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只鐘 詹姆斯·瑟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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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治·奧威爾在1948年寫道:“這是四月一個寒冷的晴天,所有的鐘敲響了13點。”這是政治寓言《1984》的開頭。“13”和“鐘”之間的矛盾暗示了某種荒謬性,而在這本童話里,跟《1984》不同的是,荒謬是戰勝邪惡、獲得愛情的武器。



選章:13只鐘-


從前,在一座荒涼的小山上矗立著一座陰森的城堡,城堡里有十三只停擺的鐘。冷酷而好斗的公爵與侄女薩拉琳達公主便住在這里。無論風吹雨淋,薩拉琳達都給人以暖融融的感覺,而公爵卻總是冷冰冰。他的雙手跟笑容一樣冷,笑容又幾乎跟他的心一樣冷。他睡時戴手套,醒時也戴手套,這讓他很難拈起針、拾起硬幣、撿起堅果仁,也很難扯下夜鶯的翅膀。他身高六英尺四英寸(1 英寸約等于2.54 厘米,12 英寸等于1 英尺。),四十六歲,性情比他自認為的還要冷酷。他一只眼睛蓋著天鵝絨眼罩,另一只眼透過單片眼鏡灼灼發光,這使他的半邊身子顯得比另一半要離你近一點。他在十二歲上瞎了一只眼,因為他愛往鳥巢與獸穴里窺探,抓出鳥兒和動物們來虐待。有一天下午,一只母伯勞先發制人襲擊了他。他每夜夢魘不斷,白天就忙著制訂惡毒的計劃。


公爵詭計多端,他會嘎嘎笑著、一瘸一拐地走過冰冷的城堡走廊,盤算一些無法完成的壯舉,讓薩拉琳達的追求者們去做。他不愿她出嫁,讓他們牽她的手,因為那是城堡里唯一溫暖的手。連他的手表和那十三只鐘的指針,也像凍僵的手一樣不動了。它們在七年前的某個雪夜一齊凍停,之后,城堡里的時間就一直是四點五十分。旅人與水手每每仰望孤零零的小山上那座陰森森的城堡,就會說:“那兒的時間停走了,總是那時絕不會是此刻。”


冷酷的公爵害怕此刻,因為此刻喚起熱情和迫切感,那時卻是被掩埋的死滅。此刻興許會趕來一名熱情洋溢、英勇無比的騎士——“但是,不行!”冷酷的公爵嘀咕道,“我要派一樁可怕的新任務,讓這王子去碰得頭破血流:要么叫他去登那高不可攀的地方,要么去找遙不可及的事物,要么去挑不可承受的重担。”公爵害怕此刻,卻偏要去搗鼓那些鐘,看看它們還走不走,又出于古怪的逆反心理,祈盼它們不會走。走街串巷的修補匠們試著用工具發動鐘,碰巧路過的一些巫師也想用咒語發動鐘,但都無濟于事。他們又是搖撼,又是咒罵,鐘一聲也不吭,既沒嗡嗡發響,也不滴答作聲。


那些鐘死掉了。公爵終日里琢磨這事,到后來他竟認定是自己謀殺了時間——他向時間揮劍一斬,血淋淋的劍刃往它胡須上一擦,任它轟然倒地,流出一片小時與分鐘的血液,松開的發條卷拖了一地,鐘擺也散了。

