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社會轉型動力機制問題探微——兼與王天成先生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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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社會轉型動力機制問題探微
                        ——兼與王天成先生商榷
                   李詠勝
                    
                         
  引言
   
  近來知識界的熱門話題是轉型,其中最熱議的又是轉型途徑、方式、步驟等問題。但對如何才能實現轉型的問題,至今還是言者渺渺。在此,筆者無意對轉型問題中的各路英雄所見,妄說是非,而僅想對轉型動力問題,略談一點我的“非建設性意見”:即轉型能否實現的根本問題是它的動力機制問題,而這個動力機制在當前極為特殊的國情下,只有在社會共同利益訴求中去尋找,舍此之外,沒有任何陳倉可暗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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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問題的由來
     
     客觀地看,知識界熱門談轉型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從外部環境看,是當今世界洶涌而來的民主化大潮,正不斷拍打著我們腳下古老的堤壩。從內部環境看,是由于這23年來被高喊和鼓噪的所謂“政治改革”,實際已經面臨絕境,失去了它的社會基礎和民心所向。可對于眼前日趨激化的社會矛盾和危機,主流意識形態又找不到一個能夠緩和和化解的通道泄洪。因此,知識界在這種“山重水復疑無路”的困境之下,被迫起來尋找問題的解決之道,實在是無可厚非。
     
     從我個人的角度看,是在讀了海外政治學者王天成的新著《大轉型:中國民主化戰略轉型框架》一書之后才開始的。平心而論,王天成這本書給我的感受是有震感的。原因是他在這本書中,不僅對至今仍在起著負面影響和作用的“漸進主義”思潮,進行了認識論和學理上的清算,而且對日后必將發生的民主化轉型,提出了許多具有前瞻性和探索性的理性建構,為我們展開了一幅從專制社會向民主化社會轉型的壯麗畫卷。
     
     然而,也許正是由于它給我的震感,也給我留下了較大的思維空間。以致許久之后,還在他構造的宏大框架里徜徉、徘徊。從而,也想對其中存在的問題談談讀后感:客觀上說,王天成建構的轉型框架是宏大的,也是值得今后知識界繼續熱議下去的一個話題。但由于他在為我們解開許多舊的疑難問題時,又給我們留下了新的疑難問題。這即是他從第九章開始論述“動力、選擇與談判轉型”之后,逐漸反映出來的兩個問題。
     
     一是他在建構自己的轉型框架時,把“非暴力抗爭”這一在當代世界各國爭取自由、民主的斗爭中,曾經產生過巨大作用的斗爭武器和策略,當作了決定轉型成敗的唯一關鍵。似乎只要我們掌握了“非暴力抗爭”的戰略、戰術、方法,“談判轉型”就勢在必然,成功在望了。二是他把當前的社會狀態,當作了民主化已經初啟,各種社會力量已經形成,足以同統治集團進行“談判轉型”的已然狀態。因而也就無需面對我們當下這個民主化還沒有初啟,政治環境還沒有開放的現實國情了。因而,為了弄清他何以如此認識問題的根源,我想有必要對“非暴力抗爭”進行一番再認識。
  
  二、“非暴力抗爭”的適用原理及其誤區
    
    
     眾所周知,“非暴力”是由印度圣雄甘地領導的“非暴力不合作運動”首創,再經過美國黑人領袖馬丁·路德·金領導的“黑人人權運動”的實踐檢驗,至今在世界各國爭取自由、民主的斗爭中發揮重大作用的一個現代政治斗爭原理。而它在理論上形成系統和模式,則是二十世紀后期,由美國政治學家吉恩.夏普、吉列爾莫·奧唐奈、彼得·艾克曼 、杰克·杜瓦等人的研究成果而完成的。也就是說,“非暴力抗爭”作為一種反抗專制極權、爭取自由、民主的斗爭武器,已經在當今世界取得了廣泛的社會認同和共識。
    
