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基本問題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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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沙水電師院社會科學學報1-6B1哲學原理許第虎19961996 在哲學基本問題上,馬克思主義創始人從來都只是肯定物質對意識的本原性和意識的能動性,從未把哲學基本問題的第一方面拔高為哲學的最高問題。傳統觀點認為哲學基本問題的第一方面包括“物質決定意識”的內容,第二方面僅指世界的可知性,并把第一方面拔高為哲學的最高問題,其總的傾向是否定意識的能動性,與馬克思主義的實踐創造精神是相違背的,在理論和實踐上都是有害的。      *       *       *  對哲學基本問題的見解,實際上是整個哲學理論認識的一個綱領與總則,因而正確地把握這一問題就成為哲學的理論傳授與學習中一個至關重要的任務。然而,在這一問題上傳統的見解存在著濃重的機械論傾向,偏向于肯定物質對意識的單向確定性,意識的能動性未得以體現。這樣的觀點顯然是不符合實際的和對人們的實踐創造有害的。物質與意識的相互關系有重新認識和定位的必要。本文在回顧、反思和重新理解的基礎上,從三個方面提出一些異于傳統見解的新論點,希望能有助于對上述問題的再認識與再思考。      一、關于哲學基本問題的“第一方面”  原蘇聯哲學教材把哲學基本問題中恩格斯說在前面的一方面稱為“第一方面”,照恩格斯原意,這一方面是指在精神對自然界的關系中“什么是本原的,是精神,還是自然界?”〔1 〕然而前蘇聯哲學教材卻作了三種新解釋,認為這一問題就是指什么第一性,什么第二性;什么在先,什么在后;是誰決定誰。“是物質、自然界、存在先于意識呢,還是相反,意識、精神先于物質?是存在、物質決定思維、意識呢,還是相反,思維、意識決定存在、物質?”〔2 〕向蘇聯學過來的我國的各種哲學教材,對哲學基本問題這個方面的說明,也基本上采用“老大哥”的說法。  學習的盲目性使我們長期未能發覺,由蘇聯教材新加進的這三個說法,后面兩個實際上是不準確的或錯誤的。  我們知道,“第一性”與“第二性”的概念是最先由洛克提出來的。洛克把物體的“質”區分為“第一性”與“第二性”兩種類型,認為“第一性”的質,是物體自身固有的,是客觀的;而“第二性”的“質”則是由第一性的質的各種結合而在我們意識中形成的。由于這種劃分是不科學的,因而“第一性”與“第二性”的概念,特別是兩者所表示的相互關系,也并不具有科學的確定含義。鑒于其他哲學家在概念運用上已經形成的習慣,列寧和斯大林曾用這兩個科學概念來表示物質與意識的關系,但在使用時都很慎重地作出了自己的說明。列寧說:“唯物主義和自然科學完全一致,認為物質是第一性的東西,意識、思維、感覺是第二性的東西,因為明顯的感覺只和物質的高級形式(有機物質)有聯系。”“物質的存在不依賴于感覺。物質是第一性的。感覺、思想、意識是按特殊方式組成的物質的高級產物。”〔3 〕斯大林也作了類似的說明,認為:“物質是第一性的,因為它是感覺、表象、意識的來源;而意識是第二性,從生的,因為它是物質的反映,存在的反映。”〔4〕可見, 列寧與斯大林講的物質第一性是指它是意識發生的基礎和根源,實際上也就是恩格斯所講的“本原”,所謂“第一性”的亦即“本原的”。在這里,列寧、斯大林與恩格斯可說是完全一致的。然而蘇聯哲學教材在對這一觀點進一步作出說明時就走樣了。精神與自然界何者“第一性”即何者是“本原”的問題被說成是二者孰先孰后、誰決定誰的問題。稍作認真比較即可看出,精神與自然界誰是“本原”的關系,既不是誰先誰后的關系所能概括的,更不是一種誰決定誰的關系。  勿容置疑,精神與自然界何者是“本原”的關系,是說它們誰是在誰的發展過程中發生的,誰是誰發生的原始出發點和根據。這樣一種相互關系雖然包含著誰先誰后的關系在內,但卻不只是誰先誰后的關系。發生在“先”的事物不一定是發生在“后”的事物與現象的“本原”。因而,精神與自然界誰是“本原”的關系是不能用誰先誰后的關系來說明的。  不僅如此,物質與意識誰是“本原”的關系也不是一種誰決定誰的關系。在這里有必要特別地指出,把誰是“本原”的關系看成物質與意識或精神與自然界誰決定誰的關系是一種十分有害的杜撰。根據這種觀點人們自然會得出結論:唯心主義認為意識決定物質,而唯物主義則認為物質決定意識。我們的一些哲學教材就采用了這樣的說法,或者斷言一切唯物論都持“存在決定思維”的觀點〔5〕, 或者斷言一切唯物論都持“物質決定精神”的見解〔6〕。然而, 唯物主義認為意識能對物質起決定作用是確有其事的。但如果說一切唯物主義都承認物質能對人們的意識起決定作用卻并不是事實,至少馬克思主義的辯證唯物論就不持這樣的見解。馬克思主義的經典著作家們從來都不曾提出過“物質決定意識”的觀點。  是的,馬克思確曾說過:“不是人們的意識決定人們的存在,相反,是人們的社會存在決定人們的意識。”