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的述學文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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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談論20世紀的中國,胡適絕對是個繞不過去的大題目。1950年代中國大陸組織胡適思想批判時,分成九大主題,如今這九大批判,幾乎全都倒過來做了。如此大張旗鼓,不管是批是捧,都等于承認胡適的影響遍及社會各領域,這就難怪胡適當初不但沒有誠惶誠恐,甚至還有點自鳴得意(注:參見唐德剛譯:《胡適口述自傳》,北京華文出版社1992年版,第234—235頁。)。在眾多正面表彰胡適功績的言論中,我欣賞余英時和唐德剛的兩段話:一是“適之先生是20世紀中國學術思想史上的一位中心人物”;一是“胡適之先生在中國文化史上最卓越的貢獻應該還是在文學方面”(注:參見余英時:《中國近代思想史上的胡適》,臺北聯經出版公司1984年版,第6頁;唐德剛:《胡適雜憶》,北京華文出版社1990年版,第90頁。)。本文的基本構想,正是將這兩句話鉤連起來,論證其影響深遠的“述學文體”在學術史和文學史上的雙重意義。
  1920年代,陳西瀅評選新文學運動以來的十部著作,不選《嘗試集》,也不選《中國哲學史大綱》,而選相對龐雜的《胡適文存》。在陳氏看來,并非“天生的詩人”的適之先生,具有“說理考據文字的特長”,故《胡適文存》不但提倡新思想、新文學有功,而且,“將來在中國文學史里永遠有一個地位”(注:參見陳西瀅:《新文學運動以來的十部著作》(上),《西瀅閑話》,上海新月書店1928年版,第335—336頁。)。1940年代,朱自清撰文指導《胡適文選》的閱讀,如此稱頌胡適的文章:“他的散文,特別是長篇議論文,自成一種風格,成就遠在他的白話詩之上。他的長篇議論文尤其是白話文的一個大成功。”(注:朱自清:《<胡適文選>指導大概》,《朱自清全集》第2卷,南京江蘇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第299頁。)1960年代,論學宗旨基本與胡適相左的錢穆,在強調“鄙意論學文字極宜著意修飾”時,挑剔王國維、陳寅恪的述學文體,相反卻肯定胡適的文章“清朗”、“精勁”且“無蕪詞”(注:參閱《錢賓四先生論學書簡》,載余英時:《猶記風吹水上鱗——錢穆與現代中國學術》,臺北三民書局1991年版,第254頁。)。進入新世紀,曾“想正而把經拜師學古文”、時至今日仍對現代中國散文情有獨鐘的小說家葉兆言,在訪談錄中也贊揚“胡適的文字非常好,包括學術論文”(注:參見葉兆言、余斌:《午后的歲月》(五),《長城》2001年6期。)。
  值得注意的是,無論是作家陳西瀅、朱自清、葉兆言,還是學者錢穆,其欣賞胡適文章,都不是當初紅極一時的小品《差不多先生傳》,或進入國文教科書的譯文《最后一課》(注:朱自清在《<胡適文選>指導大概》中提到,差不多每種國文教科書都選了胡適翻譯的《最后一課》和《二漁夫》,見《朱自清全集》第2卷,第273頁。),而是論學文章。區別僅僅在于,到底是將胡適的這些“述學之文”放在學術史還是文學史上來考察。談論這個問題,不妨就從解說胡適的“論學”與“述學”入手。
   一、“論學”與“述學”
  同樣對清代學術很有興趣,胡適與其格外推崇的章太炎不一樣,似乎從不關心那位出身低微、苦學成家的汪中(注:章太炎在《與王鶴鳴書》中專門表彰“汪中傭書”而“學術有造”(參見《章太炎全集》第4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53頁),而在《國故論衡·論式》中則稱贊“汪中說《周官》、《明堂》諸篇,類似禮家”(見《中國現代學術經典·章太炎卷》,石家莊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79頁)。)。故胡適的談論“述學”,很難說是有意追摹汪中“博考三代典禮,至于文字訓詁名物象數,益以論撰之文為《述學》”(注:參見王引之:《(汪容甫)行狀》,見上海商務印書館縮印無錫孫氏藏汪氏刻本《述學》附錄。)。比起“述作”、“述圣”或“論學”、“講學”來,“述學”明顯不是一個使用率很高的詞組,為何得到胡適的格外青睞,以至在《中國哲學史大綱》第一章“導言”里,被作為一個重要概念加以分疏?
