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年代學研究是追溯和證明我們民族歷史的主要途徑之一。自春秋戰國起,先賢們對于遙遠的五帝、夏、商的年代就開始探索。如當時的《竹書紀年》及各國的史記都探討了上古那時的年代。至西漢司馬遷編《史記》,由于秦火和先秦史籍的散佚,確切年代僅能追溯到西周的共和行政時 (公元前841年)。到后代有賢哲根據某種歷史和干支紀年法再向前追溯五帝、夏、商、西周的具體年代,其所系年雖井然有序,但可信程度則大打折扣。因此,現代的教科書對我國有確切年代記載的歷史僅追溯至公元前841年。
這種狀況于我國的四大文明古國的地位很不相稱,如埃及古王國的歷史至少可追溯到公元前2890年以前;兩河流域蘇美爾地區的城邦國家也在公元前三千年代形成,其確切年代的歷史至少是公元前2384~2378年。我國的歷史綿延悠久,從未出現斷層,而上述國家和地區的歷史斷層累累,情況復雜。按常理推斷,我國的歷史年代學研究應該更容易些,然而中外歷史年代則形成了明顯的反差。當然,埃及有金字塔、兩河流域有泥版文書上的楔形文字記載等關鍵的年代學材料,構成了國外研究成功的主要因素,但除此而外,形成這種反差的有沒有主觀因素?有沒有研究理論和研究手段落后的因素?
我們認為是有的。我國地下出土的甲骨文、金文、簡牘、帛書以及有關的碑刻資料并不少,但深入挖掘其中的年代學意義的工作做的并不多。例如對其中大量記載的歷日干支資料綜合整理研究的就很不夠,甚至是沒有綜合研究。總的說來,我國先秦年代學研究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三:
1.缺乏各學科相互滲透的綜合性對比研究
研究先秦年代學,主要依靠的資料有:由地層學和標型學建立起來的以考古學實物為主的相對年代學資料;對考古學實物或地層進行科學測算的絕對年代學資料(如放射性碳素斷代、熱釋光斷代等);考古出土實物和傳世文物所反映的年代、歷日朔日干支等文字記載資料;文獻中記載的各種年代學資料;天文史學研究的各種天文歷法資料;根據某種歷法所推出的歷表、年譜等等。上述資料有的連續性差,有的可信度小,且分屬于考古學、歷史學、天文史學等學科。以往的研究大致局限于學科范圍之內,不同材料和學術成果的相互溝通非常緩慢,各學科關于同一年代學問題的對比研究更是少的可憐。而我國散亂的年代學資料決定了我們必須進行多學科的綜合性對比研究,不然就很難發現新問題,使研究深入下去。
2.缺乏先進的科研手段支持
過去的研究手段基本上是卡片式的。這與現代的科技發展極不相稱,計算機技術的發展,使大規模文本信息的檢索和處理成了現實,但這項技術并未引入到年代學研究領域,它編算推導歷法、年表的功能,完成歷日干支的分析對比功能都不能發揮。因此實現計算機技術和年代學研究的整合是加速先秦年代學研究和突破重大課題的必要手段。
3.缺乏掌握各學科專業知識(與年代學研究有關的)的科研人員隊伍
年代學研究是一個跨學科的研究,它要求研究者既要掌握歷史文獻知識,又要掌握古代歷法和天文知識,還要懂得考古學文化及其判定實物年代的知識,同時還必須具有相當的數學運算能力,這種較高要求并非每個專業人員都能達到。所以建立一支跨學科的專業人員隊伍,勢在必行。
本文的目的不在于提出存在的問題,而在于提出某種新的年代學研究的方法。下面我們將在分析現有的各種先秦年代學研究方法的利弊的基礎上,提出一種運用計算機技術、以歷日研究為突破口的綜合性先秦年代學研究方法。
二、諸種探索先秦年代方法的分析
