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人物 巴蘭德在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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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王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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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蘭德(Max August Scipio von Brandt, 1835-1920)是近代東亞史上舉足輕重的人物。他在東亞度過了33年的外交生涯,除了在日本的10年,其余時間都在中國,他與同光兩朝的外交活動相始終,既是1861年普魯士東亞外交特使團的要角,更是近代中德外交史上最具影響力的駐華公使。他試圖促進清廷重臣對外心態和見識的改變、提高駐京外交使節的協調與合作。考察巴蘭德在北京中西外交圈子之間所起的作用,有助于我們理解歷史進程的豐富和復雜。



傳教和做生意,是近代德意志人來華的動因,前者以明末清初的耶穌會士為代表,后者以17世紀勃蘭登堡的腓特烈大選侯(Friedrich Wilhelm der grosse Kurfürst,在位時間1640-1688)所歆動的“中國熱” 為表征。廣州十三行飄揚的外國旗幟中,就有粵人所稱的“單鷹國”國旗和漢薩同盟城市的市旗。對華條約體系確立之前,德意志人的對華貿易并未被其他西方列強甩在后面。


但第一次鴉片戰爭之后,德意志諸國在華經貿擴張明顯落后于英法等殖民強國,甚至不及后起的美國。不是感受不到這一差距,《中英五口通商章程》簽訂后,諸侯國老大普魯士已覺察到官方機構在東亞缺位及其后果,同時又不得不承認實力上的不足:


對于普魯士和關稅同盟諸國來說,向東亞派出自己的外交代表的需求由來已久。早在1843年,普魯士皇家政府已經注意到德意志人在東亞的潛在利益,設想在新加坡建立一個大的貿易社團,以圖與東亞建立包括中國在內的直接貿易行為。前提是通過外交途徑,確保普魯士的旗幟在中華帝國的開放口岸城市飄揚,獲取與英國人同樣的權利。但向東亞派遣正式的使節,時機尚未成熟。


從1843到1861年,普魯士政府用了18年時間,才追上英法美等國的海外擴張步伐。雖然作為國家的普魯士實力不足以涉足海外,但作為個體的普魯士人早已在東亞大顯身手:如同簽訂《南京條約》的英國使團中有普魯士人郭實臘(Karl F.A.Gützlaff, 1803-1851)一樣,美國佩里(Perry)艦隊里也有一位普魯士人海納(Wilhelm Heine,1827-1885)見證了《日美和善條約》的簽訂。在使團返回美國的次年(1856),海納在紐約和萊比錫分別出版了紀錄此行的英文版和德文版游記 ,后者在普魯士引起學術界的廣泛關注,文學、地理、綜合年鑒等雜志紛紛發表新書介紹和長篇評論,普魯士最著名的地理雜志除了發表新書介紹外,還刊登了該刊主編的長文(分成兩部分刊載在同一期上),以超越文學和政治的視角,醉心談論著歐洲文化的東擴——“歐洲向東向西傳播的文化浪潮現在開始觸摸到地球的另一端”。


這樣的解讀效應,似不符合原作者的寫作意愿,因為作者是畫家兼游記作家,其游記的本意在于展示異域景致。然而過度化的解讀,卻真實反映出文化精英對東亞的興趣,也不斷改變著普魯士人對東亞的態度。海納本人即為顯例:到了1858年——即英法與中國《天津條約》簽訂之后,其第二本東亞游記的卷首題詞竟然是——“獻給國王陛下”(Königlich Hoheit),其“前言”也遠超過游記文學的范疇:


在游歷過的所有口岸里,我發現了相當數量的德意志人、德意志公司和貨物,只是看不見德意志的旗幟和戰艦。在那里,我所熟悉的普魯士、奧地利和其他一些領事都處在邊緣位置,無力維護自身的權益,施展自己的影響。對于未開化的或半開化的民族——像中國和西班牙治下的美洲,外交照會是不夠的。


這樣的措辭,哪像出自藝術家之口?僅僅兩年時間,溫文爾雅的藝術家為何轉變成狂熱的民族主義分子?這樣的措辭,是40年代在華老牌殖民強國外交官的口頭禪 ,現在出自50年代末的德意志文人筆下,恰恰表征著德意志諸國實力的提升,不再甘落人后,他們開始制造輿論——德意志到了該出手的時候!