  在現代中國學者中,就對于文章體式的講求而言,胡適起碼是最為自覺者之一。留學美國時期,胡適“常用札記做自己思想的草稿”(注:《胡適留學日記·自序》,《胡適留學日記》,上海商務印書館1947年版。),其中不只體現其思想觀念的變遷,還包括了對于文章體式的想象。日記不收其時正在專攻的中國哲學方面的專門論文,體現的是興趣廣泛的適之先生其他方面的閱讀與思考。即便是本該隨意性很強的“札記”,胡適也都非弄出個子丑寅卯來不可。在1912年12月16日的札記中,胡適于規定日記內容的同時,亦隱含著其文章分類意識:
  自此以后,有事值得一記則記之,否則略之。自今日為始,凡日記中所載須具下列各種性質之一:(一)凡關于吾一生行實者。(二)論事之文。(三)記事之有重要關系者。(四)記游覽所見。(五)論學之文(注:參見《胡適留學日記》,第133頁。)。
  既區別敘事性質的“記”與說理性質的“論”,也分疏“記事”與“記游”、“論事”與“論學”。因胡適一生文章精要在“論”而不在“記”,我們可以將注意力集中在“論事之文”與“論學之文”的分別上。
  “五四”新文化人出于破舊立新的需要,大多蔑視固有的文類邊界,所謂散文詩、抒情小說、隨感錄等,都是對于已有文學觀念的挑戰。等到新舊、文白之爭告一段落,新文化人開始出版自家著作,這時便碰到一個難題:小說、詩歌、戲劇好辦,文章可就說不清了。到底是像前人那樣先來一番辨體,然后分類出版呢,還是不講文章體式,只是簡單的結集。上海亞東圖書館推出的《胡適文存》,采取的是后一種策略——不講體式,只求文章并非“潦草不用氣力”(注:在《胡適文存·序例》和《胡適文存二集·序》中,胡適以此作為文章結集的理由。)。在現代中國出版史上,此舉頗有開創意義。年僅三十,便以“文存”形式出書,可見胡適當年的氣勢與聲譽。相對來說,周氏兄弟則低調得多,比如周作人將“略略關涉文藝的”編成《談龍集》,而將“關于一切人事的評論”歸入《談虎集》(注:參見周作人:《談龍集·序》,上海開明書店1927年版。)。魯迅則在《墳》的“題記”中,對“將這些體式上截然不同的東西,集合了做成一本書樣子”(注:《墳·題記》,《魯迅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81年版,第3頁。),表示歉意。有趣的是,周氏兄弟很快適應這種將不同體式的文章混編的出版形式,反而是胡適越來越惴惴不安起來。
  在《二心集·序言》中,魯迅說明因“揭載的刊物有些不同,文字必得和它們相稱”,很難再按文類結集;既然決定“此后也不想再編《墳》那樣的論文集,和《壁下譯叢》那樣的譯文集”,魯迅于是百無禁忌,連朋友間的通信“也擅自一并編進去了”(注:參見《二心集·序言》,《魯迅全集》第4卷,第191—192頁。)。而在《且介亭雜文·序言》里,魯迅進一步闡釋分類與編年兩種結集方式各自的利弊,強調“編年有利于明白時勢,倘要知人論世,是非看編年的文集不可的”(注:參見《且介亭雜文·序言》,《魯迅全集》第6卷,第3頁。)。這里所談論的“只按作成的年月,不管文體,各種都夾在一處,于是成了‘雜’”,以及由此而牽涉“古已有之”的“雜文”,恰好與《寫在<墳>后面》所提及的“雜文”意思相通。也就是說,魯迅談“雜文”,有時指的是“不管文體”的文章結集方式,有時講的又是日漸“侵入高尚的文學樓臺去的”獨立文類。
  而在“文存”創始人胡適那里,從一開始就留下一道隨時可以轉圜的門縫,即在混編的文集中,按文類或題材分卷。在《胡適文存》的“序例”中,我們發現作者將“講學的文章”或“帶點講學性質的文章”編成二、三兩卷,將其與“論文學的文”、“雜文”等相區分;在《胡適論學近著》第一集的“自序”里,我們又發現作者將“討論政治的文字”與“關于學術思想的一部分”區別開來,并將后者單獨刊行(注:參見《胡適文存·序例》,《胡適文存》卷1,上海亞東圖書館1921年版;《胡適論學近著·自序》,《胡適論學近著》第1集,上海商務印書館1935年版。)。討論現實政治以及褒貶社會人生,屬于“論事之文”;至于講學性質或關于學術思想的,自是“論學之文”。如此“文章辨體”,近乎常識,似不值一提。可如果考慮到其時胡適在學術思想上深受章太炎影響(注:唐德剛撰《胡適雜憶》時,過于追求涉筆成趣,結果是活潑有余,而嚴謹明顯不足。即以章、胡關系而言,關于胡適如何瞧不起章炳麟的一大段發揮(第184頁),肯定與事實不符。