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當前語文教學的幾點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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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學語文教學效果不好,中學生語文素質整體水平不高”,早已是教育界乃至全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造成這種狀況原因有外部因素,也有內部因素。從外部因素看,半個多世紀以來,世界科學技術迅猛發展,科學技術是生產力的觀念已被越來越多的人接受,因此,科技教育隨之得到了不斷發展。與之相比,人文科學的教育則被有意無意地削弱、淡化;現代社會市場經濟機制的運行,促使人們增強了商品意識,人文意識則因價值觀的變化受到了沖擊,對學校的諸如語文、歷史、思想品德等人文學科產生了較廣泛的負面影響。這是很嚴峻的現實狀況。就內部因素而言,說到底,仍然是語文課上教師教什么、怎么教;學生學什么、怎么學的問題至今仍沒有解決好。解放后幾次頒布的《中學語文教學大綱》都沒有給“語文學科”下過明確的定義,因為理論界對這個問題的爭論仍在繼續。從理論角度上說爭論是好事,有助于發展,但正因為沒有統一的認識,便產生了不同的語文教學思想和教學方法。
  “語文”,可詮釋為語言文字、語言文章、語言文學、語言文化等。文字是語言的書面符號,文章、文學、文化等離開了語言文字便不存在。反之,沒有文章、文學、文化等,語言文字也毫無意義。語言文字是工具、基礎,語文學科要教語言文字是不言而喻的常識;語文學科不能抽象地教語言文字,同時要教文章、文學、文化等,也是理所當然的常識。二者絕不能偏廢。事實上,文字、文章、文學、文化常常是融合在一起的。“文字”,有廣義和狹義兩個涵義,前者是泛指一切語言的書面符號,后者則類同于“文章”,如“付諸文字”、“有關文字”、“發表了些文字”等等。一篇文章無論長短,總包容了一定的文化知識,反映了作者某種思想感情。入選語文教材的文章(包括詩歌、戲劇)應是對學生起示范作用的好文章,范文所運用的語言(文字)不是自然狀態的語言,而是“標準語”——經過加工規范化的民族的共同語——“文學語言”,而“文學語言”被運用得最好的,應是優秀的文學作品。中學語文教材編選了大量的古今中外優秀文學作品,其原因也在于此。整套中學語文教材雖則只有三四百篇課文,但其中蘊含著的豐富人文科學和自然科學知識,對學生的德、智、美育的影響比其他學科更大。由此可見,當我們承認語文學科是門基礎學科時,不能只重視其工具性功能,也要重視其人文功能。在教學實踐中,既教語言文字、語言文章方面的文化知識,也要用語言文學熏陶學生的心靈,不斷提高他們的思想認識和文化修養,從而達到使他們能較準確地、熟練地理解并運用語言文字的能力的目的。
  長期以來,關于語文學科的工具性功能和人文性功能(或說科學性與人文性)的爭論,始終沒有停止過。厚此薄彼、互趨極端、二者并重等皆有之。無庸諱言,近一、二十年里,強調“工具論”的觀念與做法是占了一定上風的。除前文已涉及到的一些原因外,筆者認為過分強調工具性功能與應試教育的教學模式有著密切的聯系。應試教學是考什么、教什么,教與學被考試牽著鼻子走。相比對教材的人文內涵的理解,許多教師認為語法、修辭等記憶類的知識內容易出題,也容易掌握所謂的“標準答案”。因此,平時的練習冊和語文試卷中出現大量的語法、修辭一類的題便不足為奇了。為了應付考試,許多老師違心地舍棄許多應教的人文知識、削弱了人文精神的滲透,淡化了審美情趣。把主要精力放在語言基礎知識、修辭法、篇章結構的表層講解、演繹,學生則被動地接受這樣的灌輸,機械地不求其解地做練習,使得原本是一門人文內涵極其豐富,趣味盎然的課程,被搞得枯燥無味,十分繁瑣,使學生視為畏途而生厭。語文是主課,是升學考試的“大軸”,學生再厭煩也得拚命地學,硬著頭皮地考。過分強調語文的工具性功能與現行考試許多做法互為因果惡性循環的狀況,就是這樣令人憂慮地存在著,要提高語文教學效果、提高中學生的語文素養便成了難以企求的奢望了。