一方面是實力的攀升,以武力促統一已提上政治議程,另一方面則是海外貿易利益不斷受損,民間商人在東亞的生意不斷擴大,國家間在東亞的利益角逐也日益尖銳,但作為諸侯國的普魯士始終不能為自己海外子民提供必要的保護:


德意志諸國貿易的進步、尤其是航運業的進步引發了其他國家的嫉妒,隨著利益競爭的加劇,他們停止了對我們的保護。德意志人只好忍氣吞聲,絲毫也不能肯定,是否享有了自己應有的權利。而那些簽約國的代表則不斷抱怨,在通商口岸的德意志人沒有任何的管轄權力,也沒有任何解決爭端的官方機構。


在簽約成為西方人保護自身利益有效手段之后,西方非簽約國的利益即無法得到保證,這正是普魯士決定在1860年向東亞派遣外交特使團的緊迫理由:


之所以要派遣使團,是出于這樣的憂慮:就在不久之前,即1858年,英國、法國和美國與中國、日本和暹羅簽訂了條約,該條約將會對非簽約國的國民和船只不利。


普魯士商人在華的巨大商業利益推動著官方外交特使團的成行,而媒體的聳動和學術精英的關注,也影響到特使團派遣的進程。



普魯士東亞外交特使團由四艘船只組成,所配船員共740人。“旗艦”是1858年專為此行所建造的國內最新型的蒸汽機驅動、螺旋槳推進的鐵甲護衛艦“阿科納”(Arcona)號,其排水量為2320噸,動力為375馬力。 其先進性能,既超越了此前的佩里艦隊,也不遜色于同時期為簽訂《北京條約》來華的英法艦隊。 這顯示出普魯士不甘落在英法之后甚至后來居上的野心。


特使團的成員也是一時之選。就像同時期來華交涉《北京條約》的英法特使都是擁有爵位的勛臣一樣,普魯士特使團首領也是在貴族之中挑選:最先考慮的團長人選是支脈龐大的李希霍芬家族中的一員(Freiherr von Richthofen) ,他后來放棄了這一職位,接替他的是家族名聲同樣顯赫的艾林波伯爵(Graf Friedrich Albrecht zu Eulenburg, 1815-1881),但其家族另一支的地理學家李希霍芬(Ferdinand Freiherr von Richthofen, 1833-1905)男爵依然入選。


除了隨員,特使團成員還包括商人、藝術家、法學家、自然科學家(農學家、地理學家、動物學家、植物學家、園藝學家)。外交使命附加上科學考察,表征的是普魯士國家迅速上升的國力。


還有一點也與英法使團相似:使團成員之間常常具有親戚關系,如在英國使團中,陸軍總司令格蘭特是額爾金的堂兄,駐華公使卜魯斯是額爾金的弟弟,海軍上將賀布是額爾金的親戚。法國遠征軍總司令蒙托邦則攜子同行。 如果李希霍芬不退出,他計劃將兒子任命為隨員,而艾林波將其侄子、陸軍少尉艾固使德(Graf August zu Eulenburg, 1838-1862)作為三個隨員(Attaché)之一招至麾下,第二個隨員名額給予了國王威廉四世(Friedrich Wilhelm,在位期1840-1858)的好朋友之子本森博士(Dr. Theodor von Bunsen,?-1892)。這說明直到60年代前后,來華的西方外交官重門第而輕專業,從“藍血貴族”中任命首領,從首領身邊和親戚中挑選手下,就成為一時的通例,外交使命重大而艱巨的特別使團成員的挑選尤其如此。


團長人選的變化,同時帶來成員人選的變化,艾林波當選為團長,才為低級陸軍軍官巴蘭德帶來機運,巴蘭德在回憶錄中詳細記錄了自己幸運獲得最后一名隨員名額的過程:


使團的第一位首領李希霍芬男爵最終放棄了委任,因為他在很多事情上與外交部無法達成一致,他后來成為普魯士及德意志帝國駐漢堡和斯德哥爾摩公使。我個人必須感謝這位正直的先生,我們素昧平生,一開始他極力反對我担任隨員。完全是巧合,他的兒子是我在二十軍團的好友,而且他已向其父謀求同一職位。我要感激他的是,他放棄了自己的要求。當然,我也萬分感激他的父親。他在離職之前,收回了對其子的任命,以最熱烈的語句,向他的后任艾林波伯爵——當時駐華沙的總領事——推薦了我,······


就這樣,巴蘭德如愿以償,從陸軍軍官變身為特使團隨員。三位隨員都擁有貴族頭銜“馮”(von),這無疑體現出外交界重出身的傳統,但僅有貴族頭銜未必能入選,巴蘭德的家庭背景也是他得以入選的重要因素。


巴蘭德出身非同一般,其父奧古斯特·海因里希·巴蘭德(August Heinrich von Brandt,1789-1868)是普魯士的將軍兼軍事理論家,戰功卓著,著述豐富,在軍政兩界具有重大影響力。巴蘭德在柏林歷史悠久的法國中學(Französisches Gymnasium)畢業后,亦投身入伍,成為軍官。他繼承了父親雙重的秉賦,既有嚴守紀律的軍人氣質,又有舞文弄墨的文藝才能,作為陸軍軍官的巴蘭德,已時常在報刊雜志上發表文章。在普魯士外交特使團中,巴蘭德筆頭最勤,即使在担任駐華公使期間,他也時常在報紙發表見解,其晚年所撰寫的三卷本回憶錄,留下了他的東亞外交生涯的完整記錄。


