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進步的實踐性和實踐尺度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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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實踐的觀點是社會進步觀第一和根本的觀點
  關于社會進步的基礎和根據、實質和核心的問題,歷來是社會進步觀中至為重要的內容。而傳統的社會進步觀的根本局限就在于,以非實踐的觀點尋求對上述問題的解答;或者視理性為歷史進步的基礎和尺度;或者表現為“半截子的唯物主義”,即雖然承認實踐是認識和真理的基礎和檢驗標準,但實踐觀點和實踐標準卻不能徹底貫徹到歷史領域和對社會進步的理解上。馬克思恩格斯在社會歷史領域,從而在社會進步觀上的根本變革,就是確立了社會生活的實踐性基礎和本質,把社會進步置于實踐基礎之上。實踐的觀點,是馬克思恩格斯創立的唯物史觀首要和根本的觀點,因而,也是歷史唯物主義關于社會進步理論的根本觀點,是理解社會進步問題的樞紐和關鍵。
  第一,實踐是社會進步的基礎。實踐的“原型”首先和主要的是生產勞動。人類第一個歷史活動就是生產物質生活本身,即生產勞動實踐,它是整個人類生活的第一個基本條件。在《關于費爾巴哈的提綱》和《德意志意識形態》中,馬克思把基于滿足人類生存的物質生產實踐理解為社會歷史的前提和基礎。關于社會生活的基礎,恩格斯明確指出:“歷史破天荒第一次被安置在它的真正基礎上,一個很明顯而以前完全被人忽略的事實,即人們首先必須吃、喝、住、穿,就是說首先必須勞動,然后才能爭取統治,從事政治、宗教和哲學等等”[2]。馬克思還指出:“整個所謂世界歷史不外是人通過人的勞動而誕生的過程”,“歷史不過是追求著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動而已”[3]。可見,社會的存在和發展,歷史進步都不過是主體實踐生存、演化的過程、社會關系、社會制度和社會體制也不過是人的實踐活動的外化和表征。社會歷史,從而社會進步的基礎只能是實踐,社會歷史實質上是歷史主體的實踐活動史。
  第二,社會實踐是社會進步的根據和根本動力。社會歷史實踐作為主體改造自然客體和社會客體的活動,作為歷史主體本質和能力的確證,社會進步無不是歷史主體積極能動的實踐活動的結果。毛澤東同志說:“馬克思主義者認為人類的生產活動是最基本的實踐活動,是決定其它一切活動的東西”[4]。在勞動實踐中,人決心以自己的行動來改造世界,在遵循內在尺度與外在尺度的前提下,使自然物發生了適合于人的需要的某種變化,使自在自然轉化為“人化自然”。“在再生產的行為本身中,不但客觀條件改變著,例如鄉村變為城市,荒野變為清除了林木的耕地等,而且生產者也改變著,煉出新的品質,通過生產而發展改造著自身,造成新的力量和新的觀念,造成新的交往方式,新的需要和新的語言”[5]。正是在社會最基本的實踐活動中,發展了生產力,使社會經濟制度、政治體制和觀念文化獲得發展和完善,從而導致了社會橫向結構的整體進步和社會縱向形態的累積式、質變式進步。物質生產實踐是社會進步的終極原因和根據。
  第三,社會進步在本質上是實踐的。馬克思指出:“社會生活在本質上是實踐的”[6]。關于社會生活的本質,唯物史觀以前的舊哲學從理性、意志、觀念等主觀性方面去探究,而馬克思社會本質觀的獨到和高明之處就在于,從實踐性方面探究社會的本質,這是馬克思創立的唯物史觀中極為鮮明、極為重要的觀點。英國學者喬治·萊爾因認為,馬克思關于“社會生活在本質上是實踐的”著名論斷說明,在“關于歷史唯物主義的最初闡述中,實踐論起著關鍵的作用”[7]。在唯物史觀看來,自然界與人類社會的重要區別就是,人類社會是在主體實踐基礎上形成和發展起來的,社會是實踐著的社會,一定意義上,社會生活就是社會實踐,社會就是實踐本身,社會生活與人類實踐具有內在統一性,甚至直接同一。
  循著馬克思關于社會生活實踐性本質的獨特思路和方法,我們也完全有理由認為,社會進步在本質上是實踐的問題。因為社會進步決非外在于主體實踐的自然演進,如前所述,社會進步的基礎和根據在于實踐。
