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俄在中國》(一)第四章 中俄和平共存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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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中俄和平共存的結果 第一節 中俄和平共存的第三個時期(民國三十四年至三十八年)
  共匪在莫斯科指使與支持之下,在中國抗日最艱苦的階段,乘日 軍深入我後方之際,企圖推翻國民政府。因為我政府與全國軍民,上 下一心,抗戰精神始終堅定,不受共匪的煽動,不為國際陰謀所乘, 卒能達到最後勝利的目的;又因抗戰勝利提早到來,日軍專誠向國民 政府繳械投降,致使共匪不能達成其藉抗戰來奪取政權的目的。於是 俄共和中共重彈「和平共存」的舊調,來束縛國軍的雙手,分化中美 的合作,以便利其全面動員和全面叛亂,最後乃揭破其猙獰的面目, 撕毀中俄和平共存的一切條約和各種協議。三十年來,中國與俄共之 間三度和平,三度決裂,最後的結果,就是中國大陸關進鐵幕,作為 蘇維埃帝國征服亞洲侵略世界的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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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第一篇   第四章 第二節   國府受降
[130]   民國三十四年(一九四五年)八月十日,日本政府請降書,由瑞 士瑞典轉達盟國,聲明「日本政府準備接受中美英三國政府領袖於一 九四五年七月二十六日在波茨坦所發表,其後經蘇聯政府贊成之聯合 宣言所列舉之條款,而附以一項諒解曰﹕『上述宣言並不包含任何要 求有損天皇陛下為至高統治者之皇權,日本政府竭誠希望』」。八月 十一日,美國代表盟國,請瑞士轉致日本政府的覆文,指示日本實施 投降條款,最後並聲明「按照波茨坦宣言,日本政府之最後形勢將依 日本人民自由表示之意願確定之」。
  在開羅會議中,我力主日本天皇制的存廢,應依其人民的意願而 決定的主張。羅斯福總統亦能諒解此意,乃贊成此議。到了大戰結束 的時候,日本軍隊在國外各地均能遵照其天皇的命令,繳械投降。同 時日本國內秩序,亦以其天皇為之維繫,得免於混亂與破壞。
  中國戰區受降的範圍是中華民國、臺灣及越南的北緯十六度以北 地區。我指派中國陸軍總司令何應欽上將處理全部日軍投降事宜。總 計日軍投降的兵力是一百二十八萬三千二百人。
  我在這裏要特別說明的,就是盟軍總部將我們中華民國東北領土 上的日軍,劃歸蘇俄受降。事實上,日本政府於八月十日聲明請降, 蘇俄直至八月八日纔宣佈自九日起與日本進入戰爭狀態。蘇俄軍隊是 [131] 在日軍投降以前三天之內纔進入我東北和熱河察哈爾。這一事實乃成 為第二次大戰後,蘇俄對中國的侵略行為以及中共對國民政府的顛覆 工作之新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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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第一篇   第四章 第三節   中共的七道「命令」與六項要求
  中國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於日本宣佈投降後,立即電令全國各部 隊,聽候命令,根據盟邦協議,執行受降之一切決定。其頒發第十八 集團軍的電令並詳明指示﹕「所有該集團軍所屬部隊應就原地駐防待 命,其在各戰區作戰地境之部隊並應接受各該戰區司令長官之管轄, 勿擅自行動」。
  但是共匪違抗最高統帥部的命令,竟由朱德以「延安總部」的名 義,亦於八月十日,發出七道「命令」,指使各地匪軍全面暴動。這 些「命令」所指使的匪軍動向是這樣的﹕
  一、「為配合蘇聯紅軍進入中國境內作戰」﹕(1)呂正操部由     山西綏遠現地,向察哈爾熱河進發;(2)張學詩部由河北     察哈爾現地,向熱河遼寧進發;(3)萬毅部由山東河北現     地,向遼寧進發;(4)李運昌部由河北熱河現地,向遼寧     吉林進發;(5)韓共軍隨同進入東北;