〔7〕也許正是以此為據, 繼原蘇聯教材把哲學基本問題的所謂“第一方面”說成就是物質與意識、精神與自然界誰決定誰的問題之后,我國的一些哲學教材進而認定一切唯物主義都主張存在對思維、物質對意識是起決定作用的。但是,這種認識卻是完全錯了。  首先,根據馬克思的上述觀點推出辯證唯物論承認“物質決定意識”的結論是不合邏輯的,因為馬克思講的“人們的社會存在”是客觀存在的特殊的例子。有一些邏輯常識的人都知道,運用演繹推理方法只能從一般前提推出個別特殊事物的性狀,卻不能以個別的或特殊的事物為前提據以推出一般的結論。比如,我們可以根據“物質是客觀實在”和“地球是物質”,推論出“地球是客觀實在”;但卻不能根據“地球是太陽的行星”和“地球是物質”,推斷出“物質是太陽的行星”這樣的結論。這跟我們不能根據“人們的社會存在決定人們的意識”和“人們的社會存在是存在”,由此便得出“存在決定人們的意識”這樣的結論。兩者完全是同一個道理。  其次,人類一切經驗所提供的事實也無不表明,物質自然界的存在狀況并不能決定人類意識的狀況。地球一直在繞著太陽轉,可是在哥白尼的“日心說”發表以前,“地心說”卻一直在人類意識領域居統治的地位。人類認識從“地心說”到“日心說”的發展進步,并不是物質自然界中地球與太陽之間的存在狀況發生了變化的結果。對于同一種物質自然界的存在狀況,人們可以有認識,也可以毫無所知;人們的認識可以是科學的,也可以是完全錯誤的。人們對物質自然界的認識如何,并不取決于存在的狀況,而是取決于人們與這種客觀存在所發生的關系,即人們變革客觀存在的活動實踐。意識、認識的發展進步不是由自然界的發展所決定的,而是由人類社會實踐的發展進步所決定的。物質自然界在近數百年中變化甚微,但人類的意識,特別是科學認識卻有了很迅速的發展,說迅速發展著的科學認識是由變化極緩慢的自然界存在狀況決定的則是違背事實的。馬克思主義的唯物論從來認為,是人們能動的社會實踐決定著人們的意識、觀念和認識,并不認為是自然界的物質存在決定著人們的意識、觀念和認識。  對于哲學基本問題的所謂“第一方面”,馬克思主義唯物論所確認的,僅僅是物質、自然界、存在對于意識的“本原”性。這個“本原”性是關于物質對于意識、存在對于思維之間關系的最確切的表述,它表明精神、意識、思維對于物質、存在的依存性以及物質、自然界、存在對于精神、意識、思維的根源性。這個“本原”性也恰如其分地表明了物質、自然界、存在只是精神、意識、思維發生的基礎和前提,而不能對精神、意識、思維起決定的作用。馬克思說:“觀念的東西不外是移入人的頭腦并在人的頭腦中改造過的物質的東西而已。”〔8 〕這清楚地指明,“物質的東西”是“觀念的東西”的“本原”,但這個“本原”在移入人腦之后,成為觀念之前,是在人的頭腦中改造過了的。這種改造使“觀念的東西”不同于“物質的東西”,它對“物質的東西”的反映和表現不是作為“本原”的“物質的東西”所能決定的,而是由人腦的改造過程根據于“物質的東西”和人的需要決定的。馬克思又說:“意識在任何時候都只能是被意識到的存在。”〔9 〕這清楚地表明,存在轉化為意識是由于它“被意識到”的結果,只有當“被意識到”的時候,存在才能表現為意識,成為意識內容中的觀念形式。換言之,存在在表現為意識轉化為意識形式的過程中是處于被動地位的,這種被動地位決定了它不能對意識起決定的作用。這正如被制作的材料雖然也對制成的器物起作用,但卻不能起決定的作用一樣。  總之,說物質決定意識不僅是違反馬克思主義唯物論原則的,而且是違背人類的經驗事實的,因而是十分有害的。地球上存在的普遍狀態是水往低處流,可是人的意識卻指導人們把水從低處引到高處去灌溉種植的作物。如果承認了物質自然界對意識的決定作用,人們就不會再想到改變自然界的存在狀況來滿足自己的要求了。可見,說物質決定意識或存在決定思維是一種懶惰哲學的理論根據,這種哲學無論成為哪個民族的世界觀,都只能引導這個民族成為世界民族之林的落伍者。因而筆者認為應當把這樣一種哲學從我們的理論中徹底地清除掉。      二、關于哲學基本問題的“第二方面”  哲學基本問題的“另一個方面”在傳統的哲學理論中被稱為“第二方面”。照恩格斯原意,這個方面是指“我們關于我們周圍世界的思想對這個世界本身的關系是怎樣的?我們的思維能不能認識現實世界?我們能不能在我們關于現實世界的表象和概念中正確地反映現實?用哲學的語言來說,這個問題叫做思維和存在的同一性問題。”〔10〕  根據恩格斯的這一說明,傳統的哲學見解都認為哲學基本問題的這個方面所討論的只是世界的可知性問題,其結果就是把哲學界劃分出可知論與不可知論兩個對立的派系。流行的各種哲學理論可以說都未能超出這樣的認識。  應該指出,這種見解在認識上的片面性,就在于它未能看到:哲學基本問題的后一方面包含兩個不同視野的內容的,即從外部物質世界的存在著眼,這個方面的問題則是意識是世界的可知性問題;而轉過180度,從人類的意識與認識領域著眼,這個問題則是意識的能動性問題。恩格斯是同時從兩個視野觀察問題而把著眼點最后集中在意識的能動性方面;而流行的哲學理論卻僅僅把哲學基本問題的這一個方面看成世界的可知性問題,從而抹煞了這一問題關于意識能動性的內容。