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到雄奇即罪名 ——紀念民族英雄袁崇煥誕辰四百一十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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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到雄奇即罪名 ——紀念民族英雄袁崇煥誕辰四百一十周年

·方舟子·

(一)

當我寫下“民族英雄”這四個字時,不由覺得有些沉重。在這樣的時候這樣的地方,還提什么民族英雄,是不是顯得有些不合時宜?君不見有人突發奇論,認為“良禽擇木而棲,良臣擇主而適”乃是符合現代民主原則的真理,因此在民族戰爭中,拒絕“棄暗投明”、頑抗到底的岳飛、袁崇煥之流就成了不識時務、抗拒歷史潮流、禍國殃民的罪人了。此論一出,居然還很有些人贊同,所謂的民族英雄,在今天某些人看來,不過是瘋子、腐儒的代名詞。

民主原則本來是處理民族內部事務的一種方式,現在竟然也被人套用在兩個民族的生死決戰之中,用以剝奪被侵略民族的抵抗權利,可算是一大發明。未來的侵略者又多了一樣堂皇的招牌,被侵略的懦弱者又多了一項自慰的借口。但是不管招牌如何堂皇,借口如何漂亮,總會有不愿當異族奴隸的熱血男兒挺身而出,為本民族的存亡作最后的掙扎。雖然由于時勢的緣故,這種掙扎也許是徒勞的免不了要被聰明的后人譏之為抗拒歷史潮流,但他們為人的尊嚴和英雄的氣概,卻在悲劇性的最后一搏中發出了驚世駭俗的光亮,千百年之后依然在歷史的長河中熠熠生輝,激勵著每一個血還沒有冷透的后來者。

何況岳飛、袁崇煥等人所奮起抵抗的乃是落后、野蠻的異族(在當時還是異族)的掠奪性侵略,這種抵抗,在任何時候都有無可置疑的正義性。以明末為例,當時后金(清)的全部男丁不過二十萬人,全部從軍作戰,生產勞動靠的是俘虜來的漢人、朝鮮人奴隸。他們發動戰爭的目的,便是掠奪物產和俘虜人口,每過一地,必定燒殺劫掠,無惡不作。對這樣的入侵之敵,難道應該簞食壺漿夾道歡迎?就算本民族的統治者昏庸殘暴,而本民族的百姓何罪之有?在保家衛族的戰爭中,英雄豪杰只能舍生忘死,知其不可為而為之,除此別無選擇。 這種英雄氣概,不是現在的某些自詡的民主斗士所能理解的。即使是在當時,這些置個人安危于度外的民族英雄就已被視為不合時宜的癡人傻子了。請求與袁崇煥同死的布衣程本直就這樣評價袁崇煥的為人:“舉世皆巧人,而袁公一大癡漢也。唯其癡,故舉世最愛者錢,袁公不知愛也;唯其癡,故舉世最惜者死,袁公不知惜也。于是乎舉世所不敢任之勞怨,袁公直任之而弗辭也;于是乎舉世所不得不避之嫌,袁公直不避之而獨行也。而且舉世所不能耐之饑寒,袁公直耐之以為士卒先也;而且舉世所不肯破之體貌,袁公力破之以與諸將吏推心而置腹也。”這樣的癡漢,在當時已是“掀翻兩直隸、踏遍一十三省”而不可再得,在物欲橫流的今天更是天方夜譚,也難怪有人要把本民族的大英雄拿來作為自己罵街的靶子了。

(二)

