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神親嘴》第二輯 圣經世界觀與憲政主義 之二:憲政主義是圣經世界觀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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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二:憲政主義是圣經世界觀的一部分


  如果看基督教以外的宗教,我只從文化的角度談,不評價他們的教義。猶太—基督教體系以外的宗教,舉一個共同點,就是缺乏政治哲學。即缺乏關于人與人的現實關系,及一個人類共同體生活的圖景,包括發展出技術的管道。所以人們常說宗教是“出世”的。人們常說一句話,“出入平安”。但如果入世的意義被否定了,出世一樣沒有意義;進去了不安,出去了一樣不安。什么是意義,意義一定是整全的,包括出世與入世,也包括此岸與彼岸。意義不是一個殘疾人,意義不等于“向后轉,齊步走”。
  而世俗的政治哲學呢,通常又缺乏對未來的看法,人的歷史到底有什么意義,它們無法回答。換句話說不知道未來要做什么。因為生命到底有什么意義,人到底是什么,你已經放棄了一個完整的圖景。就像今天很多中國人,對社會、對自己也有所追求,但我們都不知道歷史到底要往何處去,中國到底要去哪里。“應該”去哪里,和“可能”去哪里?不要說千秋萬世,20年后都沒有人知道。回頭你又想,到底要去哪里,到底又和我有什么關系?和我的人生理想和社會理想又有什么關系呢?因為你沒有把個人、把今生,把政治,放在一個整全的宇宙圖景當中去觀看。知識分子們常說,要活在真實中,要把真相留在歷史上。但他們卻并不確定歷史本身的意義。我有一個維權的朋友,打了十幾年屢敗屢戰的官司。他說非要把那些貪官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對他來說這也只是一個比喻而已。因為他并不知道“歷史的恥辱柱”到底在哪里。若沒有任何意義上的末日審判,又哪來的“歷史的恥辱柱”呢?
  剛才說法治文明的一個前提,是對時間意義的確信。沒有這種確信,你對人類共同體的組織方式,即國家學說、政治學和法學的看法,都是殘缺的,沒有非如此不可的理由,也沒有應當被遵循的正當性。你就生活在一個萬花筒中,我現在談法律,我現在談的是經濟學,我現在拍商業電影,別跟我說藝術。這也是世界觀在文化上斷裂成現代學科劃分的一個結果,世上的一切都是拼貼的,你沒法在一個整全的場景中去理解各個部分,使一切都在你的世界中獲得自洽。因此一切都是可以權衡的,也都可以放棄。法律也就不可能被信仰,就像拿破侖說過的一句話,有兩件事情你是不能去看的,一是立法,二是灌香腸。法律和香腸一樣,好吃你就吃,不好吃就拉倒。
  其他宗教、政治或哲學的世界觀,都是二元、多元或者相對主義的。譬如同樣是政教分離,在法國憲法中,被理解為一種典型的二元論世界觀的產物。政治是政治,信仰是信仰;政治是公共的,信仰是個人的;國家是世俗的,物質的,信仰是超驗的,屬靈的。國家的原則與宗教的,或者說與廣義上的道德價值的原則是相互排斥的。“政教分離”是兩個斷裂的世界之間的停火線。但美國憲法中的“政教分離”,則被理解為一種整全性世界觀的產物。“政教分離”和三權分立的性質是一樣的,并不是世界場景的割裂,而是具有某種同構性的搭配。我不展開這個觀察。
  對時間意義的確信,有兩個部分。一是“時間的經過”,這是對此岸的確信,整個英美普通法,就立在其上。一個是末世論,這是對彼岸的確信。沒有末世論的政治哲學及其制度,一定是暫時而混亂的。當福山說,自由民主制度是歷史的終結,引起很多爭論,但正是這個爭論才讓人們發現,原來憲政民主制度,同樣是缺乏末世論的。但沒有末世論,就等于沒有普遍的和超驗的價值。制度只是各種暫時利益的暫時結合和妥協。大家都認同憲政民主的基本價值,但大家的論證各不相同,有相信憲政的超驗價值的,也有完全的經驗主義和實證主義的理解方式。甚至是一種純粹的經濟學路徑,認為民主不過就是多元利益妥協下的非道德性的產物。或者憲政民主從效果上說就是比一黨專制好。這些理解無法解釋憲政在價值上的正當性。最后變成了共產黨怎么可能放棄他的權力呢,不放棄很正常,很理性。如果是你,你會主動放棄嗎?但另一方面,他的統治傷害了我的權益,我又怎能不反對他的專制呢,于是成了大家都很合理。結果呢,結果你看,一切缺乏末世論的政治哲學,到頭來都是“成王敗寇”的翻版。
  沒有末世論,就沒有超驗價值。憲政并不是簡單的人民制衡政府,憲政當然要限制政府的權力,但憲政的本質,是要限制人的意志,限制人的欲望。80年代,美國法學家伯爾曼說,“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形同虛設”,這話對中國法學界影響很大,但人們并不太真正理解這句話,為什么和憑什么要被信仰?所以實證主義法學一直對此不以為然。但如果你認為人權是對國家的一種根本性的限制。你就必須把人權放在一個永恒的世界圖景當中去審視。盡管你給出的論證可能不同,基督徒說生命的平等和尊嚴,來自上帝按著他形象和樣式的創造。自然法學家假定天賦人權。或者你認為,人權得到了人類經驗與歷史傳統的論證和支撐,這就夠了,我就相信這個常識,或這就是我個人的偏見系統。但無論如何,你一定相信人類的某種道德價值,然后認為憲政的意思,就是政治和法律必須順服這種價值,體現這種價值。就是說一切人的意志都必須在一種共同體生活當中被這種價值所約束,否則你就無法避開相對主義的泥潭。你說,沒有我的同意,你憑什么統治我?一個手握兵權的凱撒也會振振有詞的回答,我有槍有炮,憑什么要你娃同意?然后你就說看啊,一定要啟蒙,人家就說要重新啟蒙,幾百年了,也不知道這個世界到底誰蒙誰。
