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文化對中國傳統體育觀念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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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圖分類號]G8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3828(2006)04—0042—04
  中國古代并沒有固定的“體育”概念,但客觀的事實是,在“體育”概念誕生之前,體育娛樂活動早就出現了。從現有的文字記載來看,齊魯地區在春秋戰國時期就有了豐富多彩的體育娛樂活動。比如,齊國故都臨淄,現在已經被世界足聯確認為世界足球的發源地[1],《荀子·議兵》篇有“齊人隆技擊”的記載。齊國在春秋戰國時期興盛的技擊,也就是后來中華武術的早期雛形。王賽時先生指出:“至民國出現‘武術’名稱之前,‘技擊’始終是中華武術的代名詞。”[2] “中國傳統體育觀念的形成,正是伴隨著中國早期體育娛樂活動的發展而體現出來的。”[3] 齊魯文化的發展對中國傳統體育觀念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一、齊魯文化對中國傳統體育觀念形成的影響因子
  體育觀念是在體育活動中體現出來的,古代早期的體育活動大多又集中反映在兵士訓練過程中。因此,由民風習俗表現出來的地域文化特征,往往也就在某種兵士訓練活動體現出了一定程度的體育觀念。總體上看,齊魯傳統文化對中國傳統體育觀念形成的影響因子大致上可以概括為以下幾點。
  (一)尚武勇。《史記·貨殖列傳》記載說:“齊帶山海,膏壤千里,宜桑麻,人民多文采布帛魚鹽。臨淄亦海岱之間一都會也。其俗寬緩闊達而足智,好議論,地重,難動搖,怯于眾斗,勇于持刺,故多劫人者,大國之風也。”所謂齊人“怯于眾斗,勇于持刺”,從字面上看,“怯”是畏懼、膽怯的意思;“勇”是勇敢、擅長的意思。也就是說,齊地的人們對于群體性的搏斗不積極,而對于單兵較量則非常勇猛。客觀地說,齊人“怯于眾斗,勇于持刺”的民風習俗,既有著歷史的淵源,又對后世也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從這一民族習俗后來的歷史演變過程來看,“既是齊文化有別于其他同時期的地域文化的關鍵之所在,同時也是齊文化在漢代以后被中國傳統文化消化吸收而在形式上退出政治歷史舞臺的重要因子”[4]。尚勇好斗的武勇精神,是體育觀念形成的基本因子。
  (二)重功利。《漢書·地理志》記載說:“昔太公始封,周公問:‘何以治齊?’太公曰:‘舉賢而上功。’”所謂“舉賢尚功”,實際上就是運用功利引導的辦法調動人的社會積極性的措施。《說苑·尊賢》記載說:“齊桓公使管仲治國,管仲對曰:‘賤不能臨貴。’桓公以為上卿而國不治,桓公曰:何故?管仲對曰:‘貧不能使富。’桓公賜之齊國市租一年而國不治,桓公曰:何故?對曰:‘疏不能制親。’桓公立以為仲父。齊國大安,而遂霸天下。孔子曰:‘管仲之賢,不得此三權者,亦不能使其君南面而霸矣。’”管仲相齊桓公治國,主張“功利不盡舉則國貧”(《管子·版法解》),其豐富的重民、順民、愛民思想,正是通過功利主義引導的辦法來實現的。戰國時期齊國大力發展稷下學宮,廣泛吸納知識分子,采取的諸多措施當中,“皆賜列第,為上大夫”(《史記·田敬仲完世家》)、“高門大屋尊寵之”(《史記·孟子荀卿列傳》),更是非常突出的功利性誘導政策。齊國講求功利,不僅在軍事活動中倡導功利,在日常的社會活動中同樣引導人們追求功利,由此而形成了齊文化濃郁的功利主義色彩。在“尚功利”的民俗環境當中,必然刺激以競強為特征的體育活動的發展,進而凝練、升華為最為基本的體育競強精神。