萬歷十年,是中國歷史上一個重要的轉折點。這一年,大政治家張居正累死任上,人亡政息;二十歲的萬歷皇帝開始了他二十五年不上朝的親政,中國一下子從輝煌燦爛的頂點跌入了黑暗不幸的深淵。萬歷四十五年,努爾哈赤以七大恨告天,起兵攻明,壓垮大明帝國這一頭駱駝的最后一根稻草終于來了。而腐朽的大明帝國是如此的不堪一擊,打一場慘敗一場,天啟二年廣寧一役,王化貞的十三萬大軍全軍覆沒,四十余座城落入了后金手中,明軍士氣低落到了極點,正是在這一年,袁崇煥挺身而出,投筆從戎,開始登上了悲壯的歷史舞臺。四年之后,努爾哈赤率兵十三萬,攻打孤立無援的寧遠,卻被袁崇煥的一萬守軍打得大敗而歸。努爾哈赤縱橫天下數十年,第一次嘗到了慘敗的滋味,還在戰斗中被打傷,不久郁郁死去。這是明清的長期交戰中,明軍取得的首次勝利。又過了一年,皇太極欲為其父報仇,“滅此朝食”,親率兩黃旗兩白旗精兵,圍攻寧遠、錦州,攻城不下,野戰不克,損兵折將,連夜潰逃。袁崇煥從此威震遼東,令清兵聞名喪膽。

(三)