  所以憲政的意思,就是沒有最高權力機關,也沒有單一的主權者,哪怕是抽象意義上的人民。憲政是反“人民主權”的,它不承認絕對的人民主權,也不承認絕對的民主原則。否則你還是把人的意志,當作政治的最高標準。只不過用大多數人的意志去替換了少數人的意志。如果你問,一個國家怎么可能沒有主權者呢?那么我問,一個宇宙又怎么可能沒有主權者呢?如果宇宙當中有主權,世俗國家就沒有絕對意義上的主權。如果宇宙中沒有主權,國家憑什么有主權?國家至高無上,國家就成了偶像崇拜。而憲政的意思,就是“人民沒有主權,國家不是偶像”。
  福音派基督徒基于《圣經》的那個世界觀,帶出了人類史上唯一建立在末世論之上的整全的政治哲學。“末世論”面向宇宙的來源和世界的盡頭,意味著對永恒的看法,以及現實如何在永恒的背景下獲得意義。永恒不僅是一個哲學問題,也是政治問題,甚至也必然是一個法律問題。
  在紐約州,有一個圣馬力諾修道院,是當年專門培訓到中國的傳教士的一家修道院。它的展覽廳里,有一份清代為了蓋教堂的土地租賃契約,上面的標題是兩個很大的中文,“永租”。我們知道在法律上這叫永租權,或者永佃權。所有權雖然沒有寫“永遠”兩個字,但在座都知道ownership的意思,就包含著永遠的含義。上帝曾回答摩西問他的名字,上帝說,“我就是我自己”,I am who I am。好像是廢話嗎?中文圣經的翻譯很好,說“我是自有永有者”。我們今天也常說,我就是我自己,我要自我實現,成為我自己。笛卡爾也說,我思故我在,所以我的主體性,我的絕對存在就確立起來了。但這是一種最終落入虛空的,被現代哲學普遍解構的一種主體性。主體性就意味著永恒,當上帝說I am who I am,他是在說永恒的問題。“自有永有”,用莊子的話說叫“無所待”。我的存在不依賴于我之外的任何事物,包括時間。這樣你才敢說,我是我自己的主權者,我是我自己的所有者。這是上帝與一切被造物的區別。比如這個杯子是被造的,他就不能說“我是我自己”。他就算有嘴巴也不能這樣說。
  回到法律上,你來理解財產權,理解所有權的概念。或者永租和永佃權的概念。比如今天中國土地使用權的“70年大限”問題,很受關注。有人說這是誤解,其實房屋是有所有權的。但所有權建立在一個50年或70年的土地使用權上,這是什么意思呢。打個比方。如果有兩個人,只能活到70歲,他們結婚的時候說,我們要永遠相愛,我們要永永遠遠,山盟海誓。你怎么理解這句話,怎么理解兩個只能活70年的人,說愛你一萬年,這里的“永遠”到底是什么意思?是在虛開信用證嗎?
  你回答不了這個問題。如果缺乏一個整全的世界的場景,你無法回答在70年的壽命中說“永遠愛你”是什么意思。也無法回答在70年的土地使用權上的那個所有權是什么意思,說這間房子永遠是你的,這只是一個比喻呢,或者你的國家就和你的愛人一樣,都用謊言來哄你,哄到死為止?但你若回答不了這個問題,對你來說婚姻就有問題,國家就有問題,法律就有問題。婚姻就會變得很脆弱,國家也會變得很脆弱。也許共產黨還沒垮臺,你已經離了三次婚了。或者反過來,人家結婚,你建國,人家還沒離婚呢,你的政權就垮掉了。“眼看他起高樓,眼看他樓垮了”。沒有永恒,價值立足在哪里呢?
  如果你對比《圣經》中以色列人的土地制度,看起來好像和我們差不多,因為上帝說,“地不可永賣,因為地是我的,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原來以色列人也只有“土地使用權”,上帝賜給他們迦南的應許之地,好像也是一種“土地批租制度”。這個“土地批租”是發生在人和神的關系當中,也就是發生在今生與永恒的關系當中。但當我們的政府說,“地不可永賣,因為地是我的”。我們的國家到底在說什么呢?他在冒充上帝啊,他把自己擺在永恒的寶座上,成為人間最大的偶像。難道我們注定要在這樣的世界觀下去理解法律嗎?
  你到底怎么理解婚姻和國家對于你的意義。一個短暫的法律體系,它憑什么給出一種關于權利的永恒的界定?回到法律為什么“除非被信仰,否則形同虛設”。這不是法律執行的效率問題,是說一種帶著強制力的人間秩序,你必須把它放在一個完整的世界圖景當中去獲得正當性。這個圖景包括了宇宙的起源,到世界的盡頭。如果你認為人權是普遍價值,而且被法律清晰地界定下來了,并成為對國家的一種根本性限制;要么你也要把人權放在這個永恒的世界圖景當中去審視,法律在其中必有一個位置,你在其中也必有一個位置。否則拿破侖就是對的,法律就等于香腸;馬克思也是對的,法律就是統治階級的意志。奧斯丁也是對的,法律就是主權者的命令。
  自由主義者和基督徒有一個相同點,就是他們都拒絕這樣的立場。他們知道這些觀點是錯誤的,而且是傲慢的。但自由主義者之所以知道,是因為他相信自己,相信人的理性。基督徒之所以知道,是因為他相信上帝的話語。


王怡 2013-08-23 16: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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