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八旗子弟的奮斗:歷史漩渦中真實的慶親王奕劻 知道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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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作為大清最后一位鐵帽子王,年輕時代的奕劻升遷迅速,倒不完全是因為攀附上慈禧這棵大樹,主要在當時宗室中舉目皆是紈绔子弟的情況下,他辦事認真勤快,尤為突出。從貧困八旗子弟一路奮斗到朝廷重臣,可以稱得上能力之外的資本基本為零,非常的勵志。末代皇帝溥儀將奕劻評為“喪吾大清者”,這個說法正確嗎?


文/劉清華


光緒三十四年(1908)十一月二十六,光緒、慈禧去世不久,清廷發布諭旨,封奕劻為親王世襲罔替——奕劻因此完成了從輔國將軍到世襲罔替親王的“十級跳”,也成為清朝最后一位鐵帽子王。


奕劻,生于道光十八年(1838)二月二十九,祖父永為高宗弘歷(乾隆皇帝)第十七子,封慶親王;父親綿性為永璘第六子,襲爵為不入八分輔國公,在清朝 十二等級爵位中屬第八等。奕劻為綿愍第一子,按照清代減一等襲封的制度,他本可以襲爵第九等的鎮國將軍。但事有湊巧,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奕劻的 五伯父綿悌辭世,詔命12歲的奕劻過繼為綿悌嗣子。雖然綿悌曾為第七等的不入八分鎮國公,但死前因坐事已被降為鎮國將軍。如此一來,奕劻只能襲爵為第十等 的輔國將軍。


慶親王一支,原本已被邊緣化:永璘因行為不端,死后賜謚為“僖”(按照謚法,“僖”非善謚,指有過、小心等);奕劻年少時,襲本支郡王爵的奕劻采因為“服中納妾”被查處,父親綿性借機行賄以襲王爵,被發覺后貶往盛京戍邊,副都統職位被革。家中丑事不斷,生父遠戍盛京,奕劻少年時,家中貧困異常,“幾不能自存”。或許,正是落魄光景所留下的深刻印象,使得后來的奕劻對財富如此醉心。


咸豐二年(1852)正月,以兼奉伯父慶良郡王綿祭祀,奕劻被賞給貝子銜。從輔國將軍到貝子,3年間,跨越了5級,應該說這是一次相當大的飛躍。《清實錄》中奕劻的第一份差事,是咸豐八年以貝子身份帶領侍衛十員代表皇帝前往祭奠禮部尚書徐澤醇。咸豐十一年,24歲的奕劻成為咸豐治喪委員會的成員之一。這意味著,這位年輕的宗室貝勒從此進入了皇室的圈子。



奕劻緣何得以升遷?


咸豐年間奕劻命運的轉折,有一種說法是因為奕劻善書寫會畫畫,幫慈禧的弟弟桂祥給慈禧寫信,由此夤緣慈禧。但從咸豐二年奕劻即連越5級晉為貝子、咸豐九年出任鑲黃旗漢軍副都統的史實看,奕劻的提拔更多是因為咸豐,而非慈禧。畢竟,當時,慈禧只是一貴妃,咸豐健在的情況下,她沒有多少干政的機會。


奕劻的升遷,一個主要的原因是年輕時辦事認真,這點在舉目皆是紈绔的宗室里,尤為突出。同治二年(1863),奕劻受命前往守護清東陵,并負責看護當時暫厝東陵附近隆福寺的咸豐靈柩。清東陵在河北遵化,距北京120公里,在當時可謂寂寞荒涼。但奕劻在東陵的工作,可以說是兢兢業業——為了給咸豐陵墓種樹,他于同治二年十二月上折奏請戶部銀兩,但戶部推說此項銀兩歸直隸總督劃撥。最后奕劻不依不饒,多次上折,才促成直隸撥款。


從同治二年到光緒五年(1880),十多年間,盡管奕劻已升任御前大臣、領侍衛內大臣,但始終兼任守護東陵的職務。根據《清實錄》的記載,光緒五年二月,奕劻在隆福寺暫安殿值班期間得病,上折請假。為此,朝廷才賞假20天,派靈桂前去替班。


