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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跟烏鴉有關的文字獄(1)
如果不算土匪流氓等“第三社會”中人,文人跟監獄的距離想必要比其他人近那么一點,越是有才華的人,危險似乎就越大。有人反過來說,這種危險其實成就了這些才氣亂冒者,讓他們寫出傳世的詩文,所謂“文章憎命達,魑魅喜人過”。但是受難的當口,當事人似乎沒有這樣自覺的受虐意識,幾乎沒有不想早點擺脫苦難、過平常人的日子的。
才華橫溢而且有幸在生前暴得大名的人,往往都有點多嘴的毛病。在政壇,則表現為對政事的挑剔,甚至“非議”乃至“橫議”,令當局者滿是不痛快。蘇軾尤其如此,此公中年以后,發福得緊,肚子很大,據說里面是一肚皮的不合時宜。此公為官一生,始終不知道“站隊”為何物,一任嘴巴痛快,總有話說。朝廷不變法他不滿,變了法他更不滿(等到反對變法的一派上臺,盡廢新法,他還是不滿意,當然這是后話了),攤上文字獄,委實也是“罪”有應得。
北宋神宗元豐二年(1079年),“王安石變法”已經推行了十年。這個以富國強兵為目標的變法,其是非功過,史家仍在聚訟不已。但有一點可以肯定,由于變法本意就是強化行政干預的力度,因此給了官吏們太多的上下其手的機會,所以實行過程中,老百姓就不大可能歡天喜地。這一年,蘇軾由杭州調任湖州知州。
前面說過,對變法蘇軾是不滿意的,屬于經常說三道四的反對派。不過,跟大批因反對變法而遭到貶斥的官員不同,蘇東坡由于其耀眼的文名,居然得以留在江南的魚米之鄉享福,這讓許多新黨人士很是不平。因為蘇軾“誹謗”新政的詩文的殺傷力,實際上并不弱于舊黨領袖司馬光的長篇奏折,用御史舒的話說,蘇軾譏諷新政的詩,“小則鏤版,大則刻石,流布中外,自以為能”,也就是說政治影響極壞,不動動他難以“平民憤”(應該是官憤)。所以,蘇軾在湖州任上屁股還沒有坐穩,御史老爺的彈章就接二連三地遞到了神宗皇帝的手里。先是御史何正臣,繼而御史舒,再則御史臺的領班御史中丞李定。
于是,蘇軾被逮到了東京汴梁,關進御史臺受審,人稱“烏臺詩案”。典出于《漢書》朱博傳,漢朝的御史府柏樹森森,常有成群的野烏鴉棲居其上,朝出暮歸,人稱御史臺為“烏臺”(估計這里也有罵御史們烏鴉嘴的意思)。蘇詩人進了烏臺,嚴刑拷打倒是不多,不過審訊官們不是吃素的,晝夜連軸提審自是免不了,在觸及靈魂的同時,偶爾也要觸及一下皮肉。蘇軾在僅能容身的臨時牢房里一直呆了4個月零12天,幾乎每天都被逼要交代他所寫過的所有可疑詩文的出典、用意以及去向(一本參考書都不給,全要憑詩人的記憶)。一時間,蘇軾的詩幾乎成了今文經學家眼里的《公羊傳》,御史老爺們拼命從里面尋找微言大義,以便羅織蘇軾謗訕朝廷的罪名。說蘇軾誹謗新政已經遠遠不夠了,審訊者所想要的是將此獄鍛煉成誹謗皇帝的重罪。雖然宋朝祖制不殺士大夫,但犯“大不敬”罪是例外的。為此,蘇詩中所有涉及“龍”字的詩句,都被反復追究,上掛下聯。審訊者的想像力居然大到這樣的程度,蘇軾有首詠老松的詩,其中兩句“根到九泉無曲處,此心惟有蟄龍知”,其實無非是說松樹的根子非常深。但是審訊的御史老爺卻認為這是影射,講蟄龍的實際用意就是蔑視“飛龍在天”的皇帝。當然,在尋找大罪名的同時,蘇的生活細節也沒有被放過,從道德上把被整者搞臭,是所有政治案件的慣例。因此,連蘇軾借朋友的錢沒來得及還,托朋友裱畫沒有付費這樣的斗屑小事都被挖掘了出來,作為罪狀上報。
因言得罪,株連必廣。蘇軾為當時的文壇領袖,平時詩酒唱和,魚雁往來,有文字交往者不知凡幾。到了這時,凡是和蘇軾有過文字交往的人,都只好自嘆晦氣,因為必須得交出蘇的詩文和書信,如果找不到就有有意包庇的罪過。一時間,翻箱倒篋,雞飛狗跳,眾文人被攪擾不說,還要被罚銅(俸)。連已經死去的歐陽修的家人也不能幸免,一樣要因老子與蘇軾的交往受到懲罚。身為駙馬的王詵和蘇軾的弟弟蘇轍,因與蘇軾的關系太深,有通風報信之嫌,因而被貶官。
烏臺詩案,是北宋開國以來第一個文字獄,興獄者深文周納,必欲置蘇軾死地而后已。由于沒有先例,獄里獄外,大家都不曉得結局將會如何,一時空氣相當緊張。蘇軾遭難,兒子蘇邁一直在外面為父親打探消息。蘇軾跟兒子約定,如果沒有什么事就送肉和菜,有事就送魚。一次,蘇邁因急事外出,托朋友代為送飯,朋友好心,做了幾條魚送進去。蘇軾一見,以為自己難逃一死,不僅魚沒有吃,連絕命詩都做好了。當然,此案的結果并沒有這么悲慘,皇帝最后否決了御史老爺給蘇軾定的最嚴重的罪名——針對皇帝的惡毒攻擊罪,僅僅以反對新政的罪名將他貶為黃州團練副使。品級雖然降得不多,但從實權的富裕地區地方長官變成了虛銜的軍職,而且不許簽署公事,等于“掛”了起來。在黃州,蘇東坡很是閑了一陣,在四處閑逛,跟漁夫酒徒廝混之余,還在江邊的東坡上開了一塊地,由此自命“東坡居士”,還燒出了著名的東坡肉。
張鳴 2013-08-22 16: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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