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語法化問題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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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圖分類號:H14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0-1263(2003)02-0063-09
    一 研究對象和領域
  1.1 對象 實詞意義經虛化而衍生出語法意義,表明從詞匯領域跨越到了語法的領域(A),這種現象就是典型意義上的“語法化”現象,是語法化的狹義內容。廣義地說,語法化還包括語法意義的再生現象,即詞在虛義水平上的意義演變活動,一方面可以是由不太虛向更虛義變化(B),孫朝奮[1]、江藍生[2]都指明了這一點,另一方面,演化前后的意義差不多處在同等虛靈的層次上(C),主要見于多義連詞、語氣詞等。A、B構成語法化的主體,所以“虛化”在某種程度上也是“語法化”的同義語。從國內語法化研究成果的數量和規模看,最多是以A為對象的研究,其次是以B為對象的研究,以C為對象的研究成果最少,以C為研究對象的如馬清華。[3,4]沈家煊曾把“短語或詞組逐漸凝結為一個單詞的過程,即短語的詞匯化”也納入語法化的范圍,但未成為主流觀點,也幾乎沒有出現過這方面的相應成果,[5]他后來修正說,“語法化也就是實詞虛化為語法標記的過程。”[6]石毓智把句法結構的演變也納入語法化研究范圍,使“語法化”變成一個大而無當的概念,造成和整個歷史語法學研究對象的重合,筆者不贊同這種處理。[7]所以說白了,“語法化”其實就是“語匯語法化”的縮略說法。
  對語法化現象的觀察有微觀和宏觀兩個層次:在微觀層次上,要對每一個虛詞作出深入細致的個例研究,因為虛詞是高頻封閉類,每一虛詞的語法特點不同,都對完善語法理論、指導語法實踐具有重要意義;在宏觀層次上,語法化研究一要將孤立的個例研究提升到對整類句法語義范疇或整個詞性類別的研究高度,研究其興替、調整的機制,并作出解釋,[8]二要置放在詞匯更替的大背景下來看(參二)。
  1.2 理論領域及其成果 語法化研究的理論領域有三個:(1)語法化誘因與機制,(2)語法化階段與表征,(3)語法化軌跡與時間表。前一項也可泛稱“語法化機制”,后兩項合稱“語法化過程”。語法化機制是語法化研究開辟的新領域,換言之,現代意義上的語法化研究時代的開始,以對語法化機制的特有關注為標志。相比之下,語法化過程屬于比較傳統的研究領域。
  我國詞義虛化研究雖然起步很早,但多關注語法化過程,對語法化機制談不上有什么系統研究的目標。上世紀80年代開始,研究開始進入有意識的宏觀探討階段,黎運漢[9]著重探討虛化過程,解惠全[10]著重探討虛化機制,但在當時都沒有引起足夠重視。隨著功能語言學對解釋因素的普遍強調,我國的虛化研究也逐漸在描寫基礎上尋求解釋。梅祖麟說,“描寫不是解釋。所謂解釋,一則是要把需要解釋的現象和其他的類似的現象連貫起來,二則是要說明以前沒有的結構怎么在那時期產生。”[11]解釋的結果應進一步歸納、抽象,才能上升為理論,由于缺乏后一步工作,個別深入細致的具體研究論文雖閃現過與現代語法化理論一致的學術思想,但終未能上升到普遍理論層次,不得不將理論發明權歸于西方學者。如蔡鏡浩[12]說,南北朝時“看”由測試義動詞向語助詞虛化,先是后置于其他測試義動詞,構成連用式,然后由它逐漸失去動詞性,開始向語助詞的過渡,其間經歷了一個難以斷言“看”是動詞還是語助詞的階段。此處所說的兩可階段與“虛化語義鏈”理論(參下)完全合拍,而后者是1994年才介紹到我國的。從九十年代初開始,我國的虛化研究在國外理論帶動下發生巨大質變,上升到了語法化這個更高的層次,將系統探討語法化機制作為富有創意的研究目標,在語法界產生了廣泛而深刻的影響。首先是1994年沈家煊[15]和孫朝奮[1]幾乎同時分別在《外語教學與研究》和《國外語言學》上發表文章,發布了國外語法化研究的理論總況和最新成果,適當表明了自己的看法。