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圖分類號〕D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1698(2004)-03-0078-12
中國的現代化民主進程,無疑首先要堅持以馬克思主義的民主思想為指導,但同時也應重視從中國傳統的政治文化中吸取智慧和營養。民本思想作為中國傳統政治文化的重要內容,曾經對中國的政治生活產生過重要的影響,而現今又作為一種傳統繼續參與中國現代化的民主進程,并且顯現出新的魅力。因此,對民本思想的本質和內涵作出科學界定,從民本思想與馬克思主義民主思想的區別與聯系中,吸取其精華,剔除其糟粕,將會有利于中國現代化民主政治建設的健康發展。
一
從政治認識的視角來看,民本思想與民主思想都是統治階級以維護自身統治為目標,不斷實現自我批判、自我改造,把自身在長期的治國實踐中所積累起來的經驗和智慧,不斷豐富、提升,轉化為理論形態的產物。民本思想與民主思想都承認人民群眾作為一種不可抗拒的現實存在,對于社會發展、國家興亡的重大作用,強調妥善處理人民群眾與國家的關系,取得人民支持與合作的重要性,因而兩者在政治體系上存在著必然的相通性。
1.民本思想和民主思想均以人民為國家政治之本位。民主思想的主要論點人民主權論有兩層含義:第一,國家是人民的國家,國家的一切權力歸人民所有;第二,人民是國家的主體和根本,人民的力量和民心向背決定國家政權的興亡。上述第一層含義在民本思想中是不存在的,而第二層含義卻在其身上得到了比較充分的論述和闡述。強調統治者和國家的命運與人民密切相關,有了人民的擁護,才能保證國家和政權的穩定。這種思想認識是對人民的地位和作用的一種歷史的承認,有利于緩和社會矛盾,因而對歷史的發展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民本思想把人民與國家的關系揭示得比較清楚,實際上已經把握了問題的實質,這與民主思想是一致的。
2.民本思想和民主思想均以民意作為政權之基礎。民主思想認為,多數人的意志是政權的基礎,即所謂民意基礎論。這一論點的含義主要有:國家政權必須按照人民的意志行事;涉及人民根本利益等重大問題的決策必須由人民共同討論而不是由政權本身或少數人來決定;決策重大問題時少數人必須服從多數人的意見但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見。民本思想在闡述民眾在國家中的作用方面當然沒有民主思想豐富和完善,但就其基本的思想內容來看,它與民意基礎論還是比較接近的。在君民關系方面,從“民惟邦本,本固邦寧”、“君為民而設”,到“民貴君輕”、“水則載舟、水則覆舟”,再到“君以民為體”、“君依于國、國依于民”最后到“得人心者得天下,失人心者失天下”等,民本思想都肯定了民眾在社會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我們不能因為它在古代難以變成現實,就看不到其價值甚至對之予以否認。
3.民本思想與民主思想均強調重民、愛民、保民。民主思想在形式上都強調國家和政府要為人民服務,關心群眾疾苦,解決群眾困難,為人民謀利益,以取得人民的支持。在古代的民本思想中,重民、愛民、保民的論述是十分豐富的。歷史經驗證明,每當開明帝王和政治家、思想家重民、愛民、實行保民、富民的措施,社會就會出現繁榮昌盛的局面;反之,當統治階級奢侈縱欲,必然導致民不聊生、生產凋敝、社會混亂的局面,統治者也難逃身死國亡的下場。
但是,民本思想與民主思想畢竟是人類社會歷史進程中不同階段的產物,兩者具有不同的社會基礎、階級基礎,因而作為兩種截然不同的政治觀必然有著質的區別。
1.從歷史觀層面看,民本思想與民主思想的根本對立可以歸結為是人民創造歷史還是英雄創造歷史。民本思想認為英雄創造歷史,因而必然將國家興亡、民族盛衰的大任降于上承天意、下安百姓的帝王將相。民本思想的邏輯出發點,就是君臨天下,君在民先、至高無上主宰一切。君主為了鞏固自己的權威,博得“明主”的名聲應該體恤民情,澤被眾生,但這只是一種自上而下的施舍和給予。而民主思想的邏輯出發點,則是只有人民才是推動歷史進步的根本力量,人民的意志、人民的選擇決定著歷史發展的方向,從來就沒有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人民完全有權也有能力按照自己的利益和意志選擇和決定國家制度和政治生活。國家制度本質上是人民的自由創造。