在《中國哲學史大綱·再版自序》中,胡適稱“對于近人,我最感謝章太炎先生”。這并非客套話,胡適在全書中引用中國學者研究成果的本就不多,其中超越考據而牽涉義理的,僅章太炎一家。至于《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之稱頌章太炎為“清代學術史的押陣大將”,其古文乃“五十年來的第一作家”,更是眾所周知。就說唐君所涉及的語言問題吧,除了在《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中表揚章太炎的《語言緣起說》,還在1922年4月23日的日記中,將《文始》列為兩千年來中國少有的“精心結構而有系統的著作”之一。),那么,這種“論學”、“論事”之文的區分,還隱含著某種價值判斷。由此而形成的文章趣味,讓適之先生終生“受益”——反過來,也可以說是“受累”。
  對于注重思想文化建設、希望議政而非參政的胡適來說,終其一生,徘徊于政治與學術之間。其心目中的“立言”,明顯偏于“論學”而非“論事”。這從其“口述自傳”之突出學術著述,而淡化政治活動,可以看得很明顯。如此思路,從早年到晚年,可說是一以貫之。1921年《胡適文存》出版,卷四收入若干討論社會問題的雜文,作者還專門做了辯解:“至于這種隨時做的文章,是否有出版的價值,這個疑問,我只好讓國內的讀者與批評家代我回答了。”(注:《胡適文存·序例》,《胡適文存》卷1。)1924年《胡適文存二集》出版,卷三收入若干討論政治的文章,“自序”于是做了如下說明:
  卷三的政治文字,大都是遷就朋友的主張,勉強編入的。《這一周》的短評,本無保存的價值。因為有朋友說,這種體裁在今日或以后的輿論界也許有推行的必要,所以我暫時留在這里(注:《胡適文存二集·自序》,《胡適文存二集》卷1,上海亞東圖書館1924年版。)。
  1930年《胡適文存三集》出版,政論文章只收入一篇《名教》。到1935年,編《胡適文存四集》時,干脆將關于學術思想部分抽出來,以《胡適論學近著》第一集名義行世。這里有政治形勢轉移的因素,但也與胡適本人的趣味有關。1953年《胡適文存》四部出版合印本,胡適將《胡適文存二集》卷三的論政文字全部刪去,理由是“稍稍節省排印費”(注:《<胡適文存>四部合印本自序》,《胡適文存》第1集,臺北遠東圖書公司1953年版。)。由作者本人刪去《我們的政治主張》、《我的歧路》、《人權論集序》等在中國現代史上產生過很大影響的名文,而保留一些相對零碎的論學文字,此舉可見胡適本人對于“論事之文”的歧視。魯迅在為“雜文”爭地位時,針對的假想敵是世人心目中“高尚的文學樓臺”;而落實在胡適這里,對雜文造成壓抑的,卻是“神圣的學術殿堂”。我曾從徘徊于政治與學術之間,來詮釋胡適對于自家論學文字的過分珍惜(注:參見拙著:《中國現代學術之建立》第三章,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其實,從“論學之文”與“論事之文”的對舉,以及胡適上下其手的取舍中,我們隱約可見章太炎的影子。
  1909年,針對上海有人“定近世文人筆語為五十家”,將章太炎與譚嗣同、黃遵憲、王kǎi@①運、康有為等一并列入,章大為不滿,在《與鄧實書》中,除逐一褒貶譚、黃、王、康的學問與文章外,更直截了當地表述了自家的文章理想:發表在《民報》上并廣獲好評的“論事數首”,不值得推崇,因其淺露粗俗,“無當于文苑”;反而是那些詰屈聱牙、深奧隱晦的學術著作如《qiú@②書》等,“博而有約,文不奄質”,方才真正當得起“文章”二字(注:參見章太炎:《與鄧實書》,《章太炎全集》第4卷,第169頁。)。在《國故論衡·論式》中,章太炎又進一步區分“出入風議,臧否人群”的文士之文與“持理議禮,非擅其學莫能至”的學者之文,而且明顯傾向于后者(注:參見章太炎:《國故論衡·論式》,見《中國現代學術經典·章太炎卷》,第78頁。)。