時隔不到一年,劉堅、曹廣順、吳福祥[13]在《中國語文》發表文章,立足于國外已有理論和國內漢語研究基礎,從理論高度對漢語語法化機制進行了抽象歸納的首次嘗試。這三篇文章共同構成我國語法化研究的理論宣言。沈家煊1998年補充介紹了國外又一本最新語法化著作的有關理論,為漸成熱點的語法化研究添加了助進劑。[6]四篇文章的理論框架內容成為后來中國語法化研究的基本指導性理論,值得語法化研究者特別注意。其他一些學者的論文也有若干理論補充。可以說,我國現代意義上的語法化研究是從1994年開始的。2001年秋,在天津召開了首屆漢語語法化問題國際學術討論會,20多位國內外學者參加了會議,表明語法化已成語法學者關注的一個焦點。
  “語法化機制”(注:這一術語目前在使用上比較籠統含混。石毓智、李訥[7]分析漢語時體標記的誕生機制時,是在最廣的意義上操作,包括語法化實現的條件,語法化階段及其相應表征;沈家煊[6]則在更窄的意義上使用這一術語,大致同“語法化方式”;石毓智、李訥[7]第22章所謂“誘發語法化的兩個機制”則意味著機制本身就是誘因。洪波(《論漢語實詞虛化的機制》,載郭錫良主編:《古漢語語法論集》,語文出版社,1998年)認為語法化機制是能引起語法化現象發生的因素,顯然把它等同于誘因,但它又認為這個意義上的語法化機制跟語法化條件不是一回事,因而出現“以句法結構為條件,以句法意義為機制”諸如此類的表述,比較令人費解。)在狹義上指語法化方式,廣義上還包括語法化的誘因,誘因和方式常有大致對應的關系,所以它們可劃歸同一研究領域。誘因的解釋任務是說明為什么(why),其成果可用以預測后一步的語法化方向。徐烈炯在其著作《語義學》序言中說,科學意義上的詞義變化的研究應能說明過去詞義為什么變化,預測未來詞義怎樣演變。[14]用這一論斷來衡量,語法化研究把詞義演變的研究朝科學目標推進了一大步,因而是語法歷時研究的一個劃時代革命。雖然預測是語法化研究期望達成的一個目標,但根據條件不一定都能推出或預測到正確的結果,如“愛/NP”泛化到“愛/VP”,仍停留在動賓結構階段,而“想/NP”泛化到“想/VP”,則很快從動賓結構發展為狀中結構,比較“愛/看”和“想/看”,不能因為“愛/看”跟“想/看”在組合及其結構的來源上相似,就說“愛/看”也可像“想/看”那樣分析作狀中關系。這是共時分析給語法化的一點啟示。布拉格學派重要繼承人雅各布遜曾指出,對變化的解釋必須是有目的的,要根據結果,(注:事實證明,從果到因的回溯推導法在語法化研究中是有效的,比如,語法化的結果很多都在一定句法位置上實現,這種語法化肯定與句法位置有關,詞匯語法化的目標是演化為功能詞,而功能詞是封閉詞類,封閉詞類使用頻率必然比開放詞類高,語法化肯定也與使用頻率有關,確實如此,郭小武(《古代漢語極高頻字探索》,載《語言研究》2001年第3期)分析了古漢語極高頻字后指出,封閉性強的詞類一般總對應于極高頻的詞類,高頻詞類一般也總是虛的,總是語法要點的最重要承担和體現者,斯瓦西里語也有同樣的統計分析結果(沈家煊1994)。)不要根據原因。[15]我們贊同在對由結果推出的原因作一定歸納后,再把它們作為條件來預測結果。(注:如石毓智、李訥[7]等。)引進或國人研究而得的語法化機制理論,歸納起來主要有:(1)解惠全[10]指出,實詞虛化要以意義為依據,以句法地位的固定為途徑。(2)孫朝奮[1]談到,“上下文誘發新解釋、重新分析(注:黃曉惠(《現代漢語差比格式的來源及演變》,載《中國語文》1992年第3期)最早借用“重新分析”這一范疇。)、詞義自身特點”是誘發語法化的因素。(3)劉堅、曹廣順、吳福祥[13]提出,誘發漢語詞匯語法化的四個因素是“重新分析、句法位置變化、語境影響(注:主要指句法環境。)、詞義變化(注:孫朝奮[1]曾在關于“詞義自身特點”這一誘發因素時說,“值得注意,雖然虛化是由上下文的語境誘發的,話語起了很大的作用,但虛化不能說是源于話語,而應說虛化的先決條件是一個實詞的詞義本身。因為虛詞一般都是語義具體的基本詞匯的變體。某些涉及基本概念范疇的語言,在特定的語境中,其非焦點義成了主要的意思,久而久之,通過約定俗成,經過比喻引申,導至詞性發生類變。”也許出于與此說同樣的考慮,劉堅、曹廣順、吳福祥[13]也把“詞義變化”作為語法化誘因之一。)”。(4)沈家煊[6]介紹了“隱喻、推理、泛化、和諧、吸收”五種虛化機制。(5)石毓智、李訥[7]介紹并結合漢語論述了“類推、重新分析”這兩個誘發語法化的機制。(6)劉丹青[16]提出“疊加”機制。張誼生[17]是全面運用以上大部分新范疇分析漢語語法化現象的典型代表。
