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心變亂最可哀——辛亥百年,有感于歷史與現實的所想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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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生亂象怪辛亥?

從毒咸蛋、毒奶粉、黑大米、地溝油,到“我爸是李剛”,竟發展到佛山女童小悅悅事件,中國今日社會人心可謂亂象紛呈。此亂由何而來?今人說法不一,但似乎都和辛亥扯得上點兒關系。
有一種說法,認為中國近百年來之亂象,根本上是迷信革命的結果。中國革命自辛亥始,故辛亥革命實為是始作俑者。
另一種說法類似,相信梁啟超“人民程度未及格”,不能實行民主之說。認為中國近代之亂,根本上與盲目學西方,引入民主政治有關。說凡動亂年代,大多都是中央集權缺位之時;凡社會穩定之日,一定是強權專制穩固之年。故辛亥革命導致中央集權垮臺,難辭其咎。
再一種說法,則肯定辛亥革命不僅無害,而且有功。他們將一切中國之亂,都與改良或革命不徹底掛起鉤來。認為辛亥以后中國之所以會陷入混亂,不是因為革了命,而是因為革命不徹底。共產黨徹底革命,就有了統一、強固的新中國。
比較清朝統治期間的大一統局面,辛亥革命后的中國確實陷入到嚴重的混亂之中。只是,把辛亥革命后的政治之亂,與今日中國的社會之亂混同起來,實不相宜。
中國之“亂”,素有兩種:一種是政治之亂,一種是社會之亂。前者就像辛亥革命之后,國家四分五裂,任誰都統一不了中國,一切都取決于實力,而實力又依賴于對地方財力、物力和人力的控制,結果就形成了地方軍閥割據和憑借槍桿子“打江山、坐江山”的政治亂象。
但是,政治變亂,未必會帶來社會之亂。社會紊亂,也未必是步政治之亂而來。
比如,中國歷史上王朝更迭、內亂外患不知凡幾,民間統系、秩序等級、人倫關系、鄉規民約、道德傳統等,始終傳承延襲,很少因政治變亂而發生劇烈變化。這也是建立在小農經濟基礎上的中國,兩千年來時分時合,卻總能夠維系其大一統政治文化格局的一個重要社會條件。即使是發生了辛亥革命,國家變得動蕩不安,四分五裂,中國基層社會形態雖漸趨惡化,多半也還是維系著傳統的結構和秩序。這種情況,讀黃宗智、莊孔韶、李懷印、王先明等人寫中國農村的書都不難有所了解。即無論國家層面的政治如何混亂,相對于基層,尤其是相對于廣大農村來說,哪怕是到了抗戰前后,許多地方社會及人心的改變并不大。農民仍舊延襲著世代相傳的傳統規約、道德和習慣,縱使是農村中那些有權力及有聲望者,因為維護傳統制度運作需要民心的緣故,想胡作非為者也還是會有所顧忌。
反過來,社會及人心的紊亂,也未必一定相伴于政治的變亂。早年歐洲資本主義,私欲橫流,道德淪喪,弄成貧富懸隔,階級對立,各國政治本身卻未必都發生了變亂。同樣,今日中國政治之統一、國力之強盛,為百年來所未有,政治并未紊亂,卻禁不住社會及人心亂象滋生蔓延。
故簡單地否定辛亥革命,認為用暴力的方式推翻帝制與集權政治,導致了中國后來各種亂象的說法,未必站得住腳。而簡單地斷言大國國民道德倫理與社會關系的好壞優劣,取決于管控的寬嚴強弱,認為根除私欲、貪腐和黑惡勢力,只能借助暴力與專政的觀點,更是不知從何談起。

