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革命”時期農業生產波動及其動因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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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大革命”(以下簡稱“文革”)期間農業生產有所增長,農業建設也取得了一些成績。但對“文革”時期農業生產的發展如何評價,有多種意見。對“文革”期間農業發展的科學評估,取決于怎樣看待這一時期農業總產值年均遞增2%的速度和糧食增長問題。本文試對當時農業生產的波動及其動因進行歷史考察,以期就“文革”對農業生產的影響作一探討。
      一、“文化大革命”時期農業經歷了新中國成立以來的第二次大波折
  經濟波動分析,已是史學研究的重要課題。經濟波動有兩種類型,一種是增長型波動,即絕對值上升,只是增長率高低起伏波動;另一種是古典型波動,即絕對值正負增長交替發生。本文所說的波折,是指絕對值負增長。
  改革開放前,我國人民的溫飽問題還沒有得到很好解決,而是一個在一直努力實現的目標。根據這一基本國情,本文確定衡量農業波動的指標主要是農業總產值和糧食產量兩項。以農業總產值為主要考察指標;以糧食產量作為參考指標。根據對1978年前26年的考察來看,我國農業增長波動仍屬古典型波動,其中農業總產值呈負增長的有1959至1961年連續3年(按可比價,下同),這是新中國成立后的第一次農業大波折;“文革”期間,1968、1972、1976這3年是負增長,受“文革”慣性作用的1977年仍是負增長,這三次波折間隔的時間短,其深層次的動因是共同的,即受“文革”“左”傾錯誤影響而實施了在實際上抑制農業發展的政策,以及國民經濟中工業的偏斜運行,這三次波折合并為第二次農業大波折。換言之,從經濟分析結論看,農業在“文革”時期經歷了新中國成立之后的第二次大波折。這一結論,可以從下面幾點分析得到證實。
  第一,建國后40多年來農業總產值負增長只有7年,其中“文革”時期就有3年,而且1977年也是受了“文革”慣性的影響,即共有4年,占負增長總年數的57%。
  第二,1977年農業總產值與1967年相比是有增長,年均遞增速度為2%。但將這一增長速度與40多年的平均發展速度相比,就看得出其增長速度是極為緩慢的。1952至1995年,農業總產值的年均遞增速度是4.3%,這比1967至1977年的年均遞增速度高出2.3個百分點。也就是說,這一時期農業總產值年均遞增速度不及43年間年均遞增速度的一半,由此可見,“文革”對農業的破壞是嚴重的。
  第三,進一步對1967至1977年農業總產值增長進行分年度分析,年際間增長情況是,除有4年為負增長外,在呈正增長的7年中,1967年僅增長1.5%,屬徘徊;1969年增長1%,屬恢復性增長,但仍未恢復到1967年的水平;只有1970、1971、1973、1974、1975這5年的增長速度在3%以上,分別是5.7%、4.2%、8.3%、3.5%和3.1%。可以看出:所謂“文革”期間農業呈緩慢增長,并非是整個“文革”10年,而實際上只是其中的5年。即使如此,1970至1975年農業總產值年均遞增速度只是3.4%,仍低于1952至1995年43年的年均遞增速度,這進一步說明“文革”對農業的嚴重危害。
  第四,農業增長速度低于人口增長速度。首先看農業總產值增長情況:1967至1977年間,農業總產值年均遞增速度比同期人口年均遞增速度2.2%低0.2個百分點,農業的發展跟不上人口的增長,人均農業總產值呈負增長,這足以說明是波折。再看糧食增長情況。1967至1977年糧食產量年均遞增2.6%,比同期人口年均遞增速度高出0.4個百分點。但必須看到,糧食的增長,是以犧牲經濟作物和多種經營的發展為代價的。這一時期,在執行“以糧為綱、全面發展”的農業方針中,一些地方片面強調“以糧為綱”,出現“以糧為綱、全面砍光”及圍湖造田,毀林、毀草造田,通過行政手段向糧食生產傾斜配置資源等現象。這主要是與糧食生產供不應求,自60年代初期中國即成為糧食凈進口國,人均糧食占有水平極低這一經濟背景有關。1977年與1967年相比,棉花總產量減產13%,人均棉花產量減少31.7%;油料產量下降幅度更大,倒退了20年,產量降到1957年水平之下,人均油料產量比1967年下降15.9%。