光緒十一年九月,慈禧派醇親王奕劻總理海軍事務,同時讓奕劻、李鴻章會同辦理。時為慶郡王的奕劻,看來對海軍事務頗為上心——內務府挪用了海軍衙門不下銀十萬兩。由于是皇室所用,多年來,無論是奕劻還是李鴻章,都視若不見。光緒十五年,奕劻等上折催要。這年六月,剛剛親政的光緒皇帝下令,讓內務府迅速還清以往所欠的九萬兩和今年應還之款。


年輕時的奕劻,也多少有些莽撞和激情。光緒十年三月十七,奕劻被任命為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這意味著,他從此前只負責皇室內部事務中解脫出來,首次參與國家政務的管理。這一轉變,無疑擴大了他的仕途空間。


奕劻之前,總理各國事務衙門一直由恭親王奕劻兼管。這年三月十三,慈禧為了削減奕劻勢力,借口中法越南戰事不力,開去奕劻一切差使,并撤去恩加雙俸,令其家居養病。就在此時,上任僅七天的奕劻,在二十四上了他平生最為出格的一次奏折——請求以軍機大臣兼管總理衙門,折中“設立總理衙門以來,恭親王軍機大臣兼管已二十余年”等為恭親王回護的字句,被翁同在日記中評為“意在恭邸而不敢顯言”。


帝都的慶親王府。


此折一上,慈禧果然十分不高興——批評奏折“語多失當、跡近要挾”。雖然只是對奕劻等上折八人“傳旨申飭”,相當于現在的通報批評,但顯然把他嚇得夠嗆。此后,奕劻再無此類出格事情,而是始終站在慈禧陣營——不論是光緒二十四年的戊戌變法,還是光緒二十六年的義和團運動期間。這樣的立場,更是確保了他在仕途上的一路升遷。


奕劻担任過哪些職務?


咸豐九年十一月出任鑲黃旗漢軍副都統,意味著奕劻有了第一個實缺職務。奕劻屬鑲藍旗,在滿洲八旗中屬最末一級,副都統為正二品,雖然漢八旗地位低于蒙古八旗和滿洲八旗,但奕劻沒有經過其他職位歷練而直接出任,表明咸豐對其的信任和賞識。


從此,奕劻開始了其在八旗中的完整歷練——清朝滿洲、蒙古、漢軍共24旗,根據清宮檔案的記載,從咸豐九年(1859)到光緒二十四年(1898)這40年間,奕劻先后出任和兼署過11旗的都統,其中包括地位最高的滿洲上三旗中鑲黃旗、正黃旗的都統,成為宗室中少有的熟悉軍隊之人。


也因此,光緒二十四年五月光緒推行戊戌變法時,當朝廷根據順天府府尹胡、出使大臣伍廷芳的奏請準備參照西法精練陸軍時,就派奕劻負責訓練八旗驍騎營。當時的諭旨中,對奕劻的評價為“向來辦事認真、熟諳武備”。光緒二十年,中日兩國在朝鮮開戰。總兵衛汝貴臨陣脫逃,清軍陷于被動。在此情勢下,慶親王奕劻曾于八月奏請統帶勁旅關征戰。但光緒以其“總理海軍,兼管各項差使,責任繁重,且夙夜在公,趨承左右,未便遠赴軍營”,沒有同意奕劻所請。


除了八旗都統外,奕劻還出任過哪些職位?根據《清實錄》,除像辦理咸豐、同治、光緒、慈禧喪儀以及同治大婚冊封副使、慈禧六十壽辰辦理大臣等臨時性差使之外,奕劻至少還先后出任過25個皇室內廷和政府外朝的職位,如御前大臣、宗人府宗令、總理海軍衙門大臣、管理陸軍部事務大臣、軍機大臣等等。也就是說,宣統三年出任內閣總理大臣之前,除了總督、巡撫之類的管理地方事務職位,奕劻在內廷和中央機關算得上擁有較為完備的從政履歷。在這些職務當中,有不少是同時兼管的——光緒二十九年三月奕劻升任軍機大臣后,以“任重事繁”為由,上折請求辭去兼差。后經慈禧同意而辭去的,就有御前大臣、鑲黃旗滿洲都統等9個之多。


奕劻負責過的差事中,有一項可謂今人所熟知,那就是建立今天北京大學的前身京師大學堂。光緒二十四年籌建京師大學堂時,奕劻就負責建設京師大學堂工程事務。大學堂建設期間,正是奕劻的奏請,光緒下令內務府修葺地安門內馬神廟地方空閑府第,作為大學堂暫時開辦之所。



