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穆:國史大綱·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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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中國為世界上歷史最完備之國家,舉其特點有三。一者“悠久”。從黃帝傳說以來約得四千六百余年。從古竹書紀年以來,約得三千七百余年。(夏四七二,殷四九六,周武王至幽王二五七,自此以下至民國紀元二六八一。)二者“無間斷”。自周共和行政以下,明白有年可稽。(史記十二諸侯年表從此始,下至民國紀元二七五二。)自魯隱公元年以下,明白有月日可詳。(春秋編年從此始,下至民國紀元二六三三。魯哀公卒,左傳終,中間六十五年史文稍殘缺。自周威烈王二十三年資治通鑒托始,至民國紀元凡二三一四年。)三者“詳密”。此指史書體裁言。要別有三:一曰編年,(此本春秋。)二曰紀傳,(此稱正史,本史記。)三曰紀事本末。(此本尚書。)其他不勝備舉。(可看四庫書目史部之分類。)又中國史所包地域最廣大,所含民族分子最復雜,因此益形成其繁富。若一民族文化之評價,與其歷史之悠久博大成正比,則我華夏文化,與并世固當首屈一指。
    
    然中國最近,乃為其國民最缺乏國史知識之國家。何言之?“歷史知識”與“歷史資料”不同。我民族國家已往全部之活動,是為歷史。其經記載流傳以迄于今者,只可謂是歷史的材料,而非吾儕今日所需歷史的知識。材料累積而愈多,知識則與時以俱新。歷史知識,隨時變遷,應與當身現代種種問題,有親切之聯絡。歷史知識,貴能鑒古而知今。至于歷史材料,則為前人所記錄,前人不知后事,故其所記,未必一一有當于后人之所欲知。然后人欲求歷史知識,必從前人所傳史料中覓取。若蔑棄前人史料而空談史識,則所謂“史”者非史,而所謂“識”者無識,生乎今而臆古,無當于“鑒于古而知今”之任也。
    
    今人率言“革新”,然革新固當知舊。不識病象,何施刀藥?僅為一種憑空抽象之理想,蠻干強為,求其實現,鹵莽滅裂,于現狀有破壞無改進。凡對于已往歷史抱一種革命的蔑視者,此皆一切真正進步之勁敵也。惟藉過去乃可認識現在,亦惟對現在有真實之認識,乃能對現在有真實之改進。故所貴于歷史知識者,又不僅于鑒古而知今,乃將為未來精神盡其一部分孕育與向導之責任也。
    
    且人類常情,必先“認識”乃生“情感”。人最親者父母,其次兄弟、夫婦乃至朋友。凡其所愛,必其所知。人惟為其所愛而奮斗犧牲。人亦惟愛其所崇重,人亦惟崇重其所認識與了知。求人之敬事上帝,必先使知有上帝之存在,不啻當面體焉,又必使熟知上帝之所以為上帝者,而后其敬事上帝之心油然而生。人之于國家民族亦然。惟人事上帝本乎信仰,愛國家民族則由乎知識,此其異耳。人之父母,不必為世界最偉大之人物;人之所愛,不必為世界最美之典型,而無害其為父母,為所愛者。惟知之深,故愛之切。若一民族對其已往歷史無所了知,此必為無文化之民族。此民族中之分子,對其民族,必無甚深之愛,必不能為其民族真奮斗而犧牲,此民族終將無爭存于并世之力量。今國人方蔑棄其本國已往之歷史,以為無足重視;既已對其民族已往文化,懵無所知,而猶空乎愛國。此其為愛,僅當于一種商業之愛,如農人之愛其牛。彼僅知彼之身家地位有所賴于是,彼豈復于其國家有逾此以往之深愛乎!凡今之斷胸而不顧,以效死于前敵者,彼則尚于其國家民族已往歷史,有其一段真誠之深愛;彼固以為我神州華裔之生存食息于天壤之間,實自有其不可辱者在也。
    
