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文論佚文考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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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圖分類號:I206.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04(2006)06-0151-03
  隨著集成式先秦文論資料和文學批評史著的面世,先秦文學思想研究若再想取得較大突破,從后代傳世典籍和地下出土文獻中搜剔輯錄先秦文論佚文資料就顯得越來越重要。近年,筆者在系統研讀傳世典籍時,陸續甄別輯錄了一批這方面的佚文資料,現摘發十一節,以供研究者參用。
  佚文考辨和輯錄以筆者大致判定的撰寫時間先后為序。
  一、《由余》佚文
  《漢書·藝文志》著錄《由余》三篇,列雜家類。顏師古注:“入兵法。”《隋書·經籍志》、《舊唐書·經籍志》、《新唐書·藝文志》皆不見著錄,知亡佚已久。
  下節佚文輯錄于《史記·秦本紀》,是由余任職西戎時出使秦國與秦穆公的一段對話。可能是司馬遷綜合由余回答穆公問的文獻記載寫進了《史記》中,也可能是由余使秦之前對如何回答穆公的提問已有腹稿,返戎后確將回答穆公問的情況撰成了文字,司馬遷乃是節引。筆者以為,不論屬于前者還是后者,此節文字均似應視作《由余》中的內容。本文表達了由余對詩書禮樂文明的否定性評價。其反對詩書禮樂的理由主要是統治者僅以詩書禮樂法度責督于下,卻不以詩書禮樂法度約束自身,該認識頗富于批判精神。文云:
  戎王使由余觀秦,秦繆公示以宮室、積聚。由余曰:“使鬼為之,則勞神矣。使人為之,亦苦民矣。”繆公怪之,問曰:“中國以詩書禮樂法度為政,然尚時亂。今戎夷無此,何以為治,不亦難乎?”由余笑曰:“此乃中國所以亂也。夫自上圣黃帝作為禮樂法度,身以先之,僅以小治。及其后世,日以驕淫。阻法度之威,以責督于下,下罷極則以仁義怨望于上,上下交爭怨而相篡弒,至于滅宗,皆以此類也。夫戎夷不然,上含淳德以遇其下,下懷忠信以事其上,一國之政猶一身之治,不知所以治,此真圣人之治也。”
  二、《宓子》佚文
  《漢書·藝文志》著錄《宓子》16篇,列儒家類。注云:“名不齊,字子賤,孔子弟子。”《論語·公冶長》、《史記·仲尼弟子列傳》、《孔子家語·七十二弟子解》均言及此人。《史記集解》引孔安國語。云魯國人。又,文獻中“宓”或作“密”、“虙”,顏之推《顏氏家訓·書證》謂“宓”乃“虙”之誤字,清人梁玉繩《古今人表考》、劉寶楠《論語正義》、段玉裁《說文解字注》皆不以為然。今人孫啟治、陳建華《古佚書輯本目錄》以為:“六朝及唐人俗字,凡字從‘虍’者或寫作‘宀’。”其說可從。“宓”、“密”、“虙”當通用,讀作“伏”。《宓子》不見《隋書·經籍志》、《舊唐書·經籍志》、《新唐書·藝文志》著錄,知亡佚已久。《韓非子》、《呂氏春秋》、《淮南子》、《說苑》、《孔子家語》等時引其佚文,互有異同。
  下節佚文輯錄于《說苑·理政》,并校之以《孔子家語·七十二弟子解》。該文闡述了文章的社會作用及與社會實踐的辯證關系。認為,誦讀文章能夠提高人的文化素質,提高素質之后的人,若能運用所學文化知識服務于社會,不僅文化知識的重要作用會在實踐過程中得到驗證,同時文化知識持有者服務社會的過程也是加深理解所學文化知識的過程。文云:
  (孔子)往過子賤曰:“自子之仕,何得何亡(《家語》二句作“問如孔篾”)?”子賤曰(《家語》作“對曰”):“自吾之仕,未有所亡(《家語》作“無所亡”),而所得者三。始誦之文(《家語》無“文”字),今履(《家語》作“得”)而行之,是學日(《家語》無“日”字)益明也,所得者一也(《家語》無此句);俸祿雖少,鬻鬻得及親戚(《家語》二句作“俸所供,被及親戚”),是以親戚(《家語》作“骨肉”)益親也,所得者二也(《家語》無此句);公事雖急,夜勤吊死視病(《家語》作“而兼以吊死問疾”),是以朋友益親也(《家語》作“是朋友篤也”)。”孔子謂(《家語》作“孔子喟然謂”)子賤曰:“君子哉若人!君子哉若人(《家語》無疊句)!魯無君子者,斯焉取斯(《家語》作“則子賤焉取此”)。”
  三、《纏子》佚文
  纏子,生平不詳。王充《論衡·福虛篇》載有纏子與董子的互相辯難,云:“儒家之徒董無心,墨家之役纏子,相見講道。纏子稱墨家佑鬼神,是引秦穆公有明德,上帝賜九十年。纏(董)子難以堯、舜不賜年,桀、紂不夭死。”可知,纏子乃墨家后學。又,各學派互相辯難始于戰國,墨子生當春秋戰國之際,作為與儒家后學辯難的墨家后學的纏子,似當為戰國初期人。《纏子》不見《漢書·藝文志》、《隋書·經籍志》、《舊唐書·經籍志》、《新唐書·藝文志》著錄,唯《論衡》、《文選》李善注、《意林》各存二節,《風俗通·神怪》引用一節。
  下節佚文輯錄于唐代馬總《意林》卷一。該文表達了纏子對浮華言辭的排斥態度。文云:
  纏子修墨氏之業以教于世儒,有董無心者,其言修而謬,其行篤而庸,言謬則難通,行庸則無主。欲事纏子,纏子曰:“文言華世,不中利民。傾危繳繞之辭者,并不為墨子所修;勸善、兼愛,墨子重之。”
  四、《慎子》佚文
  慎到(約前395—前315),戰國時代趙國人。《漢書·藝文志》著錄其《慎子》42篇,列法家類。《慎子》至宋代部分失傳,《崇文總目》存37篇。今本《慎子》7篇收入《守山閣叢書》、《諸子集成》、《叢書集成初編》、《四部備要》等書中,當為后人輯錄重編而成,非《漢書·藝文志》42篇之舊(參《四庫全書總目》)。清人錢熙祚《慎子逸文》從《意林》、《文選》李善注、唐宋類書中輯錄佚文40余節,作為附錄亦收入上述幾書中。
  下節佚文輯錄于《意林》卷二。該文揭示了文藝本質問題,并對幾部早期文學作品的性質特點做了準確概括。認為《詩經》記錄的是過去的人們的思想感情,這是對“詩言志”說的具體運用,重申文藝的本質特征是表達思想感情。文云:
  《詩》,往志也;《書》,往誥也;《春秋》,往事也。
  五、《申子》佚文
  申不害(約前385—前337),戰國時鄭國人,《史記》卷63有傳。《申子》一書,《史記》本傳著錄二篇,《漢書·藝文志》著錄六篇,列法家類,《七略》(阮孝緒著)、《隋書·經籍志》、《新唐書·藝文志》皆以三卷目,可知其亡佚于五代或宋代以后。關于《申子》一書著錄和佚文輯錄情況,孫啟治、陳建華在《古佚書輯本目錄》中考述頗詳,可資參閱。這里輯錄佚文三節。
  佚文之一,輯錄于《意林》卷一。該文揭示了音樂規律問題。文云:
  鼓不預五音,而為五音主。
  佚文之二,輯錄于《太平御覽》卷六二四。該文揭示了語言的社會功能問題。文云:
  明君治國而晦晦,而行行,而止止。故一言正而天下治,一言倚而天下靡。
  佚文之三,輯錄于《藝文類聚》卷五四。該文表達了申不害對言辭辯說的否定性評價。
  文云:
  堯之治也,善明法察令而已。圣君任法而不任智,任數而不任說。黃帝之治天下,置法而不變,使民安樂其法也。
  六、《惠子》佚文