天津的慶親王府,這是奕劻之子載振所修建,載振其實是個夠“洋派”的王公子弟,當年曾掀起出洋考察之風,所以這所宅邸中西風格結合,相當洋氣。


圍繞奕劻的那些褒貶


1917年,移居天津的奕劻病歿。他的家人上折請謚。溥儀說:“是喪吾大清者,何謚為?”數請,乃謚曰“密”。據謚法考,追補前過曰“密”。在《我的前半生》中,溥儀如此定義奕劻,“慶王就是以辦理賣國外交和賣官鬻爵而出名的奕劻”。隨著《我的前半生》的流布,溥儀對奕劻的這一評價也廣為人知。

宣統二年(1910)十一月,因受御史江春霖等參劾,奕劻上折請辭。時為監國攝政王的載灃沒有批準,反而下旨對奕劻給予高度評價——既追敘其促成與八國聯軍的和談使朝局轉危為安、“厥功尤偉”,又贊揚其在光緒、慈禧接連駕崩時“決疑定計”,穩定朝野。


兩份前后矛盾的諭旨,哪一份說的才是真正的奕劻呢?在《清實錄》中,對奕劻的公開評價,有過多次。


最早的一次,出現在光緒五年二月,奕劻的親生父親綿性病故,清廷決定賞還其生前被革的副都統銜。個中原因,是因為奕劻工作勤慎,“奕劻在御前大臣上行走有年,尚屬勤慎”。光緒三十二年,朝廷公布三年一次的官員政績考察結果,其中評價奕劻為“謹沈忠純,力持大體,竭誠籌劃,悉協機宜”——此類考察并非全部是走過場,比如宣統元年的考察中,民政部右侍郎趙秉鈞就因為聲名平常被勒令“原品休致”,也就是按原級別退休。而在那次考察中,奕劻被評為“謹慎忠純、勛勞懋著、竭誠籌劃,悉協機宜”。


通讀清廷對奕劻的歷次評語,頻見“老成謀國”、“謹慎忠純”、“勤勞”、“認真”之語,這些多為評價其工作態度的,但客觀而言,較少有對其工作能力的評價。由此,我們大致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奕劻此人,辦事尚屬謹慎認真,但能力一般。


光緒三十年(1904)三月,朝廷籌設官立銀行,掌廣東道監察御史蔣式奏請親貴將錢存入官立銀行,同時參劾奕劻在英國匯豐銀行有大額存款。蔣式原折,目前在清宮檔案中未見,但《清史稿》有如此記載,“戶部設立銀行,招商入股。臣風聞上年十一月慶親王奕劻將私產一百二十萬送往東交民巷英商匯豐銀行收存。奕劻自簡任軍機大臣以來,細大不捐,門庭如市。是以其父子起居、飲食、車馬、衣服異常揮霍,尚能儲蓄鉅款。請命將此款提交官立銀行入股。”


蔣式此折一出,關于奕劻“細大不捐,門庭如市”的說法不脛而走、流傳至今。三月二十五日,清廷下旨派左都御史清銳、戶部尚書鹿傳霖帶領蔣式前往匯豐銀行確查。而據后來的奏報:匯豐銀行答復,銀行往來賬目,從來不給外人查看;問匯豐銀行和慶親王有無往來,回答是從未見過;而蔣式自己也承認消息“得之傳聞”。應該說,這次調查是很不深入的。最后的處置結果,是讓蔣式回“原衙門行走”,奕劻則照舊當差。


光緒二十九年(1903)三月,奕劻被任命為軍機大臣,進入清朝權力中心。但不久,奕劻即遭到為官生涯中的第一次被參劾。此后的彈劾,交章迭起,雖難以統計確數,但肯定不少。僅御史江春霖自己的統計,他在光緒朝就先后8次上折參劾奕劻。


眾多的參折,主要分為兩類:


一是參劾奕劻任用私人、徇情枉法的。如光緒二十九年,朝廷懲處辦理廣西軍務貽誤人員,廣西巡撫王之春被革職,提督蘇元春交刑部治罪。八月,御史王乃徵奏參王文昭、奕劻向兩廣總督岑春煊去信,分別為自己的姻親湯壽銘和希賢說情,使得二人非但沒有被治罪,反而得以留辦軍務。再如光緒三十三年九月新任湖北按察使梁鼎芬,上折奏劾徐世昌夤緣賄賂奕劻載振父子,從而獲得東三省總督一職。還有宣統二年正月,御史江春霖上折直言奕劻為老奸,批評奕劻任用私人、排斥異己,其中提到像“江蘇巡撫寶、陜西巡撫恩壽、山東巡撫孫寶琦則其親家,山西布政使志森則其侄婿,浙江鹽運使衡吉則其邸內舊人,直隸總督陳夔龍則其干女婿,安徽巡撫朱家寶之子朱綸則其子載振之干兒”,并說袁世凱與載振結拜兄弟等。


