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國初期蘇聯對華經濟援助的基本情況——來自中國和俄國的檔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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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國成立后首先開展的最重要的外交活動,就是毛澤東和周恩來對莫斯科進行的前后長達兩個月的訪問。中國領導人訪蘇的主要目的就是簽訂新的中蘇同盟條約,同時爭取得到蘇聯的大規模經濟援助。經歷了一番艱苦的外交談判,毛澤東終于迫使斯大林做出了重大讓步,同意廢除1945年的中蘇條約,重新簽訂新的中蘇條約。[1] 那么,《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簽訂后,中蘇之間在經濟關系上發生了怎樣的變化?蘇聯是否對中國剛剛起步的經濟建設給予了必不可少的援助?從客觀上講,中蘇結成同盟關系后,進一步加強了新中國在經濟上對蘇聯的依賴性,蘇聯也有義務為其盟友提供全面的經濟援助。然而,中蘇條約談判的過程及結果使得斯大林和毛澤東都心存芥蒂,他們之間的猜疑和不滿必然形成中蘇經濟關系發展中的心理障礙。如果不是4個月后朝鮮戰爭的爆發,如果不是中國在蘇聯最需要援手時出兵朝鮮,那么,蘇聯履行各項經濟協定的程度以及中蘇經濟關系在戰爭時期的發展前景的確是難以預料的。所以,中國在經濟建設方面對蘇聯的依賴,以及蘇聯對中國出兵朝鮮決策的回應,就構成了從中蘇條約簽訂到朝鮮戰爭結束這一時期[2] 中蘇經濟關系發展的前提,同時也決定了此期蘇聯對華經濟援助的基本內容、形式及其結果。
  中國對蘇聯的經濟依賴首先在于,中國是社會主義陣營中經濟發展最落后的國家之一。舊中國的經濟發展長期滯后,近代工業產值僅占工農業總產值的12.3%,而其中生產資料的生產比重又僅占5.5%。[3] 加上長達十幾年的戰爭,工業生產遭到嚴重破壞,到1950年初,這種破壞在電力工業達50%,鋼鐵工業達90%,而工業集中的東北地區一般則在50-70%之間。同時,因工業設施不配套、分布不合理以及供銷不暢通,即使在完好的工業企業,其設備利用率也只有45%左右。由此造成社會失業現象嚴重,當時全國失業的工人和知識分子約150萬人,尚有相當數量的半失業人口。[4] 農業生產同樣落后,1949年糧食平均畝產137斤,棉花21斤。[5] 此外,因大面積農田(12795萬畝)受災,農業總產量只有2100億斤,為戰前平均水平的75%,糧食減產150億斤以上,災民達4000萬人。[6] 交通運輸業也遭到嚴重破壞,1949年的現代化運輸貨物周轉量只有229.6噸公里,僅及1936年的52.7%。[7] 生產落后和衰敗直接導致了新政府的財政困難,1949年財政赤字達財政總支出的46.4%。[8] 總之,在這種情況下,正如劉少奇1951年7月5日在一次報告中承認的,中國的經濟還無法做到真正獨立。[9] 而鑒于意識形態的原因和中共宣布的“一邊倒”的外交路線,新中國當時可以指望的經濟援助只能來自蘇聯及其他社會主義國家。[10]
  在人民政府宣布成立后的一個多月里,中國主要領導人與蘇聯大使頻繁接觸,不斷反映新中國面臨的困難,要求蘇聯給以幫助。朱德希望蘇聯及時提供大功率拖拉機和其他農機設備,幫助新疆地區順利開展春播。[11] 劉少奇強調新政府刻不容緩的任務是鞏固中蘇友誼,并表示愿意提供政治、經濟、軍事及文化等各方面的材料,以使蘇聯同志熟悉中國的情況。[12] 郭沫若談到科學院大量儀器和資料被國民黨運往臺灣的情況,董必武則講述了國民黨特務對北京石景山發電廠的破壞活動。[13] 陳云和周恩來更為詳細地介紹了經濟方面的嚴重情況:因民族資本家大量轉移資金,華南地區生產嚴重下降,而由于海岸封鎖,對外貿易也處于半停頓狀態,唯一能夠使用的天津港,每月交易額僅300萬美元左右。1949年10月戰爭仍在進行,政府不得不動用國庫和多印發兩倍以上的鈔票來補償450萬軍隊及150萬國家機關和企業職工的費用。由于大量發行紙幣,建國伊始僅一個多月,物價即出現災難性暴漲達5-6倍,盡管政府為穩定物價而向市場投放了大批糧食,但預計1950年的糧食價格至少還得上漲一倍。此外,人民政府正在制定1950年國民經濟恢復和生產計劃,而中國的技術人才嚴重短缺,希望蘇聯專家幫助進行這一復雜的工作,尤其幫助搞好以前處于隔離狀態的各原料產地和工業區之間的經濟聯系。[14] 顯然,中國領導人期望羅申將這些情況轉達莫斯科,從而為毛澤東親自訪蘇解決蘇聯提供經濟援助的問題進行鋪墊。
  應該說,毛澤東和周恩來在莫斯科長達兩個多月的外交談判是成功的,達到了締結新盟約和爭取蘇聯援助的預期目的。不過,蘇聯被迫接受中國的締約條件,也的確在斯大林心中留下了對毛澤東不信任和不滿意的陰影。這對于中國期望從蘇聯得到大量經濟援助前景顯然是十分不利的。然而,中國出兵朝鮮的決策改變了一切。當美國在仁川登陸成功,朝鮮戰局發生急速逆轉的關鍵時刻,斯大林和金日成都把挽救北朝鮮政權的希望寄托在中國身上。而毛澤東在經濟面臨重重困難,軍事裝備極其落后,特別是蘇聯拒絕出動空軍協同作戰的情況下,毅然在與莫斯科的談判中做出讓步,決心單獨出兵朝鮮與美國較量。[15] 毛澤東在危急關頭做出的決定,不僅解救了金日成,也使斯大林如釋重負——蘇聯由此擺脫了因做出朝鮮戰爭的輕率決策而在冷戰格局中所處的尷尬境地。其結果一方面化解了中蘇同盟在剛剛形成時就出現的危機,一方面也使莫斯科轉變了對毛澤東和中共的看法。對此,中國領導人深有體會。周恩來曾說過:“斯大林到抗美援朝時才改變了對中國的看法。”[16] 毛澤東也認為:“多少使斯大林相信中國共產黨的一個重要原因”,是“中國人民志愿軍的入朝作戰”。[17]
  在這樣的前提下,中蘇同盟出現了新的局面。在整個戰爭期間,中蘇不僅在軍事和外交方面配合默契,協調一致,[18] 而且經濟關系方面的相互合作和援助也迅速發展起來。此期中蘇經濟關系主要表現為蘇聯對華援助,所以對這一問題的考察也是以蘇聯援華的內容為主。需要說明的一點是,當時中國經濟狀態正處于從無序向有序的轉化過程中,中蘇雙方對于他們之間將要形成的經濟關系既沒有準備,又缺乏經驗,因而在操作過程中出現矛盾、混亂、重復、遺漏的情況是完全可以想見的。出于同樣的原因,呈現在研究者面前的史料也是零亂龐雜的。筆者在考察中,把建國初期蘇聯對華經濟援助的方式和途徑分為提供低息貸款、援建重點項目、發展雙邊貿易、開辦合股公司、提供技術資料、派遣蘇聯專家、培養中國專家和協助編制經濟計劃等幾個方面。這種劃分或許不夠科學,但采取這種條理化方式考察的嘗試,無非是希望把復雜紛亂的經濟現象看得清晰一些。
  一、提供低息貸款
  早在1949年初米高揚訪問西柏坡時,中共領導人就多次要求蘇聯向中共提供資金。在2月6-7日同米高揚的最后會談中,毛澤東明確請求蘇聯提供3億美元的貸款,并希望從1949年起的3年內就得到這筆款,將來新中國連本帶息一并償還。[19] 當劉少奇于6月27日到達莫斯科時,斯大林在當天的會談中就告訴劉少奇,聯共(布)中央決定以設備、機器和各種材料的商品形式向中共提供3億美元貸款,利息1%,為期5年。[20] 7月30日劉少奇與馬林科夫簽訂了貸款協定,但中方一時無法提出全部貨單,要求蘇聯專家來華組成共同委員會協商確定,事情便拖了下來。[21] 1950年初毛澤東訪蘇時,雙方以政府名義再次簽訂了貸款協定。[22]
  3億美元數量并不多,據說比蘇聯最初對東歐國家的援助要少。[23] 但這里的問題不在斯大林,而是中國不愿意多借外債。毛澤東對此解釋說,“我們所以不提較多的要求是因為在目前數年內多借不如少借為有利”。[24] 至于貸款期限,毛澤東再次希望縮短至3-4年,而斯大林以蘇聯來不及供貨為由沒有答應,也確是實情。[25] 但無論如何,這筆貸款對于中國政府收拾滿目瘡痍的經濟爛攤子確屬雪中送炭。不過,蘇聯也提出了十分苛刻的附加條件,這一點則使毛澤東深感不快。
  在1月22日莫洛托夫等人提交和聯共(布)中央批準的有關中蘇條約的12個文件中,均沒有關于貸款附加條件的內容。[26] 斯大林在與毛澤東和周恩來進行正式會談時也沒有提出這一問題。此時,毛澤東對蘇聯給予年息1%的優惠條件非常滿意。[27] 但情況很快發生了變化。當1月26日斯大林收到中方關于旅順口、大連和中長鐵路協定草案后,對其中要求蘇聯立即放棄在旅順、大連和中長鐵路權利的條款感到非常意外和不滿。[28] 后來蘇方經過慎重考慮,還是大體上滿足了中方的要求,但隨之便提出了一系列補充協定,其中就包括貸款協定的議定書。
  經過一輪談判后,作為貸款的附加條件,蘇聯要求“將中國不再使用的全部剩余的鎢、銻、鉛、錫提供給蘇聯政府”,期限為14年,前4年以易貨方式提供,從1955年開始作為償還貸款的供貨。其數量令周恩來頗感為難:“鎢第一個兩年每年8000噸,第二個兩年每年9000噸,最后10年每年10000噸;銻第一個兩年每年6000噸,第二個兩年每年7000噸,最后10年每年8000噸;錫第一個兩年每年7000噸,第二個兩年每年8000噸,最后10年每年10000噸;鉛第一個兩年每年5000噸,第二個兩年每年6000噸,最后10年每年8000噸”。[29] 上述戰略物資中國確有一定儲藏量,但生產極為落后。解放前鎢砂最高年產11458.3噸,而1949年僅2766.58噸,1936-1948年平均年出口約7386.6噸;銻礦年產分別為22401噸和1204.77噸,1937-1947年平均年出口約4512.7噸;錫年產分別為11710噸和3500噸,1939-1948年平均年出口3787.1噸;鉛最高年產約10000噸,自給略有剩余。[30] 所以,蘇聯提出的條件顯然是中國力所不及的,據此,周恩來在談判中提出免除鉛、減少錫和銻的供貨。[31]
  盡管經過反復談判蘇方最后接受了中國的請求,但這個附加條件的提出,以及蘇方堅持要在協定中解釋年息1%是對中國的特別優惠條件,[32] 已經有理由使毛澤東感到莫斯科處事的盛氣凌人的味道。正是因為有了這種感覺,當劉少奇匯報說,政治局會議討論了中蘇條約等七個文件后認為貸款議定書前言“鑒于蘇聯因為戰略原料(鎢、銻、錫、)之不足而處在一種被限制地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為照顧蘇聯愿望”數句似可刪去時,毛澤東復電稱:“借款議定書前言數句,意即為中國對蘇聯之報酬,不宜刪去。”[33]
  應該注意的是,由于鞏固國防和解放臺灣的需要,特別是后來應付朝鮮戰爭的需要,中國只得將本來就不多的貸款中相當一部分用于進口軍事物資和裝備,而此期真正在經濟建設方面使用的蘇聯貸款則是有限的。例如,貸款協定尚未簽字,中國已經把1950年度6000萬美元貸款中的4000萬用于購買飛機(340架)、汽車、降落傘、鋼軌(43089噸)、高射炮、炮彈、汽油及空軍器材等軍事目的了。[34] 因此,1950年9月1日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通令強調:蘇聯貸款已列入國家預算,故各部門應把貸款物資作為國家財政的正式投資,扣頂其當年預算,而不能視作預算外撥付。有關此項貸款的管理、使用、還本付息等事宜,均統一由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負責辦理。[35] 中國出兵朝鮮以后,蘇聯為向志愿軍提供武器裝備而設立了專用軍事貸款,并根據1951年2月和9月的協定,分別提供了4億和6億盧布的軍事貸款。[36] 但中國仍然不得不將部分國家預算用于戰爭,如1951年的總預算因戰爭增加了60%,而總預算中直接用于朝鮮戰場的就占32%。[37] 兩年以后用于經濟建設的貸款仍然很緊張。1952年9月周恩來訪蘇時請求蘇聯在今后5年中再貸款40億盧布,其中用來購買工業設備的僅8億盧布。[38]
  盡管如此,蘇聯的3億美元貸款按1950年匯率折算人民幣約合9億元,在三年恢復時期中央政府總投資62.99億元中,所占比例高達14.3%。[39] 而且,中國將蘇聯貸款集中使用在能源工業、原材料工業、機械工業和國防工業等基本建設的重點項目上,所以,這筆貸款對于新中國整個國民經濟恢復所起的作用是顯而易見的。
  二、援建重點項目
  可以說,在恢復時期,中國現代工業基本建設的核心就是蘇聯幫助援建的重點項目,即人們常提到的156項引進工程中的第一批50個項目。1950年2月中蘇領導人會談的結果是蘇聯政府答應幫助中國援建恢復經濟急需的煤炭、電力、鋼鐵、有色金屬、化工、機械和軍工部門的50個重點項目。在執行過程中,因情況變化,撤消了1個項目,合并了2個項目,實際建設項目為47個,具體情況如下表:[40]
  表一 第一批蘇聯援建項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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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 目
  總 數
  按建設性質分
  按建設地區分


  改建擴建
  新 建
  東 北
  內 地
  一、能源工業
  1.煤炭工業
  2.電力工業
  二、原材料工業
  1.鋼鐵工業
  2.有色金屬工業
  3.化學工業
  三、民用機械加工
  四、國防軍工
  五、造紙工業
  合???? 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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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11
  ?