抹煞或者說撇開了意識的能動性,雖然使傳統哲學在理論上與其在說明哲學基本問題前一方面時提出的物質決定意識的觀點保持了前后一致性,但這樣一來卻明顯地違背了恩格斯原著的思想。  可以看到,恩格斯關于哲學基本問題這一方面的理論,目的是要通過對黑格爾哲學的評價以肯定人類意識的能動性,從而為辯證唯物主義與歷史唯物主義的科學世界觀與方法論奠定一個認識的基本原則。這一點我們從以下諸方面即可看到清楚的說明:  1、 從提出哲學基本問題的《費爾巴哈與德國古典哲學的終結》(以下簡稱《終結》)一書與馬克思《關于費爾巴哈的提綱》(以下簡稱《提綱》)的相互關系看。《提綱》被恩格斯稱為“包含著新世界觀的天才萌芽的第一個文件”錄入《終結》一書,表明《提綱》實際上也可看作是《終結》的提綱。《提綱》指出,和費爾巴哈的消極直觀唯物論不同的地方是唯心義在對事物、現實、感性的理解問題上“發展了能動的方面”。〔11〕對唯心主義的這種肯定的評價表明,馬克思認為思維對存在的反映問題應該揭示的是思維的能動性問題。可以看到,這一觀點是作為內容的要旨貫徹在《終結》關于哲學基本問題“第二方面”的整個敘述之中的。  2、 從《終結》和《提綱》涉及哲學基本問題“第二方面”的有關見解看。《提綱》認為唯心主義發展了“能動的方面”就在于它把事物、現實、感性“當作人的感性活動……從主觀方面去理解”,〔12〕即承認認識中的主客觀統一性,用黑格爾的話說就是思維與存在的同一性。這種見解跟《終結》把唯心主義說的思維與存在的同一性問題看成就是“思維能不能認識現實世界”,“能不能在我們關于現實世界的表象和概念中正確地反映現實”,亦即思維能否達到真理的問題是完全一致的,都是認為,承認思維與存在的同一性,就是承認了思維的能動性。  3、 從恩格斯關于哲學基本問題“第二方面”理論對思維能動性的正面闡述看。《終結》“二”章并沒有在世界可知性問題上止步不前,而是緊接著便轉到關于思維能動性問題的說明方面。作者肯定了黑格爾在這一問題上的貢獻,批評了施達克“由于過分形式主義地死守黑格爾著作中的個別詞句而大大貶低了黑格爾”〔13〕,以及他由于不懂得意識的能動性而把相信理想的力量看成唯心主義的觀點。接著便著重正確深刻地闡明了人類意識的能動性質與力量,指出:人的思維活動之所以具有能動的力量,就在于它能通過外部世界的反映使主客觀達到統一與一致,即“外部世界對人的影響表現在人的頭腦中,成為感覺、思想、動機、意志,總之,成為‘理想的意圖’,并通過這種形態變成‘理想的力量’”。〔14〕就是說思維在這里使客體主體化,成為可由主體支配調動的對象;同時又使思維自身客體化,成為一種起作用于客體的物質的力量。顯然,這既是對思維與存在同一性的唯物主義的說明,又是對思維如何由正確地反映世界到轉化為現實力量的辯證發展過程的說明,亦即對思維真理性與能動性之間辯證統一的科學的說明。“二”章對于意識能動性在功能及其發生機制上的這一科學說明,實際作為唯物史觀的重要原理之一,貫徹在后面“四”章所闡明的整個唯物史觀的理論中。  概括上述三點,恩格斯對于哲學基本問題后一方面的闡述,其根本宗旨是肯定意識的能動作用當是沒有疑問的。而長期以來,由于原理論的傳述者在認識上的失誤,馬克思主義的這一具有重大原則意義的見解便人為地被從哲學基本問題中刪去了。這樣便造成了一種理論的殘缺與扭曲:哲學基本問題不講人類意識的能動性而毫無根據地強調物質對意識的決定性。這種理論的現實結果只能是使歷史倒退,引導人類世界返回人類以前的動物世界。糾正理論上的這種嚴重誤解,實在已到了刻不容緩的時候了。      三、關于哲學基本問題兩方面的關系  跟上述兩種不正確認識相聯系,對于哲學基本問題兩方面的關系,很值得注意的一種見解是把其中的一個方面,即思維與存在何者是本原的問題稱為哲學的最高問題。這樣一來,問題的另一方面,即思維與存在的同一性問題或意識的能動性問題,就被排除在哲學“最高”問題之外。哲學基本問題的兩方面被劃出“最高”與非“最高”或“根本”與非“根本”的區別。  應該認真一讀的是,恩格斯《終結》一書關于哲學基本問題的說明并未表明哲學基本問題的前一個方面是哲學的“最高”問題或問題的“根本”的“主要”的方面。相反,這位措詞十分謹慎的馬克思主義經典著作家,倒是在自己的著作中把“全部哲學的最高問題”,作為“思維對存在”關系問題的一個同位語來說明后者在哲學理論中的地位的。他說:“思維與存在、精神對自然界的關系問題,全部哲學的最高問題,象一切宗教一樣,其根源在于蒙昧時代的狹隘而愚昧的觀念。”〔15〕由此可見,恩格斯認為,全部哲學的最高問題乃是“思維對存在、精神對自然界的關系問題”,其中自然既包括兩者中“什么是本原”的問題,又包括兩者能否相符合一致的問題。把哲學基本問題的前一個方面說成“最高”問題或問題的“根本”的“主要”的方面,這既不是恩格斯原著的意思,從理論與實踐方面看,也不能說是正確的。  首先從理論上看,說思維與存在的整個相互關系問題是哲學的最高問題,是認為存在對思維的本原性和思維對存在的能動性,同時是人們哲學方法論應該堅持的最根本的觀點。人的行動原則既應根據于外部客觀的規定,又應由主體能動地確定。而斷定只有思維與存在相互關系的前一方面才是哲學最高問題則不同,照流行的關于“物質決定意識”和意識只能與物質“同一”的見解,就只能理解為人的意識,包括一切行動方法與原則都只能由外部物質世界原原本本地給定,無需于人類創造性思維的參與。