    故欲其國民對國家有深厚之愛情,必先使其國民對國家已往歷史有深厚的認、識。欲其國民對國家當前有真實之改進,必先使其國民對國家已往歷史有真實之了解。我人今日所需之歷史知識,其要在此。
    
    二
    
    略論中國近世史學,可分三派述之。一曰傳統派,(亦可謂“記誦派”。)二曰革新派,(亦可謂“宣傳派”。)三曰科學派。(亦可謂“考訂派”。)“傳統派”主于記誦,熟典章制度,多識前言往行,亦間為校勘輯補。此派乃承前清中葉以來西洋勢力未入中國時之舊規模者也。其次曰“革新派”,則起于清之季世,為有志功業、急于革新之世所提倡。最后曰“科學派”,乃承“以科學方法整理國故”之潮流而起。此派與傳統派,同偏于歷史材料方面,路徑較近;博洽有所不逮,而精密時或過之。二派之治史,同于缺乏系統,無意義,乃同為一種書本文字之學,與當身現實無預。無寧以“記誦”一派,猶因熟典章制度,多識前言往行,博洽史實,稍近人事;縱若無補于世,亦將有益于己。至“考訂派”則震于“科學方法”之美名,往往割裂史實,為局部狹窄之追究。以活的人事,換為死的材料。治史譬如治巖礦,治電力,既無以見前人整段之活動,亦于先民文化精神,漠然無所用其情。彼惟尚實證,夸創收,號客觀,既無意于成體之全史,亦不論自己民族國家之文化成績也。
    
    惟“革新”一派,其治史為有意義,能具系統,能努力使史學與當身現實相結合,能求把握全史,能時時注意及于自己民族國家已往文化成績之評價。故革新派之治史,其言論意見,多能不脛而走,風靡全國。今國人對于國史稍有觀感,皆出數十年中此派史學之賜。雖然,“革新派”之于史也,急于求知識,而怠于問材料。其甚者,對于二、三千年來積存之歷史材料,亦以革新現實之態度對付之,幾若謂此汗牛充棟者,曾無一顧盼之價值矣。因此其于史,既不能如“記誦派”所知之廣,亦不能如“考訂派”所獲之精。彼于史實,往往一無所知。彼之所謂系統,不啻為空中之樓閣。彼治史之意義,轉成無意義。彼之把握全史,特把握其胸中所臆測之全史。彼對于國家民族已往文化之評價,特激發于其一時之熱情,而非有外在之根據。其合歷史與現實也,特借歷史口號為其宣傳改革現實之工具。彼非能真切沉浸于已往之歷史知識中,而透露出改革現實之方岸。彼等乃急于事功而偽造知識者,知識既不真,事功亦有限。今我國人乃惟乞靈于此派史學之口吻,以獲得對于國史之認識,故今日國人對于國史,乃最為無識也。
    
