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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人論史——近當代作家的史學觀點 >>> | 簡體 傳統 |
1 我從沒懷疑過割包是個小色坯!嘿,你也覺得是不是,一聽名字就讓人想歪。不過,他的名字還真是雞肉割包的割包。擅自加后綴的那位,嘖嘖嘖,害不害臊羞不羞! 我一直覺著,臭味相投才是鐵血真感情得以維系的關鍵所在,就像我和割包,第一次見面的時候就知道彼此都不是啥好東西,簡直是一拍即合。至于為什么叫他割包,是因為我曾在某一個晚上帶他吃了他人生中的第一個奧爾良雞肉割包。當時,我不敢相信他以前從來沒吃過這個,我更不敢相信他吃割包的樣子就像個剛開葷的三代貧農。至于,他帶我掃蕩了整條街所有便利店里割包這件事,美得我不敢回憶。所以,我就連夜賜了他這個愛稱。 2 割包有很多女朋友,有些顏正,有些身材好,至于兩者都沒有的,對不起我忘了看了。雖然有那么多女友,但他從來不和她們一起吃飯,從來不。他喜歡一個人安安靜靜地吃,特正經,特像個人。就像《不能結婚的男人》里的阿部寬。 因為割包在很久以前交往過一個姑娘。 “大錢,你知道么,她可愛吃了,一頓不吃就又蔫又喪慘兮兮,讓人忍不住想給她買吃的。” “大錢,你知道么,她還喜歡做菜,她做的菜特好吃。” “大錢,你知道么,我們在一起那會兒,每天必須是身體和心靈至少有一個在飯桌上。” “不知道不知道,你手上的割包還吃么,不吃我吃了。” 他倆認識那天還真是個相當特殊的日子——臺風。那天的雨下得跟在廣場上斗舞的大媽一樣。天上的云啊,清一色得了尿頻尿急癥,稀里嘩啦的,不帶休場地下了一天。姑娘在這種風劈雨殺的天氣里毅然決定出門,她就趿著雙人字拖,淌過千水萬水,出來買夜宵,獨自一人。不過,話說回來,像她這種超過0.05噸的體型也沒什么好怕的,擱風口一站,必須是巋然不動的架勢,那么堅定,那么穩重。她經過路口的時候,正好割包和一妞在那兒推推搡搡的,傘已經被打飛在一邊。等她走近。那兩人都已經蹲在地上,女生把頭埋在臂彎里悶聲大哭。也不知道姑娘當時是腦子進水了還是腦子進水了,居然大聲唱了句“親愛滴小妹妹,請你不要不要哭泣”(參照90年代迪斯科女王薔薔的金曲《路燈下的小姑娘》),然后割包那傻逼簡直在雨中笑成了嗑多N₂O的重癥病人。 第二次見面是在姑娘家附近的大學舉辦的的樂隊專場音樂會上。割包站在第一排,可勁兒扭,后搖專場都能給扭成朵麻花。那時候他留個九十年代最流行的郭富城式分頭,瘦,是那種得了文青通病——厭食癥的瘦,整個人像是從七八十年代作家回憶青春的小黃書里走出來一樣,潮濕至發霉的臟,又臟又性感。當時人姑娘壓根兒沒認出他來,倒是他,一回頭就: “呀,你不是那天那個親愛滴小妹妹嗎?” “你才小妹妹!我特么是你大姐姐!” 3 姑娘遇上割包時,只是個普通的暴食癥少女。這是個很可怕的病,食物是藥亦是毒。吃東西變成了一種軟癮,一種鉆入骨髓的癢,一種潛意識層面的自我虐待。因為孤獨,她每天要吃好多好多的飯。認完親的那天晚上,他倆就相約一起去吃烤串兒,“老板,二十串里脊二十串雞胗十串掌中寶十串大魷魚五根臺灣烤腸再加七串雞皮三串秋刀魚兩串大茄子多放辣椒茄子要蒜蓉。”這么一氣呵成豪放無比揮金如土目空一切的開場白一下子就俘獲了割包的心。他倆就這么好上了。姑娘不再病態地暴飲暴食,她有了更加重要的事,就是和割包一起做飯一起吃。她不再每天在打破原則獲得的短暫快感和接踵而來的負罪感之間反復煎熬。她覺得快樂覺得滿足,她不再總是感到饑餓難耐。在這個世界上,如果說還有東西比食物更能慰藉人心,那就是愛。 “大錢,你知道么,和她在一起你從來不會有餓的時候。果盆兒里永遠都是滿滿的葡萄荔枝小番茄,好像永遠吃不完,永遠放在我夠得到的地方,冰箱里永遠裝滿巧克力三明治酸奶和可樂。大錢,你知道么,她會每天給我做便當,油燜對蝦栗子燉豬蹄蒜薹炒蛋香煎五花肉白菜獅子頭蜜汁烤翅,擺在便當盒里,花花綠綠整整齊齊。大錢,你知道么,下雨天,她會在家里燉湯,鍋里冒著綿密的泡泡,咕嚕咕嚕咕嚕咕嚕,我的心里也在冒泡。” 那個時候,他們住在一起,姑娘在一家極限運動器材公司上班,每天晚上下班,姑娘都會提一籃子菜回家。新鮮的肋排,剁成方方正正一塊塊,過水去浮沫,用料酒生抽腌上那么二十分鐘,拿熱油炒冰糖和香醋,炒得黏嗒嗒的時候,排骨入鍋,滋啦滋啦,聽著就要流口水,然后不停煸炒收湯汁,出鍋前記得要把剩下的湯汁澆到排骨上,千萬別浪費哦,好吃到不用洗盤子!有時候也做辣子雞,一大鍋的寬油,辣得紅艷艷,花椒干椒一起炒,香得入骨,記得要撒一把蔥花和芝麻,最后嘗一下味道,要是放多了辣椒,姑娘立馬跑出去親割包,把辣過給他,壞得不行。啊,廚房里還有紫砂煲呢,煨著一鍋魚頭湯,奶白色的湯汁噗噗噗,熱氣四溢。