[132]   二、「為配合外蒙軍隊進入內蒙及綏察熱等地作戰」﹕(1)賀     龍部由綏遠現地向北行動;(2)聶榮□部由察哈爾熱河現     地向北行動;
  三、山西全省的共軍「由賀龍統一指揮,進據同浦路沿線及汾河     流域」;
  四、為佔據及破壞全國「交通要道」,「所有沿北寧路、平綏路     、平漢路、同浦路、滄石路、正太路、白晉路、道清路、津     浦路、隴海路、粵漢路、滬寧路、京蕪路、滬杭路、廣九路     、潮汕路等鐵路線及其他解放區一切交通要道兩側之軍隊,     統應積極舉行進攻」。
  八月十七日,中共以朱德名義向國民政府提出六項要求,如下﹕
  一、「接受日偽投降與締結受降協定和條約時,須事先和解放區     抗日人民武裝力量商得一致意見」;
  二、「中國解放區淪陷區一切抗日人民武裝力量,有權根據波茨     坦宣言條款及同盟國規定受降辦法,接受所包圍的日偽軍投     降,收繳其武器資材」;
  三、「解放區及淪陷區人民抗日武裝力量,有權派代表,參加接     受敵人的投降,及處理敵人投降後的工作」;
[133]   四、「解放區及一切抗日武裝力量,有權選出代表,參加和平會     議及聯合國會議」;
  五、「請蔣委員長制止內戰,其辦法是解放區軍隊所包圍的敵偽     ,由解放區軍隊接受投降,國民黨軍隊所包圍的敵偽,由國     民黨軍隊接受投降」;
  六、「立即召開各黨派會議,成立民主的聯合政府,實行一切政     治經濟等民主改革」。
  朱德的七道「命令」和六項要求,其企圖極為顯明,就是破壞國 家統一,破壞軍令系統,採取自由行動,收繳日偽武器,佔據及破壞 交通要道,擴大匪區地盤,特別是依附俄蒙軍隊,割據我東北及熱察 綏,分裂我國家,並以「聯合政府」的口號,向國民政府展開其政治 鬥爭與顛覆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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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第一篇   第四章 第四節   和平建國方針
  我們中國百年來在不平等條約束縛之下,民生貧困,國力衰弱。 中國國民黨為革命建國而奮鬥,北伐統一之後,致力於建設事業,但 外患內憂,接踵而來,終竟不能不奮起抗戰。在這抗戰八年之中,徵 發兵員一千四百萬人,傷亡官兵三百二十萬人,支出軍費計法幣一萬 四千六百四十三億元,一般人民生命財產的損失,尚不計算在內。所 [134] 以抗戰既經結束,人民所渴望的是復員,國家所需要的是建設。尤其 是日本侵略主義已告失敗,我中華民國與西方各國之間不平等條約已 經撤廢,只要我們國家得到和平安定的環境,人民有休養生息的機會 ,我們革命建國的事業必可成功,所以抗戰勝利之日,我們政府就確 定了和平建國的方針,根據這方針,來決定對外和對內政策。
  我們對外政策是為求國家統一獨立與世界和平安全而努力,因此 雖對國家權益有所讓步亦所不惜。當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之時  國父孫先生說道﹕「為萬國互助者,當能有成;為個人或一民族私利 者,自當消滅於無形。」我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之時,也抱定這同 一信念。下列幾項原則就是基於這一信念而來的。
  一、我們是聯合國起草國之一,聯合國組織的四個發起國之一。     我們應以維護正義的立場,為聯合國忠實的支持者;
  二、我們對日本不採報復主義,應以寬大政策,為促成對日和約     而努力;
  三、我們應力謀與蘇俄和平共存之道。我們知道,在日本侵略主     義消滅之後,對亞洲的唯一侵略強權是蘇俄,我中華民國唯     一的外患在蘇俄。所以中俄的和平共存,乃是亞洲安全與世     界和平的基本因素;
[135]   四、我們對於韓國,依照開羅會議宣言,努力助成其獨立與統一     ,以保障東亞的和平與安全;
  五、我們對於泰國,希望其恢復戰前固有的獨立平等地位,與中     華民國重建其正常友好的關係;
  六、我們中華民國兩度派兵入緬甸作戰,但為尊重盟邦主權,恪     守國際信義,我遠征軍在緬甸戰場的任務一經完成,立即撤     回本國;
  七、我們中華民國依同盟國的協定,派遣軍隊入越南接受北緯十     六度以北地區之日軍投降。但是我們對越南沒有領土和其他     要求,唯望其民族自治和獨立。因此一俟受降完成,地方秩     序安定以後,所有國軍全部撤回本國;