2.從政治觀的層面看,民本思想和民主思想的根本對立可以歸結為“為民作主”還是“人民作主”。在民本思想中,“民主”的含義絕不是人民當家作主,而是由君王為人民作主。君主的權力是絕對權力,任何人都不得分享,在君王面前人民只能是無條件地服從,沒有獨立思考的權利。君王奉天承運,是神的代表,是道德的化身。人民對君王違逆,不僅要遭受肉體上的懲罚,而且要受到道德的譴責。因此,在君王面前,人民只有俯首稱臣,甘做順民,不得有任何權利意識和反抗意識。誠然,有少數民本思想家,直面昏君壞亂朝綱、荼毒民生的現實,也表示人民可以推翻昏君、暴君,但這絕不是要讓人民當家作主,而只不過是另立明君,由新君王來安排人民的生活。而民主思想則明確主張人民當家作主,國家制度本身是人民的國家制度,是人民的自我規定和存在的環節。在民主制度中,人在政治、法律上都是平等的,不存在任何人身依附關系,人人依法參政、議政,享受和行使自身的政治權力,承担應盡的政治義務,具有極大的政治主動性和積極性。在民主制度中,各級官吏只是作為管理者,直接受人民的委托行使國家事務,沒有任何特權,并且始終必須接受人民的監督和評判。
3.從倫理層面看,民本思想與民主思想的根本區別可以歸結為“要民服務”還是“為民服務”。民本思想對人民的重視和讓步,從根本上說,既是一種居高臨下的恩賜,更是基于對人民群眾偉大力量的恐懼,是對客觀現實無可奈何的承認。民主思想作為一種政治策略和手段,其價值追求就是化解和緩和階級矛盾,維護統治秩序。在這個意義上,民本思想在事實上具有“麻醉人民的鴉片”的功能。而民主思想則承認人民群眾是歷史的創造者,是社會和國家的主人。任何政黨、個人均是人民的公仆、兒子。“執政為民”,把人民的利益作為“至高利益”,完全徹底尊重人民的意志和選擇,是民主思想所內含的價值追求。因此,在民主思想中,人民無條件地居于政治權力系統的終極地位。
總之,民本思想與民主思想,既有質的區別,不能混淆等同,又在某種程度上存在著相通性,不能簡單地加以絕然對立。將區別夸大為對抗,將會斬斷民主的傳統資源,從聯系發展為會通,就有可能找到現代民主的又一個新的出口。因此,對民本思想的合理定位和批判,就可能使我們對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民主建設,采取既符合歷史發展方向,又反映中國社會歷史文化和現實狀況的科學態度。
二
中國的民主化進程的特征是中國民本思想和西方近代民主思想的互滲和糅合。通過這種互滲和糅合,中國民本思想框架中那些維護封建主義的舊東西被削除和摒棄,輸進民主思想的新內容。而西方近代民主思想也在民本主義的框架下,在中國幾千年政治文化孕育下產生的種種傳統命題下表現出來。因此,在某種意義上,我們可以說,民本思想是我國走向現代民主的起點。
1.從思想上說,民本思想是我國接受西方民主思想的銜接點和基礎。西方民主理論之所以能為中國人所接受,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因為中國有民本思想這個基礎在起作用。盡管民本思想的核心和實質是“為民作主”,而非“由民作主”,但它畢竟看到人民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因此,可以說,民本思想實際上是中國人接受西方民主理論的民族文化基礎,為近代思想家批判封建專制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武器,對近代資產階級的民主在我國的傳播起到了極為有益的作用,可說是中國傳統政治文化與民主主義的結合點。
