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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書前的譯后感(1)
在動手翻譯這本小書之前,我曾遵劉紹唐先生之囑,先寫一篇“導言”或“序文”。誰知一寫就陰錯陽差,糊里糊涂地寫了十余萬言;結果自成一部小書,取名《胡適雜憶》,反要請周策縱、夏志清兩先生來為我作序了。
在我寫那篇序的期間,我對這本小書的英文原稿已經有二十年未去碰它了。我想原稿既然是我以前一個字一個字整理出來的,縱是倒背我也可倒背若干,翻譯之前來寫篇序,也用不著先讀原稿再動筆了。所以只有在《雜憶》脫稿之后,我才又把英文原稿細讀一遍;距上一次的細讀,是整整的二十個年頭!
二十年前我對這篇稿子的看法,大致有三點:一、它的內容根本沒有什么新鮮的材料;二、它反映出胡適晚年期的思想,與他中少年期的思想簡直沒有什么出入——說胡適的思想前后一致也好,說胡適沒有進步也好;三、不過就寫作的體裁來說,他這部小書,倒不失為別開生面、自成一格的“學術性的自傳”。
十八年過去了。兩年前我寫《胡適雜憶》時,印象中強調的還是這三點。可是最近一年來,我對我以前的看法,漸次覺得有修正或補充的必要。這不是近一年來,“胡適”在中國歷史上的地位發生了變化,也不是我自己對胡氏的估價發生了什么“今日”對“昨日”的挑戰;只是胡適之是位“實用主義者”,一輩子看重“實用價值”,因而以這本小書對一般讀者的“實用價值”來說,那它在二十年前和二十年后,卻發生了顯著的變化。這倒是我所始料不及的!
筆者說這句話,也是近一年來,面對海外中國知識界的實際現象,有感而發:
最近一兩年來,由于報章雜志上,對胡氏生前一些有趣的小問題——如學位問題、戀愛問題等的討論,甚或辯論的關系,“胡適”往往又變成一些學術上和社交上談話的題材。在這些場合里,我也在無意中發現,那些自港臺來美的“知青”——包括很多我自己的學生——對“胡適”這個命題已十分陌生。他們之間好多都能寫一手好的白話詩文;但是“胡適”與“白話詩”、“白話文”,究竟有多深的關系,他們就不知其詳了。至于什么“實驗主義”、“杜威”、“羅素”……什么“乾嘉學派”、“言字解”、“吾我篇”、“問題與主義”……那就更不必說了。總之那樣活生生的一位“天下何人不識”的“我的朋友”,現在已漸次被歷史的潮流淹沒了——淹沒得如此之速!
最糟的要算是最近才從大陸上出來的一些“知中”了。我們偶爾聊起天來,他們所知道的有關“胡適”的舊聞就更少了。其中有些極有成就的科技專才,竟然對“胡適”和“胡適之”是否同一個人,也發生了疑問!
適之先生是筆者所熟識的、最看重身后之名的一位前輩。他老人家的“身后之名”消逝得這樣快,該是他生前所未曾想到的罷。
最近筆者接到老朋友朱文長教授的來信。他說他在看《傳記文學》的胡適自傳時,是“先看德剛,后看胡適”。驟讀此信,我會覺得是老朋友對我錯愛了。其實全不是那么回事。因為像朱文長教授那樣,當年在大陸上受大、中學教育,今日流落在海外教書的“知老”,胡適這本小書上的哪一句話,他未看過——甚至聽胡氏親口說過——十遍八遍乃至更多遍呢?
俗語說:“話說三遍如爛草!”讀書亦何嘗不然?縱是胡適著的書,讀過聽過三、五、十遍,也會變成一堆爛草,朱教授也就不要去“先睹為快”了。至于我這位無名作家,不管我寫的是怎樣地“瞎扯淡”,但是總歸是朱教授“尚未寓目”的閑文、閑書。他老人家如史席有暇,和娘子一起來翻翻“報屁股”,消遣消遣,那我的“瞎扯淡”,自然也就在“先看”之列了。余小子如不知輕重,把這句“朱子語錄”當真,而自覺“老子文章賽胡適”,那我豈不是一名天大的阿Q嗎?
