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戰期間的中國教育奇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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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常理論,抗戰期間山河殘破,民生凋敝,教育事業出現倒退,也在情理之中。但事實卻相反,恰恰在這段最艱難的時期,中國的教育事業取得了驚人的大發展、大飛躍。

這種發展,究竟有多大,又是怎么做到的?

 

 抗戰時期教育支出僅次于軍費

抗戰八年,中國教育事業竟于戰火紛飛中得大發展。僅以高等教育為例,大學數量由戰前的108所增至1945年的141所;在校師生數量增加了48%,學生數量幾乎翻了一倍。

抗戰爆發后,最主流的輿論意見是教育應該完全服務于抗戰

 

自1937年日軍全面侵華,東南沿海教育發達地區首當其沖,相繼淪陷,中國教育事業損失巨大。據國民政府教育部統計,戰前全國專科以上學校共計108所,戰爭爆發后,77所被迫內遷后方,另有17所被迫停辦;原有公立中學,多數設在沿海地區,戰爭爆發后大多停辦,青年失學者極多;影響最大者莫過于初等教育,學生年齡過小,學校無法內遷,只得隨國土一并淪陷,其所受日軍奴化教育也最深。

民族面臨生死存亡,如何處理教育和抗戰之間的關系,成了擺在國民政府面前的一道難題。教育界內部也圍繞著如何制定新的“戰時教育方針”,而展開了論戰。最主流的意見,是認為教育應該完全服務于抗戰。不但學科要調整,變為以軍事課為主,如“化學師生可從事軍用品制造”;教育對象也要調整,須“以民眾為對象”,“高中以上學校與戰事無關者,應予以改組或即停辦”。這種意見,在師生內部也相當普遍。南京失守后,北大、清華、南開三校組成的“長沙臨時大學”準備再度南遷至昆明,決定甫一頒布,即在校內師生間引起激烈辯論,許多批評者認為:在國家急需調動三湘民眾起來抗日的時刻,學校內遷至昆明,有損道義。學生自治會甚至派出了自己的代表前往武漢,向國民政府請愿,反對內遷,要求參加抗戰。但也有部分教育界人士對上述意見持反對態度。如教育部高教司司長吳俊升認為教育是百年大計,只可因戰爭做若干臨時調整,而不能全盤改弦更張。最具代表性的,則莫過于胡適向蔣介石的進言:“國防教育不是非常時期的教育,是常態教育”。但這類意見,在當日并不占主流。

最能體現當日教育方針意見分歧的,可推張治中和陳誠在“長沙臨時大學”的兩場演講。張治中時任湖南省政府主席,其演講劈頭就罵:“際茲國難當頭,你們這批青年,不上前線作戰服務,躲在這里干么?”陳誠時任軍事委員會政治部主任,其演講高度贊成學校內遷,將學生譽為國寶,鼓勵他們于國家危難之際努力完成學業,因為十年之后,國家的命運就掌握在他們手里。

蔣介石等人力排眾議,認為國防教育的著眼點“不僅在戰時,還應該看到戰后”

 

教育部為這場論戰做出的最終“裁決”是“戰時需作平時看”,雖有各種暫時措施,“但仍以維持正常教育為主旨”。換言之,也就是否定了張治中等人的教育完全服務于抗戰的意見。教育部如此決策的理由有二:其一,“抗戰既屬長期,各方面人材直接間接均為戰時所需要。我國大學本不發達,每一萬國民中僅有大學生一人,與英美教育發達國家相差甚遠。為自力更生抗戰建國計,原有教育必得維持,否則后果將更不堪”;其二,“以我國人口之眾,尚無立即征調此類大學生之必要”。

在當時的輿論環境下,教育部如此決策,與國民政府最高領導層的認知關系極大。陳誠的意見已如前述;1938年3月上任的教育部部長陳立夫也認為“國防之內涵,并不限于狹義之軍事教育,各級學校之課程……縱在戰時,其可伸縮者亦至有限,斷不能任意廢棄,致使國力根本動搖,將來國家有無人可用之危險。”陳立夫的意見,與蔣介石高度一致。在蔣氏看來,戰時教育不僅僅需要滿足抗戰救國,更需要滿足戰后建設——1939年3月,蔣氏在重慶召開的第三次全國教育會議上說道:“我們切不可忘記戰時應作平時看,切勿為應急之故而丟棄了基本。我們這一戰,一方面是爭取民族生存,一方面就要于此時期中改造我們的民族,復興我們的國家,所以我們教育上的著眼點,不僅在戰時,還應該看到戰后。”