  3
  3
  5
  7
  7
  1
  47
  ?
  5
  5
  ?
  2
  1
  ?
  2
  7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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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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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
  5
  5
  ?
  1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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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6
  ?
  3
  3
  4
  7
  4
  1
  36
  ?
  2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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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3
  ?
  11
  ?表中的3 個數字,即能源工業項目21個,占44.7%,改建和擴建項目22個,占46.8%,東北建設項目36個,占76.6%,充分說明這一援建工程帶有為工業化打基礎和經濟恢復的性質。隨著設計工作的進展和朝鮮戰局趨向緩和,這些項目在恢復時期內陸續開始破土動工。從成套設備進口的完成情況看,有些項目是可以分階段建成投產的。按國家統計局1953年3月11日的統計報告,1950-1953年中蘇共簽訂技術成套設備進口合同68394萬盧布,3年累計實際進口46974萬盧布,完成合同68.7%。其中上述企業中已經全部完成進口合同的有撫順電站(一期)、阜新電站(一期)、西安電站(一期)、鄭州電站、烏魯木齊電站、豐滿水電站(一、二期)、重慶電站、沈陽風動工具廠等8個項目,完成80%以上的有鞍山鋼鐵公司、撫順鋁廠(一期)、哈爾濱量具刃具廠、沈陽機械一廠、富拉爾基電站(一期)、太原電站(一期)、大連化工廠等。[41] 所以,盡管這些重點項目完全建成投產尚待時日,但與恢復時期全部新增固定資產金額和生產能力數量比較,以下重點項目建設的基本情況(如表二[42] 所示)足以說明1950-1952年蘇聯援建的項目對于新中國國民經濟恢復以及未來工業化建設的重大意義。
  1950-1952年全國固定資產實現新增金額合計59億元,能源和原材料主要產品生產能力實現新增:電力22.2萬千瓦,煤炭開采1563.7萬噸/年,生鐵76.4萬噸/年,鋼錠55.8萬噸/年,鋼材33.6萬噸/年。[43] 而表二所列部分重點項目完全建成后將實現新增固定資產合計達41.39億元,實現生產能力新增:電力87.55萬千瓦,煤炭開采780萬噸/年,生鐵250萬噸/年,鋼錠320萬噸/年,鋼材250萬噸/年。蘇聯援建項目對中國經濟發展的作用由此可見一斑。
  表二 恢復時期蘇聯援建的部分重點項目基本情況
  建 設 項 目
  名? 稱
  開始建
  設時間
  建成投
  產時間
  累計投資
  (萬元)
  新增生產能力

 


  單 位
  數 量

  一、煤炭工業
  ? 遼源中央立井
  ? 阜新平安立井
  ? 阜新海州露天礦
  ? 鶴崗東山1號立井
  ? 鶴崗興安臺10號立井
  二、電力工業
  ? 阜新熱電廠
  ? 撫順電站
  ? 豐滿水電站
  ? 富拉爾基熱電站
  ? 鄭州第二熱電站
  ? 重慶電站
  ? 西安熱電站
  ? 烏魯木齊熱電站
  三、鋼鐵工業
  ? 鞍山鋼鐵公司
  ?
  ?
  四、有色金屬工業
  ? 撫順鋁廠(一、二期)
  ? 哈爾濱鋁
  ??? 加工廠(一、二期)
  五、機械工業
  ? 沈陽風動工具廠
  ?
  1950
  1952
  1950
  1950
  1950
  ?
  1951
  1952
  1951
  1952
  1952
  1952
  1952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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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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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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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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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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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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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5
  1957
  1957
  1955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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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8
  1957
  1959
  1955
  1953
  1954
  1957
  1959
  ?
  1960
  ?
  ?
  ?
  1957
  ?
  ?
  1958
  ?
  1954
  ?
  5770
  8334
  19472
  6512
  7178
  ?
  7450
  8734
  9634
  6870
  1971
  3561
  6449
  3275
  ?
  268500
  ?
  ?
  ?
  15619
  ?
  ?
  32681
  ?
  1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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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煤
  采煤
  采煤
  采煤
  采煤
  ?
  機組容量
  機組容量
  機組容量
  機組容量
  機組容量
  機組容量
  機組容量
  機組容量
  ?
  生鐵
  鋼
  鋼材
  ?
  鋁錠
  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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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鋁材
  ?
  風動工具
  ?
  萬噸
  萬噸
  萬噸
  萬噸
  萬噸
  ?
  萬千瓦
  萬千瓦
  萬千瓦
  萬千瓦
  萬千瓦
  萬千瓦
  萬千瓦
  萬千瓦
  ?
  萬噸
  萬噸
  萬噸
  ?
  萬噸
  萬噸
  ?
  萬噸
  ?
  萬臺/噸
  ?
  90
  150
  300
  90
  150
  ?
  15
  15
  42.25
  5
  1.2
  2.4
  4.8
  1.9
  ?
  250
  320
  250
  ?
  3.9
  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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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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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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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此之外,蘇聯還應中國政府要求,援建了一些臨時提出的項目。如1951年1月重工業部部長何長工和段子俊、沈鴻受命前往莫斯科,談判由蘇聯緊急援建中國航空工業的計劃。蘇聯對此十分重視,組成了以維辛斯基為首的七人委員會與中方談判。經過一個多月的商談,蘇聯答應幫助中國迅速建造起年修理能力為3000臺發動機和600架飛機的修造廠,當年即大修發動機1500臺,飛機300架,而且同意了中方的意見,在中國進行設計,并盡快派專家赴華開展工作。考慮到航空工業對中國的緊迫性,蘇聯援助中國建設航空工業的協議送交斯大林審批后,只用三個小時就批準了。在這個基礎上,1951年4月中國政府頒發了《關于航空工業建設的決定》。[44]
  在當時的情況下,中國的工業化建設必須也只能依靠蘇聯的幫助,這一點,中國駐蘇大使張聞天看得十分透徹。1952年1月16日他給周恩來寫信提出,中國今后工業化的方針,必須把自力更生同充分依靠與信任蘇聯的援助密切結合起來。張聞天認為,對于中國今后工業化有決定意義的大型工廠和礦場的建設,必須完全依靠與信賴蘇聯的援助,從初步設計、技術設計、施工詳圖直到成套設備訂貨及安裝,都應全部地、徹底地采用蘇聯的計劃、裝備與專家,只有這樣,中國才能從一開始就真正建立起最新式的、最進步的、最現代化的工業工廠。這樣的工廠,只要充分依靠與信任蘇聯的幫助,即可最迅速的建立起來,用不著走彎路,用不著摸索又摸索,而且也不會發生亂子。因為蘇聯同志們有充分的經驗,有足夠的設備,并且有最可靠的政治保證,在中國革命勝利之后,今后蘇聯對中國革命的最大的、最有效的援助,就在這一方面。張聞天此信引起中共中央極大重視。毛澤東于1952年2月8日批示:“關于工業問題,請陳<云>、李<富春>注意隨時提到中央會議加以討論”。中財委黨組干事會于2月18日討論了張聞天的信和有關來電,并制定了相應的措施:一、凡屬開辦新工廠或在舊廠中改建重要裝備而我無改進把握者,均應聘請蘇聯設計組,而且對于接收定貨,保管裝備,施工安裝,試車運轉均需聘請蘇聯專家或專家組加以協助指導。二、初步設計批準后,凡我不能自制的裝備,必須依靠蘇聯供應。三、因今后貿易部進口公司的主要業務是向蘇聯和新民主主義國家購買工業裝備和器材,一切工業部門必須抽出一批熟悉蘇聯設備和器材的干部及可靠的技術人員給進口公司。四、凡屬向蘇訂購成套裝備或訂購大量器材的廠礦,必須派出該廠礦的第二負責人帶隊常駐蘇接洽定貨、催貨。不派重要負責人者,不予定貨。五、對于重要工廠的設計和定購裝備工作,中央財經各部的負責人必須十分重視,必要時必須親去蘇聯接洽。六、中央各部及各廠礦所開定單,事前必須慎重確定,一經我方商務代表團與蘇方簽訂了議定書之后,就不能變更。七、各部門各廠礦經中貿部向蘇聯提出的定貨單的金額及定單中的主要裝備,必須仍由中財委批準,未得中財委批準不得變更。八、已征得外交部同意加派四個來往于中蘇的外交信使,專送財經信件,如此等等。中共中央于同年3月7日致電張聞天和各中央局,表示同意報告中提出的意見。