崇禎即位,招回因寧錦大捷反而被魏忠賢罷官的袁崇煥,拜兵部尚書,督師薊遼,賜尚方劍。兵部尚書是最高軍事行政官,督師是最高軍事指揮官,袁崇煥身而兼之,達到了其軍旅生涯的頂點。袁崇煥走馬上任,坐鎮遼西,滿兵再也不敢取道寧錦以入山海關,但是卻可能取道蒙古,從薊門入寇。袁崇煥雖然官為督師薊遼,薊州其實是他所管不到的,因此上疏請朝廷務必加強遵化的防守,增設團練總兵。連上三疏,朝廷卻因為他推薦的總兵人選被彈劾,不予理睬。朝官還在那里互相推諉扯皮,而皇太極已接受漢奸高鴻中的建議,果然如袁崇煥所料,在崇禎二年十月二十七日,率領滿兵十余萬,以蒙古兵為前導,從喜峰口竄入長城,攻陷遵化。這些地方都屬薊遼總督劉策管轄(總督比督師低一級),與袁崇煥無關,但袁“抱心太熱”,于二十八日聞警,即與祖大壽、何可綱率兵入援,沿路經過的撫寧、永平(都在河北東北)等地逐路置防,逐城設守,計劃截斷滿兵的歸路。十一月初十,袁軍到達薊州,與滿兵交鋒,滿兵沒有料到會在這里遭遇袁軍,大驚,于半夜越過薊州向通州退兵,渡北運河,直逼北京。袁崇煥率五千騎兵急速追趕,士不傳餐,馬不再秣,兩天兩夜急行軍三百多里,竟比滿軍早到北京三日。崇禎見袁軍趕到,大喜,召見袁崇煥,賜御饌和貂裘,但袁崇煥要求讓士兵入城休養,卻沒被批準,只得駐扎在廣渠門外。滿兵一路上攻來,到高密店時偵知袁軍已在北京,無不大驚失色,以為袁軍從天而降。二十日,兩軍在廣渠門會戰。袁軍后來又到了四千騎兵,合起來也不過九千人,以這九千人大戰十萬滿兵,以一擋十,從早打到晚,滿兵終于不支敗退,連退十幾里才穩住了陣腳。本身并不會武功的袁崇煥因為這一仗關系重大,披上了甲胄親自上陣督戰,把滿兵一直往北追到了運河,袁據說在戰斗中中箭受傷(《朝鮮仁祖實錄》)這一仗,與寧遠之役、寧錦大捷大不相同,并非據城固守,而是硬碰硬的野外作戰,連明軍最為倚重的紅夷大炮也未能派上用場,在軍事形勢上并無優勢可言,而能擊敗十倍于己的敵軍,靠的是誓死保衛京師的高昂士氣,贏得十分僥幸。氣二鼓而衰,三鼓而竭,士氣是不可長期依賴的,作為一個高明的軍事指揮官,袁崇煥深深知道這一點。即使是這一仗,他也并不想打,而是不得不打,僥幸以少勝多,他也沒有給勝利沖昏了頭腦,而是按兵不動,等待隨后就會趕到的大批步兵和各地勤王兵。崇禎一再催促他出戰,他都以兵困馬乏,等待援兵為由加以推遲。其實即使援兵趕到,他也未必就愿意立即跟滿兵決戰,因為打野戰,明軍不是能騎善射的滿兵的對手。袁崇煥對滿兵的戰略向來是“戰雖不足,守則有余;守既有余,戰無不足。”這一次皇太極以傾國之師深入大明腹地,本來極其冒險,拖得越久,對他們越是不利。袁崇煥的計劃便是截斷滿兵退路,把滿兵圍困住,等到各路勤王兵云集,時機成熟,再四面合圍,進行決戰,畢其功于一役。即使不能在此役全殲滿兵,也當能給以重創,自己先前向崇禎夸下的“五年全遼可復”的海口,隱隱有了希望。這時有兩路勤王兵趕到,袁崇煥并未把他們留下守衛北京,而是一路派去昌平保衛皇陵,另一路退至三河截斷滿兵后路。他自己的主力預計十二月初三、初四日即可趕到,可以開始實施合圍計劃了,不料初一日自己被捕下獄,使歷史因之改寫! 對袁崇煥的這一番部署,生性多疑的崇禎越想越不對頭:為什么他能料敵如神,說滿兵要來就真地來了?為什么打敗敵軍后不乘勝追擊,反而按兵不動?為什么勤王兵趕到他反而把他們驅散?而這時朝中、城中的輿論對袁崇煥也非常不利。這是滿兵首次打到北京城外,北京的官民何曾見過這種陣勢,巴不得早點把滿兵趕跑;高官貴族大多在城外置有家產,現在慘遭滿兵蹂躪,自然心疼得狠,見袁崇煥按兵不動要打持久戰,官民們便把怨氣都發泄到了袁崇煥頭上,罵他“ 縱敵”。我國人民歷來喜歡用順口溜抨擊時事,歷代統治者對這種民謠也很重視,把他們當成預言看待,而這時候也出現了這么一條民謠:“投了袁崇煥,韃子跑一半。”(文秉《烈皇小識》)這時的民心竟然認為要趕跑滿兵,必須先逮捕(“投”)袁崇煥。這些輿論,自然也通過各種渠道傳到了崇禎耳里,更加深了他的疑慮。終于,有兩個被滿兵俘虜的太監逃了回來,向崇禎報告了他們在敵營偷聽來的重大機密:原來袁崇煥通敵,與滿兵有密約,二十日滿兵并非戰敗,而是有意退兵,以便讓袁崇煥實施他的逼和計劃。崇禎至此恍然大悟,覺得所有的謎團一一解開了,立即召見袁崇煥,就在殿上命錦衣衛把袁崇煥逮捕下獄。 