初等教育:以鄉鎮地方財政50%為主要經費來源;抗戰結束時后方入學率維持在50%以上

 

因為年齡問題,初等教育,也就是初小、高小教育問題,沒有被“戰時教育方針論戰”所波及。自抗戰爆發到1940年,初等教育的工作重點,主要是義務教育的普及。1940年,初等教育又增加了另一個工作重點:對成年失學民眾的補習教育。自此,“每鄉鎮設中心小學,每保設國民學校,均包括兒童、成人、婦女三部分,使民眾教育與義務教育打成一片。”初等教育屬于地方自辦事業,中央政府每年有專門的補助費,但主要經費來源仍以地方自籌為主。為保證教育質量和適齡兒童入學率,1940年,教育部頒布規定,指定鄉鎮地方財政中至少50%須用作初等教育經費;稍后,又由行政院和國防最高委員會出臺規定,將初等教育經費列為“特種基金”納入預算,嚴禁地方政府挪作他用。

至1945年,四川適齡兒童入學率達80%;其他大后方省份,云南43%、西康57%、陜西58%……總體保持在50%以上。1936年,大后方10省市在校小學生為300余萬人,至1943年,已增至676萬余人。

中等教育:1936年在校學生48萬,抗戰結束時增至126萬

 

1936年之前,中等教育素由地方省市教育廳辦理,中央并不直接負責。抗戰爆發后,為安置從淪陷區流亡到后方的中學生就學,國民政府開始創辦國立中學,至1944年,共設立國力中學34所,國立大學附屬中學16所,國立師范學校和職業學校14所,遍及后方12個省區。國立中學的主要職責,是收容來自淪陷區的中學生就學;以及吸收來自淪陷區的骨干教師,解決其生存問題并保證教育質量。

在淪陷區,國民政府的主要措施是設置“教育指導區”。1938年,淪陷區9省4市曾設置50個“教育指導區”,派遣大批教育干部赴淪陷區從事公開或秘密的教育活動。隨著戰爭的推進,“教育指導區”不斷增加至18省6市102個之多。“指導區”的主要工作,是聯絡、吸收敵占區的仍忠于國家的中小學教師,借以消滅奴化教育。1940年,國民政府還特別通過《津貼淪陷區中小學教師辦法》,對淪陷區內暗中為國家服務的中小學教師給予津貼補助。接受津貼的教師須宣誓效忠國家,其誓詞如下:“我是中華民國的國民,矢志盡忠國家,遵守政府法令,擁護抗戰國策,絕對排除奴化教育,不作教育界敗類,遺羞子孫。如違誓詞,愿受政府最嚴厲的處分。”同時,教育部還特別制訂了淪陷區中學畢業生升入大后方大學就學的規定。1936年在校中學生為48萬余人,正因為當局的努力,至抗戰結束,在校中學生數量不降反增至120余萬。具體增長數據如下圖:

▲1936~1945學年度全國中學教育發展概況統計表(據《第二次中國教育年鑒》)

學年度
學校數
班級數
在校生數
畢業生數
1936
1956
11393
482522
76864
1937
1240
6919
309563
48264
1938
1246
8472
389009
52532
1939
1652
10024
524395
64285
1940
1900
13063
642688
83978
1941
2060
14392
703756
126673
1942
2373
17575
831716
179111
1943
2573
19229
902163
202209
1944
2759
20122
929297
212783
1945
3727
28352
1262199
255688

 

高等教育:1936年在校學生4萬余人,抗戰結束時增至8萬余人

 

1936年之前,中國的高等學府大部分集中在東南沿海地區的大城市,其學費普遍“年須數百元”,非家境富裕者,一般無力入學。1927年,教育界人士周谷城即指責過中國的高等教育“以富人為中心,以權貴為中心”。抗戰爆發后,學費問題轉由國民政府出面解決,不但保證了來自淪陷區的大學生可以繼續求學,而且打破了中國高等教育舊有的貴族化傾向。

解決大學生學費問題的同時,國民政府還竭力解決私立大學的運營經費問題。較典型者如廈門大學、復旦大學、南開大學等,全系中央政府大量撥款補助,才得以繼續運轉。此外尚有大批省立大學因資金緊張而申請改為國立獲批,而得以繼續維持。因為當局的種種努力,中國的高等教育在校學生數,在抗戰期間也不降反升,由1936年的4萬余人,增至1945年的8萬余人。具體數據如下表:

▲1936~1946學年度大學專科以上教育發展概況統計表(據《第二次中國教育年鑒》)