     但盡管如此,我們還是不能不看到如下事實:即印度圣雄甘地領導的“非暴力不合作運動”,反對的是英國殖民主義者的統治。它的抗爭動力,是印度人民的民族主義情緒;美國黑人領袖馬丁·路德·金領導的“黑人人權運動”,反對的是美國白人的“種族主義”歧視,它的抗爭動力,是美國黑人的民族主義情緒。曼德拉領導的非國大及其開展的“蔑視不公正法令運動”,反對的是英國白人的“種族主義”歧視。它的抗爭動力,是南非黑人的民族主義情緒。
     
     在這里,我想順便提及一下波蘭團結工會取得勝利的情況,因為這是一個被許多人引以為是“非暴力抗爭”取得勝利的典范性經驗。但事實上,波蘭團結工會取得勝利是由于以下個方面的原因決定的。1、波蘭是二戰以后再次落入蘇聯虎口的一個東歐國家(包括以前歷代沙皇對波蘭的殖民統治),波蘭人民普遍反對蘇聯統治的民族主義情緒是根深蒂固的。2、波蘭人普遍信仰天主教,而被蘇聯稱為“致命的反共分子” 沃伊蒂瓦當選為羅馬天主教皇后,波蘭天主教會的力量已經已經相當強大,形成了一個能夠與波蘭統一工人黨抗衡的政治勢力。3、當時波蘭當局推行“蘇聯模式”而執行的“短缺經濟”政策,已經引起了全社會的普遍不滿。波蘭團結工會正是在這種復雜的時代背景下,充分利用了各方面的社會力量發展壯大起來的。當然,這其中最為重要的是它的動力機制是與民眾普遍反對物價暴漲和工人要求增加工資的社會共同利益訴求相一致的。
    
     而這些斗爭在蓬勃興起之后,之所以能夠由弱小到強勢,由在野逐漸走向在朝,直至取得最后勝利,“非暴力抗爭”這一戰略和策略的運用,無疑在其中起了極為重大的作用。或者說,這些斗爭的勝利,是由于掌握了“非暴力”這一政治斗爭武器的結果。不過即便如此,我們依然不能否認在這些斗爭中,抗爭動力所處的位置,是一個前置的必要條件,而“非暴力”這一斗爭武器的運用,只能是一個后置的充分條件。因此,我們更不能說只要有了這個后置的充分條件,就能夠確保斗爭的勝利,就像我們不能說只要有了先進武器而不需要使用武器的人,就能夠確保戰爭的勝利一樣。
     
     與此同時,必須看到以上這些斗爭發生的背景,都是在英國殖民地和美國之內。對此,阿克頓有過精辟的論述:“政治權力之爭有所節制是英國政黨斗爭的一個可貴品質”。換言之,這些斗爭的發生、發展及其結果,是與當時的統治者對反對力量能夠“有所節制”和能夠妥協分不開的。否則,如果這些斗爭發生在那些專制集權統治的國家,對反對力量一貫采取暴力鎮壓的話,要取得勝利是不可想象的。比如89年春夏之交發生在中國的那場民主運動,就是人類有史以來最大的一次“非暴力抗爭”運動,其結果就是一個生動的明證。
    
     另一方面,以上這些斗爭能夠開展起來,還有另外一個極為重要的必要條件,那就是它們當時的政治環境是相對開放的。結社、出版、言論,直至游行、示威等等都是自由的。比如當時印度的國大黨,美國的全美有色人種協會,南非的國大黨,以及后來“蘇東坡劇變”時期各國的教會,都是能夠自由開展各種社會活動的社會組織,形成了很大的社會力量。而近20年以來,在世界第三潑、第四潑民主化運動大潮中,不斷取得勝利的各種“顏色革命”,大多也是在有了這些環境和條件的情況下才開展起來的。否則,即便他們當時再人多勢眾,斗爭智慧再高明嫻熟,也是無法形成任何政治力量的。因為被分離為分子和原子狀態下的人,不管他的個體力量多么強大,但如果沒有經過社會動員和社會運動的整合與集結,同樣是軟弱無力的。
    
