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出版者控制不力問題的反思  ——站在反學術失范的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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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術失范現象作為我國學術界的公害,始于上個世紀80年代而迄今未得到有效控制。已如眾多研究者指出的那樣,學術道德的缺失即自律機能的毀殆是學術失范現象產生的內部因素;社會轉型期的體制缺陷、學術出版者控制職能的弱化、學術評價的失真、學術管理標準的唯量輕質、人們維權意識的淡漠、失范者所在部門的包容遷就等,則是失范現象蔓延熾盛、屢禁不絕的外部因素。
  從內部因素、外部因素與學術失范現象的邏輯關系來分析,學術道德的缺失是學術失范現象產生的自體性因素,道德底線的失守,往往使學術主體主動發生失范行為;社會轉型期的體制缺陷是學術失范現象產生的誘導性因素,它們的存在,容易誘發學術主體發生失范行為;學術出版者控制職能的弱化、學術評價的失真、學術管理標準的唯量輕質、人們維權意識的淡漠、失范者所在部門的包容遷就等是學術失范現象產生的后激性因素,它們或在失范學術形成后助其傳播,或對失范產品夸飾褒揚、等閑視之、變相認可,刺激學術主體反復發生失范行為。在這些后激性因素中,學術出版者控制職能的弱化是學術次品、劣品乃至贗品問世流傳的最直接、最關鍵的因素,因此,對學術出版者控制職能弱化的原因及強化學術出版者控制職能的路徑進行探究,是反學術失范課題中有意義的著眼點。
  學術寫作和學術出版是狹義學術活動的基本要素(廣義的學術活動還包括評價、獎勵等后續環節)。規范的學術活動意味著研究者寫作的規范和出版者控制的規范。作為基礎元,研究者應在規范的前提下將研究過程、方法、收獲加以記錄、整理,形成文字文本;作為控制元,出版者應在以質取文的原則下對文字文本進行審訂加工,爾后以學術產品的形式傳播于世。由于出版者握有學術作品準予傳播或終止傳播的話語權,其控制職能發揮得是否到位就成為狹義學術活動規范與否的決定性因素。目前,我國由出版社、專業期刊社、學報、報紙四元結構產出的數量龐大的學術信息中,精華性、確有價值的信息并非全部,低水平重復型、剽竊抄襲型、整合拼湊型信息不在少數,這些劣質信息擠占著學術空間,浪費著學術資源,擾亂著學術秩序,甚至以虛假的數據和結論對學術研究產生著錯誤的引導,這說明學術寫作失范的多發性和學術出版者控制職能發揮得未盡正常。出版者控制職能的失常主要由兩方面因素造成。
  一、學術出版者自身因素導致的控制職能弱化
  1.陷入以作者層次作為重要取舍標準的誤區
  學術作者的層次如是否名人,學歷、職稱的高低等是我國學術出版者衡量作品的出版權重時普遍倚重的標準。在遇到名人名家、學歷、職稱處于高層次的作者的書稿、論文時,出版者往往會首先認可其資質,然后放寬擇稿標準,因人取文。就整體而言,名人名家、高學歷、高職稱人群無疑代表著學術研究的最高水平,他們的作品常常包含大量的真知灼見,極易產生學術影響,獲得很高評價,為出版者帶來榮譽。出版者出版這一層面作者的作品,是相對穩妥、易實現出版期待的選擇。然而,實際情況是,學術水平和學術道德并不完全對應,急功近利的浮躁學風已影響到學術精英群體,某些名人名家和高學歷、高職稱擁有者不能免俗。他們坐不住冷板凳,寫不出高質量、高品位的作品,甚至參與鼓噪不良學風,制作出與所獲聲名、學位、職稱遠不相稱的、存有違背學術規范缺陷、甚至有明顯學術不端硬傷的劣質作品。在此種失常情況下,出版者如果仍然一味慕“名”看“牌”,疏于對名人名家、高學歷、高職稱人群作品的理性審視,則無法保證所有學術產品都具有精良品質。
