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神的手里取回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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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6月26日),我在朋友圈發了一條消息“今天,美國終于和他的北方鄰居在文明上到達了一樣的高度。”,這件事指的是美國最高法院關于同性婚姻判決,北方鄰居是加拿大。當天晚上,在Twitter看到了好多保守派美國人發推說“美國完蛋了,是時候移民加拿大了。”,而事實上,加拿大10年前已經聯邦范圍內同性婚姻合法了,這是北美以及整個美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完全合法的國家,也是世界第四個合法的國家。這只是一個小小的例子,說明了有多少人對世界真實情況以及整件事的背景一無所知,偏見通常是無知造成的。


同性婚姻是一個混合了法律、社會和宗教的復雜問題,很難三言兩語完全厘清。美國最高法院的判決是一個里程碑,但又是整個平權運動的一小部分。相對于種族平權走過的漫長歷史時期,同性婚姻的支持率在最近10年突飛猛進,最終得到了這個判決,速度已經相當快。現在人們可能很難想像,僅僅是10年前,小布什競選美國總統時,反同性戀還是有力的口號。2011年,據美國民意調查,對同性婚姻支持和反對比例越過了關鍵節點,從此反轉,支持同性婚姻的美國人超過反對方,并且在之后的幾年仍然快速增長。這個反轉是很多原因導致的,但我相信互聯網在這個過程中發揮了重大作用,2011年是移動互聯網爆發的節點,從而讓更多人得以接入互聯網,獲得更平等的信息和教育,使得更多人容易作出符合普世價值的判斷。另外,除了互聯網本身,硅谷的互聯網公司也在其中發揮了巨大作用,這一些都讓這個話題變得不僅僅是簡單的社會和政治話題,也不僅僅是同性戀群體應該關心的話題。


和很多人的直覺不同,美國最高法院并不是判決一個案子,而是一系列引起州法和憲法沖突的上訴案的合并審理。這些案子能進入最高法院,并不是要論斷“同性婚姻是否應該合法”,而是要解決美國各州之間的法律沖突,以及和美國憲法第十四條修正案之間的沖突。簡單說,最高法院判決是針對法律本身的判決,而不是針對一個特定事務。我看到很多中文的反對者對此一無所知,他們也基本對1969年石墻暴動開始,長達幾十年的同性戀權利抗爭運動一無所知,更不知道這是自廢除奴隸制開始的平權運動中的一部分。平權運動可以認為是近代人類進行的最重要,最偉大的運動,它讓人們變得更加平等,如果沒有這場運動,做為黃種人的我們依然會遭受歧視,而女性,仍然是二等公民。我翻看了不少反對意見,也參與了一些爭論,最終我的結論是反對者通常是知識不夠(注意這不是一個貶義詞,而是一個事實狀態的描述),而女性反對者,則是更加的知識不夠,如果不是平權運動的進行,女性今天在這個問題上恐怕根本沒有發言權利。已經爭取到平等權益的,曾經遭受不平等待遇的團體,因為對歷史一無所知,轉而變成了壓迫方,這是何等荒唐的狀況。


在最高法院這一次判決之前,美國已經有70%左右的人口生活在同性婚姻合法的州。這些合法的州合法的方式也各不相同,有的是通過全民公投,有的是通過訴訟,有的是通過州參議院投票,最終實現了州范圍內的合法化。在這個過程中,加拿大的意義不可忽視。前面說過,加拿大聯邦對于同性婚姻的合法化遠遠早于美國,事實上在1999年,加拿大已經把普通法伴侶關系延伸到了同性戀,最終在2005年,完成了整個聯邦范圍內的同性婚姻合法。由于加拿大和美國交往極其密切,大量政府公文都是互相承認的,加拿大很多城市和美國直接接壤,雙方公民不需要簽證即可來往,總不能常用的法律文件互相不認可吧?駕照,保險都互相承認,結婚證書自然也在認可范圍內。