     在此尤其需要指出的是,以吉恩·夏普、吉列爾莫·奧唐奈為代表的當代著名政治學家,在精心建構他們的理論大廈時,有一個至今仍未引起人們重視和警覺的誤區:即他們整個“非暴力抗爭”理論的邏輯起點和立足點,是建立在那種已經被社會動員起來,處于社會運動狀態中的“動態性群體”之上的,并且只有在這種情況下“非暴力抗爭”才是適用的和有作用的。比如吉恩·夏普在他那本被稱為“非暴力抗爭”經典之作的《從獨裁到民主——解放運動的概念框架》一書,幾乎都是論述如何運用“非暴力抗爭”的戰略和策略與獨裁政權談判,或如何利用和打擊獨裁政權的弱點,迫使他們放棄暴力而選擇談判等等。而王天成在展示他的具體轉型路線時,其起點和立足點也是從這里開始的。
    
     以致再讀以上政治學家的其他著作,也未能發現多少有關這方面的論述:即那種完全處在獨裁專制政權的高壓和禁錮之下,什么自由也沒有的“靜態性群體”,如何才能發展成為“動態性群體”?如何才能與獨裁專制政權進行斗爭?等等。由此不難見出了問題的另一面:“非暴力抗爭”這一現代政治斗爭原理,并不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普世真理。它唯有對于那種已經形成社會力量的“動態性群體”才是真理,而對于那種還處在分子和原子狀態之下,沒有形成社會力量的的“靜態性群體”,就不是真理了。
    
     所以,當我們在充分肯定和認同“非暴力抗爭”這一現代政治斗爭原理的重要作用時,不能由此而步入了它潛藏著的誤區。由此回頭來看王天成的轉型框架,雖然是一個敘事宏大的理論建構,但由于它并沒有超越上述幾位政治學家的影響和局限,也就沒有為我們當下的轉型實際帶來更多具有指導作用和價值的新東西。而我們目前的當務之急,首要的不是需要有多少個王天成為之指路導航,而是努力去尋找那種實現轉型的第一生產力——轉型動力,才是最為重要的。
    
  三、關于公民運動、維權運動與群體性事件的不同價值和作用分析
     
     很長一段時間以來,由于國內各種錯綜復雜的社會矛盾和危機交織在一起,因而致使各種不同形式的公民運動與維權運動、群體性事件不時發生,日趨增長,甚至形成一個此落彼起,愈演愈烈的燎原之勢。于是,使得一些已經對現實沒有痛感的人,又開始激動起來。他們認為這種現象的持續出現,好似社會變革已經迫在眉睫了。而對于那些置身事外的專家、學者來說,他們看到這種現象,也喜不自禁,認為是實現轉型的時機和條件已經成熟了。因此,只要通過知識分子的理論傳播和影響,讓廣大民眾掌握了“非暴力抗爭”這一現代政治斗爭武器,那么轉型的目標、目的、任務也就隨之實現了。這就是說,在他們看來,公民運動與維權運動、群體性事件都是實現轉型的動力機制。而我們目前所要做的事情,就是如何把它們引導到轉型的正確路線上來。然而,事實果真如此嗎?
  
  一、關于公民運動的問題分析
     
     首先說起公民運動,自然要說公民。而公民這個詞,是一個漢語中沒有的外來詞。因此,在漢語中沒有公民這個稱謂,只有奴隸、黎民、賤民、下人之類的稱謂與之近似。至于稱先生、女士、同志之類,也是近代以來才開始使用的交際術語而非人的本質的定位。再說到公民這個概念,在它的發源地古希臘,指的是那種既擁有個人自由,又擁有政治權力和私有財產權力的人。以致發展到今天,由于西方社會的普遍民主化,公民這個概念也發生了變化,成了一個包含著公民權利,政治權利和社會權利為一體的復合概念。故而,我們現在所時興說的這種“公民運動”,其實就是指這個想從奴隸、黎民、賤民、下人變成現代公民的奮斗過程。
     