1.考古學的方法
考古學判定年代的方法主要有三種:
(1)地層學:所有文化層出土的實物都有地層的早晚關系, 在上層的較晚,在下層的較早,對遺跡而言,打破的較晚,被打破的較早,這就是地層學。
(2)標型學:歷史上的人們遺留下來的各種實物, 都或多或少具有時代和民族特征,把各種同類遺物進行分型、分式的詳密分析并參考某些標準器物的地層關系,就可以把握這種特征,達到判別時代的目的。這就是標型學。
(3 )自然科學手段:欲知文化層中的文化遺物和自然遺物的距今年代,經常借用自然科學的手段來實現。常用的有放射性碳素斷代、樹木年輪斷代、熱釋光斷代、古地磁和鉀—氬法斷代等。其中前三者在年代研究中被廣泛應用。
以上三種斷代方法對先秦年代學研究均有重要意義。前二者提供了關于某種文化遺存的“相對年代”,使我們可以確立這種文化遺存在時代發展序列中的位置。后者則提供了“絕對年代”,由此可知這種文化遺存距今的年代數據。如二里頭文化被壓于商代早期文化層之下,又在河南龍山文化層之上,根據文獻記載和社會發展史的研究成果,可知商代以前和原始社會末期以后是夏代(或夏文化),再根據標型學研究的該文化的文化特征與史載的夏代民族活動范圍及特征基本相同,就可以大致確認二里頭文化是夏文化。而碳14測定并經樹輪校正的第一期年代范圍是公元前2080年~公元前1690年,大體也相當于夏代。毋庸置疑,考古學的斷代方法有著可信度高、爭議較少的特點,特別是在歷史年代沒有明確文獻記載的情況下,對歷史年代序列的確立起著決定性的作用。但是,由考古學方法建立起來的文化年代序列,畢竟不是歷史年表,它所提供的“相對年代”,還不能和史載的王世及重大歷史事件聯系起來,有明顯的缺憾;再者文化層及標型學研究的時間跨度都較大(一般的文化分期在百年以上,在發掘工作做的很細的情況下,也不會少于60年),從而導致文化遺存年代的誤差也較大,所以考古學的斷代方法又有相當大的局限性,它并不能完全解決歷史年代學的問題。
2.各種紀年法及其對先秦年代學的意義
我國文字資料(包括傳說、流傳的文獻和出土的文字資料)所反映的古代紀年方法主要有下列幾種:
(1)以帝王在位年數及各帝王王世累計進行紀年。 用這種記載來解決先秦年代學問題,必須弄清三個要素:某帝王在位的具體年數;所有帝王的王世及順序;如果是列國并存,還要弄清列國王年之間的對應關系。
根據現有資料,這種紀年法是行用最早又延續最久的紀年法。《尚書·武成》曰:“我文考文王,克成厥勛,誕膺天命,惟九年大統未集”,這是比較可信的最早的王年記載。西周金文中也有大量類似記載,如《何尊》的“唯王(指成王)五祀”、《段簋》的“唯王(指昭王)十又四祀,十又一月丁卯”等。以后直至清末,王年紀年方式一直未變,是中國紀年方式的主流。如果準確的資料記載中完全具備上列三要素,就可以準確地復原歷史年代表,說我國有確切年代記載的歷史迄于公元前841年,就是主要基于這種方法的論證得出。
其實關于共和行政以前的西周、商代、夏代、甚至五帝時代的朝代積年、王世、王年,史籍上還有不少記載,只是可信程度較差。如宋代鄭樵的《通志》記載,三皇中的太昊“在位百十六年”、炎帝“在位百二十年”、黃帝“在位百年”。其他古籍如《帝王世紀》、《帝系》及緯書等也有類似記載,只是在位年數出入頗大。顯然這些記載近乎無稽之談。但是有些記載則不能斷然否認,如《史記·夏本紀》關于夏商兩代王世的記載就被證明是基本正確的;古本《竹書紀年》、漢劉歆《三統世紀》、宋邵雍《皇極經世》關于夏代積年分別為471年、432年、439年的記載也是有很大參考價值的。而《帝王世紀》、今本《竹書紀年》、《太平御覽》、《通鑒外紀》、《通志》、《皇極經世》等古籍關于夏商兩代諸王在位年數的記載也不能視為子虛烏有,它起碼為建立夏代年表提供不可多得的參考資料。事實上,現代的研究者——如董作賓的《中國年歷簡譜》,鞠德源的《萬年歷譜》等——正是根據上述材料排出了夏商年譜。盡管是假說,但在諸種假說中選擇一種最合理的假說,恐怕是解決夏商年代學的較適宜的辦法。
