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憲政”的認識誤區與憲政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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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世佑同濟大學特聘教授,同濟大學歷史學科籌備負責人

(原文11000字,《瞭望中國》(香港)總第198期刊登約5000字,《炎黃春秋》(北京)2013年第5期刊登8000余字,茲將作者原稿刊出。)

如果說清朝最后12年乃中國歷史上最為復雜的時段之一,那么,1905年就是其中最為重要的年份之一。就在這一年,廝殺在中國領土的日俄戰爭宣告結束,君主立憲的日本打敗君主專制的俄國,矢志推翻清朝的中國同盟會卻在東京宣告成立,曾經親手鎮壓戊戌變法的慈禧太后授意光緒帝,一邊宣布廢除延續中國1300年的科舉制,一邊破天荒地派遣載澤等5名大臣,遠航東、西兩洋,專程考察外邦憲政,并于次年宣布“預備仿行憲政”,于19088月承諾以9年為限,推行君主立憲,舉世矚目的《欽定憲法大綱》也隨即出臺。再過3年,武昌起義的槍聲催發辛亥革命的高潮,清朝“萬世一系”的君憲計劃成為泡影。及至民國奠基,易主頻仍,憲法文本不斷翻新,憲政之果卻一再難產,至今未曾到位,知識精英的憲政呼聲時隱時顯,不絕于途。自晚清憲政考察團出訪至今,100多年過去了,江山不可復識,憲政之夢卻縈繞神州,無時或釋。回首近代先賢篳路藍縷浴血奮戰的身影,目睹華夏民權未彰民怨鼎沸之國事,難免令人感慨萬千。

近年來,從媒體到學界,“百年憲政”的話題經久不衰,歧義紛呈,見仁見智在所難免。

一、“百年憲政”之說并不確切

除開網絡作者不論,相對而言,史學界已對晚清大臣考察憲政與《欽定憲法大綱》討論較少,法學界與思想界卻談得很多,也許這與學科差異不無關系。一般來說,法學家與思想家比較看重文本的思想價值,史學家卻關注文本的實際成效,不為文本所左右。法學家與思想家一般喜歡借歷史的口說自己的話,“入世”的熱情頗高,史學家卻習慣于將歷史與現實分成兩鍋飯,只談已經發生過的往事,少談現實,多讓歷史資料來說話,還承繼“隔代修史”的行規,寧愿把1949年以后的歷史交給后人去評點,還怕惹上“影射史學”之嫌,畢竟大革文化之命的史學教訓多于牛毛,已經讓人談虎色變。

嚴格地說,“百年憲政”或“憲政百年”的提法過于簡約,易傷其義而有失確切。它很容易使讀者產生誤解,好像早在晚清時期,我國就有基于“憲法之治”的憲政了,這就容易給歷史化妝,美化晚清,徒添對反清革命志士的抱怨。如果從歷史的真實層面出發,頂多可以稱作“憲政思潮百年”與“憲政規劃百年”,“預備立憲百年”,“大權統于朝廷,庶政公諸輿論”的晚清憲法大綱也罷,民主大旗之下的憲法也罷,都是文本而已,憲法不等于憲政,紙上得來終覺淺,行動才是最后的審判長。若以歷史的真相而論,清末年間就不過是“預備立憲”,并非“立憲”。姑且不說清朝的預備立憲與民國時期的臨時約法、“洪憲”、“黨憲”等歷史版本之間有何時空關聯,也不論民國之后的憲政場景究竟如何,僅就憲政的本義而言,“百年憲政”云云,還無從談起,但百年前的準備功夫倒是有據可查。

還有學者喜歡把清朝的預備立憲稱作“清末憲政改革”,也不夠嚴謹。不僅因為清末預備立憲并不等于憲政,而且不妨注意到,立憲之預備屬于原創性的從無到有,還不存在改不改它的問題。與其稱“憲政改革”,還不如叫“專制改革”更準確。概念的模糊不清最容易出現價值評判的偏差,掣肘學術思考的深入,值得斟酌。