須知胡適之先生生前在中國享盛名,歷四十年而不稍衰。因此他的一生,簡直就是玻璃缸里的一條金魚;它搖頭擺尾、浮沉上下、一言一笑……在在都被千萬只眼睛注視著。稍有一點關于“胡適”的小故事,在報章雜志上不是“頭條”,也是“花邊”。全國上下——尤其是茶余酒后——對他都有極濃厚的興趣。
以前的娛樂場中有句俗話說:“會看的看門道,不會看的看熱鬧。”因而就“看胡適”(HuShihwatching)這宗娛樂項目來說,它和“看梅蘭芳”實在是大同小異的。會看的專家和藝人們,便看其“門道”;一般遣興的觀眾和讀者,則看其“熱鬧”;而大家爭看的興致則是一樣的。筆者不敏,當年在大陸上,夾在千百萬“知青”之中,爭看這場“熱鬧”,也是自七八歲就開始的。我想和我平輩或長一輩的中國知識分子,那時也是人人如此的。試問我們這一輩以前在大陸上受大、中學教育的人,哪一位不能對“我的朋友”,品頭論足一番呢?既然大家對胡適之都很熟悉,也各自有一套主觀的看法,那么一旦“朋友”不要了,把老胡適拖出來咒罵一通,則人人皆可罵出一套來——罵得個痛快淋漓,罵得他狗血噴頭。
寫在書前的譯后感(2)
這就是50年代里,大陸上舉國批胡的全盤經緯。那個時代的知識分子,人人都知道“胡適是老幾”;所以毛澤東一聲令下,大家也就可以指著太平洋,大叫其“胡適算老幾”了。大家對“我的朋友”都有三分熟,寫起打差文章來,也就容易繳卷了。
60年代之初,適之先生不慎因貪酒亡身而引起港臺兩地皆哭的現象,也是同一個道理。他老夫子文壇祭酒,風云際會五十年;最后撒杯人寰,含笑而去,死亦何憾?但是他的死,卻使我們的社會上頓時失去了一位老少咸欽、熱熱鬧鬧的大眾發言人,則生者奚堪?所以大家就望電視而墮淚了。
如今二十年快過去了。在歷史上說二十年原不算長,但是便在這短短的二十年內,胡適之先生卻由一位嬉笑歡樂、妙語如珠的“我的朋友”,轉變成和韓文公、朱文公、王文成公等擠在一起的木頭牌位了。這爿后來居上的“胡文公神位”,究竟代表些什么呢?這問題的答案也就隨著地球的旋轉而愈來愈模糊了。
記得筆者在1970年冬季訪臺時,蒙林語堂先生盛情召宴,我按時前往。在一家嘈雜的大酒店內,我問那位衣冠楚楚的總招待:“林語堂先生請客的桌子在哪里?”他把兩眼一瞪,大聲反問我一句說:“林語堂是哪家公司的?!”失笑之余,我心里也在想,工商業社會的變動多大啊!