  更為嚴重的是,農業科教事業遭受重創,農業院校被迫搬遷到農村,科研機構被撤消和下放,資料流失,人才斷檔,這使得本來就與發達國家有較大差距的中國農業科教事業發展更為滯后。由于毀林、毀草造成嚴重水土流失,加上圍湖造田等,嚴重破壞了生態環境。這些造成了對當時及以后農業發展的無法估量的影響。
      二、農業波折、徘徊的深層次動因
  本文從微觀的農村經濟運行和宏觀的國民經濟運行兩個層次,對這一時期農業波折、徘徊的深層次動因進行分析。
  (一)在農村推行一系列抑制農民生產積極性的政策是農業徘徊、波折的深層次動因
  在農村“四清”運動后期,特別是自“文化大革命”開始起,在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和以階級斗爭為綱這一總的政治背景下,農村中大搞所謂“革命大批判”和“斗、批、改”,“三自一包”(自由市場、自留地、自負盈虧和包產到戶)、“四大自由”(雇工自由、貿易自由、借貸自由和租地自由)受到批判,大寨被當作推行“左”傾錯誤的典型和工具。這一切,使得國民經濟調整時期實行的加強農業、解決隊與隊之間平均主義的“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人民公社體制,和恢復農村集市貿易、自留地等一些行之有效的經濟政策受到干擾甚至被取消。一句話,實行了一整套抑制廣大農民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積極性的政策,是農業徘徊、波折的深層次動因。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農村人民公社“三級所有、隊為基礎”體制受沖擊,“窮過渡”連綿不斷。
  農村人民公社“三級所有、隊為基礎”體制,是在經過反復調查和試行的基礎上形成的,它解決了農村人民公社化運動中隊與隊之間的平均主義,在一定程度上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對國民經濟調整時期農業生產的恢復發展起了重要的歷史作用。1967年上半年,山西省昔陽縣普遍推廣大寨以大隊為基本核算單位的做法,并把以生產隊為核算單位“過渡”到以大隊為核算單位,作為學習大寨,“堅持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一項重要內容。這種做法在全國農村宣揚和推廣以后,部分地區刮起了一股擴社并隊的“窮過渡”風。據山西、河北、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等1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統計,1962年農村人民公社體制調整后,仍以生產大隊為核算單位的僅占大隊總數的5%,至1970年上升到14%。其中山西省的大多數生產隊已合并為大隊所有制,浙江省有1/4的社隊實行了以大隊為基本核算單位。直到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前,“窮過渡”之風連綿不斷。搞“窮過渡”,盲目追求“一大二公”,脫離了農業生產力的實際水平,使原來由于生產條件和經濟發展不平衡形成的窮隊與富隊在收益分配上“一拉平”,實際是窮隊“共”了富隊的“產”,既侵犯了富隊的利益,也不利于調動窮隊干部、群眾的積極性,阻礙了生產力的發展。
  2.按勞分配政策在批判所謂“工分掛帥”、“物質刺激”中受干擾。