     同時,由于公民這個概念的內含,是隨著社會和時代的進步而不斷進步的,所以在這個基礎上,又產生出了公民意識,也叫公民覺悟。這種公民意識或公民覺悟,在那種民主、法治還沒有形成制度化的社會,它常常是由某些具體的、局部的、暫時的利益追求和維護所激發出來的利益意識。而在那種民主、法治已經形成制度化的社會,它就逐漸褪去了那種純粹追求和維護個人利益的色彩,而升華為一種自覺追求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法治的道德勇氣。這種道德勇氣,在前一種社會環境和條件下,只有在社會共同利益的崇高理想價值作用下,才能從利益意識中升華和釋放出來。
     
     由此來看西方民主社會不用暴力維穩,反而能夠長治久安的原因,實際并不是它在制度設計上有多么完美,而是組成和支撐這個制度大廈的個體,都是具有公民意識的個體,而不是一塊塊的“豆腐渣”。這種公民意識已經普遍化的社會,就是廣義上的公民社會。只不過,由此想到畢生致力于公民社會建設的當代思想家李慎之先生,他在彌留之際曾經說過的那句話“我們要建成一個公民社會,至少還需要100年時間”,又不免心生疑竇起來:我們在這種公民意識沒有普遍覺醒,道德勇氣普遍缺乏的情況下,開展起來的公民運動,真的就是實現轉型的動力嗎?
     
     當然,無須諱言,近幾年來這種帶有公民意識或公民覺悟色彩的事件,確實出現了不斷涌現的勢頭,比如“鄧玉嬌事件”、“許霆事件”“5.12遇難學生名錄”,“番禺事件”,“福州三網友事件”,“啟東事件”……等等,都可以說是一種有著公民運動性質的事件,也是一種十分值得肯定和贊賞的事件。特別是由于互聯網的不斷普及化,極大地激發和調動出了民眾參與社會問題的積極性,并在其中展示出了越來越大的作用和力量,甚至從某種意義上說,如今的“網絡力量”已經形成了一股連最頑固不化的當權者,也不敢輕于忽視的民間社會力量。
     
     這種力量,有人把它之稱為“微動力”,意思是這種發生在虛擬世界里的力量,雖然看似微小,但它一旦形成合力就是無比強大的“大動力”。而這也正是有人把實現轉型的希望,寄托在網絡力量發展成熟之上的原因,并聲稱是“微觀改變中國”,“微薄的力量決定未來”。似乎只要網絡力量足夠強大,民主、法治的公民社會也就建成了。當然,我對此宏論委實無意臧否。只想擺談一個發生在我身邊的故事,來說明問題的另一面。
     
     一個具有近千人的市級電視臺,由于現任的三個臺長,一個利用分管行政的權力,在以各種名目開展的社會公益活動過程中不斷謀取私利;一個利用分管技術的權力,在增加和更新電視設備的過程中不斷謀取私利;一個利用分管廣告的權力,在廣告的經營創收過程中不斷謀取私利。最后致使這個原本運轉靈活的電視臺,出現了職工工資經常拖欠,獎金、出差補貼無法支付的狀況。更嚴重的是,按照國家發改委的對事業單位實行績效工資改革的文件,應該按政策對每個職工補發3萬元左右的工資。但臺里卻以資金匱乏為理由,不予補發。
     
     但面對臺領導這種明顯違反國家政策的錯誤行為,廣大職工還是敢怒不敢言。后來,終于由于有幾個有覺悟的“電視人”(即編輯、記者),把這件事情發在了當地網站上。再隨后,終于有幾個不怕事的老職工站出來,聯名寫信給市領導要求落實國家政策。可當有人找到那幾個在網上“義憤填膺”的人參加簽名時,竟遭到了他們冷漠的拒絕。理由嗎,自然是害怕領導日后的打擊報復,丟掉了手上這個令人羨慕的職業。
     
     通過這件事,我覺得有兩點是值得深思的。一是這個電視臺的編輯、記者80%是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的人,其中還不乏國內名牌高校畢業的大學生、研究生,按理說這些人應該比一般人更具有公民意識吧?而事實并不是這樣。二是這件事中那些在鍵盤上大義凜然的人,當他們丟下鼠標,面對現實生存困境的時候,卻又是判若兩人。雖然,我們可以說這件事在現實生活中只是個例,不是常例。但也不能不看到問題的另一面:盡管今天的網絡力量,確實是一個可塑性極強的“大動力”,但由于它的存在畢竟不是那種直面真實事件的存在,所以我們對它的作用和價值還是不能估計過高。
  
