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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再虔誠,篤信拯救,耶和華也不會保證,凡受考驗的“必留出路”,而只能教他們學會忍耐,約伯般的堅忍。 考驗 作者 | 馮象 《創世記》二十二章:此后忽一日,上帝決定考驗亞伯拉罕。亞伯拉罕!上帝說,帶上你的兒子,你心愛的獨生子以撒,去到摩利亞,將他做全燔祭獻給我! 可是,如果說先知受苦乃神的考驗,關乎人神關系的日常維護(詳見《信與忘:約伯福音及其他》,馮象著,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2年版),那就回避不了經師論辯的一個老問題:造物主無所不知,何須考驗他的先知?不是嗎,人心里在想什么,遇事會如何表現,都一清二楚擺在他眼前,只要他愿意(參約2:25):人算什么,至高者這般抬舉(伯7:17-18)—— 這么放心不下, 天天早上審察, 一刻不停地考驗? 所以揆諸圣史,上帝一而再、再而三地考驗先知,似乎只有兩種可能:其一,那不是動真格,絕非不放心怕看錯人,而是創世宏圖的設計;目的在樹楷模,讓子民受教育。不過,成效未見得理想,時間久了,容易變成走形式:受考驗的無須承担大的風險,只消表態積極教條正確,便可充當好人。結果非但無助于教化百姓,反而獎勵了偽善,每每被惡人利用,敗壞以色列的風氣—這一點國人是最有體會的。故天父將親選賜福的“信約之友”召來審察(賽42:19),應該不是做做樣子。 其二,既然如此,為使考驗成立而落實風險責任、壓抑投機,上帝會不會暫且放棄全知,轉過臉去,背對未來?我以為是合理的推斷。 這樣,直至亞伯拉罕把獻祭用的木柴叫以撒背了,父子倆一步步爬上小山,壘起祭壇,白發翁捆了愛兒“放上柴堆,然后取尖刀在手,舉起”—要到這最后的、令丹麥哲人齊克果(S?ren Kierkegaard, 1813-1855)顫抖的關頭,至高者才能確定,圣祖是否百分之百地敬畏,“連自己的獨生子也不顧惜”(創22:12)。換言之,這是耶和華為擢立先知,主動減損大能,出空了神格,故而“縛子”(`aqedah)于人神雙方都是一場真正的考驗。因為結局怎樣,可否證成,人子固然無法預料,天父自己亦是沒把握的。 那么,萬軍之主為何冒此大險,放棄預定,將自己崇高的威望寄于亞伯拉罕,一個默默無聞、來自東方大河下游“日出之地”('ur,創11:28)的老牧主? 原來,圣言在挪亞之世出了意外:耶和華因完人子孫筑巴別塔揚名,攪亂了他們的語言。沒想到,扭了舌頭“一個聽不懂一個”(創11:7),子民的信仰就蛻變了。隨著部族相爭,諸神蜂起,漸漸地,造天地的那一位反倒被人遺忘了;一部圣史,滿是人子對神的誤讀、抗拒(薩拉馬哥[Jose Saramago]:《該隱》[Cain],Margaret Costa英譯,Mariner Books, 2012,頁78)。上帝在自己開創的世界上竟成了一個貧窶的圣者,幾無立足之地。所以,挪亞死后,救主揀選先知,認其忠信為義(創15:6),實際是發動他的“絕地反擊”:他決意推倒一切偶像,恢復巴別塔之前的人神秩序。 離開你的故土、你的族人和你父親的家, 到我為你指示的地方去! 