  1962年中共八屆十中全會通過的《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修正草案》規定:“生產隊對社員的勞動,應該按照勞動的質量和數量付給合理的報酬,避免社員之間在計算勞動報酬上的平均主義。”“生產隊應該逐步制訂各種勞動定額,實行定額管理。”“文化大革命”開始后,實行勞動定額管理被指責為搞“工分掛帥”、“物質刺激”,而大寨“一心為公勞動,自報公議工分”的勞動管理制度被大力推廣。1967年9月和1968年1月,農業部生產領導班子先后在大寨召開了“全國學大寨勞動管理經驗現場會議”,全國(除西藏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都派代表參加了會議。會議系統、全面地介紹了“大寨經驗”,組織了現場參觀。1968年4月,農業部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革命委員會、軍管會、軍區生產指揮部和農業廳(局)印發了《全國學大寨勞動管理經驗現場會議紀要》,提出“徹底批判‘工分掛帥’、‘物質刺激’為核心的修正主義管理制度,肅清其流毒”,“把推行大寨勞動管理經驗的群眾運動引向高潮”。從此,廣大農村批判所謂“工分掛帥”的運動進一步展開。不少社隊把大寨的勞動管理辦法叫做“大概工”,因為勞動力弱、技術低、勞動貢獻少的社員可以因為“政治思想好”得到較高的工分,而勞力強、技術高、勞動貢獻多的社員,則因遵循社員之間“工分不懸殊”的原則,得不到應得的工分。這更加助長了社員收益分配中的平均主義傾向,嚴重挫傷了社員的勞動積極性,不利于鼓勵社員學習掌握科學技術。
  3.減少或取消自留地。
  在“多一分自留地就多一分私心”的“左”的思想支配下,一些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村將原來社員自留地占總耕地面積的7%減少到5%,有些地區將社員的自留地全部收歸集體統一經營。還有些地方在批判“三自一包”的過程中,過分夸大社員從事集體生產與種自留地之間的矛盾,錯誤地認為“誰的自留地種得好誰的私心就重”,并聯系實際進行所謂“斗私批修”,解決“三自留”(自留地、自留時間、自留人)和“三爭”(種自留地同集體生產爭季節、爭肥料、爭勞力)等問題。僅黑龍江省阿城縣1969年9月至12月,就收回社員自留地、小片開荒地共44000畝。
  4.農村集市貿易被嚴加限制、取消。
  在批判“三自一包”、“四大自由”的過程中,由于給農村集市貿易扣上“資本主義自由市場”的罪名,農民到農貿市場出售自己生產的雞蛋、蔬萊等,均被當作所謂“資本主義的自發傾向”加以批判,農村集市貿易被嚴加限制、取消,從而切斷了農民同商品、市場的直接經濟聯系,強化了自給半自給的封閉式的自然經濟格局。按牌價計算,集市貿易農副產品成交額占農民出售農副產品總值的比重,由1962年的21.4%下降到1965年的13.5%,并繼續下降到1976年的10.8%。
  5.限制社員經營家庭副業。
  減少或取消自留地后,社員經營種植業、養殖業等家庭副業受到了很大限制。同時,由于把批判“三自一包”擴大到批判“重副輕農”、“重錢輕糧”和“個人發家致富”等,導致一些地區社隊采取強迫命令等手段,硬性規定社員只能飼養多少頭豬、羊和多少只雞、鴨,有的地區甚至規定“雞頭不能超過人頭”,從而嚴重地影響了肉、禽、蛋等畜產品的生產和收購。據統計,全國以農村社員交售為主的鮮蛋年收購量,從1966年的53.9萬噸,急劇減少到1968年的38.1萬噸,下降了29.3%,“文革”期間長期在1966年53.9萬噸的水平之下。有些社隊在批判所謂“重個人、輕集體”之后,取締了社員家庭養豬、養蠶、養兔、養蜂等副業,代之以集體統一經營。在當時生產力和管理水平條件下,這些生產項目一般比較適宜于分散的家庭經營,而集體統一經營受生產力水平和經營管理水平的限制,往往容易造成減產和虧損。1967至1969年,全國農村社隊辦的集體養豬場雖然逐年增加,但是全國生豬年末存欄頭數卻從1966年的19336萬頭減少到1969年的17251萬頭,下降了10.8%。農村副業在農業總產值中的比重,在“文革”初期有所上升,由1966年的6.1%上升為1970年的8.7%,從1971年開始即下跌到2.7%,直到1976年還只是3.2%。
  (二)工業偏斜運行是農業波折、徘徊的根本動因
  上述五方面的農村經濟政策,嚴重地壓抑和挫傷了廣大農民發展生產的積極性,這是從農村微觀層次上考察的。從國民經濟宏觀層次考察,工業偏斜運行在這一時期走到了極端。這一時期,由于戶籍制度和農村人民公社體制把農村勞動力捆在土地上,以及限制自自貿易和取消集市而施行了更嚴的農產品統購統銷等制度因素,城鄉隔離,城鄉要素不能流動,形成了更為獨立而各自封閉的二元社會經濟結構;工農產品價格“剪刀差”繼續擴大,農民與非農業居民消費水平由1966年的1:2.3變為1977年1:2.9,城鄉居民消費水平差距拉大。1967至1977年,農業總產值增長22.1%,年均遞增2%;工業產值增長2.09倍,年均遞增11.97%;工農業增長速度之比為5.9:1,大大高于工業化初中期一般為2.5-3:1的正常比例。可見,工業偏斜運行是農業波折、徘徊的根本動因。
