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競恒:惡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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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古希臘詩人赫西俄德(Hesiod)曾講述了一個故事,神靈為了報復人類用骨頭獻祭的不虔誠之舉,便創造了女人,以此來報復人類。詩人悲哀地講述道,女人美麗的假象,將成為人類的禍害。而誰為了逃避女人的詛咒而拒絕結婚,他在老年將無人供養。而結婚者,“他就會下半輩子煩惱痛苦得沒完沒了。這種禍害是無法排除的” 。
 赫西俄德的書寫,以悲慟的筆調,描述了人類家庭生活中所有瑣屑、創傷、痛苦與悲愁的起源,可被視為古人理解家庭痛苦之源的一種象征。如果神靈也曾將詛咒施與古代中國,那么這罪惡女人的形象則常常以家庭矛盾中“惡嫂”的面貌出現。
 在戰國之前的文獻中,幾乎沒有關于“惡嫂”的形象。這一時期,那詛咒人類的女性主要代表為具有濃厚傳說色彩的“亡國禍水”形象,如夏的妹喜、商的妲己、周的褒姒,晉的驪姬,齊的文姜等上層女性。普通的民眾,仍舊過著從新石器時代以來千百年延續的聚族而居生活方式,他們日出而作,日沒而息,在大家族中接受族長的權威,生活與秩序中籠罩著一層血緣的溫情脈脈。在這些大家族中生活的青年男女,并未如同貴族們那樣普遍結為一夫一妻的核心家庭,而是過著較為自由散漫的野合與“走婚”式男女生活,在“桑林”、“云夢”、“石祖”這樣的地點求愛。《詩經•國風》中的諸多詩篇,為后世留下了戰國之前普通民眾男女自由求愛的大量歌謠。因此,普通民眾中還遠遠沒有像貴族社會那樣形成“惡嫂”或廣泛的婆媳矛盾等兇惡女人的形象,下層社會中對女性的印象,更多還是《詩經•國風》中那些值得追求的可愛面貌。
在這個時期,普通平民結婚者并不算多,在殷墟發掘的墓葬中,夫妻合葬墓的數量占總墓數的三分之一 。一些墓葬甚至是男墓主與男隨從同棺合葬 ,或是兩女同棺合葬 。為什么這些人寧愿選擇同一性別的伙伴同棺埋葬,也不與自己的“妻”或“夫”合葬呢?唯一的答案只能是:這些人還沒有形成后世那樣根深蒂固的一夫一妻制觀念,殷墟有三分之二的墓不是夫妻合葬,說明在商代,社會中大部分人還沒有養成一夫一妻制的生活觀念與生活方式,大多數平民都是終身住在自己以母系血統為紐帶的宗族里,活著時過著較為自由的男女“走婚”生活,許多孩子生下來便是“知其母而不知其父”。因此,當時許多人死后或是獨自一人葬入自己本族的家族墓地,或是選擇與自己關系密切的同性伙伴、侍從同棺而葬,卻壓根兒也沒有想到要找一個“老婆”或“老公”同穴而葬。所謂“生死相依”或“咱倆死也要埋在一起”,在那個年代,還并未形成一種愛情的常識。
實際上,一直到春秋時代,普通平民的生活狀態仍然與殷商差異不大——雖然婚姻的觀念比商代略為強化,但社會上仍舊盛行著類似于“走婚”的男女交往模式。就連孔子這樣的低級貴族,也是“知其母而不知其父”。進入鐵器時代之后的知識精英總喜歡批評鄭、衛等地“淫亂”,其實這反映了一夫一妻制家庭和觀念確立并深化后,對此前大規模、較為自由的男女交往模式的批評。