二是參劾奕劻大肆收受賄賂的。像蔣式除了前文所說的參劾奕劻將120萬兩存入匯豐銀行外,早在光緒二十九年就曾上折,批評“奕劻素有好貨之名,入直樞廷以來,收受外省由票號匯寄之款聞已不下四十萬兩,……賄賂公行,門庭若市”,甚至透露俄羅斯人為了能在中國獲得更多利益,持外交經費500萬兩來京獻給奕劻,“該親王亦復收受,誠不解何以喪心病狂至于此極。”還有,光緒三十二年,掌戶科給事中陳田上折奏參袁世凱跋扈、奕劻庸臣將引藩鎮之禍。其中說,“臣聞袁世凱之初交通奕劻也,山東巡撫、前直隸布政使楊士驤為之居間,行賄賂十萬金。”此后,奕劻為了袁世凱辦事方便,力薦袁世凱的心腹徐世昌為兵部尚書、軍機大臣,“奕劻自知無才,不敢担當,惟袁世凱之言是從。”


眾多的參折中,影響最大的,當數光緒三十三年(1907)三月御史趙啟霖之折。趙啟霖奏新授黑龍江巡撫段芝貴為了討好奕劻及其子載振,買歌伎楊翠喜獻給載振;此外,段芝貴還從天津商會王竹林處籌措銀10萬兩,送給慶親王作為壽禮。二十五折上當天,清廷即下旨免段芝貴新授的黑龍江巡撫一職和原來的布政使銜,并讓醇親王載灃、大學士孫家鼐確查。四月初五,載灃、孫家鼐上奏了調查結果——歌伎楊翠喜為兵部候補郎中王益孫于二月初十在天津以3500元所買,現正在其家內服役;王竹林與段芝貴并無往來,所辦商會年終入款只有七千余元;商會其他商董也證明佐證,給段芝貴措十萬金之款不但未見而且未聞。


但關于此案的內情,民間卻有另外的版本:慈禧下旨調查后,奕劻父子趕忙向袁世凱求援。袁世凱派心腹連夜將楊翠喜從北京送至天津,又派人威脅利誘王益孫自認為楊翠喜夫婿,同時讓王益孫在包括《正宗愛國報》等京津報紙上刊登啟事,駁斥“楊翠喜已由某大員獻與某貴胄”的謠言。此外,又囑商會王竹林不可承認與段芝貴有經濟往來。于是,贓證俱銷,無跡可循。


此案在當時轟動一時,載灃和孫家鼐并沒有親赴天津,而是派正紅旗滿洲印務參領恩志、內閣侍讀潤昌前往調查。案件結束后,載灃等還將十七本證人證言、商會賬簿以及楊翠喜賣身契等咨送軍機處備查,以昭慎重。應該說,有如此之多的證言、證據,載灃等的調查更符合事實真相。


受此事件影響,時為農工商部尚書的載振,被迫于四月初六請辭包括御前大臣、領侍衛內大臣、農工商部尚書等一切差使。不僅載振上折,奕劻還“面奏、再三吁懇”慈禧同意載振辭職。五月,奕劻本人也作出姿態,請辭軍機大臣要差。慈禧同意了載振的辭職,但挽留了奕劻,并以“于親貴重臣名節所關并不詳加訪察,輒以毫無根據之詞率行入奏、任意污蔑”為由,將御史趙啟霖革職。


如同趙啟霖此折的命運一樣,眾多對奕劻的參劾,統統都被清廷認為“空言妄議”、“風聞奏事”、“臆度之辭”等等。上折的御史或被革職,或被傳旨申飭,或被勒令回原衙門行走,而奕劻,始終屹立不倒。言辭最激烈的一次,是光緒三十四年十二月,載灃剛剛出任攝政王不久,掌戶科給事中陳田再次上折,直言袁世凱不可留任軍機大臣的六大理由,批評奕劻違背親王禁止交通百官的祖訓結交袁世凱。此折上后,載灃于當日下旨,解除袁世凱一切職務,令其“回籍養疴”;而對奕劻,則沒有任何處置。