  二、關于維權運動、群體性事件的問題分析
     
     關于維權運動,目前國內比較一致的看法,是指2000年前后開始興起,2003年之后不斷增多的民眾自發性利益訴求活動。其特點是,民眾在現行制度和法律準許的情況下,通過上街、上訪、請愿以及法律控訴和媒體曝光等抗爭手段和形式,反抗公權力對自身權利和利益的損害。客觀地看,這個運動最初是由城市居民維護消費者權益、業主權益開始,隨后發展到由失地農民為維護自身生存權利參與其中,再逐步形成運動狀態的。對此,有人認為這種狀態,由于它在實踐中的屢屢碰壁,已經開始轉入到公民政治權利訴求等層面之上了。因而它的存在,不僅是當前社會學研究的一個重要課題,而且是今后實現社會轉型不可忽視的一個重要力量。
     
     不過對此看法,我還是不能完全認同。原因之一在于:一是這種維權運動,無論它的表現形式如何各各不同,但究其實質而言,還是一個“民告官”問題。而這種“民告官”,并不是民眾利用《行政訴訟法》為武器,對公權部門和政府官員的不法行為提起行政訴訟,而是通過各種上訪告狀的形式,企圖引起某個“青天大老爺”的“寵幸”,達到維護自身權利和利益的目的。其中,包括那種不惜以死進行抗爭的極端方式在內,也屬于這種“跪著造反”的抗爭范圍。因而,它與古代農民那種 “只反貪官,不反皇帝” 的利益訴求方式相比較,并沒有本質上的不同。
    
     原因之二在于:由于參與這種維權運動的個體,他們的始發動力,并不是由公民意識和公民覺悟自覺形成的那種道德意識和道德勇氣,也不是由社會共同利益訴求激發和升華出來的那種道德精神,而僅僅是由個體利益訴求而激發起來的一種利益勇氣,所以它在下述兩種情況下是最容易發生裂變的:一是當他們的個體利益訴求得到滿足和部分得到滿足時,那種最先被具體利益激發起來的利益勇氣,很快就會消失,甚至會轉化成為一種維護既得利益的利益勇氣。二是這種由各種不同的個體利益訴求激發起來的人,是很難用一個利益共同點把他們凝結為一個整體的。以致有人說在北京的上訪村,訪民少則幾百人,多則上千人,但他們幾乎都是各找各的上訪部門,很少集體行動的。這就說明,由于他們各自上訪的對象、要求、方法不同,所以只能采取各自為陣的抗爭方式才能達到目的。
     
     原因之三在于:這種為了維護個人權利和利益而采取的維權方式和手段,并不是采取以法律為武器來進行的,也就不能說是一種理性的抗爭方式和手段。因為實際上,它與現代公民所具有的維權意識相距甚遠。故而,它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和某種因素的作用下,還會朝著與個體利益有益,而對社會整體利益有害的方向發展,甚至成為一種社會進步的阻力。因此,我們不能只看到它推動社會進步的一面,而忽視了它有可能阻礙社會進步的另一面。
     
     同時,關于群體性事件,國內目前比較客觀的描述,是指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至2003年以后呈上升趨勢的群體性維權事件。其特點是,參與到事件中并發揮作用的,既不是那種具有個體利益訴求的維權意識和道德勇氣,也不是那種由社會共同利益激發和升華的道德勇氣,而是僅僅是由某種地方性的或集體性的利益訴求而激發起來的一種利益勇氣。但實際上這種利益勇氣,往往是最不靠譜的,它集合快消失也快。因此,很多人在看待這一社會問題時,常常是把自己對社會進步的良好愿望詩化其中而忘乎詩外了。
     