另有部分法學研究者將“憲政百年”的時間上溯到1901年,把慈禧太后與光緒帝在狼狽逃亡途中發表“新政”上諭的時間誤作預備立憲的啟動時間,尤欠準確,該年畢竟未見統治者預備立憲的影子。不過,倘若從清理預備立憲的思潮之源著眼,以1901年作為一個重要起點倒是未嘗不可,惟論據有所不同。這是因為戊戌欽犯梁啟超的名文《立憲法議》就在這一年問世于東瀛,迅即傳入國內。梁氏在此文中,環視地球各國的三種政體,分析各自的利弊吉兇,用通俗明了的語言說明立憲與民權之必要。他說:即使世世代代都有圣明如夏禹、商湯的君主,但國家很大,需要假手官吏;官吏卻很多,而且“天下上圣少而中材多,是故勉善難而從惡易,其所以不敢為非者,有法以限之而已;其所以不敢不守法者,有人以監之而已。”至于誰來監督官吏的守法情況,梁啟超的結論惟有人民:官吏所為,事關人民的切身利益,人民不會包庇貪官;人民還不是少數,耳聰目明,官吏騙不了他們。“是故欲君權之有限也,不可不用民權;欲官權之有限也,更不可不用民權。憲法與民權,二者不可相離,此實不易之理,而萬國所經驗而得之也”。

就在這篇文章里,年輕的梁啟超還根據日本的立憲經驗,鄭重建議:

一、皇上詔告臣民,定中國為君主立憲之國;

二、派重臣三人,游歷歐洲各國及美國、日本,考其憲法之同異得失;

三、創設立法局,草定憲法,編譯各國憲法原文及解釋憲法之名著,頒布天下;

四、確定行憲時間。

有趣的是,連梁啟超自己也沒想到,清朝稍后的預備立憲步驟竟同他這位戊戌欽犯的設計差不多,差別僅在于,梁氏說派遣三人,慈禧卻派了五人;梁氏建議“以二十年為實行憲法之期”,后來就大大縮短,朝廷先是不愿定期,到了1908年,迫于梁啟超、楊度等人領唱的“速開國會”之聲,才宣布以9年為期,在“光緒四十二年”實行立憲政治。再過兩年,迫于國會請愿運動的壓力與資政院的竭力請求,再縮短3年,宣布于“宣統五年”開設議院。

《立憲法議》發表前后,思想活躍的梁啟超還一度與孫中山協商合作,贊同暴力救國,實行民主立憲,提議以光緒帝為總統。基于種種原因,與孫合作未果,梁啟超除了繼續致力于憲政理論的啟蒙宣傳外,將主要精力轉入立憲團體的組織,成為首屈一指的清末立憲運動之旗手與推手。其影響之大,聲望之隆,遠出乃師康有為之上。梁氏對民權學理的思考之深與著述之豐,亦明顯高出勤于武器批判的孫中山等反清志士之上。

職是之故,如果將通緝犯梁啟超于1901年的《立憲法議》之文同清朝1905年派員出洋考察憲政之舉聯系起來,近乎順理成章。

二、“政改亡清”之說易生誤解

平心而論,慈禧太后雖然識字不多,但腦子聰明,也有魄力,作為嬪妃出身的女人,她是成功的;但作為主宰中國命運近半個世紀的早期現代化的當權者,卻是糟糕的,她的胸懷還裝不下偌大一個中國。這還只是清朝悲劇的一個方面。當愛新覺羅皇室在她的導演下,衰敗到了清朝末世之時,已經找不出幾個比慈禧更強的能人來。在她死后,無論是攝政王載灃,還是隆裕太后,都比她更糟。

當年日本天皇拿出宮廷經費的十分之一資助海軍,文武百官紛紛仿效,日軍以中國為假想之敵加緊備戰時,慈禧卻用光緒帝的生父奕譞提供的海軍經費,享受頤和園的景致,還在日軍橫掃遼東之后賞戲三天,過她的六十大壽,這就是差別。甲午戰敗與《馬關條約》的奇恥大辱激發全國上下的變法熱忱,慈禧也不例外,但是好景不長,慈禧卻把這個變法的機緣變成帝、后權力格斗的犧牲品。戊戌變法橫遭鎮壓之日,便是守舊勢力日形猖獗之時。當以反洋教、驅洋人、廢洋務為目標的義和團活動在山東和直隸地區迅速展開時,年近古稀的慈禧太后得知康、梁等人得洋人庇護而遲遲不能歸案,又風聞西方駐京公使要她“歸政”,便默許義和團團民涌入京師,攻打東交民巷使館區,八國聯軍則以保護使館及外人安全為由,血洗京師。

