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經學與漢代忠孝觀的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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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漢代忠孝觀的整合是中國古代忠孝觀念演變的一個重要階段。為拋磚引玉,本文僅就經學對于漢代忠孝觀的整合及其作用作些初步的分析。
   一
  中國古代的孝忠觀念源遠流長。一般來說,孝的觀念的產生頗早,它是父系氏族公社時期所謂“孝道”形成的產物。孝的內涵最初是指“敬老”、“尊親”和奉養父母等,主要用于規范親屬關系,特別是父母關系。《說文解字·老部》云:
  孝,善事父母者。從老省,從子,子承老也。
  忠的觀念產生較晚,有忠君、忠于國家、忠于朋友等內涵,是進入文明社會后所形成的一種價值取向。隨著社會的發展,到春秋戰國時期,由于諸子百家的重視和研究,尤其是儒家的極力倡導,這時的忠孝觀念已基本形成了“孝親”、“忠君”的共識,并成為兩個最重要的政治倫理觀念。如成書于戰國時期的《孝經》便征引孔子說:
  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揚名于后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夫孝,始于事親,中于事君,終于立身。(注:《孝經·開宗明義章》)
  再如《荀子·禮論》,“先王之道,忠臣孝子之極”。又《韓非子·忠孝》說:
  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順則天下治,三者逆則天下亂,此天下之常道也。
  但是總的來看,這時的忠、孝觀念仍然存在著明顯的分離,而且孝親也明顯重于忠君。
  西漢王朝建立后,為鞏固統治并達到長治久安的目的,高祖劉邦在思想上竭力強調忠道。一個非常突出的事例,就是對于丁公、季布的不同處理。丁公與季布乃異父兄弟,在楚漢之爭中都是項羽麾下的大將。季布對劉邦曾窮追猛打,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令高祖恨之入骨;而丁公則手下留情,使高祖免于危難。然而劉邦稱帝后,卻赦免了季布,處死了丁公。《漢書·季布傳》載:
  及項王滅,丁公謁見高祖,以丁公徇軍中,曰:“丁公為項王臣不忠,使項王失天下者也。”遂斬之,曰:“使后為人臣無效丁公也!”
  漢高祖將仇人赦免卻將恩人斬首的做法,從道義上講完全是恩將仇報,也可以說是一種得了便宜反而賣乖的小人做派。但是他即位伊始就采用這種無賴手段來提倡忠道,卻無疑表明了他對提倡忠道的急切心情。
  在提倡忠道的同時,漢王朝也把這時已經被視為“美德”的孝觀念運用于統治之中。史載高祖六年,為表現孝道,高祖尊太公為太上皇,便公開下詔說:
  人之至親,莫親于父子,故父有天下傳歸于子,子有天下尊歸于父,此人道之極也。……今上尊太公曰太上皇。(注:《漢書·高帝紀》。)
  從惠帝開始,漢王朝還在選舉制度上設置了“孝弟力田”科。《漢書·惠帝紀》載,四年“春正月,舉民孝弟力田者復其身”。《漢書·高后紀》載,元年春正月,“初置孝弟力田二千石者一人”。在高祖之后,漢家皇帝(光武帝除外)的謚號也都被冠以“孝”字。《漢書·惠帝紀》注云:“孝子善述父之志,故漢家之謚,自惠帝已下皆稱孝也。”
  盡管如此,在西漢前期人們對于忠孝觀念的理解仍然存在著某些差異。即以忠為例,當時就有許多人沒有把忠君視為最高的倫理標準。據《漢書·酈商傳》記載,在誅滅諸呂的過程中,酈商的兒子酈寄曾將執掌北軍的呂祿騙出北軍,使太尉周勃得以奪取北軍兵權,才最終平定了諸呂之亂。然而就像這種決定漢家王朝命運的大是大非的問題,許多人卻竟然都做出“酈況賣友”的評論。更有甚者,淮南王劉長謀反,漢文帝予以懲治,在押送劉長到蜀郡嚴道邛郵的路途中,劉長絕食而死,也有人作歌譴責說:
  一尺布,尚可縫;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相容。(注:《漢書·淮南王傳》。)