當時在場的大學士成基命算是頭腦比較清醒的人,叩頭請崇禎務必慎重,不要輕信流言,目前敵軍兵臨城下,局勢危急,非平時可比(即不應該象平時那樣想抓誰就抓誰)。崇禎自以為證據在手,慎重即是因循,不理(《明紀》)。在兵臨城下之時,把自己的最高軍事指揮官逮捕下獄,不僅在中國歷史上,大概在世界歷史上也是空前絕后的創舉了。 祖大壽是一起被召見的,見主帥被捕,戰栗不知所措。崇禎派了個太監向城外袁軍宣讀圣旨,宣布袁崇煥罪狀,三軍放聲大哭。初三日,祖大壽與何可綱悲憤之余,決定不再為皇帝老兒賣命,率袁軍往東向錦洲奔去。正南下赴援的袁軍主力在途中聽說主帥被擒,自然也掉頭就走。 崇禎這下子才慌了起來,便接受余大成的建議,派全體內閣和九卿到獄中求袁崇煥寫信勸祖大壽回來。等到信使追上袁軍,已在山海關外了。祖大壽讀畢,下馬捧信痛哭,全軍也跟著痛哭,驚動了在軍中的祖大壽母親,問清是怎么回事后,勸大家回去奮勇殺敵:“所以至此,為失督師耳。今未死,何不立功為贖,后從主上乞督師命耶?”。于是袁軍個個爭先恐后,即日回兵入關,收復了永平、遵化一帶。這一件事,即使是鐵石心腸如崇禎也不能不稍被打動,也因此閃過讓袁崇煥復出的念頭,但也僅僅是一閃之念而已。 加在袁崇煥頭上的罪名,是擅主和議,專戮大帥。擅主和議,是指他跟皇太極的議和。皇太極與明軍每打完一仗,都要主動議和,這并非如金庸在《袁崇煥評傳》中所認為的那樣是誠心誠意的議和,多半是帶有欺騙性的緩兵之計。袁崇煥對此并非不知道,但是在軍事上處于劣勢的明軍更需要有一段和平的時間用于休養兵馬,鞏固城池,因此對皇太極的每次議和他都積極響應,兩人書信往返不斷。這一切并非背著明廷干的,而明廷對議和雖然不以為然,卻也并不怪罪。在袁崇煥給崇禎的奏疏中也指明了他的治遼戰略就是“守為正著,戰為奇著,和為旁著”,對此崇禎本來也很贊賞,當袁崇煥“擅主議和”之時,崇禎甚至還加了他的官,給了他太子少保的頭銜,這時候卻翻起了歷史老帳。明朝的士大夫鑒于南宋的教訓,無不以與滿人和談為恥,對于南宋向金是稱臣納款的求和,而袁崇煥與皇太極是不帶任何屈辱性甚至還是高一等的議和這種明顯的區別都看不出來,敢于議和便被視為秦檜式的賣國賊,而不管議和的目的何在,所謂書生誤國,莫過于此,這也就是程本直所說的“舉世所不得不避之嫌,袁公直不避之而獨行也”。(對于與袁崇煥的最后一次和談,皇太極曾在諭文里抱怨說:“逮至朕躬,實欲罷兵戈,享太平,故屢屢差人講說。無奈天啟、崇禎二帝,渺我益甚,逼令退地,且教削去帝號,及禁用國寶。朕以為天與土地,何敢輕與!其帝號國寶,一一遵依,易汗請印,委曲至此,仍復不允。朕忍耐不過,故吁天哀訴,舉兵深入。”則這是什么性質的和談,再明白不過。對于這次議和,清人后來以為奇恥大辱,淹沒不載,幸好清宮內閣檔案中還保留了這道木刻諭文。)專戮大帥,是指袁崇煥在半年前以閱兵為名,乘舟至雙島,祭出尚方劍,斬鎮守皮島的左都督毛文龍于帳前。金庸對此頗有微詞,認為毛文龍不該殺,殺的方式也不對頭。袁崇煥歷數毛文龍的十二罪狀,確有湊數之嫌,但不服節制、虛報兵額、中飽關銀、擅開馬市私通外番這幾條,在當時確實都是死罪。后人查閱清宮檔案,更發現毛文龍當時確實與清人私通(《近世中國秘史》),足見其死有余辜。至于袁崇煥采用那么戲劇化的手段殺他,也是萬不得已。皮島孤懸海外,如果靠下詔擒拿,只能逼反了毛文龍。朝中大臣并非沒有不想除去毛文龍的,只是除不了,不敢除,奈何他不得:“是左右大夫皆曰可殺,國人皆曰可殺也。其不殺也,非不殺也,不能殺也,不敢殺也,是以崇煥殺之而通國快然。”(程本直《漩聲記》)。朝鮮深受毛文龍荼毒,其國王聽到文龍被誅的消息,大喜:“為天下除此巨害。”(《朝鮮仁祖實錄》),可為毛文龍該殺的佐證。但毛文龍殺敵無能,拍馬有方,領來的餉銀,倒有一大半沒有運出京城,而是用于行賄。私開馬市,用戰略物資向清人換來的人參貂皮,也多拿來向朝廷大官上貢,因此朝官喜歡毛文龍的很是不少。袁崇煥把毛文龍殺了,這些朝廷顯貴斷了一大財路,無不深恨袁崇煥,最恨的是毛文龍的同鄉、大學士溫體仁。正是這位溫體仁,當崇禎閃過復用袁崇煥的念頭時,他趕緊連上五疏,請速殺袁崇煥。殺毛文龍,這時便被拿來作為袁崇煥通敵的證據,因為據說清兵最忌憚的倒不是袁崇煥,而是毛文龍,因此便要袁崇煥殺了他作為議和的條件。袁崇煥既然被當成了秦檜,毛文龍也就被捧成了岳飛,《天啟實錄》中記載毛文龍的罪惡本來不少,這時候的文獻反而都頌揚起毛文龍來了。