  (三)自強不息。自強不息的進取精神是先哲們留給我們的寶貴遺產,這在儒學當中有著顯明的體現。《周易·系辭傳下》說:“天地之大德曰生。”中國古代的哲學家們從“生”(形成或者發展)開始思考社會和人生,由此而產生了以自強不息為基本精神的生活理念,《周易·乾卦·象傳》說:“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孔子曾經站在河邊,面對奔流不息的河水發出感慨說:“逝者如斯夫,不舍晝夜!”(《論語·子罕》)因而,人的追求應當是無可休止的,即使遇到千難萬險,按照《易傳》的說法,也總會有“否極泰來”的時候。《易傳》在解釋六十四卦的時候指出,《易經》之所以把“未濟”卦放在最后,就是表明世界發展、生化的無限性,用以“幫助人們燃起心中的希望之燈”[5]。由儒學思想發源而來的這種以“生”為基本原則看待人生社會的思想觀念,鼓勵人們要高揚樂觀主義精神,勇于面對現實,不畏艱險,積極進取。這一點,后來不僅形成了中華民族優良的精神傳統,而且深深地貫入到了中國的傳統體育觀念當中。
  (四)仁義至上。在儒學思想當中,也包含了豐富的體育思想內容,其中在孔子實施的“六藝”教育中,射、御、舞等都可以劃入體育范疇當中。在“禮”的教育中,禮射是挑選參加祭神、祭祖人選的方式,是為選擇參加祭禮的人服務的。在“樂”的教育中,樂舞本身就是一種禮的方式,它反映著一種“禮”的概念。“射”、“御”在當時似乎是一種獨立存在的體育項目,但孔子也把它賦予了嚴格的等級劃分,以符合“禮”的規范。在“六藝”教育中,孔子強調的是體育的實用性,是為實行“禮”而服務的具體工具。這是從形式層面上來看。從精神層面上來看,儒學的重要核心內容是“仁”,一部《論語》,談到“仁”的地方有一百多處。《論語》中孔子對于武勇也有著獨特的認識,他說:“射不主皮,為力不同科。”(《論語·八佾》)意思是說,射箭時中的與否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心中要有“仁”。“君子無所爭,必也射乎!揖讓而升,下而飲,其爭也君子。”(《論語·八佾》)假如大家都是君子仁人、志同道合,這就達到了“仁”的境界,這時,勝負就是次要的了。“仁”雖然是至高無上的,但僅僅具備“仁”的品質還不夠,還要講求“義”。《論語·陽貨》記載:“子路曰:‘君子尚勇乎?’子曰:‘君子義以為上。君子有勇而無義為亂,小人有勇而無義為盜。’”在競技性的活動中,達到“仁”的境界的人,并不一定都能夠懂得“義”,因而孔子公開宣稱:“好勇疾貧,亂也。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亂也。”(《論語·泰伯》)簡而言之,爭奪勝負要有一個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既要有“仁”,也要講“義”,至于勝負則不是第一位的。由孔子發端的儒學思想,把單純的體育競技活動賦予了豐富的人文內涵,從而形成了競技活動中的品德要求,使單純的體育競技活動變成了以“仁”、“義”為最高標準的強身健體活動。曹冬先生認為,“孔子的體育思想可稱為‘仁’學體育思想”[6]。儒學的“仁”、“義”思想,強化了體育競技中的“泛道德”環境,對后來“由‘天人合一’的思想所派生的中國古代體育注重和諧的整體化倫理思想對中國體育形成協同合作、友誼第一的以群體利益為重的集體主義精神有積極影響”[7]。這是中國傳統體育觀念當中的人文因素濃厚的主要原因。
  (五)順應自然。與儒學的出現幾乎同時,道家學說產生了。在戰國時期齊國的稷下學宮的百家爭鳴環境中稷下黃老之學對道家學說給予充分的發展。由于道家把遵照自然規律保全生命作為要務,因而從順應自然、保全生命角度出發,提出了一系列的養生思想。老子首先提出了“順乎自然”的養生保健理論,他在《道德經》中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二十五章》)。認為只有順乎自然的變化規律,才能實現健康長壽。“后來發展起來的中國傳統的‘四季養生法’、‘十二月養生法’、‘十二時辰養生法’等,都是在此基礎上發展起來的。”[8] 道家的原始養生理論在漢代以后經過道教的繼承和發展,逐步形成了以崇尚自然為基本宗旨的強身健體理論和方法,“五禽戲”、“房中術”、“太極拳”等等,大多屬于此類。