  總之,盡管是老問題,現在我們還是有必要冷靜下來,認真研究語文學科的性質,探討實施語文素質教育的目標、任務,下大力氣從整體上改革語文教學方法和考試方法。倘若仍在一些枝節問題上爭論不休,或小修小改,是不能從根本上改革中學語文教學的現狀的。
  改革中學語文教學現狀也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綜合治理”。筆者無意也絕無能力提出什么方案,只是根據以往的實踐及近年來學習的一些體會,談幾點設想,以求教于教育界的同仁們。
  (一)語言文字的教學要有中國特色 這個想法出自于對中國語言文字(漢語言文字)的自身特點的思考。作為交流思想感情的工具,語言具有全人類性,但語言的書面符號——文字,則具有強烈的民族個性。中國文字——漢字,是世界上最為特殊的文字之一,它是圖形文字,也是表意文字。漢字的產生,漢字的音、形、義的衍變,漢字實用性的發展,都有著極其深厚的人文積淀,并折射出一定的時代精神。這種特殊品質,是所有拼音文字或表音文字所不具備的。例如:“人”與“民”兩個字,最早是表示不同階級的個體,前者專指奴隸,后者是指自由民,“人”字的篆體是下跪的象形。中國古代眾多學者研究漢字的音、形、義的著作可謂汗牛充棟,碩果累累。但舊時學校、私墊先生教幼童識文斷句卻幾乎不教什么語法規則;讀了幾年書,會作對子,會作詩詞,寫出文字通達的文章的學童并不在少數,這是很耐人尋味的教學現象。學外國語,學生學單詞,基本上與學語法同步,如“我”,英語的“I ”是主格,“ME”是賓格,不能搞錯。學漢語學生可不理會“我”的主賓之分,讀準、寫對、知道“我”是“自己”的意思就可以了。這樣說并非表明有關漢語言文字的知識可以不學,教師可以不教語法規則。掌握一定的語言文字的基本知識,有助于更準確地聽、說、讀、寫。這里要說明的是教漢語語言文字,應從傳統語文教學方法吸取有價值的東西,通過實踐、摸索出漢語言文字的教學規律,不要抽象地講語法知識,應結合漢語言文字的人文內涵來教與學。切忌脫離漢語言文字本質特點,生搬硬套地用外國語言教學的某些內容方法。例如以往教詞法,講“詞”和“詞組”,近些年來,詞組改為“短語”,“短語”原本是外語語法概念,是否適用于漢語也大可商榷,不少老師對這種與“國際接軌”的做法很不以為然,覺得是把問題復雜化了,并不見得其有多少科學性。教漢語語言文字,如果過分強調其工具性功能,而忽略其特有的人文性功能,是忽視“中國特色”的偏頗的教學行為。
  (二)語言文學應當進入課堂 文學是語言藝術。優秀的文學作品所運用的語言文字,比一般意義上的“文學語言”(標準語)更富有審美價值,更具表現力和感染力。優秀的文學作品均藝術地反映了一定時代的現實生活和真善美的人性,是一定社會的人文意識、精神的藝術再現。優秀的文學作品,尤其是敘事性作品,包含了許多人文知識,有的還涉及到經濟、軍事和自然科學的等方面的知識。有助于擴大讀者的知識面。即便是寫個人生活瑣事或托物言志的抒情性“小品”也充滿催人向上的情調,使讀者通過優美的語言文字得到種種啟迪和美的享受。