明代中葉以后,在我國產生了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萌芽,西方的政治思想和政治制度也開始對中國的思想界產生影響,一些進步的思想家以我國的民本思想和西方資產階級民主思想為武器,對封建專制主義進行了猛烈的批判。這在當時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它進一步豐富了民本思想的內容,為我國近代民主思想的形成提供了一定的條件,為教育民眾,促使民眾覺醒,進行資產階級維新運動作了輿論準備。王陽明認為,“天下非一姓之私也”,“一姓之興亡,私也;而生民之生死,公也”,君權并不神圣,“可嬋、可繼、可革”。(注:《陽明全集》。)顧炎武指出:“古之圣人,以公待天下之人,昨之土而分之國;今之君人者,盡四海之內為我郡縣猶不足也”。(注: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他主張削弱君權,增加地方權力。呂留良認為:“天生民而立之君,君臣皆為生民也”,“合則為君臣,不合則可去”。(注:《呂留良傳》。)黃宗羲主張“天下為主,君為客”,臣下做事,“為天下非為君也,為萬民非為一姓也”,“天下之治亂不在一姓之興亡,而在萬民之憂樂”,(注:黃宗羲:《明夷待訪錄》。)他還在民選、議政、彈劾、罷免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建議。唐甄提出了“眾為邦本”(注:唐甄:《潛書·明鑒》。)的思想,他說,“自秦以來,凡為帝王者皆為賊也”,批判了統治者“忘民”、“害民”、“虐民”、“攘民”等政策,主張“養民”、“富民”。(注:唐甄:《潛書·仰尊》。)這些都對近代民主思潮的發展起了重要作用。鴉片戰爭時期,林則徐、魏源、梁梃楠等借用民本思想的框架,引進了美國民主制度的新內容,用“民本”這個“舊瓶”裝上了西方民主政治的“新酒”。戊戌維新時期,康有為提倡的“博愛”哲學,就是借用孔子的“仁愛”思想進行闡述的。辛亥革命時期,孫中山的民生主義也包含著傳統的愛民、利民、富民思想,他的“天下為公”是對傳統的以民為本的大同理想社會的高度贊揚;他在《香港興中會章程》中,就直接引用“民為邦本,本固邦寧”一語;他還刊行黃宗羲《原君》、《原臣》這類民本思想作品,進行反封建宣傳。劉師培等人更大量輯錄歷代民本思想觀點,寫成《中華民約精義》一書,宣傳盧梭的《民約論》,使傳統的民本思想被納入近代民主體系之中。到了“五四”以后,它甚至成了我們接受馬克思主義特別是群眾觀點的最深厚的思想基礎和歷史傳統。馬克思主義唯物史觀指出:人民群眾是歷史的創造者,人民群眾是社會歷史的主人。中國共產黨人把這一理論與中國民本思想相結合,充分認識到民本思想中肯定民眾的這一歷史作用的合理因素,加以批判改造,使馬克思主義唯物史觀理論帶有鮮明的中國特色,即群眾路線。可以說,中國民主思想的產生和發展是民本思想同西方民主思想相融合的結果。
2.從制度上說,民本思想是建設有中國特色民主制度的理論基礎。從民主主義革命思想傳入中國并開始付諸實施起,歷代思想家都很重視民本思想向民主思想的轉化。這樣做,既是考慮到了民本思想與民主思想的本質區別,也是因為從西方傳入的民主思想只有在中國的民本思想的基礎上成長才可能結出碩果。由一般民主到社會主義民主又是一個重要轉變,這就提出了中國民主發展的道路問題。
建設社會主義民主的道路,在中國必然表現出鮮明的中國特色。中國走的是一條自己的民主發展道路,形成了具有民族特色的民主理論和實踐。當西方文化伴隨著堅船利炮進入中國以后,近代先進的知識分子一方面積極吸取西方民主思想的精華,另一方面又用西方民主思想改造傳統的民本思想,特別是把西方政體移入民本思想中,從而使中國的民本思想重新獲得了生命,實現了民主思想與民本思想的最初結合,也實現了民本思想向民主思想的初步轉化。同時,中國共產黨人把經馬克思主義改造了的西方民主思想引入中國,并與本土的民本思想精華有機結合起來,形成了中國社會主義的民主理論,實現了中國民本思想和西方民主思想向社會主義民主的雙重根本性轉化。這個歷史過程實際上就是民本思想現代化并發揮作用的過程,其精華構成社會主義民主的因子,其歷史價值也在這一轉化中顯現出來。
