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狀態下的精神扼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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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是人類全部自由的基礎,沒有這個基礎,任何自由都將無從保障。在沒有言論自由或者言論自由被侵襲的地方,虐政必將橫行,在現當代,這種虐政有一個專有名稱,這就是專制主義或者說極權主義、極權專制主義。極權專制主義可能會導致很多社會罪惡,然而在我看來最嚴重的罪惡在于對人的精神扼殺,甚至可以說,我們平時所指摘的社會罪惡是極權專制主義對人進行精神扼殺的結果,也是絕大多數社會罪惡之所以產生的最主要原因。
怎么想起要說這樣一番話呢?源于與幾個年輕朋友的交談。
我很看重與年輕朋友的交往,這里邊當然有作為小說家的小小的私心,出于寫作需要,我需要就近觀察年輕人的心態和言談舉止,了解他們對社會、人生的看法,以便把他們植入長篇小說;但這里邊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原因,我把他們看成我的老師,我認為在對時代的見解上,他們遠比我們這些所謂“過來人”更直接,更纖細,更敏銳,也更深刻。結果,在一個秋高氣爽的日子,四五個這樣的朋友聚集到了我的客廳。
話題是廣泛的,因為他們都處在不同的人生情境之中,都在為生存奔忙,各有各的煩惱與歡樂。不知道怎么話題就扯到了中國當代文學現狀上,大家都表示了不滿足,覺得沒有值得看的作品,有人甚至對中國當代作家群體表達深深的失望和鄙視,認為他們集體缺席了時代大潮前端的思想碰撞,萎靡不振,蠅營狗茍,奴顏婢膝。一個很有天分和文學潛質的朋友,在隨后寫給我的信件中,說到他最近出于工作需要正在閱讀前些年出版的一部茅盾文學獎獲獎作品,沒想到這本著名的作品讓他大大地失望了,他說它“有故事沒有人物,有人物沒有心靈”,認為是一部不成功的作品。他很不理解這樣一部不成功作品為什么獲得了中國最高的文學獎項,并且在讀者中如此著名?
在那次聚會中,所有談論最后都指向了同一個問題:中國當代文學為什么會是這樣一種狀況?究竟是什么原因導致了精神產品的大面積品位下降和思想萎縮?真正有思想藝術質量的作品為什么很難被出版,平庸之作為什么反而會大行于世,甚至受到國家旋床部門的表彰和鼓勵?
本文試圖回答這個問題。
之所以很不謙虛地用“回答”兩個字來說這件事,是因為我的職業經歷。我在《我為什么選擇了文學》(2006-10-28)一文中,曾經回顧1969年插隊以后因為在我所主辦的油印小報討論不該討論的問題(例如怎樣看待知識青年接受貧下中農再教育與改造農村落后面貌的問題),被一位北京市政府派到陜北管理知識青年的干部挾私報復,在全副武裝民兵的押解下,在全公社范圍內輪流批斗、喪失人身自由達半年之久。那一年我18歲,幾乎是個孩子,還很稚嫩,這場嚴酷的生活風暴幾乎把我毀滅,我甚至無數次想自殺,然而有一天,當我站在幾十丈高的懸崖上,最終決定不再考慮跳下去的時候,我竟然面對著遼闊的陜北高原發誓說:“我一定要當一個作家!一定要說出我對這個世界的看法!”從那以后直到現在,將近半個世紀以來,這個理想從來沒有動搖,以至于深刻影響了我的人生選擇:1974年招工,三年以后我想方設法上了大學,就讀的是中文專業;1977年畢業我選擇了一個可以從事創作的文化單位工作;1983年我的小說創作獲得一定影響,藉此我選擇了到出版社工作,先是主編文學刊物,后來從事編輯圖書,這一干就是二十多年。雖然后來在某種強力作用下,職業發生了改變,但基本上可以說,我一生都在從事出版工作,做過編輯,做過編輯部主任,做過出版社社長,也做過總編輯,應當說,我熟知一本書出版過程的全部細節,比較了解內情。
眾所周知,在中國,或者說在極權專制主義狀態下,很多真相都隱藏在內情之中。上世紀五十年代,一位西方社會學家參訪蘇聯之后曾經慨嘆:蘇聯有兩個現實,一個是憲法、法律條文以及所有宣傳機器制造出來的冠冕堂皇的現實,一個是掩藏在這一切政治喧嚷之下的真實的現實,人的處境恰恰是在后一種現實之中,我認為這位社會學家的說法適用于我們經驗的這個世界。
現在我們就來具體看一下這是怎樣的一個世界。

