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特殊兒童心理學研究的特點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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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前言
  特殊兒童心理學研究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研究方法的正確與進步。目前我國有關這方面的專著及論文很少,而國外從上世紀七、八十年代起,有關特殊兒童心理學研究方法的論著不斷問世。筆者在參考國外有關資料及結合自己研究的基礎上,提出了特殊兒童心理學研究的一些基本特點,介紹了符合這些特點的一些研究方法,并敘述了有關在特殊兒童心理學研究中常用的質的研究與單一被試研究的方法論問題。
   2 特殊兒童心理學研究的基本特點
  特殊兒童心理學研究的主要對象是特殊兒童,特殊兒童的心理特征與其所受到的特有的外部環境因素決定了特殊兒童心理學研究的基本特點,如:特殊兒童與普通兒童群體間的差異性、特殊兒童群體內的異質性、特殊兒童心理測評工具的獨特性以及特殊兒童心理研究中倫理道德問題的突出性等。
   2.1 特殊兒童與普通兒童群體間的差異性
  由于特殊兒童獨特的身心特點,造成其與普通兒童群體間的巨大差異。群體間的差異在廣度上表現在認知、情感、意志與個性心理傾向與特征等各個方面;在深度上表現為其某一或某些心理與生理屬性處于正態分布的兩個極端(殘障或資優兒童)。
   2.2 特殊兒童群體內的異質性
  特殊兒童群體內的異質性首先表現在其類別的多樣性上。從廣義上說,特殊兒童包括各類感知覺障礙、行為問題、多重障礙及資優兒童等。其次,對某類障礙兒童來說,其內部異質性也十分明顯,如在智障兒童中,又有輕、中、重、極重度之分。
   2.3 特殊兒童心理測評工具的獨特性
  特殊兒童心理測量工具的信度與效度是衡量研究水平的重要因素,由于研究對象的特殊性,對其進行測量的工具也應具有自身的特點,但是現有的大部分測量工具并不適用于特殊兒童心理研究。首先,現在的大多數標準化心理測量工具均是以常態兒童為樣本而制訂的,在對特殊兒童的鑒別與評估中僅起到篩選的作用,即主要對群體間的差異作出鑒別,而對特殊兒童群體內差異的鑒別與區分很不敏感。第二,現有測量工具的理論模型大多注重評定行為樣本的反應結果,而不注重評定其反應過程的特點,而了解特殊兒童心理過程的特點是對其進行有效教育干預的重要前提。值得一提的是,近年來出現了PASS理論、多元智力等理論為編制相應的測量工具開辟了新的途徑,其測評的目的不僅在于對被試認知活動的結果作出評價,而是更加注重對被試認知活動過程的評價。例如,以PASS理論為基礎的教育訓練程序與測量工具已在輕度弱智兒童與學習困難兒童研究方面有了廣泛的應用。第三,特殊兒童類別的復雜性與多樣性決定了相應測評工具的多樣性與細致性。從理論與實踐的需要來說,對于各類特殊兒童應該制訂相應的各種測驗工具;對某類特殊兒童應該制訂能充分反映其行為過程特點與結果的檢驗工具,并以此作為對其分類的依據,這正是當前特殊兒童心理學研究中急需研究與解決的問題。
   2.4 特殊兒童心理學研究中倫理道德問題的突出性
  科學研究中的倫理道德問題已受到人們前所未有的關注。然而,有關倫理道德的問題在特殊兒童心理學研究中更為突出。首先,研究的對象尤其是殘障兒童在總體上所占比率很小,是絕對的弱勢群體,對來自各方面的威脅包括研究中有意與無意的傷害,他們申述和抵御的能力較弱。其次,目前提倡的研究者與被研究者的互動作用較難在特殊兒童心理學研究中體現出來,這是因為特殊兒童的某些身心缺陷使其很難清楚完整地表達自己的感受與意愿,而往往是被動的接受與服從。
   3 適合特殊兒童心理特點的研究方法
  特殊兒童是一種社會存在,特殊兒童心理學研究就是對與這一社會存在有關的各種現象及其相互之間的關系作出明確的說明與解釋。由于特殊兒童心理研究中的變量眾多,關系錯綜復雜,因此,特殊兒童心理學研究應依據其特殊性,采用一些更加適合其特點的研究方法。現將一些專家對此問題的一些看法與建議歸納如下:[1]
  3.1 在特殊兒童心理學的量的研究中,由于被試的復雜性或研究目的多重性,往往需要采用較為復雜的實驗設計與數據處理方法。目前,許多研究者十分推崇在自然與社會科學研究中廣泛采用的多變量實驗設計。隨著統計學、模糊數學與計算機技術的發展,許多新的統計技術得到更為廣泛的應用,如建立、估計和檢驗因果關系模型的方法(LISREL模型與方法)、多變量分層線型模型分析(HLM)等。國外有學者提出應廣泛與小心地在團體研究中使用多基線實驗設計[2-5];另一些學者證明了在團體研究中應用時間系列研究設計的可能性。然而,目前這些方法還很少應用于特殊兒童心理學的研究中。