這樣的方法論原則顯然是跟人類一切成功的實踐經驗相背離的。不僅如此,把哲學基本問題前一方面提拔為哲學的最高問題,從而把這一問題的兩方面劃分出“最高”與非“最高”的區別,這本身就是不正確的。那末有人會問,矛盾的兩方面都有主次之分,為何哲學基本問題的兩方面就不能作類似的劃分呢?這其實只要認真地作一個比較就可以看出,矛盾的兩個方面的關系,跟思維與存在相互關系兩個方面的關系是完全不同的。前者是指兩個對立的事物、兩種對立的現象或兩種對立的要素之間的關系;后者則是指同一矛盾關系所表現的兩個不同方面的關系。矛盾著的兩個事物或現象或要素由于各自具有某種相對的獨立性,此方對彼方與彼方對此方的影響與作用是各不相同的,它們在統一體中的地位也就自然有著主、次、輕、重的差異,因而是可以劃分出“根本”與非根本之類區別的。但矛盾著的事物之間結成的同一種關系的兩方面,情形就不同。它們只是同一關系所表現的兩個不同的側面,是僅僅由于人們觀察的角度不同才被區分開來的,從其關系本身看,兩者是結合為一不可分開的。思維與存在誰是本原的關系與思維能否正確反映存在的關系同是指二者之間的一種表現與被表現的關系。唯物論說存在是思維的本原系指思維是存在的表現,唯心論說思維是存在的本原,系指存在是思維的表現。而唯物論與多數唯心論都承認思維與存在的同一性,仍然不過是說思維對存在或存在對思維的表現,即表現者與被表現者之間是趨向一致的。換言之,哲學基本問題的兩方面是兩位一體的,前一方面是指誰表現了誰的問題,后一方面是指能否表現得正確的問題。確認了誰是誰的表現是以這種表現具有正確性為根據的,而確認表現的正確性也就已經包含了誰是誰的表現。這樣的兩方面不能劃出一個“最高”的方面來,跟矛盾的同一性與斗爭性作為同一矛盾關系的兩側面,不能從中劃出一個“最高”方面是完全相同的。我們說矛盾的同一性與斗爭性同是矛盾的兩種根本的屬性,既不能說同一性是矛盾的“最高”的屬性,也不能說斗爭性是矛盾的最“根本”的屬性。哲學基本問題兩方面的關系實質上也就是矛盾斗爭性與同一性之間的關系。要在這兩方面關系中劃出一個“最高”的或“根本”的方面,跟有人硬說巴黎的鐵塔從左面和右面看到的兩個側面中有一個是“最高”的或“根本”的方面,是同樣荒唐和十分可笑的。  其次,從實踐的角度看,把思維與存在相互關系的前一個方面看成“最高”問題,或問題的“根本”的“主要”的方面,依照流行的物質決定意識的觀點,就是人的思想只能照搬自然的現實,田里的雜草要生長,人就不能有除草的想法;疾病要流行,人就不能設想防治的措施。這無異是要求人們只能做自然的奴隸,回歸一般動物的狀態。這樣的認識,作為世界觀,只能是一種消極的世界觀;作為方法論,只能是一種無所作為的方法論。在實踐中,只能引導人們時刻處于被動的地位。中國歷史上曾有人提倡的那種清靜“無為”的哲學,毛澤東主席曾經批評過的那種無所作為的觀點,便正是這樣一種消極被動的世界觀,它給我們民族長期的歷史實踐過程所造成的損害應該說是有目共睹和不堪回首的。  概上所說,把思維與存在相互關系問題中的一個方面視為哲學“最高”問題,顯然是對哲學基本問題認識中的又一個重要誤解。在對哲學基本問題“第一方面”的認識中提出“物質決定意識”的觀點,和在“第二方面”的認識中看不到意識的能動性,以及在對這兩方面關系的認識中拔高前一方面的重要性,所有這些在流行的哲學認識中是一脈相承,并貫串于始終的,其基本傾向性是貶低甚至抹煞意識的能動性質與力量。這樣的見解作為馬克思主義哲學的解說和傳述,無疑既是違背馬克思主義理論的基本原則的,又是與馬克思主義者改造舊世界創造新世界的實踐行動綱領相互抵觸和背道而馳的。  注 釋:  〔1〕〔10〕〔13〕〔14〕〔15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四卷第220、221、223、228、220頁。  〔2〕前蘇聯科學院哲學研究所《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 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3頁。  〔3〕《列寧選集》第二卷,第40、50頁。  〔4〕《列寧主義問題》,人民出版社1955年版,第698頁。  〔5〕李達主編《唯物辯證法大綱》,廣東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10頁。  〔6〕《馬克思主義哲學簡要讀本》,廣東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4頁。  〔7〕《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二卷,第82頁。  〔8〕《資本論》第一卷,第24頁。  〔9〕〔11〕〔12〕《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一卷,第30、16、 16頁。                   (責任編輯 廖小平)*  收稿日期:1996—05—10  作者簡介:許第虎,長沙電力學院社科系副教授。       作者:長沙水電師院社會科學學報1-6B1哲學原理許第虎19961996 在哲學基本問題上,馬克思主義創始人從來都只是肯定物質對意識的本原性和意識的能動性,從未把哲學基本問題的第一方面拔高為哲學的最高問題。傳統觀點認為哲學基本問題的第一方面包括“物質決定意識”的內容,第二方面僅指世界的可知性,并把第一方面拔高為哲學的最高問題,其總的傾向是否定意識的能動性,與馬克思主義的實踐創造精神是相違背的,在理論和實踐上都是有害的。      *       *       *  對哲學基本問題的見解,實際上是整個哲學理論認識的一個綱領與總則,因而正確地把握這一問題就成為哲學的理論傳授與學習中一個至關重要的任務。然而,在這一問題上傳統的見解存在著濃重的機械論傾向,偏向于肯定物質對意識的單向確定性,意識的能動性未得以體現。這樣的觀點顯然是不符合實際的和對人們的實踐創造有害的。物質與意識的相互關系有重新認識和定位的必要。本文在回顧、反思和重新理解的基礎上,從三個方面提出一些異于傳統見解的新論點,希望能有助于對上述問題的再認識與再思考。      一、關于哲學基本問題的“第一方面”  原蘇聯哲學教材把哲學基本問題中恩格斯說在前面的一方面稱為“第一方面”,照恩格斯原意,這一方面是指在精神對自然界的關系中“什么是本原的,是精神,還是自然界?”〔1 〕然而前蘇聯哲學教材卻作了三種新解釋,認為這一問題就是指什么第一性,什么第二性;什么在先,什么在后;是誰決定誰。“是物質、自然界、存在先于意識呢,還是相反,意識、精神先于物質?是存在、物質決定思維、意識呢,還是相反,思維、意識決定存在、物質?”〔2 〕向蘇聯學過來的我國的各種哲學教材,對哲學基本問題這個方面的說明,也基本上采用“老大哥”的說法。  學習的盲目性使我們長期未能發覺,由蘇聯教材新加進的這三個說法,后面兩個實際上是不準確的或錯誤的。  我們知道,“第一性”與“第二性”的概念是最先由洛克提出來的。洛克把物體的“質”區分為“第一性”與“第二性”兩種類型,認為“第一性”的質,是物體自身固有的,是客觀的;而“第二性”的“質”則是由第一性的質的各種結合而在我們意識中形成的。由于這種劃分是不科學的,因而“第一性”與“第二性”的概念,特別是兩者所表示的相互關系,也并不具有科學的確定含義。鑒于其他哲學家在概念運用上已經形成的習慣,列寧和斯大林曾用這兩個科學概念來表示物質與意識的關系,但在使用時都很慎重地作出了自己的說明。列寧說:“唯物主義和自然科學完全一致,認為物質是第一性的東西,意識、思維、感覺是第二性的東西,因為明顯的感覺只和物質的高級形式(有機物質)有聯系。”“物質的存在不依賴于感覺。物質是第一性的。感覺、思想、意識是按特殊方式組成的物質的高級產物。”〔3 〕斯大林也作了類似的說明,認為:“物質是第一性的,因為它是感覺、表象、意識的來源;而意識是第二性,從生的,因為它是物質的反映,存在的反映。”〔4〕可見, 列寧與斯大林講的物質第一性是指它是意識發生的基礎和根源,實際上也就是恩格斯所講的“本原”,所謂“第一性”的亦即“本原的”。在這里,列寧、斯大林與恩格斯可說是完全一致的。然而蘇聯哲學教材在對這一觀點進一步作出說明時就走樣了。精神與自然界何者“第一性”即何者是“本原”的問題被說成是二者孰先孰后、誰決定誰的問題。稍作認真比較即可看出,精神與自然界誰是“本原”的關系,既不是誰先誰后的關系所能概括的,更不是一種誰決定誰的關系。  勿容置疑,精神與自然界何者是“本原”的關系,是說它們誰是在誰的發展過程中發生的,誰是誰發生的原始出發點和根據。這樣一種相互關系雖然包含著誰先誰后的關系在內,但卻不只是誰先誰后的關系。發生在“先”的事物不一定是發生在“后”的事物與現象的“本原”。因而,精神與自然界誰是“本原”的關系是不能用誰先誰后的關系來說明的。  不僅如此,物質與意識誰是“本原”的關系也不是一種誰決定誰的關系。在這里有必要特別地指出,把誰是“本原”的關系看成物質與意識或精神與自然界誰決定誰的關系是一種十分有害的杜撰。根據這種觀點人們自然會得出結論:唯心主義認為意識決定物質,而唯物主義則認為物質決定意識。我們的一些哲學教材就采用了這樣的說法,或者斷言一切唯物論都持“存在決定思維”的觀點〔5〕, 或者斷言一切唯物論都持“物質決定精神”的見解〔6〕。然而, 唯物主義認為意識能對物質起決定作用是確有其事的。但如果說一切唯物主義都承認物質能對人們的意識起決定作用卻并不是事實,至少馬克思主義的辯證唯物論就不持這樣的見解。馬克思主義的經典著作家們從來都不曾提出過“物質決定意識”的觀點。  是的,馬克思確曾說過:“不是人們的意識決定人們的存在,相反,是人們的社會存在決定人們的意識。”〔7〕也許正是以此為據, 繼原蘇聯教材把哲學基本問題的所謂“第一方面”說成就是物質與意識、精神與自然界誰決定誰的問題之后,我國的一些哲學教材進而認定一切唯物主義都主張存在對思維、物質對意識是起決定作用的。但是,這種認識卻是完全錯了。  首先,根據馬克思的上述觀點推出辯證唯物論承認“物質決定意識”的結論是不合邏輯的,因為馬克思講的“人們的社會存在”是客觀存在的特殊的例子。