(四)

從袁崇煥被捕到遇害,經過了八個多月的時間。既然袁崇煥的通敵證據確鑿,為什么會拖這么久呢?金庸說是因為滿兵一直到六月份才全部退出長城,在此期間崇禎不敢殺袁崇煥得罪遼東部隊。崇禎既然敢抓,抓了以后大家都已知道袁必死無疑,又何至于不敢殺?當時的兵部尚書梁廷棟甚至請崇禎立斬袁崇煥,“則逆奴之謀既詘,遼人之心亦安”(《明本兵梁廷棟請斬袁崇煥疏》),可見在這些人看來,殺袁反而有助于穩定軍心。袁案之所以拖了這么久,是黨爭造成的。原來當時的首輔錢龍錫與袁崇煥關系相當不錯,這時也受到了牽連。錢是當初懲辦魏忠賢一案(稱為逆案)的負責人,因此令閹黨懷恨在心。這時候閹黨遺逆又在朝廷漸漸得勢,便想把袁案擴大成一個新逆案,把錢龍錫這些對頭一網打盡。錢龍錫自然在朝中也有些勢力,兩派便就袁案展開了拉鋸戰,事情就這么一直拖了下去。此事終于讓崇禎發覺,大發脾氣,限令五天之內了結袁案(《明紀》)。新逆案因此沒能得逞,但錢龍錫也在袁崇煥死后被捕論死,后改判充軍。 主持袁案會審的,正是前面提到的梁廷棟。此人曾在遼東與袁崇煥共事,合不來,終于抓住了機會公報私仇。他起初判定的處罚是夷三族。當時的兵部郎中余大成是為袁崇煥喊冤最力的一位,這時嚇唬上司說:我在兵部當郎中,已換了六任尚書,沒有一個有好下場的;你現在開了夷三族的先例,想想你自己的三族吧。梁廷棟倒真地給嚇著了,便與溫體仁商量,對袁崇煥減輕處罚,判處凌遲,兄弟妻子流放三千里(袁崇煥無子,《碧血劍》的袁承志自然是虛構的),籍沒財產(發現袁家沒有什么財產,足見袁崇煥當官之清廉)。 崇禎三年八月十六日,四十六歲的袁崇煥在北京西市口被凌遲。所謂凌遲,便是千刀萬剮,是極刑中的極刑;而北京市民先是認為袁崇煥縱敵,現在又都相信袁崇煥通敵,清兵是他引來的,無不以爭食袁爺的血肉泄恨為快,使這次凌遲更是空前的慘烈。把袁崇煥誤為大漢奸的明末史家張岱津津樂道地記下了這個血腥的場面:“遂于鎮撫司綁發西市,寸寸臠割之。割肉一塊,京師百姓從劊子手爭取生啖之。劊子亂撲,百姓以錢爭買其肉,頃刻立盡。開腔出其腸胃,百姓群起搶之,得其一節者,和燒酒生嚙,血流齒頰間,猶唾地罵不已。拾得其骨者,以刀斧碎磔之,骨肉俱盡,止剩一首,傳視九邊。”(《石匱書后集》)英雄肉的價格是手指大的那么一塊,銀一錢。而我們的英雄,在整個行刑過程中,一直在嘆息,即使皮骨已盡,而“心肺之間,叫聲不絕,半日而止。”(《明季北略》)袁爺所悲嘆的,不是百姓的愚昧,那對他來說毫不意外,他所悲嘆的,是出師未捷身先死的遺憾,即使身受極刑,縈繞在腦子里的依舊是民族的存亡,國家的安危:死后不愁無勇將,忠魂依舊保遼東!(《臨刑口占》)