    三
    
    所謂“革新派”之史學,亦隨時變遷。約言之,亦可分為三期。其先當前清末葉。當時,有志功業之士所渴欲改革者,厥在“政體”。故彼輩論史,則曰:“中國自秦以來二千年,皆專制黑暗政體之歷史也。”彼輩謂:“二十四史乃帝王之家譜。”彼輩于一切史實,皆以“專制黑暗”一語抹殺。彼輩對當前病癥,一切歸罪于二千年來之專制。然自專制政體一旦推翻,則此等議論,亦功成身退,為明日之黃花矣。繼“政治革命”而起者,有“文化革命”。彼輩之目光,漸從“政治”轉移而及“學術思想”,于是其對國史之論鋒,亦轉集于“學術思想”之一途。故彼輩論史,則曰:“中國自秦以來二千年,思想停滯無進步,而一切事態因亦相隨停滯不進。”彼輩或則謂:“二千年來思想,皆為孔學所掩蓋。”或則謂:“二千年來思想,皆為老學所麻醉”故或者以當前病態歸罪孔子,或者歸罪于老子。或謂:“二千年來思想界,莫不與專制政體相協應。”或則謂:“此二千年來之思想,相當于歐洲史之所謂‘中古時期'。要之如一丘之貉,非現代之所需。”或則謂:“思想限制于文字,欲一掃中國自秦以來二千年思想之沉痼積,莫如并廢文字,創為羅馬拼音,庶乎有。”然待此等宣傳成功,則此等見識,亦將為良弓之藏。繼“文化革命”而起者,有“經濟革命”。彼輩謂:“無論‘政治'與‘學術',其后面為‘社會形態'所規定。故欲切實革新政治機構、學術內容,其先應從事于‘社會經濟形態'之改造。”彼輩對于當前事態之意見,影響及于論史,則曰:“中國自秦以來二千年,皆一‘封建時期'也。二千年來之政治,二千年來之學術,莫不與此二千年來之社會經濟形態,所謂‘封建時期'者相協應。”正惟經濟改革未有成功,故此輩議論,猶足以動國人之視聽。有治史者旁睨而噓曰:“國史浩如煙海,我知就我力之所及,為博洽諦當之記誦而已,為精細綿密之考訂而已,何事此放言高論為!”雖然,國人之所求于國史略有知,乃非此枝節煩瑣之考訂,亦非此繁重龐雜之記誦,特欲于國家民族已往歷史文化有大體之了解,以相應于其當身現實之所需知也。有告之者曰:“中國自秦以來二千年,皆專制黑暗政體之歷史也。”則彼固已為共和政體下之自由民矣,無怪其掉頭而不肯顧。或告之曰:“中國自秦以來二千年,皆孔子、老子中古時期思想所支配下之歷史也。”則彼固已呼吸于二十世紀新空氣之仙囿,于孔、老之為人與其所言,固久已鄙薄而弗睹,喑而無知,何愿更為陳死人辨此宿案,亦無怪其奮步而不肯留。或告之曰:“我中國自秦以來二千年,皆封建社會之歷史耳,雖至今猶然,一切病痛盡在是矣。”于是有志于當身現實之革新,而求知國史已往之大體者,莫不動色稱道,雖牽鼻而從,有勿悔矣。然竟使此派論者有躊躇滿志之一日,則我國史仍將束高閣、覆醬瓶,而我國人仍將為無國史知識之民族也。
    
    四
    
    前一時代所積存之歷史資料,既無當于后一時期所需要之歷史知識,故歷史遂不斷隨時代之遷移而變動改寫。就前有諸史言之,尚書為最初之史書,然書缺有間,此見其時中國文化尚未到達需要編年史之程度。其次有春秋,為最初之編年史。又其次有左傳,以綱羅詳備言,為編年史之進步。然其時則“國之大事,在祀與戎”。祭祀乃常事,常事可以不書,兵戎非常事,故左傳所載,乃以列國之會盟與戰爭為主,后人譏之為“相斫書”焉。又其次為史記,乃為以人物為中心之新史,征其時人物個性之活動,已漸漸擺脫古代封建、宗法社會之團體性而嶄露頭角也。又其次為漢書,為斷代作史之開始,此乃全國統一的中央政府,其政權已臻穩固后之新需要。自此遂形成中國列代之所謂“正史”,繼此而復生“通史”之新要求。于是而又杜佑通典,此為“政書”之創作,為以制度為骨干之新史,非政體沿革到達相當程度,不能有此。又繼而有通鑒,為編年之新通史。又次而有各史紀事本末,為以事件為中心之新史之再現。然如袁氏通鑒紀事本末,取材只限于通鑒,則貌變而實未變也。于是而有鄭樵通志之所謂二十略,其歷史眼光,乃超出于政治人物、人事、年月之外。其他如方志,如家譜,如學案,形形色色,乘一時之新需要而創造新體裁者,不勝縷舉。要之自尚書下逮通志,此皆有志于全史整面之敘述。今觀其相互間體裁之不同,與夫內容之差別,可知中國舊史,固不斷在改寫之中矣。
    