20世紀的中國歷史就是用血與火的文字開頭的。當慈禧指使赤手空拳的義和團盲目排外,為八國聯軍嚴懲中國制造借口時,滿族貴族把持的皇權就開始丟失神圣的光環,人心思變在所難免。當劉坤一、張之洞等南方督撫不顧朝廷的詔令,拒不派兵聲援北方,還與西方領事協議“東南互保”時,清朝駐美使臣伍廷芳還找到美國代理國務卿席爾,要求西方列強懲辦庚子“禍首”慈禧、載漪,但不要懲罚中國人民。致力于武器批判的職業革命家孫中山在當時就能感覺到,1901年之后,同情支持其革命者明顯增加,罵他“亂臣賊子,大逆不道”者卻已很少了。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慈禧太后才對隨從坦白:“我總是當家負責的人,現在鬧到如此,總是我的錯頭,上對不起祖宗,下對不起人民”,乃至決心改弦更張。還沒等到返京,她就借光緒之口,啟動“新政”,先從興實業、練新軍、辦學堂入手。隨著“新政”的鋪開,來自政體的障礙日益明顯,加上日俄戰爭的刺激與反清革命運動的壓力,慈禧才下決心博采眾議,把廢除科舉制與預備立憲提上議事日程。

清末“新政”比戊戌變法的力度更大,固然更能體現統治者的決心,但是,此時此刻的清朝卻是困難重重,不改不行,改也未必有效,可謂為時已晚。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第一,民生凋敝,國庫空虛,財力難當改革之任。地方官吏借“新政”之名,不斷加重舊稅,增設新稅,遭來民怨與社會沖突,增加“新政”的阻力。

第二,“新政”不但沒有整飭腐敗問題,反而變本加厲,貪官污吏趁機再撈,既增添“新政”的難度,也敗壞“新政”的形象。

第三,政治衰敗的統治者難以駕馭和消化某些“新政”的成果,乃至種瓜得豆,朝廷對地方督撫負責編練的新軍就存在失控的隱患。

更為嚴重的是,慈禧死后的載灃等人不僅強行鎮壓席卷全國的國會請愿運動,還愚不可及地拋出“皇族內閣”,羞辱那些積誠罄哀的請愿者,把他們推向反清革命的陣營。

近年來,思想界與學術界流行一種論點,認為孫中山等人領導的革命力量并不強大,清朝是在政治體制的改革中翻船,在預備立憲中冒險葬身的,言下之意是,如果清朝不去啟動政體改革,不搞預備立憲,就不會迅速垮臺。前年6月,辛亥百年紀念的國際熱潮涌動之初,澳門基金會與孫中山基金會在澳門舉行“孫中山與辛亥革命”國際研討會,有位臺灣前輩的主題報告也在強調類似的論點,我在當時就直言不諱:歷史的過程遠比結果更復雜,歷史研究切忌用結果去推導過程,過于充當事后諸葛亮,在紫禁城的光鮮外表下,清朝皇權岌岌可危,已是不刊之事實。至于預備立憲是在什么背景和壓力下開始的?如果清朝不搞政治體制改革,誰能保證它能繼續維持下去?還有,慈禧死后的載灃等人為什么一定要把席卷全國的國會請愿運動強行鎮壓下去,還愚不可及地拋出“皇族內閣”,羞辱那些積誠罄哀的改革者,把他們推向反清革命的陣營中?這些問題都是值得追問的。古往今來,還沒有哪個統治者不是顧及自家的存亡而輕易撥動政體改革之弦的,即便是現任的不丹國王也不例外。當時,我還認真地提議:請勿把“政改亡清”之論傳到中南海,那將容易產生誤導,徒增我國當今政改之阻力。