  語法化過程方面的重要成果有兩點。首先,發現語法化各階段的特征可以貫穿起來,構成兩條鏈:一條是虛化特征鏈,詞義因虛化活動而出現功能分層,新舊層次共存、消長,帶動詞義分離,如果一個階段的意義、形態、頻率、語音、句法特征(詞類、作句子成分的能力等)構成一個集合,那么虛化的全程就成為由若干集合交叉構成的綜合特征鏈,各側面上的表征都有一個固定的、傾向性宏觀走向;[2,6]另一條是虛化語義鏈,在漸變式語法化過程中,必經歷一個兩解并存(兩可)的中間階段,以作為實現舊解向新解過渡的橋梁,“這是語法化給我們的主要啟示”。[5]其次,發現語法化原理具有一定程度的語言普遍性(參二)。
  語法化過程雖是詞源學研究的傳統領域,但現代研究照樣可在更高層次上實現理論創新。比如,語法化時間表是確認語法化階段、辨明語法化軌跡的客觀指標,涉及時間表的有四個概念:絕對時間、相對時間、時間跨度和虛化速度。絕對時間以世紀、朝代、成書時代等來描述,相對時間以先后關系來描述。在時間描述中,最主要是從絕對時間和時間跨度中分別得出相對時間和虛化速度。沈家煊曾問:“實詞虛化的速度為什么有快有慢?有的要經歷漫長的世紀,有的好象在短期內就可觀察出來。其原因和條件是什么?哪些是阻礙或阻止語法化發生的因素?”[5]這是針對虛化速度的重要提示。可見,對語法化時間表的描寫不僅必要,而且有利于語法化其他領域的深入研究,甚至可上升到語法化年代學的層次,在語法化研究方面有特殊用武之地。
  1.3 事實領域及其成果 漢語語法化的事實研究主要在情態標記、指稱標記、結構標記這三個功能領域展開,指稱、情態屬語義范疇,結構屬語義關系。
  1.3.1 情態標記 情態成分在表層語句中歸屬述謂性成分或整個句子,在深層語義結構中卻又不屬于表述,它包括時體、語氣、肯定否定、比況等標記成分[18]。從詞類角度看,大凡現代漢語的副詞、語氣詞和除結構助詞外的其他助詞都是情態詞。上世紀90年代以來,在時體范疇方面,有蔡鏡浩[12]對中古漢語助詞嘗試體“看”、李崇興[19]對近代漢語意向助詞“去”的虛化分析,張伯江、方梅[20]對漢語嘗試體范疇的語法化分析,徐丹[21]、孫朝奮[22]和江藍生[2]對動態助詞“著”的語法化研究,石毓智、李訥[7]分析了漢語時體標記“卻、去、了、著、過”等的誕生機制,劉勛寧[23]對現代漢語句尾詞“了”的來源分析,張國憲[24]對形容詞體的形態化歷程的推斷,吳福祥[25]對完成體助詞“了”演變序列的分析,等等;在副詞方面,有趙長才[26]對疑問副詞“亦”的來源分析,張誼生[17]分析了誘發漢語實詞副詞化的三種主要句法結構關系等;在語氣方面,江藍生[27]詳細分析了疑問語氣語“呢”的來源,朱慶之[28]分析了疑問助詞“那”的來源,羅驥[29]對北宋句尾語氣詞“也”作了研究,吳福祥[30]對語氣詞“麼”的來源分析,鐘兆華[31,32]分析了語氣詞“嗎”、“呀”的來源,孫錫信[33]系統研究了近代漢語語氣詞等;在比況方面,江藍生[34]分析了比況助詞“似的”的來源。
  1.3.2 指稱標記 指稱標記在詞類上包括指示詞和稱代詞,語義上大都歸屬體詞性成分。在指稱標記的虛化研究方面,呂叔湘《近代漢語指代詞》是早期重要代表[35]。張伯江、方梅[20]探討了指代詞的虛化過程。李宇明[36]論述疑問標記的功能衰變機制時,有意無意也涉及到指稱范疇的語法化問題,認為疑問標記的功能衰變后,可轉表任指、虛指、定指、互指等。
  1.3.3 結構標記 結構標記在詞類上包括介詞、連詞和結構助詞。上世紀90年代以來,在介詞方面,郭錫良[37]、趙大明[38]都探討了介詞“于”的發展變化,石毓智[7]論述了整個介詞的宏觀虛化機制;在關聯詞方面,張煉強[39]分析了“X時”的語法化過程,李泰洙[40]以《老乞大》四種版本的實例為據,也對假設語氣詞“時”的語法化過程作了探討;在結構助詞方面,馮春田[41]、江藍生[42]分析了結構助詞“底(的)”的來源等。
