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有涯愿無盡 第三輯 我的自傳 第60節 回憶調查李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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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輯 我的主要經歷
  第60節 回憶調查李聞案
  1946年初與民主同盟部分同志合影。前排自右至左依次為:史良、張瀾、沈鈞儒與作者。
  回憶參加調查國民黨暗殺李聞案
  1946年7月11日李公樸先生在昆明被國民黨特務暗殺,7月15日聞一多教授在參加李公樸先生追悼會后又被特務殺害身死。
  李是民盟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兼民主教育運動副主席。聞也是民盟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兼云南省支部常委暨宣傳部主任。民盟中央這兩位重要成員接連死于政治謀殺事件,在當時引起了國內外很大震動,對民盟自然也是很大的打擊。
  一、要求共同調查
  暗殺事件發生時,我駐南京民盟總部,担任民盟秘書長,主持民盟中央工作,正是奔走國共和談最緊張的時候。
  李公樸被殺害的消息于12日傳到南京,民盟中央有許多負責人正在上海,我只得先以個人身份對新聞界發表談話說:“公樸先生被害,無疑是為了當前政治斗爭,盡管真兇沒捕到,好像無法證實國民黨特務之所為,但此事無待申說,大家心里都明白是怎么一回事。”“現在政治是這樣黑暗,統治者已經超過法律,用恐怖手段行其統治。”不料四天之后,聞一多又被殺害。
  18日,我又以民盟秘書長的名義發表書面談話:“李聞兩先生都是文人、學者,手無寸鐵,除以言論號召外無其他行動。假如這樣的人都要斬盡殺絕,請早收起憲政民主的話,不要再說,不要再以此欺騙國人。”我又說:“我個人極想退出現實政治,致力文化工作……但是,像今天這樣,我卻無法退出了,我不能躲避這顆槍彈,我要連喊一百聲:取消特務。我倒要看看國民黨特務能不能把要求民主的人都殺光……”在宣讀完這個書面談話之后,出于對國民黨特務的卑鄙兇狠的行徑的憤恨,我在記者招待會上說:特務們!你們有第三顆子彈嗎?我在這里等著它!
  二、赴昆明調查
  國民黨做賊心虛,自始至終不肯同意派人與民盟共同進行調查。拖到8月初,只同意由民盟自己派人去調查,政府給予交通的便利和調查時的便利,并由國民黨中央黨部派一名秘書“協助工作”。
  民盟本打算派羅隆基去,后來傳言說羅不能去,去將死在昆明。后來決定由我與民盟副秘書長周新民一同去調查此案。
  8月3日我們二人會同國民黨中央黨部派出的秘書張壽賢由南京先飛重慶,因換乘飛機延誤,6日才到昆明,開始工作。
  國民黨為了做出“重視”此案的姿態,也為對我們的調查進行阻撓,此時也派了一批軍警憲大員飛去昆明“查辦”。記得他們當中有陸軍總司令顧祝同、顧的參謀長冷欣、憲兵司令張鎮、警察總署署長唐縱等。此外參加“查辦”此案的還有已在昆明的云南主席盧漢、昆明警備司令霍揆彰。
  我們到昆明后立即約見他們,但他們故意拖延,屢次推拖,改動會見日期,使我們無法及時開展工作,至8月9日才見到他們。我們見他們主要是說明我們的立場和態度,要求將此案移南京組織特別法庭審理,因為李聞案是一政治性謀殺案,普通法庭是審理不了的。這個要求我們在南京時即向國民黨提過,現在重提自然也是無結果的,但這是一原則問題,我們不能不表明。在不能同意移南京審理的情況下,我們又要求不要急于定案。
  8月13日顧祝同和盧漢出面宴請我們,有冷欣和張鎮等作陪。此時顧祝同告我暗殺李的兇犯未捉獲,聞案的兇犯已捕到,后日即可開庭審判。當晚收到省法院通知,說15日“公審”,邀我們去“觀審”。我們當即回信說不同意這種“公審”,但既經邀請,我為借此機會作調查,準備參加,并提出增加民盟云南支部負責人之一的馮素陶一人參加“觀審”。
  三、如此“公審”