近年來,學界還時常出現辛亥革命不該搞、革命添亂的抱怨之聲,把民國初年的社會動蕩與軍閥混戰的種種惡果都歸咎于孫中山等人的暴力革命,沉湎于清朝預備立憲的承諾與歷史想象,把“告別革命”的現實情懷提升為歷史觀,這些都是離開清末歷史場景的主觀臆想與過度演繹。既然清朝統治者擁有喪權辱國和壓制人民的權力,人民自然就有奮起反抗的權利。杜亞泉等人當年就看得清楚,曾經手沾戊戌六君子之血的慈禧太后之所以放下傲慢的架子,同意派人出洋,專程考察外邦憲政,為預備立憲做準備,就是因為除了日俄戰爭的結局帶來的輿論壓力,還有中國同盟會等暴動反清的政治壓力。如果沒有孫中山等人堅持不懈的浴血精神,清朝會不會啟動立憲準備?如果沒有辛亥革命,能否保證清朝可以完好無損地維持下去,保證中國可以不亂,“光緒四十二年”的立憲就能包你滿意?這些問題恐怕都是未知數。只要稍微查閱梁啟超在清末最后三年發表的見解,就不難知道,上述脫離晚清實際的猜測要想說服孫中山的論敵梁啟超,都是不大可能的。環視古今中外,任何組織起來的武裝暴動從來都不是心血來潮,歷史的進程也不是任何單個力量的選擇所能決定。唐朝末年的黃巢起兵是如此,清朝末年的辛亥革命也是如此。

三、維穩體制實有暴政之嫌

近代中國內憂外患的特殊環境在較大程度上影響及于帝制覆滅之后的民主時代,民權政治的工具性訴求,民權與國權的此消彼長,加上“以黨建國”、“以黨治國”的蘇聯模式對孫中山革命實踐的影響,還有蔣介石的“假黨治之名,行獨裁之實”的訓政,在制約著民國以降的憲政之旅,蔣介石還失去過抗日戰爭全勝之后的憲政建國之良機,然而,民初《臨時約法》所承載的“主權在民”之理念與民主立憲的新法統之框架臻于確立,歷經風雨而不倒。

在海峽兩岸的政、學兩界與教科書中,近代民主革命先驅與三民主義理論的構建者孫中山先生幾乎是唯一毫無爭議的歷史偉人,而三民主義理論的精華不是別的,就是民權主義。孫中山的民權主義理論既立足于中國的實際,也得益于世界政治文明遺產的滋養與世界民主潮流的啟迪。即使在孫中山病逝之后,這份世界遺產亦曾堅如磐石地經受過德、意法西斯與極權主義的挑戰。

19401012日,美國總統羅斯福在著名的德吞(Dayton)演講時就指出:“我們決心要用我們的人力和財力,去抵抗并擊退這種外國的陰謀和宣傳,以及地下戰爭的詭計,這種陰謀詭計和宣傳,發端于歐洲,而現在卻明顯的企圖進攻太平洋這邊的各民主國家。那種宣傳反復宣稱民主主義乃是沒落政治制度。他們告訴我們,說我們的民主理想,和我們民主自由的傳統,都是過去的事物了。我們絕不承認這種說法。我們認為我們是有前途的,而他們所走的方向,卻是退向古埃及王國的束縛的方向,是退向中古黑暗時代的奴役的方向。”

孫中山民權主義的可貴之處還在于,它并非流于主義的層面,而是從制度建構入手,明確地提出了可以實際操作的“軍政、訓政、憲政”三階段,并以“憲政”作為國民黨人為之奮斗的執政目標與價值境界,比起康有為籠統地提出“據亂世、升平世、太平世”三階段來,要具體得多,也實在得多。惟其如此,無論是古代陳勝、吳廣的揭竿而起,還是近世洪秀全、楊秀清的“奉天討胡”,孫中山領導的辛亥革命就比往昔以暴易暴的“湯武革命”勝出一籌。原本為乃父蔣介石的威權與光環所籠罩的蔣經國后來之所以能在海峽兩岸好評如潮,就是因為他是孫中山三民主義理論的最忠實的信徒,是胸懷寬闊的政治家。正是蔣經國當年默認異黨密謀的“圓山之會”,成為臺灣地區結束國民黨一黨專政的契機,才有開放黨禁與政黨輪替的民主實踐。臺灣憲政的價值并不限于臺灣本身,它足以表明:中國人完全可以通過自己的努力實行民主政治,無需像香港那樣“借腹生子”。另外,中國傳統文化同西方的民主理念并非不可通融。