  石毓智、李訥[7]是迄今為止漢語語法化事實研究方面一部較為全面的專門性力著,但仍還遺留下不少未竟工作,如連詞的語法化問題等都未分析到。中國社會科學院《古代漢語虛詞詞典》和董志翹、蔡鏡浩《中古虛詞語法例釋》是注意語法化問題并作了充分詮釋的兩部重要詞典。總的來說,各事實領域的語法化研究還不充分,離能夠描繪出由軌跡、年代及其各節點上動因與方式組織起來的漢語語法化總體輪廓,還有較遠距離。
    二 研究方法的創新
  如果把虛化研究中已形成的傳統研究模式概括為:(1)以個例詞或詞條式研究為綱,(2)以傳統語言學為主要理論基礎,(3)純粹單一的歷時眼光等,那么可以說,我國的語法化研究在以下五個方面取得了方法的創新,代表著語法化研究的最新方向:
  2.1 共時變異的研究 語言共時平面上的變異(Variation)是語言歷時演變(change)在不同階段不同層次的反映,虛化最終是一個共時平面上的、心理語言學問題,[6]所以把歷時考察和共時分析結合起來,應是語法化研究的最高層次之一。漢語語法化研究在這方面的突破性工作以張伯江、方梅[20]和李宇明[36]、方梅[43]等為代表。
  張伯江、方梅[20]指出,歷時系統中的形式興替和共時系統中的功能分工實際是有關系的。新形式總是從有標記向無標記發展,意義越來越寬泛,舊形式則從無標記向有標記退化,意義越來越狹窄,如表嘗試范疇的“VV看”結構式興起后,原有的嘗試表達式“V看”里的“V”就只限于明顯帶嘗試義的動詞了。書中又以指代詞的虛化過程為例闡述了以下原理:同一個詞在共時系統中表現出來的不同用法,表明它正處在語法化的動態過程中,可用動態、歷時的眼光分析詞在共時系統中的變異及其原因、途徑、認知依據。這跟虛化特征鏈原理相吻合。
  李宇明[36]在共時句類功能的宏觀框架下,探討了疑問標記的功能衰變機制,認為疑問標記在下列情況將不表疑問或不能很好表達應該表達的疑問信息:(1)用于反問句;(2)非是非問疑問標記用于是非問句(如“你想吃點什么嗎?”);(3)用于呼應同指式(如“誰不愛聽誰退場”)等八種可致衰的非疑問句。這三種情況既是致衰條件,也是衰變標志。疑問標記衰變后,轉表否定、任指、虛指、定指、互指、列舉、條件等。疑問標記負載的疑問信息量越大、越具體,越易衰變,比如疑問語段層(如特指疑問詞、X不X疑問式等)就最易衰變,而疑問語氣層(由疑問語氣詞構成)和疑問語調層只在反問句中才發生衰變。異層的多個疑問標記可共同傳遞一個疑問點,造成疑問信息的羨余和疑問標記的功能衰變,如“你到底去不去嗎”中,“嗎”的疑問衰變就起因于兩層疑問標記的復用。李文等于告訴人們,一種語義范疇的表達式若置身于一個與之意義略有抵觸的句式或其非典型用法,可促成該范疇的衰變,并且這些致衰句式是可被歸納的,從而提高了語法化的預測能力。
  方梅[43]從語用角度揭示了話語交際對語法化的作用。它以連詞“所以”為例,分析了日常話語中后項連詞的弱化機制。當后項連詞在日常口語中不能添補上與之匹配的前項連詞時,其真值語義關系實際被話語銜接作用置換了,即發生了“語義弱化”。比如,后項連詞“所以”原表結果(前后項有直接因果關系),弱化用法表結論(前后項有論證關系),也可進一步弱化,表話題的找回或結束一個話串等,弱化時的“所以”不能配上表原因的“因為”。為什么后項連詞會出現語義弱化現象?從信息內容看,漢語常規句的核心成分大致構成一條左輕右重的矢軸,因此漢語主從復句的常規語序一般都是從句在前,主句在后。方文說,漢語復句的前項連詞語義負載相對較輕,因此常可“省略”。(注:事實上,在口語里人們常常寧可用重音來增強前項的語義負載,也不愿擇用前項連詞,只有在表達縝密邏輯思想的語體或場合才使用成對的關聯詞。在變式里,由于漢語常以語序的超常變式作為表現強調信息的手段,所以后項的次件連詞語義負載轉重,往往不得刪略。)這樣,后項連詞就少了一項約束,多了一點自由表現的空間,當它將話語銜接作用吸收進詞義后,弱化便開始了。話語銜接作用固然是弱化的信號,但并非絕無真值語義關系的意味,比如在論證關系中,后項連詞有時不過是表達前項大語包(涵蓋整個上文)和后項成分之間的邏輯關系,而不像典型場合表現的近距離小范圍內(句和基本句群)的邏輯關聯罷了。