當年革命隱與憂

“中國革命的先行者”孫中山認為中國革命應分三步來進行。第一步是要推翻滿人統治,即實行所謂“民族革命”;第二步是要成就共和憲政,也就是所謂政治革命,孫中山又稱其為“民權革命”;第三步是要在政治革命勝利的同時,“畢其功于一役”地實現限制資本和平均地權的目標,實行所謂社會革命,孫稱之為“民生革命”。嚴格說來,辛亥革命只完成了孫中山計劃中的一步多一點。即只是推翻了滿人統治,并建立了共和制度,不僅他所主張的民主憲政,以及民生革命的目標未能達成,就連使中國在漢人統治下變成統一、獨立的民族國家的目標,終其一生也未曾實現。
對于辛亥革命后中國政治之亂象,梁啟超早就有所預言。他斷言:凡是歷史上長期專制的國家,“一旦以武力顛覆中央政府,于彼時也,惟仍以專制行之,且視前此之專制更加倍蓰焉。”因古來相傳之國憲盡毀,革命之后難免使人民四分五裂,黨爭層出不窮,最終非“有一非常之豪杰,先假軍隊之力,以攬收一國實權”不能解決問題。問題是,凡用強力取得政權者,必會以強力維護之。結果,“此篡奪者之名,無論為大統領、為帝王,而其實必出于專制。”屆時民眾若再想獲得失去之自由權,“舍再革命外,無他途也。”
歷史研究的價值,在這里得到了充分的顯現。證之辛亥革命之后中國專制復專制、革命復革命之經歷,我們不難發現梁啟超確有超乎同時代人的先見之明。他所以能夠做出如此準確的判斷,是因為那個時代許多歐洲學者深入考察過法國革命及其隨后的歷史,梁啟超從中獲益匪淺。但是,那個時代還沒有漢娜·阿倫特以及蘇珊·鄧恩那樣更深入、更細致的研究,人們還很少注意到法國革命與美國革命在追求平等與自由問題上的重大區別。簡單地把法國革命的政治革命性質與社會革命性質混為一談的結果,使梁啟超相信依靠下層會黨鬧革命的孫中山等人,與鼓動法國窮人造反的羅伯斯庇爾等人,沒有什么兩樣。
實際上,孫中山與梁啟超一樣并不主張鼓動窮人來搞均貧富,他也不贊成馬克思關于消滅私有制的主張。他的政治革命,其實仍舊是精英革命。他的社會革命,也只是意圖限制私人資本,使之不能左右國計民生;同時主張用和平贖買的方式,將土地逐漸收歸國有,并分配給無地少地的農民,使耕者有其田,避免在中國重演貧富懸殊現象而已。孫中山的革命思想中既不含有剝奪富人財產的想法,也根本反對破壞傳統的社會秩序與道德人倫關系。
這也即是說,辛亥革命后中國時局愈益混亂與分化,或可怪到孫中山政治革命的主張與堅持上去;但中國百年來所發生的社會與人心之巨變,卻未必能與孫中山的革命扯上多少關系。

南橘北枳不足怪

在網上讀到邵建教授去年發表的一篇文字,里面提到:“為什么同盟會用革命求共和,企圖解決專制問題,結果是另一種專制旋踵而至?”他舉出梁啟超的說法給出了回答:“革命無以產生政治改良,只能產生專制政治。”他進而指出,即使辛亥革命后中央政權不落到袁氏手上,“按照孫中山劃定的步驟,軍政之后是訓政,訓政本身就是國民黨的一黨專政”,中國也還是脫不開專制的格局。
歷史很難假設。因此,說孫中山主持的南京臨時政府如果能夠執政,中國還是會搞一黨專政,恐怕很難讓所有人都認同。不要說當時的孫中山等能否迅速組成一個具有獨裁性質的執政黨,就是以當時各省派系、軍閥日漸形成壯大,而南京既無兵又無餉的情況,我們也很難想象孫能夠推行其所謂軍政、訓政的步驟方案。更何況,孫還有一個憲政步驟在訓政之后,并且在他的計劃里也不主張訓政要訓太長時間。照他的方案和實力,他就是搞訓政,理論上搞幾年也必須要宣布實行憲政了。
但是,邵教授的說法也有其道理。因為,力倡共和憲政的孫中山,未必真的愿意按照西方現代民主共和觀念來行事。西方現代共和民主觀的核心,是要維護公民的自由和平等權利,為此要以國家根本大法,即憲法的形式,確定公民的基本權利不受國家侵犯,并制約政府及其官員的權力。孫中山接受共和觀念,對民主、自由、平等的主張卻并不認同。
概括言之,孫中山相信人生來就有優劣高低之分。他指出,人有“先知先覺”,“后知后覺”,和“不知不覺”的區別。人類社會的進步,只能靠那些“先知先覺”者提出思想、制定方案,灌輸給部分“后知后覺”者,由他們去領導大批生生世世都“不知不覺”者,如會黨分子,來沖鋒陷陣、貫徹落實。因為有此差別,要成就事業,就必須把權力全部集中到“先知先覺”者手里,建立領袖個人專斷體制,絕不能講自由、講平等。這也是邵教授所說國民黨后來“一個黨”、“一個主義”、“一個領袖”的獨裁思想,根本來自于孫中山的原因。
孫中山在中國革命黨人當中,是比較多地受到西方思想影響的一個。他不僅最早主張中國要學美國,力倡“共和”、“憲政”,而且一度時常表示最推崇美國總統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一說,制定《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也知道寫上“中華民國人民,一律平等”之類的話。然而,在思想深處和實際行動上,他又不免會受到中國傳統觀念的影響,堅決地主張個人專斷和精英政治。孫中山尚且如此,同時代其他一干人等往往還不如孫中山,也就不難想象了。
由此或可說明,辛亥革命不能在中國成就一個真正的共和民主政體,并不能簡單地歸咎于某個主要政治領導人性格、人品、知識能力上的不足,或歸結為其所依賴的政治勢力不夠強大,也不能只是從當時政治人物或政黨的政策策略上去找原因,歷史的背后往往另有更深層的原因在起作用。