  自上世紀90年代起,我國就出現了多起知名學者、教授、博士生的劣質學術作品被作為杰出成果給予出版、傳播的現象。進入21世紀后,又有不少失范學術出版物及其作者陸續遭到曝光。如陳國生的博士論文(已出版)盲目套用、剽竊表格,為證實己論臆造數據的問題[1];楊念群《儒學地域化的近代形態》一書對重大、基本、常識性清代史料運用漏洞百出的問題[2];王銘銘《想象的異邦》一書中大量抄襲國外學者原版著作內容的問題[3];夏衛東《清代浙江進士的地理分布及其規律》一文基本資料出處不詳且明顯存在自相矛盾、數據不合的問題[4];卜憲群《秦漢官僚制度》一書拼湊抄襲等問題[5] 以及2001年中科院兩院士因“違背科學道德”遭到除名、合肥某大學教授、 博導楊某所發學術論文存在嚴重抄襲問題、2003年南京某重點大學校長、中國工程院院士卷入剽竊風波事件被揭露[6] 等等。上述事件清楚地表明,名人名家、高學歷、高職稱人員陷入學術失范誤區已非孤立現象,而他們的劣質作品之所以能夠升格為學術產品,很大程度上是其名氣和身份、頭銜使出版者形成信賴性錯覺,弱化了施控力度所致。由于該類人群擁有非同一般的社會地位和學術地位,其行為的影響力也非同尋常,因此,在學風浮躁的當今社會,出版者慕“名”看“牌”的慣性思維,往往成為具有高負面影響力學術作品付梓出版的風險性因素。
  2.信息不對稱[7] 對實施鑒別判斷形成影響
  分工的出現是社會進步的一個標志,人們通過社會分工尋求到賴以生存的空間,維系與其他社會成員的和諧共生關系,同時實現了各類技能、知識的不斷積累、傳承和發展。在學術研究領域,各個學科都葆有著獨立的知識體系和演進脈絡,沒有接受過系統教育、非久研其里的業內人員,都難以對其信息施行高層次的解碼和切當的判斷。在學術創作和學術產出構成的學術活動過程中,研究者通過一定的方法和程序制作出具有自測價值的原始學術作品,然后經過學術產出環節的鑒定、優化、推出而實現走向社會的價值,那么,由誰來證實原始學術作品的自測價值,對其是否具有進入優化和傳播流程的資格進行認定呢?答案是:信息對稱者即有專業造詣、該學科研究領域的資深人士。
  在本土的近現代史上,學者兼任編輯的不乏其人;當今美國的學術編輯也大都由學者担任,他們從事著審稿、編輯、出版的系列工作,利用信息對稱的優勢保障了學術產品的優質化[8][9]。而反觀我國學術出版界的現況,高層(主編、總編輯、社長、顧問、編委)為學者,基層為一般性專業知識分子甚至非專業知識分子的隊伍結構為常見模式。高層的學者多起宏觀控制作用,部分人甚至不承担實質性的工作;基層人員(責任編輯)才是一線工作的從事者。由于學術出版界整體審稿模式處于彈性化狀態,因而許多出版單位并未嚴格實行學科專家(學者)審稿制度,而常常由基層人員担任專業或非專業學術作品的審稿人(普遍性工作模式),因而使得一線工作中的信息不對稱現象十分突出。信息不對稱之于學術出版,有兩方面的重要影響,首先,信息不對稱意味著出版者(基層人員)對相關學科研究的歷史和現狀及已有定論的問題、尚未解決的問題、需要重新探討的問題等缺乏應有的了解和掌握,難以準確把握學術作品所包含的學術信息的真偽以及是否具有創見性,在該學科領域的地位如何,意義怎樣,有無出版價值等,容易出現判斷失誤,不能起到把關作用;其次,信息不對稱導致出版者缺乏必備的學術完善能力,不能明察學術作品存在的學術缺陷,也無法對其進行恰當的優化。從我國學術出版界的情況來看,除了少數高層次專業期刊和學報已經實現或有條件實現基層人員專業化、高知識層次化并實行學科專家(學者)審稿制度外,出版社、報社審定學術作品的基層人員仍未盡或不容易實現專業化、高知識層次化和學科專家(學者)審稿制度。至于一般性學報,則因人員缺欠或配備隨意性大,由外行担任其他學科稿件責任編輯并享有審稿權的情況極其多見。我國學術出版界基層人員專業水準及工作模式存在的缺陷,形成了出版控制中信息不對稱的弊端,在此前提下對學術作品的內在價值實施鑒別判斷,必然存在著差池。
  二、“前規范”標準核心內容的缺失導致控制職能弱化
  學術出版活動是一個雙向選擇的過程,也是一個雙向制約的過程。作者對出版者的制約一般是隱性的,往往通過出版者的工作制度得到體現。而出版者對作者的制約,如對來稿的內容撰寫和項目、引文的處理、注釋體例、資料的使用等的要求,是顯性的,前在的,往往具有“前規范”的性質。