  第四,實踐是評價社會進步的根本尺度。社會進步尺度和評價問題是社會進步觀中十分重要的內容,而社會進步的實踐觀為進步的實踐尺度提供了根本依據。既然“歷史不過是追求著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動而已”[8],實踐的過程與社會進步是同一的,社會進步就直接表現為實踐的發展。主體實踐水平和實踐效率的提高,實踐活動在廣度和深度上的拓展,實踐活動方式的重大轉換,都必然給予社會歷史留下深深的“進化”印記,標志著社會從野蠻向文明,從低級向高級的發展。
  關于社會進步的實踐尺度,本文將在第二部份中加以重點闡述。
  第五,實踐的觀點和方法是唯物史觀觀察社會歷史,洞察社會進步首要和根本的觀點和方法。它首先要求,以社會實踐作為研究社會的根本出發點。對此,馬克思恩格斯指出:“我們的出發點是從事實際活動的個人,而且從他們的現實生活過程中我們還可以揭示出這一生活過程在意識形態上的反射和回聲的發展”[9]。從“從事實踐活動的人”出發,就是從現實生活過程”的生產實踐出發。他們強調:“這種歷史觀就在于,從直接生活的物質生產出發來考察現實的生產過程”[10]。其次,實踐的觀點是破譯包括社會進步在內的一切“歷史之謎”的鑰匙。馬恩經典作家認為,應當“在人的實踐中以及對這個實踐的理解中”對唯心史觀、神秘主義等所有理論上的謬誤求得“合理的解決”[11]。只有在實踐的基礎上,才能科學地說明并現實地排除宗教的異化,才能拋棄“抽象的人”,從而具體地、現實地把握人的本質,揭示社會歷史的本質和規律。恩格斯在晚年又提出,馬克思主義“在勞動發展史中找到了理解全部社會史的鑰匙”[12]。
  總之,通過上述關于社會進步實踐觀的闡述,旨在說明,實踐觀是唯物史觀最核心的觀點,馬克思恩格斯在歷史觀領域所作出的變革,首先就是向實踐性思維方式的根本轉換,實踐觀是正確認識社會歷史的根本原則和根本方法,從而成為歷史唯物主義社會進步觀的根本特征和第一觀點。
  馬克思恩格斯關于社會進步的實踐觀,是對舊哲學社會進步觀的根本否定和批判。近代資產階級把人的理性視為社會進步的動力和尺度,在他們看來,“一切都必須在理性的法庭面前為自己的存在作辯護或者放棄存在的權利,思維著的悟性成了衡量一切的唯一尺度”[13]。黑格爾在考察社會進步時,把歷史發展的“動力的動力歸結為“世界精神”和“自由意識”,認為它“向來統治著世界,現在仍然統治著世界,因此也就統治著世界歷史”[14]。在社會進步觀中,還存在著這樣一種片面性觀點:承認實踐是認識論首要和基本的觀點,從而承認實踐是檢驗認識真理性的標準,但卻認為不能以實踐的觀點和方法考察社會歷史和社會進步,否認社會進步的實踐本質和實踐尺度。如果我們借用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對費爾巴哈的唯物主義只是自然觀的唯物主義,而歷史觀卻是唯心主義的“半截子唯物主義”的批評,那么上述觀點也是不徹底的實踐觀和非實踐觀的社會進步觀點。這種觀點極其陜隘地把實踐局限在認識論領域,僅僅視實踐為與認識相對應的范疇,因而漠視社會進步與實踐內在的本質聯系,不可能把社會進步置于實踐基礎上加以審視。
   二、實踐活動方式是評價社會進步的內在尺度
  圍繞社會進步的實踐尺度。是在社會進步問題上貫徹歷史唯物主義的重要內容,這里著重探討兩方面的問題:社會進步的實踐尺度與生產力尺度的關系;實踐活動方式在評價社會進步中的重要意義。
  筆者認為,社會實踐是評價社會進步的唯一尺度。既然社會的基礎和本質、動力和根據在于實踐,社會進步及其評價尺度理應而且只能在社會實踐中探究。相反,離開實踐去尋求社會進步的標準和尺度,比如理性尺度、抽象的主體尺度等等,在其根本點上都背離了唯物史觀關于實踐第一的觀點,都不過是虛設和臆造的社會進步尺度,從而不可避免地導致了社會進步問題上的歷史唯心主義。可見,社會進步的實踐尺度具有唯一性、絕對性和排它性。
  同時,社會進步的實踐尺度又具有辯證性。問題在于,不應當把實踐尺度僅僅等同于生產力標準,不應當把實踐尺度僅僅等同于實踐結果的尺度,這是因為:
  第一,經典作家從來都是在最高和歸根到底的意義上,而不是在唯一的意義上闡述社會進步的生產力標準的。比如,列寧一再指出,生產力是“社會進步的最高標準”,“從生產力的狀況的觀點看,即按整個社會發展的主要標準來看”。毛澤東同志在民主革命時期就明確指出:“中國一切政黨的政策及其實踐在中國人民中所表現的作用的好壞、大小,歸根到底,看它對于中國人民的生產力的發展是否有幫助及其幫助之大小,看它是束縛生產力的,還是解放生產力的”[15]。歷史發展到了90年代,鄧小平同志在著名的南巡講話中深刻指出,判斷我們改革開放和現代化成敗與否“應當主要是是否有利于發展社會主義社會的生產力”。