    自南宋以來,又七百年,乃獨無繼續改寫之新史書出現。此因元、清兩代皆以異族人主,不愿國人之治史。明其間,光輝乍辟,翳復興,遂亦不能有所修造。今則為中國有史以來未有的變動劇烈之時代,其需要新史之創寫尤亟。而適承七百年來史學衰微之末運,因此國人對于國史之認識,乃愈昏昧無準則。前述記誦、考訂、宣傳諸派,乃亦無一能發愿為國史撰一新本者,則甚矣史學之不振也。
      
    今日所需要之國史新本,將為自尚書以來下至通志一類之一種新通史。此新通史應簡單而扼要,而又必具備兩條件:一者必能將我國家民族已往文化演進之真相,明白示人,為一般有志認識中國已往政治、社會、文化、思想種種演變者所必要之知識;二者應能于舊史統貫中映照出現中國種種復雜難解之問題,為一般有志革新現實者所必備之參考。前者在積極的求出國家民族永久生命之源泉,為全部歷史所由推動之精神所寄;后者在消極的指出國家民族最近病痛之證侯,為改進當前之方案所本。此種新通史,其最主要之任務,尤在將國史真態,傳播于國人之前,使曉然了解于我先民對于國家民族所已盡之責任,而油然生其慨想,奮發愛惜保護之摯意也。
      
    此種通史,無疑的將以記誦、考訂派之工夫,而達宣傳革新派之目的。彼必將從積存的歷史材料中出頭,將于極艱苦之準備下,呈露其極平易之面相。將以專家畢生之精力所萃,而為國人月日瀏覽之所能通貫。則編造國史新本之工作,其為難于勝任而愉快,亦可由此想見矣。
    
    五
    
    “一部二十四史,從何說起?”今將為國史寫一簡單扼要而有系統之新本,首必感有此苦。其將效記誦、考訂派之所為乎?則必泛濫而無歸。其將效宣傳革新派之所為乎?又必空洞而無物。凡近代革新派所注意者有三事:首則曰政治制度,次者曰學術思想,又次曰社會經濟。此三者,“社會經濟”為其最下層之基礎,“政治制度”為其最上層之結頂,而“學術思想”則為其中層之干柱。大體言之,歷史事態,要不出此三者之外。今將輕重先后,分主客取舍于其間乎?抑兼羅并包,平等而同視之乎?
    
    曰,姑舍此。能近取譬,試設一淺喻。今人若為一運動家作一年譜或小傳,則必與為一音樂家所作者,其取材詳略存滅遠異矣。即為一網球家作一小傳或年譜,則又必與為一足球家所作者,其取材詳略存滅迥別矣。何以故?以音樂家之“個性”與“環境”與“事業”之發展,與運動家不同故;以網球家之個性與環境與事業之發展,又與足球家不同故;一人如此,一民族、一國家亦然。寫國史者,必確切曉了其國家民族文化發展“個性”之所在,而后能把握其特殊之“環境”與“事業”,而寫出其特殊之“精神”與“面相”。然反言之,亦惟于其特殊之環境與事業中,乃可識其個性之特殊點。如此則循環反復,欲認識一國家、一民族特殊個性之所在,乃并不如認識一網球家或足球家之單純而簡易。要之必于其自身內部求其精神、面相之特殊個性,則一也。
    
    何以知網球家之個性?以其忽然投入于網球家之環境,而從事于網球之活動故。其他一切飲食、起居、嗜好、信仰,可以無所異于人。若為網球家作年譜,而抄襲某音樂家已成年譜之材料與局套,則某年音樂大會,其人既無預;某年歌曲比賽,某人又不列。其人者,乃可于音樂史上絕無一面。不僅了不異人,抑且有不如無。不知其人之活動與事業乃在網球不在音樂。網球家之生命,不能于音樂史之過程求取。乃不幸今日之治國史者,竟蹈此弊。
    