民主落地為何難

中國為什么不易實行民主?不僅梁啟超,就是孫中山也一樣相信中國存在著“民智未開”和“人民程度未及格”的問題。孫中山之所以強調要經過軍政———訓政———憲政這三步過程,才有可能實行民主憲政,正是他相信長期生活在專制制度下,文化程度低下,對權利義務缺少概念的大多數中國人,必須經過一個教育、訓練和被引導的過程。回顧歷史,近百年來,不管在野時如何主張,一旦走上執政舞臺,任誰都會強調這種必要性。這既奇怪,也不奇怪。
唯物史觀強調存在決定意識,相信有什么樣的社會經濟條件、文化環境,就會有什么樣的思想觀念、政治主張,乃至于也就會產生出什么樣的政治家和什么樣的政治制度。因此,有學者就特別強調說:經濟發展是社會發展的前提,經濟基礎是最重要的。換言之,中國之所以民主政治不能順利落地開花,根子是中國當時的經濟還處在小農經濟的水平上,不可能真正形成政治民主的社會需求。因為,從西方資本主義發展的歷史看問題,必須經濟先發達到相當程度,專制主義束縛經濟貿易自由的問題變得尖銳起來,經過一個思想啟蒙的過程,社會正義變成廣泛社會要求,然后才可能逐漸開始有所謂政治民主的制度建設發生。
但這樣的解釋未必完全合理。現實的情況是,世界上許多所謂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水平,不僅早已超過自身100年前的發展水平,而且也遠遠超過了法國、美國1789年創立共和民主制度時的發展水平,但它們中不少國家既沒有發生過一個思想啟蒙運動,也沒有成就一個政治民主的制度建設。
從歷史上看,無論共和,還是民主,也不純粹是資本主義生產發展的伴生物,它們從古代希臘、羅馬時起就有其雛形了。最早奠定西方民主政治基礎的英國大憲章形成于1215年;歐洲最早的民主政治制度———英國的君主立憲制確立于1689年;日本形成君主立憲體制是在明治中期,它們那時國內的資本主義也都還沒有發展起來。
摩爾根早就發現,人類的民主政治形式在原始部落狀態就已經產生出來了,它和現代個人自由、權利平等之類的觀念沒有任何關系。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一書中很詳盡地描述了摩爾根在這方面的發現和研究,即古代氏族部落如何通過議事會,經過所有成年男女平等表決的方式,選舉或罷免酋長,以及決定部落中其他重大事務。一些鄰近的部落如何會出于避免過度爭奪或相殘而組成部落聯盟,由各個氏族的酋長和軍事領袖組成部落議事會,來決定宣戰、媾和以及其他共同事務。
無論是古雅典的直接民主制,還是古羅馬的代議民主制;無論是古羅馬共和國,還是中世紀的威尼斯共和國,其實多半也都是從部落民主的歷史傳統或經驗中沿習演進出來的政治管理方式。而所有這些共和或民主制的共同特點,就是強大的專制王權的缺位,各種不同力量之間存在著平衡和協調各自利害關系的需要與條件。包括1215年世界上最早演生出來的作為英國后來立憲制基礎的英國大憲章,也是建立在這樣一種情況下,國王與貴族力量既相互對立,又相互需要,誰也不能消滅了誰,必須通過妥協的方式來達到相互制衡的目的。
歐洲式的力量均勢之所以會對整個制度發生影響,也和它們那里國王與貴族關系的歷史傳統有密切關系。歐洲(也包括日本)歷史上國王和貴族不是天子與屬臣的關系,國王沒有至高無上的地位,不少貴族都與國王沾親帶故,國王多半只是貴族中的領袖,國王的地位是靠貴族擁戴才形成和鞏固的。國王沒有全國性的軍事力量和由中央到地方的官僚、稅收及警察系統,各地的土地、租稅、農民,包括日常治安和戰時的武裝力量,基本上都掌握在各個貴族手里。這是貴族與貴族之間,以及貴族與國王之間容易形成力量制衡關系,最終容易走向民主政治體制的一個很重要的條件。
由上可知,民主共和政治形成的要件首在分權,而分權的前提是要存在力量均勢和相互制衡的條件與需求。即使是法國通過激烈革命建立起來的共和民主政治,輾轉曲折最后所以能夠生長起來,也是因為它那里形成了一個“第三等級”。它足以和君權、貴族勢力相抗衡,同時

