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險風險證券化的內涵
格頓(Gardener)對“證券化”作了一個廣義的定義,即“儲蓄者與借款者通過金融市場得以部分或全部地匹配的一個過程或工具”。證券化過程就是一種金融產品的加工、轉換過程——將適合證券化的資產轉換成證券的過程。
在美國,“保險風險證券化”(Insurance Securitization)作為一種金融風險管理工具,被定義為把保險業風險通過金融有價證券向資本市場轉移。保險風險證券化過程包括以下兩個要素:①把保險業現金流轉換成可買賣的金融有價證券;②保險業風險通過這些有價證券的買賣向資本市場轉移。第一個要素屬于“金融工程學”的范疇,本質上是把保險業現金流組合、拆分,變成新的不同的金融有價證券。保險風險證券化的第二個要素涉及可轉換風險的最終接受者。取代了保險公司原來把保險業風險轉嫁給再保險人的做法,而是把風險轉嫁給了更廣泛的資本市場。這是典型地通過金融工具買賣來實現風險轉移的做法,只不過金融工具的現金流(償付)依保險經驗而定。例如,可流通可交易的巨災期權,其期權償付是基于保險業所遭受的大額巨災損失。巨災債券,在一定期限內,其息票利率和本金是否對投資者(債券持有人)進行支付是根據保險“事件”(可能基于一個行業指數,或發行債券公司所承受的巨災損失程度,或其他誘發事件)的發生情況而定的。
保險風險證券化以未來保險期間或再保險期間所產生的現金流量為標的,進行結構性重組,將其轉變為可以在資本市場上出售和流通的證券,借以轉移風險,融通資金。可以說,這是一種保險負債證券化的形式。
在實踐過程中,已出現的保險風險證券化工具可以分為以下兩種類型。一種是轉移風險的產品,①巨災債券:把風險轉嫁給資本市場;②互換:包括風險交換,把風險轉嫁給其他保險人(或資本市場)。保險業互換概念的一個實例,即紐約巨災風險交易所(CATEX),一種基于計算機交易的風險交換系統,允許用戶交換他們的巨災風險暴露。還有一個這樣的交易所是CATEX(百慕達)交易所。②可流通可交易的衍生產品:把風險轉嫁給資本市場。如巨災保險期貨,巨災保險期權(主要有美國芝加哥交易所的PCS巨災指數期權和百慕達商品交易所的GCCI巨災指數期權)。
另一種是提供或有基金的產品,①信用貸款的最高限額(Line of credit):借款權;②或有資本票據(Contingent surplus note):依賴于事件發生的買入權利。當資金處于信托和投資狀態中時,一旦巨災發生,保險公司能使用這些資金來替換資本票據;③巨災股票看跌期權:基于事件的發生情況,按照事先約定的條款出售權益的權利(通常是優先股)。
此外,在壽險業也出現了證券化產品,壽險(負債)證券主要有兩種:一種是成本型/死亡和經營保費證券;另一個是保單盈余/利潤型證券。
二、保險風險證券化的產生
保險風險證券化的概念最早是由美國學者Robert Goshay和Richard Sandor在1973年發表的一篇關于保險衍生產品的論文《構建再保險期貨市場的可行性研究》中提出的。他們率先探討了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結合的問題,提出將再保險風險轉移至資本市場,希望通過風險證券化或保險衍生產品,解決再保險市場承保能力不足的問題。但在當時卻沒有得到響應。大約經歷了20年的時間,保險風險證券化才進入實踐操作階段。是保險和資本的融合與發展促成了保險風險證券化的實際出現。以下三個基本因素影響了保險風險證券化:
(1)九十年代以來的巨災經驗。經歷了九十年代前五年中的重大巨災損失之后,特別是1992安德魯颶風和1994年Northridge地震,保險業重新評價了它所暴露出來的巨災風險。據瑞士再保險公司統計,1999年自然災害和人為災禍造成的保險損失高達286億美元,其中自然災害造成244億美元的損失。特別是安德魯颶風,使保險損失的索賠額達到了155億美元(以當年美元計價),十多家保險公司和再保險代公司一夜之間破產。如此高額的賠付對保險業的沖擊是可想而知的。巨額損失造成保險業承保風險能力缺口,顯現了經營風險能力不足。對于日益嚴重的巨災損失,單靠傳統的保險、再保險體系是無法承受的。因此,人們關注再保險未來的可行性和穩定性的同時,自然將目光投向保險的傳統領域之外,涵蓋保險市場在內的一個更大的市場——資本市場就成為創新者選取的目標。
(2)資本市場的發展。投資者和資本市場已經逐漸變得成熟和具有積極性。資本市場總是關注新的資產種類和資產支持市場。一個投資的理想區域是能提供高收益和多元化利益。證券市場的產品創新作為一種金融創新,能為投資者提供更多的投資選擇,一直受到廣泛鼓勵。
(3)保險業的結構。兼并與收購,鞏固公司地位,以及保持競爭優勢是最近國際保險業發展的重要趨勢。所有的這些活動表明保險業正越來越受到金融市場的重視。
從以上這些因素中,可以總結出二個普遍接受的保險風險證券化存在的理由:
1.保險業的承保能力。由于巨災的發生,使保險業的承保能力產生不足。從美國來看,巨災損失嚴重地削弱了美國財產/意外(P/C)事件保險業的資金(約2500億美元),P/C保險業面臨償付能力威脅。而資本市場可以很容易地處理這個損失,因為P/C業的整個凈值僅占美國股票市值的1%-2%。因此,當P/C保險業面臨償付能力威脅時,可以想象一個大的巨災損失能很容易被資本市場所處理。
2.投資需求。如果承認巨災暴露與資本市場運作無關的話,那么要是能找到一個方法來對這種巨災暴露進行投資,就具有分散化的潛質。換句話說,對巨災暴露的投資——如通過巨災債券——將會被資本市場所期待,因為通常它與已存在的投資組合無關。如果也能提供一種與保險風險相關的高收益,那么對巨災風險暴露的投資將更具吸引力。零貝塔的投資理論促成了投資者、資本市場對保險風險證券化產品的認可。
正是保險市場方面的推力和證券市場方面的吸力,導致了保險風險證券化產品的出現。保險風險證券化將傳統意義上不可保的風險通過證券化轉移到了資本市場,從而使其變得可保;或者由于傳統的風險轉移方式不能夠有效地轉移風險,于是通過資本市場上被大眾所廣泛接受的投資品來轉移風險,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傳統的保險方式。而金融創新、金融工程學的興起為保險風險證券化作好了技術和理論方面的準備。
三、保險風險證券化的發展展望
在西方金融經濟學方面,雖然把證券化視為有用和有益的金融風險管理工作,但卻存在這樣一個重要問題,即金融風險管理(FRM)技術實際上是否能產生或增加公司價值。更一般的,公司融資的方法是否能影響公司的價值。1958年,Modigliani和Miller在著名的“不相關性”命題中,給予了明確的否定:在確定條件下,公司融資方法不能影響到它的價值,因為價值由資產負債表的左邊決定的。換句話說,它與從公司內部獲利無關——不管是發行債務還是發行股本。如果FRM要有效,就必須要修正“不相關性”命題的前提假設,考慮以下三個重要因素:
(1)稅收效應。稅收的一個性質是邊際稅率隨著公司收入的增加而增加。因此,FRM能藉由減少未來收入流的可變性而提升公司的價值。
(2)財務的虧本或破產費用。具有較高杠桿作用或償付能力威脅的公司可能以次佳方式運作,如支持高風險投資。因此,FRM能通過最小化財務虧本費用來促進公司的實際運作以提升增加公司價值。
(3)未來的投資決策效果。當一家公司經歷損失的時候,那么新的、適宜的和有利潤的投資可能“擁擠在外”,那么公司實行這些投資的唯一方法是增加外部資金,這可能比內部資金有更高成本。因此,如果FRM能通過減少潛在的損失沖擊來促進更好的資本投資,就能提升公司價值。
保險風險證券化是保險風險與金融混合的業務形式,再保險的傳統形式與金融衍生產品形式相互影響,預示著再保險業的發展前景,特別是在缺乏風險狀況資料而難以制定現實可行的保費時,探索二者的有機結合更具有重要意義。美國已將“風險金融”作為保險風險管理的新方法。所謂“風險金融”是指保險人從資本市場上籌集巨災準備金,其形式是通過“保險風險證券化”來籌資的。保險風險證券是一種可轉讓的有價證券,它與具體的保險業務相聯系,籌集來的資金用于補充特定險種的損失,其回報率由特定險種的盈利水平決定,這樣巨災風險便由保險市場轉移至金融市場,而且更加有效和有巨大的消化能力。
盡管保險風險證券化的發展遠未成熟,但已被人們接受,其影響越來越大。它在未來的發展,將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它同傳統的保險和相對便宜的再保險市場競爭情況影響。此外,技術進步也將會是決定證券化未來是否成功的重要因素。到目前為止,證券化產品還只是傳統保險交易的補充而不是替代,它是對傳統再保險業的延續。保險風險證券化需要調整,使之對資本市場來言更具重要性和影響力。從長遠看以下這些因素會影響保險風險證券化的未來:(1)認同和理解。證券化過程需要被資本市場和保險市場所承認,對保險風險證券化的完全理解需要熟悉兩個市場的情況。(2)功能分離。從歷史角度來看,保險和金融的功能在許多保險公司里是被分開,分離的持續將減緩保險風險證券化的發展進程。(3)信息和技術。資本市場需要快速的、精確的信息來對證券進行定價和交易。(4)定價的難度。對巨災風險暴露的精確定價仍然非常困難。進一步發展模型,提高投資者對模型和定價意義的滿意度,將會很重要。(5)費用。證券化產品比傳統的巨災保險或再保險是更昂貴還是更便宜,依賴于市場的狀況和保險業周期的位置。(6)法律、稅收、會計方面的爭議。合法性爭議的一個例子是一個購買保險證券化產品的投資者是否是一個保險者——從而潛在地被當作一個保險者來對待——或是一個投資者。
浙江金融杭州F62金融與保險肖文/孫明波20032003肖文 孫明波 浙江大學經濟學院 作者:浙江金融杭州F62金融與保險肖文/孫明波20032003
網載 2013-09-10 21:3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