有一些邏輯常識的人都知道,運用演繹推理方法只能從一般前提推出個別特殊事物的性狀,卻不能以個別的或特殊的事物為前提據以推出一般的結論。比如,我們可以根據“物質是客觀實在”和“地球是物質”,推論出“地球是客觀實在”;但卻不能根據“地球是太陽的行星”和“地球是物質”,推斷出“物質是太陽的行星”這樣的結論。這跟我們不能根據“人們的社會存在決定人們的意識”和“人們的社會存在是存在”,由此便得出“存在決定人們的意識”這樣的結論。兩者完全是同一個道理。  其次,人類一切經驗所提供的事實也無不表明,物質自然界的存在狀況并不能決定人類意識的狀況。地球一直在繞著太陽轉,可是在哥白尼的“日心說”發表以前,“地心說”卻一直在人類意識領域居統治的地位。人類認識從“地心說”到“日心說”的發展進步,并不是物質自然界中地球與太陽之間的存在狀況發生了變化的結果。對于同一種物質自然界的存在狀況,人們可以有認識,也可以毫無所知;人們的認識可以是科學的,也可以是完全錯誤的。人們對物質自然界的認識如何,并不取決于存在的狀況,而是取決于人們與這種客觀存在所發生的關系,即人們變革客觀存在的活動實踐。意識、認識的發展進步不是由自然界的發展所決定的,而是由人類社會實踐的發展進步所決定的。物質自然界在近數百年中變化甚微,但人類的意識,特別是科學認識卻有了很迅速的發展,說迅速發展著的科學認識是由變化極緩慢的自然界存在狀況決定的則是違背事實的。馬克思主義的唯物論從來認為,是人們能動的社會實踐決定著人們的意識、觀念和認識,并不認為是自然界的物質存在決定著人們的意識、觀念和認識。  對于哲學基本問題的所謂“第一方面”,馬克思主義唯物論所確認的,僅僅是物質、自然界、存在對于意識的“本原”性。這個“本原”性是關于物質對于意識、存在對于思維之間關系的最確切的表述,它表明精神、意識、思維對于物質、存在的依存性以及物質、自然界、存在對于精神、意識、思維的根源性。這個“本原”性也恰如其分地表明了物質、自然界、存在只是精神、意識、思維發生的基礎和前提,而不能對精神、意識、思維起決定的作用。馬克思說:“觀念的東西不外是移入人的頭腦并在人的頭腦中改造過的物質的東西而已。”〔8 〕這清楚地指明,“物質的東西”是“觀念的東西”的“本原”,但這個“本原”在移入人腦之后,成為觀念之前,是在人的頭腦中改造過了的。這種改造使“觀念的東西”不同于“物質的東西”,它對“物質的東西”的反映和表現不是作為“本原”的“物質的東西”所能決定的,而是由人腦的改造過程根據于“物質的東西”和人的需要決定的。馬克思又說:“意識在任何時候都只能是被意識到的存在。”〔9 〕這清楚地表明,存在轉化為意識是由于它“被意識到”的結果,只有當“被意識到”的時候,存在才能表現為意識,成為意識內容中的觀念形式。換言之,存在在表現為意識轉化為意識形式的過程中是處于被動地位的,這種被動地位決定了它不能對意識起決定的作用。這正如被制作的材料雖然也對制成的器物起作用,但卻不能起決定的作用一樣。  總之,說物質決定意識不僅是違反馬克思主義唯物論原則的,而且是違背人類的經驗事實的,因而是十分有害的。地球上存在的普遍狀態是水往低處流,可是人的意識卻指導人們把水從低處引到高處去灌溉種植的作物。如果承認了物質自然界對意識的決定作用,人們就不會再想到改變自然界的存在狀況來滿足自己的要求了。可見,說物質決定意識或存在決定思維是一種懶惰哲學的理論根據,這種哲學無論成為哪個民族的世界觀,都只能引導這個民族成為世界民族之林的落伍者。因而筆者認為應當把這樣一種哲學從我們的理論中徹底地清除掉。      二、關于哲學基本問題的“第二方面”  哲學基本問題的“另一個方面”在傳統的哲學理論中被稱為“第二方面”。照恩格斯原意,這個方面是指“我們關于我們周圍世界的思想對這個世界本身的關系是怎樣的?我們的思維能不能認識現實世界?我們能不能在我們關于現實世界的表象和概念中正確地反映現實?用哲學的語言來說,這個問題叫做思維和存在的同一性問題。”〔10〕  根據恩格斯的這一說明,傳統的哲學見解都認為哲學基本問題的這個方面所討論的只是世界的可知性問題,其結果就是把哲學界劃分出可知論與不可知論兩個對立的派系。流行的各種哲學理論可以說都未能超出這樣的認識。  應該指出,這種見解在認識上的片面性,就在于它未能看到:哲學基本問題的后一方面包含兩個不同視野的內容的,即從外部物質世界的存在著眼,這個方面的問題則是意識是世界的可知性問題;而轉過180度,從人類的意識與認識領域著眼,這個問題則是意識的能動性問題。恩格斯是同時從兩個視野觀察問題而把著眼點最后集中在意識的能動性方面;而流行的哲學理論卻僅僅把哲學基本問題的這一個方面看成世界的可知性問題,從而抹煞了這一問題關于意識能動性的內容。抹煞或者說撇開了意識的能動性,雖然使傳統哲學在理論上與其在說明哲學基本問題前一方面時提出的物質決定意識的觀點保持了前后一致性,但這樣一來卻明顯地違背了恩格斯原著的思想。  可以看到,恩格斯關于哲學基本問題這一方面的理論,目的是要通過對黑格爾哲學的評價以肯定人類意識的能動性,從而為辯證唯物主義與歷史唯物主義的科學世界觀與方法論奠定一個認識的基本原則。