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財政調節資源配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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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行高一《思想政治》教材在論述財政的巨大作用時指出:“國家通過財政可以有效地調節資源配置。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在資源配置方面起基礎性作用,但市場并不是萬能的,也不是完美無缺的。所以,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必須有國家的宏觀調控,而財政就是實現這種調控的重要手段之一。”由于教材受篇幅限制,它沒有對運用財政手段調節資源配置的必要性和財政調節資源配置的具體表現展開詳細的分析與論證。本文嘗試對上述兩個方面作簡單分析。
    一、運用財政手段調節資源配置的必要性
  1.資源配置的含義。
  資源配置,廣義的理解是指社會總產品的配置。狹義的理解是指生產要素的配置。不論作何解釋,資源配置就是運用有限的資源形成一定的資產結構、產業結構以及技術結構和地區結構,達到優化資源結構的目標。世界上所有國家都將高效地配置資源作為頭等的重要經濟問題,經濟學的核心也是研究資源配置以及與此相關的問題。
  2.市場經濟條件下資源配置的兩種機制。
  其一是通過市場配置資源,就資源配置量的大小或范圍而言,這是一種主要的配置機制;其二是通過政府配置資源,在特定的領域和場合政府配置資源也是一種主要機制。無論任何社會,資源配置的目的都是為了滿足社會的各種需要。西方財政經濟理論把整個社會的需要分為兩大類;即私人個別需要和社會公共需要,私人個別需要即人們日常生活和生產中對一些具體的物品和服務的需要,這種具體的物品和服務,經濟學上稱之為“私人產品”或“私人物品”,如人們的衣、食、住、行,生產經營單位的機器、設備等。社會公共需要是人們在生活和生產中的共同的需要,是就社會總體而言的,不是私人個別需要或個人需要的簡單的數字加總。用來滿足社會公共需要的是被全體社會成員共同消費、共同受益的特殊的物品或服務,經濟學上稱之為“公共產品”或“公共物品”,如國家安全、社會治安、公共設施、環境保護、文化教育等。私人產品主要是私人部門提供的,用來滿足私人的個別需要,提供私人產品所消耗的資源主要是通過市場機制配置的,政府不應過多介入。公共產品是公共部門提供的,用來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提供公共產品所消耗的資源主要是通過政府(財政收支)進行配置的,
  3.為什么我國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還要財政發揮配置功能?
  不同經濟體制下的配置機制是不同的。在計劃經濟體制下,無所不包的計劃配置起主導作用,計劃配置排斥市場配置,也削弱甚至排斥了財政配置。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自然是市場配置起主導作用。從總體上說,市場配置是有效率的,也可以說迄今還沒有比市場更有效率的配置機制。市場配置并不排斥財政配置,而是相反,只有市場配置與財政配置相結合,才能達到優化資源配置的目標。至于我國目前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為什么還要發揮財政配置功能,主要原因有如下幾點:
  首先,市場對滿足諸如行政、國防、司法、公安等純社會公共需要是無能為力的,而這些部門又是社會和經濟正常運行之必需。
  其次,市場原則是等價交換,要求利益邊界和所有權的精確性。而社會公共需要具有非排他性(非排他性是指公共產品是供全社會或一定區域的社會成員共同消費的。某些社會成員消費該產品并不排斥其他社會成員同時消費該產品,而且也不減少其他社會成員消費該產品的數量和質量),具有外部效應(外部效應也稱外部經濟、外溢性;指的是社會中相互影響的經濟活動直接影響他人的經濟環境或經濟利益,對他人產生額外的利益或成本,但生產者并未因此得到相應的報酬或消費者并未因此得到賠償的現象)。它是一種社會公眾的集體需要,每個人享受的份額無法精確計量,即使收費享受也難以和每個人享受的份額相對稱。就這個意義上說,財政是一種模糊經濟學。
  再其次,市場經濟只有具備充分競爭的條件才可能達到效率配置的最佳狀態,即使市場體系比較完善的發達國家也不具備這種條件,處于體制轉換中的中國更是如此,如價格扭曲,市場體系還在培育中,地區封鎖,收入分配體制不健全,商業欺詐和假冒偽劣商品等,都妨礙市場競爭,從而需要通過滿足社會公共需要過程為市場配置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
  最后,如一些非競爭性產業,耗資大而周轉慢以及起主導作用的產業的投資,也需要由財政提供社會公共需要來保證。
    二、運用財政手段調節資源配置的具體表現
  1.調節資源在政府部門與非政府部門之間的配置,形成合理的公共產品與私人產品的提供結構。
  一定時期全社會的資源在政府部門與非政府部門之間的分布比例,取決于社會成員對公共產品的需要與對私人產品的需要的比例。這一比例會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政府職責范圍的變化而改變。政府部門支配的資源量具體是通過一定時期財政收入占國民生產總值(或國內生產總值,或國民收入)的比重大小反映出來的。提高F/GNP或F/GDP的數量,則意味著社會資源中歸政府部門支配的比重的增加,非政府部門支配比重的減少。政府部門對資源的支配,應該與其承担的職責相一致,即與全社會要求政府提供的公共產品的數量的多少相一致,政府支配的資源的過多或過少都不符合優化資源配置的要求。
  2.調節資源在產業部門之間的配置,形成合理的產業結構。
  社會經濟資源在不同產業部門之間的配置狀況如何,直接關系到產業結構是否合理及合理程度。合理的產業結構,是資源高效配置的結果,也是資源進一步優化配置的條件。調節資源在不同產業部門之間的配置從而形成合理的產業結構,主要是通過如下途徑進行的:一是調整投資結構,即改變當年增量投資的方向。這方面,財政可以改變預算支出的投資方向,向基礎設施和“瓶頸”產業傾斜,如國家最近幾年連續增加了對農業和科教事業的投入,促進重點事業發展;可以利用財政稅收政策和投資政策引導、鼓勵社會資金向短線產業投資。二是調節資產結構,即通過資產存量結構的調整,改變現有企業的生產方向。在這方面,可以根據國家產業政策要求,制定一些有利于鼓勵企業按市場法則實行兼并、重組與橫向經濟聯合的財政稅收政策法規。
  3.調節資源在地區之間的配置,形成合理的生產力布局。
  就一個國家來說,資源在各地區的分布不均衡是客觀存在的。如果忽視這種存在,或者聽任市場進行資源配置,則可能形成資源從落后地區向發達地區過多的流動,從而拉大各地區發展的差距,影響整個社會經濟的均衡穩定發展。這時候就可以發揮財政在資源配置方面的作用,通過財政預算的撥款投資,如國家撥巨款搞西部大開發、修建南昆鐵路和青藏鐵路,或政府間的轉移支付安排,可以直接增加對欠發達地區的政府財力投入;通過給予財政補貼或實行稅收優惠,可以吸收地區外資源流入,穩定本地資源投入,從而促進欠發達地區的經濟增長,使整個國民經濟協調、均衡和穩定地發展。
中學文科南寧G382中學政治及其它各科教與學馬金生20032003 作者:中學文科南寧G382中學政治及其它各科教與學馬金生20032003

網載 2013-09-10 21: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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