  中國傳統的養生思想既有著悠久的歷史,也有著廣泛的來源。現存的甲骨文中已有了關于條理生活、預防疾病的論述,《尚書·洪范》中就有了“五行”的概念,“五行”理論在《易傳》當中就被引入到了養生理論當中,主張從人的精、氣、神、意的條理角度進行養生保健。《黃帝內經》和《呂氏春秋》當中都包含有豐富的養生思想,其中的思想理論在很大程度上吸收了“五行”的理論觀點。而陰陽五行理論在戰國時期的齊國鄒衍那里已是巍巍高論。道家的養生理論在戰國時期的稷下黃老之學發展中得到充分的升華。
  值得特別注意的是,中國傳統的體育觀念基本上可以分為養生和健身兩大派系,以“順乎自然”為宗旨的養生理論,不管是《老子》、《莊子》,還是《易傳》、《黃帝內經》,追求的目標基本上都在于主動遵循自然規律而趨利避害,而到了《呂氏春秋》當中,則在繼承《子華子·北宮意問》“生命在于運動”觀點的基礎上提出了運動養生的理論主張:“流水不腐,戶樞不蠹。動也,形氣亦然。形不動則精不流,精不流則氣郁。”(《呂氏春秋·季春紀·盡數》)從重視外在的功利性目標的武勇精神演化而來的健身理論,在后來的發展過程中與運動養生理論結合在一起,逐步形成了以強調身體運動為宗旨的養生理論。而《呂氏春秋》之中許多的思想反映的恰是齊文化的內容。
  總之,在中國古代最早出現的三大文明區域當中,東夷文明是比較發達的地區,周代建立以后,齊國又是在東夷文明基礎上最為發達的諸侯國。齊國“尚功利”民俗中包含了齊人喜戰、好斗生活習性的東夷文明因子,“尚功利”的文化傳統是東夷文明的進一步發展。東夷人喜戰、好斗、尚功利正是中國傳統體育觀念的基本母體。儒學雖然同樣是在東夷文化的基礎之上產生的,但由于封邦建國以后采取了用周禮“革其禮”的辦法,因而儒學的“仁”、“義”思想豐富了中國傳統體育觀念的人文因子。而道學思想,尤其稷下黃老思想的發展,對養生理念的促進,對中國的傳統觀念更是影響巨大。[9]
  二、齊魯文化對中國傳統體育觀念的培育
  齊文化鮮明的功利性和儒學的泛道德性融合,對中國傳統體育觀念的培育產生了積極而深遠的影響。對此,我們可以從三個層面上來認識。
  (一)齊文化的尚武勇、重功利精神,引導培育了中國傳統體育觀念發展中的強烈競強意識。《管子·禁藏》篇有一段精彩的分析:“凡治亂之情,皆道上始。故善者圉之以害,牽之以利。能利害者,財多而過寡矣。夫凡人之情,見利莫能勿就,見害莫能勿避。其商人通賈,倍道兼行,夜以續日,千里而不遠者,利在前也。漁人之人海,海深萬仞,就波逆流,乘危百里,宿夜不出者,利在水也。故利之所在,雖千仞之山無所不上,深淵之下,無所不入焉。”《荀子·強國》又說:“好利之民,莫不愿以齊為歸。”在齊文化的思想觀念當中,趨利避害是人的本能,追求個人功利是人的自然社會本性。因而,引導人們的社會行為,功利也就成為一項必須的重要措施。《荀子·議兵》在論及齊國軍隊的戰斗力情況時曾經有一段鞭辟入思的分析,說:“齊人隆技擊。其技也,得一首者,則賜贖錙金,無本賞矣。是事小敵毳,則偷可用也,事大敵堅,則渙然離耳。若飛鳥然,傾側反復無日,是亡國之兵也,兵莫弱是矣。是其去賃市傭而戰之幾矣。”齊國的軍士非常重視格斗,他們憑著自身格斗的本領,“得一首者,則賜贖錙金”。這樣的軍隊,遇到脆弱的敵人可以較量一番,遇到強勁的敵人,立刻就會若鳥獸散。這與臨時雇用市井游民去打仗沒有多少差別。軍隊尚且如此,更何況于一般社會民眾了。這種功利引導的辦法,產生的積極作用就是刺激人們追求實現個人價值的欲望,對于培養社會生活中的個人競強意識有著很強的激勵作用。正因于此,在齊國的社會環境當中才能夠出現(臨淄)“其民無不吹竽、鼓瑟、彈琴、擊筑、斗雞、走犬、六博、蹹鞠”(《戰國策·齊策一》)這樣的繁榮的文體活動盛況。甚至出現了以“千金”做賭注的賽馬活動:“(田)忌數與齊諸公子馳逐重射。孫子見其馬足不甚相遠,馬有上、中、下輩。于是孫子謂田忌曰:‘君弟重射,臣能令君勝。’田忌信然之,與王及諸公子逐射千金。及臨質,孫子曰:‘今以君之下駟與彼上駟,取君上駟與彼中駟,取君中駟與彼下駟。’既馳三輩畢,而田忌一不勝而再勝,卒得王千金。”(《史記·孫子吳起列傳》)。功利引導,對體育活動的發展產生了極大的刺激作用,這“是春秋戰國時期齊國體育活動十分活躍的主要原因”[10]。