村上龍說過“好喝的湯是很可怕的。湯是那么溫暖,又是那么美味,讓人忘了朋友,忘了痛苦,忘了煩惱,一切的一切都忘了,只顧喝著我的湯。”好喝的湯確實是很可怕的,割包喝著喝著,就想,如果每天都能喝到就好了,如果可以喝一輩子就好了。生平第一次,他萌生了想娶一個姑娘回家的念頭。生平第一次,這個策馬紅塵的浪子想要泊岸。 4 “大錢,你知道么,她的頭發里藏著春天,每天都蹦蹦噠噠吭哧吭哧,像只小鹿。” “大錢,你知道么,她一說話,我就忍不住想笑。” “大錢,你知道么,和她在一起,我很容易就會想到天長地久。” 割包在說這些話的時候,眼睛亮亮的像是一口水井。 “那后來呢,是因為吃得太胖而分手了么?” “她走了。” “去了哪里?” “大錢,你知道么,她很好看,是那種壓秤的美人,有熱氣。”割包只是笑著說了一句不著邊際的話。 那是他們在一起的第二年,姑娘的工作逐漸步入正軌,漸漸忙碌,同時,他們感情穩定。每天吃一個西瓜,看一部電影,走一條路上班和回家,窩在同一張沙發上想著以后你打麻將來我跳廣場舞的生活。那個時候的割包不關心政治,不關心穿著,不關心街上姑娘們的大白腿。留著小田切讓同款乞丐頭,整個人像被系統重裝了一樣,喜怒哀樂一股腦地寫在臉上,事無巨細都能無限度讓步。割包真的是覺得找到了愛人,對,就是愛人,他記得在他高中的時候,碰到過一個有腿疾的語文老師,謙遜溫潤,每每提及自己的另一半的時候,永遠稱之為愛人,而不是其他。當時只覺得是文人的酸楚和腐朽氣,但現在割包完全不覺得。他覺得他們好像永遠有著相同的固有頻率,永遠可以共振,割包再也不需要用那些泡妞絕招談感情秘籍,只需要散漫地幸福著。好的感情,就是有這樣的魔力,你不用端不用裝,只要躺成一個大字使勁兒耍賴就好。幸福,快樂,都是特庸俗的事兒。 我見過姑娘的模樣,在割包給我看的照片里。那是他們去臺灣旅行的時候。姑娘站在海邊,微瞇雙眼,臉盤干凈頭發烏黑,整個人盈軟膩滑,明眸皓齒的樣子。她讓我想到安房直子的《野玫瑰的帽子》——“像拂曉時分的月亮”,就是那種讓人一看就想把世界上所有的最好吃的東西都買給她,把世界上最好的運氣都送給她的人。那個夏天,他們從臺北到墾丁再到高雄,然后經由九份和十份回到臺北。他們在十份這個和它名字一樣的美麗的地方放孔明燈,上面寫著“我們在十份,十分幸福”。在墾丁,割包騎著小摩托載著她,慢慢開到臺灣的最南端。他們在海邊吃西瓜,把瓜拍碎在礁石上,紅瓤在手上,啤酒在肚里,愛人在身邊,喝啊喝,喝到夕陽墜落滿天星,喝到一身都是酒味。 …… 花大錢,大學生。@花花姑娘大錢 今日問題:情侶一起去旅行會有助于增進感情嗎? @胡辛束答怕小貓: 我有個朋友叫小萌,她和她現在的男朋友8月19日剛領的結婚證,幸福得天花亂墜。你這個問題讓我想起來她和她前男友之間發生的一件事兒,從人設上看雖然有點掃興,但絕對值得說出來一聽。 大二的時候,她和之前那個男朋友開車去張北草原玩,沒想到半路上發生了一件可怕的事。 首先說,他倆干了一件非常愚蠢的事,出發之前竟然忘記給車加油了。等他們意識到車子快沒油的時候,天已經黑下來了。他倆當時在高速上繼續開下去也不知道哪里有加油站,迫不得已只能從高速出口出去,沿著山路下到延慶去找加油站。 最慘的事兒果然發生了,當他們把車開到半山腰的時候,車突然就沒油了,這回徹底動不了了。當時是冬天,大概晚上9點多,天已經完全黑下來了,兩人就這么被困在了山路上,嚇得不行。 十幾分鐘之后有一輛車從他們身邊路過,小萌一下就回過神來,玩命朝那輛車呼救。車子將信將疑地停了下來,開車的是一個中年男人,后座也沒有其他人。小萌跟他說我們車子沒油了,能不能幫幫我們。那個男人想了想,丟給了他們一個選擇。 他說他可以幫忙帶小萌他們下山買油,但只能有一個人跟他上車。 這意味著什么呢。 如果是小萌跟著陌生人去,那個人究竟是好是壞完全不確定,她根本不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么。如果讓小萌前男友去而小萌自己在車里等,一個人在半山腰,這個時候天已經完全黑了,同樣不知道會發生什么。如果他們兩個人都不去,兩個人,一輛沒油的車子,半山腰,結果仍舊是未知的。 他倆當時都蒙了。如果那個人是善意的,他完全可以從他的車里抽點油出來,小萌他們完全可以給他錢。可是他并沒有同意這么做,他留下的選擇怎么想都是帶有歹意的,可是那個時候,他們兩個人也沒有其他選擇了。 …… 欲知更多內容,請登錄「一個」app。 圖為作者花大錢近照。
ONE·文藝生活 2015-08-23 08:3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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