(五)

袁崇煥對自己的下場,并非一無所知。自從他投筆從戎以來,他所担心的不是戰死沙場,而是死于讒言。在奏疏中,反反復復說的也是這種担心。他對天啟皇帝是這么說:“顧勇猛圖敵敵必仇,奮迅立功眾必忌,任勞則必召怨,蒙罪始可有功;怨不深則勞不著,罪不大則功不成。謗書盈篋,毀言日至,從古已然,唯圣明與廷臣終始之。”他對崇禎皇帝也是這么說:“以臣之力制全遼有余,調眾口不足,一出國門,便成萬里。忌能妒功,夫豈無人。即不以權力掣臣肘,亦能以意見亂臣謀。”“用人當任而無二,信而勿疑。但當論成敗之大局,不必摘一言一行之微瑕。事任既重,為怨實多。況圖敵之急,敵亦從而間之,是以為邊臣甚難。陛下愛臣知臣,臣何必過疑懼,但中有所危,不敢不告。”當我們今天閱讀這些文字的時候,只覺得字字是血,句句是淚,對于自己的死于敵人的反間,死于朝廷的猜忌,袁崇煥早已預見到了。既然如此,他為什么不“良臣擇主而適”,不明哲保身退隱山林,反而舍身報國,明知是死路一條,卻偏偏去赴湯蹈火?因為人民在受難,民族在淪亡,熱血男兒責無旁貸,不敢偷生惜死! “杖策必因圖雪恥,橫戈原不為封侯。”(《邊中送別》)他的投筆從戎,不是為了封萬戶侯,而是以收復失地,解遼東人民于倒懸為己任。在崇禎與袁崇煥那場著名的平臺對策中,崇禎曾把袁崇煥叫到跟前,對他說:“愿卿早平外寇,以舒四方蒼生之困。”這不過是一句套話,袁崇煥竟然大為感動,舉手加額: “皇上念及四海蒼生,此一語,皇天后土,實式臨之。臣所學何事,所做何官,敢不仰體皇上,早結此局。”(《石匱書后集》)為崇禎念及百姓,欣喜之情溢于言表。他與皇太極議和,也是把歸還被占領土,放回被俘官民男婦作為首要的談判條件,毫不讓步:“今若修好,則城池地方,作何退出?官生男婦,作何送還?”。 既然把民族利益放到了首位,也就只好不顧個人安危,拋棄家庭幸福了:“ 予何人哉,十年以來,父母不得以為子,妻孥不得以為夫,手足不得以為兄弟,交游不得以為朋友。予何人哉,直謂之曰:大明國里一亡命之徒可也。”(余大成《剖肝錄》)心甘情愿當一個以國為家的亡命之徒,此乃袁崇煥之所以為民族英雄,袁督師之所以為“千古軍人之楷模”(梁啟超語)。然而這樣一個亡命之徒,卻慘死于本族人之手,一個屠殺本民族英雄的民族,真是無可救藥的奴隸之邦!