中國民主與西方民主的巨大差異在于西方民主是建立在個人自由、個人權利的價值基礎上,這也是嚴復所謂的“以自由為體,以民主為用”;(注:《嚴復集·原強》,中華書局1986年版,第11頁。)而中國民主的價值基礎仍是民本思想的以人民利益為價值主體的集體主義價值觀。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居于主導地位的是一種集體主義的價值觀,民本思想是這一價值觀的集中體現。在中國古代,民本思想與君主制結合在一起,民本思想存在兩種涵義:一種涵義是君主的權力只有得到人民的擁護才能鞏固,這樣一種涵義的價值主體實際上在君主一邊。然而,民本思想內部卻蘊含著從君主制向民主制發展的種子。這是因為在民本思想與君主制的結合中存在著一種內在的張力,這種張力在人們認識到君主制最終是與人民的利益相反對時,就會促使君主制向民主制轉變。這樣,民本思想所內蘊的第二種涵義即以人民為價值主體的思想便顯現外化出來。明清之際,君主制的弊病已經引起一些士人的反思。鴉片戰爭之后,中國人民學習和接受西方文化中的民主思想,主要是出于救亡圖存、民族自強的考慮,而不是出于對個人權利和不同社會集團利益的追求,因此中國近現代的民主思想否定的是與民本思想結合在一起的君主制,而民本思想的集體主義價值觀仍然被中國近代的民主思想繼承下來。中國共產黨把它與馬克思主義的群眾史觀結合起來,形成了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制度。
我們黨和國家現行的民主制度和民主實踐,是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組成部分。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民主實踐,一方面是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與中國革命的具體實踐相結合的產物,一方面也是民族傳統思想精華與社會實踐相結合的產物。實踐中我們看到,我們的國體民主之所以在理論和實踐上都比較豐富,既得益于建立了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政權,也得益于傳統文化中豐富的民本思想;而我們的政體民主特別是權力制約方面所以還有些漏洞和不完善的地方,既有西方民主程式不適應我們的國情實際的問題,也有民本思想中權力制約措施較為貧乏的問題。縱觀民本思想的歷史我們發現,統治階級內部的利益之爭籠罩在濃厚的宗族關系之中,始終沒能形成統治階級內部政治地位上的平等機制,權力的縱向制約大于橫向制約,因而政體民主的理論和實踐都比較落后;而由于社會的主要矛盾是統治階級與被統治階級的矛盾,且被統治階級的反抗斗爭此伏彼起,經久不息,因而迫使統治者、思想家不得不用更多的時間和精力研究解決君民關系問題的對策,這就使國體民主問題的理論和實踐優之于政體民主方面。經過半個多世紀的探索和創建,目前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政治協商制度已經比較完善,作用也比較明顯。但在政府領導班子的民主集中制建設和行政權力的制約機制方面,還有許多不適應改革和發展需要的地方。究其原因,也與歷史傳統的貧乏有很大的關系。由此看來,民本思想作為中國傳統的民主表現形式,也構成了有中國特色民主理論的歷史基礎。
3.從經濟上講,民本思想采取富民、養民的經濟措施,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經濟的發展,從而推動了中國民主化的進程。經濟和政治從來就有著割不斷的“血緣”關系,經濟是政治的基礎,政治是經濟的集中表現。民本思想在歷史上曾發揮過重要作用,民本思想作為統治階級的一種施政方針,倡導富民、養民的經濟政策,對于緩和階級矛盾、恢復和發展生產,都是有積極意義的。我國封建社會不少王朝獨領風騷的繁榮和盛世局面的出現,都是實施民本思想的結果。民本思想像一根中軸線,歷代統治者的政策措施都圍繞這根軸線波動。當統治者認識到人民的重要作用,實行的政策與這根中軸線接近時,社會的階級矛盾即趨于緩和,人民的生活條件有所改善,創造力能得到一定的發揮,社會生產力得到迅速的發展。當他們的政策偏離這根中軸線較遠時,社會的階級矛盾就會激化,人民的生產、生活狀況就趨于惡化,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就會停滯,甚至遭到嚴重破壞。如果統治者不思悔改,人民就會起來造反,推翻舊的統治者。當新的統治者上臺以后,總結歷史的經驗教訓,重新認識人們的重要作用,實行一些有利于人民的政策,用以調整社會的各種矛盾,恢復生產,社會生產力又會發展。