2

我們假設你是一個有社會責任感的人,為種種極端的社會弊病所激勵和鼓動,寫作了一部現實題材的長篇小說,或者涉及官員對民眾利益的嚴重侵犯,或者涉及農民工背井離鄉進入城市打工遭遇種種困頓的生活情境,或者涉及城管人員對小商小販近乎于摧殘的窮追猛打,或者涉及城市居民因為反抗政府拆遷而點火自焚,或者涉及遣返制度制造的大規模社會罪惡,或者設計天文數字的“三公消費”,或者涉及傳說中的“特供”,或者涉及國有壟斷企業對國民財富無休止的掠奪,或者涉及聳人聽聞的貪贓枉法草芥人命的司法黑幕,或者涉及大學畢業生就業困難以及由于權力尋租造成的創業艱難,或者涉及思想者因為思想而被主流社會驅逐到社會邊緣,或者涉及一樁影響全國的腐敗大案,或者涉及“天上人間”常客的官員身份及其政治背景……總之,你像古今中外任何一個嚴肅作家那樣堅守著良知,在作品中反映了中國真實的社會狀況,描寫了普通民眾真實的生存處境,那么,你會遭遇到什么呢?
你用帆布挎包背著稿件,坐一個多小時公交車,然后蹶蹶地向出版社走去,覺得天晴日朗,精神愉悅,就像收獲了愛情一樣。然而到了出版社,你的書稿通常會遇到如下三種情況:一、作為第一道關口的責任編輯直言不諱:“哥們,你把生活描寫得太陰暗了,我要是把這樣的書上報選題,領導一定會認為我缺乏最基本的編輯素質,我不能干這種傻×才干的事。”這個世界畢竟是聰明人居多,傻×很少,結果就像《水滸傳》中王婆說的那樣,你的事就完了。二、假設你碰到一個像你一樣抱有文學信念的編輯,不懼怕影響職業生涯,硬是把這本書上報給了編委會,討論的時候,社長、總編輯會怎樣說呢?“書的確是好書,甚至可以說比我們已經出版過的任何一本長篇小說都優秀,但是最近主管部門對這類題材圖書有明確要求,不能安排出版。”社長、總編輯都是吃體制這碗飯的人,誰會為一本書丟掉特權和地位呢?結果你的事又完了。三、假設這家出版社的社長、總編輯是社會責任感很重的人,認為“如果這樣的小說不能出版,是我們的失職”,于是出版了,管理部門馬上就會發現有人違背了出版紀律,隨之就會有電話打過來,先是要求出版社自查自糾,停止發行,如果出版社仍舊拖延,就會有行政命令傳下來,強制停止發行,社長、總編輯因此丟掉官職也未可知,社長、總編輯都完了,你的事還不完么?當然是完了。
完了是什么意思呢?就是死了,你的精神產品死了。
“為什么?”書呆子式的你義憤填膺,“我一本虛構的長篇小說不過是反映了生活的某種真實,并不涉及政治,礙著什么了?怎么就不能被出版呢?為什么要被查禁呢?”責任編輯、社長、總編輯愁容滿面,說:“我回答不了你的問題。”你看著眼前這些親手扼殺你這本書的人,可能會在心底里詛咒他們不是東西,放棄了人的責任,無良,無恥,還有某種程度的缺德。但是你錯了,你錯怪了他們。從表面上看,責任編輯、社長、總編輯的確親手殺死了你這本書,但是如果你是一個有哲學信念或者社會學思想的人,看得到表面下的機理,你就會發現,任何事物都是某種作用力的結果,這件事的作用力或者說它的動力總成,不在某個具體的個人,換一句話說,出現在這件事中的責任編輯、社長、總編輯對一部作品的扼殺之力,是強大的國家控制力向個體延伸的結果,他們只是這架國家控制機器末端的一個環節,一個齒輪,一顆螺絲釘。
那么,國家機器是通過什么方式向這部機器的末端傳導它的動能的呢?如果我們認為神圣的憲法權利被消解到了國家權力對社會肌體無所不在的侵蝕與控制之中,那么,在這個過程中,處于國家控制機器末端的那些人作為肌體細胞,又是怎樣存活、在怎樣的心理機制下行使職能的呢?
我們的問題又深一步了。