  惠施(約前370—約前310),《呂氏春秋·淫辭》高誘注稱其為戰國時代宋國人。名家代表人物,為魏惠王相。其事跡散見于《戰國策·魏策》、《莊子》、《呂氏春秋》諸書。《漢書·藝文志》著錄《惠子》一篇,列名家類。注云:“名施,與莊子并時。”《隋書·經籍志》、《舊唐書·經籍志》、《新唐書·藝文志》均不見著錄,知亡佚已久。清人馬國翰《玉函山房輯佚書》從《莊子》、《韓非子》、《呂氏春秋》、《說苑》中輯其言論凡40節,編為一卷,列入子編名家類。錢基博《名家五種校讀記·惠子征文記》(見《無錫國學專修學校叢書》)輯佚四節,唯《荀子·不茍》所引一節為馬氏所無。李峻之《呂氏春秋中古書輯佚》(見《古史辨》第六冊)所采七節均已見馬輯。另外,明代歸有光《諸子匯函》卷十三載《惠子》二節,題曰《楊喻》、《彈喻》,實分別見于《說苑》、《戰國策》。關于《惠子》佚文的輯錄情況,孫啟治、陳建華在《古佚書輯本目錄》中考述頗詳,可資參閱。
  下節佚文輯錄于《說苑·善說》。該文記錄了惠施對譬(比)喻修辭手法的詳盡闡說。他認為,譬(比)喻就是用人們理解的東西說明人們不理解的東西,這一概括揭示了譬喻修辭手法的形象思維特征。文云:
  客謂梁王曰:“惠子之言事也善譬,王使無譬,則不能言矣。”王曰:“諾。”明日見,謂惠子曰:“愿先生言事則直言耳,無譬也。”惠子曰:“今有人于此而不知彈者,曰:‘彈之狀若何?’應曰:‘彈之狀如彈。’則諭乎?”王曰:“未諭也。”“于是更應曰:‘彈之狀如弓,而以竹為弦。’則知乎?”王曰:“可知矣。”惠子曰:“夫說者,固以其所知論諭其所不知,而使人知之。今王曰‘無譬’,則不可矣。”王曰:“善。”
  七、《鬼谷子》佚文
  鬼谷子,縱橫家之祖,戰國時代楚國人,因隱于鬼谷(疑在河南淇縣云夢山),故自號鬼谷子。歷史上關于鬼谷子其人其書的真偽及所隱之地爭論頗多。關于其人,《史記·蘇秦列傳》云:“蘇秦者,東周雒陽人也。東事師于齊,而習之于鬼谷先生。”《史記·張儀列傳》亦云:“張儀者,魏人也。始嘗與蘇秦俱事鬼谷先生學術。”《風俗通義》云:“鬼谷先生,六國時縱橫家。”揚雄《法言·淵騫》云:“儀、秦學乎鬼谷術,而習乎縱橫言,安中國者各十余年。”說明鬼谷子乃蘇秦、張儀之師,蘇張從之學縱橫之術,歷史上當真有其人無疑。關于其書,《漢書·藝文志》著錄《蘇子》31篇,《張子》10篇,均列縱橫家類,而無《鬼谷子》之名。《史記索隱》稱:“樂壹注鬼谷子書。”《史記正義》佚文稱:“《七錄》有《蘇秦書》,樂壹注云:‘秦欲神秘其道,故假名鬼谷也。’”《隋書·經籍志》始著錄《鬼谷子》三卷,列縱橫家類,樂壹注。《舊唐書·經籍志》、《新唐書·藝文志》均記《鬼谷子》蘇秦撰,樂壹注。因此,《七錄》的《蘇秦書》似即隋唐以來的《鬼谷子》,說明世傳于今的《鬼谷子》一書是淵源有自的先秦古書。依余嘉錫《古書通例》所稱先秦諸子非必皆本人手著的通例,經蘇秦之手闡發其師鬼谷子思想的《鬼谷子》不能視為偽托。《鬼谷子》是現存唯一的一部縱橫家理論著作,一卷12篇,有《四部備要》及《四部叢刊》等本,南朝梁代陶弘景注。關于《鬼谷子》佚文的輯錄情況,孫啟治、陳建華《古佚書輯本目錄》考辨精詳,可資參閱。
  下節佚文輯錄于《說苑·善說》。該文最早觸及了說服人的方法和“論”“說”文體特征問題。一是認為,說服人的最基本要求是能把道理辯解清楚,表述明白,這是對“論”體特征的較早揭示;二是認為,說服人的根本要求是能將道理入于人心,這是對“說”體特征的較早揭示。文云:
  人之不善而能矯之者,難矣。說之不行,言之不從者,其辨之不明也;既明而不行者,持之不固也;既固而不行者,未中其心之所善也。辨之,明之,持之,固之,又中其人之所善,其言神而珍,白而分,能入于人之心,如此而說不行者,天下未嘗聞也。
  八、《尹文子》佚文