      三、農業一波三折的直接動因
  (一)農業三次波折的直接動因
  “文革”期間農業發生三次波折,除上述分析指出的在農村推行一系列在實際上抑制農業發展的政策、工業偏斜運行這些深層次和根本的動因外,每次波折又有一些具體的直接動因。
  1.1968年的農業波折。
  1968年農業發生波折,直接動因是受“文革”沖擊,農業生產和農業工作秩序被擾亂。當1966年秋季“文化大革命”開始波及到一些地區的農村時,為了防止給農業生產造成不利的影響,中共中央于9月14日發出《關于縣以下農村文化大革命的規定》,強調縣以下各級的“文化大革命”按原“四清”的部署結合進行,規定紅衛兵等均不到縣以下各級機關和社隊去串連,對上級黨委和政府任命的干部均不采取群眾直接“罷官”的做法,從而保障了當年秋收、秋種、秋購工作的完成,使農業獲得了好收成。但到年底情況急轉直下,12月15日,林彪主持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通過了《關于農村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指示(草案)》,要求把原來的“文化大革命”納入“四清”部署的規定,改為“把四清運動納入文化大革命中去”,并要求在農村建立和發展紅衛兵。這個文件下達后,導致原來還比較安定的農村政治、經濟和社會秩序急劇動蕩起來,陷入混亂局面,打亂了農業發展的部署。為此,1967年2月11日,周恩來接見農業部、農墾部、水產部、氣象局、農辦等奪權單位的“造反派”代表,說:今天找你們來談,就是要求打好春耕生產第一炮。農業生產季節性強,過了季節就完了,要全力抓,各單位抓生產的班子要好好研究,農口要準備搞一個對全國的呼吁書,號召抓革命、促生產。同月20日,中共中央發出了《給全國農村人民公社貧下中農和各級干部的信》,要求“動員一切力量,立即為做好春耕生產而積極工作”;3月7日又發出《關于農村生產大隊和生產隊在春耕期間不要奪權的通知》。但是,在1967年的“一月風暴”的影響下,山西省昔陽縣大寨大隊主要負責人奪了中共昔陽縣委的權,3月5日《人民日報》宣傳了這一行動,這對在全國農村鼓動造反和制造混亂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由于上至國務院農口部門機關,下至公社、大隊和國營農場等基層生產單位,以及各級農業科研機構和高、中等學校,都層層揪所謂“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大多數單位被“造反派”奪了權,大多數領導干部被當作“走資派”被揪斗,或“靠邊站”,許多農業專家、教授和技術骨干被扣上“臭老九”或“資產階級反動學術權威”的帽子,橫遭批判和打擊迫害,許多機構陷入癱瘓狀態。總之,從上到下的“奪權”斗爭,挑起群眾組織之間的嚴重對立,1967年下半年開始,在農村一些地區相繼出現武斗,整個農業戰線處于無政府無組織的混亂狀態;加上由于受批判“三自一包”、“四大自由”等影響,使調整時期制定和實施的一些有利于恢復農業生產的農村經濟政策在執行中受干擾甚至被取消,農民生產積極性嚴重受挫。1967年,農業總產值比上年僅增長1.5%;1968年,農業總產值比上年下降2.45%,糧食減產4%,棉花持平,糖料減產18.1%,這是“文革”期間的第一次波折。
  2.1972年的農業波折。
  這年農業只是小波折,其直接動因就是遭受了1962年以來最嚴重的大旱災,全年總受災面積6.08億畝,其中旱災4.6億畝。在長期工業偏斜運行致使農業基礎地位受削弱、農業基礎設施脆弱的情況下,因抗御自然災害能力弱,農作物受到嚴重危害,糧食較上年減產3.9%,棉花減產7%,農業總產值減少1%。
  3.1976至1977年的農業波折。