  可見其忠觀念的淡薄和混亂。再從孝觀念看,這時對孝的理解也仍然沒有上升到忠君的高度。在漢初思想家的著作中,我們很少能找到把孝親與忠君完全聯系在一起的論述。因此,對理論界來說,究竟怎樣才能澄清忠孝觀念中的“模糊”認識,以便更好地維護漢王朝的統治,就成為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二
  從有關記載看,漢代經學家對這一問題的解決主要是采用由孝勸忠的方法。具體地說,就是在理論上強調“家國同構”,在實際生活中則把孝作為忠的手段,而把忠作為孝的目的。
  所謂“家國同構”,簡言之,就是把君、父的角色合而為一,使皇帝(后)既具有至高無上的政治權威,同時又可以成為天下所有人都必須盡孝的父母。關鍵乃在于:向皇帝盡忠也就等于最大的孝親,因而如果能在家庭中做到孝親,那就必然會在朝廷里盡忠。這種理論的提出可以說淵源很早,如《尚書·洪范》云,“天子作民父母,以為天下王”。至春秋戰國時期,所謂忠孝互通的說法已開始比較多地出現。《禮記·祭統》說:
  忠臣以事其君,孝子以事其親,其本一也。上則順于鬼神,外則順于君長,內則以孝于親,如此之謂備。
  《孝經·廣揚名章》說:
  君子之事親孝,故忠可移于君。
  但是這并沒有引起統治者的重視,也沒有成為其孝忠觀念的主流。直到西漢前期,隨著對忠觀念的強調和倡導,許多儒生才開始竭力宣揚家國同構的理論。特別是董仲舒,他根據陰陽五行說,把孝忠都論證為“土德”,對家國同構理論做出了比較全面的論述。例如,對《孝經》所說,“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董仲舒即闡發說:
  天有五行,木火土金水是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為冬,金為秋,土為季夏,火為夏,木為春。春主生,夏主長,季夏主養,秋主首,冬主藏。藏,冬之所成也。是故父之所生,其子長之;父之所長,其子養之;父之所養,其子成之。諸父所為,其子皆奉承而續行之,不敢不致如父之意,盡為人之道也。故五行者,五行也。由此觀之,父授之,子受之,乃天之道也。故曰:夫孝者,天之經也。此之謂也。
  這是關于孝為“天經”的論證。
  地出云為雨,起氣為風。風雨者,地之所為。地不敢有其功名,必上之于天。……故下事上,如地事天也,可謂大忠矣。土者,火之子也。五行莫貴于土。土之于四時無所命者,不與火分功名。木名春,火名夏,金名秋,水名冬。忠臣之義,孝子之行,取之土。土者,五行最貴者也,其義不可以加矣。五聲莫貴于宮,五味莫美于甘,五色莫盛于黃,此謂孝者地之義也。(注:《春秋繁露·五行對》。)
  這是關于孝為“地義”以及孝、忠皆源于“土德”的論證。
  董仲舒以所謂五行相生來論證孝忠當然是不科學的,但是他竭力要把孝忠統一起來,卻是無疑義的。而既然孝道和忠道都被他說成“土德”,那么忠、孝實際上也就成為“土德”的不同表現形式。從某種意義上說,孝道就是忠道,忠道亦就是孝道。因為就國家而言,它無非是家庭的擴大;就皇權而言,則無非是父權的擴大。所以對孝道的論證,在這種理論架構下,也就完全變成了對忠道的論證。如董仲舒說:“五行者,乃孝子忠臣之行。”“事君,若土之敬天也”,“是故圣人之行莫貴于忠,土德之謂也。”(注:《春秋繁露·五行之義》。)當然,對統治者來說,要想倡導人們盡忠,其最好的辦法亦莫過于推崇孝道。所謂“雖天子必有尊也,教以孝也;必有先也,教以弟也。”(注:《春秋繁露·為人者天》。)即“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注:《孝經·孝治章》。)而對于普通百姓來說,要履行神圣的忠孝義務,即必須做到《孝經》所要求的“始于事親,中于事君,終于立身”。所謂“退家則盡心于親,進宦則竭力于君。”(注:《漢書·張敞傳》。)這樣也就基本完成了對忠孝觀念的整合。
  因此,為了更加鼓勵人們盡忠,自從漢武帝“獨尊儒術”,這種家國同構、由孝勸忠的理論體系便成為漢代政治理論的一個主要內容,并越來越得到重視。如《漢書·嚴助傳》記載,嚴助被任為會稽太守后,以會稽鄙遠而“數年不聞問”,在受到武帝責問后,嚴助即據此請罪說:
  《春秋》天王出居于鄭,不能事母,故絕之。臣事君,猶子事父母也,臣助當伏誅。陛下不忍加誅,愿奉三年計最。
  再如《鹽鐵論·備胡》載桑弘羊稱:
  天子者,天下之父母也。四方之眾,其義莫不愿為臣妾。
  又靈帝時傅燮上疏說:
  臣聞忠臣之事君,猶孝子之事父也。子之事父,焉得不盡其情?(注:《后漢書·傅燮傳》。)
  所以東漢具有法典性質的《白虎通》曾總結說:“臣之于君,猶子之于父。”(注:《白虎通·喪服》。)