  共時分析可給語法化研究以有益的啟示,反過來,語法化成果又可指導、服務于我們的共時分析,沈家煊[6]也說;“實詞虛化的過程能為共時語法現象提供一種重要的解釋。”比如,學生對“負責/送你去醫院”的結構關系有述賓和狀中兩種判定結果,兩種結果都應予以承認,因為“負責/VP”這種用法是從“負責/NP”(如“我負責這件事”)的用法泛化來的。動詞所及范圍由帶名詞性賓語泛化到可帶謂詞成分,并因在信息分配上處于次要動詞地位,進一步由述語功能轉成狀語功能,這是漢語的一種常見語法模式,“負責/VP”中的“負責”正好處在由述語虛化成狀語的中間線上,不同分析結果表明對不同虛化層次的關注。在同樣是由“想/NP”(如“我想她”)泛化而來的“想/VP”(如“我想去北京”中,“想”已完全由述語虛化成了狀語,就是說,心理動詞“想”完全助動詞化了。所以,一般把“想/VP”分析作述賓關系,不從劉月華等(1983)分析的狀中關系。又如學生對“西瓜有這樣危險的經歷,我先前單知道它在水果店里出賣罷了”的復句關系有并列和轉折兩解,學生認定為轉折關系的理由是,后項用了“單”。“單”表少量,少量范疇本是非關聯性的,它確可出于委婉原則,向轉折關聯功能擴張,并具有語言普遍性。如漢語轉折連詞“但、不過、只是”本意都是“只、僅僅”,英語轉折連詞but也有“只、僅僅”的意思,滿語damu作副詞時表“只、只是”,作連詞時表轉折(但、但是),但漢語表少量范疇的副詞“單”既沒有連詞化,也未將此處的臨時性弱轉折意味凝成一個義項,所以不能作為轉折標記,此題僅支持并列一說,這一解釋可讓學生信服地放棄原來強調的理由。
  2.2 詞匯興替的宏觀觀察 從詞義分析的角度看,語法化只是詞的多義發生學的一部分,因此有的學者進一步拓寬視野,把語法化納入到整個詞匯興替的宏觀背景下來研究,這以劉丹青[16]、李宗江[44]等為代表。
  劉丹青曾就嘗試范疇的語法化引發一段論述,認為非典型用法的勢力增大,有一個量的變異過程,他說:“語法化似乎可以分為三種不同的程度,即不足、充分和過度語法化。過度語法化的結果是語法范疇弱化、消失或重開新一輪語法化過程。新一輪語法化往往也是以新的不足語法化為起點的,形成一種語法化的循環。”(轉引自張伯江、方梅[20])他所注意的不止是孤立的一次語法化過程,而且是若干次或理論上無數次語法化之鏈,并把這些鏈接的語法化過程置放在詞匯興替的大背景下,這就把問題上升到了更高的歷史層次。石毓智、李訥[7]也曾指出,“理論上講,詞匯替代過程是沒有終結的”。劉丹青[16]進一步從理論上提出并分析了“更新”、“強化”等詞匯手段跟語法化的關系,詞匯更替因素的摻入,使語法化進程變得更加復雜。新老詞匯形式交替叫“更新”,如漢語用當時還比較實在的“在、對、向、被、比”等取代上古很虛化的介詞“于/於”,新老詞匯形式并存歸“強化”,如“于(介詞)”因強化需要出現“在于(復合介詞)”,“在于(復合介詞)”又因弱化或虛化的帶動淪為“在”。劉文說,“更新和強化屬于語法化的逆向產物。為了維持語言的交際功能,語言常在語法化的一定階段加以更新或強化。更新和強化的產物本身也會因語法化而走向弱化,形成長江后浪推前浪的永恒動態。”
  李宗江[44]在具體的歷時研究中,把功能詞及其每種功能義項的語法化過程放在一系列相關詞的競爭角逐、角色分担的大舞臺上來觀察,體現了索緒爾式的系統精神和價值精神。
  把語法化置于詞匯變化的大背景下來考察給我們一個啟示,即可以從理論上把詞匯化和語法化明確區分開來,達到分析的進一步細化。若A、B代表詞形,a、b代表詞義,則A的語法化可表示為A(a→b),a的詞匯化可表示為a(A→B),詞匯化和語法化互相作用,一個詞匯更迭的過程可以包含若干個語法化過程,即有a(A(a→b)→B(a→b)),若干個語法化過程反過來又可以造就一組同義形式,即有(a(A(a→b);B(c→b))。如果把從直接起點義項到虛或半虛的目標義項間連成的矢軸叫一個化段,那么虛義項或半虛義項多于兩個的多義詞必擁有兩條以上化段,多條化段的組合在理論上至少有四種結構:鏈接式(a→b→c→d)、平行式(a→d,c→d,它們由語法化現象以外的實義性演化關系a→c橋接起來)、發散式(a→b,a→c,a→d)、綜合式(a→b→c,b→d)。同一個詞位的所有化段的集合及其軌跡構成一個化位,一個化位只存在于一個詞位中。什么是一個詞位?詞位是由一個詞的各種歷時變體構成的,這些變式起因于弱化(如:[了 liǎo]、[了 le]、縮減(如:[沒有]、[沒])、合音(如:[不用]、[甭])等各種損耗方式。詞跟它經過造詞加工而成的其他相關形式下構成一個詞位(如[生]/[生命])。不同化位的發展是不平衡的,有些可歷經數個階段由相當實在發展到最虛,有的可能發展到半虛就在跟其他化位的競爭中被淘汰出局。外在的詞際擠壓力和競爭力、自身語義范疇的內在制導力、句法環境的強制力等各方面力量的合力,決定一個化位在詞匯和句法舞臺上活動的生命。正因如此,不單要分析為什么會誘發語法化現象,還要分析為什么有些語法化現象不會發生,這就要求人們不要單把注意力放在鏈接式化段結構上,而忽略其他化段結構的可能性和對它們的分析。