  我國學術與出版界的“前規范”標準主要體現在出版單位“來稿須知”類文本中,其多著重于對作品學術質量的籠統要求,往往輕視了內容構成規范、寫作規范、著作權規范、提供輔助性資料等方面的要求。盡管近年來學術界倡導規范化的呼聲促使學術出版者紛紛在“前規范”標準中充實進了寫作規范的部分內容,但尚未系統化和相對一致化,與美國學術界“前規范”標準相比,仍有莫大的差距,且缺失了某些核心內容。
  1906年由美國芝加哥大學出版社資深編輯編寫出版的《芝加哥手冊——寫作、編輯和出版指南》(The Chicago Manual of Style: The Essential Guide for Writers, Editors &. Publishers)既是出版者產出學術產品流程中應遵循的規范和技術標準,也是學術作品制作者必須遵循的“前規范”性質的寫作標準,其內容非常詳細具體,“幾乎任何學術寫作的問題都有章可循。”[8] 前兩部分可以說涉及到學術寫作的各個細節:第一部分為對手稿的一般要求,如手稿的章節劃分、文字處理以及版權許可等等;第二部分為體例,是該書最重要的部分,詳細列舉了標點使用、詞的拼寫、數字、引文、注釋、征引書目、索引等的規則。在關于版權的第四章,也對學術研究中的正常引用和超正常引用給出了明確、詳細的解釋。除《芝加哥手冊》外,美國的不少專業學會和出版部門還根據自己專業的特點編寫了適用的寫作手冊,如芝加哥大學出版社為大學本科生、碩士生、博士生撰寫課程論文、學位論文編寫的(A Manual for Writers of ERM Papers, Theses, and Dissertations)手冊、美國現代語言學會為語言文學研究領域編寫的《MLA論文寫作手冊》(MLA Handbook for Writers of Research Papers)、 美國心理學會為心理學研究領域編寫的《美國心理學會出版手冊》(Publication Manual of the American Psychologrcal Association)等[8]。在上述手冊中,富有共通意義的標準之一是關于引文的規定,即沒有獲得著作權人授權,不能對其論著中的大段文字、整幅圖、整份表格進行大規模的引證,“在引用別人的觀點時,要盡量用自己的語言表述”,無論直接引用還是間接引用,都須注明出處,否則被認為是抄襲行為。有的手冊甚至規定,“直接使用他人的原話在三個連續詞以上,都得使用引號,若無直接引號,即使注明出處,仍被視為抄襲。”[8] 此外,有文章介紹,許多西方國家的研究人員的學術作品中,通行著一種慣例,即必須出現對相關研究問題的重要前源性研究及成就或缺陷、本人研究的意義等進行概述、對引用文獻進行綜述的文字,以助于出版者對作品的價值進行估量。有些西方學術出版機構規定,“著作者在文稿中利用了成套的經驗數據或資料(如統計數據庫、問卷調查、觀察記錄),作者必須準備提供它的完整的原始形態,以接受評稿人或任何讀者的檢驗。”[10] 國外社會調查文章通行的研究步驟和方法的規范是:1.發現或確定研究對象;2.文獻研讀分析,提出研究問題RQs;3.圍繞RQs進行文獻綜述,論證研究現狀和本研究的起點;4.研究設計,包括研究模型構建,研究變量的定義和測量,研究數據的收集方案;5.數據采集過程;6.數據分析,解答各RQs;7.研究結果的討論和分析。而英國利物浦大學對博士學位論文所涉參考文獻信任度最高的是:該學科代表性專著、期刊;國家專業協會和機構的文獻資料;國際性參考資料如研究機構網站、國際研究組織的專業年會文獻和出版物等等[11]。
  上述標準和程式要求,詳盡周密,巨細無遺,包括了研究步驟和方法規范、作品的內容構成規范、寫作規范、參考資料的標準、引文的正常引述或非正常引述的基本標準等,這些具有“前規范”性質的信息,以刻板的條條框框對學術的研究和寫作實施著制約,也哺育出了許多對人類具有重大意義的學術成果。對比之下,我國學術及出版界的“前規范”標準則顯得十分單薄和粗疏,缺失了研究步驟和方法、文本內容構成、引文規則以及參考文獻級次、有關資料的提交等關乎學術研究和寫作質量的核心要求,這是我國學術研究及寫作陷于失范誤區,真正的學術成果難以走向世界的直接原因。