  156項工程的第二批項目是伴隨中國經濟發展一五計劃的制定開始的。1952年8-9月,周恩來率政府代表團赴莫斯科,與蘇聯政府商談即將于1953年開始的第一個五年計劃制定和中國工業化建設問題。原則確定之后,李富春等繼續留下與蘇方商談蘇聯援助的具體細節,歷時8個月。蘇聯政府在對周恩來交付的一五計劃重點工業項目逐一進行了極為詳細周密的研究后,除少數中國自己能辦或因地質資源不明和一五計劃期間無法上馬的項目外,同意滿足中國政府的要求,甚至增加了一些應該開辦而中方沒有考慮到的企業。雙方最終確定,在1953-1959年內由蘇聯援助中國新建和改建91個企業。1953年5月15日,李富春和米高揚分別代表兩國政府簽訂了關于蘇聯援助中國發展國民經濟的協定,其中確定的蘇聯援建項目為2個鋼鐵聯合企業,各年產鋼120-150萬噸;8個有色金屬企業,年產錫3萬噸,鋁1.5萬噸,鉬精礦1萬噸,鎢精礦3萬噸,釩鈦精礦13萬噸;8個礦井、1個煤炭聯合廠,年產煤1990萬噸,3個洗煤廠,年產煤450萬噸;1個石油煉油廠,年處理原油100萬噸;32個機器制造廠,其中年產冶金、礦山、石油設備7.5萬噸,金屬切削機床3.6萬噸,載重汽車6萬輛,拖拉機1.5萬輛,軸承1000萬個;16個動力機器及電力機器制造廠,年產發電機組各為36萬千瓦,并能擴大到60萬千瓦,以及其他無線電和電氣產品;7個化學廠,其中3個化學廠年產氮肥18萬噸,合成橡膠1.5萬噸;10個火力發電站,年發電量共41.3萬千瓦;2個醫藥工業企業;1個食品工業企業,共91項。同時,還要幫助中國35個國防工業企業完成設計、設備供應,并給予其他各種技術援助。作為償付,中國則要在1959年以前供應蘇聯16萬噸鎢精礦、11萬噸錫、3萬噸銻、3.5萬噸鉬精礦、9萬噸橡膠,以及相當數量的農副產品。李富春報告說,包括在建的50個項目在內的這141個企業的建成,到1959年中國的工業能力將大大增長,在黑色冶金、有色金屬、煤炭、電力、石油、機器制造、動力機械制造和化工方面,都將超過現有生產能力一倍以上,中國不僅將有自己的汽車工業和拖拉機工業,鋼鐵、煤炭、電力和石油等主要工業產品將達到蘇聯一五計劃時的水平,接近或超過日本1937年的水平。[46]
  當時,蘇聯第五個五年計劃大綱已經蘇共十九大通過,為了幫助中國建設和改建這些企業,蘇聯必須重新調整計劃、調度生產和安排人員。例如,除需派遣大量技術專家來華外,僅國內設計單位就要增加3萬人。[47] 此外,從選擇廠址,搜集設計基礎資料,進行設計(蘇方承担70-80%),供應設備(蘇方承担50-70%),無償提供技術資料,直到指導建筑安裝和開工運行,蘇聯都將給予全面的援助。[48] 總之,正如周恩來給蘇聯政府備忘錄的回文中所說,蘇聯政府對于建設和改建中國的91新企業和正在進行中的50個企業的援助以及其他方面對于發展中國經濟的種種援助,將使中國人民“逐步地建立起自己的強大的重工業和國防工業,這對于中國工業化和走向社會主義是具有極其重大作用的”。[49]
  三、發展雙邊貿易
  通過商品貿易換取恢復和發展經濟急需的生產資料是建國初期中國對外經濟交往的主要目的之一,在這方面新中國所能依靠的也只有蘇聯及東歐幾個國家。建國前夕,美國是中國的主要貿易伙伴,1946-1948年間在中國進出口總額中美國所占份額平均分別為27%和51%,即使到1949年,也分別保持在13.7%和24%。[50] 由于資本主義國家的經濟封鎖政策,1950-1951年期間,中美貿易逐漸減少,直至完全停止,中國與其他西方發達國家的經濟往來也處于癱瘓狀態。在這種情況下,如同蘇聯與東北民主政府的貿易有力地支持了中國革命根據地的鞏固和壯大一樣,中蘇貿易關系的迅速發展對新中國經濟的恢復也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1950年1月5日包爾漢和王震給中央政府的報告反映了各地要求盡快開展對蘇貿易的強烈愿望。報告說,新疆和平解放以后,“堅決執行中蘇友好合作的政策,新疆人民最迫切的要求,就是迅速恢復和蘇聯的通商,來克服本省經濟上的困難,和依靠蘇聯的幫助進行各項生產建設,從根本上改善人民的生活。”報告要求在中蘇兩國通商條約尚未簽署之前,允許新疆與蘇聯開展地方非正式的貿易往來。[51] 是年,中國政府請求蘇聯提供的貨物便達2.838億美元,其中包括冶金、礦山、運輸、能源等方面的設備和材料,都是恢復國民經濟所必需的物資。[52]
  據中國有關部門當時的報告,蘇聯對華貿易是“帶有政治性質”的,“確實是站在幫助我方經濟建設的立場來進行貿易工作的”。例如,1950-1952年中國進口最多的是工業設備器材及油脂(占63.7%)、鐵路設備器材及油脂(9.9%)、交通通訊器材及油脂(7%)和農業機器及種畜籽種(4.8%),其中很多都是中國生產建設急需而西方國家不肯出賣的產品。雖然有些品種的供應對于蘇聯來說也具有相當難度,但還是盡量滿足了中方的要求,甚至在沒有議定價格和沒有簽訂合同之前,就按中方提出的日期把一些急需商品運往中國,既不需付款,也不要定金。在價格方面,蘇聯也給予了比較優惠的條件,凡供應中國的商品價格,都比同期資本主義市場的價格低。如矽鋼片的價格為香港市場價格的一半,而且按合同價格固定不變,不受國際市場價格上漲的影響。對于中國臨時急需的各種商品,雖然在中蘇貿易合同之外,蘇聯也都盡量供給。如1950年秋為幫助中國穩定糖價,蘇聯從遠東地區調撥大量食糖賣給中國。至于中國的出口商品,蘇聯政府為了幫助中國恢復生產,對于他們本可自給而無須進品的許多貨物,都設法增加其國內的消費量,大量向中國購買。如大宗進口東北的蘋果和魚產等。即使對一些并不需要的“冷貨”,蘇聯也照收不誤。[53] 到1953年開始執行第一個五年計劃時,對蘇貿易在新中國最初的工業化建設中更具有關鍵意義,因為恢復時期引進的重點項目主要是通過貸款方式,而同 “一五計劃”直接有關的成套設備進口則更多地要采取貿易形式。經過對1953年中蘇貿易總貨單的認真研究,1953年2月13日李富春、張聞天、葉季壯、李強等聯名向毛澤東和周恩來報告,認為,“蘇方交來之貨單是經過慎重考慮研究的,進口方面絕大部分滿足了我們的需要”。[54]
  不過也應該看到,此期中蘇貿易往來并不是完全和諧的。其中一個比較突出的問題就是如何確定盧布與人民幣的匯率。還在1950年2月雙方進行貿易協定談判時,就在匯率問題上發生了矛盾。作為中方談判代表,伍修權認為由于中國有求于對方,而作出了讓步和妥協,兩國貨幣的比值實際上是在相對不平等的條件下確定的。[55] 當時的合理匯率應如何確定,現在恐怕很難考察了。不過,蘇聯對盧布與人民幣的匯率問題的確是非常重視的,特別是斯大林本人對此頗為計較。
  1951年2月24日蘇聯大使報告:中國政府從1950年12月19日起連續4次降低美元匯率,即從1美元兌換30410元人民幣(舊幣)降到11890元,由于盧布與人民幣的比值是按美元計算的,所以美元匯率的降低直接導致盧布兌換人民幣匯率的下降,即從1盧布相當于人民幣7500元降低到5720元。考慮到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人民幣含金量雖尚未確定,但銀行是按固定的官方價格收購黃金的,羅申估計,根據美元計算的盧布和人民幣的匯率,比按黃金計算的匯率大約低20%。因此,羅申認為美元在中國的匯率降低自動導致盧布對人民幣匯率的降低,是不正常的,在政治上和經濟上都對蘇聯不利,特別是1951年蘇中之間貿易結算和非貿易結算將進一步增長,情況會更加不利。蘇聯使館建議,蘇聯財政部和國家銀行應與中國進行談判,以便確定按黃金價格計算盧布和人民幣的比價。[56] 至于蘇聯政府如何處理羅申提出的問題,目前在俄國檔案中尚看不到下文,但據多勃雷寧回憶,此后蘇聯外交部和財政部曾聯合起草了一份有關人民幣與盧布匯率的文件,其決定是有利于中國的。當外交部主管中國事務的副部長佐林把這份文件呈送代理外交部長葛羅米柯審定時,葛羅米柯一方面出于謹慎,一方面以為匯率并非重大問題,不便打擾斯大林,遂將文件擱置起來。后來,中國政府和蘇聯使館再次催促,佐林亦表示支持,于是,葛羅米柯未經請示斯大林,就批準了這一文件。斯大林得知此事后大為惱怒,向政治局宣布將葛羅米柯貶為駐英國大使,佐林也受到了嚴厲的批評和警告。[57]
  此外,在要求中國供貨方面,蘇聯也曾提出過一些強人所難的條件,橡膠問題就是其中一例。橡膠是蘇聯本身無法生產而在冷戰的環境中又很難從其他國家進口的戰略物資,因而希望通過中國的途徑搞到。早在與毛澤東的第一次會面時,斯大林就詢問中國南方是否能夠種植橡膠。[58] 20世紀初中國從馬來亞半島引進橡膠樹,但只有海南島地區適宜種植。解放初期,種植面積29332畝,年產橡膠約7500担,尚不能滿足國內的需求。[59] 而且隨著西方國家開始實行禁運,中國要進口橡膠也是有困難的。盡管如此,中國政府還是在1951年利用在天津和廣州的兩家英國公司進口了4800噸橡膠。[60] 斯大林對中國能夠向蘇聯提供橡膠表示滿意,但又感數量不足,于是提出以創辦中蘇股份公司的形式在中國開發橡膠生產。毛澤東同意在中國南方種植橡膠,但認為采取股份公司的形式“在中國目前政治情況下不太合適”,建議蘇聯提供貸款和技術設備,而中國以生產的橡膠償還貸款,并答應向蘇聯提供年產橡膠量的50%以上,而且按低于世界市場的優惠價格提供。[61]
  不知是中方有意拖延還是保證蘇方要求的數量確有實際困難,總之,直到1952年9月斯大林與周恩來會談時雙方才簽訂了橡膠協定。斯大林在會談中直率地說:“我們想從你方每年得到1.5-2萬噸橡膠。你們說有困難,好像不同意。問題是我們需要橡膠,因為制造汽車和卡車需要大量橡膠,而這些車都是供給你們的。”周恩來回答,中國將采取一切措施保證如數供應,但考慮到“敵人的封鎖和其他反華措施”,担心無法完成義務而被視為違反協定。斯大林對此表示理解,但又不客氣地指出,中方應千方百計地按規定數量完成供貨,至于協定的寫法可以緩和些。如果中國不能按商定的數量提供橡膠,蘇聯只好減少中國的卡車訂貨。同時,對于周恩來提出的1億盧布的貸款數額,斯大林也表示有困難。[62] 9月15日雙方簽訂了關于在中國種植橡膠的技術合作協定。協定規定,蘇聯向中國貸款7000萬盧布,在出產橡膠之前,中國每年需從第三國為蘇聯盡可能購得1.5-2萬噸橡膠,不足部分以鎢、鉬、錫、鋁、銻等原料頂替;出產橡膠后,每年產量的70%提供給蘇聯,1963年以前按國際市場價格計算,以后則按低于國際市場8%的價格售與蘇聯。[63] 為了保證朝鮮前線的運輸和供應,周恩來簽訂這樣的協定確有些勉為其難。
  于是,斯大林去世后不久,周恩來便在中共中央書記處擴大會議提出暫停在云南種植橡膠和緊縮華南植膠的計劃。[64]
  但無論如何,中蘇貿易的發展趨勢還是十分明顯的。1949年中蘇貿易額僅有2630萬美元,1950年即為24190萬美元,增長8倍多。在中國對外貿易總額中,中蘇貿易額的比重1949年占第3位,1950年則躍居第1位,為30%,1953年更上升為56.3%。[65]
  四、開辦合股公司
  在50年代初的中蘇經濟關系中,開辦中蘇合股公司是一件頗為引人注目的事情。有的著作認為股份公司協定表現了蘇聯的大國沙文主義,從后來毛澤東與蘇聯大使的談話記錄看,中國領導人對股份公司也頗有不滿,似乎開辦合股公司是蘇聯強加給中國的。[66] 這樣說是不公平的,也不符合歷史事實。[67]
  蘇聯對于在中國開辦合營股份公司的事很有興趣,早1939年9月蘇聯就與國民黨政府共同組建了以哈密-阿拉木圖為定期航線的中蘇航空公司(有效期10年),1949年又提出要簽訂新疆金屬和石油股份公司的協定。[68] 到1950年初周恩來率代表團到達莫斯科之前,蘇方已經起草了蘇中航運股份公司、蘇新金屬公司、蘇新石油公司的議定書及管理東北地區蘇中合營股份公司的決議,正如周恩來所說,“蘇聯對經濟合作頗感興趣”。[69] 這些都是事實,說明蘇聯從其經濟利益出發,急于建立幾個中蘇合股公司。但同時必須看到,新中國領導人對于合股公司的事情同樣是積極的。當米高揚在西柏坡時,任弼時就提到了蘇中經濟聯合體和租讓企業的問題。[70] 1950年1月2日,劉少奇致電正在莫斯科訪問的毛澤東說:彭德懷帶來了蘇聯與國民黨政府關于在新疆設立金屬和石油兩股份公司的協定草案,要求中央人民政府與蘇聯政府亦簽訂大體相同的協定草案,“以便利用蘇聯資本,開發新疆富源,發展新疆生產”。劉少奇認為此事可行,只是經營期限應從45年縮短為20或25年為宜,還提出不只在新疆,在中國其他地方也可能合辦這種企業。劉少奇與在京領導人商議后建議毛澤東親自向蘇聯提出這一要求。[71] 應該說,中蘇合辦股份公司是雙方的共同要求,也是對雙方都有利的。
  然而,當中蘇關于新疆石油和有色金屬兩個合股公司協定的消息發布以后,不僅西方國家的報紙紛紛指責中蘇石油和金屬兩公司協定是“蘇聯吞并新疆的行動”,是最卑劣的“經濟帝國主義”行為,[72] 而且在北京的學生當中也“引起了極大的波動”,他們“懷疑這兩項協定是否要損害中國主權。許多青年團員提出質問,要求解釋。甚至有罵蘇聯侵略、人民政府賣國者。并有要求退團和向人民政府請愿者。”[73] 西方的指責自有其政治目的,而國內學生的騷動則是一種狹隘民族主義情緒的流露,現在看來,也是對利用外資等現代經濟運行方式缺乏了解的表現。實際上,問題并不在于股份公司的形式,而要看協定的內容是否公平互利。中蘇股份公司主要是指1950年3月27日簽訂協定的中蘇金屬公司、中蘇石油公司和中蘇民航公司,以及1951年7月28日簽訂協定的中蘇造船公司。[74] 根據協定,中蘇雙方股份各占50%,公司領導職務也是雙方按期輪換,股份公司贏利的20%應作為稅款交給中國政府,而蘇聯有權出口的50%產品還應向中國海關交納關稅。對比國民黨政府時期的中東鐵路協定、中蘇航空公司協定以及蘇聯提出的中蘇金屬和石油公司的條款,在公司實際管理權和交納關稅等方面,有了很大改進。[75] 盡管從現在的觀點看,蘇聯堅持平分股權和較長的期限[76] 顯然是出于對自身經濟利益的考慮,但并沒有損害中國主權的意圖和表現。據參加股份公司談判并担任文字翻譯的伍修權回憶,會談中雙方都強調了真誠合作、平等互利和平權合股的原則,“我國保持獨立而不依賴,蘇聯盡力幫助而不剝削”。[77]
  事實上,這些合股公司的建立對中國的經濟恢復和發展起到了極大的帶動作用。1955年2月23日蘇聯駐華使館曾向國內提交了一份關于上述4個中蘇股份公司的詳細情況報告,反映了這些公司運營的基本狀況:[78]
  中蘇金屬公司的業務是在中國新疆地區普查、勘探、開采和加工有色金屬和稀有金屬。協議規定公司股份資本2800萬盧布,雙方股份額均等。后來雙方協商將公司股份資本增加到1億盧布,每方資本5000萬盧布。公司職工共8924人,其中蘇方400人。公司經營正常,產量逐年增長(見表三)。
  表三 中蘇金屬公司主要產品產量
  ?