    以言政治,求一屢爭不舍、僅而后得之代表民意機關,如英倫之“大憲章”與“國會”之創新而無有也。又求一轟轟烈烈,明白痛快,如法國“人權大革命”之爆發,而更無有也。則無怪于謂“自秦以來二千年,皆專制黑暗之歷史”矣。以言思想,求一如馬丁路德,明揭“信仰自由”之旗幟,以與羅馬教皇力抗,軒然興起全歐“宗教革命”之巨波,而更無有也。則無怪于謂“自秦以來二千年,皆束縛于一家思想之下”矣。以言經濟,求一如葛馬、如哥倫布空海外,發現新殖民地之偉跡而渺不可得;求如今日歐、美社會之光怪陸離,窮富極華之景象,而更不可得。則無怪于謂“自秦以來二千年,皆沉眠于封建社會之下,長夜漫漫,永無旦日”矣。凡最近數十年來有志革新之士,莫不謳歌歐、美,力求步驅,其心神之所向往在是,其耳目之所聞睹亦在是。迷于彼而忘其我,拘于貌而忽其情。反觀祖國,凡彼之所盛自張揚而夸道者,我乃一無有。于是中國自秦以來二千年,乃若一冬蟄之蟲,生氣未絕,活動全失。彼方目神炫于網球場中四周之采聲,乃不知別有一管弦競奏、歌聲洋溢之境也則宜。故曰:治國史之第一任務,在能于國家民族之內部自身,求得其獨特精神之所在。
    
    六
    
    凡治史有兩端:一曰求其“異”,二曰求其“同”。何謂求其異?凡某一時代之狀態,有與其先、后時代突然不同者,此即所由劃分一時代之“特性”。從兩“狀態”之相異,即兩個“特性”之銜接,而劃分為兩時代。從兩時代之劃分,而看出歷史之“變”。從“變”之傾向,而看出其整個文化之動態。從其動態之暢遂與夭淤,而衡論其文化之為進退。此一法也。何謂求其同?從各不同之時代狀態中,求出其各“基相”。此各基相相銜接、相連貫而成一整面,此為全史之動態。以各段之“變”,形成一全程之“動”。即以一整體之“動”,而顯出各部分之“變”。于諸異中見一同,即于一同中出諸異。全史之不斷變動,其中宛然有一進程。自其推動向前而言,是謂其民族之“精神”,為其民族生命之源泉。自其到達前程而言,是謂其民族之“文化”,為其民族文化發展所積累之成績。此謂求其同。此又一法也。
    
    故治國史不必先存一揄揚夸大之私,亦不必先抱一門戶立場之見。仍當于客觀中求實證,通覽全史而覓取其動態。若某一時代之變動在“學術思想”,(例如戰國先秦。)我即著眼于當時之學術思想而看其如何為變。若某一時代之變動在“社會經濟”,(例如三國魏晉。)我即著眼于當時之社會經濟而看其如何為變。“變”之所在,即歷史精神之所在,亦即民族文化評價之所系。而所謂“變”者,即某種事態在前一時期所未有,而在后一時期中突然出現。此有明白事證,與人共見,而我不能一絲一毫容私于其間。故曰:仍當于客觀中求實證也。革新派言史,每曰“中國自秦以來二千年”云云,是無異謂中國自秦以來二千年無變,即不啻謂中國自秦以來二千年歷史無精神、民族無文化也。其然,豈其然?
    