學年度
院校數
教員數
學生數
畢業生數
1936
108
7560
41922
9154
1937
91
5657
31188
5137
1938
97
6079
36180
5085
1939
101
6514
44422
5622
1940
113
7598
52376
7710
1941
129
8666
59454
8035
1942
132
9421
64097
9056
1943
133
10536
73669
10514
1944
145
11201
78909
12078
1945
141
11183
83498
255688
1946
185
16317
129326
20185

 

高校研究所:從1936年的22所75人,增至1944年的49所422人

 

戰前,各大學的研究所, 大多由各大學自動發展成立,1936年共計有研究所22個,僅招有研究生75人。抗戰爆發后,大學大量內遷,多數研究工作中斷。1939年,教育部認為“抗戰建國正在邁進之際,學術研究需要尤大”,開始從政策、經費上扶持各大學成立研究所、招收研究生。到1944年,大學研究所已增至49所,研究生增至422人。研究所的運轉經費、設備經費、研究生的學費等各項費用,基本上全由中央政府負担。

絕大多數大、中學生享受政府免費教育、免費伙食及一定的醫療保障

 

將戰時教育如平常時期那般維持的最大困難,是大部分離鄉背井的大、中學生都喪失了經濟來源,政府不但要負担起對他們“教”的責任,還必須承担對他們“養”的義務。1938年,國民政府開始實施“貸金制度”,規定家在戰區的專科以上學生,可向政府申請“貸金”,畢業后三年內再向政府無息償還。但抗戰既系持久,學生畢業后并無正常就業環境,加之自1940年以來國內通脹日趨嚴重,“貸金制”在1943年被“公費制”取代。其發放范圍也大大擴大,連家住重慶有經濟來源的大學生也可以享受公費待遇,私立學校入復旦學的學生,同樣也可以享受政府的“公費”。高等教育當中,每年獲得國民政府的“貸金”和“公費”者達5-7萬人,約占了全部學生的80%以上。這些“貸金”和“公費”不但包括學費、生活費,還包括一定程度的醫療保障,故學生看病相當便宜。譬如:中央大學政治系學生唐飛霄1946年1月7日的日記寫道:“今去衛生室治牙,可笑掛號金僅一元,藥費亦寥寥五元”——當時從重慶往湖南寄一封平信的郵資是20元。

“貸金制”和“公費制”不僅僅面向高等教育,同樣也惠及中等教育。按教育部規定,國立中學招收的學生,不僅免除學費,而且免費提供伙食、制服和書籍。

40年后物價飛漲,大、中學校師生生活艱難,但有政府特殊補助,比其他公務員好很多

 

教師方面,1940年以前,后方大學教授平均每月可獲得200余元左右的工資,收入雖不如戰前,但較之大城市,后方物價低廉,其實際購買力較之戰前并無多大下降,某些教授甚至把課堂搬到了餐館里。學生方面,畢業于復旦大學的羅文錦,1940年以前“每月可領貸金法幣八元,以六元繳納學校伙食,剩下二元做零用”。當時,八塊錢的購買力是相當高的,西南聯大“學生的伙食費1938年每月7元,還可以吃到肉和雞蛋”。

1940年,因日軍的封鎖,大后方物價暴漲。教育部及時制定《戰時救濟大中學生膳食暫時辦法》。該辦法要求財政部于每年的一、七兩月向學生預發半年的救濟費和生活費,由各校支配,其目的,是使各校可以在春季一、二月間和秋季七、八月間盡量購買糧食儲存,以備青黃不接時的糧價高漲。該辦法實施三年后,又做了一次大的修訂,負責救濟大中學生膳食的部門,由財政部變換為了糧食部。如此修訂的原因在于:各地糧價不同,荒歉地甚至無糧可購以及糧價持續上漲等因素,使得財政部的統一撥款無法做到因地制宜,故改由糧食部向師生員工“免費發給公糧”。此一時期,大、中等學校師生的生活水準雖然大幅度下降,但薪水之外,尚有政府補助的“平價食糧代金”,較之其他公務員(如國民黨中央及地方黨部的工作人員),已算比較好的了——1942年,《中央日報》社論明言:靠薪水收入維生者,早已靠典賣度日,生活苦不堪言。

 

陳立夫說,抗戰八年期間,政府在教育方面的投入巨大,“這一筆龐大費用在國家財務支出上僅次于軍費”,確非虛言。也唯其如此,才得以在戰火紛飛中造就中國教育的一次大飛躍、大發展。

 


騰訊歷史 2012-12-27 13: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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