  (二)儒學的尚中貴和思想,引導培育了中國傳統。體育觀念發展中的濃厚人性化意識。“中庸之道”是中國傳統文化的核心,“和”是中庸思想的終極目標。共性至上的文化精神對中國傳統體育觀念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周易》推崇“太和”,《乾·彖傳》云:“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大和。”這個“太和”境界,既是自然界本然的秩序和發展歸宿,又是人類社會各種實踐所追求的最高目標,它實際上可歸結為一種天與人、自然與社會的整體和諧思想。儒家在社會人際關系的處理上執著追求“和”。孔子說:“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論語·學而》)又說:“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論語·子路》)甚至春秋末期齊國的晏嬰在治理國家過程中也主張“和而不同”,和而不同,則“政平而不干,民無爭心”(《左傳·昭公二十年》)。這種追求“和”的思想意識反映在體育活動中,自然也就形成了“揖讓而升,下而飲。其爭也君子”的以“友誼第一”為基本特征的參與精神。顯然,儒學尚中貴和的文化精神是從“禮”的貫徹落實規則中演化出來的,反映在體育觀念上,則大大增強了體育活動中的人性化意識,對于鼓勵人們的社會參與意識有較大的推動作用,但并不利于競技性體育活動的發展。
  (三)道學的養生保健思想,強化了中國傳統體育觀念發展中的人本意識。戰國時期齊國稷下黃老之學非常盛行,在稷下諸子學派中,道家學派陣容最為強大。錢穆在《先秦諸子系年》中考證稷下學宮留下姓名的學者有17人,張秉楠在《稷下鉤沉》[11] 中考證有19人。其中,屬于儒家的有4人,屬于墨家或兼治儒、道的有2人,屬于名家的有2人,屬于法家1人,屬于陰陽家的2人,“學無所主”的1人, 屬于道家即黃老學派的有7人。稷下黃老之學的養生理論和陰陽五行理論, 既與齊文化的尚功利、崇武勇精神不同,也與儒學的重道德、尚中庸不同,注重的是人的個體生命的保存,尤其運動健身理論的出現,強化了中國傳統體育觀念發展中的人本意識,促進了傳統體育觀念從軍事、禮制、娛樂等單純社會活動向人的個體生命保全角度的重心轉移,推進了體育娛樂活動的社會行業分化,大大增強了體育娛樂活動的社會普遍使用價值。這是漢代以后傳統體育觀念發展的一個重要理論基礎。
  (四)齊魯文化的深度融合,凝練培育了特色鮮明的中國傳統體育觀念。戰國時期,齊國大力發展稷下學宮,廣泛地吸納諸子百家到這里來著書立說,“不治而議論”(《史記·田敬仲完世家》),形成了中國歷史上空前的學術繁榮盛世,齊國由此成為當時著名的文化中心。齊文化與魯文化在這一時期進行了充分的融合,尤其孔子、孟子、荀子等儒學大師,自春秋末期到戰國末期這一時段在齊國對儒學思想的傳播和發展,“把齊魯文化升華到了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12]。到漢代“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文化環境形成以后,吸納了齊文化思想精華的儒學思想成為中國傳統文化的主干,其文化精神對于中國傳統體育觀念的形成與發展也就開始產生主導性的作用。在后來的社會發展過程中,由于儒學本身處在不斷的發展過程中,基本的文化精神也就隨之不斷的得到升華。孔子說:“齊一變,至于魯;魯一變,至于道。”(《論語·雍也》)相對于中國傳統的體育觀念而言,孔子所說的“道”,正是齊文化的尚武勇、尚功利精神與儒學的“仁”、“義”思想有機結合以后而形成的正確發展方向。稷下學的發展,不僅對中國傳統文化是一個極大的升華,而且在整體上同時升華了中國傳統體育觀念。