     縱觀這些形式各異、規模大小不同的“群體性事件”,我想可以得出如下結論:
     一、盡管它們所產生的社會影響和作用有多么不同,但有一點則是共同的,那就是它的始發動力都是由地方性和局部性利益訴求驅動的,而不是由社會共同利益訴求驅動的。比如“瓷安事件”、“吉首事件”、“隴南事件”、“南海事件”、 “廈門PX項目事件”、“大連PX項目事件”、“新塘鎮事件”、“烏坎村民維權事件”以及最近發生的“什邡事件”等等,都無一不與這個利益訴求驅動面關系極大。所以,這些看似規模宏大的事件,最后之所以沒有能夠引起社會的互動與支持,并不是它們缺乏那種公平和正義的社會感召力,而是由于它們的利益訴求驅動面決定的。
     
     二、雖然目下確實有很多人,對這種日益增多的“群體性事件”抱著樂觀態度。他們以為突尼斯“茉莉花革命”的勝利,就是由這種“群體性事件”所推動和決定的。但他們卻忽視這樣一個事實:突尼斯“茉莉花革命”的起因,雖然是由一個失業大學生的自焚事件而引起的,但它當時的社會已經處于民主化階段,各種社會力量已經形成。因而,即便是一個非政治問題的突發性事件,也能夠引起整個社會的震動和反抗。而這種情況在我們這里,即便有再多的社會弱勢人群自焚,也是不可能引起巨大社會呼應的。因為我們現在的社會沒有他們那種言論、出版、結社的自由,我們的民眾也沒有那種為社會公平、正義挺身而出的“道德勇氣”。
     
     三、仔細分析這些群體性事件產生的社會背景,盡管我們可以采取“央視定律”閉眼不看事實,但還是無法否認當前社會的主要矛盾和沖突,確實已經到了連溫家寶也不得不多次吁呼進行政治改革的時候了。然而,在由什么力量來推動社會轉型的問題上,漢娜.阿倫特指出的:“在沒有權力的地方,權力也會突然迸發,只要人們開始‘協力行動’,就能出人意料地從表面強大的政權中撤退”,也是一條可以期許的道路。但對于如何把這種與近代史上頻仍發生的“民變事件”性質相同的群體性事件,由“局部利益訴求”轉化為“社會共同利益訴求” 由“地方性動力”升華為“社會性動力”的問題,還是很值得認真研究的。
     
     四、即便我們今天所處的社會,真的到了某些人在網上一再疾呼的那種:“只缺陳勝、吳廣,其他什么都不缺”的狀況,但我們作為陳勝吳廣2000多年之后的知識分子,絕不會擁護和贊同任何陳勝、吳廣的陰魂復活再來。所以,擺在我們目前的當務之急不是為問題的出現尋找確定性,而是在問題的不確定性中尋找平衡點。否則的話,還是難免會同樣陷入“群體性事件”的盲區之中,找不到前進的方向感和更大的社會凝聚力。從而,在當前日趨嚴峻的社會矛盾和危機面前,更加無力應對和束手無策。
     
     由此,我想可以這樣概而言之,對于目前國內正在各種逆難險阻中發展起來的公民運動、維權運動與群體性事件,任何對它們的作用和價值進行扼殺和否定,都是政治上極為短視的。但把它們的作用和價值進行拔高和夸大,也是政治上極為不成熟的。而那種把實現快速轉型的希望,寄托在它們的發展和壯大之上,認為由此就會產生出“藍絲絨革命”那樣的社會突變來,則更是沒有多少現實力量支撐的。因此,我們在充分肯定和認同它們在推動社會進步過程中所取的作用和價值時,不能不認識到在它們具體參與民主化運動的過程中,還需要加入許多民主、法治的引導,才能使之成為推動社會進步的真正動力。
     
  四、唯有找到社會共同利益的訴求,才是實現轉型的動力機制
     
     總的來說,對于當前社會的轉型問題,我已經在上文中從“非暴力抗爭”、公民運動、維權運動、群體性事件等幾個方面,分別提出了自己的一些“非建設性意見”。其目的就是拋磚引玉,以求有更多的專家、學者關注轉型動力問題的研究,從而為當前千呼萬喚的社會轉型,真正找到那種具有社會共同利益訴求,能夠激發和調動社會各方面積極參與的動力機制來,才能從根本上保證這個轉型目標的實現。
     
