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英美的民主精神 民主主義的利刃——美國的民主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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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前兩天有兩件新聞一定會引起我們中國人民的興趣和重視,也值得我們借鏡和研究。一件是昨天見報的王云五先生①訪英回國后關于《實施憲政先決條件》的演講中對英國實施憲政的先決條件,加以闡揚;一件是讀見報的美國國務卿赫爾的關于言論自由的聲明,他駁復了紐約州長杜威百分之百的誤解之后,鄭重表示“有生以來,不僅倡導言論自由,而且為著這個目標而斗爭。”

  王云五先生說,英國憲政基礎的鞏固,原因有三,一是地方有自治權力,“英國的城市自治遠在實施憲政前,在撒克遜時代,倫敦已具有一種獨立的地位,迄于今日”。這說明了民主國家的民主基礎是自下而上的,是由人民有權參與。

   政事然后鞏固起來的。因此可知,離開人民的民權,不從下做起,是不能造出鞏固的憲政基礎的;若反其道而行之,至多也不過是造些空中樓閣而已。

   最值得我們注意的還是他講的第二第三兩點。這兩點把民主政治的兩大基本要素——自由與平等的含義說得很明白。關于“平等”,他說:“一則武斷的權力絕對不允許存在。換言之,即人民非依法定手續、經普通法院的審判后,不得受罚。二則……人人在法律之前,一律平等。政府官吏,無論以私人資格或執行公務之資格,茍有違法越權的行為,將一律與人民受同樣的普通法院之管轄,與同樣的普通法律所制裁。”

  關于“自由”,王云五先生說:“人民的基本自由極受尊重。英國人的普遍見解,以為民治的憲政能否達到目的,在乎人民之是否有權選舉其欲選舉之人以組織政府,并得以和平手段變更其所反對的政府。然欲達上述之目的,則人民須能自由批評其政府,自由集會討論政治,并能避免政府的非法逮捕與拘禁。因此他們視言論、集會、身體的自由為憲政上人民必要的基本自由。沒有這些自由,民治的憲政是不能成功的。”

  英國人民把言論、集會、身體等自由作為民主政治的基礎而加以如比重視,從美國方面也同樣表現出來。上引赫爾國務卿自稱一生為這目標奮斗力爭的正是這個東西。“平等”與“自由”為什么被民主國家這樣重視,重視到認為沒有這就無從談民主政治呢?這是很簡單的。國父孫中山先生曾經說:“提倡人民權利,便是公天下的道理。公天下和家天下的道理是相反的;天下為公,人人的權利都是很平的;到了家天下,人人的權利便有不平,……所以對外族打不平,便要提倡民族主義。對于國內打不平,便要提倡民權主義”(《救國救民之責任在革命軍》演講)。

   英美民主政治所重視的平等,正是這一含義,我們從國父孫中山先生的話中可以更清楚了解,如果英美人人在法律之前沒有平等,若是與王云五先生所說英國人民的見解相反,假如至今英美仍不準人民有平等的權利,那末怎樣能夠談得到民主、怎樣能夠實現民治呢?說到“自由”也是一樣,如果連人民言論、集會、身體的自由都不允許,則民治從何談起?德國和日本兩個法西斯國家的人民缺乏了平等和自由權利,所以永遠不能成為民主國家。英國沒有成文憲法,但是英國人民有平等有自由,所以雖沒有憲法也是民主國家。由此看來,民主政治的主要標志是人民有自由平等的權利。

  除掉德日等法西斯國家的反民主的侵略者之外,我們想今天整個世界的人們對英美民主政治這兩大精華——人民的平等和自由權利,是不會仇視的,是要贊揚的!這是人類共同的寶貝。若從世界正義人類的地位來說,我們所求的只有希望這些平等自由更加充實些、更加寬廣些,應該決沒有一個人會把這些精華連根毀損而加以唾棄的。

  民主的潮流正在洶涌,現在是民權的時代,人民應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和身體的自由是真理,實現民主政治是真理,真理是要勝利的,所以高舉民主的大旗奮斗著的世界和中國人民是一定要勝利的。

——《新華日報》1944年3月30日

① 王云五(1888—1979)生于上海。曾任商務印書館總經理,1949年赴臺灣。編著有《萬有文庫》、《四角號碼檢字法》、《王云五大辭典》等
 


新華日報 2012-08-21 16:3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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