政治文化難改觀

中國與歐洲的最大不同,恰恰在于它們的歷史傳統互異。除了春秋、戰國或魏晉南北朝中十六國階段,不論漢人統治還是非漢人統治時期,中國基本上都是大一統的局面。皇權至高無上,它的統治,通過官僚、稅收、警察和軍隊,遍及國家的每一個地方,沒有任何力量可以挑戰或制衡皇帝的權力。這樣一種天下觀并且形成為一種文化觀念,深入人心,即使到辛亥革命以后,皇權不復存在,國家事實上已經分裂,大一統的天下觀卻并未改變。
有學者指出,辛亥革命后,特別是袁世凱去世后,中國也曾經出現過足以形成民主政治的客觀條件。如果不是蘇聯勢力的介入和孫中山國民黨堅持武力統一與一黨獨裁的革命方式,中國完全可能走上“聯省自治”,亦即美國式的“聯邦制”共和國的道路。
這樣的看法或許有一定道理,但是,共和民主政治不僅需要力量均勢,而且需要克服大一統的傳統觀念。恰恰在這一點上,中國人做不到。辛亥革命后,包括袁世凱去世后,各方依舊互不相下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因為放不下大一統的政治文化觀。掌權的北洋集團,包括孫中山等革命黨人,不僅互爭正統,而且都不接受地方分治的可能,結果只能靠戰爭或革命來爭正統地位,也就只能著眼于恢復具有獨裁性質的大一統政治了。
中國之所以難走民主政治之路,還因為中國人缺乏契約文化傳統和信用精神。在歐洲的歷史上,白紙黑字寫下來的協議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論誰吃虧,誰占便宜,簽了就得認賬。只要協議各方不重簽或共同宣告廢棄,哪怕是后代子孫,也還要受協議的約束。中國的情況卻全然不同。
熟悉辛亥革命歷史的讀者都清楚,辛亥革命成功后形成的最重要的一個政治契約,就是1912年3月11日頒布實施的,史稱中國第一部憲法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但是,無論制定該法的孫中山,還是承諾遵守該法的袁世凱,沒有誰是真心想要實行該法規定的條款的。
所以會出現這種情況,與中國商業文化氣息淡薄,缺少信用意識和精神有關。中國人道統至上,妥協往往被視為退讓,被引為恥辱。因此,通過妥協來取得利益上的交換不僅不足取,還極易受到非議。從道統、義理的觀念出發,是君子不僅應舍利取義,而且應該敢舍小義而取大義。因此,中國的政治家對道德、信用并不看重,視其為小利小義,他們更習慣于把目的看成一切,相信操之在我才有正義,只有在實力不足時才會同意妥協談判。并且他們從來都只是把談判或協議看成是一種斗爭的策略手段,會暗自提醒自己要以屈求伸、韜光養晦、臥薪嘗膽,“君子報仇十年不晚”。故力量對比一旦轉化,他們馬上會翻云覆雨,不僅視妥協契約為屈辱,棄如敝屣,而且必欲奪回歷史上因妥協而“損失”的利益。
由此可知,孫中山當臨時總統,就通過政府組織大綱,規定總統可總攬一切權力;他不得不讓位給袁世凱,就馬上另訂約法,限制總統權力;袁世凱取得大位后,不僅處處不照約法行事,而且很快通過新約法等,全面改行總統制,大家一切從利己的目的出發,實非偶然。
查中國自辛亥革命以來的政治史,各派人物幾乎無不如此行事。表面上也進行過各種談判,簽訂過這樣或那樣的約法、憲法、條約或協定,實際上大家都是各懷暗胎,損人自益,鮮有人會信守承諾。這些白紙黑字的文件最后不是被束之高閣,就是被撕毀破壞。因為任誰都相信,義理在自己一邊,其他都只是方法問題。中國當年共和民主建立不起來,各種政治勢力之間形不成信用契約關系,顯然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政治上的無信用,損人利己,為達目的不擇手段,不能簡單地責怪那些政治家們,因為它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社會文化現象的一種折射。