特使團于首站抵達日本,歷時四月簽約成功。這一過程充滿波折:日本政府態度強硬,一再拒絕簽約請求,繼而拖延時間、阻撓食物供應,試圖逼其知難而退;而浪人襲擊外國人事件不斷,在簽約前的第九天,浪人暗殺了替普魯士特使團充當翻譯的美國駐日公使館成員豪伊斯肯(Heusken),更讓特使團成員神經高度緊張,只得配備槍支出行,并從艦上調來軍人保護使團駐地。先于普魯士特使團便與日本打過交道的額爾金道出自己的經驗是——不要讓步,否則“容易使得對方變得霸道、蠻橫” ,巴蘭德在日本獲得的“教訓”是——“永遠不要被東亞人的氣勢所嚇倒”。 在日本的簽約經歷,影響了特使團在中國的外交行徑。正是帶著這樣的“教訓”,巴蘭德來到了中國。


使團于1861年3月7日抵達上海,次日,艾林波即命巴蘭德為信使,先期前往天津,設法通知恭親王,“下月初到天津或北京。” 但如何把信函交出去,是對巴蘭德能力的首次考驗:


越接近首都,就越感受到把特使信函轉交給恭親王的難度。巴蘭德先生希望赴北京轉交,卻被嚴拒,因為只有簽約國的使節才被允許進入首都。中國人認為他此行違法,他的行動從一開始就注定了難以成功。而且巴蘭德先生在北京也找不到人帶他去見官員。


無奈的巴蘭德只得求助在天津等候獲得清廷批準進京的英、法駐華公使,處在圓明園被焚后的敏感關口,這兩位嚴守本國政府訓令,避免與清廷的一切摩擦,故力勸巴蘭德不要北上,但普魯士人無功而返,也不是英、法公使愿意看到的結果,他們建議巴蘭德走正常程序,把信函遞交給駐天津的三口通商大臣崇厚。


崇厚的回答是,要么先請示恭親王,要么立即告訴他信函的內容,否則他不能收下此信。巴蘭德只好選擇前者,靜候崇厚的請示結果。那時與西方打交道的清臣,不少人抱守傳統的羈縻術,崇厚也不例外。這毫不奇怪,因為天子仍奉該術為御外心法,奏折和諭旨中充斥著對西方侮辱性的詞匯——除了對其國家的譯名加上口字旁之外,對西人的姓名也是如此,能夠想象嗎?李泰國、巴夏禮、威妥瑪、卜魯斯、布爾布隆的名字都曾被加過口字旁。


這也是一個轉折時期,正是在1861年3月下旬后,諭旨和總署奏折中西洋外交官名字的口字旁在漸漸減少,好聽的“艾林波”譯名取代了拗口的“迂愛倫布”,普魯士國名也改譯成了中性的“布魯西亞”。 看來第一次鴉片戰爭的“學費”沒有白交,第二次鴉片戰爭之后官員的外交觀念悄然嬗變。雖然崇厚心存羈縻之念,但他也很清楚,如果羈縻無效,只能委曲求全:他第二天就答復巴蘭德——自己很愿意收下特使的信函,但恭親王不準;巴蘭德答道,那只能親往北京拜訪恭親王;崇厚一聽就慌,請求巴蘭德再等四天,自己將爭取理想的結果——要么得到前往北京的許可,要么在天津轉交信函:


巴蘭德先生堅持,次日晨即往北京,現在只要求崇厚開具不愿意收下此信的書面證明。崇厚卻提出,既然英國和普魯士之間有親屬關系,何不由英國公使卜魯斯先生收下此信,轉交恭親王。崇厚用于擺脫尷尬的建議,都被巴蘭德先生拒絕。經過三小時的談判,崇厚最終答應轉交信函,希望隨員先生懇請特使在上海等待消息,不要來天津。巴蘭德先生允諾,定將意見轉告給上司,但上司大概已無法照此行事,因為他可能已在來津途中。這讓崇厚甚為不快,但他還是收下信函,答應以最快速度轉交。


巴蘭德拆解羈縻術的招數明顯得自日本,即以“霸道、蠻橫”的姿態,提出不容討價還價的要求,這就攻到羈縻者的痛處。后來巴蘭德在與包括恭親王在內的總理大臣的交往中,屢以這樣得理不讓人的外交術而奏效,由此也招致一些清朝大員的惡感。


抵津后的艾林波與崇厚的談判持續了3個月,普魯士達到自己所預設的所有通商目標,還想爭得與英、法同等的公使駐京權利,清廷起先回絕,無效之后,又試圖將這一條款推遲至10年之后實施,普魯士人則把期限縮短到5年。雙方僵持不下,艾林波再起進京之念,他認為,只有與恭親王面對面談判,才可能達到自己的目的。而進京打前站的任務,還是落在巴蘭德的身上:


我一連好幾天身體欠佳,簡直走不動路,但要我主動對頭兒說自己身體不好,那簡直就是犯罪。我那么崇敬他,欽佩于他永不言敗的毅力和開朗樂觀的天性。所以我對他說,馬上出發!我要盡自己所能達到他預設的目標。


這是巴蘭德晚年所回憶的場景,26歲的他帶病上路,從天津到北京需要兩天,坐著沒有減震裝置的中國馬車——他稱這種馬車為“刑車” ,他一路嘔吐前行。這次使命比前一次還要艱難,因為清廷要阻止,英、法公使也不樂觀其成:巴蘭德走到英國公使館門前而不敢進去,法國公使布爾布隆根本不看艾林波的求援信。法國公使館參贊哥士耆還迅速趕到總署,斥責普魯士人:


亟言艾林波私自遣人來京,甚為非禮。若所來之人,系兵役人等,猶可恕其不知禮儀,今來者系屬布國官員,尤屬不遵條約,必應將其通商條約各事,悉作罷論,以示懲儆!