  尹文和宋研之名首次并出于《莊子·天下》篇,《呂氏春秋》、《說苑》載尹文與齊宣王、齊愍王問答事。顏師古注《漢書·藝文志》稱:“劉向云:與宋研俱游稷下。”可知尹文為戰國齊宣王、齊愍王時人,曾游學于稷下,與宋研、彭蒙齊名。《漢書·藝文志》著錄《尹文子》一篇,列名家類。魏黃初末山陽仲長氏析為上下兩篇,故《隋書·經籍志》作兩卷。清人錢熙祚從《意林》、《后漢書》注、《藝文類聚》、《太平御覽》、《北堂書鈔》中輯得佚文14節(見《諸子集成·尹文子·附逸文》等)。王仁俊《玉函山房輯佚書續編》所輯《尹文子佚文》一卷全錄錢輯,又據《意林》、《北堂書鈔》等補輯九節,編為《尹文子佚文補遺》一卷。錢基博從《意林》采得四節,不出錢王之外,唯從《群書治要》輯得《大道下》佚文一節,為錢王所無(見《無錫國學專修學校叢書·名家五種校讀記·尹文子校讀記附》)。
  下節佚文輯錄于《太平御覽》卷五七五。該文對創作主體、文藝作品形式媒介、接受主體之間“以類相動”關系作了系統揭示。這一揭示勾勒了文藝作品從產生到其社會功能發揮的全過程,并指出這一過程是靠“以類相動”原理完成的。該命題有較高理論價值。文云:
  鐘鼓之聲,怒而擊之則武,憂而擊之則恐,喜而擊之則樂。其意變,其音亦變。意誠或之達于金石,而況于人乎!
  九、《闕子》佚文
  闕氏,生平無考。《后漢書·孝獻帝紀》李賢注引《風俗通》云:“闕,姓也,承闕黨童子之后也。縱橫家有闕子著書。”“闕”,《文選》李善注、《太平御覽》或引作“闞”,誤。《漢書·藝文志》縱橫家類著錄《闕子》一篇,列縱橫家類,在戰國燕將龐媛與秦零陵令信之書中間,知闕氏為戰國后期人,縱橫家人物。《隋書·經籍志》云:“梁有補《闕子》十卷,《湘東鴻烈》十卷,并元帝撰,亡。”《舊唐書·經籍志》、《新唐書·藝文志》著錄梁元帝補《闕子》十卷。知《闕子》南朝梁時已佚。今梁元帝所輯補《闕子》亦佚。馬國翰《玉函山房輯佚書》從《水經注》、《藝文類聚》、《太平御覽》等書中輯錄佚文六節。孫啟治、陳建華《古佚書輯本目錄》按語稱:“原書不過一篇,元帝乃補成十卷,未詳所以。”“《闕子》自《隋志》已不載,諸書所引者疑是元帝之補作。”此按語可備一說。
  下節佚文輯錄于《太平御覽》卷八百三十四。該文以釣魚為喻,闡發了闕子對文藝與社會實務關系問題、言辭修飾規范性問題的看法。闕子認為,從大的方面講,從事各種學說的創立和廣義的文藝創作與從事社會實務相比,后者才是最急需的;從言辭本身講,要借助言辭解決實務問題、闡明道理,不在于要不要言辭修飾,關鍵在于言辭修飾是否合乎規范。作為縱橫家學派人物的闕子,能提出與本學派相悖的言辭理念,預示了戰國后期各家對縱橫捭闔言辭之風的普遍反思。文云:
  魯人有好釣者,以桂為餌,黃金之鉤,錯以銀碧,垂翡翠之綸,其持竿處位即是,然其得魚不幾矣。故曰:釣之務不在芳餌,事之急不在辯言。
  收稿日期:2006-05-20
鄭州大學學報:哲社版151~153J2中國古代、近代文學研究徐正英20072007
先秦/佚文/考輯/點評
本文從漢代以后傳世典籍中甄別輯錄了十一節先秦文論佚文,涉及儒、墨、法、名、雜、縱橫六家對文藝的看法,不少內容言先秦傳世文獻所未言,是先秦文藝思想資料的有益補充,可備研究者參用。
作者:鄭州大學學報:哲社版151~153J2中國古代、近代文學研究徐正英20072007
先秦/佚文/考輯/點評

網載 2013-09-10 20: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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