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秦朝滅亡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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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公元前221年到前230年的十年間,秦王嬴政以雷霆之勢一舉蕩平了東方六國,使中國重新歸于統一之下,人們耳目一新。但短短的十五年后,龐大的秦帝國轟然瓦解,人們還沒來得及總結其成功的經驗,又要探尋它失敗的歷史了。秦的滅亡尤如迷霧般使人費解,有的歷史學家終其一生,窮究深探。秦帝國的建立及其確立的一整套完善的制度猶如流星劃過長空,留給后人無限的遐想。
  古往今來的歷史學家都一致認為秦的滅亡主要是由于統治者的暴政而引起的,這一點是無庸置疑的。秦始皇雄才大略,為了使秦帝國的統治萬世永存,發動大規模的軍事行動,北擊匈奴,南征百越,給老百姓帶來了沉重的負担。尤其是修筑長城,使百姓陷入水深火熱之中,陳琳在《飲馬長城窟行》歌中寫到:生男慎勿舉,生女哺用脯,君不見,長城下,死人骸骨相撐柱。秦始皇為了修自己的陵墓,二世為了自己的享受大修宮室,頻繁的強迫老百姓服勞役,不惜民力。可以想象老百姓生活的悲慘。
  “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秦復愛六國之人,則遞三世可至萬世而為君,誰得而族滅也,杜牧的話發人深省。秦的滅亡歸根到底是自己造成的。統治者以老百姓為敵,終會使一人之心,而成為千萬人之心,滅亡是指日可待。
  秦朝的統一,法家思想可謂是功不可沒。自秦孝公任用商鞅開始變法開始,歷代秦王都尊奉法家思想,秦始皇更是對韓非子的學說推崇至致。商鞅變法建立了一套嚴格的賞罚制度,強迫所有的人都從事生產性職業,推行‘連坐’和監視制度,不僅使秦國經濟實力強大,更明顯的是確立了不可與戰的軍事實力。秦在統一之后繼續法家思想,用強力削平不穩定的因素,整飭統治秩序,主要措施包括有,銷毀民間兵器,遷徙地方豪富,修馳道,統一文字度量,實行郡縣制,建立了一整套中央集權制度的皇權政治。這一切的實現都是在秦始皇的高壓之下完成的,四海在表面上歸于了平靜,但底層卻是暗流涌動。
  秦始皇利用法家思想治國,靠嚴刑峻法來高壓統治老百姓。從《秦律》中得知,秦的刑法體系中有罪名近200種,方式有死刑、肉刑、耐刑、笞刑等多種殘酷的刑法。一人犯法,裙帶家人;一家獲罪,殃及鄰里。法家思想統治下的秦國就像一個巨大的火藥桶,一觸即發。漢人賈誼曾說,“秦皇帝在之時,天下已壞矣,而弗自知也。”而繼始皇之后的秦二世統治更加殘暴奢侈,使老百姓“男子力耕不足糧餉,女子紡績不足衣服,竭天下之資財以奉其政。”迫使全國不斷出現武裝起義的火星。到了“人人思亂,四海鼎沸,草澤競奮”的地步了,此時的秦帝國已經踏上了死亡的軌道了。
  統一的王朝需要有統一的思想,與皇權政治相輔而行,以增強老百姓的向心力,尤其是統治階級內部的歸屬感。這一點對剛剛成立的秦帝國非常必要,秦一舉吞并東方六國,在武力上容易征服,但在文化上,要想整和是很不容易的,需要統治者極大的智慧。顯然法家思想不適合作為一個新興統一王朝的指導思想,相反其只會增強因文化差異而引起的文化沖突力量。法家思想是一種實踐性極強的國家主義和功利主義的國家政治哲學與謀略體系。法家學說的實踐性有利于君主權力的增長和國家力量的強化,但是都是建立在武力和強權之上,而對文化卻是忽略的。
  秦的法家治國理念使老百姓暫時臣服于君主的強權之下,但在大一統時代,把下層社會的個人更加直接結合在一起,個人擺脫了氏族和貴族等的束縛,在某種程度上擁有了更大的空間,因此農民受到沉重壓迫后往往會從爭生存的斗爭容易轉到奪取國家政權的斗爭中去,秦的統治者幾乎是陷入了老百姓反抗的汪洋大海中,斗爭的大軍中有樸實的農民,知識分子,還有原來六國的貴族勢力,這些力量在高壓統治下會歸于平靜,同時也在壓迫中積累力量。陳勝吳廣揭竿而起終于點燃了各階層百姓心中的戰火。
  秦的滅亡在我看來,是統治者在統一后繼續采用法家思想所造成的,所謂“成也蕭何,敗也蕭何”來形容法家思想再恰當不過了,法家思想為秦帝國的建立立下了汗馬功勞,大也埋下了滅亡的種子,國家統一后統治者應該改弦更張。在法家思想統治下老百姓尤其是士大夫心中沒有一個目標,沒有一個為之奮斗的理想。其后的儒家思想就彌補了這一 缺陷,使中國的封建社會得以長久的延續發展。
  因此,秦的滅亡統治者的暴政是主要原因,但統治思想的不適宜也是不容忽視的一大原因。

網載 2013-09-10 20:5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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