    七
    
    今于國史,若細心留其動態,則有一至可注意之事象,即我民族文化常于“和平”中得進展是也。歐洲史每常于“戰爭”中著精神。如火如荼,可歌可泣。劃界限的時期,常在驚心動魄之震蕩中產生。若以此意態來看中國史,則中國常如昏騰騰地沒有長進。中國史上,亦有大規模從社會下層掀起的戰爭,不幸此等常為紛亂犧牲,而非有意義的劃界限之進步。秦末劉、項之亂,可謂例外。明祖崛起,掃除胡塵,光復故土,亦可謂一個上進的轉變。其他如漢末黃巾,乃至黃巢、張獻忠、李自成,全是混亂破壞,只見倒退,無上進。近人治史,頗推洪、楊為中華民族革命之先鋒,然此固矣。然洪、楊數十余年擾亂,除與國家社會以莫大之創傷外,成就何在?此中國史上大規模從社會下層掀起的戰爭,常不為民族文化進展之一好例也。然中國史之進展,乃常在和平形態下,以舒齊步驟得之。若空洞設譬,中國史如一首詩,西洋史如一本劇。一本劇之各幕,均有其截然不同之變換。詩則只在和諧節奏中轉移到新階段,令人不可劃分。所以詩代表中國文化之最美部分,而劇曲之在中國,不占地位。西洋則以作劇為文學家之圣境。即以人物作證,蘇格拉底死于一杯毒藥,耶穌死于十字架,孔子則夢奠于兩楹之間,晨起扶杖逍遙,詠歌自勉。三位民族圣人之死去,其景象不同如此,正足反映民族精神之全部。再以前舉音樂家與網球家之例喻之,西洋史正如幾幕精彩的硬地網球賽,中國史則直是一片琴韻悠揚也。
    
    八
    
    姑試略言中國史之進展。就政治上言之,秦、漢大統一政府之創建,已為國史辟一奇績。近人好以羅馬帝國與漢代相擬,然二者立國基本已不同。羅馬乃以一中心而伸展其勢力于四圍。歐、亞、非三洲之疆土,特為一中心強力所征服而被統治。僅此中心,尚復有貴族、平民之別。一旦此中心上層貴族漸趨腐化,蠻族侵入,如以利刃刺其心窩,而帝國全部,即告瓦解。此羅馬立國形態也。秦、漢統一政府,并不以一中心地點之勢力,征服四周,實乃由四圍之優秀力量,共同參加,以造成一中央。且此四圍,亦更無階級之分。所謂優秀力量者,乃常從社會整體中,自由透露,活潑轉換。因此其建國工作,在中央之締構,而非四周之征服。羅馬如一室中懸巨燈,光耀四壁;秦、漢則室之四周,遍懸諸燈,交射互映;故羅馬碎其巨燈,全室即暗,秦、漢則燈不俱壞光不全絕。因此羅馬民族震鑠于一時,而中國文化則輝映于千古。我中國此種立國規模,乃經我先民數百年慘淡經營,艱難締構,僅而得之。以近世科學發達,交通便利,美人立國,乃與我差似。如英、法諸邦,則領土雖廣,惟以武力貫徹,猶惴惴懼不終日。此皆羅馬之遺式,非中國之成規也。
    
    談者好以專制政體為中國政治詬病,不知中國自秦以來,立國規模,廣土眾民,乃非一姓一家之力所能專制。故秦始皇始一海內,而李斯、蒙恬之屬,皆以游士擅政,秦之子弟宗戚,一無預焉。漢初若稍稍欲返古貴族分割宰制之遺意,然卒無奈潮流之趨勢何!故公孫弘以布衣為相封侯,遂破以軍功封侯拜相之成例,而變相之貴族擅權制,終以告歇。博士弟子,補郎、補吏,為入仕正軌,而世襲任蔭之恩亦替。自此以往,入仕得官,遂有一公開客觀之標準。“王室”與政府逐步分離,“民眾”與“政府”則逐步接近。政權逐步解放,而國家疆域亦逐步擴大,社會文化亦逐步普及。綜觀國史,政體演進,約得三級:由封建而躋統一,一也。(此在秦、漢完成之。)由宗室、外戚、軍人所組成之政府,漸變而為士人政府,二也。(此自西漢中葉以下,迄于東漢完成之。)由士族門第再變而為科舉競選,三也。(此在隋、唐兩代完成之。)惟其如此,“考試”與“銓選”,遂為維持中國歷代政府綱紀之兩大骨干。全國政事付之官吏,而官吏之選拔與任用,則一惟禮部之考試與吏部之銓選是問。此二者,皆有客觀之法規,為公開的準繩,有皇帝(王室代表。)所不能搖,宰相(政府首領。)所不能動者。若于此等政治后面推尋其意義,此即禮運所謂“天下為公,選賢與能”之旨。就全國民眾施以一種合理的教育,復于此種教育下選拔人才,以服務于國家;再就其服務成績,而定官職之崇卑與大小。此此正戰國晚周諸子所極論深豈,而秦、漢以下政制,即向此演進。特以國史進程,每于和平中得伸展,昧者不察,遂妄疑中國歷來政制,惟有專制黑暗,不悟政制后面,別自有一種理性精神為之指導也。
    