  第二,社會進步的生產力尺度實際上是以實踐的結果為尺度評價社會進步。生產力首先是前人實踐活動的客觀結果和產物,對于新的一代人來說,它是一種既得的物質力量。馬克思多次指出,生產力“是一種既得的力量,以往活動的產物”,“是人們實踐能力的結果”[16],因此,生產力尺度就是實踐結果的尺度。
  第三,實踐是一個內容繁多、外延甚廣的哲學范疇,在結構上,它是由多要素、多環節、多層次構成的復合結構。從實踐的構成看,社會進步的實踐尺度就是以實踐的過程、實踐活動及其活動方式、實踐結果等為根據而展開的尺度。如同實踐不等同于實踐結果一樣,實踐尺度是包含了實踐結果在內的,但又不能僅僅歸結為“結果尺度”的尺度。
  第四,實踐尺度與生產力尺度是共性與個性的關系,二者是兩個既相聯系又相區別的問題。生產活動是人類最基本、最主要的實踐活動,因此,堅持社會進步的實踐尺度就主要的和必然要求堅持生產力標準。但是,實踐概念和實踐尺度是一個比生產力概念和生產力尺度內涵更豐富、概括層次更高、形式更寬廣多樣的概念和尺度。
  在社會進步的評價尺度問題上,離開實踐的進步尺度是錯誤的,同樣,那種把社會進步的實踐尺度僅僅視為實踐結果的尺度、僅僅視為生產力的尺度也是片面的。筆者認為,社會進步的實踐尺度是內含了主體實踐活動方式的尺度,實踐活動及其實踐方式在社會進步的評價中具有重要意義。
  從實踐活動方式的角度探尋社會進步的尺度,是社會進步理論中應當重視的一個問題。一般而論,實踐首先是一種主體探索和改造客體的活動,是主體把握客體最基本的方式。實踐方式就是主體改造客體的方法和程序。在實踐的主體、客體、中介、過程、結果以及方式等實踐諸要素中,尤其應當強調實踐活動方式。正如毛澤東同志所理解和強調的,實踐是主觀見之于客觀的東西,是做和行動。
  實踐方式不僅構成為主體實踐內在重要環節和方面,而且對實踐具有重要制約作用。主體實踐必須采取一定的活動方式,而主體選擇何種實踐方式從事實踐,直接影響和制約著實踐的主體、實踐過程、實踐的性質和效率。主體實踐水平和能力的提高內在地以實踐活動方式的提高為前提,以實踐活動方式的轉換為標志,實踐的差異往往首先和突出地表現為實踐活動方式的差異。從實踐的特點看,人類實踐具有自覺性、目的性和選擇性,實踐的主體懂得,結果是通過一定的實踐活動方式來實現的。實踐要達到合主體性和趨利避害的目的性,必須選擇和遵循一定的實踐方式和活動規律。實踐方式具有程序化和規律化特點,選擇不同性質和形式的實踐方式對實踐結果具有重要的制約性,不同的實踐活動方式必然產生不同的結果。在這個意義上,實踐活動方式高于實踐的結果,實踐過程就是不斷更新舊的實踐方式,探索和創造新的實踐方式的過程,實踐在一定意義上就是指人們的實踐活動方式本身。根據上述認識,主體實踐活動方式對于社會進步也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義。
  社會進步是內在于實踐活動方式,并以此為基礎的進步。實踐方式包括生產方式、實驗方式,社會交往方式等基本方式,由于實踐所改造的對象不同,實踐活動以及實踐過程中主體和客體的關系不同,實踐方式也是多樣的。在多種多樣的社會實踐方式中,生產方式是最主要的實踐方式,生產方式對于社會進步具有決定性意義。實踐方式對社會進步的重大決定作用主要就是以生產方式對歷史發展和社會進步的決定作用為根據的。生產方式相對于科學技術、政治革命、思想文化而言,是社會系統中的本質層次,“物質的生產方式制約著社會生活、政治生活、精神生活的過程”[17]。馬克思恩格斯還反復強調,社會發展史首先是生產方式的發展史,社會歷史歸根到底是生產方式更替的歷史,因而社會歷史首先和在歸根到底的意義上不過是主體實踐活動方式生成、演進和更替的歷史,社會進步就是以生產方式的變革和進步為中軸而展開的。