3

據我所知,在我國,體現中國公民表達意愿和思想言論自由的最高法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這是白紙黑字看得見也摸得著的,責任編輯、社長、總編輯為什么沒有遵行這項法律,反而以“把生活描寫得太陰暗”為由扼殺你那本用心血寫成的書呢?難道還有一部作為國家憲法下位法的《描寫生活光明法》頒行于天下,具體規定了在描寫農民工生活、城管對小販的窮打、城市居民反抗拆遷、遣返制度、國有壟斷企業掠奪、司法黑幕、三公消費、特供、大學就業和創業艱難、思想者淪落社會邊緣、腐敗大案、進入“天上人間”官員背景時必須突出光明面,表現偉大的社會主義祖國祥和喜慶、欣欣向榮、人民群眾歡樂幸福……以至于對責任編輯、社長、總編輯形成了明確的法律制約,使他們可以依據法律條文判斷一本書可以出版或不可以出版嗎?
我很愚戇,竟然花一整天功夫去查閱厚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匯編》,吃驚的是我沒有找到被稱之為《描寫生活光明法》的法律,這就是說,國家法律從來沒有具體規定過文學作品必須表現社會光明,相反,我們從國家宣傳機器中看到的全部是對文學工作者社會責任的強調,教導他們深入到火熱的斗爭生活中去,以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反映生活。這樣說來,責任編輯、社長、總編輯真的如同那位作者心里所想的那樣“不是東西,放棄了人的責任,無良,無恥”,膽大包天,逾越國家法律,漠視國家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像匪徒一樣扼殺精神產品了嗎?
事情沒有這樣簡單,下面我依據自己的體驗說一說這件事情。
暴力和警察固然是極權專制主義的獨有特征,然而并不是最顯著的特征,最顯著特征是以挾制言論自由為主要特征的無所不在的精神控制,這種控制彌漫在整個社會,無色無嗅,卻寒徹骨髓,沒有一個人可以逃脫,它甚至達到了這種程度:當一部分人對另一部分人實施罪惡的時候,不是遵從于明確的法律、法規、文件或者命令,而是出于一種非理性的自覺,就好像有一個聲音要他這樣做一樣。強拆大隊是這樣,城管是這樣,警察是這樣,坐在辦公室一邊品茶一邊決定小說、電影、電視劇、戲曲、音樂和美術作品、電視娛樂節目生死的國家公務員是這樣,當然,我們正在談論的責任編輯、社長和總編輯也是這樣。
人是一種趨利避害的動物,歷經六十余年血腥的政治風雨,就是再沒有記性的人也應當知道什么事可為什么事不可違了,這個民族積淀起來的集體無意識不僅成為了人們的生存指導,更是滲透到了幽深的人性之中,就連他自己也不知道自身為何物,不知道世界何為真實、何為虛假了。我做編輯的時候,當社長的時候,也不敢觸碰敏感題材的圖書,也曾經拒絕過在我看來絕對優秀的作品,而拒絕的理由同樣也是無理由,即遵從于非理性的直覺,聽從于虛空中的聲音:“你是吃體制這碗飯的,千萬別惹麻煩。”前些日子我把最近寫作完成的長篇小說書稿交給出版社,遇到了一個對工作極為認真負責的責任編輯,不僅試圖刪改某些他認為“消極”的段落,甚至連行文和人物對話中的“政治”兩個字也要用別的詞匯替代。這位責任編輯是文藝學研究生,不過二十來歲,按說沒有經歷過生與死的政治洗禮,為什么竟然會如此謹小慎微呢?只能說,他秉承了六十年血雨腥風積淀下來的集體無意識,父輩或者祖父輩的慘痛經歷改變了他心靈的顏色,非我以察覺不到的形式進入了自我,當他作為社會角色做出社會行為的時候,他并不知道自身為何物,更不知道世界何為真實、何為虛假。
人就是這樣喪失自我,喪失體溫,成為國家機器中冰冷零件的,國家意志就是這樣從中樞神經傳導到神經末梢的,當年那些天真無邪的德國青年就是這樣燃燒著熱血成為納粹分子的,法西斯德國就是這樣成為世界災難之源的。
指出這一點很重要。
在一個有病的肌體上,每一個細胞都不健康,我們(包括痛陳極權專制主義罪惡的人)身上流淌的鮮血都不干凈了,我們每一個人都構成了極權專制主義的社會基礎,不同點在于表現方式不同,表現程度不一,僅此而已。