(六)

金庸認為,當時的朝臣之中,大約七成同情袁崇煥,其余三成則主張殺他,根據的是當時余大成的說法。其實余大成在后面還有一句:那同情袁崇煥的十之七“特以所坐甚大,且憚于體仁(溫體仁)與棟(梁廷棟),未敢救。” 大概不過是余大成為了救袁崇煥的虛張聲勢,不足為憑。當時敢于公開為袁崇煥鳴冤的朝臣極少,大學士周延儒、成基命、吏部尚書王永光曾上疏解救,祖大壽以官階贈蔭請贖,兵科給事中錢家修請以身代,御使羅萬濤為袁申辯,削職下獄。此外就是為此專門寫了一篇《剖肝錄》的余大成了。而袁崇煥所將的遼兵,當然都知道自己主帥的冤枉,袁崇煥在獄中的八個多月,天天有關外將吏士民到督輔孫承宗的府第號哭鳴冤,愿以身代,而孫承宗竟不敢向崇禎報告。前面提到的那位布衣程本直,膽識與朝臣們相比真有天壤之別,不僅寫了一篇《漩聲記》為袁辨冤,而且四次詣闕抗疏,無效,憤而請與袁俱死:“予非為私情死,不過為公義死爾。愿死之后,有好事者瘞其骨于袁公墓側,題其上曰:“一對癡心人,兩條潑膽漢”,則目瞑九泉矣。”崇禎成全了他,順手把他殺了。 更多的人,都覺得袁崇煥該死,即使覺得袁不該死的,也只是覺得袁爺功大,并不知其中另有冤情。逃歸太監,對袁崇煥之通敵言之鑿鑿,令人不能不信。雖然崇禎對此事也許并未加以聲張,但當時的人都知道有兩個太監對于挖出袁崇煥這個大漢奸起了關鍵作用(《石匱書后集》)。在這種形勢下,敢于為袁鳴冤的人需要承担多大的壓力,需要有多么大的勇氣。也多虧了這些勇士的鳴冤叫屈而留下的第一手的史料,我們今天才能對這個冤獄的來龍去脈有一個清楚的了解。 這幾聲微弱的不平之聲,很快便被淹沒了。到了南明,士大夫們,不管是君子還是小人,是博學洪儒還是無恥之徒,居然都異口同聲謾罵袁崇煥是禍國殃民的大漢奸,并且有聲有色地編造起袁崇煥如何與清兵暗中勾結的故事來了。就算的大漢奸,并且有聲有色地編造起袁崇煥如何與清兵暗中勾結的故事來了。就算有幾個見識不凡的學者覺得內有隱情,也不敢為袁崇煥辯護,金庸的先祖查繼佐編寫的《罪惟錄》這部明史巨著,提到這樁攸關大明命運的大案,竟然只有“下獄,伏法”這四個字。難怪現代明史專家孟森憤慨而言:“此則明統一日不絕,崇煥功罪一日不明!”而今日竟還有些學者根據明末的這些“記載”,認定袁氏通敵脅和的說法并非無稽,讀史之人,能不慎乎! 既然皇帝是如此昏庸,朝臣是如此忌恨,百姓是如此愚昧,一向以“心苦后人知”自慰的袁崇煥便只有期待著歷史公正無私的審判了(《入獄》):執法人難恕,招尤我自知。 但留清白在,粉骨亦何辭。 然而這一天來得實在太晚了,一直要等到乾隆年間,清人根據《清太宗實錄》編寫《明史》的“袁崇煥傳”,世人才知道,原來那兩位太監是清兵有意放回,他們所偷聽到的機密也是清兵有意讓他們聽到的,而這一切,都是熟讀《三國演義》的皇太極親自導演的一出“蔣干盜書”。袁崇煥之冤至此大白于天下,然而這時候大明王朝已經灰飛煙滅一百年,大明遺老也都死得干干凈凈了。

(七)