     那么,怎樣才能找到這個社會共同利益訴求的立足點呢?由此,又使問題回到了本文開頭時提出的那個起點上,即知識界是如何應對這個轉型問題的。在這里,不妨大致概括如下:在轉型方式上,有主張漸進轉型的,也有主張快速轉型的;在轉型手段上,有主張革命轉型的,也有主張改革+革命轉型的。但對于究竟以哪種方式和手段實現這個轉型,才是理性的最佳選擇問題,卻至今仍是眾說紛紜,沒有一個定見。故而,我就不便贅言了。而只想就轉型動力機制問題,再微言幾句。
  
  一、歷史的經驗值得注意
     
     在此,如果我們不否認轉型也是一種社會革命的話,那么總結一下歷史的經驗并不是沒有意義的。辛亥革命之前的滿清政府,并不是真的黑暗和腐敗到了那種人人喊打的程度。而是以孫中山為代表的革命黨人在革命爆發之前,已經為推翻清朝政府做了長期的準備,并在思想、輿論、組織等方面都進行了廣泛的社會動員。而孫中山提出的“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建立民國、平均地權”的同盟會政治綱領,不僅激發了漢族人普遍反對滿族人統治的民族主義情緒,又滿足了廣大民眾渴望得到土地的社會共同利益訴求。因而,從根本上為革命的成功,找到了強大的社會動力支持。
     
     蘇聯“十月革命”之前的沙皇政府,并不是真的黑暗和腐敗到了那種一打就倒的程度。而是以列寧為代表的布爾什維克黨人,在革命的緊急關頭,面對當時俄國國內矛盾和危機的客觀實際,而提出的“土地、面包與和平”這一政治主張,不僅滿足了廣大農民渴望得到土地的共同利益訴求,平息了廣大士兵由于日俄戰爭失敗而產生的厭戰情緒,還滿足了社會各階層希望維持正常生活狀態的共同利益訴求,才得到了全社會的擁護和支持,取得了后來的勝利。
     
     而國共內戰之前的國民黨政府,也不是真的黑暗和腐敗到了那種不打就倒的程度。而是以毛澤東為代表的共產黨人,通過抗日戰爭爆發后的國內矛盾轉移,發展壯大起了120多萬軍隊,形成了一個足以同國民黨進行正面對抗的武裝集團。而更為重要的是,它提出的給農民以土地,給知識分子以民主、自由的政治幌子,不僅滿足了廣大農民對土地的共同利益訴求,而且還滿足了廣大知識分子對民主化社會的共同利益訴求,才會激發和調動起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投入到打倒“蔣家王朝”的“洪流”之中。
     
     僅此不難見出,歷史上這些取得成功的“革命”,盡管它們所走過的道路有多么不同,但有一點卻是相同的,那就是必須在復雜尖銳的現實斗爭中,尋找到那個社會共同利益訴求的集合點,也即那個能夠保證革命取得成功的動力機制,才能夠激發和調動社會各方面的人,積極投入到“革命”中來,形成廣泛而強大的社會力量。否則,即便擁有再光輝的理論和再先進的武器,如果沒有使用它們的人,都是毫無用處的。
  現實的困境與理性的選擇
     
     然而,回頭面對當前日趨嚴峻的社會現實,這個既能夠滿足知識分子對民主化社會的共同政治訴求,又能夠滿足廣大民眾期望共同富裕,痛恨社會分配不公、官員腐敗、道德淪喪的共同利益訴求的集合點,究竟在哪里呢?或者說,這個能夠激發和調動社會各種力量合力參與的轉型動力機制,究竟在哪里呢?話說到此,又使我不能不正視我們與“蘇東坡劇變”時期完全不一樣的社會現實。
     