  另一方面,在這種理論的指導下,統治者也極力倡導孝道,以達到其勸忠的最終目的。甚至為推廣孝道,他們還把重孝作為推行教化的一個主要途徑,如宣帝說,“導民以孝,則天下順”(注:《漢書·宣帝紀》。)。而且從宣帝開始,為了更加貫徹“以孝治天下”的方針,漢王朝明令規定“親親得相首匿”(注:《漢書·宣帝紀》師古注曰:“凡首匿者,言為謀首而藏匿罪人。”參看拙文《以經治國與漢代法律》,載《江海學刊》1991年第3期。)。《漢書·宣帝紀》載宣帝詔曰:
  父子之親,夫婦之道,天性也。雖有患禍,猶蒙死而存之。誠愛結于心,仁厚之至也,豈能違之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孫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孫,罪殊死,皆上廷尉以聞。
  到東漢時,隨著《孝經》經學地位的確立,(注:參看拙文《論〈春秋〉〈詩〉〈孝經〉〈禮〉在漢代政治地位的轉移》,載《山東師大學報》1992年第3期。)他們竟然已把孝視為最高的道德和行為準則——“天地之性人為貴。人之行,莫大于孝。”(注:《孝經·圣治章》引孔子語。)史載章帝公開宣稱:夫孝,百行之冠,眾善之始也。(注:《后漢書·江革傳》載章帝制詔。)明帝時韋彪也說:
  夫國以簡賢為務,賢以孝行為首。孔子曰:“事親孝,故忠可移于君。”是以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門。(注:《后漢書·韋彪傳》。)
  因此,人們當時紛紛重孝,可以說蔚然成風。從效果上看,也確實在很大程度上達到了由孝勸忠的目的。僅就三公而言,自從漢武帝“獨尊儒術”,其任為三公者便大多有“孝謹”之稱。例如:《漢書·公孫弘傳》,弘“養后母孝謹,后母卒,服喪三年”,《漢書·王商傳》,王商父薨,“居喪哀@①”;《后漢書·劉般傳》,劉愷“素行孝友,謙讓潔清”;《后漢書·胡廣傳》,廣年逾八十,“繼母在堂,朝夕瞻省,旁無幾杖,言不稱老。及母卒,居喪盡哀,率禮無愆”;《后漢書·杜喬傳》,喬“少為諸生,舉孝廉”;等等。三公尚且如此,普通官吏就更不用說了。如張霸“年數歲而知孝讓,雖出入飲食,自然合禮,鄉人號為‘張曾子’”(注:《后漢書·張霸傳》。);江革“負母逃難,備經阻險,常采拾以為養。……與母歸鄉里。每至歲時,縣當案比,革以母老,不欲搖動,自在轅中wǎn@②車,不用牛馬,由是鄉里稱之曰‘江巨孝’”(注:《后漢書·江革傳》。)等。而孝子如此之多的涌現,則自然造就了更多的忠臣,并多少達到了《孝經·三才章》所憧憬的“其教不肅而成,其政不嚴而治”的效果。
   三
  漢代忠孝觀念的整合雖然曾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存在著某些問題。主要就是過分強調了孝的作用。一方面由于統治者極力重孝,在政治、經濟上對孝子賢孫們給予了種種的優待,因而許多人為了表示孝親,并得到社會的承認,往往都標新立異,甚至于弄虛作假。所謂“察孝廉,父別居”(注:《抱樸子·審舉》。),就是對于這種偽孝現象的揭露和抨擊。至于其具體形式,則可以說五花八門。(注:參見應劭《風俗通·愆禮》。)桓帝時,樂安太守陳蕃對趙宣偽孝的懲治,就是一例。《反漢書·陳蕃傳》:
  民有趙宣葬親而不閉埏隧,因居其中,行服二十余年,鄉邑稱孝,州郡數禮請之。郡內以薦蕃,蕃與相見,問及妻、子,而宣五子皆服中所生。蕃大怒曰:“圣人制禮,賢者俯就,不肖企及。且祭不欲數,以其易黷故也。況乃寢宿冢藏,而孕育其中,誑時惑眾,誣wū@③鬼神乎?”遂致其罪。
  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在孝道被竭力宣揚而成為“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注:《孝經·三才章》。)的情況下,人們對于忠孝的理解越來越出現“偏差”。盡管漢代對忠孝觀念的整合,其目的就是要做到家國同構來勸導人們盡忠,而且統治者還特別強調了這一點——“漢家之制,推親親以顯尊尊”(注:《漢書·哀帝紀》載哀帝語。),但是在現實生活中許多人卻仍然把孝看得比忠還重。因為就按《孝經》解釋,孝敬父親本身即高于忠君。如《孝經·士章》說:
  資于事父以事母,而愛同;資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愛,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