  實踐活動方式也提供了社會進步必不可少的形式。歷史是人們創造的,但不是隨心所欲地創造歷史。人們是在一定的歷史條件、歷史關系、實踐方式中創造歷史的。象生產方式、經濟體制等等,它們既是主體改造社會的定型化活動,又是實現社會進步的重要機制。作為主體實踐最重要的結果——生產力的發展,正是主體改造自然和社會所選擇、所運用的各種實踐方式的產物。科學技術是社會發展的強大動力,是最高意義上的革命力量,而關于實踐活動方式對科學技術的作用,馬克思曾指出:“只有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才第一次使自然科學為直接生產過程服務,只有在這種生產方式下,才第一次產生了只有用科學方法才能解決的實際問題”[18],由于資本主義商品生產發展的需要,“于是,就要探索整個自然界以便發現物的新的有用的屬性……因此,要把自然科學發展到頂點”[19]。
  實踐活動方式的差異和轉換是社會進步重要的評價尺度。如果說人類歷史不外是勞動實踐方式及其發展的歷史,那么,實踐活動基本方式的選擇和重大轉折,舊的活動方式的變革,新的實踐方式的確立,本身就表征著社會進步,把社會歷史推向更高階段。從生產方式看,既然社會歷史本質上是生產方式的歷史,社會進步從根本上說就是生產方式的進步。馬克思正是以社會實踐的根本方式即生產方式來剖析社會進步,并以此為進步尺度的。他指出,大體說來,古代的、亞細亞的、封建的、資本主義的生產方式代表著生產方式的幾個不同演進階段,因而也構成歷史進步的幾個時期。又如,我們把社會從專制向民主的邁進、以法治代替“人治”視為社會進步的重要尺度,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過程中,我們也才始終把實現社會的法治化、把建設高度的民主和法治作為現代化的根本目標和標志之一。而民主和法治實際上不外是歷史主體所選擇和從事的與專制和“人治”相對立的實踐活動方式即“法治代表一種特殊的治理國家的方式……法治是一種貫徹法律至上,嚴格依法辦事的治國方式”[20]。
  如果我們把認識的視野指向現實,可以說,自中國70年代末開始并至今在社會生活各方面發生的歷史性巨變都是以實踐活動方式的重大轉折為主線、為核心而展開的。在近二十年對我國社會發展、現代化進程發生重大影響的實踐活動方式中,以下方面是至關重要的:
  一是工作重心從以階級斗爭為綱向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根本轉變。以階級斗爭為綱,使實踐活動方式帶有突出的政治性、階級性特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實踐活動主要轉向經濟領域,實踐的性質、方式發生了重要變化。如果說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全黨、全國工作重心的轉移標志著社會主義建設新時期的開始,那么,這種轉折實質上是主體實踐活動及其實踐方式的重大轉折。歷史轉折如果不以實踐活動方式的轉折為前提,就不可能有新時期的來臨,以及改革開放和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事業。可以說,實踐活動方式的轉折,內在地構成了社會轉型和歷史進步的重要環節和前提,成為社會進步的標志和尺度。
  二是隨著深化改革,在80年代后期漸趨加強,90年代明確提出的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根本轉變。在經濟學中,市場經濟是一種社會經濟運行的基本機制和經濟資源的基本配置方式,從哲學上看,市場經濟就是主體基于經濟活動的實踐方式。歷史和現實都證明,市場經濟是迄今為止最有效地配置經濟資源的方式,也是主體實踐中最主要的實踐活動和實踐方式。依筆者看來,對社會進步發生重大作用的,除了生產方式的實踐外,就是市場經濟這種與生產方式緊密相關的實踐方式。概括地講,市場經濟實踐對社會生活、社會進步的促進作用主要表現為:市場經濟作為一種利益經濟,能最大限度地喚起主體的各種需要,從而為生產力迅速發展注入原動力;市場經濟能夠最大限度地利用科學技術;市場經濟從根本上創造了一種法治模式和法治社會;市場經濟確立了人的主體地位;市場經濟也帶來了觀念文化和思維方式的根本轉變。基于市場經濟的上述作用,90年代提出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根本轉變,意在使整個經濟生活、經濟體制置于市場經濟實踐方式的基礎之上,從而促進現代化和社會各項事業的全面進步。