“胡適之”雖然和“林語堂”一樣,今后永遠不能和“公司”競爭了,但是胡適終究是胡適。它是個中國文化史上的“客觀實在”。后世學人還會去繼續研究它的。
再者,胡氏生前提倡了一輩子,什么“民主”、“自由”、“實驗哲學”、“不疑處有疑”、“不讓人家牽著鼻子走”……成筐成簍的大道理。雖然這些都不是胡適之享有專利的發明,但是當這些概念還在“反動”和“毒素”的階段時,大家都慷慨捐輸,把它們一股腦都寄存于“胡適”名下,變成胡適之的私產,而胡適也當仁不讓地據為己有。因而在胡氏含笑歸天之后,這些概念也就和“胡適的幽靈”結下了不解緣。有朝一日,時移勢異,毒草變成香花,胡適的幽靈借尸還魂,又成為后世青年仰慕的對象,亦未可知。
但是“胡適”這個名詞,除掉它的模糊的“歷史形象”(historicalimage)之外,究竟還有多少其他的實際涵義呢?“后世青年”既無金魚可看,也無小道消息可聽,要了解“胡適”,那就只有求之于“書”了。但是哪樣的“書”才能有效地提供他們所渴望的知識呢?《胡適思想批判全集》?《胡禍叢談》?《胡適與國運》?《胡適文存》、《文選》、《論學近著》……老實說,這些巨著都會使“后世青年”愈看愈糊涂,愈看愈不知道“胡適”是什么回事。他們所需要的實在只是一本簡單明了、童叟無欺而包羅胡適學識、思想、生活、家庭背景等各方面的小書。如果這個文化需要,由于時代轉換而成為事實的話,那么胡先生這本小小的《口述自傳》(也是他一輩子所編撰的最后的一本“上卷書”),對青年讀者的“實用價值”,也就會逐漸地上升了,因為它是一部最淺近的、最適合青年讀者需要的、胡適自撰的“胡適入門”。
研究中國近代文史的專家們,抽空瀏覽一過,這本小書或許也可幫助他們,把他們概念中的“胡適”,整理得更有條理。因為它是一本辭簡意賅、夫子自道的“胡適學案”。
一般遣興讀者,工余飯后翻翻,也可大略體會出,胡適的“反動言論”和“毒素思想”的來龍去脈。至于它是毒草還是香花,胡適自己并沒有“自賣自夸”,他只是“據實招來”而已。賢明的讀者們——不論批胡也好,擁胡也好,既批又擁也好——自然會各自做其正確的判斷。
上述這些雅俗共賞的“實用價值”——尤其是對后輩青年讀者的“實用價值”——倒是適之先生和筆者當年未曾想到的。現在筆者既然有感于時事而千慮一得地想起了,所以就補寫一點譯后的感想。
還有我想在譯后補充說明的,便是胡適之先生這本自述,從頭到尾原是他老人家說給我一個人聽的。他那時想像中的“將來讀者”,則是美國大學里治漢學的研究生。因此我也就遵從他的意思,在章目結構、材料取舍上,以“美國研究生”為對象。同時我自覺我對這些可能的讀者們,漢文底子和學習風尚,所知較深,因而在編稿時,有許多地方也是我替他硬性做主,其后才由適之先生查閱認可的。所以在那十余萬言原稿的背后,還有胡老師與筆者千百萬言的討論和對話。如果這本書的讀者,忽然從碧眼黃須的美國學生,轉變成黑發無須的中國學生,那這些錄音背后的討論和對話,就可能比錄音稿上的正文更為有趣而“實用”了。
本來,“對話”(dialogue)比“講課”(lecture)更有價值,原是世界學術史上的通例。古代的圣哲如孔子、孟子、蘇格拉底、釋迦、耶穌、穆罕默德等等都是述而不作的。他們的哲學和教義,多半是當時聽眾和弟子們,從對話中筆記或默記下來的。蘇格拉底固有其有名的《對話錄》傳于后世,而儒教“經書”中的《論語》、《檀弓》等著作,又何嘗不是孔子的“對話錄”呢?而這些對話錄就遠比其他“經書”更有價值。主要的原因便是“對話錄”所記的往往都是些脫口而出的老實話,不像那些三思而后言的“講學”、“說教”等的官腔官調也。