4

“陳行之先生,你說的那個非理性直覺究竟什么意思?你難道是在強調只有人性罪惡才是導致社會罪惡的原因嗎?”不,我不是這個意思。
人的意識活動中的直覺并非僅只是人類生物機能的衍生物,諸如唾液、汗液、精液之類;它也絕非僅只是上帝、佛陀或者穆罕默德先知的神秘暗示,諸如天啟、頓悟之類,相反,它是人類“在”之結果,是實在事物在人類靈魂幕布上的映像,如同叔本華表述的那樣:世界是我的表象。淺顯的說法是:“日有所思,夜有所夢”,你白天惦記和警覺什么,夢中就會出現什么,或者是讓人魂不守舍的美女,或者是令人毛骨悚然的厲鬼,完全取決于你白天的生活狀態。倘若一個人被土匪圍堵,四周刀光劍影,殺戮隨時都會發生,那么他是不大可能在夢中與美女廝磨的;相反,倘若一個人對自己的女人愛得要死,共赴溫柔之鄉時如同干柴烈火,折騰了整整一個通宵,瘋狂得把床上的東西都拋撒了,天明時昏昏睡去,除非是在《聊齋》里,他怎么可能會夢到索命的閻羅呢?可見,即使是直覺,也有很多孔隙通往現實世界,是現實世界中的事物奠定了直覺的形態。
那么,具體到一本書的境遇,“現實世界中的事物”又是什么事物呢?
眾所周知,在中國沒有體現言論自由的民間開辦的報紙、新聞、廣播和電視機構,這些機構都是國家設置和控制的“社會主義輿論陣地”,是“黨的輿論機關”,既然你是黨和政府的輿論機關,你當然必須無條件遵從和服務于黨和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宣傳黨和政府的意志和主張,這就是說,在我們的社會價值體系中,報紙、新聞、廣播和電視的最重要職責,并非為國民提供憲法所規定的表達思想言論和出版自由的平臺,而是黨和政府的喉舌和工具。黨和政府的喉舌、工具是干什么的呢?當然是遵從于黨和政府的意志,維護黨和政府的利益的--用我們那位官員質問新聞媒體的話說:“你究竟是為群眾說話,還是為黨說話?”黨的報紙、新聞、廣播和電視當然是為黨說話的,當然要嚴格宣傳和遵守黨的紀律,貫徹和執行黨的決議,這沒有什么可說的,那位官員并沒有錯。
這樣說來,對新聞出版領域不很了解的朋友很可能會以為我們國家在憲法之外還有一部用以規范報紙、新聞、廣播和電視行為的國家法律,譬如《新聞出版法》之類,但是我要告訴你,沒有,沒有這樣一部法律。改革開放以來,一些有遠見的專家學者曾經大力呼吁和推動過關于報紙、新聞、廣播和電視的國家立法,但是最后都成了死胎,據我所知,直到現在國家立法機構這個美麗的孕婦仍舊腹部平平,看不出有什么《新聞出版法》之類的嬰兒在肚子里孕育,所以你也就沒有辦法期待它的誕生,至少在近期,你是甭指望聽到它來到人間的那聲響亮啼哭的。