巴蘭德只得前往俄國傳教團碰運氣,倒是得到俄國神父的大力幫助,租下了英國使館旁的一棟破房子——巴蘭德急于造成既成事實,這是他與清廷打交道的心得。既已成為鄰居,他不得不硬著頭皮拜訪英國公使:


卜魯斯先生友好地接待了我們,并把伯爵的信從頭到尾看了一遍,他講了一大通,告訴我們不能邀請特使來京做客的原因。我插話說,我們已經找到了住處,他驚詫地問:在哪兒?怎么找到的?我告訴他,我們已經做鄰居了。卜魯斯先生先做了一個驚異的表情,然后就開懷大笑起來,允諾將給予我們一切的幫助和支持,讓英國公使館的買辦為我們找工人和購置家具,邀請我們所有人在他的公使館里享用一日三餐。


圓滑的英國人可以接受既成事實,恭親王則不能忍受,他認為俄國人幫助普魯士人的舉動為“朋比”,而與普魯士有“私親”的英國人也難免沒有“通同一氣”、“互相呼引” ,他隨即派總署大臣成林傳達指令,巴蘭德必須立即離開北京,不然將遭到武力驅逐,巴蘭德的回答是:


我們遵從上司的命令而來,沒有他的命令,我們無話可談;說我們以武力強占房子,更是無稽之談。好幾個月以來,這所房子就已向外國人做了出售或出租的廣告,得到消息后,我們申明承租,只要是合理的價錢,多少都愿意支付,哪里使用了武力?甚至連這所房子里唯一的人——即看門人,還幫忙把我們的東西搬進去呢。我們不會離開北京,因為我們聽命于特使,只有聽到他的指令,我們才會離開北京。


這里巴蘭德再次使出“霸道、蠻橫”的招數,同時也展示出其普魯士軍人的特性,無條件執行上司的命令。這樣的部下,自然深得上司賞識。所幸這場危機以艾林波讓步而收場,巴蘭德隨即被召回天津,談判得以在那里繼續進行,至9月正式簽約。與日本簽約相比,多花了兩個月的時間。


簽約成功,為特使團進京掃清了障礙。英、法公使遂以私人名義,邀請艾林波一行赴京游覽,并非正式拜訪了恭親王和成立不久的總理衙門,艾林波在書信中敘述了與恭親王見面的情形:


他讓人把幾個月前曾來過北京的巴蘭德和貝爾格先生指給他看,過了一會兒,他突然說:“我看著這位普魯士特使的時間越長,跟他說的話越多,我越是覺得認識他很令人高興。”


三十多歲的恭親王,已經很會在外交場合恭維人,在恭維艾林波的同時,他怎么對待巴蘭德,艾林波沒有交代,恭親王當時的心情,或許是愛恨交加,否則,他為什么與普魯士人一見面就要認識那兩位私闖北京的家伙呢?巴蘭德晚年依然記得會面的情形:“我們剛一坐下,親王就要見見那兩個闖入北京的‘刺客’——我們被介紹到他面前,他跟我們友好地打了招呼。” 按照巴蘭德當年的“刺客”搭檔貝爾格的記載,這次會面“交談越來越輕松,如同互相欣賞的男人間應有的那樣”。


以上都是普魯士人的一面之辭,艾林波的書信乃即時記錄,貝爾格的考察報告稍晚一點,而巴蘭德的回憶已是在40年之后。到底恭親王當時怎么想,他本人沒有留下文字。但至少可以肯定,年輕的巴蘭德引起了恭親王的注意,恭親王也給巴蘭德留下了深刻印象,這是兩人第一次面對面。無論如何,在天津和北京的外交使命讓26歲的巴蘭德一鳴驚人。


艾林波在返回柏林之后,即被1862年組閣成功的普魯士首相兼外交大臣俾斯麥任命為內政大臣,這無疑是對他東亞之行的褒獎。而為他的東亞使命做出重要貢獻的巴蘭德,隨即被任命為駐日領事,實在也是水到渠成之事。巴蘭德晚年坦承:“他對我很好,后來也一直是我的靠山。”