  1951年
  1952年
  1953年
  1954年計劃
  總產值(萬盧布)
  1501.46
  2589.48
  3883.31
  4805.10
  產? 量(噸)
  ? 10%綠柱石精礦
  ? 4%鋰輝石精礦
  ? 鉭-鈮精礦
  ? 50%鉛精礦
  ? 50%鋅精礦
  ? 云母(半成品)
  ? 含量15%的鉛鋅礦石
  ?
  873
  1095
  0.98
  -
  -
  19
  2100
  ?
  1004
  3155
  4.1
  -
  -
  205
  10300
  ?
  1204
  3863
  5.5
  -
  -
  122
  18700
  ?
  1300
  5000
  6.0
  9000
  5000
  100
  -
  ?????? 注:總產值按1951年計劃不變價格計
  ?由于建設初期地質勘探和其他公用設施投入較大(占3年總支出的52.3%),且沖銷成本數額增加,1953年又開繳營業稅(184.2萬盧布),以及礦石中金屬含量下降等因素,經營成本較高,特別是自1953年9月1日起人民幣對盧布比價提高了26%,而蘇聯購買的公司產品是以盧布支付的,從而相應地降低了以人民幣計算的產品出廠價格,導致1953年公司虧損686.8萬盧布。此外,蘇方的虧損還要額外加上支付蘇方工作人員生活補貼費用719萬盧布。不過,除去匯率變動的因素,這種虧損應該說是正常的。所以,蘇聯使館的結論是:金屬公司目前已經具有可靠的原料基地,并且繼續發展生產的前景美好。
  中蘇石油公司的業務是在新疆勘探、開采原油,并提煉各種工業用油。公司協定總資本4600萬盧布,后經換文增加到2億盧布。公司職工5603人,其中蘇方人員357人。在蘇聯幫助下,中國石油工業從無到有,在不到兩年的時間里便迅速發展起來。最初只有獨山子一地,僅有職工100多人,兩口油井日產原油2-3噸,煉油廠每日處理原油7噸左右。到1952年中,采油點已擴展到南疆和北疆十幾個地區,共有油井10口,日產原油200噸,煉油能力也提高到日處理250噸。[79] 石油產品全部在中國國內銷售。1951-1953年生產情況如表所四示:
  ?表四 中蘇石油公司主要產品產量(沒有下來)
  表中數字顯示,石油公司產量不僅逐年增加,而且漲幅較大。由于石油產品全部內銷,不受匯率影響,所以公司經營是贏利的。如果不計無效鉆探的費用和蘇方人員的補貼,隨著產量增加,公司獲得總利潤1951年為52萬盧布,1952年為66.4萬盧布,1953年為239.5萬盧布。另據中國報紙當時的報道,與1951年比較,1953年的鉆井生產增長6倍,勘探面積擴大10倍,原油產量增長18倍以上。公司還培養出了2000多名優秀的中國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80]
  中蘇民航公司經營的航線包括北京-蒙古-伊爾庫茨克,北京-沈陽-赤塔,北京-烏魯木齊-阿拉木圖,以及1953年底投入運營的烏魯木齊至喀什新航線。公司股本確定為4200萬盧布。公司職工896人,其中蘇方236人。自1950年7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公司運營期間,共獲利536.72萬盧布。其中蘇聯分得利潤228.5萬盧布,中方獲利潤和稅收共計308.22萬盧布。航空公司對中國的最大幫助是培養了中方的場站管理和地勤技術人員,截至1953年底,公司在經營期間總共從中國公民中培訓出244名專業人員。[81] 其中部分航空機械員和無線電專業人員后來被調到中國民航工作,以彌補中國民航嚴重缺乏干部和經驗之不足。
  成立中蘇造船公司的目的是建造和修理船只及其他水上工具。公司協定股本1.4億盧布。[82] 公司職工9400人,另有78名蘇聯專家。造船公司雖然成立較晚,但形成生產能力很快。1952年便完成了生產計劃額定4960萬盧布的94%,造船54艘,總排水量為11000噸,并大修、中修和小修船只18艘,完成了中方180萬盧布的定貨。1953年則完成了計劃定額5000萬盧布的105.6%,造船19艘,總排水量10000噸,修船14艘,完成了中方定貨3200萬盧布。
  當然,在經營過程中,中蘇之間確實也存在一些經濟利益方面的矛盾和分歧,例如中蘇金屬公司的投資和估價問題。按照協定,公司股本2800萬盧布,中蘇各應投資一半。蘇方以機器設備作為投資,中方則以礦產、地皮、房屋及當地建筑材料作價入股。1951年公司成立時,蘇方投資計算價值為2200萬盧布,而對中方投入的房屋、機場、草場等依照當地價格僅作價60萬盧布。作為主要投資構成的礦產,因中方毫無經驗,無法估價。此時,蘇方堅持要將協定附圖中所指定的礦產及所需地段和現有房屋等總共作價1400萬盧布。換句話說,中方不僅要將該地段30年內開采的全部礦石算作中蘇共有資產,而且還要再投資現款800萬盧布。蘇方如此苛刻,以至自認外行的中方當事人也認為如此計算中國太吃虧,要求中央政府定奪。[83] 此外,在具體工作中也有矛盾。如在金屬公司喀什礦務管理處,由于中方管理人員多系部隊轉業干部,既不懂技術,又不會俄語,而翻譯人員也極為缺乏(全礦區只有一名),很難與蘇方專家和干部合作,甚至產生了“沒有看見蘇聯同志先進經驗”的錯誤想法。同時,由于同樣原因,蘇聯專家有事也很少與中方商量,以至造成雙方管理人員的不合。[84]
  此外,蘇聯駐華使館黨組書記瓦日諾夫在1954年2月25日給蘇共中央的報告也反映了股份公司蘇方人員存在的許多問題。比如蘇方代表在公司管理工作中違反平等原則,長期占據公司及其管理機構的領導職位而不按規定進行輪換。蘇方領導人常常不理睬自己的中方副手,有時還干預中方的職權,不向中方工作人員傳授自己的全部工作經驗或隱瞞地質勘探結果。破壞平等原則的另一個表現是在公司的許多企業里,財務和其他方面的報表、指令都只使用俄文。蘇方領導人選用干部任人唯親,不是選用精通業務的當地干部,而常常讓蘇聯專家的妻子頂替。還有,蘇方有關機構的官僚主義作風也給企業經營造成了損失,提供給公司的設備和材料往往不考慮實際需要,例如,給阿爾泰礦山管理局運來的T-45型傳送帶和電力機車在當地條件下根本不能使用,公司倉庫里積存了大量布匹和皮革。如此等等。[85]
  不過,這些大多不是蘇聯的政府行為,更不能證明合股公司的形式不可取。總體說來,建國初期的幾個合股公司在經營上是成功的,對中國經濟恢復所起的作用也是有目共睹的。按企業資產計算,除中蘇航空公司外的3家股份公司共有資產4.4億盧布,合人民幣約5.86億元,[86] 而1950-1952年全國新增工業固定資產僅為19.3億元,[87] 可見這幾家股份公司在工業發展中的重要性。同時,從經濟效益上講,中蘇合營企業也是比較突出的。除4個中蘇股份公司外,建國初期還有一些中蘇合營企業。1949年底共有中蘇合營企業109個,根據中蘇關于中長鐵路、旅順口及大連的協定,在1950年間大部分企業已經移交給中國,到1950年底還有38個。[88] 據表五[89] 顯示,在1950年底國營工業企業的整個發展中,中蘇合營企業的效益最好,其平均產值為413.26億元,大大超過了國家公營(162.75億元)和公私合營(131.60億元)企業。
  這里還應提及的是建國初期蘇聯向中國移交的企業和資產。雖然移交是根據中蘇協定辦理的,說不上是對中國的特別援助,但這些企業和資產對中國經濟恢復和發展也有相當重要的影響。1950年蘇聯政府將大連市蘇聯代管或租用的財產,蘇聯經濟機構從日本所有者手中獲得的財產,以及過去北京兵營的全部房產,無償移交給中國。其中包括47個工廠、11所電影院、188處宅舍、33個倉庫、23處地產,共302處。移交財產總數比協定簽訂時蘇聯照會所列清單還多18處。而且,蘇聯在移交前還為以后照常生產作了重要準備。如中蘇合營的遠東電業公司,所屬工廠從12個擴大到21個,工人增加了4.5倍,產品種類也由原來的十幾種增加到幾百種。某機械廠的設備比建廠初期增加了200%,生產總值提高了439%。大連修造廠的生產率也比戰后初期提高了36倍。對中國建設尤為有益的是這些企業培養了大批中國技術人才,僅上述3 個工廠就培養出技術人員4650余名。[90]
  從性質上講,中國長春鐵路公司也屬股份公司,但由于歷史原因,簽訂協定時只說是中蘇共同管理,稱為合辦公司。[91] 蘇聯移交的中長鐵路包括基本干線,連同服務于該路的土地、鐵路建筑與設備、機車車輛、發電站、電話所與電報所、通訊器材與通訊線路、鐵路輔助支線、公務技術建筑物及居住建筑物、經濟組織、附屬企業及其他企業與機構,以及在中蘇共管期間購置、恢復和新建的財產與1950-1952年固定資產清查登記時查出的財產,總資產共達22.8億元,其中固定資產22.4億元。[92] 更為重要的是中長鐵路為中國鐵道事業的發展提供了經驗。從1950年5月開始工作到1952年12月無償移交給中國,中長鐵路貨運量增長53.3%,勞動生產率提高56.8%,運輸成本降低27%。公司利潤則逐年增加,1951年比1950年增長110%,1952年又比1951年增長97%。同時為中國培養出39138名技術和管理干部。鐵道部提出了全國鐵路必須學習中長路的號召,先后選派上萬名干部職工去中長路參觀學習。按照鐵道部長滕代遠的說法,在中蘇合辦的32個月中,中長路以其“突出的效率高、成本低、利潤大的模范行動,成為全國鐵路”的“旗幟和榜樣”。而中長鐵路的全部經驗貫穿了體現在1500多名蘇聯專家身上的“政治品質、技術修養和經驗知識融合為一體的完整的社會主義思想”。[93]?