美加兩國互相承認文件這幾乎是必須的。比如說,一對加拿大伴侶到美國旅行,如果發生了意外,需要住院治療,他們之間是可以替對方簽字決定手術等醫療措施的,這時候加拿大的結婚證書是否應該承認?顯然美國應該承認,不然就會帶來很多不便。美加兩國一直互相承認對方的結婚證書,但到了2003年,加拿大安省通過了同性婚姻合法之后,問題就出現了,如果前面所述的這對伴侶是加拿大合法的同性婚姻,美國是否應該承認?按照法理仍然需要承認。更有意思的是,加拿大和歐洲國家不同,這里取得結婚證書并不需要公民和永久居民身份,任何人,只要有結婚意愿,就可以在加拿大領到結婚證書。一直在爭取同性婚姻合法性的群體自然立刻意識到了由此造成的法律沖突。2005年開始,美國大批同性情侶跨過國界到安省領了結婚證書。


隨后第一個問題出現了,各州是否應該承認加拿大安省頒發的結婚證書?引發這次最高法院訴訟的導火索,“Bourke v. Beshear”案件,就是這樣的背景。這對肯塔基州的情侶在安省領到了結婚證書,回到美國要領養孩子,肯塔基州不承認他們的婚姻,引發了訴訟。第六巡回法庭判了他們敗訴,這個案子就到了最高法院。(其他幾個案件是和這個案子合并被最高法院審理的,每一個案件都很重要)


第二個問題,存在于美國的州和州之間,按照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各州對其管轄范圍內的任何人必須給予平等法律保護,那么在美國同性戀合法的州領取的同性結婚證書,在其他州是否應該被承認?由此造成了憲法和州法之間的沖突。第十四修正案對美國平權進程的影響怎么形容都不過分,無論是奴隸制還是種族隔離,或者是墮胎和同性婚姻,這條法律都是最重要的法律依據。它保證了在一個州用任何方式(公投,參議院投票,違憲起訴…)撕開司法的口子之后,終有一日會在聯邦范圍內全面合法。


在一系列類似的案件上訴到最高法院之后,大法官們已經沒法再置之不理了,他們合并審理了這些案子,這就是6月26日這次判決的來源。并不是像很多人認為的那樣,最高法院跳過了民主決策或者侵犯了立法權利,這件訴訟案的本質是州法之間以及州法和美國憲法之間的沖突,已經到了不得不解決的地步,這是一個法律問題。這和廢除奴隸制、廢除種族隔離所遇到的狀況是一樣的,最高法院解決的是法律之間的問題。因此,“Bourke v. Beshear”被人們和“Love v. Beshear”案件相提并論,后者是廢除種族隔離政策的關鍵案件。


之所以我們要關注平權運動,是因為它和每個人密切相關。整個平權運動的過程,就是人類取回自我的過程。今天人們已經難以想象,過去一個人出生之后并不屬于自己,而是被當作財產(奴隸),或者屬于皇權、神權、政權,或者集體。通過一系列的運動,到今天,大部分人生而平等,無論膚色性別和種族,這是人類文明的偉大進步,終于,我們從皇帝、神、國家統治者和集體手中奪回了大部分的自己。之所以說大部分,是因為至今還有很多人受到家庭和社會的束縛,并未完全自由,人類還需要很多年的努力,才能獲得真正的自由。比如,按照傳統觀念,男尊女卑,女人沒有受教育和工作的權利,在中國,女性獲得這樣的平等權利也不過是幾十年的事,且在職場和家庭上還經常遭遇歧視,本質上,這和過去同性戀群體所面臨的情況是基本一致的。女性出于任何原因反對同性婚姻,都是仍處于不平等之下的群體對另外一個不平等群體的歧視。顯然這是一種知識不夠的表現。


縱觀對這次判決的反對意見,無論是法理上還是邏輯上,反對意見都難以站住腳。反對意見繞來繞去,說了各種程序正義,聯邦和州權分立,倫理和傳統上的理由,但其實,背后的真正理由只有一個,那就是保守化的宗教。