  簡而言之,齊魯文化對于中國傳統體育觀念的形成與發展,首先是以地域文化精神為基本母體的,在戰國時期的文化整合過程中,齊魯文化的深度融合形成了中國傳統文化的基本主流,中國傳統體育觀念首先發源于齊文化中的尚武勇、尚功利精神,然后充入了儒學的“仁”、“義”內涵和道家的養生保健理念,進而形成了以人文內涵為主體的傳統體育觀念。
  三、中國傳統體育觀念的基本特點
  毋庸諱言,中國傳統的體育觀念是以豐富的人文因素,尤其顯明的泛道德色彩和以人為本的養生保健理念而自立于世界體育之林的。從齊魯傳統文化對中國傳統體育觀念的影響來看,簡要歸結起來,中國傳統體育觀念主要表現為以下四方面基本特點。
  (一)奮勇拼搏的競爭精神。中國傳統體育觀念中的奮勇拼搏精神主要來源于齊文化中“勇于持刺,怯于眾斗”的民風習俗,以及齊國武技發展過程中體現出來的武勇精神。《左傳·襄公二十八年》說,盧蒲癸、王何等人,聯合欒、高、陳、鮑之族,圍殺慶舍一人,而慶舍則勇斗不懼,并在左肩被砍掉、身體被刺傷的情況下,還能把房子上的椽子拔下來格斗,又將俎器、酒壺投出,殺死對手而后死。《晏子春秋·內篇》中有一則“二桃殺三士”的故事,說齊國公孫接、古冶子和田開疆,他們都是著名的勇士,“以勇力搏虎聞”、“仗兵而卻三軍者再”。晏子秉承齊景公旨意欲殺三人,齊景公卻回答說:“三子者,搏之恐不得,刺之恐不中也。”可見三勇士的武技和武勇精神已經到了很高的水平。《史記·孟嘗君列傳》記載,孟嘗君帳下有食客三千人,其中就多有武林高手。其他諸如“能生拔牛角”的孟賁、敢于行刺秦王的荊軻,都是齊地武林中的杰出代表。《漢書·刑法志》記載說:齊閔“以技擊強”。《鹽鐵論·論儒》說,齊閔王以武技之優勢,“南舉楚淮,北并巨宋,苞十二國,西摧三晉,卻強秦,五國賓從,鄒魯之君,泗上諸侯,皆入臣”。齊國崇尚武技的風俗習慣和由此而在軍事活動中形成的武勇精神,逐步過渡并演化成了中國傳統體育觀念中的奮勇拼搏精神。
  (二)尊重科學的唯物精神。中國傳統體育觀念中尊重科學的唯物精神主要受到了齊文化中的軍事思想發展的影響。尤其春秋戰國時期,齊國的經濟得到了充分的發展,人民生活富足,《管子·國蓄》說:“民富則不可以祿使也。”富裕的民眾容易貪圖安逸舒適的生活,不愿為國家和社會的公眾利益付出生命的代價。反映在軍事上,也就形成了齊國軍隊的整體戰斗力不強和齊國軍事思想理論發達的局面。《荀子·議兵》說,齊國士卒在戰場上以至于與“去賃市傭而戰之幾”,和雇傭兵一樣。齊國軍隊整體戰斗力不強,正是士卒貪圖安逸生活,貪生怕死的具體表現。為了增強軍隊的整體戰斗力,迫使齊國人不得不在戰略戰術上下功夫。《孫子兵法》、《孫臏兵法》、《司馬法》等著名的軍事著作,都是以智謀見長的,出現在齊國軍事思想當中的孫臏賽馬、圍魏救趙、減灶術、田單火牛陣,等等,都是依靠斗智而取勝的。齊國軍事理論的發展,大大彌補了軍事斗爭中整體戰斗力不強的弱點[13]。當軍事領域的競爭方式深入到了體育活動中來的時候,也就逐步演化成了對于唯物主義科學理論的充分尊重。
  (三)寬容尚中的參與精神。儒學在戰國時期就已經成為“顯學”,在當時的社會環境當中就已經有了很大的影響,秦漢以后,儒學成為統治階級的主要思想理論工具,“尚中”、“尚和”、“行人”、“求義”、“誠信”成為中國傳統文化當中人的社會行為追求的基本準則。盛行于春秋戰國時期的游俠,忠君愛國的屈原,還有后來眾多的志士仁人,甚至于少林戒律也規定習武僧人只可用武于自衛或“主持正義”、“濟危扶傾”。這種寬容尚中的參與精神滲透到體育活動當中,也就逐漸地養成了以“貴在參與”、“友誼第一”、“誠信守諾”為基本特征的傳統體育觀念。