  所以,當忠孝出現重大沖突亦即不能兩全時,他們就往往會舍忠而取孝。這種情況在西漢時期已有所表現,史載“王陽為孝子,王尊為忠臣”,就是一個非常典型的事例。《漢書·王尊傳》:
  (尊)遷益州刺史。先是,瑯邪王陽為益州刺史,行部至邛@④折阪,嘆曰:“奉先人遺體,奈何數乘此險!”后以病去。及尊為刺史,至其阪,問吏曰:“此非王陽所畏道邪?”吏對曰:“是。”尊叱其馭曰:“驅之!王陽為孝子,王尊為忠臣。”
  東漢時,這種現象更為明顯,乃至統治者把它視為應予以扭轉的不良風氣。(注:參看拙文《論“以經治國”對我國漢代社會生活的整合功能》,載《社會學研究》1992年第6期。)例如,在關于究竟應如何處理忠孝的沖突問題上,這時有不少人都公開提出忠重孝輕的觀點。曾師從經學大師桓榮的鮑駿,便針對同門丁鴻的讓爵批評說:“《春秋》之義,不以家事廢王事”(注:《后漢書·丁鴻傳》。)。為了更加鼓勵忠道,著名的經學家馬融還參照《孝經》的格式撰寫了《忠經》一書,并把“忠”提到了“天地神明”的高度。他說:
  天之所覆,地之所載,人之所履,莫大乎忠。(注:《忠經·天地神明章》,《漢魏叢書》本。)
  這顯然是希望忠在理論上能與孝的“天經地義”相抗衡。同時,有關孝忠的關系及地位的討論也成為人們相當關注的熱點問題。在這些討論中,最著名的一次,就是東漢末年由曹丕主持的關于君父孰重的論辯。《三國志·魏書·邴原傳》注引《邴原別傳》曰:
  太子燕會,眾賓百數十人,太子建議曰:“君父各有篤疾,有藥一丸,可救一人,當救君邪,父邪?”眾人紛紜,或父或君。時原在坐,不與此論。太子諮之于原,原勃然對曰:“父也!”太子亦不復難之。
  當然問題還沒有解決,而且也不可能真正解決。關鍵在于君臣乃是社會關系,父子則是血親關系,故不可能完全等同。特別是秦漢時期,封建的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還剛剛確立,統治者既沒有能力也沒有條件來強制人們完全或絕對盡忠。再從具體操作來看,統治者的目的非常明確,重孝就是為了勸忠,它已成為漢王朝培養忠臣的捷徑,甚至是一條最主要的途徑。因而必須重孝,否則即無以勸忠;但過分重孝又必然會出現變形,乃至本末倒置,使得手段竟變成目的。換句話說,這實際上也是一個讓統治者頗感兩難的問題。所以,盡管漢王朝也試圖改變這種重孝輕忠的現象,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直到東漢末年,它在理論和實踐上都仍然沒有得到根本性的改觀。這在一定程度上就不能不削弱漢代以經治國的作用和影響。
  字庫未存字注釋:
   @①原字為忄加戚
   @②原字為車加免
   @③原字為氵加于
   @④原字為來加阝
江海學刊南京124~127B8倫理學晉文20022002漢代忠孝觀的整合是中國古代忠孝觀念演變的一個重要階段。為了強調和倡導忠君,漢代經學提出了“家國同構”理論,也就是把君臣關系等同于父子關系。這種忠孝觀念的整合實際是一種由孝勸忠的方法,即把孝親作為忠君的手段,而把忠君作為孝親的目的,所謂“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門”。因之,漢王朝極為推廣孝道,并取得了很大成效。但盡管如此,漢代忠孝觀念的整合仍存在著一些自身的缺陷。漢代/經學/忠孝觀念/整合晉文,1958年生,現為南京師范大學歷史系副教授,南京大學歷史系博士研究生。 作者:江海學刊南京124~127B8倫理學晉文20022002漢代忠孝觀的整合是中國古代忠孝觀念演變的一個重要階段。為了強調和倡導忠君,漢代經學提出了“家國同構”理論,也就是把君臣關系等同于父子關系。這種忠孝觀念的整合實際是一種由孝勸忠的方法,即把孝親作為忠君的手段,而把忠君作為孝親的目的,所謂“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門”。因之,漢王朝極為推廣孝道,并取得了很大成效。但盡管如此,漢代忠孝觀念的整合仍存在著一些自身的缺陷。漢代/經學/忠孝觀念/整合

網載 2013-09-10 20: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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