首先得聲明,我完全尊重任何人的任何宗教信仰,但絕對不接受宗教對于沒有宗教信仰人群的管束和限制。中世紀雖然已經早已遠去,但宗教仍然嚴重影響著我們的現實生活。如果讓我評論,人類社會史上最偉大的發明不是民主,而是政教分立。脫離了宗教的限制,讓宗教回歸信仰本身,不再去治理社會參與政治,人類才得以走出了長達一個世紀的黑暗時代。但宗教,尤其是某些派別的宗教,始終沒有放棄染指世俗教育和政治。無論是要求公立學校開神創論課程,還是今天攻擊同性戀群體,都是這種意圖的具體體現。有趣的是,高級神職人員反而比普通信徒更明白世界趨勢。聯合教會,做為基督教的主流派別,在加拿大和美國都早已接受了同性婚姻,聯合教會允許同性婚姻在教堂舉行婚禮,也接納同性戀牧師。一貫以保守著稱的天主教,羅馬教皇近年也從極力反對同性戀變成了“我有何資格論斷?“的中性包容言論。我曾經問一個堅定反對同性婚姻的基督徒,如何看待聯合教會接納同性戀的事實。他回答說“他們是異教徒”。稍微對新教有一些了解的人,都能明白這個回答的荒唐和可笑,甚至讓人覺得可怕,隨便定義一個主流宗派是異教徒,好像回到了宗教戰爭的年代。美國最臭名昭著的反同性戀仇恨群體威斯特布路浸信會,同樣是打著宗教旗號,他們抓住一切機會攻擊同性戀群體,特別喜歡去同性戀死者的葬禮上抗議鬧事。當然,他們對于美國司法也是有貢獻的,由于他們的極端行為,美國各州出臺了一系列葬禮相關法律…和這個宗教團體的案子也曾經打上過美國最高法院,那一次最高法院以8:1的絕對優勢判了這個臭名昭著的宗教團體勝訴(你沒有看錯,他們勝訴了),從此之后,他們的無底線的抗議活動更加肆無忌憚。這次反對同性婚姻合法的大法官羅伯茨,在那一次堅定的認為那是言論自由的一部分。在反對同性婚姻合法的中國宗教人士為此叫好之前,我還想順便提醒一聲,這個宗教團體的曾經對四川汶川地震也發表過觀點,在他們的正式新聞稿里面赫然寫道“感謝神讓中國喪失了如此多的生命,祈禱更多地震殺死更多放肆的中國人”。這個宗教團體后來被英國禁止入境,并且英國幾大主流新教組織聯合發表聲明表示支持英國政府決定,聲明中說道:“我們相信神愛所有人,無論性取向。”相信跟中國以宗教名義反對同性戀的基督徒常用的一句話是“上帝憎恨同性戀”,這句話可不是來自圣經的,正是這個臭名昭著宗教團體創始人的原創,同時是他們的口號,網站域名,twitter帳號名。


衷心希望中國的宗教信徒們不要成為這樣的群體。事實上,以宗教觀點反對同性戀的信徒,多數也是知識不夠,對宗教理解也只限于只言片語。如果引用宗教定義,把婚姻限制為一男一女,那么就只有宗教團體可以頒發結婚證書了,政府沒這個權利,他們不應該去反對政府給同性婚姻頒發結婚證書,而應該反對政府給任何人頒發結婚證書,包括異性戀,自己首先就不應該去領中國政府的結婚證。如果領了,自己也已經是他們定義的異教徒了。這些都是簡單的邏輯問題。昨天還有人跟我爭論,說美國是基督教國家,證據是憲法和獨立宣言都有大量基督教成分,美元上的In God We Trust更是證據。這些觀點之荒謬,只需要去搜索一下,無論中文和英文,都可以輕松得到正確的答案,可惜他們視而不見。


前面提到了互聯網的意義。互聯網的意義正在于“只需要搜索一下,就可以輕松獲得正確答案“。這種便捷性讓科學和平等觀念更容易傳播。錯誤思想難以擴散。同時讓曾經被認為是少數群體的人得以聯合起來,爭取社會更多的支持。