縱觀民本思想的發展歷史,提倡民為邦本的思想家和政治家們,都提出了富民、養民的經濟主張。他們呼吁當世君主要效法古時的圣君,實行開明統治,特別在經濟上輕徭薄賦,惠民足民,人民生活安定富足,也就不會起來暴動了。他們認為,民或安或亂,并非事出無因,而是取決于經濟狀況的好壞。民富則安,民貧則亂,物質利益決定一切,“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注:《管子·牧民》。)如果“百姓足”,“使要菽栗如水火”,“而民焉有不仁者乎?”(注:《孟子·盡心上》。)民就可以作到仁,“然后驅而之善,故民之從之也輕”上,就可以引導民為善,民就服從領導,國泰民安。反之,就會“放辟邪侈”,(注:《孟子·梁惠王上》。)起來作亂而國危,“自古及今,未有窮其下而無危者也”。(注:《荀子·哀公》。)另外,物質財富是君國社稷的基礎,國家之財,君之所用,皆出于民。“(民)若匱,王用將有所乏,”(注:《國語·周語下》。)若百姓貧困,國力衰弱,君離亡國不遠了,“民乏財用,不亡何待?”(注:《國語·周語下》。)民本思想重視經濟對政治的影響,于是,提出了“治國之道,必先富民”的主張。在這種思想的指引下,歷代有見識的統治者都實施了富民、養民的經濟措施,社會經濟有了很大的發展,曾經出現了“貞觀之治”“開元盛世”“文景之治”等繁榮的局面。晚明清初,社會生活中“商賈既多,土田不重”,“末富居多,本富益少”“貿易紛紜,誅求刻核”,以至“金令司天,錢神卓地”,(注: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卷三十二引《歙縣風土論》。)逐漸出現了具有近代意義的商品經濟蓬勃發展的局面。社會關系由此而發生異動,早期市民階層不僅躍登社會歷史舞臺,而且更在社會生活中發揮愈益重要的作用。隨著封建主義的沒落和資本主義因素的增加,統治階級中出現了一些具有新思想、新見解的開明人士,他們提出公天下、公仆觀念、個人意識、公是非等主張。如黃宗羲提出的“天下為主,君為客”的思想,形成了“君權民授”的國家觀,這比起中國幾千年來所奉行的“君權神授”思想是巨大的進步,可以說是中國從民本走向民主的第一人。這些都為西方民主思想在中國的傳播奠定了理論基礎。因此,民本思想的富民養民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也推動了中國民主化的進程。
4.從倫理觀上說,民本思想的“德治”觀念仍然是我們今天建設社會主義民主的理論依據。傳統民本思想在兩千多年漫長的中國封建社會中是為統治階級的政治統治服務的主導思想,所以,儒家的這種民本觀不僅僅是一種思想說教,而且也是一種實際的政策主張,就是說,歷代的一大批君主、士大夫既是民本主義者,同時又是執政者,他們的思想與其思想指導下的施政方針是一致的。因此,民本思想直接的積極的意義就體現在歷代的政治生活中,更具體地體現在諸多官吏的吏制和吏跡中,這就是中國歷史上的廉政和清官。民本思想是施政者施廉政的思想基礎和前提。可以說,在中國漫長的封建社會中,凡是那些有作為、有政績的封建皇帝,大都比較關心民間疾苦,因此也使得當時的政治清明,社會政治經濟都有較大發展。而封建士大夫、知識分子在民本思想的熏陶下,也能“為民請命”,堅持“與其得罪于百姓,寧得罪于上官”的做官準則,并收到了“吏莫容奸,民懷惠利”(注:參閱《宋史》卷三八七《吳芾傳》。)的效果。民本思想的這一積極作用,有利于我們在政治生活中確立起公仆意識和人民當家作主觀念,為當代德治提供了一定的思想基礎,有助于當代中國法治和德治的相互結合,在一定意義上推進了中國的民主化進程。