關于共和行政以前的西周年代,金文及可信的先秦文獻記載較多,已趨近于解決。共和以前,《史記·周本紀》只記了穆、厲兩世的年數,但《魯周公世家》卻記載了第一代魯公伯禽以后的各魯公在位年數。從其他文獻可知,伯禽始封于成王八年,在位46年,這樣至少可把確切的西周歷史年數上推到成王元年。并為考證成王至穆王等九代周王的在位年數提供了歷史標尺。換句話說,只要解決了文王、武王在位年數,西周年代問題就可基本解決。但遺憾的是,學界各家對共和以前的王年、王世異說紛呈,聚訟難定。導致排出的周代總年數達11種以上:有828、867、802、861、796、810、775、772、820、856年等。演繹變化之說,竟達二十余種以上。爭論的焦點,集中在文王、武王受命年代,武王伐紂年代及銅器銘文所記月相的考定上。解決西周年代的懸案,出路有二:一是擇善而從,雖容易但無長進;二是在現有資料的基礎上,運用現代所能用的先進科技手段,開辟新的研究方法,以期突破。
(2)星、歲紀年法。星指木星,歲指太歲。 木星運行一周天約需12年(現準確數據是11.86年), 于是先秦的占星家就把周天分為十二次,按分野學說來預測木星所至之次所當之國的吉兇。《左傳》、《國語》中有二十余條這種記錄。如:
昔武王伐紂,歲在鶉火……歲之所在,則我有周之分野也。(《周語下》)
今此宋鄭其饑乎。歲在星紀,而淫于玄枵,以有時災,陰不堪陽。(《左傳·襄公二十八年》)
景王問于萇弘曰:“今茲諸侯何實吉?何實兇?”對曰:“蔡兇。此蔡侯般弒其君之歲也,歲在豕韋,弗過此矣。楚將有之,然壅也。歲及大梁,蔡復,楚兇,天之道也。”(《左傳·昭公三十二年》)
古今不少學者都認為上述記錄反映的是古代的一種紀年法,它用木星每年行經的星次來紀年,稱作“歲星紀年”,并試圖運用此紀年法推出共和以前的夏商西周年代。其實,上述材料明顯地是在講星占,起碼不是一種主觀上奉行的紀年方式;有人已推算證明。上述二十余條材料所記木星星次位置和當時的實際位置有很大誤差,而且年代越早誤差越大,公元前655年差3.35次之多,公元前478年差1.32次。“紀年資料與歲星實際位置相符的時期在公元前400~360年之間。”(注:陳久金:《從馬王堆帛書〈五星占〉的出土試探我國古代的歲星紀年問題》,《中國天文學史文集》,第58頁,科學出版社,1978年版。)也就是說,《左傳》、《國語》的歲星星次位置是根據公元前四世紀早、中期的某次實測并運用十二年周期上推而得的星次位置。這樣作的目的顯然是想用星占學解釋此前的重大歷史事件,以證星占的神圣先驗。因此,所謂《左傳》、《國語》中的“歲星紀年”只不過是后人的虛構,在那段歷史中并未實際存在。
戰國中期以后,出現了一種與木星十二年運行周期密切相關的“太歲紀年法”,它把周天劃分為十二辰,用子、丑、寅、卯等十二支作名稱,同時又給它們分別起了十二個年名,依次是困頓、赤奮若、攝提格、單閼等。只是十二辰的計量方向是自東向西,和木星運行的十二次計量方向剛好相反。在十二辰中依次運行的不是木星,而是一種星占學假想的神秘物,稱作“太歲”、“歲陰”等。太歲運行至寅,此年就名“攝提格”,其星占學含義是:“攝提格之歲,歲早水,晚旱,稻疾,蠶不登,菽麥昌,民食四升。”(《淮南子·天文訓》)其它各年名也都有相似的占辭。顯然創立“太歲”概念的宗旨也是星占。之所以稱作“太歲紀年法”,是因為它有明確的年名,在客觀上具有紀年作用,并在戰國中期以后的秦、楚地區及西漢時期得以實際應用。