  增加馮素陶“觀審”得不到同意,只有我與周新民二人去參加15日的“公審”。“公審”時到的只有被邀的不過二十余人,下午人更少;其中記者只二人,且均為國民黨中央社的。《大公報》派來昆明的記者申請參加,也無理地被拒絕。“公審”時出庭的被告只有暗殺聞一多的兩名兇犯,名湯時亮和李文山,據說是昆明警備司令部的兩名中下級軍官。真正的兇手是不是他們?誰也不清楚。我曾要求將聞一多被殺時受傷的他的兒子聞立鶴用担架送來法庭,以便辨認兇手和作證。但直到“公審”收場后,參謀長冷欣才要張壽賢秘書轉告我們說,軍法處去醫院,院方出具證明,認為聞立鶴“傷勢未好”,不宜出庭。所以審理中只有法官與被告之間的一問一答,問答完了即算審理完了。在被告回答法官的提問時,他們在公堂上做了一番演說,說“聞一多是賣國賊”,說他在李公樸追悼會“罵了軍人”,他們二人出于一時“氣憤”,故刺殺他,此事與他人無關,云云。聞案就這樣審理了一番,草草了事。結束時也未說明是否審理完畢。李公樸一案,則因為兇手根本不曾“捉拿歸案”,更是不了了之。
  “觀審”畢,我即致函顧祝同,說明我們旁聽后認為疑竇頗多,請他們不要急于定案,并索取一份審訊記錄的抄件,但始終不曾給我們。
  19日顧祝同再次宴請。飯罷入另室談話,我問:15日“公審”一天,好像是已經審完,可是為何又不宣判?如果不算審完,是不是將再審?顧遲遲答不上來,末后低聲對我說:我也還做不得主。
  四、阻撓與封鎖
  同時,國民黨在下面又采取種種辦法,阻撓我們調查,對我們進行封鎖。
  本來早在李聞案發生之前國民黨特務即散布謠言,制造打擊民主力量的借口,空氣已十分緊張。張貼在街頭的反動刊物和壁報說,民主黨派要與地方勢力“聯合起來暴動”,奪取被國民黨由龍云手中收去的政權,說“李聞加入了共產黨”,“聞一多組織了暗殺團”,種種胡言亂語。在這種情況下,6月底民盟組織不得不多次舉行招待會,說明我們的主旨是“和平建國,民主團結”,說明民盟為非暴力革命團體,從來反對暗殺暴動。
  待7月11日和15日李聞兩位被暗殺后,昆明的空氣更加緊張。潘光旦、楚圖南、費孝通等各位不得不住進美國駐昆明領事館。像這樣人人自危的狀況,當然使我們不便或無法與許多調查對象接觸。我們到昆明后,即住在商務酒店,店里此時早已先住進了許多“客人”,我們的出訪,或有人來訪,一舉一動,當然都逃不過他們的眼睛。有一天我在酒店中餐廳吃早點,偶然遇見孫福熙君。孫是著名作家孫伏園(福元)的兄弟。孫福熙曾為中國旅行社編輯過旅行雜志,而這家商務酒店正是由中國旅行社經營的,因此他也住在酒店內。彼此早相識,見面怎能不打招呼?兩人互致問候,寒暄幾句,也就分手了。誰知竟被特務注意。據孫事后對我說,在我們談話后,特務立刻將孫找去盤問,問他:你與梁某人是什么關系?你向他說了些什么?孫萬沒有料到在大庭廣眾之中,這樣一般的交往,也要受到如此盤查,趕忙解釋說:梁某人以前在北京大學教書,他是先生,我是學生,只是師生關系,彼此多年不見,這是偶然相遇云云。我還記得,當時繆云臺先生正在昆明,他是重慶政協會議的社會賢達代表,我本想借此機會彼此見見面。這本是與調查無關的活動,但也未能實現,后來繆云臺先生派了某紗廠經理來見我,說“有事”不能來。像這樣的處境,我們的調查工作是很困難的。
  但是我們通過種種途徑,通過美國領事館,搜集到許多與案件有關的情況,足以說明這是國民黨特務謀殺了李聞兩位。
  五、報告調查結果
  李聞案的調查在國民黨的阻撓下再也不能進行下去,而“公審”是否繼續進行又無期,22日我們即由昆明飛返南京了。
  8月25日我在上海舉行了記者招待會,報告調查經過和結果。我說:可以用吞吞吐吐四字來說明此案。一是李案“未捉獲兇手”,只拿出聞案來“公審”,是李案“吞”而聞案“吐”。二是承認是昆明警備司令部兩個中下級軍官干的,這是“吐”。但是出于兇犯“個人氣憤”,這樣就“吞”去了暗殺的主謀者。三是“公審”只許中央社記者參加,這是“吐”。但拒絕《大公報》記者及其它報社記者參加,這是“吞”。四是“公審”好像審判完結,這是“吐”;但問是否再審,他們答不出來是“吞”。在這報告中,我還作了三個預言:一、李案政府一定不了了之,因為聞案推不脫,才說是警備司令部軍官干的,但是出于“一時氣憤”,李案不好再說是特務出于同樣原因干的。二、聞案不會再審了,也不會正式宣判。三、兩個兇手在執行死刑時,定有兩個替死鬼。
  后來此案的了結與這些估計大體不差。
  末后我們將調查經過與所得寫成《李聞案調查報告書》,印發各界,揭露國民黨特務的罪惡,要求取消特務機關。有關調查的種種情況,可以找此書查閱。


梁漱溟 2014-07-03 14: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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