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復會與臺灣農村復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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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經濟起飛走的是“農業培養工業”之路;無獨有偶,自50年代以來,大陸也同樣試圖走“農業支持工業”之路。但結果迥異:臺灣農業現代化為其工業積累了資本;大陸則出現城鄉二元體制,農村之全面破敗今日已有目共睹……

農復會為臺灣農村發展做了什么?

 

國民黨政權遷臺后,農復會利用他們的知識和經驗,運用美國的經濟援助(每年從援華經費3.38億美金中撥付不超過10%作為其運作經費),積極推動臺灣土改、農會改組、生產技術的創新與推廣等,并協助國民黨政權完成了對臺灣農村社會的徹底改革。農復會所做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幾項:

一、為臺灣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改革提供專業智力支持

國民黨當局遷臺后,為盡快站穩腳跟,獲得臺灣民眾的支持,50年代初期積極推動臺灣的土地改革。此次土改雖然由“政府”負責,但若無農復會的幫助與推動,恐怕難以完成。農復會在土改中的主要作用是:

1、為土改提供總體的政策規劃和咨詢。

在農復會中美專家的建議下,國民黨當局決定土改采取比較溫和的政策,分三步進行:

● 先實施“三七五減租”(編者注:即限定耕地租額不得超過主要作物全年收獲總量的37.5%,同時租期不得少于6年),還沒有實施土地所有權的轉移,只是減租。第二步是“公地放領”,就是在轉移私有土地的所有權之前,先拿公家的地做示范,把公家所有的地拿出部分放領,轉移所有權(編者注:轉移為農民私人所有)。到第三步才是民間私有土地所有權的轉移,使“耕者有其田”。(《臺灣“土改”的前前后后——農復會口述歷史》,九州出版社第138頁)

在第三階段贖買地主土地時,為避免采用現金收購會導致通貨膨脹,農復會建議建議采用債券的方式贖買土地。在農復會的主導下,國民黨當局公布了“耕者有其田條例”,其中對地主土地的贖買政策為:

● 征收地價之規定與補償:征收地價,依各等則耕地主要作物正產品全年收獲總量的2.5倍計算。由政府以實物土地債券70%,公營事業股票成搭配補償。實物土地債券年利率4%,分10年均等償清。(于維君《中國農村復興委員會對臺灣土地改革的影響》)

2、協助“政府”清查耕地,采取措施減少地主農民之間矛盾。

在減租階段,農復會積極推動建立督導檢查制度,減少了地主和農民之間的矛盾。土地改革進行到“耕者有其田”階段時,為了徹底清查地籍,農復會提出實施地籍總歸戶的辦法,即將某人散及臺灣任何地區的土地都登記到其名下,避免在土改時有所遺漏和隱瞞。農復會為臺灣省政府的地籍清查活動提供了技術和經費協助,保證了這一措施有效執行。

3、訓練“土改”工作人員,為土改各項工作提供撥款。

農復會為了推進土改的順利進行,積極配合臺灣省“政府”對工作人員進行訓練。主要的訓練有4次共6269人次,此外農復會還針對土改中的不同分工對各類工作人員進行專門訓練,比如,農復會以撥款并訓練司法人員的方式,協助政府解決大量不同的土地糾紛。

 

二、改造臺灣的農會,把農會權力還給農民

為了讓農會、漁會、水利會等真正成為農漁民的組織,幫助農漁民促進生產并爭取利益,農復會積極推動農會、漁會、水利會的改造。

以農會為例,1952年8月,臺灣“行政院”頒布了農復會參與制定的“改進臺灣省各級農會暫行辦法”,主要目的是建立以真正農民為主體的農會組織。對于此次改組的主要內容,農復會成員張憲秋介紹說:

● 所謂改組,要點為將會員分為兩類。凡總年收入中超過百分之五十以上來自農業收入者為正會員,低于百分之五十者為副會員。僅正會員可當選為理事,與三分之二的監事。副會員不得當選理事,但監事中三分之一名額可由副會員當選担任。其次,選舉各級農會理監事之各級農會代表,亦僅正會員可當選。故農會大政方針,業務與財務決定之權,操之真正農民(正會員)手中。

由此可見,農復會推進農會改組的主要目的在于把農會的權力還給真正的農民,杜絕非農民操控農會的情況出現。

 

三、改進臺灣農業的基礎設施建設,發展農業技術

在推進土改和農會改革的同時,農復會將主要的精力放在了促進生產上。農復會利用其掌握的美援資金,加上圍繞在其周圍的數百名農業專家和技術人員,不斷改進臺灣的農業基礎設施,發展農業技術,提高作物產量和種植多樣性。其主要成就有:

由于肥料對農業發展非常關鍵,農復會設立了糧食肥料組,專門負責教授和推廣合理各種施肥方法。農復會還為此專門設立實驗場所研究如何增強肥力和合理施肥,并且將肥料的使用同農作物品種和栽培方法相配合,以求肥力最大化。

在預防農作物病蟲害方面,為了防治田鼠,農復會專門請農試所陳德能花了兩三年時間研究野鼠的種類、生活習性、生產季節及用何種毒餌,如何調配等問題,然后協同農林廳制定并開展了滅鼠計劃,據估計當時共殺滅三千萬只老鼠。此外1953年農復會還與糧食局合作進口巴拉松農藥,免費分贈臺灣各地農民使用。

此外,農復會還在水利工程、倉庫、曬谷場、產業道路、防風林及其他公共設施的興建方面作出了諸多貢獻,這些基礎設施和技術為臺灣農業發展提供了保證。

 

四、推進臺灣農村社區建設,完善基層地方自治

為了從整體上改變農村的社會環境,農復會大力推進農村社區的建設和發展,其工作主要集中在衛生、教育、勞動力素質等方面。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便是1955年開始實施的“基層民生建設運動”:

●“基層民生建設即村里建設,為地方自治最基層建設的一環,其目的在于求:(1)農村經濟的繁榮;(2)村民生活的改善,即從衣食住行育樂六大日常生活上的改善及提高村民生活水準”。(周思萍:《臺灣社區發展政策演變之研究——論國家對社區發展的介入》)

據謝慶達整理,基層民生建設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內容:

● 生產建設:1.農業生產:興筑道路、河渠等基礎設施;動植物的育種、繁殖與推廣;曬谷場、谷倉等農業生產設施;購置打谷機、噴霧機、牛車等農業設備。……3.農業貸款:由土地銀行等機構提供購置生產設備所需的低息貸款……

衛生保健:1.個人與家戶衛生;2.興建公廁、公浴、公井,以至推行畜舍與家屋分離等環境衛生相關工作;3.婦幼衛生;4.傳染病防治……(轉引自畢天云《臺灣社區發展政策的演進歷程》。)

農復會成功實現臺灣農村復興對大陸的啟示

 

農復會并非政府機構,其資金和權力皆有限,卻又為何能獲得農民的信任和支持,對在臺灣農業現代化和農村社會建設發揮如此大的作用呢?原因大致有以下四點:

一、增加生產與社會公道并重,財富實現公平分配

農復會從成立之初便強調促進生產和解決社會公平并重,這從其所秉承的理想及其實際所做的工作便可看出。

對于農復會的使命和理想,身為農復會負責人的蔣夢麟曾經在1953年有過很精辟的介紹:

● 農復會的工作,是根據兩個基本原則:(一)社會的公道,換言之為公平分配。(二)物質的福利,換言之為增加生產。

我們要想把這兩者達成平衡的境界。單獨的只講社會公道或公平分配,其結果是均貧。反過來說,若只講生產。其結果會使富者更富,貧者仍貧,貧富懸隔的鴻溝,因此更為加深。

土地改革,為講社會公道最要緊的工作。臺灣的土地改革,在今年(民國四十二年)年底可完成。

增產最基本的工作,是水利、肥料和病蟲害之防治。很謹慎的能把分配與生產配合起來,在世界這角落里,是解決農村問題的一把鑰匙。(蔣夢麟,《西潮·新潮》,岳麓書社)

就實際工作而言,從農復會三十年的成果來看,它的確做到了推進農村制度改革與實現農業技術創新齊頭并進。農業技術方面它竭盡全力提升臺灣農業的生產力,實現了農業財富的快速增長;體制上它積極推動土地改革與農會改組,讓農民獲得自主權和發言權,讓所有的農民都享受到了財富增長的好處,讓財富的分配實現了公平。這顯然完全不同于與大陸同時期所推行的“城鄉二元體制”。

 

二、幫助農民解決最基本、最實際的需要,不要用“我們的幻想教農民”

農復會之所以能快速獲得農民的信任與支持,在于他們在實際工作中一直強調以農民為主體,從農民最基本最迫切最實際的需要出發,而不是想當然的認為農民需要什么,用“我們的幻想教農民”。蔣夢麟在主持農復會時一直在強調這一點:

● “自地方及農民處了解彼等需要,而非教導彼等何者乃彼等所需要。因彼等所需,彼等自身了解最清楚也,由此一方針,故本會工作常在進步中,常從農民處獲得新的經驗。吾等不以先入之觀念推行工作,但虛心自農民處學習。此乃本會方針所以不斷進步之一重要因素。不問吾等之意如何良好,計劃如何健全,倘不為農民所需要,吾等無法面前使之實行。”(蔣夢麟《對穆懿爾博士致克利夫蘭先生關于本會工作基本思想演進一函之補充》)

這一點從農復會為宜蘭農民建水泥曬場一事上便可看出,農復會秘書長張訓舜回憶說:

● 宜蘭地區水稻收成期經常下雨,稻谷無法曬干,當然最好的是使用稻谷烘干機,但那時一方面是進口的,成本太高,一方面是農民還必須具備操作的知識才能使用,因此最簡易的方法是鋪蓋一個水泥曬場。這類的構想,雖然最簡單,卻在實質上嘉惠當地農民。農復會鋪設一千多個水泥曬場,分散在各適當、需要的地區。這種計劃的推行,也不需經過行政機關層層的例行公事,而可直接向當地縣市鄉鎮公所、農會接洽、提出建議,并給與經費補助。(《臺灣“土改”的前前后后——農復會口述歷史》,九州出版社P104)

由此可見,農復會首先做的就是幫助農民解決最基本的問題,而且是用最簡便的讓農民覺得最經濟的辦法。確實對農民有益,農民才能心服口服,才能心甘情愿接受指導。

 

三、注重農業人才的培養,在農復會里工作的專家幾乎都是各領域里的頂尖人才

農復會之所以能夠在短時間內取得如此大的成就,很重要的保證就是它的計劃的制定者和實施者都是農業技術和行政管理方面的一流人才。尤其是50年代初期,在農復會里工作的專家幾乎都是各領域里的頂尖人才,既有很好的學術訓練,也有很多實務經驗。

農復會非常注意人才的培養。為了適應臺灣農業現代化對新知識新技術的需求,農復會曾多次聘請海外專家到臺灣進行實地指導,其人員也多次到世界各地進行考察。1972年,農復會會同由臺灣經濟教育部門共同擬定了培養農業人才的方案,主要內容是:

● 一是對農村建設的研究人員進行分期培訓,預定在10年內選派500人到海內外接受高級訓練,以備農業科學發展的需要。二是訓練農民,對于現有農民和未來的農民進行訓練和培育。三是對農村建設基層干部進行培育和訓練。農村建設基層干部包括農業技術人員、農業行政人員、農業推廣人員、農業教育人員、農業企業經營人員以及鄉村醫療衛生、工程人員等。臺灣農業教育的實施,對提高農業從業人員的素質,增強農業發展的潛力,為臺灣農業的現代化提供了必要的前提。(徐魯航《農復會與臺灣農業的現代化》)

正因為有一大批專家和技術人員的支持,農復會才能不斷調動國民黨政府各部門的資源促成其計劃成功實施,也才能及時準確地為農民提供技術協助。

 

四、政府提供完全的信任和支持,“授予農復會最大工作自由”

最重要的一點是,農復會之所以能夠存在并發揮出巨大的作用,離不開其所處的政治環境。當時的環境為農復會提供了兩個重要的保證:

1、因為農復會是中美聯合成立的,因此它的運作相對于國民黨政府部門而言具有很大的獨立性和自主權,不受各繁雜的行政程序和權力的牽絆。蔣夢麟對此深有感觸,他在回憶受命管理農復會時專門談到蔣介石的話:

● 委員長(蔣介石)果斷地說:“你去負責任,要什么人你去派,派了之后,你和行政:長商量好了,不必跟我說,我事情也忙,這件事情,就請你全權去辦吧。”

這12年之中,政府對于農復會的工作和一班負責工作的人,只有信任,沒有一點懷疑。所以我說,得到政府的信任,是最重要的事。假如政府不信任,不但土地改革的問題不能解決,其他一切事情,也都會辦不通的。(蔣夢麟,《西潮·新潮》,岳麓書社)

此外,張憲秋也談到“工作自由”對農復會的重要性:

● 授予農復會最大工作自由,由于極大幅度之工作自由,農復會得以避免各種公文與行政手續。發掘問題,迅速協助最適宜之機構予以解決。或協助不同機構,從各方面進行,達成一項總的目標。使當時各界一致工人,農復會辦事效率遠高于一般機構。

2、美國的經濟、技術援助。

由于每年3380萬美金的援華撥款交付農復會使用,農復會便不發愁資金問題,同時在這筆資金的使用上邊也相對獨立,“不需向預算單位或主計處商量,只要一方鑒定出問題,一方認為由此需要即可進行”。如果沒有這些經費作為基礎,那么農復會上述一切工作基本沒有可能成功,即便是國民黨政府提供撥款,則財政方面避免不了牽絆,其成功的可能性恐怕要大大降低。

除了撥款之外,美國還不斷派遣技術人員赴臺考察和交流,幫助農復會針對臺灣農業存在的問題進行研究分析。不可否認,這些技術人員在解決農業現代化出現的問題方面也作出了很大的貢獻。

在大陸農村目下全面潰敗這樣一個沉重的時代背景下,臺灣農復會的成功經驗,更有其特殊而沉痛的借鑒價值。


共和國辭典 2012-03-28 00: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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