太歲紀年法對于考證某些歷史年代懸案有重要意義。如屈原自述誕生年名是“攝提”,大致可知其誕生于公元前339~343年之間。但西漢以后的學者卻用此法推算共和以前年代。最典型的是漢代劉歆《世經》,他基于歲星與太歲相反運動的相應關系, 用當時發現的歲星每隔144年超一次的超辰率,并根據他的三統歷法及有關文獻記載,推算出了上迄帝堯元年(歲星在鶉火,太歲在癸未,年名協洽)下至東漢光武帝建武中元二年(王莽以后應出班固續纂)太歲紀年的二千余年的歷史年代。這個年譜,雖然是中國年代最長、時間最早且又系統的年譜,但它的疏闊甚至是虛構也是驚人的。在當時條件下,僅根據144 年的超辰率(其實約為84年)和殘缺不全的共和以前的年代學記錄,是不可能推出正確的年譜的。史家評論說:推定古代年代,既與實事懸殊,遂乃橫肆竄亂,竄亂不足,更益之以虛構,蓋不僅下誤千載,抑且上誣千古者矣。(注:劉坦:《中國古代之歲星紀年》,第33頁,科學出版社,1957年12月版。)這種評論雖有過之,但劉歆竄改和虛構史實則是確實的。要之,欲用“太歲紀年法”推算共和以前的年代,必須以當時實測的歲星位置或可信的文獻記載為依據。舍此別無良法。
(3)干支紀年法。 它是自東漢《四分歷》開始行用的以六十為周期的紀年法。六十干支商代出現,但僅用來紀日。干支紀年法的發明應與太歲紀年有關系。干支紀年的十二個年名,與十二地支相對應;它的十個“歲陽”名稱——焉逢、旃蒙、柔兆等——也與甲、乙、丙等十天干相對應。如《史記·歷術甲子篇》的“焉逢攝提格”之歲,其實就是“甲寅”之年。但真正使用干支紀年是在東漢前期。東漢以后,干支紀年法和王年紀年法共同構成了中國紀年的兩條主干,古今學者也都用干支表示年譜年歷,在年代學上有重要意義。
(4)大事紀年法。此法僅見于出土文字資料的楚國竹簡, 當時楚國行用的紀年方法。如“秦客公孫鞅問王于@①郢之歲”(江陵天星觀一號墓)、“大司馬邵陽敗晉師于襄陵之歲”(包山楚墓)等十余條年名記錄,經考證,大致是公元前360~300年之間的楚歷年名記錄。這種紀年法對戰國年代考證有積極意義,但它嚴重依賴於事,且地方性、階段性都很強,于共和以前的年代學研究意義不大。
3.歷學推算方法
我國的歷法起源頗早,《尚書·堯典》所記“四仲星”,就是約公元前21世紀的天象,證明那時已有二分二至的概念;《大戴禮記》中的《夏小正》,也基本上可視為夏代留傳下來的以觀象、觀物授時的一部原始歷法。甲骨文所反映的商代歷法是用干支紀日,平年十二個月,閏年加一閏月,置于年終。至于月、年長度目前還不能確定,朔、望、晦的概念還未形成。至西周就有大月三十、小月二十九日的明確的朔望月概念。而且遺留有大量的歷日干支。春秋戰國時期已進入了科學治歷階段,史載有“古六歷”,被證明當時應用的是“顓頊歷”。它以365.25日為一回歸年,以29.4375日為一朔望月,設19年7閏的閏率。顓頊歷行用至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為太初歷取代,此后至今的兩千余年中,有一百余種歷法問世,行用的有數十種。