  中學生正處于渴求知識,充滿理想,追求真善美的時期,在他們所能接觸到的書面形式的東西中,優秀文學作品的影響是最大的。青少年學生很少有不喜歡文學的,例如學生一拿到新語文課本,往往是先看有多少文學作品,老師還沒教,他們就“先睹為快”了。既然教材中有那么多的文學作品,文學作品又有別于其他文章,那么這類課文理應講出文學味來。教材中非文學作品類的課文,如《看云識天氣》、《景泰藍的制作》、《改造我們的學習》、《在馬克思墓前的講話》等等,或狀物極富形象,或說理精辟嚴謹,或說明層序井然,這些文章的語言文字,文學意味也是很濃郁的。因此,語言文學應當進入課堂,語文教學應該具有些文學性。
  令人遺憾的是,現在的語文教學的課堂上文學味越來越淡薄了。有些教師不論教什么課等,總是那么幾下子:讀課文、分段落、概括大意、歸納中心思想,抽出幾個所謂典型的句子,不厭其煩地分析詞法、句法,或者“舉一反三”地講解修辭……固定的模式,枯燥的灌輸,成了單調刺激,這能激發起學生對學習語文的興趣么?例如朱自清的《荷塘月色》是公認的名篇佳作,在作者舉重若輕的筆下,那荷塘,那月色,何其美也。作者心中的“淡淡的哀愁”通過行云流水般的語言文字,于寫景狀物中若隱若現地流露出來。有的地方往往令人只能意會,難以言傳。如“塘中的月色并不均勻;但光與影有著和諧的旋律,如梵婀玲上奏的名曲”,這句話運用了視聽覺類比的通感修辭格,教學中對學生說明這一點就可以了,但有的老師不然,不但將“通感”與明喻、暗喻、借喻等反復比較,還津津有味地分析此句的語法結構,并讓學生模仿造句。其實“通感”真能說得明明白白的么?一個富有朦朧詩意的句子有必要肢解其結構?說明白了,分析清了,然而文學味也就沒有了。難怪這樣教法幾堂課下來,許多學生還是領略不到文章語言美的魅力,對“淡淡的哀愁”依然是一頭霧水,莫名所以。
  當然,中學語文不同于《大學語言》,更不同于中文專業的《作品選講》。把中學語文課講成文學課有悖于語文學科的性質與任務,但排斥語言文學進入課堂,好端端的文學作品被講得沒有一點文學性也是不對的,去年《教育研究》第十一期上有同志撰文提到近些年把語文課講成文學課現象嚴重,我認為這個說法不符合事實,而把語文課講成單純的語言文字課、語法課的現象卻很普遍!
  (三)不改革語文考試方式,語文教改將是一句空話 考試是測定教與學效果的主要的可操作的手段,它是為教與學服務,但應試教育的考試模式卻本末倒置。如果我們能正確理解語文學科的性質和任務,明確語文素質教育的目標,就應該是教什么考什么,(所教的東西也不一定全考),而不該是考什么教什么,不考的就不教。近十幾年來,升學考試語文卷篇幅越來越長,題型多,題量大,考分不斷上漲。別的不說,就把試卷從頭至尾瀏覽一遍,就要花半個多小時!咱們的孩子們太苦了,這樣的考試也太“酷”了。
  我基本上同意升學考試語文只考一篇作文的做法:(1 )高考是筆試,聽說能力無法檢測(外語還有口試);(2 )“讀”是為了長知識,和見識,涵蓋面太廣,考試題再多,也無法包容“讀”的教學內容。(3)學以致用。考試時,體現“用”的最好方式就是讓學生寫文章,要寫好一篇文章,需要有熟練準確地運用語言文字的能力,要會立意、謀篇,要寫出自己的真情實感,是對學生語文素質的綜合測試。
  今后高考,理工類和一般社會學科類的考生可以只考一篇作文;以一百分計。文史類考生,除考一篇作文外,再加試少量的文言文翻譯和現代漢語基礎知識,也是以一百分計(作文占80分)。前幾年上海閔行區中考,語文只考一篇作文,受到大多數師生、家長的歡迎。因為這樣做,大大減輕了學生的學習負担。這等好事,何樂而不為呢?
  
  
  
中學教育滬45~46,44G31中學語文教學朱震岳19981998 作者:中學教育滬45~46,44G31中學語文教學朱震岳19981998

網載 2013-09-10 20: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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