這一點我們從以下諸方面即可看到清楚的說明:  1、 從提出哲學基本問題的《費爾巴哈與德國古典哲學的終結》(以下簡稱《終結》)一書與馬克思《關于費爾巴哈的提綱》(以下簡稱《提綱》)的相互關系看。《提綱》被恩格斯稱為“包含著新世界觀的天才萌芽的第一個文件”錄入《終結》一書,表明《提綱》實際上也可看作是《終結》的提綱。《提綱》指出,和費爾巴哈的消極直觀唯物論不同的地方是唯心義在對事物、現實、感性的理解問題上“發展了能動的方面”。〔11〕對唯心主義的這種肯定的評價表明,馬克思認為思維對存在的反映問題應該揭示的是思維的能動性問題。可以看到,這一觀點是作為內容的要旨貫徹在《終結》關于哲學基本問題“第二方面”的整個敘述之中的。  2、 從《終結》和《提綱》涉及哲學基本問題“第二方面”的有關見解看。《提綱》認為唯心主義發展了“能動的方面”就在于它把事物、現實、感性“當作人的感性活動……從主觀方面去理解”,〔12〕即承認認識中的主客觀統一性,用黑格爾的話說就是思維與存在的同一性。這種見解跟《終結》把唯心主義說的思維與存在的同一性問題看成就是“思維能不能認識現實世界”,“能不能在我們關于現實世界的表象和概念中正確地反映現實”,亦即思維能否達到真理的問題是完全一致的,都是認為,承認思維與存在的同一性,就是承認了思維的能動性。  3、 從恩格斯關于哲學基本問題“第二方面”理論對思維能動性的正面闡述看。《終結》“二”章并沒有在世界可知性問題上止步不前,而是緊接著便轉到關于思維能動性問題的說明方面。作者肯定了黑格爾在這一問題上的貢獻,批評了施達克“由于過分形式主義地死守黑格爾著作中的個別詞句而大大貶低了黑格爾”〔13〕,以及他由于不懂得意識的能動性而把相信理想的力量看成唯心主義的觀點。接著便著重正確深刻地闡明了人類意識的能動性質與力量,指出:人的思維活動之所以具有能動的力量,就在于它能通過外部世界的反映使主客觀達到統一與一致,即“外部世界對人的影響表現在人的頭腦中,成為感覺、思想、動機、意志,總之,成為‘理想的意圖’,并通過這種形態變成‘理想的力量’”。〔14〕就是說思維在這里使客體主體化,成為可由主體支配調動的對象;同時又使思維自身客體化,成為一種起作用于客體的物質的力量。顯然,這既是對思維與存在同一性的唯物主義的說明,又是對思維如何由正確地反映世界到轉化為現實力量的辯證發展過程的說明,亦即對思維真理性與能動性之間辯證統一的科學的說明。“二”章對于意識能動性在功能及其發生機制上的這一科學說明,實際作為唯物史觀的重要原理之一,貫徹在后面“四”章所闡明的整個唯物史觀的理論中。  概括上述三點,恩格斯對于哲學基本問題后一方面的闡述,其根本宗旨是肯定意識的能動作用當是沒有疑問的。而長期以來,由于原理論的傳述者在認識上的失誤,馬克思主義的這一具有重大原則意義的見解便人為地被從哲學基本問題中刪去了。這樣便造成了一種理論的殘缺與扭曲:哲學基本問題不講人類意識的能動性而毫無根據地強調物質對意識的決定性。這種理論的現實結果只能是使歷史倒退,引導人類世界返回人類以前的動物世界。糾正理論上的這種嚴重誤解,實在已到了刻不容緩的時候了。      三、關于哲學基本問題兩方面的關系  跟上述兩種不正確認識相聯系,對于哲學基本問題兩方面的關系,很值得注意的一種見解是把其中的一個方面,即思維與存在何者是本原的問題稱為哲學的最高問題。這樣一來,問題的另一方面,即思維與存在的同一性問題或意識的能動性問題,就被排除在哲學“最高”問題之外。哲學基本問題的兩方面被劃出“最高”與非“最高”或“根本”與非“根本”的區別。  應該認真一讀的是,恩格斯《終結》一書關于哲學基本問題的說明并未表明哲學基本問題的前一個方面是哲學的“最高”問題或問題的“根本”的“主要”的方面。相反,這位措詞十分謹慎的馬克思主義經典著作家,倒是在自己的著作中把“全部哲學的最高問題”,作為“思維對存在”關系問題的一個同位語來說明后者在哲學理論中的地位的。他說:“思維與存在、精神對自然界的關系問題,全部哲學的最高問題,象一切宗教一樣,其根源在于蒙昧時代的狹隘而愚昧的觀念。”〔15〕由此可見,恩格斯認為,全部哲學的最高問題乃是“思維對存在、精神對自然界的關系問題”,其中自然既包括兩者中“什么是本原”的問題,又包括兩者能否相符合一致的問題。把哲學基本問題的前一個方面說成“最高”問題或問題的“根本”的“主要”的方面,這既不是恩格斯原著的意思,從理論與實踐方面看,也不能說是正確的。  首先從理論上看,說思維與存在的整個相互關系問題是哲學的最高問題,是認為存在對思維的本原性和思維對存在的能動性,同時是人們哲學方法論應該堅持的最根本的觀點。人的行動原則既應根據于外部客觀的規定,又應由主體能動地確定。而斷定只有思維與存在相互關系的前一方面才是哲學最高問題則不同,照流行的關于“物質決定意識”和意識只能與物質“同一”的見解,就只能理解為人的意識,包括一切行動方法與原則都只能由外部物質世界原原本本地給定,無需于人類創造性思維的參與。這樣的方法論原則顯然是跟人類一切成功的實踐經驗相背離的。不僅如此,把哲學基本問題前一方面提拔為哲學的最高問題,從而把這一問題的兩方面劃分出“最高”與非“最高”的區別,這本身就是不正確的。那末有人會問,矛盾的兩方面都有主次之分,為何哲學基本問題的兩方面就不能作類似的劃分呢?