歷學方法是解決共和以前年代的有效方法之一。因為商代甲骨文、西周金文和文獻中記錄了大量的歷日、朔日、望日、日干支,有的還系有王年、月,如果用某種適宜的歷法把這些歷日干支正確地排列起來,就可以得到一段由干支日積累組成的時間長度,再用標準歷點(具有年、月、日干支的歷點和天文年代學提供的歷點)進行檢驗后,就能得到比較正確的歷譜。李仲操先生利用西周書、器歷日對西周年代的推算,正是這種方法的有益嘗試。(注:李仲操:《西周年代》,文物出版社, 1991年9月版。)其結論足可自成一說。如果再能運用計算機手段,對先秦所有的歷日進行全面系統的分析對比研究,可能會有更多的正確結論問世。
4.天文史年代學推算方法
為了農業授時和星占的需要,我國先民從新石器時代就開始觀測天象,并遺留下來不少的日食、月食及其它星辰的觀測記錄。運用現代天文計算,可以精密地計算出這些天象發生的時間,即觀測者當時的觀測時間。如果天象記錄系有明確的王年、月和日干支,則可提供一個標準歷日和當時至現在的準確日數。因此,它是研究歷史年代學的時間標尺。如天文史學對于夏代“仲康日食”、《堯典》“四仲星”的推算;對于商代武丁旬壬申夕“月有食”的推算(約前1309年);對西周武王伐紂“彗星出”的推算(約前1057年);對周幽王六年十月辛卯朔“日有食之”的推算(前776年9月6日)等; 都為共和以前年代學研究提供了難能可貴的參考依據。特別是張培瑜先生的《三千五百年歷日天象》一書,對于西周中期以前依據天象頒歷的時代(自前1500年始)給出了全部真實天象和公歷月日;西周中期以后則給出了當時行用各歷的朔閏表,包括朔望分至八節日食等的年、月和日干支,所有天象結果時刻都準確到一分鐘以內。為先秦年代學研究提供了十分便利的工具書。
但是,根據天象推算的年代與實際歷史年代并不一定相符,因為歷史上的天象觀測由于水平的限制,往往導致歷法的“失天”,如果“失天”在年終或月終,就會出現一年或一月的誤差。所以,恢復真實的歷史年代,必須結合其它的年代學研究方法作綜合研究。
三、“計算機歷日綜合處理系統”的開發及先秦年代學資料的綜合整理研究
我們所指的綜合研究是:以先秦歷日為突破口,以計算機技術為處理手段,進行資料和方法兩方面的綜合整理研究。因為,我國的干支紀日法是世界上行用最早沿用最久的紀日法,它至遲自商代開始并沿用至今。而且它又是一種絕對獨立的系統,不受任何歷法上年月日的影響。對于先秦年代的考證而言,最重要的莫過于年代、歷日資料的可信度及其連續性。具備此二者,年代問題可迎刃而解。既然史載共和以前的年代闕如或不確定,那我們只有利用確定無誤的當時歷日干支記載作為突破口來探索研究。因此它是史家考證年代的最重要的基礎。但是我國先秦古籍及出土文字資料中的歷日干支記載非常多,用手工把它全部整理對比幾乎是不可能的,過去人們對它的利用僅限于個別記有年、月的歷日,恐怕原因就在于此。如果運用計算機的處理功能,編制相應的軟件,就能在計算機上完成對所有歷日資料的全面整理與對比研究。
1.資料整理和綜合研究方法
這是在計算機軟件支持下實現的。資料的來源主要有四方面:
(1)包括《尚書》、《詩經》、《春秋左傳》、《國語》、 《戰國策》及諸子在內的所有先秦古籍記載的歷日干支資料。
(2)所有出土文字資料中的歷日干支資料。如甲骨文、金文、 簡牘、帛書、陶文等。
(3)與先秦授時或制歷有關的天象發生時間的歷日干支。 這部分干支及其與公歷對照的日期主要源于《三千五百年歷日天象》一書。
(4)根據早期歷法推出的朔閏表,如董作賓《中國年歷總譜》、黃伯錄《中西年月通考》及《天象》一書中的《春秋朔閏表》和《戰國朔閏表》等。