  照章氏的說法,自家所撰“文實閎雅”的,除了《qiú@②書》,還有篋中所藏的數十首。這數十首,應該就是第二年結集出版的《國故論衡》。胡適稱“這兩千年中只有七八部精心結構,可以稱做‘著作’的書”,而《國故論衡》即是其一。如此皇皇大著,其中各章,依胡適的評價,“皆有文學的意味,是古文學里上品的文章”(注:胡適:《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胡適古典文學研究論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123—126頁。)。我很欣賞適之先生的這一看法,不過,作為文章,我更看好《論式》、《原學》,而不是適之先生推薦的《明解故上》和《語言緣起說》等。另外。胡適稱章氏文章“是古文學的上等作品”,其實暗含譏諷,即“他的成績只夠替古文學做一個很光榮的下場”。可是,有周氏兄弟的顯赫成績,起碼薪火相傳,所謂太炎文章“及身而絕”的斷言,其實大可商榷(注:參見拙著:《中國現代學術之建立》,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第八章。)。
  同樣注重“講學”,珍惜自家的“論學之文”的胡適,在談論學術研究時,還有一個獨特的概念——“述學”。需要追究的是,胡適心目中的“述學”,與其經常提及的“講學”、“論學”等,有無差別。
  在《中國哲學史大綱》第一篇“導言”中,胡適提出“明變、求因、評判”這哲學史研究的三大目的。要實現這三大目的,必須做根本工夫,“這個根本工夫叫做述學”:
  述學是用正確的手段、科學的方法、精密的心思,從所有的史料里面,求出各位哲學家的一生行事、思想淵源沿革和學說的真面目(注:胡適:《中國哲學史大綱》,上海商務印書館1919年版,第10頁。)。
  述學之難,在于史料之不完備和不可靠,胡適接下來著重討論史料的審定,包括校勘、訓詁、貫通等。經由一番去偽存真,掌握了足夠的可靠史料,史家于是進入整理與貫通階段:
  先把本子校勘完好,次把字句解釋明白,最后又把各家的書貫串領會,使一家一家的學說,都成有條理有系統的哲學。做到這個地方,方才做到“述學”兩個字。然后還須把各家的學說,拢統研究一番,依時代的先后,看他們傳授的淵源、交互的影響、變遷的次序:這便叫做“明變”。然后研究各家學派興廢沿革變遷的原故:這便叫做“求因”。然后用完全中立的眼光、歷史的觀念,一一尋求各家學說的效果影響,再用這種種影響效果來批評各家學說的價值:這便叫做“評判”(注:胡適:《中國哲學史大綱》,第32—33頁。)。
  這兩段話之間,存在著某種抵牾。讀后者,你會覺得“述學”只是資料整理,是在給史家的“明變、求因、評判”做準備;讀前者,你又會覺得,“述學”這一“根本工夫”,本身就是在“明變、求因、評判”。胡適大概希望將單個哲學家“一生行事、思想淵源沿革和學說的真面目”的考察,與“各家學派興廢沿革變遷”的綜合分析相區別,前者重在發掘與闡發,后者重在解釋與評價。可在我看來,所有這些假設,在實際操作中,都很難真正落實。以對象、范圍之大小確定思路與方法(接近于日后的“個案”與“綜合”、“微觀”與“宏觀”),本是明智之舉,可如果導致研究中具體史料與理論預設的互相割裂,則得不償失。除純粹的哲學體系建構或歷史資料匯編,絕大部分“述學”,都是兼及史料考辨與義理闡發。在這個意義上,我更傾向于胡適的前一種表述,即將關于中國哲學史的研究——乃至整個傳統中國研究,概稱之為“述學”。
  我欣賞胡適的思路,哲學史研究中,“最重要而又最困難的任務,當然就是關于哲學體系的解釋、建立與重建”(注:胡適:《先秦名學史·前言》,《胡適學術文集·中國哲學史》,北京中華書局1991年版,第767頁。)。可說到“重建”,其實已經離開各家學說的鉤稽與闡發,用馮友蘭的話來說,由“照著講”改為“接著講”,“由研究哲學史轉移到哲學創作”(注:參見馮友蘭:《三松堂自序》,北京三聯書店1984年版,第245—246頁。)。作為一個哲學家,胡適用力之處不在借鑒傳統資源,而是引入杜威的實驗主義;作為哲學史家,胡適也主要是依賴歐美的哲學史研究框架。后面這一點,胡適在《中國哲學史大綱》第一章“導言”以及《先秦名學史》的“前言”中,都有明確的交代;蔡元培為《中國哲學史大綱》作序時,也專門表彰這一點。這一“以西學剪裁中學”的思路,雖然日后留下許多遺憾,但其開創新時代的意義,依然不可低估。