三
在充分肯定民本思想對中國民主進程的積極作用時,我們也必須嚴肅地看到它對中國民主進程曾經產生并將繼續產生的消極作用和負面影響。主要表現為:民本貌似民主的外貌,使許多人混淆了民主思想與民本思想中重民、仁政之類的思想界限,誤把民本當民主,妨礙人們樹立正確的民主觀念,妨礙國家的政治民主化。
1.在民本思想的熏陶下,人民習慣于人身依附,缺乏公民意識。公民概念是和商品經濟與民主政治密切相關的。在西方,早在古希臘就按照地區和財產等級重新組織居民,建立起城邦的奴隸制民主政體,形成了最早的公民社會。作為公民,個人是享有權力的獨立個體,人民作為公民集合體的權力主體,直接構成政治國家,政治國家體現著公民的“公共人格”。公民作為人民,國家整體的一部分、要素,不是失去人格的無生命的存在物,而是作為一種現實,平等地參與國家政治生活。中國歷史上從來就沒有公民意識,而只有“群眾”概念。群眾與集體、大多數人、“庶群”意義相通,在古代中國特指依附性極強的社會下層勞動者,在現今也是指沒有官任和政治身份的一般個人,在一定程度上內含著對人民的貶抑和對身份等級制的肯定,也是把人民排斥于權力系統之外的一種觀念表現。因而“群眾”概念包含著依附性,與以法律為依據的公民概念在性質上是不能混淆的。“群眾”概念根源于中國封建宗法制度。中國古代社會結構是家國一體,從來沒有在制度上完成由民族單位向地域單位的轉換。構成中國社會基本單位的不是獨立的個人,而是家族。個人在君主專制和家族統治中,不可能產生民主精神和公民意識。“群眾”概念及其內容的依附性在思想上與民本思想存在著邊緣聯系。“民本思想”推崇君王,主張“好皇帝”、“清官”、“青天”,而把人民貶抑為“百姓”、“黎民”、“風土”、“小民”,強化了人民的惟命是從的服從意識。在民本思想的長期熏陶下,作為群眾的中國人習慣于“唯上”、“唯權”,把自己的命運順從地交由統治者來主宰,通常都麻木地、冷淡地自居于政治權力體系之外。
中國人缺乏公民意識的一個突出表現,就是重道德、輕法律,重義務、輕權利,不懂得或不習慣運用法律武器來爭取生存和發展所必須擁有的權利,更談不上積極地通過法律訴訟沖破各種面紗與障礙去達到義務與權利的真實平衡。中國傳統社會從未在制度上觸動宗法關系根基,宗法關系、宗法制度始終像一張巨網,把王權、族權乃至神權扭結在一起,構成嚴格的家長式君主專制政治制度,社會調節、社會秩序的維持普遍借助于人與人之間的血緣和身份,借助于家長的絕對權威和家庭內部的倫理綱常。法律貶值,倫理道理則被提升為規矩人事、主宰天地和綱紀宇宙的絕對本體。人們只有自覺地以這種倫理道德作為活動的最高價值目標,政治關系也被倫理化,依附和歸屬于道德修養,一切沖突和糾紛都首先求助于法外的綱常禮教來解決。個人對專制政治制度的服從,已不再是具有強制性的外在束縛,而被理解為自我主動承担的義務。由此,個人完全消融于社會整體之中,接受家族和國家的全面支配和統治,主體意識喪失殆盡。權利與義務分離,并最終被義務吞噬。從政治生活的角度來審視,個人與社會的關系,最基本的就是個人與社會(國家)在政治生活的各自地位和相互關系問題,就是社會(國家)對個人政治權利的存在與發展持何種態度的問題。與西方民主思想重個體、重人權的傳統不同,民本思想側重于社會本位或國家本位,個人只是被作為社會整體的構件納入國家、家族的網絡系統。社會作為一個整體,無論是表現為國家、家族還是君王、家長,都是凌駕于個人之上的絕對的獨立實體,而個人只是他的附屬物。
2.在民本思想的指導下,在中國形成的人治的政治體系和傳統,不利于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傳統民本思想所含的德政思想僅僅是停留在道德說教的層面上,沒有也不可能在中國傳統社會促成一種制約君主實體權力的產生。在中國傳統社會里,不乏體恤民情,推行德政的君主,但昏庸無道,實行暴政的君主更是不在少數,即使是像唐太宗李世民這樣一位公認的開明君主,也免不了依主觀任性和沖動來處理政事。其實,不管是實行德政的君主還是實行暴政的君主,其權力的行使只是服從自己的主觀意志,說到底,只是一種任性的環節。對于這種任性,傳統的民本思想無法提供一種行之有效的制約機制。而任何一種權力,如果沒有一種相應的權力進行有效約制,而僅僅依靠某種理論的道德說教,那么,不管該理論是通過理性分析而完備的,還是通過人為渲染而完備的,對其權力的制約不可能是經常有效的。因此,沒有權力制約的權力終究是一種任性的權力,一種專制的權力,民本思想的治國方式沒有超出“人治”的窠臼。