  這次連續兩年的農業波折,其直接動因是起于1975年底刮起的所謂“反擊右傾翻案風”運動,使許多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糾正的農業和農村工作中的“左”傾錯誤再次泛濫。在“反擊右傾翻案風”運動中,“四人幫”制造和散布了許多破壞生產建設的謬論。誰抓生產,他們就給誰扣上“唯生產力論”的帽子。體現按勞分配原則的政策和措施被攻擊為強化資產階級法權。一些地區盲目追求“一大二公”,擴大基本核算單位,限制社員家庭副業,取締農村集市貿易等“左”傾錯誤又有抬頭。粉粹“四人幫”標志著“文革”的結束,但這些“左”傾錯誤仍繼續蔓延,加上“洋躍進”中工農業發展關系嚴重失衡,1977年與1976年比,工業增長14.6%,而農業是負增長,為負0.4%。
  (二)1970至1975年農業緩慢增長的原因
  農業能在這幾年有緩慢增長,其直接原因就是在極其復雜和艱難困苦的政治環境中對“左”傾錯誤的抵制,減輕了“左”傾錯誤對農業的危害和造成的損失。
  1968年底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基層政權相繼成立了“革命委員會”,政治局勢趨于相對穩定。1969年2、3月,中斷了兩年的全國計劃會議召開,會議要求大力加強和發展農業。1970年1、2月,國務院召開中斷多年的全國棉花生產會議,中共中央批轉了國務院關于這次會議的報告。1970年8月下旬至10月初,國務院召開了北方地區農業會議,重申《六十條》中關于人民公社現階段的基本政策仍然適用,必須繼續貫徹執行;農村人民公社現有“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制度及自留地制度,一般不要變動。這對當時農業學大寨運動中的一些地區變革生產關系、搞“窮過渡”的錯誤做法起了抑制作用。這次會議還明確強調農業學大寨要學大寨的精神,重申了周恩來在三屆人大第一次會議上概括的三句話,即學習大寨堅持無產階級政治掛帥、毛澤東思想領先的原則,自力更生、艱苦奮斗的精神,愛國家、愛集體的共產主義風格;指出決不能照抄照搬大寨一些具體的經營管理和生產技術上的經驗,以期把農業學大寨運動引向健康的方向。這次會議還討論形成了《第四個五年農業發展規劃的設想》,以推動農業生產力和農業生產的發展。12月11日,中共中央正式批準下發了《國務院關于北方地區農業會議的報告》。各地貫徹北方地區農業會議的精神,著手糾正工作中“左”的錯誤,主要有:適當劃小作為基本核算單位的生產隊的規模,禁止“一平二調”;恢復勞動定額管理和評工記分制度、小包工制度;在抓緊糧食生產的同時,開展農、林、牧、副、漁業多種經營;剎住沒收自留地之風;采取措施鼓勵社員的家庭養豬,等等,使農村干部群眾的生產積極性又高漲起來。
  這一時期中央還通過經濟政策來鼓勵農民發展生產。1971年3月30日,中共中央批轉國務院《關于全國棉花、油料、糖料生產會議的報告》,決定適當提高花生、油菜籽、芝麻、大豆等部分油料、油脂和糖料收購價格,以促進經濟作物的生產發展。8月21日,中共中央發出《關于繼續實行糧食征購任務一定五年的通知》,對糾正一些地區“購過頭糧”的錯誤,鼓勵農民增產糧食起了積極作用。12月26日,中共中央發出《關于農村人民公社分配問題的指示》。這一系列糾“左”和鼓勵發展生產的經濟政策,調動了農民的積極性。
  針對“四五”計劃初期由于重工業、“大三線”建設的基本建設過大,1971年國民經濟中出現全國職工突破5000萬人、工資總額突破300億元、糧食銷售總額突破800億斤的“三個突破”,農業投入低,而1972年又遭受較大旱災而減產,工農關系失衡的情況,根據周恩來的提議,從1972年開始對國民經濟進行調整,增加對農業的投入,以強化農業的基礎地位。
  1975年1月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周恩來重申實現四個現代化的宏偉目標,激發了全國人民實現國民經濟現代化的信心。周恩來病重住院,鄧小平在毛澤東支持下主持中共中央、國務院日常工作,開始整頓工作,強調要加強農業的基礎地位,對阻撓抓生產和發展國民經濟的行為進行了斗爭。同時繼續糾“左”,如1975年9月16日中共中央發出的《關于大力發展養豬業的通知》,強調指出現階段堅持“積極發展集體養豬,繼續鼓勵社員養豬”的正確方針,“不能把社員正當的家庭副業當作資本主義傾向去批判。鼓勵社員養豬的政策和獎勵辦法不要隨意變動”。