  隨著時勢遷移與學術發展,當初為胡適贏得巨大聲譽的關于中國文明的整體解釋框架,大多已經坍塌;倒是其精心結撰的若干精彩個案——或曰“述學”,今天仍有很大的參考價值,比如《說儒》以及關于清代學者程廷祚、戴震、章學誠、崔述等的考察。在此類“發潛德之幽光”的研究中,胡適的“歷史癖”與“考據癖”,有效地抵御著西方話語霸權的“宰割”。也正是在此類論著中,胡適方才使用“述學”這個概念。在《整理國故與“打鬼”》中,胡適稱自家的《章實齋年譜》為“‘述學’的文字”(注:胡適:《整理國故與“打鬼”》,《胡適文存三集》卷2,上海亞東圖書館1930年版,第208頁。);而1928年2月28日致吳稚暉信中,也提到自家的“述學之文”。這篇題為《幾個反理學的思想家》的長文(注:本文原是胡適在上海東亞同文書院的講稿,后經本人修改,收入《胡適文存三集》卷二。),涉及顧炎武、顏元、戴震和吳敬恒等四位近三百年來最重要的“反理學的思想家”,主要著力處乃其時已成“黨國要人”的吳敬恒,難怪胡適担心“不免被人認作有意拍馬屁”。在這封既討好又辯解的私人信件中,胡適將自家的“作文‘述吳稚暉’”,定義為“述學之文”(注:參見《胡適來往書信選》上冊,北京中華書局1979年版,第465頁。),再次證實其心目中的“文章辨體”。
  有趣的是,“述章學誠”或“述吳稚暉”,可以命之曰“述學之文”;文章結構及研究思路十分接近的“述杜威”,卻另有說法。《胡適文存》卷二收錄了長文《實驗主義》和《杜威先生與中國》,“序例”中將其歸入“講學的文章”。或許,在胡適心目中,“講學的文章”不妨涵蓋東西;至于“述學之文”這樣古雅的概念,則只適合于研究中國。
  在我看來,學者胡適之提倡“整理國故”,以及身體力行地研究傳統中國,其成績至今仍值得稱道。至于其著述,不妨仿照《中國哲學史大綱》的思路,統統稱之為“述學”,而不必強分什么“綜合”還是“個案”、“微觀”抑或“宏觀”。
   二、述學文體之選擇
  1918年5、6月出版的《東方雜志》15卷5、6期上,刊有胡適的論文《惠施公孫龍之哲學》,其中有關于本文文體的說明:
  此篇為講學說理之作,以明白為貴,故用白話體。此本昔人講學舊體,讀者或不以為有意立異也(注:胡適:《惠施公孫龍之哲學》,《東方雜志》15卷5、6期,1918年5、6月。)。
  在為白話文學溯源時,胡適確實在小說、戲曲、白話詩之外,找到了宋明語錄:“及宋人講學以白話為語錄,此體遂成講學正體(明人因之)”;“朱熹與陸九淵都是古文的好手,但他們講學的語錄很有許多很好的白話文”(注:參見胡適:《文學改良芻議》及《國語文學史》,《胡適文集》第2卷,第14頁、第8卷,第119頁,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這一很有誘惑力的說法,其實似是而非。胡適大概忘了,講學不是著述,語錄也不是文章。用白話講學的宋儒,照樣用文言著述;至于從語錄入手做文章,也絕非好主意。顧炎武甚至專門提醒:“嘗見今講學先生,從語錄入門者,多不善于修辭。”(注:參見顧炎武:《日知錄》卷十九“修辭”則。)傳世的大儒講學語錄,大多吉光片羽,精美絕倫,但并非好文章。一直到康有為的《萬木草堂口說》,都是滿天星斗,點到即止。文字如此簡略,思路如此跳躍,必須將其還原到朝夕相處的師徒講學這一特定環境,才能明白其佳妙處。這里有口述者的隨意發揮,也有記錄者的刻意選擇,傳給后世的是結論,而不是具體的論證過程。這與在現代學科背景下,圍繞某一專題(比如《惠施公孫龍之哲學》)撰寫論文,不是一回事。
  其實,以白話述學,即便在1910年代,也還是個相當新奇的事物。新文化運動的提倡者們,經過一番激烈的爭論,方才決定《新青年》雜志先行一步,將詩歌、小說以外的說理文章,也都采用白話。這個決定性的時刻,一般史書都定在1918年1月。可所謂自1918年1月出版的4卷1號起,《新青年》全部改用白話與新式標點的說法,并非無懈可擊。第四、第五卷的《新青年》上,還經常出現文言文章,尤其是作為雜志開篇的“論說”。“嘗試”白話詩歌,撰寫白話小說,這些都沒問題;惟獨說理述學,依然出于文言。這很大程度上是照顧雜志讀者的趣味。述學之文不比文學創作,乃是以同樣學識淵博的文人學士為擬想讀者,白話能否入高人眼,實在沒把握。1939年,黎錦熙撰《錢玄同先生傳》,稱胡適發表白話詩“算是創體,但屬文藝”;“唯有規規矩矩作論文而大膽用白話”,對于當時的讀書人,“還感到有點兒扭扭捏捏”。正是在此背景下,才能理解新文化運動興起前七、八年,章太炎、錢玄同等人之創辦《教育今語雜志》并嘗試以白話述學的意義(注:參閱黎錦熙:《錢玄同先生傳》,此傳現作為附錄,刊載于曹述敬《錢玄同年譜》,濟南齊魯書社1986年版,第147—202頁。)。此前幾年,蔡元培為《中國新文學大系》撰寫“總序”,專門引錄了錢玄同給陳獨秀信中的一段話,并稱“可以看見玄同提倡白話文的努力”(注:《蔡元培全集》第6卷,北京中華書局1988年版,第574—575頁。)。錢氏這段話,其實是接著劉半農的意見往下發揮。因此,必須將劉、錢二說合觀,方能明白其時新文化人以白話述學之決心。