二、

到了春秋晚期,由于鐵制農具的普及,使得小家庭能夠獨立完成生產組織,因此從春秋晚期以來逐漸發展出的小家庭在戰國得到了進一步發展,傳統的大家族逐漸解體 。這就意味著,一男一女,男耕女織的家庭模式開始成為鐵器時代最為典型的社會組織細胞。此外,由于傳統的宗法制、大家族崩潰,戰國時期的各國普遍推行“編戶齊民”的管理制度,也就是說,這個時代,國家不再是由各個等級不同家族等血緣組織構成的溫情共同體,而是一個依靠鐵兵器、暴力、官僚組織直接對成千上萬個一夫一妻制小家庭進行嚴格控制的耕戰機器。反映在考古上,就是過去廣泛存在的大規模家族墓地解體了,代之以若干個零散的小夫妻家庭墳墓 。
一夫一妻制的小家庭廣泛確立了,卻并不是“夫妻雙雙把家還”、“你挑水來我澆園”那般浪漫的詩情畫意。根據《韓非子•五蠹》記載:“今人有五子不為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孫。是以人民眾而貨財寡,事力勞而供養薄,故民爭”。韓非子道破了這種小家庭的真相,在以夫妻為核心的小家庭背景下,那些父子、祖孫之間往往為了僅有的一點生存資源爭斗不已。
當然,過去那些依靠血緣和溫情組織在一起龐大的家族,現在全部解體為一盤散沙的“夫妻雙雙把家還”,這一點恰恰十分有利于強有力的國家控制。《史記•商君列傳》記載,商鞅在秦國變法,第一步就是要“而為其男女之別”,建立起千千萬萬個國家控制下的一夫一妻制小家庭。秦王朝在會稽刻石頌德的碑文中,就吹噓自己實現了“禁止淫泆,男女潔誠”,意思是:除了一夫一妻制小家庭之中的男女關系之外,過去那種男女隨意自由“淫泆”的交往方式被禁止了。第二步,就是在這些小家庭之間實行“令民為什伍”,通過連坐制度等方式鼓勵各小家庭之間互相監視,互相告密。這樣,秦王通過各級官僚與告密者,就能嚴格、精確地控制到每一個小家庭。
此外,為了防止民眾形成大家族,構成對專制國家控制力的挑戰,秦國還制訂了嚴格的法律,鼓勵民眾父子、婆媳之間鬧矛盾,最后分家,形成一個個弱小的一夫一妻小家庭。商鞅建立的制度中,就有“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倍其賦”(《史記•商君列傳》)的內容。意思是,民眾家中有兩個以上的男子,就必須分家,建立起新的一夫一妻制小家庭,如果想要繼續維系“子孫滿堂”的血緣共同體,就必須繳納雙倍的賦稅。此外,秦國還鼓勵這些小家庭中的矛盾,使得這些原子一般孤立的小家庭根本不可能形成有力量的血緣組織。賈誼寫秦國社會的風俗是:“借父耰鉏,慮有德色;母取箕帚,立而誶語。抱哺其子,與公并倨;婦姑不相說,則反唇而相譏”(賈誼:《治安策》)。這些語言,刻畫出鐵器時代秦國小家庭中的一幅畫面:父母用了屬于自己小家庭中的一點兒東西,立刻閑言碎語,抱怨得不可開交。妻子一邊抱著小孩哺乳,一邊以最不禮貌的姿勢與公公坐在一起,有一點兒矛盾,婆媳之間便反唇相譏,互罵不已。這樣的一幅畫面,絕不是那“夫妻雙雙把家還”的浪漫田園詩,而是赫西俄德筆下人類注定要遭受神靈永恒詛咒的痛苦。
一夫一妻制小家庭中老婆的放肆,在出土秦代竹簡中有不少記載。云夢秦簡《日書》中有許多對這種兇悍女人的描述:“娶妻,妻悍”、“娶妻,妻多舌”、“娶妻,妻不寧 ”,這些妻子,或是兇悍,或是長舌婦,與公公婆婆對罵,或是在家里折騰,鬧得天翻地覆不寧靜。當然,魯迅云:“不在沉默中爆發,就在沉默中滅亡”,面對兇悍老婆的男人們,開始在小家庭中進行“整治工作”。出土秦律記載:“妻悍,夫毆治之”,秦國男人開始卷起袖口,用老拳相加治理家庭問題,但秦律的規定卻是,如果傷到了妻子,丈夫會被判處徒刑。這一切到了西漢時,開始變化,張家山漢簡記載的法律中,“妻悍而夫毆笞之,非以兵刃也,雖傷之,毋罪” 。這一趨勢說明,在進入鐵器時代以后,一夫一妻制的小家庭里矛盾眾多,夫妻、婆媳等關系日趨緊張,因此法律賦予男人更大使用暴力的權力,來“整治”這千瘡百孔的小家庭,以維持最基本的秩序——家庭都鬧翻了,國家還怎么收稅?