適之先生和我們的“對話”還不是一樣的嗎?例如在胡氏著作里,我們就很難找到他對“律詩”說過一句好話。但是在“對話”里,他卻說做律詩要下幾十年的工夫。
寫在書前的譯后感(3)
又如談政治罷。他曾一再公開地說:“CC反對我!”意思是說國民黨里CC系的領袖們,曾經反對他做總統。可是后來他又私下告訴我說:“CC在擁護我!”(筆者自己的1958年8月8日“日記”所載)這句話我就未嘗聽他在公共場所說過。
其他的例子還多著呢。可惜當時我未留意把它們全部記下來,以后大半也都忘記了。可是每當我深夜獨坐,回譯胡氏自述時,昔年與胡老師的對話,往往又重浮腦海。想起來了,我就隨手在譯稿上寫個小眉批。等到一章譯完,我就把這些眉批稍稍整理一下,抄作“注釋”的一部分。有時下筆不能自已,就寫得老長老長的,簡直變成胡適春秋里的《公羊傳》、《ND521梁傳》了。
當然一個人的記憶是很容易發生錯誤的,甚至本稿的錄音和繕校都會有錯誤。朱熹就說過,記人言語最難。不得其意,則往往“以己意出之”。在本篇的英文原稿里,我也就不敢說,絕對沒有筆者“以己意出之”的地方。因為一切的“口述歷史”,往往都是如此的。甚至古圣先哲,亦所難免。
《禮記》的《檀弓篇》里,就有一段孔門弟子誤記“夫子之言”而引起抬杠的趣事。原來孔夫子曾說過一句“死欲速朽”(“死后就趕快爛掉算了”)的話。曾子聽到了,便以為老師在喪葬的傳統觀念上,發生了“修正主義”。但是孔子一生都在誓死推行他的“三年之喪”的教義,這一下來個早死早爛,豈不是自相矛盾嗎?所以諸弟子對曾參這位學長的“口述歷史”,不大信任。曾子急了,說:“我是聽老師親口說的啊!”(“參也,聞諸夫子也!”)大家還是不相信。曾子又舉出人證,說:“我是和老同學子游一道聽老師說的啊!”(“參也,與子游聞之!”)大家最后又去追問子游,才發現實在不是曾子在說謊,而是他的“錄音機”,出了毛病。
原來當孔子在宋國逃難時,聽到那位蓄意想謀殺他的貪官污吏司馬桓NEA2E,在訂制一套預備將來“蒙主恩召”時自用的石頭棺材。這個石棺的制造工程太大了。造棺工廠鑿了三年還沒有鑿成。孔老夫子聽到這故事,氣得胡子直飄,所以才說:“死后趕快爛掉算了!(還造什么石頭棺材呢?)”
他老夫子這句氣話,幾幾乎被曾子在“口述歷史”里,錄錯了音。如不經眾人臨時發覺加以改正,那么儒家兩千年來的教條,便大大地不一樣了。后世的孝子賢孫們,不用說要省掉多少事;訂制玻璃棺材,也就犯不著了。
所以在這本小書里,我也不敢說,“吾聞諸夫子也”,是絕對正確的。縱使我能找出個“子游”來人證一番,我還是不敢說,我的記錄是沒有錯誤的。好在現在還去古未遠,適之先生的門生故舊,筆者的賢師益友,仍遍布五大洲,倘能不吝匡正,實在是感盼不盡的。
至于我自己的譯文,我也不敢說絕對沒有錯誤。這本小書上的文字,事實上是“復原”重于“翻譯”。在我們當初編撰英文原稿時,為顧慮到洋學生的漢學程度,所以對中國古籍的征引,一般都是“削足適履”的。如今既然“復原”給中國讀者們看,就得重新“量腳做鞋”才對。對著英文原稿,按照英語結構,一句句地硬翻下去,似乎也大可不必。為著使譯文讀起來比較順口,并使古籍引證上比較明確易解,筆者乃于譯文上酌添字句;然為求盡量忠實于原稿,凡是譯文中為英文原稿所沒有的,我一概加個“方括號”[]以標明之;或在腳注上加以說明,務使魚目不致混珠。縱使如此,筆者還是不敢說譯文與原文絕對一致也。