  在《逼上梁山》中,胡適再三引述1916年與朋友論爭時的書信,信中除表白“用全力去搶奪”白話詩這最后的堡壘外,更聲稱“我在幾年前曾作過許多白話的議論文”、“我自信頗能用白話作散文”(注:胡適:《逼上梁山》,《中國新文學大系·建設理論集》,上海良友圖書公司1935年版,第19、22頁。)。其實,同是作文,敘事、抒情、議論不一樣;同是議論,論事與論學也不一樣。胡適所說的早年所作“白話的議論文”,基本上屬于面向大眾的“論事之文”。至于“論學之文”,還是鄭重其事為好。這也是其刊于2卷5號《新青年》上的成名作《文學改良芻議》,非要采用文言不可的緣故。四個月后,劉半農將胡適的主張向前推進一步:
  《新青年》雜志,既抱鼓吹文學改良之宗旨,則此后本志所登文字,即當就新文學之范圍做去。白話詩與白話小說固可登,即白話論文亦當采用(注:劉半農、獨秀:《通信》,《新青年》3卷3號,1917年5月。)。
  又過了三個月,同樣在作為“思想草稿”的《通信》欄目里,錢玄同建議《新青年》雜志干脆全部改用白話:
  我們既然絕對主張用白話體做文章,則自己在《新青年》里面做的,便應該漸漸的改用白話。我從這書通信起,以后或撰文,或通信,一概用白話,就和適之先生做《嘗試集》一樣的意思。并且還要請先生、胡適之先生和劉半農先生,都來嘗試嘗試。此外別位在《新青年》里面撰文的先生,和國中贊成做白話文章的先生們,若是大家都肯“嘗試”,那么必須要成功”。“自古無”的,“自今”以后,一定會“有”。不知道先生們的高見贊成不贊成(注:錢玄同、獨秀:《通信》《新青年》3卷6號,1917年8月。)。
  曾創辦《安徽俗話報》的陳獨秀,對此信的答復,很耐人尋味:“改用白話一層,似不必勉強一致。社友中倘有絕對不能做白話文章的人,即偶用文言,也可登載,尊見以為如何?”(注:錢玄同、獨秀:《通信》《新青年》3卷6號,1917年8月。)錢玄同表達的是理念,陳獨秀考慮的是策略——考慮到《新青年》同人文章趣味及學術訓練不同,確實很難一刀切。但大方向已經確定,此后《新青年》上的議論文,確實是白話的比例越來越大,直至徹底取文言而代之。
  嚴格說來,晚清已經開始出現以白話“述學”的萌芽——至于以白話“論事”,更是比比皆是。只不過晚清文人以白話撰寫的“論學之文”,大多基于普及知識,而不是探究學問,因而難得持續且深入地展開。在章太炎、錢玄同等人創辦《教育今語雜志》并嘗試以白話述學前五年,劉師培也有過類似嘗試。在1904年的《中國白話報》上,年僅21歲的劉師培,連續發表了《中國理學大家顏習齋先生的學說》、《黃黎洲先生的學說》、《王船山先生的學說》等文,這與《論激烈的好處》(注:上述四文,分別見1904年2、3月間刊行的《中國白話報》,第5—7期。)等“論事之文”不同,屬于典型的“論學之文”。可僅僅隔了一年,劉君就改弦易轍,在《國粹學報》發表《南北學派不同論》、《漢宋學術異同論》等功力深厚的文言著述。在同時刊出的《論文雜記》中,劉師培還專門討論了如何以白話論事、以文言述學:
  以通俗之文,推行書報,凡世之稍識字者,皆可家置一編,以助覺民之用。此誠近今中國之急務也。然古代文詞,豈宜驟廢?故近日文詞,宜區兩派:一修俗語,以啟瀹齊民;一用古文,以保存國學,庶前賢矩范,賴以僅存(注:劉師培:《中國中古文學史·論文雜記》,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59年版,第110頁。)。
  涉及晚清與“五四”兩代人對“白話文”的不同想象,一般從“普及”與“提高”、“他們”與“我們”這兩個角度來論述,自然在理。除此之外,我還想補充一點,那便是“論事之文”與“論學之文”的區別。這里的“論學”——或許用胡適的“述學”概念更合適——尤其集中在對于傳統中國的描述與闡釋。其中隱含著一個基本假設:既然“古文”與“國學”互相依存,用“白話”來談論“國學”,能有效嗎?