公爵腿瘸,是因為兩條腿長短不一,而他的右腿長得比左腿長,又是因為年輕那會兒,他一上午就用來踢貓踢狗。他把小狗放下, 一腳定位踢飛, 又拎起小貓, 一記凌空抽射。他會問求婚者:“看看我雙腿的長度有什么兩樣?”若年輕人回答:“呃,您的一條腿比另一條腿短。”公爵就會從劍杖(劍杖(swordcane),一種既可做手杖,又可插劍的兩用工具。)里抽出劍,把他刺死喂鵝。求婚者應該說:“喲,您的一條腿比另一條腿長。”許多王子因為講錯長短而被刺死,別的王子也同樣因為一些微不足道的冒犯而遇害,踩了公爵的茶花啦,沒夸他的酒啦,老瞪著他的手套啦,要么是盯著他侄女看了太久。而那些不為他的鄙視嚇倒、又沒有葬身劍下的求婚者,則要完成無法完成的任務,才能牽上他侄女的手——城堡里的時間于某一個雪夜凍死在四點五十分后,它們就是城堡里唯一溫暖的手了(英語中“手”與“鐘表的指針”同為“hand”。)。公爵會要他們去切下一片月亮,或把海水變成美酒,還要他們去尋找不曾存在的東西,去創造不可能存在的事物。他們來了、試過、失敗了,從此一去不回。有些人則像我說過的慘遭殺害,不是因為名字打頭字母是X,就是掉了調羹、戴了戒指,或是對罪惡語出不敬。


城堡與公爵越變越冷,而薩拉琳達就像一位真正的公主那樣,即便在時間凍停的地方,年紀也會變大一點,但只是一點點。她快要二十一歲時,有一天,城堡下的鎮子里來了一名偽裝成吟游歌手的王子。他自稱“新古”,這不是他的本名,卻讓他變成個危險人物,因為這個名字以X 打頭——現在也照舊。表面看來,他就是個一身破爛的小人物、一個鶉衣百結的吟游歌手,純粹為點兒小錢和愛好而歌唱。不過,小伙子冒冒失失叫自己“新古”,實際上卻是一名強大君王的小兒子。他漸漸厭倦了錦衣華服、觥籌交錯和馬上比武的生活,也厭倦了本國能找到的公主們。他渴望到遠方去尋找夢中的少女,一路上邊走邊唱,去了解底層的生活,或許還去這里那里殺死一條龍。

在城堡下的鎮子里,銀天鵝酒館的招牌那兒聚集著一些老酒客、旅人、說書人、醉漢、事兒精和其他鎮民。新古就在那兒聽說了薩拉琳達,這汪洋大海中千百座島嶼上最迷人的公主。一名酒客不懷好意地一瞥,說:“要是你能把雨水變成白銀,她就是你的了。”


“要是你能殺死豬毛嶺的刺毛豬,她就歸你了。”一名旅人齜牙笑著,“但根本沒有什么豬毛嶺的刺毛豬,這就很棘手。”


“考慮到她叔叔的鄙夷和利劍,事情就難上加難。”一位說書人譏諷道,“他啊,會把你從‘嗝咕’到‘臊臍’原文guggle(發咯咯聲),zatch(粗話,指屁股)。后文可見,瑟伯借用原有詞形加入新義,分別意指“喉嚨”與“肚子”。一劍剖開。”


“公爵身高七英尺九英寸,才二十八歲,反正是正當盛年。”一個醉漢咯咯笑,“他的手冷得可以讓鐘停擺,壯得能扼死牛,快得可以抓住風。他會捏碎吟游歌手們的骨頭,像小脆餅一樣撒到湯里吃。”


“我們這位吟游歌手將用歌兒溫暖老人家的心房,用寶石和黃金晃得他眼花繚亂。”有個刁小子佯笑著挑唆說,“他會踩到公爵的山茶花,潑翻他的酒,弄鈍他的劍,還會告訴他自己的名字以X 開頭,最后公爵會說:‘帶走薩拉琳達吧,也帶走我的祝福,哦,尊貴的破褂兒王子,哦,太陽的騎手!”


找麻煩的這個家伙體重十八英石(1 英石約等于6.35 千克。),但吟游歌手把他提了起來,往空中一拋,又接住放回地上。然后他付了賬,離開銀天鵝酒館。旅人若有所思道:“我見過這個年輕人。”他盯著新古的背影:“不過那時他不是這副衣衫襤褸的模樣,也不是吟游歌手。現在讓我想一想,在哪兒見過他呢?”


“在公爵的湯里,”醉漢說,“就像小脆餅。”


選自《13只鐘》[美] 詹姆斯·瑟伯 著  張淕 譯




楚塵文化 2015-08-23 08: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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