  2.3 語言普遍性的研究 語法化可以納入到語言普遍性領域來研究,在專門研究時對它表示特別關注的以馬清華[45]和石毓智、李訥[7]等為代表。
  馬清華在《文化語義學》“理據”一章分析了具有強普遍性的詞據、概念理據、義類理據,認為起點詞本身的義類特征可作為語法化的某種激勵因素,即以義類誘因引發語法化現象,而且其語義條件往往具有語言的普遍性。越到高層抽象的意義層次,概念理據就越表現出趨同性,抽象的實義詞(如喜悅概念詞)是這樣,抽象性更高的語法意義更是這樣,如在許多語言里,強級程度義往往是數量多、嚇人、死、壞、好等意義的詞發展而來。[45]義類特征往往是語法化活動的先決條件,比如空間義類可以擴張出時間義類,不管“在”和“從”在概念上有怎樣的不同,都遵循這樣一條虛化的規律,反過來,既有的時間義類卻不可能向空間義類演化。馬清華[4]通過廣泛的語言比較,揭示出并列連詞由表并列關系發展到表示接、轉折關系的普遍性語法化軌跡,如古漢語“而、且”表并列,也表轉折,黎語(屬壯侗語族)連詞H1NA29.JPG表“又”,又表“卻”,越南語mà是并列連詞,同時又是轉折連詞,法語連詞et表并列,又表轉折,德詞連詞und表并列,又表轉折,《英華大詞典》指出:英語連詞and表并列,又表轉折。
  石毓智、李訥[7]指出,語義范疇最終決定哪些動詞最容易演化成介詞,不同語言表達同一語義范疇的詞往往屬于同一詞類,比如英語中跟漢語介詞“被、給、為、用、通過、從、在”等的語義范疇分別對應的是by、to、for、with、through、from、at等,也都是介詞。而且英語介詞的句法特征跟漢語的一樣,只具有與指示時間信息無關的帶賓語、被否定等動詞句法特征,而失去了與指示時間信息有關的時、體、態、人稱等動詞句法特征。他們從像義詞的語法化研究中得出啟示,“只有具備某種語義特征的詞語才適宜演化成某種語法范疇”,認為概念相同的一組詞,由于語法化時間不同,句法環境也有了變化,最終的功能也會因此而各具特色。
  在相反的方面,諸如“桌子”這樣的詞無論如何也不能發展出假設等關聯義。這就驗證了“語義先決性原則”[46]。孫朝奮[1]說,“虛化的先決條件是一個實詞的詞義本身。”沈家煊[5]曾提示人們:“為什么有的實詞經常虛化,有的實詞幾乎從不虛化,為什么有些實詞朝這方面虛化,有些實詞朝那方面虛化?這方面我們知道很少。”語法化中的語義先決性原則可以作為這一問題的部分答案。
  語法化研究將得益于普遍性研究,因為單一語言的古代證據有時是不充分的,憑古代書面資料中當事義項的有無、出現頻率的大小、擬古音聲系統等構擬出來的虛化序列并不一定是事實上的序列,只能說是以一種不確定的、可能幾率接近于事實序列,橫向、共時的比較語言學證據可作為對歷時研究的必要補充,以加強說服力,正因如此,索緒爾也將“由古及今”的正視法(prospective method)和“借今溯古”的回顧法(retrospective method)看作歷史比較語言學兩種不可缺一的方法。另一方面,語法化研究也可服務于普遍性研究,它能引導我們發現人類語言更為深刻的共同認知本性,成為語法認知功能研究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從這些意義上來說,對語法化的普遍性問題的研究具有不低于語法化其他任何課題的重要性。如果說漢語語法化研究主要歸功于近代漢語學者,那么語法化的普遍性研究將特別寄希望于民族語言學者和有古漢語素養的外語學者,方言學者也將能為語法化的語言比較研究作出貢獻,孫朝奮[22]、梅祖麟[47]、江藍生[2]、劉丹青[16]等在分析中就巧妙利用了方言的活材料。普遍性研究在實證性、細節性上不可避免地遜色于具體母語的研究,但普遍性研究的不足也反過來提高了對其解釋性、普適性和方法論的要求。總之,普遍性研究跟對某一時期某一語言的細致研究是不能互相取代的。