  在當時一般人的眼中,白話的小說與文言的國學,兩者雖并行不悖,可明顯有高低之分。提倡白話小說,甚至嘗試用白話寫詩,雖也大有新意,卻是“古已有之”。反而是用白話作文,尤其是用白話來討論“國學”這樣高深的學問,打亂了上層文化與下層文化之間約定俗成的邊界,顯得有些驚世駭俗。這也是當留學生胡適提倡白話文學,得到公認學問專深的錢玄同的支持,之所以會大喜過望的緣故。黎錦熙在論及錢玄同《新青年》時期的貢獻時,有一段很精彩的總結:“編輯人中,只有他是舊文學大師章太炎先生的高足,學有本源,語多‘行話’,振臂一呼,影響更大。”(注:黎錦熙:《錢玄同先生傳》,見《錢玄同年譜》,第170頁。)這話并不夸張,當年陳獨秀曾因此而大發感慨:
  以先生之聲韻訓詁學大家,而提倡通俗的新文學,何憂全國之不景從也!可為文學界浮一大白(注:錢玄同、獨秀:《通信》,《新青年》2卷6號,1917年2月。)。
  胡適晚年口述自傳,在第七章“文學革命的結胎期”中,也有類似的說法:“錢氏原為國學大師章太炎的門人。他對這篇由一位留學生執筆討論中國文學改良問題的文章,大為賞識,倒使我受寵若驚。”“錢教授是位古文大家。他居然也對我們有如此同情的反映,實在使我們聲勢一振。”(注:參見唐德剛譯:《胡適口述自傳》,第169—170頁。)這里的關鍵詞是“國學大師”和“古文大家”,有這兩個頭銜作保,剛剛崛起的“白話文”,其文化品位因而較多得到公眾的認可。
  余英時曾用上層文化與通俗文化的對舉與協調,來說明胡適的貢獻,以及其被廣泛接受——或曰“暴得大名”。胡適所提倡的“白話”與“小說”,乃守舊派眼中趣味低下的通俗文化。用林紓的話來說,屬于“都下引車賣漿之徒”的所作所為。“如果胡適的成績僅限于提倡白話文學,那么他的影響力終究是有限度的。”“1919年2月《中國哲學史大綱》卷上出版,胡適在上層文化的影響很快地從北大傳布到全國。”(注:參見余英時:《中國近代思想史上的胡適》,第35頁、40頁。)此書甚至成為蔡元培反擊林紓對新文化攻擊的絕好武器——從未認真治經、也不以學問見長的林琴南,當然明白“其了解古書之眼光,不讓于清代乾嘉學者”這句話的分量。不管是當初的蔡元培,還是日后的余英時,都注意到“于西洋哲學史是很有心得的”,而又“能兼治‘漢學’”,如此學貫東西,正是那個時代所能想象的最為高雅的知識結構(注:參見蔡元培的《致<公言報>函并答林琴南函》(見《蔡元培全集》第3卷,中華書局1984年版,第271頁)和《中國古代哲學史大綱序》(見胡適《中國哲學史大綱》)。)。我想強調的是,這部用東西哲學觀念構建的大書,體現的是上層文化的趣味,可用的又是通俗的文體。用“白話”來“述學”,在橫跨東西文化之外,又加上一層溝通雅俗趣味,這就難怪其一問世便博得滿堂彩。
  比起褒貶現實政治的“論事之文”,討論傳統學問的“述學之文”,無疑更能體現1910年代中國讀書人的趣味。以白話為文學創作的工具,這還不夠,還必須深入到以白話為述學工具,白話文運動的成功,才有充分的保證。所謂“我們”與“他們”的區別,單從政治立場解讀,容易簡單化。除所謂的“貴族”與“平民”的對峙外,其實還有另一層隱蔽的含義:事關大眾的“論事之文”,比較容易使用白話;事關學者的“述學之文”,則相對困難得多。有高低雅俗的文體偏見,但也不能排除“述學”中處理古今對話的艱難。
  同是“論學之文”,用白話討論杜威的實驗主義,完全沒有問題;可一旦轉為研究墨子的“三表”法,或者莊子的“齊物”論,則不無困難。在《莊子哲學淺釋》中,胡適躊躇滿志地聲稱:“不但要用淺近的文字去講莊子的哲學,并且要使人知道莊子的哲學只是粗淺的尋常道理。”(注:胡適:《莊子哲學淺釋》,《東方雜志》15卷第11、12期,1918年11、12月。)結果如何呢?本該風光無限的莊子哲學,確實只剩下“粗淺的尋常道理”。這里有胡適個人哲學修養與思維方式的問題(相對來說,對付講求邏輯的墨學,胡適便顯得游刃有余),但也與其過分追求淺近的表述、忘記“言不盡意”的古訓有關。
  雖然有諸多不盡如人意之處,但胡適的《中國哲學史大綱》畢竟開啟了以白話述學的新時代。此書“凡例”關于述學文體的表白,實際上被日后無數專家學者所接受:
  本書全用白話,但引用古書,還用原文;原文若不容易懂得,便用白話做解說。
  既須可信,又要能懂,而且正文與引文之間,還必須有適當的過渡,于是“原文”與“解說”并存,起碼表面上填平了古今之間的巨大鴻溝。但如果每句原文都做解說,淺顯是做到了,文章則未免過于luō@③嗦。比如關于“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的解說(注:胡適引錄《論語》的這兩句話后,加了如下解說:“學與思兩者缺一不可。有學無思,只可記得許多沒有頭緒條理的物事,算不得知識。有思無學,便沒有思的材料,只可胡思亂想,也算不得知識。”見《中國哲學史大綱》,第109頁。),我以為就是多余的。由于使用新式標點,加上以白話述學,對于古人學說,有撮述,有節錄,有引證,也有解說,如何協調,成了學者必須掌握的一門新技藝。正因此,《中國哲學史大綱》的典范意義,不僅僅是學術思想,更包括著述體例與述學文體。