  五、提供技術資料
  對于中國經濟建設必不可少的科學技術資料,蘇聯主要是通過兩種途徑提供的,即圖書資料交換和項目或設備進口合同。
  在1949年索菲亞經互會第二次會議上,確定了經互會成員國之間無償交換科學技術資料的原則。中國雖不是經互會成員國,但蘇聯比照這一原則,以圖書交換的方式向中國提供了大量科技情報和文獻。通過蘇聯科學院圖書館、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社會科學基礎圖書館與中國相應單位之間的交換,蘇聯提供了大量基礎性科技情報材料、圖書和雜志。1950年9月29日,蘇聯科學院主席團下達指示,責成蘇聯科學院圖書館“重新審察1951年國際圖書交換計劃,目的是大大增加給人民民主國家科學機關的寄書量,其中要特別重視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圖書交流”,指示還提出“同人民民主國家進行圖書交換,不要求他們數量相等”。在1952年通過的決定中,規定從1953年起,按照不對等原則,向人民民主國家每年多寄25%的科學書籍。因此,蘇聯科學院圖書館提高了給中國的寄書量(見表六)。1953年,接受蘇聯科學出版物的中國機關達到300個,其中有31個大型圖書館。[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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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六 中蘇圖書資料交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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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0年
  1951年
  1952年
  1953年
  總? 計
  蘇聯給中國(套冊)
  9955
  31653
  37098
  42136
  120842
  中國給蘇聯(套冊)
  2948
  4082
  6327
  12062
  25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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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援建工程或中國特別要求的具體項目和設備的技術資料,是通過雙方外貿進出口公司提供給中國的。對于蘇聯提供的科學技術文件,中方實際上只需付移交材料的成本費和復印費,即使這點費用,也不是每每收齊。而1953年5月15日簽訂的中蘇經濟合作協定則第一次以獨立條款的形式確定了無償向中國提供技術文件的原則。[95] 對于中方提出的要求,蘇聯總是能夠及時給予滿足。如為了配合第一個五年計劃的編制工作,周恩來致信莫洛托夫,希望蘇聯政府繼續向中國提供以下方面的技術資料:蘇聯現行的工業產品標準,即國家標準、全蘇標準、暫行技術條件及各企業的制造規格;建設礦山、工廠、學校、醫院的典型設計;工業及交通企業的技術操作規程;機器制造圖紙和先進企業的原材料、電力、燃料消耗的技術經濟定額等。兩天以后,莫洛托夫便答復同意滿足中方的要求。[96]
  從1950-1953年,蘇聯根據中蘇兩國政府間科學技術協定向中國提供科學文獻和技術資料共2928套(件),具體情況如表七所示:[97]
  六、派遣蘇聯專家
  新中國經濟建設所面臨的嚴重問題之一就是缺乏科學技術人才。建國之初陳云便告訴蘇聯大使,恢復國民經濟的一個嚴重障礙是缺少懂專業而又忠于人民政府的技術干部。新中國從國民黨那里接收下來的工程師和專家總共只有2萬人,而他們大多數人的政治觀念是反動的,親美的。以最大的鞍山鋼鐵企業為例,那里的70名工程師中竟有62名是日本人,他們在心理上仇視中國人,尤其是中國共產黨。[98] 情況確實如此,據中國有關統計資料,作為全國鋼鐵工業中心的東北,在日本人被遣送回國后,其技術人員占該行業人員總數的比例已經降至0.24%。[99] 1951年7月,周恩來仍然認定技術干部嚴重不足“將是中國工業化的一個主要障礙”。盡管中國政府正在努力“組織訓練班和技術大學,派大批學生到蘇聯留學。但是,目前戰爭還在繼續,這個問題很難解決”。[100] 直到恢復時期結束,全國也僅有16.4萬工程技術人員,地質專家總共不到200人。[101] 顯然,派遣大量蘇聯專家和技術人員來華,對于中國國民經濟的恢復和建設,不僅是必要的,而且是急需的。
  早在1948年夏,蘇聯已經派遣專家技術小組到東北幫助修復鐵路,1949年8月劉少奇訪蘇后,又帶來一批幫助制定經濟恢復計劃的專家,到建國前在華蘇聯專家已有600余人。[102] 中國領導人對蘇聯專家非常重視。當第一批蘇聯顧問團到達沈陽時,劉少奇在東北局召開的歡迎大會上告誡中國同志,要“把他們當作很好的老師”,“與蘇聯專家的關系只能搞好,不能搞壞”,如果出現問題,中國同志要負責任。“有理扁担三,無理三扁担”。[103] 毛澤東在中南海親自接見了來京的全體蘇聯專家及蘇聯專列的服務員,周恩來則邀請蘇聯專家登上天安門觀禮臺,參加開國大典。隨后,毛澤東又同劉少奇、朱德、周恩來一起前往座落在鐵獅子胡同的蘇聯顧問總部參加專家工作會議,并發表了重要講話。周恩來親自領導了蘇聯專家工作指導小組,日常工作由伍修權、楊放之主持。[104] 中國領導人對這批蘇聯專家的生活起居也給予特別的關照,劉少奇曾專門致電周恩來,對到京專家的住房、辦公室和用車,乃至被褥、洗漱用具和紙筆,每個細節都作了認真交待。[105]
  蘇聯在華專家總顧問最初是柯瓦廖夫,因其給斯大林寫報告攻擊中共領導人,很快便被調回國內。接替柯瓦廖夫職務的是阿爾希波夫,在華工作一年多后也奉調回國。1952年年中來華担任總顧問的是畢考爾金,曾負責協助中國政府研究第一個五年計劃草案。一年后阿爾希波夫再次來華担任總顧問,一直在中國工作達八年之久,經常與中國領導人接觸,并結下了深厚友誼。[106]
  關于1950-1953年來華蘇聯專家的人數,有各種不同的說法和統計。有俄國學者說,到1952年3月,在中國已有蘇聯顧問和教師332名,各種技術專家471名。1953年7月中國政府又要求在現有277名專家的基礎上,再增派172名。[107]  而據1952年9月21日周恩來給莫洛托夫的信上說,當時在華工作的蘇聯專家共有252名,除明年需辭聘31名和聘期滿后回國需另聘37名外,請在明年再增派237名來。鑒于他們人數大量增加,且分散在許多城市,因此,“有必要增加脫離其他工作的兩名副總顧問,一名具有蘇聯高等學校教育工作及領導工作經驗的,負責領導全體在中國的蘇聯教員的工作,一名負責領導在財經機關及各工業部工作的蘇聯專家的工作”。[108] 就專家總數而言,據中國檔案材料,自1950年至1953年先后到中國幫助經濟建設工作的蘇聯專家共計1093人,截至1953年底已回國741人,留在各廠礦企業的尚有342人(其中重工業部系統159人,燃料工業部系統102人,第一機械工業部系統52人)。[109] 而蘇聯有關材料統計,到中國工作的高級專家1951年為557人,1952年為258人,1953年為395人。[110] 按這個統計,不算1950年,蘇聯來華專家(還是高級的)已達1210人。考慮到在華專家工作狀況的復雜性(即有到期回國者和續聘、新聘者之交叉),以及計算標準的差異性(即有高級顧問、技術專家、教師和一般工作人員之分),出現上述統計上的差別是正常的,特別是由于最初派遣專家工作缺乏計劃性,想要得到精確數字也未必可能。不過,大體可以確定的是,在本文考察時期,蘇聯來華的經濟技術專家(不算教師)總數至少在1100人以上,同期在華工作的大約保持在250-480人之間,專家來華在高潮在1951年和1953年,即兩次確定援建重點項目之后。
  蘇聯專家對中國經濟的恢復和發展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在經濟建設的起步階段,中國首先感到不足的是設計力量,到1953年,全國總共只有78個設計單位,每個單位一般都不足500人。[111] 如此單薄的力量根本無法滿足中國全面恢復經濟和建設的需要,于是應中國政府要求,蘇聯派遣了大批設計專家來華。與確定第一批蘇聯援建項目相適應,1950年2月毛澤東和周恩來訪蘇時聘請了第一批16個蘇聯設計組。朝鮮戰爭爆發后,為了建設東北部地區工業基地,中國政府又聘請了第二批3個蘇聯設計組。第三批23個蘇聯設計組是1951年聘請的。這樣,到1951年夏,僅設計專家,蘇聯就派來了42個小組,其中30個安排在東北地區。[112] 為了執行一五計劃,中財委決定再請求蘇聯政府派出5個綜合專家組于1952年下半年來華進行全國性規劃、配置和設計工作,其任務是全國電氣化規劃,全國鋼鐵工業的發展遠景和產品品種方案確定,全國機械制造工業現有工廠調整和新廠建設規劃,全國船舶工業工廠及鐵路機車車輛制造廠的調整、擴建和新建規劃。同時還有6項地質勘察工作需請求蘇聯幫助。[113] 對于中方提出的設計要求,蘇方都是盡量予以滿足的。據李富春和宋邵文報告,在1952年底關于煤礦設計項目談判中,對于中國提出的設計要求,蘇聯方面在可能的范圍內全部予以接受,即使地質資料不完備,也“勉強接受設計”。[114]
  在具體工作中,蘇聯專家的意見和建議為中國經濟建設提供了巨大幫助。例如,過去中國被認為是貧油國家,而蘇聯專家根據石油生成的原理并將中國地層構造與周邊國家比較后指出,“中國處在油田國家的中間,中國地下石油資源是豐富的”。同時,蘇聯專家還傳授了先進的油田勘探方法,解決了低壓油田的產油問題。在蘇聯專家的幫助下,三年來中國石油工業的勞動生產率提高了3倍,1952年的原油產量已超過解放前最高產量的19.66%,從而為中國石油工業的發展奠定了基礎。在電力工業方面,蘇聯專家在阜新發電廠安裝發電機工程中推廣了16種先進施工方法,結果安裝一部鍋爐就節省人工25000個,透平發電機的基礎工程縮短工時4/5。整個安裝工程提前一個月竣工,降低成本60億元,質量完全合乎蘇聯先進標準,受到毛澤東和高崗的嘉勉。[115] 在煤炭工業方面,中國煤炭管理總局曾認為國內現有淺部煤層已開采完,而受技術條件限制又無法開采深部煤層和擴大采掘范圍,因此要在1957年以前廢棄120個礦井。后經蘇聯專家研究,恢復和擴建了大部分礦井,使得1952年全國煤礦生產能力比上年提高60%,更重要的是大部分礦井的服務年限延長了20-40年。各礦還根據蘇聯專家的建議,實行蘇聯新式采煤法,使厚煤層的回采率提高了20-30%。在鋼鐵工業方面,在蘇聯專家的指導下,僅僅一年,各地煉鐵爐且均已突破原設計能力,其中石景山250噸煉鐵爐可煉鐵376噸,太原50噸煉鐵爐則創造了106噸的紀錄。太原馬丁爐接受蘇聯專家建議,采用熱裝法和吹風熔煉法煉鋼,將每爐冶煉時間由過去的10小時42分縮短到4小時54分。天津馬丁爐去年采用蘇聯專家的熱修法,修爐時間由180小時減至60小時,提高效率兩倍。重慶某鋼廠軋制鋼軌的設備已廢置不用達十余年,經蘇聯專家幫助,不僅重新啟用,而且在國內首次軋制重型鋼軌成功,使四川人民仰望了40年的成渝鐵路得以動手修筑。在林業方面,蘇聯專家提出的木材流送新方案把流送損失率從10%降到1.37%,而他們的林業方格調查法將使東北森林調查所需時間由25年縮短為5年。農業部水利局修建渾河水庫的設計,經過蘇聯專家修訂,蓄水量增加2.25倍,節約投資2000億元(舊幣)。在農業方面,蘇聯專家介紹的深耕、密植、輪作、合理灌溉和施肥等先進經驗,對于提高中國的農作技術貢獻很大。北京雙橋國營農場在蘇聯專家盧森科的直接指導下實行棉花密植,每畝產量提高了一倍。在工礦企業的經營管理方面,也因得到蘇聯專家的幫助而大為改觀,對于制定生產計劃、確定生產責任制度、簡化統計表報、建立經濟核算制等各項工作,專家們都提供了許多寶貴意見,并收到良好效果。此外,蘇聯專家還通過講課等方式向中方人員傳授經驗和技術,在實際工作中為中國培養了大批技術骨干,如1952年東北計劃統計干部3萬多人,其領導骨干大部分都是蘇聯專家親自培養的。[116]
  蘇聯專家的工作態度也是認真負責的。據重工業部報告,為了正確的規定設計任務書中的產品方案,吉林鐵合金廠蘇聯設計小組收集了中國所有鐵合金廠的設備能力及生產情況,并研究了鋼鐵工業發展遠景,經過5個月時間的研究,編制了4個方案,加以反復比較,才將產品方案最后確定下來。[117] 在西北鋼鐵公司鋪煉二號馬丁爐爐底的五天五夜,蘇聯專家赫力浩夫除每天休息4-5個小時外,未離開現場一步。天津制鋼廠修馬丁爐時,蘇聯專家馬里謝夫一連在現場工作19個小時。[118] 在整修北京下水道工程中,為了考察下水道是否需要重建,蘇聯專家高萊托夫親自鉆進污臭的暗溝,察看溝磚被浸蝕的程度。證實這些在明朝修建的暗溝,再使用幾十年也沒問題,從而大大節省了費用,也加速了工程進度。[119] 1952年1月周恩來出席政務院召開的財經部門蘇聯專家工作座談會時,對蘇聯專家在財政、工業、交通、銀行、貿易、水利等部門的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和贊揚。[120]
  正因為如此,中國政府十分強調發揮蘇聯專家的作用。1952年2月中財委的總結報告說,“兩年經驗證明,由中國技術人員來設計的小工廠或小規模恢復改建工廠在設計技術上的缺點弊病已經很多,浪費很大。而巨大復雜工廠的設計,一個也沒有成功,都是半路回頭再請蘇聯設計的。所以若干年內在中國高級技術人員未養成時,聘請蘇聯設計組是一種迅速省錢又十分穩當的辦法”。[121] 1952年3月5日,陳云、薄一波、李富春在一份報告中提出,中財委根據中共中央指示規定,凡屬舉辦性質重要,其產品在我國尚未生產過的新工廠,或在舊的大工廠中改建重要裝備,而我無改建把握者,均應聘請蘇聯設計組,而且接收定貨,保管裝備,施工安裝,試車運轉,均需聘請蘇聯專家或專家組加以協助指導。若干新工廠在開工之前還需派實習組到蘇聯工廠中去實習。[122] 1952年12月中財委贊同并轉發的第一機械工業部關于專家工作情況的報告認為:“對于蘇聯專家的意見必須采納。以為蘇聯專家不了解我國情況的觀點應當改變,事實上他們是不輕易發言的,他們的意見基本上是從我們的實際情況提出的”。采納蘇聯專家的意見“應當是堅決的,因為我們自己沒有更好的辦法。動搖不定又想依靠又打折扣的態度是錯誤的”。報告還建議必須設立由部長直接領導的專門機構,管理和協助專家工作,并支持檢查執行專家意見的情況,及時總結經驗。[123]
  當然,在專家問題上中蘇之間也曾有過分歧和矛盾,這主要表現在支付蘇聯專家的待遇和報酬方面。劉少奇訪蘇時,斯大林曾表示派往中國的專家,其待遇只須與中國的優秀專家相同即可,其余部分則由蘇聯政府補貼。[124] 根據這一原則,劉少奇曾指示陳云和薄一波,“蘇聯專家臨時薪資,暫訂最高標準為2500斤小米”,另須適當規定食堂飯食價格并設特別商店,對專家給予照顧,具體事宜與柯瓦廖夫商議。[125]