  語法化問題的語言普遍性研究,大都是從語義范疇入手的。就是說,以語義范疇為綱的研究往往是普遍性研究的基礎,兩者互有聯系。
  2.4 注意結構體系性變化對實詞虛化的影響 虛詞和結構是句法系統的兩個有機組成部分,結合句法結構來看虛化,已是語法化研究的既定方向之一。“重新分析”、“次要句法位置的固化”等業已形成的語法化機制理論,就是在跟句法結構的關系中觀察得出的。不過,這多針對具體某種結構而言,實際上,整個虛詞手段的產生、興盛及其虛化軌跡,都可放在句法類型或句法轉型這種結構體系的背景下來考察(當然,虛詞手段的變化也會影響結構的變化)。注意結構體系性變化對虛化的影響,是語法化研究的一個全新而頗具慧眼的視角。這方面研究以石毓智、李訥[7],石毓智、徐杰[48],王玨[49]等為代表。
  “語法是一個有機的整體,各個結構之間存在著相互依賴、相互制約的關系。其中某一點發生了變化,就會打破原來系統的平衡,引起連鎖反應。新語法手段最容易影響到的是與之功能相同或相關的語法格式。”[48]石毓智、李訥[7]根據句法結構變化探討了“像……似的”的由來,指出,元明以前,漢語單句結構不同于現代漢語的突出一點是動賓之后有個第二謂語位置(記做X):S+V+O+X。元明以后,第二謂語位置X完全消失,像義詞短語在此語序轉型的大背景下也完成了語序變換,由“主語+謂語+(像義詞+NP)”變成了“主語+(像義詞+NP)+謂語”。像義詞在元明以前發生了語法化,經重新分析和虛化兩步驟,最終變為詞尾(“似、也似”)。元明以后,隨著“似”的比喻表達功能的淡化,那么人們在表達比喻時就再引進一個“像”字。詞尾“似”在這一時期也發生了用法變化,它已不是副詞、形容詞詞尾,而是跟“像……”構成復合標記,成了書面語的仿古形式,“似”由于加了“的”,因而使像義詞短語具有了“的”字短語的句法功能。
  石毓智、徐杰[48]又反過來論證了語法化對結構變化的影響,認為判斷詞“是”的產生對舊的語序焦點表示法有兩方面重要影響,第一,判斷詞“是”的低及物性限制了作賓語的疑問代詞前移,創造了大最“V+疑問代詞”用例,削弱了語序變換。第二,“是”又演化成一個新興的焦點標記,如“今時有者,皆是先寫(《世說新語》)”,從功能上取代了舊的語序焦點表示法,使其失去存在的理由。語法化和結構變化的相互影響表明,它們的演變是成系統的、和諧的。
  王玉[49]為研究語言內部各要素在歷時變化中的互動作了系統的理論準備,王文引用O.Jespersen的觀點表明,英語虛詞手段的產生和興盛主要源于對詞的形態損失的代償。沈家煊[5]便指出,“從結構類型看,象漢語這樣的分析型語言,實詞虛化到一定程度后似乎不再繼續下去,沒有象屈折型語言那樣虛化為屈折形態。語法化是否要受語言內部結構的制約,是值得研究的問題。”
  2.5 用漢語語法學自產理論解釋語法化問題 借助國產理論對語法化問題進行獨到的研究,是新時期語法化研究的一種方向性突破。這方面的嘗試以石毓智、李訥[7]和姚振武[50]等為代表。
  盡管“語義指向”理論至今仍是一個需要改造的籠統范疇,但石毓智、李訥[7]借助這一漢語界自創的理論,成功分析了漢語時體標記“卻、去、了、著、過”等的誕生機制。它按語義指向類型對補語作了分劃,指出漢語動詞后面的時體標記是由指動補語發展來的。
  姚振武[50]將朱德熙提出的“陳述”和“指稱”范疇用于語法化問題的研究。認為被動義動詞“為”、動詞“以為”、連詞“以”、第三人稱“其”的產生,均源于指稱與陳述的語義相通和語用兼容。以被動義動詞“為”為例,如“管、蔡為戮(《左傳·襄公21年》)”既表指稱,意思是管、蔡成為殺戮的對象(“為”的早先用法是帶名詞性成分的),又表陳述,意思是管、蔡被殺戮。指稱式和陳述式在這里構成同義的兩解。姚文說指稱與陳述本質上是相通的,因此語用上的兼容導致了“為”的語法化,由判斷標記演化為被動標記。當然,姚文的具體觀點尚有可商榷之處,比如,僅僅說指稱與陳述的兼容是“為”的語法化動因似嫌粗疏。