  作品是研究者研究活動的目的、方法、程序、結論的文本化形態,沒有規范的研究活動,也就無法產生規范的作品;而作品規范,則往往意味著研究活動的規范。因此,規范無論對學術研究者還是學術出版者,都具有重要的意義。規范之于學術研究者,其意義在于具有雙重的制約作用:一是對學術研究者研究活動的制約。即導引作者在掌握有關研究的起點、發展和現狀,對所研究問題的必要性和價值有理性的認識,在充分占有資料的基礎上以科學的研究方法和完整的研究步驟進行研究,從而保證選題的慎重,研究程序的規范和結論的合乎邏輯、真實可信。二是對學術研究者作品寫作的制約。即使研究者按照為學術界認可的、嚴謹統一的范式進行寫作,通過外在形式的規范獲取進入國際學術信息體系的資格。規范之于學術出版者,其意義則在于它是觀照學術研究及作品的內在價值度的直觀的形式標準,可以為學術出版者控制職能準確、有效地實施提供便利。
  我國學術及出版界“前規范”標準核心內容的缺失,已造成學術研究及寫作的隨意甚至失范狀態,缺乏規范步驟的“研究”形成無范式體現的作品,無范式體現的作品又為出版者判斷其脫胎而來的研究活動是否具有價值設置了障礙,客觀上具有弱化出版者控制職能的作用。此外,我國學術及出版界“前規范”標準核心內容的缺失,對本土學術的健康發展和在國際學術界取得應有地位也產生了制約。國內學術研究的浮躁、功利性傾向在無規范可依的環境下泛濫滋長,向以潛心問學、厚積薄發、達深求新為本的學術研究活動,蛻變為輕視積累、輕率選題、信筆揮毫、草率成章的輕慢學術的行為或剽竊他人觀點、抄襲他人文段、侵占他人成果的學術無賴行為。在國內,偽劣學術產品在削弱著學術精品的價值、擾亂學術市場的同時,也降低了人們對學術的信任度;而在國際,大陸中文學術成果大多遭到冷待的命運[12],大量偽劣學術產品的存在及學術產品缺少形式、程序和方法規范的體現,是我國學術成果無法獲得公正性評價、被國際學術體系重視和接納的重要原因。正如安小米博士所分析的:“我國每年有大量的社會科學類論文發表,但在國際上被引用的卻很少,原因就在于我們的研究方法沒有和國際接軌,你的研究方法人家不了解,你的研究結構是否正確就無從判斷,所以只有清晰合理的研究過程才是證明其研究結果的有效尺度。”[11] 在世界上有著舉足輕重地位的泱泱大國,卻有著不協調的學術地位,不能不說是中國學人的悲哀。
  三、強化學術出版者控制職能的途徑
  學術出版者控制職能的弱化已然對我國學術產生了不可低估的影響,我們在探析學術出版者控制職能弱化的原因時,有必要對強化學術出版者控制職能的路徑進行探求。筆者認為,針對上述各方面的原因,強化學術出版者控制職能的根本在于建立科學、嚴格的審稿制度和制定全面、實用的“前規范”標準。
  建立科學、嚴格的審稿制度。有關該問題的探討多有所見,一致的意見是應該在學術出版界逐步推行由學科專家(學者)執審的匿名審稿制。因為無論從國外或港臺地區的學術出版經驗還是從我國根本阻絕劣質學術作品升格為學術產品的需要來看,學科專家(學者)匿名審稿制都是一種必然的選擇。這一制度的優越性,在于它能充分降低彈性化審稿模式帶來的人為因素,可以同時解決出版者受作者層次干擾問題和出版者信息不對稱問題,使學術作品處于相對公平、以質取勝的博弈場中,因而是弊端最少,最有利于提升學術作品質量、促進學術規范化建設的審稿模式。筆者認為,在我國建立學科專家匿名審稿制度,必須注意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出版者的自律問題。即杜絕將學術作品匿名送審,私下里卻打招呼、求關照的現象,使匿名審稿名實相副。二是審稿者的選擇標準問題。即要選擇那些具有認真負責的審稿態度,有淵博的專業學識和敏銳的學術辨識力,有學術包容心,能對作品給予公允的評價、善于指出其不足之處的學科高資質人才組成審稿隊伍。三是重點部門的原則化和次要部門的靈活性相結合的問題。即應該針對我國學術出版單位存在級次差別的特點,有區別地實行學科專家(學者)匿名審稿制。由于各大出版社、核心類專業期刊和學報,設有重要學術探討版塊的報紙出版單位在學術界地位至重,其學術產品具有較高的權威性和影響力,對學術研究起著導向性作用,往往成為重要的文獻源,因此必須嚴格實行學科專家(學者)匿名審稿制,以保證其產品的優質性。對其他一些級次較低的學術出版單位,則可以在基本保證出版物學術質量的前提下視具體情況或實行學科專家(學者)匿名審稿制,或實行由學術水準較高的專業人員執審的審稿制。