這其實只要認真地作一個比較就可以看出,矛盾的兩個方面的關系,跟思維與存在相互關系兩個方面的關系是完全不同的。前者是指兩個對立的事物、兩種對立的現象或兩種對立的要素之間的關系;后者則是指同一矛盾關系所表現的兩個不同方面的關系。矛盾著的兩個事物或現象或要素由于各自具有某種相對的獨立性,此方對彼方與彼方對此方的影響與作用是各不相同的,它們在統一體中的地位也就自然有著主、次、輕、重的差異,因而是可以劃分出“根本”與非根本之類區別的。但矛盾著的事物之間結成的同一種關系的兩方面,情形就不同。它們只是同一關系所表現的兩個不同的側面,是僅僅由于人們觀察的角度不同才被區分開來的,從其關系本身看,兩者是結合為一不可分開的。思維與存在誰是本原的關系與思維能否正確反映存在的關系同是指二者之間的一種表現與被表現的關系。唯物論說存在是思維的本原系指思維是存在的表現,唯心論說思維是存在的本原,系指存在是思維的表現。而唯物論與多數唯心論都承認思維與存在的同一性,仍然不過是說思維對存在或存在對思維的表現,即表現者與被表現者之間是趨向一致的。換言之,哲學基本問題的兩方面是兩位一體的,前一方面是指誰表現了誰的問題,后一方面是指能否表現得正確的問題。確認了誰是誰的表現是以這種表現具有正確性為根據的,而確認表現的正確性也就已經包含了誰是誰的表現。這樣的兩方面不能劃出一個“最高”的方面來,跟矛盾的同一性與斗爭性作為同一矛盾關系的兩側面,不能從中劃出一個“最高”方面是完全相同的。我們說矛盾的同一性與斗爭性同是矛盾的兩種根本的屬性,既不能說同一性是矛盾的“最高”的屬性,也不能說斗爭性是矛盾的最“根本”的屬性。哲學基本問題兩方面的關系實質上也就是矛盾斗爭性與同一性之間的關系。要在這兩方面關系中劃出一個“最高”的或“根本”的方面,跟有人硬說巴黎的鐵塔從左面和右面看到的兩個側面中有一個是“最高”的或“根本”的方面,是同樣荒唐和十分可笑的。  其次,從實踐的角度看,把思維與存在相互關系的前一個方面看成“最高”問題,或問題的“根本”的“主要”的方面,依照流行的物質決定意識的觀點,就是人的思想只能照搬自然的現實,田里的雜草要生長,人就不能有除草的想法;疾病要流行,人就不能設想防治的措施。這無異是要求人們只能做自然的奴隸,回歸一般動物的狀態。這樣的認識,作為世界觀,只能是一種消極的世界觀;作為方法論,只能是一種無所作為的方法論。在實踐中,只能引導人們時刻處于被動的地位。中國歷史上曾有人提倡的那種清靜“無為”的哲學,毛澤東主席曾經批評過的那種無所作為的觀點,便正是這樣一種消極被動的世界觀,它給我們民族長期的歷史實踐過程所造成的損害應該說是有目共睹和不堪回首的。  概上所說,把思維與存在相互關系問題中的一個方面視為哲學“最高”問題,顯然是對哲學基本問題認識中的又一個重要誤解。在對哲學基本問題“第一方面”的認識中提出“物質決定意識”的觀點,和在“第二方面”的認識中看不到意識的能動性,以及在對這兩方面關系的認識中拔高前一方面的重要性,所有這些在流行的哲學認識中是一脈相承,并貫串于始終的,其基本傾向性是貶低甚至抹煞意識的能動性質與力量。這樣的見解作為馬克思主義哲學的解說和傳述,無疑既是違背馬克思主義理論的基本原則的,又是與馬克思主義者改造舊世界創造新世界的實踐行動綱領相互抵觸和背道而馳的。  注 釋:  〔1〕〔10〕〔13〕〔14〕〔15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四卷第220、221、223、228、220頁。  〔2〕前蘇聯科學院哲學研究所《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 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3頁。  〔3〕《列寧選集》第二卷,第40、50頁。  〔4〕《列寧主義問題》,人民出版社1955年版,第698頁。  〔5〕李達主編《唯物辯證法大綱》,廣東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10頁。  〔6〕《馬克思主義哲學簡要讀本》,廣東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4頁。  〔7〕《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二卷,第82頁。  〔8〕《資本論》第一卷,第24頁。  〔9〕〔11〕〔12〕《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一卷,第30、16、 16頁。                   (責任編輯 廖小平)*  收稿日期:1996—05—10  作者簡介:許第虎,長沙電力學院社科系副教授。      

網載 2013-09-10 21: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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