圣祖七十五歲上,忽聽得圣言召喚(創12:1以下)。他二話不說,率妻子莎拉、侄兒羅得并平日“積攢的財物和得來的靈魂”(nephesh,婉稱奴隸),起身上路。進入迦南,迤邐行至石肩(shekem),來到那株神圣的摩利橡樹下面,耶和華倏然顯現,道: 這片地,我將來賜給你的子實! 莎拉“不育,膝下無子”(創11:30);丈夫蒙召承恩那年,她已六旬掛五,過了育齡。也是命途不順,千辛萬苦走到迦南,那“流淌著奶與蜜”的福地便鬧了旱災,一家人斷了糧,只好南下埃及逃荒。臨入炎炎(ham)子孫之國,圣祖突然夸她一句:妻啊,你長得漂亮!還沒回過神來,丈夫的一番叮囑,如一把利劍,刺穿了她的靈(創12:12-13,參路2:35): 埃及人見了,保準會說:瞧他的老婆!然后把我殺了,將你留下。所以求求你,就說你是我妹妹。這樣,他們便會為了你的緣故而好好待我,你就救了我的命了! 然而莎拉聽得明白,“漂亮”云云,是要她扮妹子,嫁人!為什么?是當家的厭棄她荒胎不育,不配耶和華恩許的子孫繁盛,“成一大民族”?興許他早有謀劃,準備收侄兒為養子,家業由羅得繼承?(伯特[Robert Burt],《旋風中》[In the Whirlwind: God and Humanity in Conflict],哈佛大學出版社2012年版,頁62)想到這兒,心就碎了。及笄過門,入他的帳幕,服事他五十個冬夏了。可自從蒙召他就變了個人,成天念叨著土地呀子實—神恩怎會是這個樣子,把我當了棄婦? 莎拉不懂神恩的奧秘。事實上,她一進后宮,救主便降下瘟病(nega`im,本義打擊,創12:17注),用美人的不育折磨王后嬪妃,迫使法老把棄婦交還她的合法丈夫。只是,神的公義仿佛跛了一條腿,追趕人的危難,往往要慢好幾步。遇上后宮染恙,封了子宮,大概沒有仨月半載,太醫跟術士是診斷不了的。其間莎拉忍受的痛楚和驚懼,經書皆略去了;只記錄了法老如何厚待亞伯拉罕,及發現真相后,對懦夫嫁妻、欺君罔法的申斥。而苦命的新妃,她連一句話一聲嘆息也未能留存圣史。 圣祖避災,不仁不勇,種種后果卻是他料想不到的。比如法老賞了他“許多牛羊駝驢和奴婢”,這份產業無論作何解釋,拿著總不甚光榮。其次,大群牲畜趕回迦南,原先的草場就嫌小了,叔侄兩家的仆人因放牧的事鬧矛盾,時而爭吵。終于至親分道,羅得往東,下約旦河谷,把帳篷安在了“冒犯耶和華的罪人”即所多瑪人近旁(創13:12)。但最讓亞伯拉罕負疚的,還是第三,謊稱兄妹,欠了老妻一個公道(mishpat)。而虧欠莎拉,實則是虧負救她出后宮的那一位—“妻啊,你長得漂亮”,人得了恩典還那樣盤算,不是試探(nasah)上帝,是什么? “你的家業,該由你親生兒子傳承”,耶和華藉一異象(mahazeh),啟示了先知(創15:4)。親生?先知不解,找誰生去?莎拉荒胎,連埃及人都知道,我哪來的后裔數不勝數,“多如天星海沙”(創15:5, 22:17)?莫非圣言里藏著玄機?那就信吧,信了,才有盼頭! 于是備辦祭品,三歲牛羊加上斑鳩雛鴿,一一擺好,按上帝的吩咐。紅日西斜時分,猝然一陣黑沉沉的恐懼壓來,耳邊又響起了隆隆話音:記住,你的子實將來要流落異鄉,要受四百年的奴役和欺凌(創15:13)!可是主啊,那繼受神恩的,憑什么遭此大禍?腳下這片地,迦南,不正是你一再應許的家園? 