     大家知道,“蘇東坡劇變”之前的蘇聯和東歐各國,雖然都還籠罩在極權主義的鐵幕之下,但在戈爾巴喬夫“新思維”模式的影響和作用下,還是相繼邁開了社會改革,著手經濟建設的步伐。只是由于他們那個時期的統治集團,在計劃經濟體制還沒有被打破,社會經濟還沒有高度發展的情況下,社會民主化的浪潮就洶涌而來了。于是,統治集團在各種社會力量的擠壓下,很快就發生了激烈的分化和裂變,產生出了一個順應歷史發展潮流,支持改革的民主派,從而使這些國家在既不流血,也沒有發生重大社會震蕩的狀況下,紛紛走上了民主化道路。
     
     而我們現在與之截然不同的情況是,我們不僅走上了市場經濟道路,而且已經是GDP持續多年增長,社會經濟已經高度繁榮,可以向世界叫板的所謂經濟大國了。甚至,還可以公然對外炫耀這種所謂“中國模式”的優越性了。當然,也就是說我們現在的統治集團,已經完全有條件隨心所欲地分享改革的巨大成果了。或者換句話說,就是“蘇東坡劇變”時期的統治集團,由于還沒有來得及和利益集團抱成一團,竊取到什么國家資財,所以也就還存在著通過支持社會變革來獲取巨大利益的希望。
     
     而我們這30年來的所謂改革,是在鄧小平“摸著石頭過河”的理論指導下進行的。于是,當權力集團和利益集團在過河過程中摸到巨大好處后,便緊緊抱成一團,再也不想過河了。所以,他們現在的政治智慧,就是竭力阻止那些在河中利益受到損害,想要繼續過河的人過河。而我們所要實現的社會轉型,就是要迫使他們與我們一起繼續過河。
     
     因此,我想是否可以這樣說:如果我們將極權主義體制比喻為一塊土地的話,那么“蘇東坡劇變”時期的各國統治集團,還是一塊沒有施過化肥的土地,因此即便是遇到一點局部的震動,也能夠使它整個土壤產生松動和變化,并能夠種上良種,結出果子來。而我們現在的腳下的“這塊土地”,則是已經施過太多化肥的土地,它的整個土壤已經完全板結、硬化,即便是遇到再大的震動,也對它無濟于事。當然,除非是把整塊板結、硬化的土地給翻過來,重新進行翻整和改良,才有可能種上良種,結出果子來。
     
     所以,我們目前的困惑與困境都緣于此,又寄望超越于此。當然,根據現在從社會各方面透露出來的信息來看,中共18大以后的政治格局,是推進政治改革的力量在增長。由此,我們愿意盡量把事情往好的方面想:中國的近代史無論怎樣血腥和野蠻,畢竟還產生過胡耀邦、趙紫陽這樣兩個具有世界眼光,又能夠以民眾利益為本的開明政治家,且他們的光輝還在昭示著后人,倘若真是這樣,又怎能不是我們這個多災多難的民族之大幸呢?
     
     因為客觀理性地看,如果能夠在某些開明政治家的引領下,通過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的轉型力量合力互動,逐漸實現社會的民主化轉型,這對于化解當前貧富嚴重懸殊,官民尖銳對立的深刻矛盾和危機來說,無疑是一個引起社會震蕩相對不大,耗費社會成本相對最小的理性治國方略。同時,也是一個能夠代表社會共同利益訴求,又能夠激發和調動社會各階層支持和參與的動力機制之一。再說中國的普通老百姓,盡管對當下的社會現實充滿了不滿情緒,但還是不希望“土改”、“反右“、“文革”這樣的“革命”再發生。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倡導推進“政治改革”,顯然要比倡導“革命轉型”更適合國情和民意得多。
     
     但問題的另一面,又迫使我們不得不理性思考:倘若我們的良好愿望再次被假象和謊言所粉碎,那么,我們又該怎樣去坦然面對現實,努力去尋找那個社會共同利益訴求的集合點——這個實現轉型最為根本的動力機制呢?因為人類政治學史告訴我們,社會變革勢力在自身沒有力量對既得利益集團形成擠壓態勢的情況下,任何期望它們會由反動走向正動的善意,都不是政治上的善意。而這,才是最值得我們拭目以待的。
                  二0一二年九月十八日  于四川成都
  
  原載《beijingspring>2012年10月號


李詠勝 2013-08-22 12: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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