  八、我們中華民國對於劃入中國戰場之香港,不願借招降的機會     ,忽視國際的合作,因此不派兵接收香港。
  我們對內政策,是以建設現代民主統一國家為總目標。下列幾個 原則必須在這裏特為敘述;
  一、我們要完成民主憲政。在抗戰期間,我們預定於三十四年十 [136]     一月十二日召開國民大會,制頒憲法。這一決定為中共及其     外衛之民主同盟所阻撓而中止實行。到了抗戰勝利之後,我     們政府決定三十五年五月五日召開國民大會,結束訓政,開     始憲政;
  二、我們要保持國家統一。我們要把全國軍隊化為國家的軍隊,     不許再有私人軍隊和一黨的軍隊。黨派的政見應該遵循民主     憲政常軌,取決於議場,不能再以武力作政爭;
  三、我們要以國際資本與技術合作,發展生產事業,提高人民生     活水準。尤其要把東北的資源,在門戶開放政策之下,提供     於世界,以貢獻於人類的福祉。
  我在九月三日(勝利日)曾以如下的語句,申明和平建國的方針 如下﹕
    「在此從戰爭到和平的緊要關頭,我們正與各盟邦結束五十   年來日本侵略主義所釀成的險惡局勢,共同締造東亞與世界永久   的和平與安全。我們更須在四鄰親睦四鄰安定之中,收拾戰局,   恢復秩序,救濟收復區被難同胞,撫恤死傷軍民的遺族,安輯閭   閻,醫治疾苦,而且為使過去抗戰期間的犧牲真正有其代價,更   必須在此時際,開創民主憲政的規模,鞏固國家統一的基礎。」
[137]     「我們過去的工作是軍事第一、勝利為先。我們今後的努力   ,則在國家統一,政治民主。我們只有共循統一民主的道路,完   成建國的工作,實行 國父的三民主義,纔能同臻於國力充沛,   民生康樂的境域。五十年國民革命所期求,八年抗戰所祈嚮,就   在這個最大最後的成功。」
  國民政府對外和對內的設施,即依上述方針進行。中共及其國際 「同志們」,也就集中力量來破壞國民政府這個和平建設的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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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第一篇   第四章 第五節   中蘇友好同盟條約的簽訂
  三十四年(一九四五年)二月十一日,美英蘇三國在雅爾達簽訂 的密約,我們中華民國沒有參加,在法律上自不受其約束,但在事實 上,美國對蘇和對華政策所加於中蘇談判的影響之大,卻無可諱言。
  三十四年四月,外交部長宋子文率領中華民國代表團赴美出席舊 金山聯合國大會,已攜帶著對蘇談判的方案。當然我們的方案是沿襲 民國十三年解決「中俄懸案大綱」,和二十六年「中蘇互不侵犯條約 」這兩大根據,尋求戰後兩國「和平共存」的途徑。我們並沒有準備 [138] 著莫斯科一筆抹煞這兩個協定,而完全恢復一九零四年帝俄沙皇在東 方霸佔的特殊權益。
  但在莫斯科中蘇談判中,我們仍然對於下列的國家權益,不得不 作重大讓步﹕
  一、承認外蒙的獨立自治
  二、東北長春鐵路的共同經營
  三、宣佈大連為自由港,對於長春鐵路直運蘇俄及由蘇俄直運出     口之貨物,免除關稅
  四、旅順口由兩國共同使用為海軍根據地。
  蘇俄在這條約及其附件中對於中華民國所承諾的各款,則如左記 ﹕
  一、「蘇俄政府同意予中國以道義上與軍需品及其他物資之援助     ,此項援助,當完全供給給中央政府即國民政府。」
  二、「蘇俄政府以東三省為中國之一部分,對中國在東三省之充     分主權,重申尊重,並對其領土與行政之完整,重申承認。」
  三、「關於新疆最近事變,蘇俄政府重申無干涉中國內政之意。」
  四、關於蘇俄參加對日作戰後,其軍隊由中國撤退之問題,「史達 [139]     林統帥聲明,在日本投降以後,蘇俄軍隊當於三星期之內開始     撤退」。並謂「最多三個月足為完全撤退之時期」。
  現在我們就把中蘇條約及其附件和史達林的諾言,作為蘇俄外交 與軍事上的實際行動的尺度,來衡量此後事勢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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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第一篇   第四章 第六節   毛澤東的重慶會談
  國民政府與蘇俄談判友好同盟條約的同時,也重新開始與中共商 談和平共存的途徑。自日本宣佈投降之後,我三次電邀毛澤東到重慶 來商談。到了八月二十七日,赫爾利大使親往延安,次日,偕同毛澤 東飛抵重慶。