通觀當代中國大陸,經過近30余年的改革開放,社會經濟發展成效顯著,人民的物質生活大大改善,國家的地位得以提升,這些都是舉世公認的成就。相比之下,政治體制的改革過于遲緩,現頒憲法所規定的人民權利得不到保障,憲法所應限制的公權卻日趨膨脹,甚至為所欲為,許多黨政官員不僅在“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吼聲中趁機撈魚,用各種方式搶占國有資產,而且毫無顧忌地買官受賄,拼命斂財,還壟斷行業資源,與民爭利,形成某些操縱市場競爭的利益集團,以權貴資本的身份角逐全球,炫富天下,甚至還借土地開發等名目,強奪下層民眾的宅地資源,官民沖突持續加劇。如果說1949年的革命勝利是無產階級的階級勝利,那么,經過64年的執政,昔日的無產階級早已變成有產階級。如果下層人民因為維護自身基本權利而淪為打壓對象,那么,“人民政府”、“人民共和國”等名稱幾近包裝權貴的新衣,掩飾國家性質的蛻變,只會激發人民的反感。姑且不說中國共產黨在1940年代是如何向人民提出民主建國的歷史承諾的,即便只為維系當前的統治秩序,也應排除干擾,力行自訂之憲法。

時當社會轉型的關鍵時刻,貧富懸殊不斷擴大,仇官仇富心理蔓延,社會矛盾突出,問題成堆,亟需成批的治國能人拿出大智大勇來,審慎而快捷地疏導和解決問題,而不應該倡導“不爭論”,“不折騰”,推行維穩體制,這就無異于擱置問題和掩蓋問題。就國家治理的實效而言,維穩體制不啻無能之別名。近年來,國家的維穩經費還超過了軍費,已經成為海外輿論的笑柄,匪夷所思。

不僅如此,多年來,從中央到地方,面對日趨激烈的官民矛盾與沖突,各級黨政部門不是本著憲法原則,分清是非,追究責任,而是迷信武力鎮壓,以維穩為信條,動輒調集警力,乃至軍隊,哪里出現訪民,就在哪里抓人,哪里發生沖突,就在哪里打人,無所畏懼,還號稱“維穩壓倒一切”,令人堪憂。社會秩序的穩定固然很重要,但如何穩定,不能不講方法,更不能不講是非原則,應當警惕某些貪官污吏借維穩之名,行暴政之實,許多下層民眾的基本人權以及對公平與正義的訴求就是在維穩的名目下被壓倒的,他們的絕望也是從這里開始的。在維穩過程中,不少地方黨政部門不斷地滋生問題和擴大問題,一邊跟著喊“法治”,一邊打壓那些不畏強權的下層民眾,連同為弱勢民眾的基本人權辯護的律師一起抓,甚至嚴懲陳光誠這樣挺身護法屢敗屢戰的盲人律師,持續引發國際輿論對中國政府的譴責,堂堂社會主義的東方大國,情何以堪?與東師古村的陳光誠律師相比,究竟誰是盲人?誰是殘疾?恐怕還需確證。

顯然,同貨真價實的憲法原則與法治精義相比,“維穩壓倒一切”的口號與維穩體制實有暴政之嫌,不僅應當慎用,而且亟待廢棄,理當盡快回到憲法的軌道上來,不要像選擇性反腐一樣,只搞選擇性行憲,只抓“四項基本原則”,卻罔顧人民的基本權利。惟有還政于民,用選舉制取代任命制,才有可能從根本上扭轉民求官而非官求民的異常現象,將權力的威嚴讓位于人的尊嚴。

四、薄王事件蘊含豐富的憲政研究資源

還在19225月,由胡適起草,蔡元培、李大釗等16人聯署的《我們的政治主張》就國家的政治改革提出過三個基本要求:

第一,我們要求一個“憲政的政府”,因為這是使政治上軌道的第一步。

第二,我們要求一個“公開的政府”,包括財政的公開與公開考試式的用人,等等。因為我們深信“公開”(publicity)是打破一切黑幕的惟一武器。

第三,我們要求一種“有計劃的政治”,因為我們深信中國的大病在于無計劃的飄泊,因為我們深信計劃是效率的源頭,因為我們深信一個平庸的計劃勝于無計劃的瞎摸索。

即使把如今的人大預算等舉動連同“摸著石頭過河”都叫做“有計劃的政治”,那么,至少胡適等人當年提出的前兩項要求至今未見實質性地回應,“憲政的政府”與“公開的政府”依然是知識精英與廣大民眾所呼喚和期待的。

2012年的薄熙來、王立軍火并事件既震動了重慶與北京,也震動了中國與全球,它所暴露的并非僅僅是權力集團內部的團結問題或分贓問題,以不受任何制約的黨權營造的地方王國之強大,水池之深,卻更能讓人沉思和不安。竊以為,薄王事件的憲政研究價值并不亞于黨風黨紀與刑法的研究價值,如果僅僅關門嚴懲薄、王兩個死老虎及其團伙,屏蔽相關信息與討論,那就無異于暴殄天物,未免可惜。曾經紅得發紫的薄與王究竟是怎么步步高升的?又是為何隨心所欲的?所謂重慶模式又是如何捧殺出來的?有誰管過他們沒有?怎么管的?凡此種種,恐怕都值得追問和反思,該追責的還應適當追責,切忌將當下的中國問題重慶化,重慶問題薄王化,薄王問題娛樂化。只有從昂貴的學費付出中提煉智慧的苦水,把憲法與法律當真,才能對得起納稅人的勞動與無辜者的傷害,還有歷次憲法起草者與修改者的心血。否則,抓了薄與王,自有后來人。

“重慶模式”的神話從出籠到破滅,都能讓我聯想起美國近代史上的那個伊斯曼(Max Eestman)。此人曾因為反對美國政府參加第一次世界大戰而兩度受審,但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他明確主張美國應當提前準備與英國并肩作戰,如果僅僅在經濟上援助英國,那就無異于“替身作戰”,還很不夠,在他看來,二戰乃人類歷史上唯一的民主主義與極權專制之間的較量。他還經過一番研究,把德、意兩國代表的極權主義歸納為20個特點:

1、狹義的家國主義情緒,提高到宗教狂的程度;

2、由一個軍隊般嚴格約束的政黨執掌國家政權;

3、嚴厲取締一切反對政府的意見;

4、把超然的宗教信仰降低到國家主義的宗教之下;

5、“領袖”是一般信仰的中心,等同于神;

6、提倡反理智,反知識,諂媚無知的民眾,嚴懲誠實的思想;

7、毀滅書籍,曲解歷史及科學真理;

8、廢除純粹尋求真理的科學與學問;

9、以武斷代替辯論,由政黨控制新聞;

10、使人民限于文化的孤立,對外界的真實情況無從知曉;

11、由政黨統一一切藝術;

12、破壞政治上的信義,使用虛妄偽善的手段;

13、政府計劃的罪惡;

14、鼓勵人民陷害及虐待所謂“公共敵人”;

15、恢復野蠻的家族連坐辦法,對待這種“公共敵人”;

16、準備永久的戰爭,把人民軍事化;

17、不擇手段地鼓勵人口增加;

18、把“勞工階級對資本主義革命”的口號到處濫用;

19、禁止工人罷工及抗議,摧毀一切勞工運動;

20、工業、農業、商業皆受執政黨及領袖的統制。

只要把這位美國作者70多年前對極權主義的歸納對照薄、王渲染的“重慶模式”,以及全國人民的日常生活,可知自由、民主、公平、正義是何等珍貴,實行憲政是何等緊迫。

毫無疑問,從反右、文革等大規模的體制性犯罪到其他冤案錯案,從毛劉之爭、毛林之爭等巔峰黨爭到陳希同案、陳良宇案與薄王鬧劇,重要的不是誰管誰與誰關誰,而是如何盡快落實憲法賦予的人民權利,讓人民用選票來逐步管理各級有權者,包括站在金字塔的尖端每天都在說“重要講話”的人,規則面前人人平等。只有通過憲政,把各級官吏的言行置于人民與法治的監督之下,才有可能克服貪腐分子越反越多、貪腐金額越反越大等怪異現象,確保反腐之實效,至于防腐云云,更是不在話下,防腐就比反腐更重要。