關于奕劻傳聞之真偽


將奕劻戲稱為“老慶記公司”的說法,在奕劻當政時即有。奕劻是否真的將120萬兩存入匯豐銀行雖難以鑿實,但其家資豐厚也是毋庸贅言。宣統三年二月初一,奕劻第八女嫁給度支部大臣紹英長子,紹英的后人馬延玉說,自己曾聽祖母說,奕劻所送嫁妝,囊括了女兒過門后的各種生活用品,少說也過百抬,其中還有一張紫檀木大床!


還有一點應該說明的是,把錢存入外國銀行,不僅奕劻如此,也是晚清其他高官的慣例——據《那桐日記》,光緒三十三年正月初十,時為外務部會辦大臣、步軍統領的那桐,就到華俄銀行存款。光緒三十年正月初九,他主管的工巡總局,就將公款銀5萬兩存入日本正金銀行,年息為五厘五。


其實老佛爺挺會玩的,藝術照頗有創意,這慈禧扮觀音照,李蓮英扮招財童子,左邊這位就是奕劻的四女兒。


奕劻是否整天忙于請客和被請呢?由于奕劻本人并沒有寫日記的習慣,詳細的情形已無從考證,但據在那桐所赴的應酬中,確實有不少是奕劻或其子載振出面邀請的。而且,整日忙于應酬的,并不僅僅是奕劻——據《那桐日記》光緒三十二年(1906)的記載,除去正月走親訪友較為特殊不計,其余11個月,那桐的應酬為152場,最多的二月份,“赴約”高達24次,幾乎日日不空;中午已有一約、晚上再赴約的情況也時常出現;而且,像九月份,應酬玩樂到深夜“子初”才回家的情形就有5次請那桐前去赴約的,有奕劻及其子載振,也有李鴻章、袁世凱、徐世昌等等;娛樂的方式,除了喝酒,還有聽戲、聽清音、看洋影(即電影)、看舞會等等;應酬的地點不乏高檔場所,六國飯店、慶王府、頤年殿、東來順等等,都留下過那桐玩樂的身影;設局應酬的名義,有生日壽宴,有升官賀宴,有娶妻、嫁女、添丁,甚至還有賞菊之約、同年之約等等。


奕劻是否曾將麻將引入紫禁城、手把手進行推廣并派小老婆進宮陪慈禧打牌呢?清宮檔案中,一時難以找到這方面的史料。但有一點可資佐證,那就是故宮所藏的慈禧合影中,經常出現奕劻的三女兒和四女兒,尤其是四女兒的身影。


溥儀將奕劻評為“喪吾大清者”。但其實,葬送大清的,主要并不是奕劻,而是慈禧、咸豐等。奕劻的貪腐,某種程度上是慈禧所縱容的。以崇文門正監督一職為例,光緒十七年,奕劻已出任過一次。這是京城“第一肥缺”,慈禧的弟弟桂祥等先后出任過。一般認為,此缺一年可貪墨至少十萬兩。也正是為了防止過分貪腐,設計為一年一任命。


慈禧同奕劻的三女兒、四女兒及李蓮英等在中海乘平底船。


從光緒二十八年七月開始,奕劻連續三年出任崇文門正監督一職。或許,這是慈禧為了酬答奕劻在庚子議和中的功勞而有意為之,但又何嘗不是視“一年一任命”制度為具文、縱容奕劻貪腐呢?這點,慈禧難逃其咎。再比如,奕劻熱衷吃喝玩樂、喜歡聽戲,可是從咸豐到慈禧再到隆裕,哪一個不喜歡聽戲呢?咸豐十年(1860)英法聯軍進占北京,咸豐逃至承德避暑山莊后幾乎每天都要聽戲,甚至紆尊降貴親自動筆修改戲詞;無論是慈禧還是隆裕,除壽辰、年節外,每月初一、十五召戲班聽戲幾乎是雷打不動的節目。


從這個意義上看,奕劻的所作所為自然是對大清的一種傷害。但傷害更大的,是咸豐、慈禧等缺了對制度規矩的尊重,少了對自身職責的担當。


原文刪節版載于《鳳凰周刊》


知道主義 劉清華 2015-08-23 08: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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