  市場經濟的實踐活動方式還成為社會進步的評價尺度和方法,它是社會進步實踐尺度的具體化。馬克思著名的“三形態”說,就是把整個人類社會歷史發展劃分為自然經濟、商品經濟、產品經濟或時間經濟三大社會形態的。在歷史上,從自然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變,正是社會的巨大變革。從社會基本制度看,這種轉變與從封建制度向資本主義制度的轉變具有內在聯系。或者說,沒有從自然經濟向市場經濟這種實踐活動方式的轉變,也決無封建制度向資本主義制度的轉變。市場經濟制度和市場經濟實踐方式的確立,標志著舊時代、舊體制的終結和新社會體制的興起。
  90年代關于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變也具有類似上述的意義。在提出的背景上,它是在舊體制與改革實踐經歷了較長時間的沖突,改革遇到了前所未有的艱難,改革和發展經歷了短暫的“困惑”、停滯,改革又不能停步,中國的改革和發展進入了關鍵時刻而明確提出的。這種轉變,就是改革的過程,也就是實踐活動和實踐方式的轉變,即摒棄封閉、保守的生產方式、生活方式、交往方式,確立自主性、開放性的實踐方式。其重要性決不亞于工作中心的根本轉變,因為全黨全國工作中心向經濟活動的轉變標志著改革開放新時期的開始,而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根本轉變,則將更廣泛深刻地影響社會經濟體制、法制建設、思維方式等社會生活的各個重要方面,開創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現代化新階段。
  注釋:
  [1][6]《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32頁,第18頁。
  [2][13]《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第11頁,第56頁。
  [3][8]《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第128頁。
  [4]《毛澤東選集》第二版第1卷,第28頁。
  [5][19]《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91頁,第392頁。
  [7]《重構歷史唯物主義》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1年漢譯本,第109—110頁。
  [9]《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0頁。
  [10]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識形態》,單行本第32頁。
  [11]《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509頁。
  [12][16]《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第254頁,第321頁。
  [14]黑格爾《歷史哲學》,第47頁。
  [17]《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第82頁。
  [18]《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第57頁。
  [20]孫國華主編《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天津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4頁。
  (作者單位:西南政法大學理論教研部;郵編:630031)
  
  
  
探索:哲社版重慶61-65B1哲學原理曾繁躍19971997 作者:探索:哲社版重慶61-65B1哲學原理曾繁躍19971997

網載 2013-09-10 21: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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