“人治”是依靠個人的意志和偏好治理國家的形式。它同樣是封建專制主義的重要特征。“人治”是與“法治”完全對立的。“法治”是依靠制度和法律來治理國家,這種國家治理方式,毫無疑問要比“人治”規范和合理。歷史上封建社會的統治,大多數都是以“人治”為其主要形式的。這是因為,封建專制主義的“君權至上”的政治本質,決定了封建統治階級在國家治理上只能采取高度集權、個人專斷,推行“人治”。戰國時期韓非子倡導的“法治”,并不是我們今天所說的依法治國的“法治”,而是用嚴刑酷法來統治人民,因而它的本質仍然是“人治”。
民本思想指導下的“人治”體系嚴重地影響著中國民主化的進程。中國革命勝利以后,封建專制主義的“人治”思想,并沒有隨著社會主義的建立而退出歷史舞臺,相反,由于封建專制主義思想的頑固性,它長期殘存在我們黨的某些人的思想中。新中國建立后,黨和國家是重視法制建設的,并為此作了一定的努力。但是1957年反右斗爭擴大化中,有人干脆提出要“人治”“不要法治”的口號,把法治觀念當作資產階級的東西來批判。從此后,“人治”的思想在我們的隊伍中公開泛濫,重“人治”、輕“法治”占了上風。要“人治”不要“法治”的結果,使得個人崇拜和個人專斷不斷升級,不能夠從制度和法律上來維護社會主義民主,而民主離開了制度和法律的確認和保障,就不可能在現實生活中充分得到體現。“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正是由于“人治”思想殘余的影響,個人專斷在政治生活中不斷發展,從而完全忽視法制的建設,使社會主義民主缺乏制度和法律上的保障,以至于發生“文化大革命”這種悲劇和錯誤。可以說,封建專制主義的“人治”思想殘余,是社會主義民主遭到破壞的一個重要思想來源。
3.傳統民本思想的重農抑商政策,使中國的民主政治建設失去了商品經濟的土壤。民本思想在經濟方面主張統治者應關心人民生計,采取富民、養民的經濟措施,使人民生活富足、安居樂業。在養民論的諸多利民、富民的措施中,重農主義是諸項措施的中心。因為中國自古以農立國,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是封建王朝的經濟基礎。農業的興衰、農業人口的多寡、農民生活的好壞都直接關系著社會的穩定。所以歷代民本思想家及統治者無不將農業作為國家的大政,發展經濟的措施多與農業有關:如輕徭薄賦主要是減免農業稅、減輕農民的徭役負担;其他的勸農歸田、鼓勵墾荒、組織屯田、興修水利、推廣農業技術等一系列措施,更是以發展農業為中心。土地是農民進行農業生產的首要條件,土地是農民安身立命的根本,如何使農民保有一小塊土地,抑制地主土地兼并是封建社會農業問題的重點,同時又是封建經濟關系中解不開的死結。另外,抑商政策也被民本思想家看成是與重農主義相輔相成的安定民生的重要方法。在他們看來,商賈之人不事生產,坐享農人之利;囤積居奇,巧取豪奪,盤剝百姓,是可惡的游食者。商賈的存在使社會上出現生產者少,消費者多的現象,長此下去不加限制,將不利于民生。賈誼曾說過“夫百人作之,不能衣一人,欲天下亡寒;胡可得也?一夫耕之,十人聚而食之,欲天下亡饑,不可得也。饑寒切于民之肌膚,欲其亡為奸邪,不可得也。”所以他主張“驅民而歸之農,皆著于本,末技游食之民轉而緣南畝。”(注:《賈誼集·論積貯疏》。)將農業視為根本,將商業視為末業的重農抑商政策,成為封建社會各個王朝維護國計民生的重要國策。這種經濟政策在一定歷史時期確實起到促進農業生產發展,解決廣大農民生計問題的積極作用。但從長遠利益上衡量,對商業的偏見和壓制嚴重阻礙了工商業生產的發展,致使整個社會的生產力不能在貿易的競爭中得到合理的改善,也不利于商品經濟的發展。
而商品經濟是民主思想的催化劑。由于傳統民本思想的重農抑商政策,與其相適應的是長達幾千年的自然經濟,而商品經濟卻難以在這種氛圍里發展,因此,民主政治建設失去了生長的經濟土壤。