  但在毛澤東和周恩來訪蘇時,特別是中方提出關于中長鐵路等新條款后,情況有了變化。蘇方提出,在支付專家工資之外,中國還應支付一筆補償費用。在2月11日與米高揚會談時,周恩來表示不理解第一條款的含義,即蘇方提出中國政府應每月支付給每個專家2000-4000盧布的補償費用,是用于贍養專家的家庭,還是給國家或者直接付給專家以前工作的企業。米高揚和維辛斯基明確說,這筆錢將用作對專家以前工作的企業的補償,應交給蘇聯政府,這一條款適用于所有專家。對于周恩來提出的希望中國可以用實物支付這筆費用的要求,米高揚回答,支付協議草案所規定的支付可以是提供實物,也可以用黃金、美元和英鎊。[126] 第二天,羅申受葛羅米柯委托會晤周恩來。周恩來要求羅申向米高揚和維辛斯基轉告,昨天會談后,他又仔細考慮了支付專家費用協定的第四款,并同毛澤東進行了協商,他們得出的結論是:如果規定每月支付蘇聯專家的補償費用2000-4000盧布以美元結算,那么對中國政府來說,這將是非常難以接受的。周恩來強調說,這筆費用相當于每月10000至18000斤小米,而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和副主席們每月只有3400斤小米,部長們只有2800斤小米。因此,中國政府認為,“如果采用提供各種食品和商品的方式作為補償金,對于中方來說,比支付美元要輕松得多”。[127]
  然而,周恩來在莫斯科時沒有解決這個問題。后來,蘇方同意將補償金降到1500-3000盧布,但堅持應以外匯(盧布)結算。在3月8日葛羅米柯與王稼祥的會談中,中方又提出,根據一些在華專家的要求,是否可以將這筆費用的一部分直接支付給在中國的多子女專家本人,其目的當然還是希望減少外匯的支出。對此,葛羅米柯予以否定。此外,蘇方準備把在華蘇聯軍士的工資提高到低級專家水平,即每月應為他們支付1500盧布的補償費用。甚至對于普通士兵,中方在提供實際生活費以外,也應支付補償金。王稼祥指出,在蘇聯顧問中,軍士占相當大的部分,而他們在蘇聯每月收入只有500-600盧布,因此不應該把對專家的條件擴展到軍士身上,況且,從目前中國的財政狀況來看,這樣的標準也太高了。葛羅米柯則認為,蘇方的立場“是以許多恰當的理由為基礎提出的”。盡管王稼祥后來暗示,暫時不要提出關于軍士和士兵的支付問題,但蘇方堅持己見。[128]
  情況匯報到北京,3月19日周恩來代中共中央起草了答復電:關于專家協定條款,“不必再爭,即照蘇聯政府所提條件辦理,我們由此取得經驗,加緊學習,謹慎工作,以便第二年精減專家,亦甚有利”。[129] 1950年3月27日蘇聯專家在華工作條件協定簽字,10月25日雙方又簽署了關于對技術專家報酬條件的協定。根據這兩個協定,中國應向蘇聯專家支付相當于中國專家工資水平的工資,另外再支付出差補償費用,按每人每月1500-3000盧布計。[130] 但實際上中國支付蘇聯專家的工資是高于國內標準的,以1952年的水平為例,共分七級,其工資由348萬元(舊幣)至180萬元不等。[131]
  此外,由于中方缺乏經驗,派遣專家工作中也出現了一些麻煩和矛盾,主要表現在聘請專家沒有計劃性,管理混亂,以及不能滿足專家要求的工作條件等等。由于沒有統一計劃和管理,造成有些專家已經來到中國,而用人單位尚未接到通知。有些單位聘請專家時,沒有考慮住處和翻譯等相應條件,不得不一再削減人數,造成雙方被動。[132] 為蘇聯專家進行設計而收集原始資料的工作也存在嚴重缺點,主要是不能按時交付齊備的資料,致使蘇聯專家的設計進度受到影響。如1951年鞍鋼對收集原始資料工作沒有統一領導機構,以致造成了零星分散和缺乏專責制的現象,結果使電氣、土建、水道、供熱、總平面圖等工作互相配合不起來,導致返工延誤。按中國重工業部統計,1953年以前,除由專家在華直接領導收集的項目外,所有各廠礦的資料大都延期交付,據初步計算,延期提交的原始資料,約占全部原始資料的一半以上。此外,由于中方提供的資料不準確造成設計失誤的事情也時有發生。[133] 為此,中國加強了對專家工作的管理和領導。1953年6月8日,周恩來接見蘇聯駐華大使庫茲涅佐夫和軍事總顧問柯托夫、政府代總顧問布拉金時,接受了蘇方提出的今后統一由蘇聯大使館辦理各系統增聘、延聘、辭聘專家的手續的意見,并表示今后凡帶方針政策性和涉及各部門全面計劃性的工作問題,都吸收首席顧問或專家組長參加黨委會議進行討論。6月13日,周恩來致信毛澤東等人提出:為統一管理蘇聯專家工作,并負責對蘇聯專家的聘請和分配,建議政務院下設以伍修權為組長的專家工作小組,以及專家工作辦公室和專家招待處,為專家工作小組的辦事機構。擬于月內召集一次聘有蘇聯專家的中央各部委負責人會議,討論改進專家工作問題,并將根據會議精神起草一個關于加強專家工作的決定送中央批準。9月9日,中共中央作出了《關于加強發揮蘇聯專家作用的幾項規定》。[134]
  七、培養中國專家
  從根本上解決缺乏科學技術人才問題的途徑當然是培養中國自己的專家,但是在新中國成立之初,這方面在困難也是非常突出的。本來舊中國的高等學校就不多,而在校學生的成份又令中共很不放心。如同郭沫若對蘇聯大使所說,“這些大學的學生絕大部分是地主和城市資產階級的孩子;高校學生中不僅沒有工農子弟,甚至連富農的子弟都很少。”[135] 然而,從中共黨員中培養科技人員則受制于普通教育和文化程度的普遍低下。根據1950年3月中共中央組織部長陸定一接見蘇聯駐華代辦謝巴耶夫時通報的材料,當時華北有150萬黨員,其中130萬是文盲或半文盲。在領導人員中(區委和區委以上),將近50%的人沒有文化或文化不高。陸定一說,中共領導準備用2-3年時間在上述黨的干部中掃除文盲,用5年時間在一般黨員中掃除文盲。[136] 顯然,對于這些可以依靠的力量近期是無法指望的。同時,直接從科研機構中選拔和培養人才也很困難。解放前夕中國的科研機構和研究人員少得可憐,國民黨政府成立的中央科學院僅有13個研究所,科研人員207人,涉及的學科也只有物理、數學、生物、地質及人文科學。北平科學院下設9個研究所,共有科研人員42名。[137] 因此,迅速培養出中國自己的專業技術人才,也需要得到蘇聯的幫助。
  蘇聯幫助培養中國專家主要是通過接受中國留學生學習和技術干部實習兩種途徑。1951年8月毛澤東根據周恩來的建議向斯大林要求,為了適應今后大規模經濟建設的需要,希望蘇聯為中國培養技術人才,并提出準備派遣375名學生和88名干部赴蘇學習和實習。[138]
  中蘇于1951年12月6日簽訂了關于中國公民在蘇聯進行生產技術實踐的條件的協定,1952年9月1日簽訂了關于中國公民在蘇聯高等學校學習的協定。在這兩個協定中,蘇聯都給予了比較優惠的條件。在蘇聯廠礦企業實習的中國技術干部,只需支付蘇聯專家和教師的講課費,以及少量的實習費,其數額僅為實習指導者工資的10-20%。而對在蘇聯學習的中國大學生和研究生,除教科書費和公用事業費外,中國政府僅向蘇聯政府支付50%的助學金。[139]
  據中國有關檔案材料計算,1952年由中央和東北計委抽調在職干部273名,教育部及各經濟部門所屬高等院校挑選學生287名,派往蘇聯留學。同年到蘇聯實習的技術干部為中央9個部委174名,東北工業部所屬各公司560名。1953年教育部準備送往蘇聯的留學生1100名,其中財經系統650名。在留學生派出計劃之外,中央財經委還擬選派500-600名實習生。另外,根據當年中國技術進口公司和蘇聯技術出口公司簽訂的相應合同,蘇聯以提供科學技術援助的方式,接收了144名中國專家在蘇聯進行生產技術實習。中國留學生和實習生的專業主要集中在重工業和燃料工業系統,如在1952年中央各部派出的實習生中,占64.4%,在1952年財經系統的留學生中,占58.6%。[140] 此外,在蘇聯科學院及其科學機關里學習的中國研究生1952年有11人,1953年有13人。[141]
  八、協助編制經濟計劃
  新中國的整個經濟建設方針是以建立蘇聯模式為目標的,其核心就是在經濟恢復的基礎上形成以國有經濟成份為主體的計劃經濟體制。早在1951年2月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周恩來便提出了為進行大規模計劃經濟建設做準備的設想。會議采納周恩來的提議,成立了由周恩來、陳云、薄一波、李富春、聶榮臻、宋劭文六人組成的編制第一個五年計劃領導小組。[142] 到1952年8月,周恩來主持起草了《三年來中國國內主要情況的報告》和《中國經濟狀況和五年建設的任務》。文件指出,“新民主主義的社會鐵序已經安定,工人階級及其先鋒隊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已經加強,人民民主專政已經鞏固,在長期戰爭中被破壞的經濟情況已經恢復。”報告提出了今后五年經濟建設的方針,其基本任務是:為國家工業化打下基礎,發展農業,加強國防,逐步提高人民的物質生活和文化生活,并保證中國經濟向社會主義發展。五年建設的中心環節是重工業,特別是鋼鐵、煤、電、力、石油、機器制造、飛機、坦克、拖拉機、船舶、車輛制造、軍事工業、有色金屬、基礎化學工業,在不妨礙重工業發展的范圍內,按人力、物力的可能來發展其他的經濟部門。工業建設的速度,每年可遞增20%。既要反對保守傾向,同時也要防止脫離實際的冒險傾向。首先在現有工業基礎上發展,并準備和開始在中國大后方建立新的工業基地。工業建設必須采取蘇聯先進的統一的技術標準,并依靠于蘇聯專家的指導和技術的援助。總之,全黨的領導和工作重心要轉到經濟建設方面,特別是工業建設方面。[143]
  第一次經濟計劃方案的制定,自然要尋求蘇聯的幫助。1952年8月15日周恩來親自率中國政府代表團前往蘇聯訪問。8月23日和28日,周恩來分別將《三年來中國國內主要情況及今后五年建設方針的報告提綱》、《中國經濟狀況和五年建設的主要任務》、《中國國防軍五年建設計劃概要》等文件的俄譯本送交蘇聯政府代表團和斯大林。雙方約定,在蘇聯黨政領導人看完這些文件后,中國政府代表團將與斯大林本人進行會談。[144]
  在9月3日與周恩來的會談中,斯大林對中國的五年計劃方案提出了如下意見:一、認為在計劃中規定工業發展的增長率為20%過高,應留有余地。經周恩來解釋,以往三年的經驗證明中國低估了自己的能力,斯大林便建議將總增長率定為15%,而在年度計劃中定為20%。二、計劃中沒有列入軍事工業,并且對全部供貨問題缺少總體說明。經周恩來說明,斯大林接受了軍事工業投資占全部工業投資12-13%的比例,中國可以按這個比例編制整個供貨申請單。三、計劃中沒有需要蘇聯援助項目的具體數據,而蘇聯方面研究這些計劃并給予答復至少需要兩個月的時間。斯大林同意周恩來先行回國,由李富春留下商談具體計劃。[145]
  1952年10月劉少奇率中共代表團參加蘇共第十九次代表大會時,蘇聯國家計委主席薩布羅夫同劉少奇、李富春繼續討論一五計劃問題,并提出了一些重要的建設性意見。薩布羅夫認為,把國民經濟建設計劃的增長速度定為18%是難以實現的,建議改為11-12%。關于蘇聯提供工業設備的問題,薩布羅夫認為不宜要求過多,盡管蘇聯可以提供這些設備,但要考慮到技術更新很快,應留有足夠的資金購買新設備。關于派遣蘇聯專家的問題,薩布羅夫也提出,蘇聯專家不能太多,更不要由專家包辦。中國應多派留學生和技術工人到蘇聯來學習和實習,逐漸形成中國自己的技術隊伍。經過對中方計劃的充分研究,1953年2月,蘇聯組成以薩布羅夫為首的代表團與中方代表進行會談,分組研究中國的五年計劃方案,并提出了具體修改意見。[146]
  中國領導人很重視這些意見。2月14日,周恩來為中共中央起草復李富春電,認為蘇方對中國第一個五年計劃的方案所提的各項意見,都是很可貴而應該予以重視的。根據中國的客觀實際和蘇方的意見,五年計劃確應放在可靠的基礎上,減低工業生產總值每年遞增的速度是肯定的。因此,可根據來電所提原則與其進行各項磋商,進一步考慮和修改我們原定的第一個五年計劃輪廓。2月17日、23日,周恩來召集朱德、習仲勛、曾山、賈拓夫和有關各部部長、國家計委委員及各局局長開會,討論蘇聯國家計委對中國五年計劃方案所提的意見,一致認為蘇方的意見對中國制定五年計劃有很大的幫助。同意將五年計劃中的工業生產增長速度定為13.5-15%,年度計劃爭取為20%左右,以保證五年計劃的提前完成。隨后,周恩來復信通報了北京討論的情況。[147]
  1953年5月18日,周恩來和高崗收到庫茲涅佐夫大使送來的蘇聯國家計委關于中國一五計劃任務的正式意見書,并報告給毛澤東和各中央領導人。意見書指出,中國經濟發展的基本方針是正確的。在肯定恢復時期中國所取得的巨大經濟成就的同時,意見書認為,規定中國全部工業每年平均增長速度為20.4%,其中國營和公私合營工業為24%,都是過高的。工業發展速度提得過高會使物資和熟練干部不能集中使用,使五年計劃的重要任務無法完成。蘇方建議自1953年至1957年工業總產量年增長速度由20.4%改為14-15%。意見書還提出,大工業的發展必須和能大量生產民用必需品的手工業的發展配合起來。中國擁有極豐富的勞動力和有經驗的手藝人,手工業的發展具備許多有利條件,因為應該把這一點估計在五年計劃之內。國家必須指導手工業的發展,供給其原料,實行手工業合作化,以保證其獲得必要的發展。五年計劃中必須特別注意農業問題,五年計劃最重要的任務之一應當是保證以糧食供應城市居民,以農業原料供應工業,尤其要注意擴大技術作物的生產,以適應日益發展的工業的需要。意見書接著指出,中方的草案沒有對國家財政和金融問題給以應有的說明,而要完成五年計劃的任務,尤其要進行大規模的工業建設,同時又要提高勞動人民的生活水平,就必須制定有關財政和金融方面的措施。此外,草案中對培養為實行第一個五年計劃所需干部的計劃問題也沒有很好地給以說明。蘇聯經驗證明,國家工業化最艱巨的任務之一就是大量培養熟練干部,從勞動人民中培養知識分子。應當專門作出培養熟練工人干部和工程技術人員的計劃。第二天,中共中央討論并通過了蘇方的意見書。20日中央向莫斯科回文,并以電話將中央的意見通知李富春。[148] 至此,關于第一個五年計劃的方案原則上確定下來。[149]
  在一五計劃的基礎上,中國開始了全面工業化建設。當然,還是離不開蘇聯的幫助。正像劉少奇在北京各界慶祝《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簽訂三周年大會上發表講話指出的:“從今年起,我國已經進入大規模的計劃建設的時期。為了把我們國家的建設工作做好,我們必須努力向蘇聯學習,必須把虛心學習和運用蘇聯的先進經驗看作是推進我們國家建設工作的首要條件之一。”[150]
  對建國初期中蘇經濟關系狀況進行考察的結論如下:
  一、中蘇已經結成政治和軍事同盟,因而在經濟上也需要密切雙邊關系,這一點對于中國尤其重要。因此,蘇聯的經濟援助是及時的,且為中國所必需;
