睽睽眾目豈容狡辯 屠殺學生罪責難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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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慶輿論界,對昆明壓迫學生愛國運動案的反應,除極少數外,一致同情學生。當云南省府改組后,就有人預言似的說:“人們卻更担心作為民主運動的堡壘的昆明,怕也抵擋不了特務的恐怖手段”(見十一月一日昆明民主周刊“重慶風雨”)。“一二·一”慘案,證實了人們的担心。當局為了掩飾其罪過,已極盡其造謠誣蔑的能事,但所得結果,卻是更使正義人士憤慨。到目前為止,已經見于重慶報紙的公開聲援,已有八十余個團體,個別捐款慰問的人更難統計。本市輿論界多半都有公正表示,與純官方言論恰好成一鮮明的對照。

      對學生運動的估價——反動者蔑視青年。

  對此次昆明學生反內戰要求民主自由的運動,和平日報認為是青年的“盲目自殺”(見本月一日該報);恰好相反,時事新報卻將它比之“五·四”、“五·卅”、“一二·九”學生運動,并且問道:“假使沒有自五四以來的歷次青年運動,誰能說中國今日是個什么局面?八年的抗戰有沒有支持下去的精神力量?”(見四日該報)。七日大公報雖根據與事實不符的報告來說明這件事情,但也從歷史上的學生運動來說明“學生的愛國運動,都有其光榮的功績”。商務日報(六日)把這次學生運動看成是“歷史的推動力量”,認為在“某種政治條件存在”之下,“則這一性質的運動”,今日固可產生于昆明,而明日也可能煥發和蔓延于全國各個地方。”新蜀報(五日)說:“每一次學生運動,都是為了國事,實際上都是一種政潮,……昆明慘劇正是一種以學生為主的政潮”,希望政府當局“應重溫過去學生運動的歷史教訓”,這就是說:歷史上哪一次學生運動是被武力壓得了的!?

     “一二·一”慘案的責任——反動者諉過共產黨

  反動者企圖以“共黨煽動”(見中央社電及中央日報、和平日報社論),輕輕把“一二·一”慘案的責任推得一干二凈,但是七日的新民報說:“學生罷課反對內戰,當地軍警出動鎮壓……,在這情形中誰是誰非,幾乎不待判斷”,“看昆明學潮慘案,受害的卻是赤手空拳的學生,他們既無武器,更非軍隊,而竟受到武力的攻擊”;“這次慘案卻證明基本人權無保障……政府當局亟須反省”。國民公報在七日社論中,也指出:對“手無寸鐵”的學生施以殘殺,“云南省地方當局之未能慎為處理應該負責”。

     青年有發表政見的自由,反動者卻怕青年過問國事。

  青年應不應過問國事,應不應反對內戰呢?大公報七日社論說:“孫中山主張的國民會議,其中就有學聯會的代表,可見學生是可以對國事發言的”。只有從來就蔑視中山先生主張的人,才把這次學生運動看成是“無意義的,不正確的”(見五日中央日報社論)。內戰是全中國人民所反對的,也只有想以內戰“統一”天下的人才怕人民“反內戰”,才有“反對內戰”便是“助長內亂”的奇妙邏輯(見一日和平日報)。新民報(六日)說:“學生們只不過是‘不要內戰',而陰謀分子卻‘不許'學生‘不要內戰,豈不是證明這些人要內戰的么'”?七日該報又說:“僅僅反對內戰就受到這樣的迫害,人民如何能夠過問國事?……這是測驗政府究竟愿否讓國民關心國事批評政治,也可以測驗政府對于人民所作的諾言,有沒有兌現的勇氣”。這些話不知那些自稱為最“保障青年們讀書、討論、開會、講演、學術研究上的自由”(見六日和平日報)的人們聽見沒有?商務日報簡捷的說:要人民不反對內戰,只有事實上不從事內戰,就是老老實實的“實現民主憲政”(見該報六日社論)。如果“國事紛亂,民不聊生,而青年學生猶漠然無動于中,依舊渾渾噩噩,這可說教育已根本失敗,而這個國家的生機也幾乎絕矣”(四日時事新報)。“何必惶惶然如臨大敵,以致引起更多的糾紛?”(同前)

  七日的國民公報指出這次昆明學生運動,“正是今日青年對國內政治煩悶的部份暴露”,“試問世界勝利了,我們的勝利在那里?國際和平了,國內的和平又在那里?”這正是青年普遍感到的痛苦。為了國家的生存與青年的前途,還不該多說幾句話么?不當提出自己的意見么?只有那些一意孤行的反動者才不敢正視青年的苦痛與要求,硬栽污青年是“受了利用”、“誘惑”,說那“不是代表大多數學生的運動”(五日中央日報社論),他們把昆明學生反對內戰運動歪曲為“反美”(見中央報五日,和平日報一日),欲以離間中美人民之間的友情。這種陰謀詭計是騙不了人的。“我們相信同學們反對內戰是出乎忠誠,決非一二流言所能誣蔑”(見云大教授告各界書)。名教授張東蓀先生也說:“對某些不合理的事……青年學生難免要鬧起來,但這種鬧,是出于愛國同胞的赤誠,結果竟發生慘劇,是十分遺憾的”(見七日國民公報)。“近日官方電訊,對學潮事實,竟存扭曲,顛倒黑白,似在擴大政治糾紛,使問題無法解決”(見民主同盟發言人談話)。是非曲直,有目共睹,任你多少空口謊言與滑稽“把戲”,也掩不了血寫的丑行!

     對青年應有民主態度——不可強加誣蔑,動用武力

  統治者于屠殺青年之余,還沒有悔過的表示,但輿論界幾乎一致(除極少官報)主張政治應民主,特別對青年,千萬不應以武力對付,并當保障其身體、言論、集會、結社等基本自由。七日的大公報說:“今天是民主的時代,我們的國家,我們的政治,正應該向民主大路上走,而民主精神,就是要多數人民關心國事,參與國事,在此前提下,政府可不必壓制人民關心國事”。時事新報也認為,對待青年“不當心存忌怕”;“不可強行壓制”,更“不可強加誣蔑……指為某黨某派”。新民報(四日)說:“對付赤手空拳的學生,實在無動用武力之必要”,“我們主張在學校以內應當讓我們的學生盡量自由,……我們以為青年們對于政治問題的態度,不應躲避隔絕,而應多研究,多辯論,以期真正了解,我們政府正在實施‘民主',我們以為這一點思想學術的自由是應當有保證的”。

——《新華日報》1945年12月11日


(輿論輯要) 2012-08-21 17: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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