既然沒有這樣一部法律,國家憲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如果認真實施又會帶來很多不便,那么,國家是通過什么樣的法律對報紙、新聞、廣播和電視進行管理的呢?這里就要說到一個顯著的中國特色了:在這樣一個十三億人口的大國,在社會控制和社會管理中,起決定性作用的往往是文件而非法律,即所謂“文件治國”、“領導人講話治國”。西方學者研究中國政治、經濟和文化情態,也把主要觀察點放到文件和領導人講話而非憲法、法律上,不是偶然的。
盡管我們沒有《新聞出版法》,我們卻有很多對報紙、新聞、廣播、電視進行控制和管理的大量公開、半公開、不公開的通知、意見、口頭打招呼、決定和規定(有一些甚至是實行了幾十年的“暫行規定”)以及實際通行的慣例,這些規定和慣例涉及到出版機構的創辦、主辦和主管單位的職責,機構的設置和人員選用,報刊和出版社的登記、變更與撤銷,印刷機械、紙張的控制等事項。
以書為例。國家對某些特定題材圖書(比如延安整風運動、反右派斗爭、文化大革命、六四、宗教活動、法輪功、國家和中共高層領導人物的活動、國民黨高級將領的生平活動等等)的出版做了明確限制,凡是涉及有關黨和國家領導人的著作、工作和生活情況的作品,介紹中國政府官員情況的出版物,中共黨史重要事件的回憶錄、地下斗爭的回憶錄,乃至于蘇聯以及東歐國家狀況、中國古舊小說、性知識、性科學、現代外國學術著作和政治著作、具有反共反華傾向的學術著作等等,都實行嚴格的專題申報審查制度。我們還可以把新聞界的情況拿來作為佐證:國家對重大新聞的發布、重大災情疫情的發布,對領導人的活動和突發事件(恐怖主義行為、群體性事件)的報道,對友好國家友好黨的內部事務的報道,對社會治安領域諸如溺棄女嬰、吸毒販毒、拐賣人口、暴力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問題的批評報道,都有嚴格的規定和限制,其精細程度甚至到某個詞句如何使用的程度。新聞出版機構在實際運作中不得不面對上報、報送、送審、審定、審批、審查、審核、核準、核定、不要、不準、不得、不許……構成的無數限制性規定,出版界的朋友經常用“戴著腳鐐跳舞”來自嘲自己的處境。
這不獨是出版人的處境,也是我們每一個人的處境,更是國家的處境。