  3.2 目前,許多學者極力提倡在特殊兒童心理學研究中應用單一被試實驗設計,他們認為這種實驗設計適用于大部分案例研究,而案例研究是特殊兒童心理學教育研究中的一個重要手段。麥里諾茲和柯恩斯(1982)總結了單一被試實驗設計的類型:在單基線設計模式中有撤消和反轉設計;多基線實驗設計中有跨行為、跨情景、跨被試與跨組別的設計;多基線實驗設計的變式有:交互處理設計(alternatingtreatment design)、互動設計(interaction design)、變換標準設計(changing criterion design)與多探測設計(multiple probe design)。許多研究者還提供了相應的實驗數據與新的推斷統計方法。
  3.3 目前越來越多的研究者逐步認識到在社會科學、教育學、心理學研究中純量研究的局限性與不足,他們開始使用質的研究方法,許多學者特別強調在特殊兒童心理與教育研究中應用質的研究方法。伯格丹(Bogdan)和拜克倫(Biklen)將“質的研究方法”作為人類學、人種學、生太學研究中所有方法的總和,并對其特點作了總結:“質的研究將自然情景作為資料的直接來源;研究者本身就是關鍵的研究工具;研究以描述性陳述為主;研究者更關心的是研究的過程,而不僅僅是結果;研究者傾向對資料進行歸納性地分析;質的研究以意義闡釋為核心內容”。
  3.4 有學者認為,行動研究法非常適用于對特殊兒童心理與教育中的某些問題進行研究,如:對特殊兒童教育現狀的調查、特殊兒童教育教材教法以及教學模式的評估等。行動研究的簡明定義為:“行動研究是有關社會情景的研究,是從改善行動品質的角度來進行研究的”。行動研究具有如下特點:1.行動研究的研究者直接處于研究情景中,從而縮短了研究者和實踐者之間的距離。如參與教學實踐的教師是主要的研究者。2.行動研究源于社會情景中產生的實際問題,因而,其研究的主要目標是解決實踐中存在的問題。3.實驗設計方案靈活,可根據研究進展與需要不斷進行調整。
  3.5 由于特殊兒童心理現象的復雜性與特殊性,許多學者建議在研究中采用綜合的研究策略,即將多種研究方法結合起來使用。如:將傳統的多被試實驗研究與單一被試實驗研究結合起來;在對特殊兒童心理發展水平的評價與評估時,多基線與多探測實驗設計的結合是一種有效的方法。沃倫(Warren)提出在特殊兒童心理與教育學研究中采用多水平研究模式,該模式可從病因、評估水平與評估功能等多方面進行評價。許多特殊兒童心理與教育研究實踐表明,在同一項研究中同時使用質與量的研究方法是完全可行的。通過質的研究,可以判定有關現象是否存在、結構如何、各要素之間具有何種聯結等,并對各現象的意義作出合理的解釋,它往往奠定了研究的總體框架,決定了研究的大致發展方向與趨勢,為量的研究確定了基礎與內容。在特殊教育研究中,量的研究往往可對整體研究中某些局部作進一步補充與深化,探索變量間的因果關系,提高研究的信度與效度。
   4 特殊兒童心理學研究的方法論問題
  如前所述,質的研究與單一被試設計實驗研究是特殊兒童心理學研究的兩個重要方法,現就其方法論問題討論如下:
   4.1 質的研究的方法論問題[6]
   4.1.1 以自然主義探究法為主
  特殊兒童心理學研究所遵循的總體思路應以自然主義探究法為主。自然主義探究法強調:研究必須在自然條件下進行;研究者必須注重社會現象的整體性與相關性。這就是說,要研究特殊兒童,就要深入到他們學習與生活的自然環境中,去觀察、記錄、分析、整理有關資料,總結他們行為產生的原因、條件與行為改變的因素。另外,事物都是相互影響,相互聯系的,對部分事物的理解有賴于對整體的把握,對整體的把握又依賴對部分事物的理解,研究者應該將個別現象與事件放到整體中去分析與理解,這樣才能把握其實質。
   4.1.2 使用歸納法分析資料和形成理論
  在質的研究中,資料的分析、理論的構建以及結論的推廣都涉及到歸納法的基本思想。收集和分析資料走的是自下而上的路線,即研究者深入到現場收集原始資料,并及時對資料進行分析與歸類。理論的構建也是如此,如用“扎根理論”來構建理論時,其操作程序(開放式登陸、關聯式登陸與核心式登陸)就是一個從下到上,從特殊到一般不斷提煉與概括的過程。另外,由于在收集資料與構建理論時,采用的是歸納的方法,而歸納推理是一種或然推理,它得到的結論并非一定具有必然真理的性質,因此,研究結果只適應特定的情景和條件。