  這一時期極左思潮仍不斷干擾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如要求繼續狠抓所謂“階級斗爭”和“兩條道路、兩條路線斗爭”:一些省、地、縣、領導部門繼續派遣工作隊,到某些“重點社隊”幫助開展所謂“批林批孔”、“基本路線教育”和“農業學大寨”運動;1974年下半年宣傳“小靳莊”等等;批判集體經濟內部的“以錢為綱”、“以副傷農”、“重副輕農”、“重錢輕糧”、“重個人輕集體”、“副業單干”、“工分掛帥”等所謂“資本主義自發傾向”。受“批林批孔”運動的干擾和沖擊,中國的農用工業生產出現了下降的局面,1974年全國化肥生產量由上年的459.2萬噸減少為422.2萬噸,下降8.1%,化肥施用量隨之從上一年的511.1萬噸減少為485.8萬噸,下降5%;農藥生產量從45.6萬噸減少為37.1萬噸,下降18.6%。這些都給農業生產的發展造成了不良影響。
  總之,1969至1975年期間,盡管極左思潮對農業生產發展有著嚴重干擾,但由于周恩來等中央領導對“左”傾錯誤的糾正,鄧小平在對國民經濟進行調整中強調要強化農業的基礎地位,以及全國大多數地區農村社隊的基層干部和社員群眾對“左”傾錯誤用各種方式進行直接或間接的抵制,他們力所能及地發展多種經營和工副業,堅持自力更生、艱苦創業的精神,因地制宜搞好農田基本建設,改善生產條件,從而減輕了“左”傾錯誤對農業的危害,使農業呈緩慢增長。1975年與1968年相比,農業總產值增長26.2%,年均遞增3.4%。
  研究“文革”時期農業的波動和改革開放初期農業的高速發展,不能不注意的是“文革”期間農田基本建設、化肥工業、農機化等方面取得重大進展,農業生產力水平有了較大提高。首先,這一時期在農業學大寨運動中,強調搞農田基本建設。在三年困難時期,毛澤東號召農業學大寨,其背景條件就是在工業化進程中國家財力有限,要靠大寨艱苦奮斗的精神,自力更生發展農業。毛澤東于1964年5月聽取第三個五年計劃設想匯報,當議論到建設四、五億畝穩產高產農田,有同志提出要建設到16億畝基礎上時,他指出,要自力更生,要像大寨那樣,他也不借國家的錢,也不向國家要東西。大寨是農田基本建設方面的先進典型,而農業學大寨又是毛澤東號召的,周恩來、李先念等藉此強調農業學大寨運動中搞農田基本建設,從而使農田有效灌溉面積由1965年的49582萬畝增加到1976年的67472萬畝,增長36%。其次,在地方小化肥廠生產技術逐漸過關的同時,1972年1月毛澤東、周恩來批準引進國外13套年產30萬噸合成氨和48至52萬噸尿素的大型現代化設備,并于1979年全部建成投產,化肥生產量由1966年的240.9萬噸(折純)增加到1976年的620.75萬噸(折純),增長1.58倍。第三,在1980年基本實現農業機械化的號召下,各地在發展“五小”工業上興辦農機制造或修配廠,全國農機總動力由1965年的109.9億瓦增加到1976年的863億瓦,增長6.85倍。當然在農業機械化進程中,由于“左”傾錯誤的影響和不切實際的高指標等,農業機械化目標沒有如期實現,而在1980年不得不宣布放棄這一目標。第四,這一時期農業科技人員忍辱負重,以不同形式堅持科研,取得三系雜交稻育種技術成功等一些重大成果。這些都是70年代初中期農業能夠呈緩慢增長的物質技術基礎。從另一方面看,這一時期由于農民生產積極性長期受挫,農業生產力水平沒能發揮出來,這從改革開放初期的1979至1984年間農業獲得年均遞增7.7%的高速發展得到另一印證。
   綜上所述,“文革”期間農業之所以發生一波三折這樣的大波折,主要是由于“左”傾錯誤嚴重泛濫所致;只是在一定程度上糾“左”和對“左”傾錯誤進行抵制,才有70年代初期農業的緩慢增長。這表明,“文化大革命”對農業的破壞是極為嚴重的。
中共黨史研究京71~77K4中國現代史鄭有貴19981998鄭有貴 國務院農業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副研究員 北京 100032 作者:中共黨史研究京71~77K4中國現代史鄭有貴19981998

網載 2013-09-10 21:5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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