第一任德國駐華公使是李福斯(Guido von Rehfues,生卒年不詳) ,那還是普魯士帝國時期。按照雙方1861年所簽的通商條約,他在五年后前往北京上任,一直做到巴蘭德接手。所以他既是普魯士第一任駐華公使,也是德國第一任駐華公使。此人于1862年率使團來京,交換前一年由艾林波與清廷所簽署的條約批準書。由于雙方已約定普魯士公使駐京在五年之后,所以清廷不承認他的公使身份,在同治帝的上諭里,他的頭銜只是“布國領事” ,他不得不住在上海的領事館里。到了1864年,為落實公使駐京,李福斯再次進京,孰料普丹戰爭爆發,所乘“羚羊”(Gazelle)號在中國海域扣押3艘丹麥船只,總理衙門根據《國際法》提出嚴正交涉,普魯士深知理虧,無力辯解,按照李福斯下屬拉度維茨(Joseph Maria von Radowitz,1839-1912)書信記載:


眼下我們在北京的處境很不自在,中國政府對我們懷有敵意,看來有人在背后煽風點火。他們找盡理由要把李福斯趕走,盡可能拒絕承認他為公使。看起來我們在東亞的聲譽很糟糕,如果我們要維護自己的尊嚴,就必須始終生活在半戰爭狀態之中。


李福斯沒有留下任何文字,這與60年代來華的大多數普魯士人形成明顯反差,在入駐北京的兩年多時間里,他也無甚作為。時隔14年,巴蘭德再度來華,才真正開啟了中德外交的新紀元。


巴蘭德上任的第一件事,是為德國駐華公使館選定新址,舊公使館的主人為美國公使蒲安臣,1868年代表清廷出使歐美,行前把房子賣給了李福斯,巴蘭德到任時,房子已破舊不堪。新址在公使館區,而在建造公使館之前,巴蘭德必須與中國房東打交道:


我希望這塊地皮的位置就在使館街,那里已經坐落著俄國、美國和法國的公使館。可是那里的地皮細小零散,我們不得不跟36家地皮的所有人談判,并最終達成協議。


巴蘭德這話隱有所指——1861年在中國他就了解到,英、法挾戰勝國之威,分別拿到一套大宅,“他們用低得不可想象的1000兩租金(根據不同的兌換率為8000至3000馬克)搶來的,法國人甚至連租金也未支付”。 巴蘭德沒有提及自己所支付的拆遷費——那不會是一筆小數目。除此之外,與36家房主分別談判,也是耗時耗力的事。難怪1861年恭親王在北京非正式接見艾林波一行時笑稱:“那些六月份在北京喪盡天良的洗劫者都是罪犯。” 普魯士人也一致譴責英法在圓明園的暴行,或許這正是雙方交往的起點:沒有歷史包袱,容易取得信任,容易相互溝通。


1875年抵達中國的巴蘭德,正值不惑之年。故地重游,再加老友重逢,多年之后,巴蘭德依然清晰記得當年在總署與舊朋新友相見的情景:


恭親王和在場的大臣以極其友好的方式接待了我,大臣中有我的老朋友成林和崇綸,崇厚晚到了一會兒。他們反復恭維我,說我跟中國的一個總督長得很像。


“在場的大臣”,還包括沈桂芬、毛昶熙、寶鋆和董恂,初次見面,巴蘭德對他們印象極佳,晚年他在回憶錄中這樣評價道:“在太平天國起義和回民騷動的困難時期,這些人表現出真正的國家重臣的品質。” 他認定70年代總署大臣的水平最高,后來者無人可比。


至于總署大臣“恭維”巴蘭德“跟中國的一個總督長得很像”,也不純粹是外交場合上的應酬之語。按照90年代初德國駐華公使館翻譯生佛爾克(Alfred Forke, 1867-1944)的觀察,一般在華西洋人的外貌看上去比實際年齡要年輕,但巴蘭德例外,他是少白頭,患哮喘病,面龐清癯 ,反而給人以老成持重的印象,總署大臣對他最初的好感,或許源自于此。


僅憑外貌不可能贏得持久的好感,巴蘭德直言不諱的外交風格,才是獲得對方信任的關鍵。這一點,巴蘭德遠勝其前任李福斯,他能夠讓人感受到設身處地為對方著想的真誠。履新后的次年(1876),在總理衙門與總署大臣談及應對阿古柏及其支持者英國人茀賽斯(Douglas Forsyth, 1827-1886)的辦法,巴蘭德說出了這樣的話:


如果是我的話,我會投入一切人力和物力,將其征服。我用了很長時間解釋這一觀點。順便要說明的是,當時我并不知道茀賽斯爵士的使團。我的話音剛落,大臣們相互打量片刻,老毛突然用拳頭猛擊桌子,——對他來說,這是很少見的情緒激烈的標志——喊道:“這正是我們的想法,你盡管放心,我們會這么干的!”