然而,人都說迦南背著挪亞的詛咒:那個瞅見父親裸相的炎炎的幼子,命中注定,要給哥哥(讀作異族)做“奴隸的奴隸”(創9:25)。這十世祖氣頭上發的狠話,怎會搬來應驗在領受福地的子民身上—難道,亞伯拉罕不寒而栗,這也是我的過錯? 有道是“父吃葡萄酸,酸壞兒的牙”(耶31:29,結18:2);子承父罪,是完人老祖立下的規矩。 想想也是。只要法老的棄妃在人前還抬不起頭,還得拿一千塊銀子“遮眼”,還在等丈夫還她清白(創20:16),那丈夫據以稱義的忠信('emeth)就不可能被最后認定。即便莎拉說了,懷不上孩子是耶和華的旨意,并親手把貼身婢女夏甲交到他懷里,請他收房,求借胎得子—即使走出埃及十年過去,圣祖依然害怕老妻的這句話:你我之間,愿耶和華主持公道(創16:5)! 直到那天,陪伴天父上到俯瞰所多瑪的山頂,向至圣者發問,他才履行了先知的職責,替無辜生靈也替罪人,祈求公道(創18:22以下):主啊,你真的要把義人和罪人一同消滅嗎?假如城里有五十個義人,你還毀滅它嗎? 耶和華不以為忤:如果能找到五十個義人,不,只要有四十個、三十個、二十個,十個—“為這十個,我也不毀滅”。居然允許圣祖“討價還價”,一次次抬高動圣怒的門檻。誠然,先知不知,那邪惡之城的命數已定;彤云破曉,被天使攥著手帶出“大覆亡”的,僅有羅得一家四口(創19:15以下)。 他心中的懊悔—求公道,少說了一個“假如”:假如有義人四口—如何從自責到絕望,又怎樣為罹難的眾生哀哭,圣書不載。但次日他早早起來,趕回山上,望見“河谷里濃煙滾滾,仿佛一扇巨大的窯爐”,一定以為侄兒也葬身火海了(伯特[Robert Burt],《旋風中》[In the Whirlwind: God and Humanity in Conflict],哈佛大學出版社2012年版,頁75)。 也許是傷心過度的緣故,客居基拉耳(今巴勒斯坦南部加沙附近)時,圣祖再度謊稱兄妹,嫁妻受財,把莎拉送進了“我父王”('abimelek)的后宮。他這么做,竟是在夏甲給他生了兒子,在上帝賜名立約、全家行了割禮之后。而不久前耶和華來訪,在橡樹下顯現,還親口允諾,預言三遍:生命有期,明年莎拉必生一個兒子,承恩歡笑(創17:21, 18:10, 14)。 救主怎么辦?為保住“承恩歡笑”的計劃,他當晚托夢于國王,警告后者新妃是有夫之婦,不可親近。不意那做丈夫的進宮聽罪,辯解的理由卻是:在下的顧慮,是怕貴國百姓不敬畏上帝,為圖謀賤內,把我害了(創20:11)。 全能者聽了作何感想,不可考了。但巴別塔以降,萬族分蘗,山川城邑,各有神祇。基拉爾一如迦南、埃及、兩河流域,“不敬畏上帝”由來已久了。再說國有國法,光天化日之下,誰敢劫殺客旅,搶奪婦孺?當初法老之歸還圣祖夫人,便是承認誤娶人妻的不法,視后妃被鎖了子宮為不法婚姻招致的神明制裁。這道理,我父王后來又碰上一回夫妻扮兄妹的“亂子”,對肇事者(以撒)講得直白:倘若臣民有誰把夫人睡了,寡人豈不背上大罪(創26:10)!這罪,在眾神眼里,跟在耶和華面前,是一樣的。故此,推說當地人異教徒“不敬畏”,是掩飾不了說謊者自己的怯懦的。 上帝給我造歡笑(zehoq `asah li)! 聽到喜訊的,跟我 一塊兒笑! 莎拉生以撒(yizhaq,“他[上帝]笑”)那年,亞伯拉罕已壽登期頤(創21:5-6)。