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閱讀 |
>>> 讀書—連接古今充實信仰 >>> | 簡體 傳統 |
他第一次注意到那位年輕女孩時,他正在出售機票的柜臺邊等候。她光亮的頭發在腦后梳成一個髻——那男人想像它放下來披散在她小小的背后的樣子——并在穿著皮衣的肩上,掛著一個沉重的黑皮包。他設法一睹她的面貌——她排在他前面——但直到她買好票,轉身離去時,他才見識了她的美貌,她臉色蒼白、雙眸漆黑、嘴唇豐滿,她的美使他心跳加快。她似乎知道他在瞪著她看,所以突然將目光下移。航空公司職員打斷了他。那男人只好不再看——他猜她大概廿五歲吧——買了一張到東部某城市的二等艙來回票。他的飛機一小時后起飛,為了趕時間,他走進機場的一間雞尾酒吧,點了一份加水威士忌,然后一邊啜著酒,一邊看著候機室川流不息的人潮,其中有不少他認為還是待字閨中的美麗少女,穿著流行雜志上的服飾。后來,他又看見了那個穿皮衣的黑發少女,正站在服務臺附近,和另一名穿著滾灰毛巾邊外套的金發少女談得很入神。他很想在她搭機飛往她要去的地方之前,吸引她的注意,好請她一起喝杯酒,但他又想到,即使她朝他這邊看,酒吧間的陰影可能也很難讓她看見他。過了一下子,她們兩個分手了,但沒有一個朝他這邊走過來。他叫了第二杯加水威士忌。下一次見到她的時候,他正準備買本雜志在飛機上看,他覺得有人擠著他。起初他很奇怪為什么有人這么挨近他,但一看到是誰以后,便露出了笑容。
“生意真好。”
他說。她抬頭看看他——她臉紅了嗎?——她嘴角泛上一抹怪異的笑,稍縱即逝。她從他身邊移開,走入候機室的人潮中。那男人拿著雜志站在柜臺邊,伸手去掏后面口袋的皮夾時,發現皮夾不見了。我會是在哪兒掉了呢?他想。他腦中開始列出皮夾中的東西:信用卡、現金、會員卡和身份證件;他的胃中翻攪著類似害怕的情緒。那女子那么靠近我,他這么想,并且立刻想到了是她扒走了他的皮夾。他該怎么辦?他的機票還在,安穩地放在西裝里面的口袋——他伸手進去摸一下那個信封,確定還在。他可以搭這班飛機,抵達目的地后,打個電話叫人來接他——因為他連搭公共汽車的錢都沒有——然后處理完事情,再回家。但是現在,他必須得先處理一下遺失的信用卡——打電話回家,叫他太太從書桌的最上面一個抽屜里找出電話號碼,再打電話與各個公司聯系——好麻煩啊,這整件事簡單直令人窒息。他該怎么辦?首先:找個警察,告訴他發生了什么事,描述那名年輕女子的樣子。她真該死,他想,裝出那注意到他的樣子,站得靠他那么近,還在他說話時,臉紅得那么漂亮——這一切竟然只是為了扒他的錢。她的臉紅并不是害羞,而是担心被識破,這點最令他受不了。該死的騙人的動物。他將對警察隱瞞一些細節,只告訴他她做了什么,皮夾里有些什么東西。他咬緊牙根,他可能再也看不到那個皮夾了。那黑發女子再度出現在他的視線里時,他嚇了一跳,而又非常高興,考慮著是不是應該就近告訴站在X光機附近的警衛。她背對著候機室前面的窗戶坐著,計程車和私家車在她身后逐漸聚拢的暮色中緩緩移動。她似乎正全神貫注地讀一本書。她旁邊有個空位,于是那男人走過去坐下。
“我一直在找你。”
他說。她看著他,一點兒都不認得他的樣子。
“我不認識你。”
她說。
“你當然認識。”
她嘆了口氣,把書擺到一邊。
“這就是你們這些人的想法——像撿拾迷途的動物一樣撿女孩子嗎?你以為我是什么?”
“你扒走了我的皮夾。”
他說,并且為他用了“扒走”這個字而沾沾自喜,認為比偷、竊,甚至搶字,更口語化。
“你說什么?”那女子說。
“我知道你做了——在雜志攤那邊。如果你把它交還給我,這件事就算了,否則,我就把你交給警察。”
她神色凝重地端詳他。
“好吧。”
她說,然后從她腿上的黑包包里拿出一個皮夾。他接過來。
“等一下,”他說:“這不是我的。”
那女子跑了,他在后面追,就像電影里的畫面一樣——旁觀的人四散躲避,那女孩閃來躲去,以免撞到人,他沉重的呼吸聲提醒他,他已經老了——后來,他忽然聽見后面有個女人在叫:“站住,小偷!抓住那個人!”他前面那個黑發女子不見了,這時有個穿海軍裝的年輕女子伸腳絆倒他,他重重地摔了一跤,膝蓋和手肘都重跌在候機室的瓷磚地板上,但還是緊緊抓住那個不是他的皮夾。那是個女用皮夾,里面塞滿了錢以及各種信用卡,而皮夾的主人是那個穿著滾毛邊外套的金發女郎——那個稍早前他看見和黑頭發的女扒手說話的女人。她也是氣喘吁吁的,身邊還有個警察。
“就是他,”金發女郎說:“他扒走了我的皮夾。”
而他卻無法向警察證明身份。兩個星期后——困窘和憤怒已漸平息、家庭律師的錢也付了、家中的混亂也恢復了——早上的一個郵包寄回來了那個皮夾,沒有附帶任何解釋。皮夾原封不動,錢一毛不少,所有的證件也都在。雖然事情過去了,那男人覺得他的后半輩子,看到警察都會不自在,在女人面前都會覺得羞愧。
網載 2013-08-27 10:34:13
稱謂: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