  《中國哲學史大綱》、《<水滸傳>考證》、《<紅樓夢>考證》、《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以及《白話文學史》等著述的相繼問世,除了像胡適所說的,在解決具體問題的同時,為中國讀者介紹某種研究方法,其實也還提供了以白話述學的典范。后者的意義,因其深藏不露,不大為人所關注。但在我看來,怎么寫論文——即如何用淺近的白話講述深奧的古典學問,胡適的影響一直延續到今天。
  當然,胡適的選擇并非唯一的出路。比如,魯迅便認定文體內在于文化與思想,寧愿用直譯的方式來對付域外小說,而用文言來解說古典中國,其所撰《中國小說史略》、《漢文學史綱要》,至今仍是該研究領域不可忽視的名著。一直到1980年代,錢鍾書撰《管錐編》,也依舊采用文言,而且并不降低其述學的聲譽。在白話文已經取得決定性勝利的80年后,所謂“文言述學”與“復古思潮”的鉤連,基本上可以解除;這個時候來討論文言在解說傳統中國時的功用,可以得到比較通達的見解。
  1920年代中期,針對社會上對于“‘文言為體白話為用’的非驢非馬的白話文”的批評,胡適作了辯解,其中第一點是“做慣古文的人,改做白話,往往不能脫胎換骨,所以弄成半古半今的文體”,這包括梁啟超以及胡適自己。接下來的話很有意思:
  平心說來,我們這一輩人都是從古文里滾出來的,一二十年的死工夫或二三十年的死工夫究竟還留下一點子鬼影,不容易完全脫胎換骨。即如我自己,必須全副精神貫注在修詞造句上,方才可以做純粹的白話文;偶一松懈(例如做“述學”的文字,如《章實齋年譜》之類)便成了“非驢非馬”的文章了(注:參見胡適:《整理國故與“打鬼”》,《胡適文存三集》卷2,第207—208頁。)。
  胡適的本意是想說明“純粹的白話文”只能寄希望于兒女輩,而我卻對他的“偶一松懈”感興趣。為什么“述學”的文章容易半文半白,以及胡適希望能“替年譜開一個創例”的《章實齋年譜》是否真的“非驢非馬”(注:參見胡適為《章實齋年譜》撰寫的“序”(見北大版《胡適文集》第7卷,第26頁)。此“序”出于白話,與正文之采用文言,形成有趣的對照。)?假如不是迷信文/白、死/活二元對立,這個問題其實不難解答。討論古人學說,必定多有引證,文章不可能、也不應該做成“純粹的白話文”。至于“年譜”這一傳統的著述形式,其對于文字簡潔的要求,以及若干稱謂和句式的約定俗成,使得寫作者必定傾向于采用文言或半文言。胡適有心擺脫這一傳統趣味,讀《葉天寥年譜》時批評“此譜的最早部分很不佳,浮辭甚多,駢體尤可厭”;讀《羅壯勇公年譜》則贊揚“書中大體用白話,文字甚樸素,在自傳中為第一流作品”(注:參見胡適:《<葉天寥年譜>研究》,《人間世》第2期,1934年4月;《羅壯勇公年譜》,《人間世》第3期,1934年5月。),可輪到自家著述,依舊無法完全采用白話。1930年代的《崔述的年譜》(《科學的古史家崔述》第二、三部分)、1940年代的《齊白石年譜》,同樣半文半白。實際上,直到今天,中國學界之為古人編纂年譜,也都不脫這一窠臼。
  關于《中國哲學史大綱》,還有一件逸事值得一提。此書出版后大受歡迎,著名藏書家、曾出任教育總長的傅增湘因而提議將其刻成木版。如此異想天開的壯舉,理所當然地被胡適婉謝了(注:參見胡頌平:《胡適之先生年譜長編初稿》第2期,(臺北)聯經出版公司1984年版,第337頁。)。倘若當初選擇的不是新式的《中國哲學史大綱》,而是較為傳統的《章實齋年譜》,不知胡適作何感想——單就體例與篇幅而言,后者更適合于成就此雅趣。在1920年代的中國,以木版刊行書籍,基本上限于經典;因相對于石印或鉛排,版刻成本要高得多。這還不是最要緊的,胡適之以白話述學,再加上新式的標點符號,如此西化的姿態與立場,與版刻之典雅與古樸,以及其所代表的傳統中國文化趣味,豈不造成明顯的反諷?
  字庫未存字注釋:
   @①原字外門內豈
   @②原字外九內言
   @③原字左口右羅
  
  
  
學術月刊滬94~103J3中國現代、當代文學研究陳平原20022002胡適是中國現代學術中最具文體自覺的學者之一。胡適的述學文字比其學術觀點具有更悠久的學術價值。文章通過對胡適述學的概念、述學文體的選擇以及胡適的述學與他的名學根基、演講興趣的關系等闡釋,論證了胡適述學在文學史與學術史上的深遠影響。胡適/述學/文體作者陳平原,北京大學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導師、華東師范大學中文系特聘教授。 作者:學術月刊滬94~103J3中國現代、當代文學研究陳平原20022002胡適是中國現代學術中最具文體自覺的學者之一。胡適的述學文字比其學術觀點具有更悠久的學術價值。文章通過對胡適述學的概念、述學文體的選擇以及胡適的述學與他的名學根基、演講興趣的關系等闡釋,論證了胡適述學在文學史與學術史上的深遠影響。胡適/述學/文體

網載 2013-09-10 21:4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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