“為”所及成分從典型指稱式到被動陳述式的語法化過程,至少經歷了以下三個階段,受到兩種方式的作用,絕不是一下子實現的:(1)所及是名詞性成分(指稱式):管、蔡為人(=管、蔡是人);(2)所及是謂詞性成分(指稱式):管、蔡為戮(=管、蔡是殺戮的對象);(3)所及是謂詞性成分(陳述式):管、蔡為戮(=管、蔡被殺戮)。由于泛化作用,(1)發展為(2),“為”的搭配范圍由名詞擴大到謂詞領域,就如“有些、在、要”本用在名詞成分前,后擴大使用到謂詞成分前(如“有些鹽→有些亂│他在房間→他在睡覺│他要火柴→他要休息”)。接著,由于重新分析的作用,(2)發展為(3)。泛化前后的兩種形式不一定有近義關系,且不占用同一表層形式;重新分析的前后兩種形式應限定于近義且占用同一表層形式的情況。重新分析本身也是有原因的,或由于后人理解上對舊形式的隔膜,或是幾個相連動詞在信息上的主次區分造成了次要動詞的必然虛化。(注:洪波(《論漢語實詞虛化的機制》,載郭錫良主編:《古漢語語法論集》,語文出版社,1998年)認為重新分析是語法化之果,不承認是語法化之因。這是片面的。全面地說,結構式可以引發概念轉化,這時重新分析是語法化的動因,概念轉化又反作用于句法結構,這時重新分析是語法化的結果。)姚文把從(2)到(3)的語法化過程看做是因指稱和陳述的兼容引起的,其實是為重新分析方式添加了一種新的起因。這種由泛化和重新分析綜合帶動的連環虛化為詞義擴張創造了高能產條件,即使在現代漢語中也仍然發揮著語法化的催生作用,前文說的“負責、想”等語法化現象即屬此類。
  語言研究武漢63~71H1語言文字學馬清華20032003上世紀90年代以前,不少有成就的學者在與語法化相關的問題上作出過貢獻,但90年代以來的短短幾年間,國內語法化研究發生了質的變化,有必要把這幾年的研究作一歸納和回顧,闡明筆者的看法。本文分兩部分:一 研究對象和領域;二 研究方法的創新。語法化/虛化/回顧/展望  grammaticalization/research domains/approaches/synchronicvariation/language universal/structural and systemic changes/self-producation theoryOn Grammaticalization in Chinese  Ma QinghuaBy the end of the 90's in the last century,many accomplished scholars had made contributions to grammaticalization inChinese.In the past several years since then,however,fundamental changes have taken place in the area.Thus it isnecessary to summarize and review retrospectively the recentresearch with the focus on the research objects and domains,and new approaches.馬清華(1964-),男,江蘇南通人,溫州師范學院副教授,從事句法和詞義研究。 溫州師范學院 語義研究中心,浙江 溫州 325027 作者:語言研究武漢63~71H1語言文字學馬清華20032003上世紀90年代以前,不少有成就的學者在與語法化相關的問題上作出過貢獻,但90年代以來的短短幾年間,國內語法化研究發生了質的變化,有必要把這幾年的研究作一歸納和回顧,闡明筆者的看法。本文分兩部分:一 研究對象和領域;二 研究方法的創新。語法化/虛化/回顧/展望  grammaticalization/research domains/approaches/synchronicvariation/language universal/structural and systemic changes/self-producation theory

網載 2013-09-10 21: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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