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種軟件工程師——編碼員、程序師和架構師【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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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時候開始,工程師在我的心目中就不是一份高尚偉大的職業。


工程師必須要用沒人聽得懂 (也沒人有興趣) 的語言,去架構出能被使用的東西。這些東西可能是建筑物、車子、機器、電路板、軟件等等??


人們總是會將產品的功勞歸給「計劃者」(如 Steve Jobs) 以及設計、行銷、管理者。而我們的工程師似乎就像是一些可以被替換的零件,沒有人會記得他們的名字。他們所做的事情也可以被其他人取代。


直到后來,我自己加入了軟件工程師的行業,對于工程師的想法也有所改變。今天,我想在這邊跟大家分享一下我對于「工程師」的看法。


雖然在中文里,大家都叫做工程師,但其實根據工程師喜歡做的事情、心中對于程序的想法,可以分成幾種類別的人。這邊簡單的以我的認知,把寫程序的工程師分成三類。


第一,寫程序的人 (Coder、Employee、Worker)


這種類型的人單純的只是為了工作、功課、任務而寫程序,雖然職務名稱叫做工程師,但是寫程序對他們來說只是獲取成績、金錢的工具,寫程序對他們來說枯燥無味,但為了生活,他們繼續產出他們的程序碼。他們喜歡簡單的任務,最好是一看到就知道要怎么做,最好有開源的程序碼可以直接套用。只要他們的程序可以過關,他們就開心的回家睡覺去了,一秒鐘都不想再看代碼。


第二,有目標而寫程序的人 (Hacker、Doer、Entrepreneur)


這種類型的人并不是因為熱愛「程序」本身而開始寫程序,他們寫程序是為了要達成某些目的。這些人雖然不是天生的程序高手,但是很會用別人寫好的套件去兜出一些應用,當有一個好的點子時,他們第一件事不是去想:「我本身不是學這個的,我要怎么樣才能找到別人來幫我做??」他們會去找既有的資源架構,嘗試做出原型 (Prototype),有時候雖然做出來雖然有點破 (像是下圖右方的機器人),但他們樂在其中,并且常常不眠不休的寫程序。我自己會將 Mark Zuckerberg(Facebook)、Drew Houston(Dropbox)、David Karp(tumblr) 這些創辦人歸在這類。




第三,熱愛程序本身的人 (Architect、Theorists、Change Maker、Geek)


這類工程師喜歡程序本身,他們欣賞程序設計的架構、可擴充性、可被測試性。他們喜歡最新的科技,并且會主動的去接觸、試用它們。他們喜歡寫有架構、能夠被別人重復使用的套件 (Library)。他們樂于貢獻自己所知所學到這個世界,并且常常在想有沒有什么最新科技、理論能夠套用到某個工具或服務上,讓這個服務更快、更大、更好。他們是三種類型的工程師中技術最高超的一群 (如上圖左方的人),也常常是能夠改變整個程序世界游戲規則的人。如 jQuery 的發明者 John Resig、Linux 發明人 Linus Torvalds、個人電腦發明者 Stephen Gary Wozniak,還有許許多多的 Google 工程師們。



Steve Jobs & Stephen Wozniak


寫到這里,我忽然想要澄清一個大眾對于工程師的誤解。當大家看到一個東西、軟件不好用,或是 UI、UX 設計上有問題時,常常會說制作這個東西的人用「工程師思維」在設計。又或是團隊在討論一樣東西時,PM(Product Manager) 或管理者常會對工程師說:「你那是『工程師思維』,站在『使用者』的角度來說??」工程師常因為大眾對自己身份的刻板印象,被弄到連發言權都沒有,或是提出的意見不被重視,但事實是怎樣呢?


如上面所說,工程師分成三種。而所謂的「工程師思維」,充其量只能形容第一種人 (Coder) 的所作所為。


Coder 的工程師思維


Coder 因為只想把事情做到交差了事,因此他們每天的任務就是把上面說要做的事情完成,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因此,假設管理者、PM 在 Spec、Feature 中沒有把整個使用流程、步驟、使用情境全部拆解成任務,這些 Coder 是不會自動幫忙把 UX 做好的,當他們發現這個系統使用起來會有問題,他們會選擇默不吭聲,因為提出一個好的意見,只代表自己的工作會增加 —— 而這是讓 Coder 最不開心的事情。


在充滿 Coder 的工作環境,做出來的東西就有機會充滿「工程師思維」(不好用、UX 爛),因為這些東西只是一堆 Feature(Coding 任務) 的結合。要營運這樣的公司必須要有很強的 PM 和設計者,能夠有效管理員工、定義產品,才能讓 Feature 拼湊出好的產品。