之前,當割包皮刻永約之日,圣祖尚無法想象:我這百歲老頭還能得子?莎拉都九十了,還會生育?他跪倒在地,忍不住笑出了聲(創17:17)。帳篷門口,莎拉聽到三位訪客即上帝和天使預言,心里也覺得好笑。因她早已停了“婦道”('orah kannashim),絕經多年,“我主公也老了,這喜從何來”?而如今,耶和華果然沒有做不成的事(創18:9以下):“童貞女”養了個兒子! 猶太傳統,童貞(bethulim),可指天癸未至、不及育齡的女性,無論同男人“相認交媾”與否。故七七之歲,月事止息,也有稱童貞的,“由婦道重返童貞”。如此,莎拉懷子絕對是神跡,用一世紀哲人菲羅(Philo of Alexandria)的話說,“是主生了以撒”、“造的歡笑”(維爾麥希[Geza Vermes]:《猶太人耶穌》[Jesus the Jew: A Historian?ˉs Reading of the Gospels],Fortress Press, 1981,頁218-220)。 然而兩年過后,這“歡笑之子”斷奶那天—古俗,女孩十八個月、男孩三十個月斷奶—卻是夏甲母子的悲泣之日。上帝為何要圣祖依從夫人,趕走年輕的寵妾并以實瑪利,那從小帶在身邊、行了割禮、業已年滿十六的長子?莎拉說是要防備“婢女的小子”將來分正房嗣子的家產(創21:10),其實是不放心丈夫,她的曾兩次棄妻保命的“主公”('adoni)。這夏娃女兒的苦處,天父全看在眼里,遂親自還她的公道,“生命有期,期滿我一定回來”(創18:14)。 從此,帳篷里只剩下以撒承歡,為老牧主的“心愛的獨生子”,為人神雙方的考驗。 于是,才有了縛子,以及上帝的初次言“愛”('ahab)—愛子以撒,其時已長成了少年(na`ar,“孩兒”,創22:5, 12)。當神的忠仆與摯友綁了莎拉受造于神的“歡笑”,獻上祭壇,造物主平生頭一趟感受了愛的刺痛。是的,圣祖縛子,本質上是出空了大能大智慧的耶和華,加于自己的一道束縛。 但那考驗既是雙方的,便唯有托付于忠信者方能奏效。那些不信的、偽善的或投機的若是曉得,如以撒上山時聽說,“那做全燔祭的羔羊,上帝會親自預備”(創22:8);若是受考驗的也都有預備,把獻祭當作揚名的機會,例如某種形式的“掛職鍛煉”,考驗就失敗了。須知,愛上帝乃敬畏上帝;日常的認認真真的“愛耶和華你的上帝”,為之“獨生子也不顧惜”,是極危險而無勝算的。蓋勝出者沒有預定,哪怕“以你的全心、全靈、全力”(申6:5),忠信者也要時刻準備著失敗、受苦和犧牲,包括在最后關頭毅然舉起尖刀,而絕不期待有天使飛下云端,高喊“住手”。 為什么,天使把同一句圣言,“為了我,你連自己的獨生子也沒顧惜”,向舉刀的傳達兩遍(創22:12, 16)?是重申永生者的慈恩,允諾子民蕃衍,“占領仇敵的城門”?還是褒揚忠仆的絕對服從,堪當先知?這兒,關鍵詞是“為了我”(mimmenni,從我、對我),即為了上帝,亞伯拉罕“壯舉”的唯一受益者(創22:12);因先知在縛子舉刀戰勝考驗的同時,助在天的考驗者過了考驗。 因為,只有忠信者甘愿失敗并勇于犧牲,“一不怕苦,二不怕死”,那考驗者的宏圖才有實現的可能。反之,考驗若只是預先設計安排的一套程序、一組指標,有獎懲有回報的一次“鍛煉”,如今世所見,那么用不了幾番考驗,不信的便學會了應付那至可信靠的一位。