  此後政府代表與中共代表,在四十一天之內,舉行了五次會談, 至十月十日發表「會談記要」,其重要事項如下﹕
  一、關於和平建國的基本方針
    (1)「抗日戰爭業已勝利結束,和平建國的新階段即將開        始,必須共同努力,以和平、民主、團結、統一為基        礎,並在蔣主席領導之下長期合作,堅決避免內戰, [140]        建設獨立自由和富強的新中國,徹底實行三民主義。        」
    (2)「蔣主席所倡導的軍隊國家化,政治民主化,及黨派        平等合法,為達到和平建國必由之途徑。」
  二、關於政治民主化問題
    「由國民政府召開政治協商會議,邀集各黨派代表及社會賢     達,協商國是,討論和平建國方案及召開國民大會各項問題     。」
  三、關於國民大會問題
    關於國民大會代表,國民大會組織法、選舉法及憲法草案等     問題,未獲協議,雙方同意提交政治協商會議解決。
  四、關於軍隊國家化問題
    中共提出政府應整編全國軍隊,確定分區實施計畫,並重劃     軍區,確定徵補制度,以謀軍令之統一。在此計畫之下,中     共願由現有數目縮編為二十四個至二十個師,並將應整編的     部隊移至隴海以北及蘇北皖北集中。政府方面表示全國整編     計畫正在進行,對於中共軍隊縮編為二十個師,可以考慮,     「為具體計畫本項所述各問題起見,雙方同意組織三人小組 [141]     進行之」。
  五、關於受降問題
    中共提出重劃受降地區,參加受降工作。政府方面表示,參     加受降工作,在共軍已接受中央命令之後,自可考慮。
  毛澤東離重慶回延安的前夕,發表演說,依中共機關報之新華日 報十月九日的記載,有如下語句﹕
    「中國今日只有一條路,就是和,和為貴,其他一切打算都   是錯的。」
    「國共兩黨與各黨派團結一致,不怕困難,在和平、民主、   團結、統一的方針下,在蔣主席領導下,徹底實現三民主義的方   針下,一切困難都可以克服的。」
  毛澤東口頭上說他不作「其他打算」,但在事實上,他正在作「 其他打算」。他的打算是什麼呢?此後的事實就是這個問題最好的答 覆。毛澤東回到延安之後,不到一個月,他就把上述所有協議及其一 切諾言,都徹底破壞無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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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第一編  第四章 第七節  共匪阻繞受降
[142]   這四十一天的商談,吸引了全國的視線,掩敝了匪軍的實際行動 。匪軍的實際行動是怎樣呢?據重慶新華日報十月十七日發表,從九 月十一日至十月十一日,各地匪軍佔據城市二百座;在膠濟、津浦、 隴海、平綏、北寧、德石、平漢、道清各路上,都控制若干據點,妨 害華北和華中的交通要道;並威脅了山海關到杭州的海岸線,自垣曲 到武陟的黃河沿岸,及蘇皖兩省的長江沿岸和運河線。
  九月十一日之後的一個月,正是國軍在各地接受日軍投降的期間 。總計在十一個受降區內,受降的日軍為一百二十五萬五千人,均依 照盟軍總部的規定,遣送回日。但是匪軍在察哈爾、河北、山西、山 東、蘇北等地,包圍繳械的日軍,將近三萬人,均扣不遣送。
  共匪一方面阻撓國軍受降,一方面又在各地區積極擴大反美的宣 傳。
  抗戰結束以前,中美兩國軍隊在中國戰場上並肩作戰。日本投降 之後,美軍協助中國軍隊受降。中國政府與人民對於美軍與我軍共同 作戰,以及協助我軍受降,都是衷誠信任,熱烈歡迎的。但是共匪橫 蠻指斥美軍在天津、秦皇島和北戴河、青島、煙臺等地協助國軍受降 的活動,是「干涉中國內政」。
  共匪的宣傳者說﹕俄軍從東北撤退,美軍卻在華北登陸,美軍顯 [143] 然是支持國民政府的「反民主政策」。他們這種宣傳的目的,在一方 面是影響美國的輿論,壓迫美國政府撤退其在中國戰場的美國軍隊; 另一方面,就是妨害國軍到華北受降,特別是阻止國軍到東北接收主 權。
  共匪在這一大宣傳運動的背後,做了一些什麼?他做的是﹕
  一、破壞交通﹕所有北方各鐵路的幹支線,都遭共軍破壞,總計     數百次,其破壞最嚴重的處所,需要長時間始能修復;
  二、決潰黃汛堤﹕河南省太康一帶,造成數百里災區;
  三、炸毀及拆毀河北、山西及河南的礦場;
  四、焚燬及搗毀工廠﹕單是山西一省,大小工廠被其破壞五百餘     家;