中國是一個小農經濟的社會,小農經濟的文化最主要的一個特點,就是自私、短視。所謂“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就是中國傳統小農社會文化意識的一種典型寫照。傳統中國用來維系小農社會和諧與秩序的,是宗族血緣關系、道德倫理、鄉規民約和風俗習慣。中國人雖多無宗教信仰,但社會秩序有儒教的綱常禮法捆著,人際關系有儒教的禮儀民俗管著,縱使不識字者,也講尊卑,守本分,敬鬼神,怕報應;旦能讀書,從幼童起就得學修身、齊家之說。一直到上世紀30年代,多數國小還必須上修身課。上千年來,中國基層社會一直是由最熟悉且最需要遵從這一切禮俗規矩的士紳階層管理和維系著的。他們從非官方的宗族組織的角度,與代表著官方的保甲長,共同承担著勸善懲惡,教化村民的作用。換言之,人性可善可惡,中國小農文化中自私特性可能導致的種種惡果,千百年來被層層疊疊的禮法民俗禁錮在魔盒里。此中固生出種種壓抑,蓋亦有其不得不然者也。
不過,中國邁向現代化的步伐注定要打破傳統的社會統制形式。而最早破壞這一切的并不是辛亥革命,卻是清末新政。其興西學,遣留學,廢科舉,改官制,辦實業等等措施,從20世紀初年就極大地改變了傳統的社會結構。“學而優則仕”不可能了,有能力的士紳和青年紛紛轉去城市或出洋留學,農村人才漸漸干枯,人口素質大幅下降。逐漸地,即使像江浙這樣農村基層文化教育程度相對較高的省份里,很多保甲長連學都沒有上過,土豪劣紳越來越多。再加民國年間戰爭不斷,政府軍隊橫征暴斂,許多地方的農民被逼得走投無路。共產黨武裝奪權,打土豪奪田地,自然順理成章地成就了一場翻天覆地的社會革命。
社會革命極大地解放了窮苦的民眾,但也釋放了人們的私欲。韓丁在《翻身》一書中記述的部分農民解除了血緣、道德等等束縛之后,為追逐財富,不畏鬼神、泯滅親情的狂熱場景,令人過目難忘。當年,許多農民為分得財產,不惜與同村親友撕破臉;因為不滿足于本村富裕戶財物太少,農民們不僅成千上萬地涌到縣城,包括到大城市里去搶奪地主在城里的店鋪、工廠乃至房屋,甚至到處拆毀寺廟,破壞神像,掘人祖墳,扒骨揚灰,只為多找到一點兒意外之財。改革開放后屢禁不止的盜墓潮和坑親殺熟以取財的求財狂熱,恐怕都可以從早年歷史運動中找到它原來的影子。
俄國人口比例中農民的比例要比中國人口中農民的比例小得多。但當年的列寧同樣也要面對大量自私自利的農民兄弟。他的覺悟似乎要早許多。革命一成功,他就注意到俄國小私有者意識可能帶來的阻礙和危害。他很清楚觀念的改變需要有生產和生活方式改變做基礎,故將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因此,他相信,抑制私欲,只能讓國人重新“習慣于遵守多少世紀以來人們就知道的、千百年來在一切行為守則上反復談到的、起碼的公共生活規則”。
政治革命,推倒一個政權,另建一個政權就可完成。社會革命則大不同。破舊易,立新難。人們千百年來賴以生存的傳統的社會關系、交往方式,列寧所重視的公共行為規則被破除,人們生存、交往、思維的環境條件和習慣模式卻無法根本替換。樊籬盡毀后,得到釋放的私欲就燒不盡,且吹又生了。沒有哪一個社會真能按照執政者主觀設計出來的所謂新道德和新文明邁上歷史新臺階。
尤為甚者,在中國,把國人從過去對祖宗、對鬼神的敬畏觀和講尊卑、守本分的禮俗觀中解放出來,反而使原本就缺乏宗教信仰的國人行為處事,不是變得更為“集體”,而是更加自我。從小所受到的“對敵人要像嚴冬一樣殘酷無情”的意識教育和現實熏陶,磨滅了國人原本就所剩不多的道德心、同情心、仁愛心,乃至于羞恥心,卻釋放了原來被限制在魔盒里的動物本性。一旦市場化大潮席卷而來,人人被拋進適者生存的競爭急流中來,社會道德惡化,私欲膨脹,貪腐盛行,難免會愈演愈烈并成為一種不可抗拒的趨勢。


楊奎松 2011-10-27 06: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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