我們在思考當代中國民主思想、民主政治建設時,必須充分考慮如何學習、吸取西方近代以來民主思想、民主政治方面的成果,但同時也應該并且必須思考怎樣積極有效地吸取本民族的優秀思想文化傳統。民主決不是只有一個模式,它植根于現代的不同歷史環境、不同社會制度的國家中,必須有各自的特點。歷史事實表明,不以本民族的歷史文化傳統為根基,不充分考慮本國的具體國情,漠視以至無視現實社會生活中以工農為主體的普通民眾的利益需求,試圖通過全面移植西方的方式構建現代民主,這在中國是無法行得通的。“五四”前后,啟蒙思想家們高舉民主與科學旗幟,猛批傳統文化,力倡中國“非走西方文明的路不可,”他們沖擊世界,呼喚新世界的首倡精神固然光照千秋,但其思想卻因其缺乏現實性而未能在廣大民眾中引起共鳴性回響。包括民主思想在內的“五四”啟蒙文化最終漸漸減弱以至中斷,確有其必然性。(注:參見陳寒嗚、龐卓恒:《“五四”啟蒙文化與中國的現代化》,載《理論與現代化》,1989年第3期。)因此,真正能夠普及、深入到億萬人民心田的,只能是充分體現出中國特色、具有民族風格的民主思想,而我們現在所要構建的,也只能是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思學術界L合肥78~89K4中國現代史萬斌/諸鳳娟20042004在中國歷史進程中逐步形成和發展起來的民本思想,作為一種強大的政治理念和現實力量,曾經在中國社會政治生活中產生了重大的積極性影響。現今,民本思想經過理論與實踐的雙重批判,仍然積極地作為當代中國現實不可忽視的文化傳統,積極參與現代化的民主進程,并且顯現出新的魅力。因此,從理念上厘清民本思想與馬克思主義民主思想的聯系與區別,科學認識民本思想對中國民主進程的積極意義和負面影響,無疑是當代中國政治學研究的重大課題。民本思想/民主進程/影響在古典時代的希臘語中,這個詞主要指希臘的城邦。但在荷馬時代,如本文將要論證 的,城邦仍處于萌芽時期,將荷馬時代的polis直譯成城邦有些勉強,故保持原意。荷 馬史詩大體反映了公元前10世紀到公元前8世紀前期希臘社會的狀況。參看晏紹祥《關 于荷馬史詩所反映的時代問題》,《北大史學》第7期,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第2 4-46頁。滴石李The New Visual Field of the Current History of the World Study and the Teaching Reform and Innovation(Talks on paper)萬斌(1946-),浙江省社會科學院院長、浙江大學博士生導師;浙江省社會科學院,浙江 杭州 310025
諸鳳娟,紹興文理學院講師、碩士。紹興文理學院法學院,浙江 紹興 312000 作者:學術界L合肥78~89K4中國現代史萬斌/諸鳳娟20042004在中國歷史進程中逐步形成和發展起來的民本思想,作為一種強大的政治理念和現實力量,曾經在中國社會政治生活中產生了重大的積極性影響。現今,民本思想經過理論與實踐的雙重批判,仍然積極地作為當代中國現實不可忽視的文化傳統,積極參與現代化的民主進程,并且顯現出新的魅力。因此,從理念上厘清民本思想與馬克思主義民主思想的聯系與區別,科學認識民本思想對中國民主進程的積極意義和負面影響,無疑是當代中國政治學研究的重大課題。民本思想/民主進程/影響在古典時代的希臘語中,這個詞主要指希臘的城邦。但在荷馬時代,如本文將要論證 的,城邦仍處于萌芽時期,將荷馬時代的polis直譯成城邦有些勉強,故保持原意。荷 馬史詩大體反映了公元前10世紀到公元前8世紀前期希臘社會的狀況。參看晏紹祥《關 于荷馬史詩所反映的時代問題》,《北大史學》第7期,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第2 4-46頁。滴石
網載 2013-09-10 22: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