不僅如此,只有把憲政的任務提上日程,才有可能擯棄主政者的“教主”角色與導師心態,避免意識形態與理論制造的淺顯和凌亂,杜絕口號治國與運動治國的模式,減輕人民的話語累贅與思想負担,無需一會兒說“依法治國”,一會兒卻說“以德治國”,甚至出現“三個至上”之類違背邏輯規則與憲政常識的治國綱領,徒添混亂。

五、憲政的客觀條件已基本成熟

憲政既是治國成本最低的方式,也是一個國家與國民的臉面,非同小可。時當地球村的時代,資訊發達,鼠標一點知天下,各國之間了如指掌,并不需要依賴挨家挨戶的田野調查。前年1012日,在武昌辛亥百年國際研討會的開幕式上,法蘭西研究院院士巴斯蒂女士懷著對中國人民的友好情誼,直言不諱地說:“辛亥革命已經100年了,那些革命青年志士懷抱的民主、自由等理想只在香港、臺灣等很小一部分地方實現了,但在中國很多地方沒有實現。”巴斯蒂女士說得沒錯,廣袤的中國大陸雖有憲法,卻無憲政,官大一級壓死人,民權革命沒有成功。頗具諷刺意義的是,就在巴斯蒂女士發表感慨的當天,大會合影留念時,與會的中外學者無論老少排好隊,站好位置,靜候主辦方中國社會科學院的官員與湖北省政府的官員魚貫出場,長達20多分鐘。這還不夠,龐大的開幕晚宴宣布舉杯后,坐在主桌的官員喝茅臺,其余各桌喝白云邊,連菜肴也有高低之分,旁若無人。中國的官員竟敢用權力的傲慢來紀念辛亥百年,不僅充分印證了巴斯蒂女士的觀感,而且公開袒露權力等級制的陳腐狀態與“國家機密”,肆無忌憚,其粗俗之顯,影響之劣,并不亞于王立軍私訪美國領事館的涉外求援之舉,任何真正的愛國者都應引以為恥。近年來,中外輿論并不同情曾被公權捧成“警界英雄”的王立軍,卻普遍支持被公權屢遭嚴打的盲人律師陳光誠,個中差異,怎不令人深思?如果以為這是海外敵對勢力在作怪,即使不是推卸責任,也會顯得過于淺薄。勤勞友善的中國人民真有那么多假想敵人嗎?如果真有,那是為什么?如果沒有,又將怎么辦?

不同的國家固然有著不同的歷史文化與國情,需要采用不同的憲政模式與民主標準,不過,維護民權與限制公權則是任何憲政國家和地區不可逾越的基本原則,否則就是偽憲政。如果不能在執政黨內部開始,推行各級黨代表的投票選舉,作為全國公民選舉制的表率,那也不妨參照創設經濟特區的方式,先在某些地區開辟政治體制改革的特區,積累經驗,漸次推廣。民主與法治乃人類共有的世界文明遺產,人類的某些惰性只有通過法治來限制,別無他法,如果只是選擇性地司法,終將亂法,甚至徒具惡法之形骸。今天的中國人既沒有發明可以拿出手的“先進文化”,也沒有發明比別人更能管好權力的中國特色的政治制度,那就不妨少說空話,先把自己頒發的憲法條文當真,還政于民,抓緊行動,然后慢慢修改,不斷完善。

時常有人說,人民的民主素質還不高,如果突然推行民主制,只會帶來社會動蕩。此論乍看起來很有道理,實則經不起推敲,至少還需回答以下疑點:

一、怎樣提高人民的民主素質?是靠沒完沒了的政治學習來提高,還是像臺灣人民一樣,在民主的實踐中逐步提高?