  (四)道德至上的民族精神。儒學人性善的思想理論對中國傳統文化影響巨大,在“性善論”道德先行的倫理觀影響下,中國傳統體育活動普遍洋溢著濃郁的泛道德色彩,強調“藝無德不立”。在練功習武、養生健體的活動中,強調道德為先,“自天子以至于庶人,一是皆以修身為本”(《禮記·大學》),“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禮記·大學》)。少林武術中的清規戒律,實質上也是一種磨煉意志的手段。《鞠城銘》則要求參加“蹴鞠”活動的人“不以親疏,不有阿私,端心平意,莫怨其非”(《藝文類聚·刑法部·鞠城銘》)。把體育涵養道德的功能視為第一功能,而將其強身健體、御敵自衛的功能視為第二位的。這種道德之上的倫理思想,演化到傳統體育活動當中以后,形成了富具民族特色的傳統體育觀念。
  (五)以人為本的保健精神。人最可寶貴的是生命,孔子的泛道德體育觀念強調的是人的體育娛樂活動的社會個體品德,《孟子·梁惠王下》記載說,齊宣王自稱“好勇”,孟子反駁說:“王請無好小勇。夫撫劍疾視曰,‘彼惡敢當我哉!’此匹夫之勇,敵一人者也。王請大之!”孟子所反對的“匹夫之勇”大而言之是諸侯之間的窮兵黷武,化而言之則是那種單純性的“武勇”。孟子反對“匹夫之勇”,主張“一怒而安天下之民”的“文王之勇”、“武王之勇”。從闡釋“仁政”思想入手,把孔子對人的個體武勇人文內涵的強調賦予了更為普遍的社會意義,由此得出了“民惟恐王之不好勇也”的結論。荀子對于單純的武勇也有深刻的分析,認為單純的武勇好斗并不是一種高尚的行為:“斗者,忘其身者也,忘其親者也,忘其君者也。”“凡斗者,必自以為是,而以人為非也。”因而武勇“有狗彘之勇者,有賈盜之勇者,有小人之勇者,有士君子之勇者”之分,極力推崇“義之所在,不傾于權,不顧其利,舉國而與之不為改視,重死持義而不橈”的“士君子之勇”(《荀子·榮辱》)。孟子和荀子都是從國家管理的角度繼承和發展孔子思想的,與孔子一樣,對齊文化所崇尚的功利性、尚武勇精神都有著清醒地認識,但孔子把體育娛樂活動僅僅看作是為實行“禮”而服務的具體工具,為了“克己復禮”的需要而強調體育娛樂活動中的品德要求,注重的是人的社會行為的個體修養。孟子、荀子則從推行“仁政”“王道”的角度反對單純的尚功利、崇武勇,提倡“士君子之勇”,從而大大提高了競強意識的社會價值。不管是土著齊文化也好,還是儒學在戰國以前的基本理念也好,都是從人的社會性角度闡釋體育娛樂觀念的。道學的出現,尤其稷下黃老之學的發展,從順應自然的角度提出了運動保健養生的觀念,找到了體育娛樂活動的基本目的,形成了以人為本的保健精神,從而為后來體育娛樂活動的社會性發展提供了堅實的理論支持。
  四、結束語
  誠然,中華民族源遠流長,早期的地域文化更是五彩紛呈,中國傳統體育觀念的形成,自然遠非齊魯文化所能完全涵蓋。但是,早期的齊魯文化是中國傳統文化的基本源流,戰國時期稷下學對諸子百家思想理論的全面整合,為漢代以后中國傳統文化基本主干的形成奠定了基礎,同時,也為中國傳統體育觀念的凝練成形提供了基本的理論基礎。齊魯文化發展對中國傳統體育觀念的形成影響是巨大的。
  [收稿日期]2006—03—01
管子學刊淄博42~45,36G8體育王京龍20072007
齊魯文化/傳統體育觀念/影響
中國傳統體育觀念是在早期眾多地域文化融合的基礎上形成的。齊文化的尚功利崇武勇精神、儒學的尚中貴和精神、道學的養生思想,共同構成了中國傳統體育觀念的基本文化淵源。戰國時期齊文化背景下的稷下學對諸子百家思想理論的全面整合,既為漢代以后以儒學為主干的中國傳統文化的形成奠定了基礎,同時,也為中國傳統體育觀念的凝練形成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作者:管子學刊淄博42~45,36G8體育王京龍20072007
齊魯文化/傳統體育觀念/影響

網載 2013-09-10 21: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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