  二、新中國經濟十分落后,又處于戰爭環境中,因而其經濟建設和發展必須依靠蘇聯。而蘇聯的全面援助確實對于中國的經濟恢復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三、斯大林很不情愿地按照中方提出的要求締結了新的中蘇同盟條約,因而在經濟利益方面頗有計較。所以,蘇聯的對華援助是有條件的和要求回報的;
  四、盡管蘇聯政府在援華專家的條件方面毫不讓步,但蘇聯的經驗和技術是中國經濟發展的必要保證,且蘇聯專家確實做到了盡職盡責,全心全意,令中方人員感動不已;
  五、中國方面全無經濟建設的經驗,同時,在戰爭的條件下,蘇聯也沒有把經濟援華作為一項特別突出的任務,因而整個對華援助工作顯得缺乏計劃性,出現了不少矛盾和混亂現象。
  總之,從1950年至1953年,中蘇不僅在軍事和外交方面全面合作,在經濟領域也是協調和互助的。蘇聯對中國大規模的經濟援助,以及在此基礎上中國經濟建設的恢復和發展,構成了此期中蘇同盟的經濟背景。至于對蘇聯援華政策的評估,應該指出,斯大林在其生命的最后幾年里,對中國的經濟援助既是慷慨的,又是有限的,既有效地幫助了中國的經濟恢復,也遺留了一些需要解決的問題。如果說斯大林的對華經濟政策侵犯了中國的主權,未免有些牽強,但此期蘇聯對華經濟援助確是有條件和有保留的。這就是赫魯曉夫入主克里姆林宮后面對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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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關于這次談判的詳細情況,參見沈志華、岡察洛夫:《1950年中蘇條約談判:愿望和結果》,載《中共黨史研究》1998年第2、3期。
  [2] 通常對經濟發展的階段不是這樣劃分的。從經濟史研究的角度,這一時期包括了建國初期的經濟恢復階段和第一個五年計劃的第一年。筆者如此劃分,是考慮到從蘇聯援華方針的變化來看,這一時期大體反映了斯大林時代最后4年的對華政策。
  [3] 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央檔案館編:《1949-195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檔案資料選編》綜合卷,中國城市經濟社會出版社1990年版,第63-64頁。值得提出作為比較的是,工業產值占工農業總產值的比重,在革命前的蘇聯、匈牙利、羅馬尼亞分別為42.1%,38%和30%,即使在最落后的保加利亞也有20%。
  [4] 《1949-1952年》綜合卷,第40、65、24頁。
  [5] 趙德馨主編:《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史綱要》,湖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6頁。
  [6] 《1949-1952年》綜合卷,第29、38、82頁。
  [7] 彭敏主編:《當代中國的基本建設》(上),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9年版,第5頁。
  [8] 《1949-1952年》綜合卷,第119-120頁。
  [9] 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編:《中國經濟發展五十年大事記》,人民出版社、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9年版,第35頁。
  [10] 當然,在聯合國通過對華實行經濟封鎖的決議之前,中國與西方的經濟聯系并未中斷,但中共由于其主觀意識的原因,已經很難擺脫對蘇聯的依賴性。
  [11] 1949年10月24日羅申與朱德談話記錄,АВПРФ(俄羅斯聯邦對外政策檔案館),ф.100,оп.42,п.288,д.19,лл.34-36。
  [12] 1949年10月25日羅申與劉少奇談話記錄,АВПРФ,ф.100,оп.42,п.288,д.19,лл.37-43。
  [13] 1949年10月28日羅申與郭沫若,羅申與董必武談話記錄,АВПРФ,ф.100,оп.42,п.288,д.19,лл.63-65,69-71。
  [14] 1949年10月28日羅申與陳云談話記錄,11月15日羅申與周恩來談話記錄,АВПРФ,ф.100,оп.42,п.288,д.19,лл.58-62,81-95。
  [15] 筆者關于中國出兵朝鮮決策過程的論述,詳見《毛澤東、斯大林與韓戰》,香港天地圖書有限公司1998年版,第五章。
  [16] 《周恩來選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02頁。
  [17] П. Юдин, Мао Цзэдун о китайской политике Коминтерена и Сталина,Проблемы Дальнего Востока, 1994, №5, л.107。
  [18] 詳見沈志華:《抗美援朝戰爭中的蘇聯因素》,載《當代中國史研究》2000年第2期。
  [19] АПРФ(俄羅斯聯邦總統檔案館),ф.39,оп.1,д.39,л.85-86。詳見А.М. Ледовский, Секретная Миссия А.И. Микояна в Китй. Январь-Февраль 1949г., Проблемы Дальнего Востока, 1995г., №3,лл.99-104。中國有論著說,周恩來提出貸款4億美元,而米高揚只答應給3億。見裴堅章主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史(1949-1956)》,世界知識出版社1994年版,第11頁。
  [20] 1949年6月27日斯大林與中共代表團會談紀要,АПРФ,ф.45,оп.1,д.329,л.1-7。
  [21]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劉少奇年譜(1898-1969)》下卷,中央文獻出版社1996年版,第219-220頁。
  [22] 協定文本見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央檔案館編:《1949-195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檔案資料選編》基本建設投資和建筑業卷,中國城市經濟社會出版社1989年版,第87-88頁。
  [23] 阿·舍甫琴科:《與莫斯科決裂》,世界知識出版社1986年中文版,第142頁。作者是前蘇聯高級外交官,曾出任聯合國副秘書長。據查,僅1948年蘇聯向波蘭提供工業設備一項,即貸款4.5億美元。見1948年2月2日《人民日報》。
  [24] 《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一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87年版,第213頁。
  [25] 1950年1月22日斯大林與毛澤東會談記錄,АПРФ,ф.45,оп.1,д.329,л.29-38。
  [26] 參見1950年1月22日聯共(布)中央決議及附件,АВПРФ,ф.07,оп.23а,п.18,д.235,лл.41-45。
  [27] 1950年1月22日斯大林與毛澤東會談記錄,АПРФ,ф.45,оп.1,д.329,л.29-38。當時蘇聯給東歐國家的貸款利息為2%,而中國規定銀行給予工業的低息貸款為月息2.7厘(《1949-1952年》基本建設投資和建筑業卷,第99頁),合年息3.24%。
  [28] 1950年1月26日維辛斯基給斯大林的報告,1月28日蘇方對中方草案的修改稿,АВПРФ,ф.07,оп.23а,п.20,д.248,лл.38-55,74-79。斯大林最初對中方草案的大段刪改,表現了他的不滿情緒。
  [29] 1950年1月31日中方對貸款議定書的修改草案,2月2日蘇方關于貸款議定書提交的草案,АВПРФ,ф.07,оп.23а,п.18,д.234,лл.23-26,39-49。
  [30] 《1949-1952年》綜合卷,第47-49頁。
  [31] 1950年2月2日、3日維辛斯基給斯大林的報告,АВПРФ,ф.07,оп.23а,п.18,д.234,лл.29-34,50-55。
  [32] 金沖及主編:《周恩來傳》下卷,中央文獻出版社1998年版,第995-996頁。
  [33] 《建國以來劉少奇文稿》第一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8年版,第404、407-408頁。
  [34] 《周恩來傳》下卷,第996頁。
  [35] 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央檔案館編:《1949-195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檔案資料選編》財政卷,經濟管理出版社1995年版,第627-628頁。
  [36] 關于軍事貸款的情況散見于1951年1月14日毛澤東致斯大林電,1月19日華西列夫斯基給斯大林的報告,9月20日毛澤東致斯大林電,АПРФ,ф.45,оп.1,д.337,лл.4-5,26-35, д.341,лл.125-127。1950年1美元折合4盧布。參見《1949-1952年》基本建設投資和建筑業卷,第551頁。
  [37] 1951年11月14日毛澤東致斯大林電,АПРФ,ф.45,оп.1,д.342,лл.16-19。
  [38]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周恩來年譜(1949-1976)》上卷,中央文獻出版社1997年版,第258頁;1952年9月3日斯大林與周恩來會談記錄,АПРФ,ф.45,оп.1,д.343,лл.89-90。
  [39] 投資總額見《1949-1952年》基本建設投資和建筑業卷,第107頁。美元與人民幣的匯率參見1951年2月24日羅申給蘇聯外交部、財政部和國家銀行的電報(俄國檔案,館藏號缺失)。百分比為筆者計算所得。
  [40] 《當代中國的基本建設》(上),第14-15頁。
  [41] 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央檔案館編:《1953-195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檔案資料選編》固定資產投資和建筑業卷,中國物資出版社1998年版,第386-387頁。
  [42] 《1949-1952年》基本建設投資和建筑業卷,第270頁。其中不含軍工項目。
  [43] 《1949-1952年》基本建設投資和建筑業卷,第266、268頁。
  [44] 參見《周恩來年譜》上卷,第112、131-132頁;1951年1月10日維辛斯基與何長工談話記錄,АВПРФ,ф.0100,оп.44,п.322,д.11,лл.1-3;朱元石主編:《共和國要事口述史》,湖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95-307頁。
  [45] 《1949-1952年》基本建設投資和建筑業卷,第363-368頁。
  [46] 《1953-1957年》固定資產投資和建筑業卷,第332-364頁。上述稀有金屬供應量包括了1950年協議中規定的數字。另,筆者詢問本卷編纂者董志凱得知,上述91個項目與35個軍工企業有部分重疊。
  [47] 袁寶華:《赴蘇聯談判的日日夜夜》,載《當代中國史研究》1996年第1期,第25頁。
  [48] 《1953-1957年》固定資產投資和建筑業卷,第359-364頁。
  [49] 《周恩來年譜》上卷,第302頁。
  [50] Б. Кулик,Китайская Народн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 в Период Становления(1949-1952гг.),Проблемы Дальнего Востока,1994г.,№5, л.115。
  [51] 1950年1月5日包爾漢、王震致周恩來、陳云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檔案館,全宗175,目錄2,卷宗112,第7-9頁。
  [52] Б. Кулик前引文, Проблемы Дальнего Востока, 1994г., №6, л.75。據周恩來在莫斯科談判時發回的電報,年初中國提交的進出口貨單均已接近2億美元。見《周恩來傳》下卷,第996頁。
  [53] 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央檔案館編:《1949-195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檔案資料選編》對外貿易卷,經濟管理出版社1994年版,第500-507頁;《1949-1952年》基本建設投資和建筑業卷,第547頁。關于價格問題,周恩來在1950年4月9日給李富春等談判代表的電報中提到蘇聯進口價格偏高而中國出口價格偏低(《周恩來年譜》上卷,第31頁)。筆者以為,周電所說,只是當時談判代表的感覺,而外貿部和海關總署的報告則是根據后來實際情況寫的。
  [54] 程中原著:《張聞天傳》,當代中國出版社1993年版,第603頁。
  [55] 伍修權:《回憶與懷念》,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246-247頁。
  [56] 1951年2月24日羅申給蘇聯外交部、財政部和國家銀行的電報(俄國檔案,館藏號缺失)。
  [57] 多勃雷寧:《信賴——多勃雷寧回憶錄》,世界知識出版社1997年中文版,第21頁。1953年中蘇商定人民幣與盧布的非貿易兌換率為1:2,1956年實際調整為1:6。見王泰平主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史(1957-1969)》,世界知識出版社1998年版,第220頁。
  [58] 1949年12月16日斯大林與毛澤東會談記錄,АПРФ,ф.45,оп.1,д.329,лл.9-17。
  [59] 見1951年3月24日《人民日報》。
  [60] 1951年7月17日羅申與陳云談話記錄,АВПРФ,ф.100,оп.44,п.332,д.13,лл.36-39。