  制定“前規范”標準。學術研究和寫作規范的意義,不僅僅在于其具有對學術研究和寫作進行制約、簡單而科學的檢驗學術作品價值的尺度的作用,還在于其具有培養學術研究者良好的為學品質和規范的寫作習慣的作用,與逐步消除我國的學術失范現象,提高學術出版者的篩選和控制能力息息相關,因此,建立完善的細則化“前規范”標準,是我國學術及出版界的當務之急。對如何建立我國學術及出版界的“前規范”標準問題,不少研究者已進行了富有見地的探討,其代表性意見已被收錄于河南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學術規范讀本》中,在此不一一述及。筆者認為,我國學術及出版界“前規范”標準的制定應該遵循的主要思路有三個:一是充分借鑒美國等西方國家和港臺地區現有的成文規范內容和通行的慣例與規則。學術研究及寫作規范是我國學術及出版界正在探索的新課題,但在美國等西方國家和港臺地區已甚為成熟,經過不斷的補充和調整,變得愈益微觀、細密、全面、科學、實用,以之作為藍本,是我國制定便于與國際接軌的規范標準的捷徑。二是注意普遍適用性與特殊性的結合。前者意謂規范的制定應顧及較多學科的共同性需求,條目和規則普遍適用于多數學科的研究和作品寫作;后者是指針對某些學科的特殊之處,制定相應的標準,如美國現代語言學會為語言文學研究領域編寫的《MLA 論文寫作手冊》為照顧文史作者的需要,以“附錄”的形式專門介紹了其他體例的文獻資料的注釋方法[8]。三是處理好與國際接軌和體現本土特色的關系。 即考慮到漢英在思維和表述上的差異性及在文化和學術傳統背景上的距離,一方面要盡可能多地吸收西方規范中的科學性的東西,一方面要尊重中文寫作的傳統和特點,對明顯有異于西方但不會引起異議或給國際交流、為國際學術界認可帶來障礙的約定俗成的中文寫作形式,應該予以保留和體現。此外,從便于學術出版者進行控制的角度考慮,“前規范”標準應包含對提交出版的作品的要求,主要體現為下列幾項:(1)對所研究問題的學術史進行概述及對作品的價值進行表述的要求。(2)對所研究問題涉及的重要參考文獻進行簡要介紹的要求。(3)對研究方法、程序加以列述的要求。(4)對提交數據來源資料復印件的要求。上述4個方面的內容,既對學術研究活動產生著立足于積累豐贍、選題有益、方法科學、程序完整的基礎之上的制約,也對作品內容構成產生著詳盡、真實的制約,具有有效防止學術失范現象產生的作用,因而是我國制定“前規范”標準時尤為需要重視的內容。
東岳論叢濟南195~198Z1出版工作張莉莉20072007
學術出版者/控制職能/學術失范
目前,我國由出版社、專業期刊社、學報、報紙四元結構產出的數量龐大的學術信息中,精華性、確有價值的信息并非全部,低水平重復型、剽竊抄襲型、整合拼湊型信息不在少數,這說明學術出版者控制職能發揮得未盡正常。導致學術出版者控制職能弱化的主要原因在于學術出版者的自身因素及“前規范”標準核心內容的缺失,因此,建立科學、嚴格的審稿制度和制定全面、實用的“前規范”標準,是強化學術出版者控制職能的有效途徑。
作者:東岳論叢濟南195~198Z1出版工作張莉莉20072007
學術出版者/控制職能/學術失范

網載 2013-09-10 20: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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