三、

進入鐵器時代的戰國、秦漢以來,舊有的大宗族解體了,普通人隨意通過“有女懷春,吉士誘之”的方法自然而隨意的男女交往模式逐漸解體,代之以國家嚴格控制戶籍與管理的一夫一妻制小家庭。由于生活資源有限,與過去大宗族“親親相愛”的溫情脈脈不同,小家庭內部缺少絕對權威和秩序,因此具有比傳統大宗族更加激烈的排他性色彩,小家庭內部的矛盾日趨激化,從公婆、夫妻到叔嫂關系,全都陷入到為了利益而排他競爭的漩渦中。
只有在這個時代的背景下,普通民眾的日常生活中女人才逐漸被塑造為“悍婦”、“潑婦”、“惡嫂”等形象。
由于舊有的大宗族在鐵器時代紛紛崩潰,這些散沙一盤的小家庭中,就不可能出現過去那樣的秩序。除了父母,長兄與長嫂便成為持家的核心人物,在父母去世之后,幼弟往往以兄嫂的家庭為核心,登記在戶口冊上,并接受兄嫂的某種權威。兄嫂作為父母的“接班人”,當然也肩負著贍養父母的責任,例如出土的漢代西陲簡牘中,就有“無力謝兄嫂,供養二親萬幸”的記載 。里耶出土的秦代戶籍冊中,就有不少弟弟登記在兄嫂戶籍上的例子 。在居延漢簡中,甚至有的戍卒也將弟妹帶在身邊,弟妹也依靠他生活 。因此,漢代的樂府詩《有所思》中才會出現女子口吻說“雞鳴狗吠,兄嫂當知之”,可見兄嫂對弟妹具有某種權威性的控制能力。而這種經濟或社會手段意義上的控制力,再加上一夫一妻制小家庭的排外性、競爭性,為“惡嫂”形象的出現,提供了決定性的條件。
西漢詩《孤兒行》中 ,記載了一位父母亡故的少年,在兄嫂的管理下遭受虐待。兄嫂強迫這位幼弟四處經商打工賺錢,臘月回家后,他風塵仆仆,頭上長滿了虱子,不但得不到撫慰,還家后立刻又被命令去煮飯和養馬。一大清早去挑水,雙手凍裂,腳下連草鞋也沒有,卻踩著霜雪與荊棘,一邊流淚,一邊流鼻涕。
冬天沒有厚衣服,夏天沒有涼快的單衣。日子過到這個份上,幼弟只感到“兄嫂難與久居”,想給地下的父母寫信。
在這首詩歌中,嫂子與兄長聯合在一起,為了其一夫一妻的核心小家庭利益,不顧幼弟的死活,盡可能地役使和榨取其勞動,顯示出“惡嫂”與鐵器時代以來一夫一妻小家庭制度的密切聯系。
“惡嫂”的形象,最早可以追溯到戰國——中國剛進入鐵器時代的階段。《史記•蘇秦列傳》記載,蘇秦游學落魄,他的嫂子對他進行了嘲笑。但在他游說諸侯成功,佩戴六國相印之后,他的嫂子卻在他面前“逶迤匍匐”,理由是“見季子位高金多也”。在這個戰國的故事中,小家庭的嫂子,已經是一副“嫌貧愛富”的形象。
到了廣泛流行“妻悍”、“妻多舌”、“妻不寧”的秦代,叔嫂矛盾更是日趨激化。《史記•楚元王世家》記載,漢高祖劉邦年輕當流氓時,經常帶著狐朋狗友到兄嫂家里混吃混喝,當家的嫂子感到憤怒,便假裝食物已經吃光,狐朋狗友們見無飯可蹭,也紛紛離去。劉邦卻發現,鍋里還有飯吃,是嫂子撒謊,因此一直怨恨嫂子不厚道。甚至“恨屋及烏”,當皇帝后,連嫂子的兒子都不封侯。
當家的嫂子往往為了一夫一妻的核心小家庭利益而戰斗,有的丈夫如同《孤兒行》詩中那樣,“兄嫂”共同役使幼弟,而有的丈夫則還殘存著遠古大宗族血緣共同體的記憶,希望善待幼弟。《史記•陳丞相世家》記載,陳平年輕求學時,長得肥胖,他的嫂子一直怨恨這小叔子不事生產。當有人詢問陳平吃了什么,為何長得如此肥胖時,嫂子嘲諷道:“他不過是吃了糠而已。有這樣的小叔子,還不如沒有!”陳平的哥哥聽到妻子的這話,便立刻與她離婚,堅守“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的原則。類似的例子也見于漢代。在武梁祠石刻中,就歌頌了一位為了兄弟而趕走妻子的丈夫朱明,起因是他的弟弟好吃懶做,引起了嫂子的憤怒,最后打了他一頓。但丈夫認為:“四海之女皆可為婦,骨肉之復不可得。遂逐其婦,永不相見也” ,這個畫面,被漢代儒家刻在石頭上,進行了表彰。
對于不敢抑制妻子過于自私行為的丈夫,可能會受到某種羞辱。《史記•淮陰侯列傳》記載,韓信年輕時曾在一位亭長家中蹭飯吃。亭長的妻子感到憤怒,便故意改動了開飯時間,韓信來吃飯時,卻撲了個空,因此記下了這個恥辱。在他功成名就后,成為了楚王。找到了當年那位亭長,送給他一百枚銅錢,說:“你是一個小人,你的德性不足”。由此可見,一位不敢抑制妻子自私行為的丈夫,可以被視為“小人”。
進入鐵器時代和一夫一妻制小家庭的廣泛確立,此種家庭模式一直持續到現代中國,影響到現代中國人的精神世界與倫理結構。魯迅與其弟周作人的決裂和分家,背后也有一位日本妻子這“外來者”的陰影。如果說,希臘人認為女人和結婚是宙斯對男人惡毒的詛咒,那也可以說,強大國家控制下的編戶齊民小家庭模式,是神給予中國人的詛咒。