  [61]ate="False" w:st="on">1951年5月26日斯大林致毛澤東電,6月21日毛澤東致斯大林電,1952年3月28日毛澤東致斯大林電,АПРФ,ф.45,оп.1,д.338,л.91;д.339,лл.69-70;д.342,лл.126-130。
  [62] 1952年9月3日斯大林與周恩來會談記錄,АПРФ,ф.45,оп.1,д.343,лл.89-90。
  [63]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史(1949-1956)》,第40-41頁。
  [64] 《周恩來年譜》上卷,第301頁。
  [65] 《1949-1952年》對外貿易卷,第499-500頁;《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史(1949-1956)》,第41頁。
  [66] 《在歷史巨人身邊》,第447頁;1956年3月31日羅申與毛澤東談話記錄,АВПРФ,ф.100,оп.49,п.401,д.9,лл.87-98。
  [67] 葛羅米柯回憶說,中國不愿意在股份公司問題上與蘇聯合作,斯大林對此反應十分強烈,恐怕也屬不實之詞。見葛羅米柯:《永志不忘——葛羅米柯回憶錄》下卷,世界知識出版社1989年版,第164-165頁。
  [68] 詳見瞿韶華主編:《航空史料——中華民國交通史料(三)》,臺灣國史館1991年版,第358-363、377-384頁;Donald Gillin and Ramon Myers ed.,Last Chance in Manchuria: The Diary of Chang Kia-ngau,Hoover Press,1989。А.М. Ледовский, На Дипломатической Работе в Китае в 1942-1952гг. Новая и Новейшая История,1993,№6,л.112。
  [69] 1950年1月22日聯共(布)中央關于中蘇談判的決議及附件,АВПРФ,ф.07,оп.23а,п.18,д.235,лл.41-45;《周恩來傳》下卷,第993-997頁。
  [70]А.М.Ледовский, Секретная Миссия А.И. Микояна в Китй. Январь-Февраль 1949г., Проблемы Дальнего Востока, 1995г., №3,лл.99-100。
  [71] 《建國以來劉少奇文稿》第一冊,第219-220頁。
  [72] 新華社編:《內部參考》1950年4月1日。
  [73] 1950年3月中央關于中蘇簽訂兩合股公司協定后應注意反革命分子活動的指示,福建省檔案館,全宗101,目錄5,卷宗5,第5-6頁。
  [74] 上述協定見《1949-1952年》基本建設投資和建筑業卷,第88-97頁;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央檔案館編:《1949-195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檔案資料選編》工商體制卷,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3年版,第790-794頁。。
  [75] 參見王鐵崖編:《中外舊約章匯編》第3冊,三聯書店1962年版,第1331-1333頁;薛銜天編:《中蘇國家關系史資料匯編(1945-1949)》,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1996年版,第390-394、404-405、412-427頁。
  [76] 石油、金屬公司30年,造船公司25年,民航公司10年,均超過中方最初設想的合作年限。
  [77] 《回憶與懷念》,第247-248頁。
  [78]АВПРФ,ф.0100,оп.47,п.53,д.384。除特別注明外,以下關于中蘇股份公司的材料均出自于此,其中表格為筆者計算后設置。
  [79] 1952年7月中蘇石油公司黨的工作報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檔案館,全宗0,目錄4,卷宗95,第6-7頁。
  [80] 1953年10月6日《人民日報》。
  [81] 據中國史料,該公司為中國民航培養各種技術人員340名,還接受中國民航局實習人員32名。姚峻主編:《中國航空史》,鄭州大象出版社1998年版,第215-217頁。
  [82] 《1949-1952年》工商體制卷,第790-794頁。
  [83] 1952年8月17日中共中蘇金屬公司黨委會致中央新疆分局的報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檔案館,全宗0,目錄4,卷宗95,第38-40頁。
  [84] 1953年1月中蘇有色及稀有金屬股份公司喀什礦務管理處1952年工作總結報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檔案館,全宗0,目錄4,卷宗95,第74-76頁。
  [85] ЦХСД(當代文獻保管中心),ф.4,оп.9,д.1933,лл.22-31。轉引自甘申、扎澤爾斯卡婭著,馬貴凡譯:“‘兄弟友誼’道路上的坎坷——蘇中關系史片斷”,載《國外中共黨史研究動態》1995年,第3期,第23-25頁。
  [86] 按美元與人民幣1:3和美元與盧布1:4的匯率計算。
  [87] 《1949-1952年》基本建設投資和建筑業卷,第266頁。
  [88] 《1949-1952年》工商體制卷,第267、267頁。另據中財委計劃局統計,1950年共有中蘇合營企業20個,職工26554人。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央檔案館編:《1949-195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檔案資料選編》工業卷,中國物資出版社1996年版,第793頁。
  [89] 《1949-1952年》工商體制卷,第276-277頁。
  [90] 《1949-1952年》工商體制卷,第133-135頁。
  [91] 有關協定見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央檔案館編:《1949-195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檔案資料選編》交通通訊卷,中國物資出版社1996年版,第26-32頁。
  [92] 《1949-1952年》交通通訊卷,第30-31頁。
  [93] 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央檔案館編:《1953-1957年》固定資產投資和建筑業卷,第274-285、243-247、254-255頁;當代中國叢書:《當代中國的鐵道事業》上,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0年版,第25頁。
  [94] Л.В.Филатов,Научно-техническое Сотрудничество Между СССР и КНР(1949-1966), Информационный Бюллетень Советско-китайские Отношения, 1975, №65, лл.7-8。
  [95] Филатов前引文,第7-8頁。
  [96] 1952年9月6日周恩來給莫洛托夫的信,《黨的文獻》1999年第5期,第3頁;《周恩來年譜》上卷,第258頁。
  [97] Филатов前引文,第102頁。
  [98] 1949年10月28日羅申與陳云談話記錄,АВПРФ,ф.100,оп.42,п.288,д.19,лл.58-62。
  [99] 《1949-1952年》綜合卷,第46頁。
  [100] 1951年7月24日羅申與周恩來談話記錄,АВПРФ,ф.100,оп.44,п.322,д.13,лл.44-51。
  [101] Филатов前引文,第7-8頁。
  [102] И.В.Ковалев, Диалог Сталина с Мао Цзэдуном, Проблемы Дальнего Востока, 1991г. №6, л.84。
  [103] 李越然:《外交舞臺上的新中國領袖》,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1994年版,第5-8頁。
  [104] 外交部外交史編輯室編:《新中國外交風云》第一輯,世界知識出版社1990年版,第87-89頁。
  [105] 《建國以來劉少奇文稿》第一冊,第46-47頁。
  [106] 《新中國外交風云》第一輯,第90頁。
  [107] АВПРФ. ф.06,оп.12, п.22,д.337,л.14;ф.06,оп.13, п.21,д.334,л.1。轉引自Кулик前引文,Проблемы Дальнего Востока,1994г.,№6, л.76。
  [108] 《周恩來年譜》上卷,第260頁。
  [109] 《1953-1957年》固定資產投資和建筑業卷,第386-388頁。
  [110] Филатов前引文,第11頁。
  [111] Филатов前引文,第7-8頁。
  [112] 《當代中國的基本建設》(上),第14-15頁。
  [113] 《1949-1952年》基本建設投資和建筑業卷,第369、374頁。
  [114] 《1949-1952年》工業卷,第784-785頁。
  [115] 1953年4月10日、1952年12月15日《人民日報》。
  [116] 《1949-1952年》工業卷,第753-776頁;1951年2月15日、1952年1月20日《人民日報》。
  [117] 《1953-1957年》固定資產投資和建筑業卷,第410-418頁。
  [118] 《1949-1952年》工業卷,第776頁。
  [119] 1952年1月20日《人民日報》。
  [120] 《周恩來年譜》上卷,第114-115頁。
  [121] 《1949-1952年》基本建設投資和建筑業卷,第370頁。
  [122] 《1949-1952年》工業卷,第781頁。
  [123] 《1949-1952年》基本建設投資和建筑業卷,第374-375頁。
  [124] 1949年6月27日斯大林與中共代表團會談紀要,АПРФ,ф.45,оп.1,д.329,л.1-7。
  [125] 《建國以來劉少奇文稿》第一冊,第64頁。
  [126] 1950年2月12日維辛斯基給斯大林的報告,АВПРФ.ф.07,оп.23а, п.18,д.234,л.64-69。
  [127] 1950年2月12日羅申與周恩來會談紀要,АВПРФ.ф.07,оп.23а, п.18,д.234,л.70-74。
  [128] 1950年3月8日葛羅米柯與王稼祥會談紀要,АВПРФ.ф.0100,оп.43, ,д.8,л.36-40。
  [129] 《周恩來年譜》上卷,第29頁。
  [130] Филатов前引文,第8-9頁。
  [131] 《1949-1952年》工業卷,第778-780頁。
  [132] 1949年12月29日齊赫文斯基與張錫儔談話記錄,АВПРФ,ф.100,оп.43,п.302,д.10,лл.50-52。
  [133] 《1953-1957年》固定資產投資和建筑業卷,第410-418頁。
  [134] 《周恩來年譜》上卷,第306、308頁。
  [135] 1949年10月28日郭沫若與羅申會談記錄,АВПРФ,ф.100,оп.42,п.288,д.19,лл.63-65。
  [136] АВПРФ.ф.0100,оп43,д.10,п.302,л100.轉引自Кулик前引文,Проблемы Дальнего Востока,1994г.,№5, л.117。
  [137] Филатов前引文,第5頁。
  [138] 《周恩來年譜》上卷,第165頁。
  [139] Филатов前引文,第9頁。
  [140] 參見《1949-1952年》工業卷,第787-791頁;Филатов前引文,第11頁。其中百分比為筆者計算所得。
  [141] Филатов前引文,第11頁。
  [142] 《周恩來年譜》上卷,第130-131頁。
  [143] 《周恩來傳》下卷,第1070-1071頁;《周恩來年譜》上卷,第254-255頁
  [144] 熊華源、廖心文:《周恩來總理生涯》,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63頁。
  [145] 1952年9月3日斯大林與周恩來會談記錄,АПРФ,ф.45,оп.1,д.329,лл.75-87。
  [146] 李越然:《外交舞臺上的新中國領袖》,第39-40頁;“我國同蘇聯商談第一個五年計劃情況的回憶”,《新中國外交風云》第二輯,世界知識出版社1991年版,第17-18頁。
  [147] 《周恩來年譜》上卷,第284-285頁。周恩來的復信見《黨的文獻》1999年第5期,第3-4頁。
  [148] 蘇聯國家計劃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五年計劃任務的意見書,《中共黨史資料》第69輯,第1-4頁。文件提供者陳夕向筆者說明了中共中央收到和處理蘇方意見書的大體情況。
  [149] 此后,一五計劃的編制工作又經過反復醞釀討論,先后提出過多次方案。1954年11月間,毛澤東、劉少奇、周恩來、李富春等在廣州用20天時間審核修改了一五計劃的草案初稿。1955年2月計劃草案編制完成。同年3月中共全國代表會議通過關于這一計劃草案的決議。7月5日,第一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正式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的第一個五年計劃》。參見《周恩來傳》下卷,第1086頁。
  [150] 《劉少奇年譜》下卷,第308頁。


沈志華 2013-08-27 16: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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