巴蘭德對總署諸大臣的評價,可看作他1861年以來對華好感的延續;同樣,總署大臣對巴蘭德信任感的逐步增強,也是建立在了解加深的基礎之上。雙方見解一致,當然容易取得好感和信任;如果涉及利益沖突,雙方還能維持良好的工作關系嗎?1877年,巴蘭德與總署大臣因修訂條約中洋貨在華征稅條款發生爭執,談判半年無果,巴蘭德一怒之下,欲離開北京,李鴻章趕忙出面化解:


兩國久敦和好,彼此均派大臣駐京,凡事極應和衷商辦。若因此等小事遽說失和,必非兩國朝廷所樂聞。巴大人若愿意再與商量,我即函致總署,將情節說開,請再商辦何如。巴云中堂肯寫信,我最愿意。答云你我多年相好,有話不妨直說。


所謂“你我多年相好”,是中國式的交際辭令,因為巴蘭德担任駐華公使不到二年,兩人相識時間更短。但“相好”不是虛語,因為李鴻章在會談中指責巴蘭德“性氣過急”、“華文學問未深” ,他并未抗辯。相反,巴蘭德一直對李鴻章評價極高,稱“他是一個正直、誠實、可靠的人”,在安頓好北京事務之后,他便前往天津拜訪李鴻章,第一次見面,李鴻章就給巴蘭德留下不同于其他中國大臣的深刻印象 :


寒暄之后,他說:“你們的一個領事被一個日本人打死了,你們并未要求賠款,這值得尊敬。”為了消除這一想法可能帶來的誤解,我回答:“是的,但這是在日本政府完全認錯并懲罚兇手的前提之下,否則我肯定會堅持要求賠款,而賠款是對不作為或者有意作惡的政府之懲罚。”“作為懲罚”——李重復著,“確實如此”——我答道。他轉換了話題,但我能感受到,我的說辭給他留下了相當深刻的印象。


晚清的教案,多以賠款和懲罚了解,原因在于清臣事后的推諉、詭辯甚至有意掩蓋真相。這些官員不把條約條款放在眼里,以為那不過是時過境遷的廢紙,而認真善后的官員未必有好下場,譬如曾國藩。這正是中日兩國在應對西方上的不同,巴蘭德的直言沒有引起李鴻章的反感,正凸顯李鴻章外交理念的卓而不群。只可惜,清臣如李鴻章者太少;再說,那時的體制也不會造就更多李鴻章式人物的出現。


所以,大多數清廷官員眼中的巴蘭德“性氣過急”,但就是這位巴蘭德,對總署大臣一直持有客觀和正面的評價。令人驚訝的是,這批總署大臣卻沒有留下對巴蘭德的評語——奕訢、寶鋆、董恂、王文韶的文字中找不到片言只語。說明了什么?福蘭閣(Otto Franke,1863-1946)在80年代末看到的北京中外交往情景,或許可解釋這一現象:


人民——至少是整個受過教育的階層——都拒絕與外國人有任何的交往和接觸。接觸實際上不可能完全避免,因為大量的仆人、文書和教師在為外國人工作,因為可以得到高薪,但是作為人,他們站在高墻的后面。與一個識字的人私下聊天,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即便是在街上碰見,哪怕只是打個招呼,都會讓他覺得丟臉和極度難堪。


這有些讓人難以想象,一方面是高歌猛進的洋務運動已進行三十年,另一方面中外隔膜到了公開場合不能打招呼的程度,私下交往更無從談起。這一批富有智慧的總署大臣對其外國同行不著一字,或許正是出于謹慎,他們不想授人以柄。那時最具見識和膽略的首任駐英公使郭嵩燾,行前拜訪巴蘭德,在日記中稱“其言極亢” ——這算不得完全正面的評價。唯一的例外是曾紀澤,1878年出使前,與駐京外交官公私交往密切,且有文字往還和禮物饋贈,日記中稱巴蘭德為“巴君”;回國后,兩人交往頻繁,并應邀參加巴蘭德在使館舉行的圣誕晚會。 盡管如此,巴蘭德也不是他最喜歡的人。那時不說外國同行的壞話,似乎就是正面的評價。外國同行的名字進入中國大臣的私人文字之際,也就是他們遭受批評之時:1876年,尚未進入總理衙門的署刑部右侍郎兼內閣學士翁同龢與駐京使節禮節性會面之后,沒有一句好話,稱巴蘭德“極鄙瑣”,但相對于威妥瑪的“陰險”、布策的“滑”、羅淑亞的“老而橘” ,這已算很不錯的判詞了。以巴蘭德得理不讓人的架勢,翁同龢當然對他沒有好印象,但僅憑個人好惡驟下苛評,也反映出翁同龢的對外心態和洋務見識。


按照巴蘭德的觀察,一直持續到90年代,清廷表現出越來越僵硬的對外態度,外交官員相應采取了越來越高調的仇外情緒,而最激烈的言論,恰恰來自駐外多年的官員:


大多數的中國駐外使節絕對沒有帶著對外友好的心情返國,而且他們必須要證明,自己并沒有因在外國居留而忘記中國的觀念、對那些懸而未決的問題并不陌生。這就使得他們在一切可能的場合采取更強硬的態度,他們甚至比那些從未離開過中國的同事更加強硬。


這一現象耐人尋味,和平局面維持三十年,“中興”見效,洋務興盛,換來的竟是更加狹隘的國際觀。一方面京師的外國人交往圈子高度國際化,另一方面中國官員一再拒斥與該圈子的公私接觸。1886年,自海外歸來的曾紀澤被任命為兵部左侍郎兼總署大臣,一開始他想接續自己無拘無束的外交風格,結果很快敗下陣來:


回京后,曾侯常攜夫人受邀出席外國使團的下午茶會,完全按照外國的方式:向客人伸出她的手,她的女兒——Lady Blüte——担任翻譯,她英文說得非常好。她們還帶著女伴參加使團的舞會和晚會,但是這種無拘無束的交往沒有維持多久,她們逐漸放棄了下午茶。曾夫人和她的女兒及其女伴最后一次參加德國公使館的舞會,就設立了一個條件:她和她的隨行者不跟任何人握手,也不讓其他人過于接近。此后她就從外國人圈子里消失了。


家眷退出后,曾紀澤獨自堅持,德國公使館的翻譯生福蘭閣認為,這份堅持實際損害了他的仕途:


他回到北京后任總理衙門大臣,因為他能說些英語,很受外交官的尊敬,把他當作溝通的橋梁。他還有令人欽佩的勇氣,帶著夫人來公使館參加慶典活動,曾夫人甚至還邀請外國女士和先生到她家里喝茶。不可否認的是,曾紀澤極為大膽的打破“規矩”的行為,損害了他的官場地位,招致了對他的不信任,盡管有深厚的家族關系網絡,他的影響力還是降低了。后來他與外國人的交往越來越少,直到完全終止。


歷史已證明中西隔絕的嚴重后果,但把中外之間非正常的相處狀態完全歸咎于清廷一方,也有失公道。事實上,西方駐華外交官也不乏害群之馬,這無疑毒化了中外接觸的氛圍。1888年剛到北京的福蘭閣發現:


我這里提到的所有的人都是退役的少尉,而職業轉換的主要原因是賭債,這里的收入很不錯。他們本可以不到這種偏僻的地方任職,而現在不得不來到這里,所以這些先生的語言充滿了刻薄的幽默。


巴蘭德本人也曾是個賭徒,“他年輕的時候也當過軍官,由于欠債而退役。”1891年公使館翻譯生佛爾克在給女友的信中寫道:


我是同事里唯一為中國人說話的,因為其他人只要一提中國人,必然就帶上粗野的詞語。那兩位軍官葛爾士和郎喀平時所用的語調特別粗魯和粗暴,現在祿理瑋博士也帶著這種腔調,比街上的小流氓還嚴重。


幸運的是,巴蘭德不僅痛改前非,而且能夠同情地理解中國,但他的處事方式,難免帶有軍官的粗野習氣,甚至還有些惡作劇。比如,兩位新任總署大臣 拒絕巴蘭德對其私宅的拜訪,巴蘭德即向總理衙門投訴,得到的答復是,這兩位大臣的私宅太破舊,他們很愿意在總理衙門等待他的到來。其他國家的公使接受了這一解釋,巴蘭德則隱忍不發,等待著報復的機會:


直到來年的新年之際,總理衙門給我送來他們擬定的團拜名單,上面寫著他們到達的日期、時辰及領銜大臣。我回復還未做好準備將這兩個害群之馬作為領銜大臣來接待。為了不至于把事情弄得沒有回旋余地,我強調,自己并不是反對與這兩位先生進行公務往來,但是必須拒絕那些沒有生活品味的人來到我的住所。


結果巴蘭德獲勝,第二天就收到總理衙門的照知,兩位總署大臣愿意在其低矮的破房子里接待他,“我如約前往,由于煤爐散出的焦炭氣味和糟糕的高粱酒,回到家里我頭疼不已,但我依然很高興,因為這樣的成功,不僅會在我的同事中傳開,也會在中國人中流傳”。


這種孩子斗氣式的外交手段只會贏得清廷官員的惡感,就連極其敬重巴蘭德的下屬福蘭閣也認為,巴蘭德的一些舉止很不妥當,一次,他陪著一群男女賓客游覽天壇,守衛不允許女性進入,巴蘭德勃然大怒:


巴蘭德先生覺得自己在外國客人面前丟失了面子,非常憤怒,要求對方為這種人格羞辱賠禮道歉。經過長時間與總理衙門尖銳的交鋒,在巴蘭德先生發出了最后通牒之后,談判才算結束,事情才算擱置。道歉書倒是來了,然而天壇還是沒有看成。按照我今天的理解,公使的行為是不上算的。當時他應該勸阻女士們留在家里,然后達到參觀天壇的目的。


由于巴蘭德強硬的個性和外交風格,他并不是總理衙門最喜歡的駐華公使,但李鴻章和總署大臣們還是愿意與他來往,因為他的優點和缺點一樣明顯,由此成為總署的常客。



自17世紀起,歐洲已形成在“共同的觀念”之上的外交術,這種外交術“注意禮貌和道德” ——既包含個人修養,也包括職業操守。19世紀歐洲和美國的駐華公使們,已諳熟這種外交術。盡管有著國家利益間的沖突,但他們視對方為同僚,在“禮貌”的層面上,他們在周末和節假日互相宴請,盡力為來華的普通旅游者和科學考察者給予生活上的便利,這里也沒有國別的限制,巴蘭德就曾為美國人柔克義提供住宿 ;在“道德”的層面上,互通情報、消息,為他國的在華外交使命提供幫助。


