱為學?”[26]這些疑問十分敏銳地指出了“編輯出版學”的漏洞,使它的非科學性昭然若揭。
  筆者認為,《編輯出版學》的作者獨辟蹊徑的探索精神是令人尊敬的,該書的具體內容對讀者提高業務素質也大有助益。但在理論建設方面,作者將能夠想到的出版學和編輯學的內容,不加科學的、精確的分析組織就雜煉于一爐,對“編輯出版學”的內涵也沒有明確,深入的解釋,在理論上難免有以其昏昏使人昭昭的嫌疑。這種態度不明朗的、暖味的折衷主義立場和觀點,在某個特殊時期可以起到調和、緩解矛盾的作用,但從長遠來看,對人們勇敢地探索真理有消極影響,應當加以糾正。
  “編輯出版學”不僅出現于學術著作,也常用于人們的口頭交流,有時還見于政府文件。在口頭交流中,“編輯出版學”通常指的不是一門學科,而指的是“編輯學和出版學”。在政府文件中,一般在提到出版教育時,時常用“編輯出版專業教育”或“編輯出版學專業教育”,來概括編輯學專業、圖書發行專業、書籍裝幀專業等。筆者認為,“編輯出版學”的上述用法雖無大錯,但顯示不出出版學、編輯學的層次結構,將兩者混淆在一起,是學術上的折衷主義在社會生活中的反映。現在我們理清了編輯學和出版學的關系,今后就應當堅決克服這種傾向,盡量少用或不用“編輯出版學”這樣的稱謂,在正式文件中尤其需要注意。文件中按過去的習慣用“編輯出版學教育”的地方,現在一律可用“出版學教育”來取代。
      六、結語
  編輯學是出版學的一個分支的結論,給編輯學的發展設置了一種規定性:即編輯學的發展必須適應、服務于出版學的大局。編輯學研究要隨著世界和中國出版工作重心的轉移來選擇課題、確定方向,當對傳統的文字編輯工作研究透徹之后,當對傳統的文字編輯工作研究透徹之后,可接而轉向對策劃編輯工作、組稿編輯工作、高新技術編輯工作等的研究,日新月異、無限豐富的出版實踐給編輯學研究提供了應接不暇的課題,編輯學新的生長點比比皆是。
  承認編輯學是出版學的一個分支,給未來的出版教育改革也指明了方向。如果我們認為編輯學是出版學的分支,顯然當前的專業設置過窄,跟不上世界大學寬口徑培養人才的趨勢,也不符合我國教育部合并過細專業的精神。編輯專業應當和圖書發行專業合并,增加印刷技術課程,組建出版專業。這樣的專業培養的人才知識結構合理,適應性強,肯定比分別開辦編輯、發行、印刷專業培養人才更受出版界歡迎。
  當然我國出版教育專業過細格局的形成,與專業創辦出版事業中出版社、印刷廠、新華書店分工過嚴、界限分明的現實密切相關。另外,筆者認為,當年胡喬木同志不提出創辦出版專業,而熱情促成編輯專業的開辦,跟1983年至1984年,黨內整黨,文化藝術界開展反對精神污染運動的形勢也有很大關系。作為黨的理論宣傳家,他當時考慮更多的或許是要通過編輯專業培養一批不僅具有較高文化素養的,而且非常重要的是要用馬克思主義思想武裝頭腦的既講文化、又講政治的精神產品把關人。總之,筆者認為編輯專業的創辦是打著一定的時代的烙印的,隨著時間的推移,它當初產生的現實基礎有了變化,當時的形勢賦予它的任務也已完成,更何況現今的學生就業形勢也不樂觀,它完全應該進行一次自我更新,改建成出版專業,安全按照出版業的需要培養全能人才。
  以上之論都是基于編輯學是出版學的分支的認識,也反映了編輯學理論界和教育界的大多數人的看法。而倘若出版學和編輯學的關系不是如此,比如說編輯學獨立或出版學是編輯學的分支,那么兩門學科的未來走向和教育改革的方向都將大變,肯定將呈現另外一番完全不同的景象。由此也可以看出學科關系討論的重要性。
編輯之友太原41~47Z1出版工作、圖書評介王波/王錦貴19991999王波,王錦貴,北京 作者:編輯之友太原41~47Z1出版工作、圖書評介王波/王錦貴19991999

網載 2013-09-10 22: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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