上述四種資料的歷日干支以四種序列的形式輸入微機,并在處理系統的運作下進行分析比較。這種綜合性的分析比較研究有突出優點:(一)它是在全面占有資料的基礎上運用現代科技手段進行研究的,具有系統、快速、精確的特點。(二)這種比較方法突出了各序列資料的特性。出土類資料是當時的記錄,可信度最高,因而在歷日比較中它最標準,其他歷日資料必須和它符合,方能進入比較后所得的最終歷表,但它大部分不系年、月,標準歷點少。文獻中的歷日資料是成書時追記的,并經多次傳抄整理,難免誤記,可信度稍差,但此部分資料不僅量大,而且不少都系以年、月,標準歷點較多,并有一定的連續性,是不容忽視的寶貴資料。文獻和出土歷日資料的最大缺陷是連續性很差,很難把它們排列成連續有效的歷日序列。上述第四類資料是根據某種歷法推出的年歷,具備每年每月的朔日干支。連續排列,日干支一日不少。如《中國年歷總譜》排出了公元前1384年至1990年共計3384年的年歷。這種年歷系統連續,填補了一、二類資料的不足,在計算機處理對比中提供了最主要的參照系統。但是,共和以前的西周歷法和商代歷法目前還都不清楚,用后世歷法數據推出的朔閏干支也未必正確。因此這些年歷的先秦部分,有不少可商之處。而出土或文獻資料正好可以證明這種年歷歷日干支的正確與否。從而就能得到比較理想的先秦年歷。第三類資料提供的天文年、月的朔日干支和日、月食干支,是一個絕對的自然時間標尺,不受人文因素影響;對于考證年歷的朔閏有巨大意義。而它對歷史天象(往往載有年、月和日干支,包括日蝕、月蝕、月掩行星、彗星、流星、流星雨等)觀測年代的確定,則提供了考證年歷的標準歷點和時間尺度。特別對于計算機中最終形成的年歷表的距今時間長度,有決定的校正意義。因此,把以上四類序列資料輸入計算機,并利用現代科學方法實現它們之間的對比與分析的綜合研究,一定能在較短時間內解決一些先秦年代學上的重要課題。
2.計算機歷日綜合處理系統
基本構思是:把輸入微機的各種原始歷日按時代或時間先后排序,建立文獻歷日數據庫、出土歷日數據庫、天文歷日數據庫及原始年歷數據庫。然后運用前三類數據對原始年歷進行逐級驗證,完成對比、分析、增補、刪除程序,最終得出比較正確完整的年歷數據和綜合分析報告。計算機歷日綜合處理流程圖如下:
附圖
圖一 歷日綜合處理流程圖
原始年歷指以某種歷法推出的先秦朔閏干支表。它經文獻歷日、出土歷日、天文歷日處理方法庫提供的驗證方法驗證后,逐漸形成比較接近歷史實際的朔閏干支表,再經綜合分析庫對某些歷日干支被替代、增補、刪除的原因及可信度進行分析說明,最后生成完整的先秦歷史年表。
華夏考古鄭州97~102,28K1歷史學宋會群19981998On the basis of the summing up of the present conditionof the pre-Qin chronological studies and the characteristicsand limitations of all kinds of dating method, this paperproposes a comprehensive method mainly based on computeranalysis ans believes that some difficult questions can besolved throught it. 作者:華夏考古鄭州97~102,28K1歷史學宋會群19981998
網載 2013-09-10 20:4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