   4.2 單一被試實驗研究的方法論問題
  4.2.1 單一被試或小樣本實驗研究是社會科學研究的一個重要方法,美國著名心理學家B.H.坎特威茨等人在其《實驗心理學—掌握心理學的研究》一書提到,在心理學研究中,有兩個領域適用單一被試或小樣本被試,一個是心理物理學;另一個是在操作性條件反射行為的研究中[7]。由于特殊兒童心理與教育研究中的樣本容量小、被試異質性高,并大量應用以操作性條件反射為理論基礎的行為矯正策略,故單一被試與小樣本實驗設計是一個重要的研究方法,其所遵循的思維邏輯是類比。
  類比是一種應用極為廣泛的科學發現方法[8]。它即不同于從特殊到一般的歸納法,也不同于從一般到特殊的演繹法,它遵循的是從特殊到特殊的邏輯過程,即在個別特殊事物之間進行比較分析,以發現它們之間的聯系與規律。顯然,沒有對于大量的特殊事物的觀察分析,就無法歸納。沒有從大量特殊事物中抽象出來的普遍法則就無從演繹。因此,在研究個例較少,又缺乏足夠的前期資料的情況下,類比法就能發揮其獨特的作用。如,簡單共存類比,它是根據對象的屬性之間具有簡單的共存關系而進行的推理。即對象A有屬性P1,P2,…Pn,它們與Pn+1屬性有共存關系,對象B中也有P'1,P'2,…P'n,所以對象B也可能有P'n+1與其對應屬性共存。如:艾賓浩斯著名的記憶實驗是一個典型的單一被試實驗,被試就是其本人。但毫無疑問,其實驗結果卻反映了人類記憶遺忘的普遍規律。由此,可以認為:在一定條件下,單一被試實驗的結果可以類推到與實驗被試情況相仿的大多數人群中去。
  4.2.2 合情合理也是科學研究中的一種基本推理模式。有人把科學推理區分為論證推理與合情推理。論證推理是必然推理,有必須執行的嚴格的邏輯規則。合情推理是一種或然推理,沒有固定的標準和程式,實際上是由一些猜想構成的。合情推理的模式為:假設:A蘊涵B,有兩種可能:(1)A蘊涵B,若B假,則A假。(2)A蘊涵B,若B真,則A更可靠。例如,在對一個具有自閉傾向兒童的教育過程中,教師偶然的親近行為引起該兒童意欲交往的行為反應。由此產生如下的假設A:教師蹲下擁抱的親近行為能增加有自閉傾向兒童的交往行為。該假設包含B:即該方法適用有類似自閉傾向的所有兒童。為證實這一假設,可用一系列的單一被試實驗進行驗證,如教師的親近行為在一定的概率水平上未能提高兒童的交往水平,則拒絕原假設。反之,則進一步驗證了原假設的可靠性。因此,單一被試實驗法可看成是體現合情推理思想的一個具體的操作程序。
  4.2.3 證偽法是以否定歸納法為前提而提出的一種科學觀[9]。波普爾是證偽主義的代表人物,根據他的觀點:所謂“研究”就是通過一系列細致、嚴謹的手段和方法對不盡精確的表象進行“證偽”,從而逐步接近客觀真實。基本的證偽形式為:基本假設H,H蘊涵E,一組輔助性假設I,假設性檢驗條件C,證據表明E假,則:H、I、C中至少有一個為假,現仍以上述單一被試實驗為例。如:基本假設H為:教師的親近的行為可改善有自閉傾向兒童的交往能力。E為所有有自閉傾向的兒童。輔助性假設I可以是自閉傾向及有自閉傾向兒童的概念的界定等。假設性檢驗條件C,即實驗的初始條件可包括:教師的年齡、性別、態度、當時的實驗環境等。如果在若干實驗過程中,某一被試的自閉行為在一定允許概率范圍內沒有因為教師的親近行為而有所改變,則可進一步檢驗實驗的輔助性假設與初始條件,并由此不斷地修改原來的假設。如:有可能最終被驗證的假設是:和藹可親的青年女教師的親近行為能改變有相似自閉性傾向兒童的交往能力。可見,單一被試實驗法體現了證偽的思維邏輯,通過實驗,既可不斷改進完善原假設,也可完全推翻原假設。
心理科學滬552~554,575B4心理學杜曉新20022002本文在參考國外有關資料及結合自己研究的基礎上,提出了特殊兒童心理學研究的一些基本特點,介紹了適合特殊兒童心理學研究的一些方法。同時,對研究中常用的質的研究與單一被試實驗研究的方法論問題進行了討論。特殊兒童心理學研究方法/質的研究/單一被試研究杜曉新 華東師范大學特殊教育學系,上海,200062 作者:心理科學滬552~554,575B4心理學杜曉新20022002本文在參考國外有關資料及結合自己研究的基礎上,提出了特殊兒童心理學研究的一些基本特點,介紹了適合特殊兒童心理學研究的一些方法。同時,對研究中常用的質的研究與單一被試實驗研究的方法論問題進行了討論。特殊兒童心理學研究方法/質的研究/單一被試研究

網載 2013-09-10 21: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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