巴蘭德在任期間,被在華各國公使推舉為北京公使團的領袖,他致力于傳播自己的外交理念,福蘭閣極為贊賞其上司的“共同政治精神”:


北京的社交圈子比任何地方都國際化。我經常碰到這樣的情況,一個20到24人的晚餐,參加者的國籍有8到10個。盡管如此,這里卻保持了最美好的和諧,如同一個家庭,當然這是巴蘭德先生所極力主張的共同政治精神主導下的結果。


所謂“共同政治精神”,就是西方國家要相互溝通,不以損害他國而謀取一己的利益。為了實現這一理念,巴蘭德極力維護駐華使節間的友誼,但維持友誼,并非和稀泥,對那位把天津教案處理得一團糟的法國代理公使羅淑亞,巴蘭德運用以牙還牙的辦法,迫其就范,這也是他剛剛上任時發生的事情:


事情緣起于法國人未對公使館的客人進行回訪。我委托俄國同事去找這位法國公使館的代理公使,并以我的名義正告他,若再不回訪,我和我們德國公使館的所有成員將不出席次日晚上法國公使館的舞會。結果他們來回訪,從這一刻起,我們之間的關系一下子變得融洽多了。后來他調走了,這種良好關系也保持了下來。


爭執也產生在巴蘭德與赫德之間:廣州海關發現一艘德國船上攜帶有少量鴉片,結果被處以高額罚款,巴蘭德認為懲罚過重,理由是船長無法杜絕販子藏匿,海關堅持己見,巴蘭德無法抑制自己好爭辯的脾性:


一想到首次亮相就敗在中國人手中,我很氣惱,于是坐下來翻閱了所有廣州海關沒收物品和懲罚報告,發現一個試圖走私十到十二打中國雨傘的案子,只罚了很少錢款了事。由此我找到了依據,我向衙門證明,衡量船只主人未盡監管責任的依據,并不在于走私物品的價值,而取決于其形狀的大小,并由此要求降低罚款的數額。


巴蘭德最終勝出,同時也贏得了赫德的友誼。在歐洲人面前斤斤計較的結果,不僅維護了本國的利益,而且還贏得他國人的尊敬;在中國人面前斤斤計較,當然也維護了本國的利益,但贏得的是中國人“極鄙瑣”的貶詞。在差異明顯的中西交往和交友之道面前,巴蘭德有成功,也有失敗。80年代末來華任職的福蘭閣的評價是:


他多年担任外交使團的團長,并在此任上,針對當年還甚為普遍和公開、有時也是隱蔽的中國人的抵制,為整體的西方利益傾注了自己的精力和心血。他的這些政治作為,后來還招致了某些同行的敵意,而眼下整體的西方利益事實上已不復存在。當歐洲各個民族國家為謀求各自利益而陷入互相敵對狀態的時候,這種敵視必然在遠東體現出來。


按照福蘭閣的判斷,巴蘭德担任駐華公使和北京外交使團團長的這十多年里,成功地實施了自己的“共同政治”理念,在他1893年離職之后,這一理念也不復存在。福蘭閣的這一說法,得到1894年元月新任法國駐華公使施阿蘭的支持,此時中日關系緊張,但巴蘭德的外交主張,仍然引人矚目:


曾任駐東京和北京的德國公使巴蘭德,在不久以前回到柏林,但他仍同中國的一些朋友,主要是同李總督的座上客和密友德璀琳先生經常通信。他在日報和期刊上,特別是在德意志論壇報上發表他的見解,認為歐洲的利益是絕對不允許把中國打得一敗涂地。


1893年,巴蘭德在漢城與年輕的美國女子(Helen Maxima Heard, 1868-1937)結婚,兩人年齡相差33歲,巧合的是,這正是巴蘭德在東亞逗留的年份總和。更引人注目的是,這位海爾德小姐的父親是時任美國駐朝鮮的總領事。按照當時德國外交部的規定,外交官不能娶外籍女子為妻。但這條規矩并未嚴格執行過,這一次卻一定要難為巴蘭德。58歲的巴蘭德頗有“不愛江山”的風度,選擇了退隱。


回到德國的巴蘭德成為著述家,在他生命的最后17年里,他撰寫的有關中國的專著達十余部,另有報刊文章和演講稿十余篇。內容是對中國歷史文化的研究介紹和對東亞局勢的分析。可以說,巴蘭德的一生與中國緊密聯系在了一起。


1900年10月,正是八國聯軍戰爭酣戰之時,隱者巴蘭德在自己回憶錄第一卷的前言里寫道:“日本用了二十多年的時間,從中世紀的封建國家轉變為全新的國家,與此同時,中國卻站在了懸崖邊上,它得為自己的未來發展做出選擇。”


1920年8月24日,巴蘭德在名城魏瑪去世,終年八十五歲。




東方歷史評論 王維江 2015-08-23 08:5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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