再者,筆者謀生海外,平時實在忙亂不堪。尤其是我所服務的紐約市立大學,由于紐約市幾度面臨破產而動蕩不安。日常課務與正規研究之外,雜務也多如牛毛,無法抽暇做太多的額外工作。晚間和周末雖可忙里偷閑,略事翻譯,那往往也是在十分疲勞的情況之下執筆的,因而對譯文的推敲斟酌,也就得過且過了。偶然誤譯,亦或難免。所以當拙譯在《傳記文學》上連載結束之時,筆者原打算把譯文與原稿再逐字對校一遍。無奈俗務太忙,夜對熒光幕校書,往往也頭昏目眩,力難從心;一拖數月,還未能終篇。然竊思譯文中雖小誤多有,大錯應不會太多,甚或沒有。自我安慰一番之后,重校工作也就掩卷作罷了。讀者賢達,如發現譯文有欠妥之處,至乞不遺在遠,隨時惠教為幸。
總之,胡適之先生是現代中國最了不起的大學者和思想家。他對我們這一代,乃至今后若干代的影響,是無法估計的。正因為如此,我們這些和他同時代的后學,耳濡目染之間,對他的觀察和認識也最為真切——至少比后世學人或外國專家,要真切得多。值此“胡適”大名一天天地向歷史的海洋下沉之時,我們和他老人家原先很熟識的人,乘大家記憶猶新之時,寫一點對他的觀察和感想,實在是義不容辭的。這也是筆者近兩年來,信手涂鴉,寫了幾十萬字的主要動機。如因拙作之付梓而引起時賢各抒己見,把我們大家都認識的胡適之先生的學術思想、政事文章,在他恩怨將盡之時,提出來公開討論討論,使他的學術地位,將來在中國文化史上,益得其平;這樣,則筆者不學,寫這兩本小書,就是拋磚引玉了。
唐德剛1979年冬于美國新澤西州北林寓廬編譯說明編譯說明
寫在書前的譯后感(4)
一、本稿為根據美國哥倫比亞大學“中國口述歷史學部”所公布的胡適口述回憶十六次正式錄音的英文稿,和筆者所保存并經過胡氏手訂的殘稿,對照參考,綜合譯出。
二、本稿原定與胡氏的《四十自述》英文譯本,合二而為一。故凡《四十自述》中已有的故事,本稿均未重復。
三、胡氏口述的英文稿,按當初計劃,只是胡氏英語口述自傳全稿的“前篇”或“卷上”;故按“全稿”層次分為“三篇”“二十九節”。既然“后篇”或“卷下”始終未能作出,則上項劃分已失其意義。故本稿乃按原有目次重分為十二章。庶幾本稿可單獨印行,自成一書。
四、凡原稿語意有欠清晰的地方在譯文須加些字句來表明的,譯文上均加方括號[],以表示為原稿所無。
五、凡原文所征引的其他著作上的文字,如果過于簡略,有使讀者不易明了的地方,譯文則將引文前后酌量加長,使語意更為明顯。
六、由于海外參考數據的限制,如原稿中的引文或人名、物名一時無法用漢語“復原”的,則暫時“意譯”或“音譯”,以待將來補正。
七、引文出處,原稿皆未注明;或其他字句有欠明白的地方,譯文中就酌量情形,加批注予以說明。
八、胡氏當年與筆者對各項問題的討論,以及筆者訪問胡氏時的問難與感想,均為正式錄音記錄所未收。筆者亦酌量情形于注釋中略加按語,予以補充。
九、本稿的翻譯事實上是一種漢語“復原”的工作。胡氏當年用中英雙語摻雜口述時,所說的語言雖未必全系“語體”,譯文仍全部用“白話”來表達,以符合“胡適之體”的“文體”。
十、本稿譯述倉促,而筆者當年與胡先生工作時成筐的筆記又十遺其九,以故本稿凡是需詳細注釋的地方,而筆者在紐約附近各圖書館又找不到所需參考資料的時候,就只好暫付闕如,他日再設法增補。疏漏的地方,還希望讀者賢達的指教和原諒!唐德剛
唐德剛 2013-08-20 13: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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