因為互聯網的屬性,從事這個職業的人和公司,天生是開放和自由屬性。在美國歷史上,一般是東部有錢但保守,西部產生思想。但在最近的10多年,隨著高科技尤其是互聯網的發展,整個情況發生了很大變化。在同性戀平權的整個過程中,硅谷不僅提供了思想,還提供了海量的活動資金,人力和就業崗位。幾乎所有高科技公司的領袖,都在思想上追求平等,并且從自己口袋里面幾十萬上百萬的掏出美元來支持社會運動。互聯網改變了財富分配,這可能是歷史上的第一次,大批開放、自由、高受教育程度的聰明人憑借自己的努力獲得了大量資金。這些人的志向根本不在于眼前這點業務,而是在無限遙遠的遠方。這從各種方面都可以看出來,無論是對同性婚姻的支持,還是對生物、醫療技術的投資和支持,都呈現了明顯的這個趨勢。回想幾十年前,同性戀者游行抗議都要小心翼翼讓自己的穿著非常體面,以便顯示自己和別人一樣,是可以被雇傭的。今天人們早就沒有這個顧慮,硅谷最有權勢,最富有的人之一,蘋果CEO早已出柜。幾十年前少數群體要獲得一些報道非常難,今天,人們借助互聯網可以輕松組織起來,發表自己的思想,完成各種不可思議的目標。


這是少數群體的一大步,又是人類整體向更文明方向走的一小步。最高法院判決之后事情并沒有結束,如前所述,保守人士,宗教群體的反撲短期內還不會結束,支持平等的人們還有太多的工作要做。所以,這時候距離談同性戀的政治正確還太早,別說世界范圍內,就算在美國,整個社會仍然對他們不公。至于認為最高法院判決太超前,這更是杞人憂天,比起來當年的種族隔離案判決,從文化到民意,美國早就做好了準備,同樣,這又要感謝加拿大,這個文化語言和習慣都非常相似的國家,早就為美國做好了社會和文化上的榜樣,允許同性婚姻的10多年來,天沒塌下來,社會還是那個社會,國家還是那個國家。加拿大可以完成的事,為什么美國不可以?實際上這不僅不超前,美國還已經落后了太多年。50多年前最高法院判種族隔離制度違憲后,民意和今天截然不同,那時候主流民意竟然是站在支持種族隔離一邊的,保守的阿肯色州干脆派出國民警衛隊包圍學校,阻止黑人學生進入白人學校,總統甚至要派出聯邦軍隊維護最高法院判決。當時總統艾森豪威爾下令101空降師到阿肯色州,全面接管州國民警衛隊,保護黑人孩子進入學校,和白人一起上學。今天,就算是孤星共和國德克薩斯仍然叫囂著反對最高法院判決,想必最終也不需要被聯邦軍隊用槍指著頒發結婚證了吧。人類文明,終究是在進步的。


那些為自己權益奮斗,上訴到最高法院的普通人,他們再次創造了歷史。對于他們來說,搬去其他同性婚姻合法的州或者干脆移民加拿大,都并非難事。但他們選擇了這條最困難的道路,并且堅持到達了終點,這是人類文明耀眼的光芒。感謝互聯網,支持甚至創造了這一切必要的條件,并讓遠隔太平洋的中國人也得以見證。


繼墮胎、同性戀之后,下一個大規模爭議應該會是安樂死。加拿大最高法院在今年二月推翻了安樂死禁令,并給出了12個月的時間修改相關法律。還有半年多時間,加拿大就會成為一個安樂死在聯邦范圍內合法的國家,再次走在了美國的前面,不愧是世界上人均受教育程度最高的國家。安樂死和墮胎類似,都是關乎于人的生命到底屬于誰,屬于自己還是屬于神?完成了這一步,人類才算完全擁有了自己,擁有了生的權利,言論的權利,婚戀的權利,平等的權利,以及死亡的權利,人類從神的手中完全取回自己,自己可以決定如何有尊嚴的生活,或者如何有尊嚴的死亡。



歪理邪說 霍炬 2015-08-23 08:5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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