到頭來,真先知反不如假冒先知的偽善者、投機家善于操弄程序,滿足指標而獲取回報。 同理,人再虔誠,篤信拯救,耶和華也不會保證,凡受考驗的“必留出路”,而只能教他們學會忍耐,約伯般的堅忍(雅5:11,參林前10:13)。因為,正如上文指出,留好出路的考驗,極易墮入教條,搞成一個人人唱贊歌、競相表忠心的場面儀式;日久,未免滋長了拉幫結派整人捧人的今世之頑疾—腐敗。 這么看,上帝的考驗實為一悖論,因為對于考驗的雙方,神與先知,都是不可行、無意義的:上帝不可試探,乃圣法的基本原則(出17:2,申6:16,太4:7);而忠信者、真先知每日在替眾人受苦、祈福、奉獻一切,當是無須另設考驗的(賽53:5): 不,他是因我們忤逆才被刺穿, 因我們罹罪而被碾碎; 是為我們復元而身負懲戒, 道道鞭痕,俾我們愈痊—— 所以考驗之于子民,一如外族,縱然有驚無險如圣祖縛子,也往往得不償失。因為,很自然地,人們看到那考驗帶來的苦痛,會質疑永生者的神格,甚而指其裁判不公、冤屈正義(伯8:3)。 試想,那捆了放上柴堆的愛子,面對父親手里的尖刀,心里何等的惶恐!考驗結束,“亞伯拉罕下山與仆人會合,一起返回誓約井”(be'er sheba`,在南地往埃及途中,創21:14注)。圣書竟不提以撒。經師注疏,解作少年深受刺激,拒絕隨父親下山。一松綁,站起來,他就一頭鉆進灌木,活像一匹掙脫羅網的羚羊,消失在暮色里了。細心的讀者或許會問,圣祖到家,可曾或者如何向夫人解釋?但是,帳篷里一片死寂,拉比說。莎拉低著頭,一言不發,既不問愛子在哪,也不答丈夫的話。她不要人安慰,沉默著,如一尊石人,整整二十二年。圣言不忍,皆省略了,只道: 莎拉享壽一百二十七歲,逝世于迦南四城子(qiryath 'arba`),現名希伯倫。亞伯拉罕回來(yabo',或作進來)為她舉哀,悲慟不已(創23:1-2)。 “回來”—什么意思?從誓約井趕來?她同丈夫分了帳幕,一直獨居? 也許。失去了她的“歡笑之歡笑”,她寧可再做棄婦。 二〇一五年一月于鐵盆齋 本文選自澎湃新聞,轉載請注明來源。
亞伯拉罕一生坎坷,在天父手里屢遭磨難。最后一次,當“考驗”(nasah)化作圣言,喚著他的名字,hinneni,在這兒呢!他沒有猶豫。他明白,此時此刻,若非絕對服從考驗者的命令,便不足以證成耶和華的先知,不能無愧于子民圣祖之稱號。莎拉
古代拉比解經,常說圣祖夫人不僅貌美,更神奇的是她青春永駐,上了年紀還容顏姣好,一頭烏發,姑娘家的身材—所以寄居在尼羅河畔才會“招人矚目”,竟至于被法老納入后宮。她跟在丈夫身后,不認識的人見了,只道是老牧主帶了個丫鬟:現在倆人以兄妹相稱,是否有點勉強?公道
歡笑
換一角度設身處地,本著寒柳堂所謂“了解之同情”(mitf¨1hlen und verstehen),也可以說,那是先知目睹了所多瑪覆亡的慘狀,于絕望中行事違忤了誡命。而天父既已指定莎拉懷孕生子的日期(創21:2),就不得不出手施救,以挽回敗局,變棄妃為人母。雙方
騰訊思享會 2015-08-23 08: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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