金庸的《袁崇煥評傳》的主要創見,是認為崇禎殺袁崇煥的根本原因,不是中了敵人的反間計,而是兩個人的性格沖突。他的理由是,曹操中了周瑜的反間計,立時醒悟,而袁崇煥從下獄到被殺,長達八個多月,崇禎不可能不知道這是敵人的“蔣干盜書”,之所以還是要殺袁崇煥,是為了掩飾自己當初的愚蠢,不肯認錯。曹操中反間,不過是小說家言,不足為據,即使真有此事,則老奸巨猾、足智多謀的曹操能夠醒悟,二十不到的毛頭小伙子崇禎則未必有這樣的本事。但是我也認為敵人的反間不是袁崇煥被殺的根本原因,它不過是擒捕袁崇煥的鎖鏈的最后的一環,而這一條鎖鏈,早已由昏君奸臣、腐儒愚民共同鑄就了。 袁案是中國歷史上關系最重大的一樁冤案。一提起大冤案,大家馬上會想起岳飛、于謙。但南宋之初,名將輩出,岳飛之外,還有韓世忠、張俊等人在,是以南宋還能茍延殘喘一百多年。于謙死于功成之后,對明朝的國運并無直接的影響。但是袁崇煥之死,卻可以說直接導致了明朝的最后滅亡。他死后,明廷再也找不到一個象樣的督師,邊事無人,這是第一個后果。第二個后果,是讓明軍將士因此對朝廷寒透了心。以前明軍與滿兵交戰,雖然屢戰屢敗,但將士或者戰死,或者逃跑,還很少有向滿兵投降的。袁死后,才開始有整個部隊向滿兵投誠的:“以督師之忠,尚不能自免,我輩在此何為?”。他死后的第二年,投降的明朝將士給滿兵送去了紅夷大炮,從此明軍在武器上也不占優勢了。第三,袁崇煥一死,各路勤王兵軍心大亂,山西和陜西兩路軍馬潰回家鄉后竟然淪為流寇,流寇從此成為大明王朝的又一大威脅,并最終把它埋葬。 袁崇煥死后的十五年,崇禎吊死煤山。明亡,亡得一點也不冤枉。崇禎死前還自稱“君非亡國之君,臣乃亡國之臣”,至死不誤,帶著花崗巖腦袋,向與他一樣殘忍卻更有知人之明的朱元璋報到去了。 天啟二年,另一位民族英雄、抗后金名將熊廷弼被朝廷冤殺,傳首九邊。當時還未成名的袁崇煥兔死狐悲,作詩哀悼。這兩首詩,拿來哀悼袁崇煥本人,倒也相當合適。詩曰:

記得相逢一笑迎,親承指教夜談兵。

才兼文武無余子,功到雄奇即罪名。

慷慨裂眥須欲動,模糊熱血面如生。

背人痛極為私祭,灑淚深宵哭失聲。

太息弓藏狗又烹,狐悲兔死最關情。

家貧資罄身難贖,賄賂公行殺有名。

脫幘憤深檀道濟,爰書冤及魏元成。

備遭慘毒緣何事,想為登場善用兵。

〖后記〗

金庸大俠當年寫完《碧血劍》之后,意猶未盡,寫了一篇長達六七萬字的《袁崇煥評傳》附在其后。我當年讀的《碧血劍》是大陸的盜印版,刪去這篇評傳不附,是以我雖然一向留心袁崇煥的研究,卻錯過了金大俠的高論。直到最近,有網友得知我在寫紀念袁崇煥的文章,乃千里迢迢寄來金傳讓我參考。金庸自謙其評傳并無多大的學術價值,只有可讀性,則我的這點文字連可讀性也沒有,或者還有點普及性,不留心明史的人若能因此了解一下這樁大冤案的始末,知道我們曾經有過這么一位被冤殺了的大英雄,足矣。草成此文,以報網友贈閱之誼。凡見于《明史》及與金傳重復的史料,文中不另注明出處。 〔一九九四年九月一日,寄自 fangshim@student.msu.edu〕


方舟子 2011-12-13 03:3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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