Hacker 的工程師思維


而第二種人 (Hacker) 是最討厭別人說他們有「工程師思維」的人,因為他們其實是普通人和第三種人 (Architect) 的混種。Hacker 知道怎么完成一樣事情,但技術沒有這么高超。他們重視目的和 UX,因為他們喜歡使用自己做的東西。當公司要規劃一項新產品時,他們不會因為這項新產品做起來簡單、輕松,工作負担輕而開心 (Coder 會)。相反,他們會因為這些東西好用、創新而興奮不已。當有任務下來,Hacker 不會讓使用的細節從眼前溜過,他們會默默的將設計不完整的地方補完。有時候他們甚至會和管理者爭論,這個 Feature 到底該不該有,因為他們認為使用者不會喜歡。


假如在公司沒有權力,Hacker 其實是角色最尷尬的人。至于尷尬在哪??,我想這個秘密就留給 Hacker 們了。


架構師的工程師思維


而第三種人 (Architect) 的確是有工程師思維,但工程師思維對他們來說應該要是種稱贊。Architect 的工程師思維源自于兩個面相,第一個是他們喜歡有秩序、可以永久保存、重復使用的東西,第二個是他們無私的想要貢獻自己做出的東西給這個世界。當公司或團隊在討論時程時,Architect 的第一個思維會讓他想要阻止大家天馬行空的亂提點子,因為他知道這些點子拼湊在一起,程序或產品架構會是個一團亂 (但這時候 PM 會說:「那是因為你從工程的角度去想,但使用者使用起來不會這樣覺得,你這是工程師思維」)。但實際上,一個好的產品設計,從工程上面來看應該也要是規律、優雅而有深度的。若工程設計本身具有規則,使用者在使用時是可以隱約感受到其背后令人舒適的邏輯的。因此我認為 Architect 喜歡秩序的工程師思維是好的。


而 Architect 的第二種思維——貢獻于整個世界,有時候對于末端使用者 (也就是我們所稱的「大眾」) 來說,會是一個小災難。Architect 會希望把一個東西做到擁有很大的擴充性、以及很多的功能,如此一來任何一種人都可以視自己的需求,去變化使用這個東西。而這種想法最知名的例子,就是蘋果電腦的發明人沃茲·尼克,曾和 Steve Jobs 爭論,它希望電腦上面要有很多可擴充的插槽,如此一來各類的科技人才能視自己所需去改裝電腦。(后來 Steve Jobs 沒讓他這樣做,沃茲尼克還小生氣了一陣)。


但 Architect 的第二種思維,常常是他們做出來的東西能影響這整個世界的關鍵。Internet、Linux、python、ruby、C 語言??Architect 創造出來的東西,無私的奉獻給這個世界,成為科技發展的基石,因此一般大眾才有機會使用簡單易懂的科技產品。




在我們的環境中,有太多的 Coder、也有許多從 Coder 變成的 Hacker(他們的差別只在有沒有目標,還有去實作的毅力),但比較少真正愿意奉獻、熱愛程序的 Architect。


至于我呢? 目前還只是個有目標的 Hacker 而已,距離真正厲害的工程師還有很長的一段距離。但自詡為一個 Hacker,還是希望自己能夠繼續做出對世界有貢獻的東西 ( 之前做的 Timego 也該繼續更新了 )。




當你有一個想法,并用自己的雙手實現出來,然后按下一個按鈕,讓幾百萬人都能分享你的成果。我想我們是世界上第一代能夠有此經歷的人。

—— Drew Houston in “What most school don’t teach”


后記:


話說這次之所以會寫這篇文章,是因為昨天想要在 iPad 上看第一銀行的電子書,但很不幸的,它是 Flash,iPad 無法觀看。而使用 Puffin 它竟然說網頁記憶體用量太大不讓我開,這時我想起自己是個工程師,于是就用 Dropbox 的公開資料夾當做服務器,自己寫的幾行程序碼當做載具,簡單的做了一個 iPad 觀看版本。做完后覺得,嗯,當工程師還是有一些特殊的地方的。晚上心血來潮,就寫了這篇文章。


我想人們之所以會走向不同的工程師類型,和工作環境、投入的 Project 也有很大的關係,即使在 Google,也有很多聰明的人因為一些因素成為單純生產 Code 的 Coder。


希望每個工程師都能選擇自己想走的路,生活、創業、貢獻?? 一切都是自己的選擇。



CocoaChina 2015-08-23 08: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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