5

我等都是肉眼凡胎,螻蟻一般討生存的人,所謂出版人的處境、我們每一個人的處境好還是不好,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你的工作無非難做一些,你那本有質量的書無非因為有質量而得不到出版,然而作為國家可就不一樣了,這種不正常的處境是會產生社會后果的,極為嚴重的社會后果。
六十多年來,我們這個具有數千年文明史的國家,除了產生幾個把衛星打上天和制造原子彈、氫彈之類殺人武器的科學家之外,在社會人文領域,沒有給人類貢獻一個被世界公認的哲學家、歷史學家、社會學家、心理學家、政治哲學家、法律學家、人類學家、水力學家、天文學家、氣象學家、文學家、戲劇家、音樂家……這些人都跑哪兒去了呢?不好意思,在反右派斗爭中在夾邊溝被餓死了,在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中自殺了,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打死了,在清除資產階級精神污染運動中被逐出學術隊伍了,在政治風波期間被以“反革命罪”宣判了,由于為農民維權被抓起來了,因為呼吁以法律手段杜絕強拆被從立法者隊伍中驅逐出來了,因為非議建設三峽大壩被邊緣化為在家養鳥遛狗的老人了,因為主張公民的憲法權利被投進監獄了……一句話,狗日的們全部因為在一個階段之內沒有堅定貫徹執行黨和政府的意志、主張、政策、策略、決議、規定、意見、通知、打招呼,而成為了自絕于黨和國家的人。
在一定意義上,正是由于言論自由的嚴重缺失,由于思想被強制禁止流動,我們才失去了這些寶貴的民族精神的建構者,也正是因為失去了他們,我們同時也就失去了精神產品的滋潤,我們這個民族才在社會層面出現大面積精神干渴和精神萎縮,我們的道德才發生畸變,我們的良知才被泯滅,我們的人性才被扭曲……沙葉新先生痛心疾首“中華民族到了最危險的時候”,孫立平先生警示人們“中國社會正在走向全面潰敗”,絕不是危言聳聽,這是我們每一個人都經驗到的事實。
毫不夸張地說,中國社會已經到了這種程度:沒有贏家,絕對沒有贏家!歷史將證明,不管你是坐擁千億私人財產的政府官員還是500個特權家庭中的一員,只要這艘大船傾覆,你們都將隨著它的沉沒而沉沒,淹死的不可能都是被你們稱之為“屁民”的人,正是這些一無所有的人,到最后“做鬼都不會放過你”,那將是死亡和鮮血匯聚成的大海,那里一定也有你們的鮮血!
讓我們回到話題當中。
當一個社會的精神肌體發生如此嚴重潰爛的時候,在政治層面,必然會麇集起眾多不受約束的權力者,虐政或者說極權專制主義就是從這里產生的。極權專制主義既是野蠻的權力者產生之因,又是權力者群體野蠻地奴役社會之果;極權專制主義既是精神扼殺的實施者,精神扼殺又是極權專制主義的動力源,它們彼此狼狽,相輔相成。

6

美國政治哲學家約翰·羅爾斯(1921-2002)在《正義論》(1971年)中指出,看一個社會體制是否正義,只要看其基本的權利和義務、經濟機會和社會條件如何分配就可以了,為此,他反復論述了如下兩個基本的正義原則--
第一,平等原則。社會制度規定和保障公民的各種基本的平等自由(選舉權和出任公職的權利),言論、集會、信仰和思想的自由;人身自由和財產權;法治觀念中不受任意逮捕和搜查的自由,等等。
第二,正義原則。任何形式的社會制度都無法完全避免社會、經濟和文化方面不平等現象的存在,社會正義的原則要求,制度必須對所有人都有利,它必須保證人們指望自己成為什么樣的人以及順利地做到這一點,這就要求地位和權力必須對一切人開放,讓具有同等才能的人獲得同樣的發展機會。
在我看來,這兩個原則的實現,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人的最基本權利言論、集會、信仰和思想自由的權利能否得到保障,沒有這個東西一切都無從談起。如果把被正義支撐的社會比喻為一座大廈,一本書就是一塊磚石,思想言論自由就是它的根基,如果你一個勁兒拆解磚石,如果根基發生了動搖,大廈必將發生傾覆。讓人痛心的是,我們所有的社會控制手段,每天都在動搖這個根基。
我不知道未來會發生什么。
我不敢想象未來會發生什么。

作者注:本文是隨筆集《陳行之極權主義微觀生活談片》中的一篇,另外還有:《權力狀態下的英雄價值》(2007-3-25),《權力狀態下的道德畸變》(2008-10-9),《權力狀態下的良知泯滅》(2008-10-26),《權力狀態下的人性扭曲》(2008-11-9),從為我開設專欄的網站都可以查得到,我還將陸續寫作一些篇章,有興趣的讀者可參閱。


陳行之 2012-02-21 19: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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