    談者又疑中國政制無民權,無憲法。然民權亦各自有其所以表達之方式與機構,能遵循此種方式而保全其機構,此即立國之大憲大法,不必泥以求也。中國自秦以來,既為一廣土眾民之大邦,如歐西近代所運行民選代議士制度,乃為吾先民所弗能操縱。然誠使國家能歷年舉行考試,平均選拔各地優秀平民,使得有參政之機會;又立一客觀的服務成績規程,以為官位進退之準則,則下情上達,本非無路。晚清革命派,以民權憲法為推翻滿清政府之一種宣傳,固有效矣。若遂認此為中國歷史真相,謂自秦以來,中國惟有專制黑暗,若謂“民無權,國無法”者已二千年之久,則顯為不情不實之談。民國以來,所謂民選代議之新制度,終以不切國情,一時未能切實推行。而歷古相傳“考試”與“銓選”之制度,為維持政府紀綱之兩大骨干者,乃亦隨專制黑暗之惡名而俱滅。于是一切官場之腐敗混亂,胥乘而起,至今為厲。此不明國史真相,妄肆破壞,輕言改革所應食之惡果也。
    
    中國政制所由表達之方式與機構,既與近代歐人所演出者不同。故欲爭取民權,而保育長養之,亦復自有道。何者?彼我立國規模既別,演進淵源又不同。甲族甲國之所宜,推之乙族乙國而見窒礙者,其例實夥。凡于中國而輕言民眾革命,往往發動既難,收拾亦不易,所得不如其所期,而破壞遠過于建設。所以國史常于和平中得進展,而于變亂中見倒退者,此由中國立國規模所限,亦正我先民所貽政制,以求適合于我國情,而為今日吾人所應深切認識之一事。若復不明國史真相,妄肆破壞,輕言改革,則又必有其應食之惡果在矣。
    
    附:《國史大綱.前言》
    
    凡讀本書請先具下列諸信念:
    一、當信任何一國之國民,尤其是自稱知識在水平線以上之國民,對其本國已往歷史,應該略有所知。(否則最多只算一有知識的人,不能算一有知識的國民。)
    二、所謂對其本國已往歷史略有所知者,尤必附隨一種對其本國已往歷史之溫情與敬意。(否則只算知道了一些外國史,不得云對本國史有知識。)
    三、所謂對其本國已往歷史有一種溫情與敬意者,至少不會對其本國歷史抱一種偏激的虛無主義,(即視本國已往歷史為無一點有價值,亦無一處足以使彼滿意。)亦至少不會感到現在我們是站在已往歷史最高之頂點,(此乃一種淺薄狂妄的進化觀。)而將我們當身種種罪惡與弱點,一切諉卸于古人。(此乃一種似是而非之文化自譴。)
    四、當信每一國家必待其國民具備上列諸條件者比較漸多,其國家乃再有向前發展之希望。(否則其所改進,等于一個被征服國或次殖民地之改進,對其自身國家不發生關系。換言之,此種改進,無異是一種變相的文化征服,乃其文化自身之萎縮與消滅,并非其文化自身之轉變與發皇。)                                                     


錢穆 2012-03-31 21: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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