二、64年來,各級黨政機關究竟為提高人民的民主素質做過哪些實事?提高了多少?黨政部門時常鼓動民眾對自己唱頌歌,還把黨唱成“媽媽”,這并非只是薄熙來的個人行為,它究竟是在提高人民的民主素質,還是相反?無論從理論還是實際的層面來說,黨與人民的關系究竟是什么關系?究竟誰先誰后?誰養活了誰?誰是誰的媽媽?

三、人民的民主素質不高是絕對的,還是相對的?以救世主的姿態藐視普羅大眾,是否符合歷史唯物主義的基本原理?既然許多地方的村民都可以參加村委會的選舉,那么,北京市的市長與重點院校的校長為何就不能通過選舉產生?

四、如果只在需要人民參加革命時,高呼人民是創造歷史的主人,當革命成功之后,人民需要獲得主人的權利時,卻改口強調人民的民主素質不夠,除了自相矛盾,豈非過于功利,還惹“過河拆橋”的不義之嫌?

對于害怕危險的人來說,這個世界總是危險的。較之晚清時期,今天的國情卻已大不相同,政治體制改革的風險已遠不如清朝末年那么大。

首先,清朝是一個以少數民族入主中原的皇朝,它以防范占全國人口多數的漢族作為基本國策,滿漢矛盾不僅始終存在,而且隨著晚清的衰敗與喪權辱國的加劇,反而日益突出,滿漢之間互相猜忌,互不信任,滿人担心改革會把權力改到漢人那里去,漢人則把滿人當作“外國人”(孫中山語),總覺得它沒有改革的誠意,不懷好心,只能推翻。今天的中國就不存在這個問題。

其次,自湘軍問世以降,中央對軍隊的控制開始削弱,新軍時期尤其是如此,今天的中國卻是黨軍一體,并不存在此類后顧之憂。

第三,晚清時期國庫空虛,負債累累,新政的經費投入有限,時常捉襟見肘,今天的中國卻是世界第二經濟大國,人民的生活水準已有明顯改善,人心思穩,而不是人心思反。

第四,教育普及、交通發達的程度已大大超過晚清時期,并不容易把憲法之治變成暴民之治。即便是生活在閔北浙南崇山峻嶺的畬族人民,也是村村連公路,通郵政,還有電訊與網絡互相聯通,可以說,全國范圍內已基本沒有信息的死角。這既給憲政的實施提供了便利,也給極權主義的新聞封鎖與愚民政策增添了難度。順便說一句,頻繁的新聞屏蔽其實最能提醒那些原本無暇顧及或并不熱心于屏蔽對象的人,激發他們的好奇心,適得其反。古往今來,強權之下的許多禁書就是這樣暢銷甚至普及起來的。

不僅同清朝末年相比,憲政之施已不存在那么大的政治風險,即使同孫中山、袁世凱與蔣介石主政的時代相比,既無列強侵凌之外患,亦無軍閥混戰之內憂,盡可勵精圖治,穩步前行。如果同1949年之后的毛澤東時代相比,亦當大增憲政之信心,不必自暴自棄。比如,毛澤東時代的信息相對閉塞,冷戰環境亦不允許從容思考,勝利者的自信容易根據并不對稱的信息與戰爭思維,產生錯誤的判斷,貽誤某些建國良機,甚至環環相扣,假想之敵越想越多,政治運動越動越亂。毛澤東等人的政治失誤可為后人的成熟張本,改革開放30余年的物質財富已為原本脆弱的國力奠基,大學教育從精英化向大眾化的轉變,知識的社會化與全球信息的普及化,均乃提升國民素質的有效資源,今非昔比。倒是黨權無限,貪腐連城,民怨騰升,人心思憲。

英國劇作家肖伯納說:“在這個世界上,取得成功的人是那些努力尋找他們想要機會的人。如果找不到機會,他們就去創造機會。”一代人自有一代人的機遇與挑戰,一代人自有一代人的担當與成功。我真誠地期待中國共產黨拿出當年戰勝國民黨的膽識與勇氣,戰勝自己身上的缺點,放下包袱,把握機會,盡快制訂預備憲政的時間表,上下同心,集56年之力,以名副其實的憲法之治告慰近代無數民主革命先驅的亡靈,確保人民的福祉與國家的長治久安。

2013125日凌晨3時于北京牡丹園寓所


郭世佑 2013-07-10 17: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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