四、

古希臘詩人赫西俄德認為,人類的歷史曾經歷過黃金時代、白銀時代、青銅時代、黑鐵時代。在使用鐵器的這個時代,人們沒完沒了地勞累煩憂,親屬之間不能融洽和睦,遍地是罪惡與痛苦 。鐵器帶來了最有效率的古代生產方式,為小家庭的獨立提供了最關鍵的技術條件,也為大規模奴役人類同胞提供了技術基礎。
在使用石器、木器生產的古老大家族時代,人們聚族而居,共同勞動,奉養老人、小孩,過著《詩經•豳風•七月》中那樣簡單的生活。在甲骨文中,父系家族的每一位父輩男子都被稱為“父”,而父輩男子的配偶,則均被稱為“母”,子輩也都被稱為“子” ,而不是按照夫妻核心家庭所使用的排他性稱謂,顯示出血緣共同體中父母子女為一體的親緣關系。普通平民男女盛行在“云夢”、“桑林”中自由交合,殷墟墓葬中雖然有三分之一為男女合葬墓,但其普遍意義卻在于它作為一種人口再生產的單位出現,并未從各所在家族組織中獨立出來 。而且還有許多平民血緣共同體是按照“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原則組織在一起。因此,鐵器時代前不可能廣泛而結構性地存在“惡嫂”這樣一種女人群體和形象。
正如波伏娃所描述:“如果指責女人世俗、平庸,本質是功利主義的,那是由于她被迫使生命被做飯和洗尿布所包圍——她根本不能從中取得崇高的感覺!担負起乏味重復的生活,在近乎麻木的實在性中過日子,是她職責所在” 。可以說,“惡嫂”這一女人形象的建立,并非女人天性使然,而是鐵器時代社會、氏族瓦解,郡縣制度、編戶齊民建立,強大專制國家制造出原子小家庭的結果。秦漢專制國家不但鼓勵了自私排外的原子小家庭,還進一步強化了一夫一妻家庭中的丈夫權力——只要不用兵器,即使將妻子毆打重傷,也不會獲罪。
自此,女人不再是《詩經》時代中可愛的“靜女”,而逐漸成為了兇惡自私的“大嫂”形象。再往后,“母大蟲”與“潘金蓮”的形象,已經呼之欲出。


2011年5月29日
 


李競恒 2011-06-02 18: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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