  五、燒平村鎮﹕江蘇、山東、河南等省到處都發生這種暴行;
  六、屠殺人民﹕張家口的屠城尤為慘酷;
  七、強拉壯丁﹕凡共軍到過的地方,十五至四十五歲的男子都被     迫「參軍」;
  八、擴大地盤﹕﹕自九月至十二月,所謂解放區已由七十縣擴大     為兩百餘縣;
  九、濫發「抗幣」和「邊幣」等偽幣,強迫人民使用,破壞國家     的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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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1-4-8. 第一編  第四章 第八節  蘇俄在東北的違約背信
  依照中蘇友好同盟條約「關於中蘇此次共同作戰,蘇俄軍隊進入 中國東北三省後,蘇俄軍總司令與中國行政當局關係之協定」,第二 條及第五條規定如下﹕
  「(二)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派代表一人及助理若干人,在業已收       復之領土執行左列任務﹕
      甲、在敵人業已肅清之區域,依照中國法律設立行政機         構,並指揮之;
      乙、協助在已收復領土內,樹立中國軍隊,包括正規軍         及非正規軍,與蘇聯軍隊之合作。」
  「(五)一俟收復區域任何地方停止直接軍事行動之地帶時,中       華民國國民政府即擔負管理公務之全權。」
  直至八月三十日,赫爾利大使以美國駐俄大使哈立曼電文相告, 史達林對哈立曼還是說﹕「迄至現在,紅軍並未與中共取得接觸」, 又說﹕「在東北之紅軍並未發現有任何共軍游擊隊。」但在事實上蘇 俄軍隊乘日本投降的機會,進入我東北,收繳日軍的武器,扣留日俘 [145] 。同時,對於我國民政府派遣軍隊進入東北接收主權,處處阻撓,並 正式拒絕,而為中共匪部進入東北爭取時間,並將其所收繳的日軍百 餘萬人所使用的武器給予共軍。
  十月一日,蘇俄大使彼得洛夫通知我方,謂蘇俄政府決定十月上 旬開始撤兵,請我派員於十日以前,到長春與馬林諾夫斯基商談接防 辦法。我政府即派東北行營主任熊式輝飛往長春,並通知彼得洛夫, 謂我方決定於十月十日自九龍船運部隊往大連登陸,進入東北接防。 五日,我駐俄大使傅秉常電告,蘇俄外交部表示﹕「大連為運輸商品 而非運輸軍隊之港口,蘇俄政府堅決反對任何軍隊在大連登陸」。我 軍在大連登陸的計畫因而中止實施。熊主任到長春後,於十三日及十 七日,兩度與馬林諾夫斯基商談,提出我軍在葫蘆島與營口登陸的計 畫,馬答以「並無意見」。但至二十七日,我軍先頭部隊到達葫蘆島 ,竟遭岸上匪軍射擊,不能登陸,折回青島。政府至此只得指定其轉 往秦皇島登陸,循北寧路向山海關前進。
  十一月五日,馬林諾夫斯基通知熊主任,葫蘆島已被共軍佔據, 營口已有共軍進入,他對於國軍在營口登陸,不能負責。他又說俄軍 自十日起即向北撤退,至撤退之地方情形,蘇方概不負責。他對於我 方編組地方團隊,及派聯絡員偕同我政府人員往各省市接收,都拒絕 同意。這時中共由山東海運北上的部隊已進入安東。十一日竟有共軍 [146] 進入我東北行營所在之長春市。同時瀋陽亦有共軍準備作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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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第一編  第四章 第九節  蘇俄盤據外蒙並侵佔熱察
  前章說過,民國三十年六月,蘇俄對德作戰,唐努烏梁海的傀儡 組織亦即宣佈其參加蘇俄對德的戰爭,於是唐努烏梁海也就併入蘇俄 的版圖。(註)到了民國三十四年八月,莫斯科再將這一公式,應用 於外蒙古。這年八月九日,蘇俄對日宣戰。十一日,外蒙古的傀儡組 織亦對日宣戰。次年(三十五年)二月十三日,俄蒙重訂新約,於是 外蒙古乃在其所謂「獨立」的名義下,併歸蘇俄的統治。
  蘇俄對日宣戰之後,其軍隊隨即侵入我東北。外蒙對日宣戰之後 ,其軍隊亦即侵入我察哈爾。八月二十三日,中共匪軍在俄蒙軍掩護 之下,竄入張家口。俄共與中共乃即製造「內蒙自治」的運動。俄軍 更以外蒙傀儡組織的名義,向「內蒙」輸送軍火,並派遣其所謂「蘇 蒙軍使節團」到張家口,對匪軍予以訓練和裝備。三十五年一月,竟 在興安之南的葛根廟,召開其所謂「東蒙人民代表大會」,成立其所 謂「東蒙人民自治政府」。這年四月,又在承德召集其東西蒙的傀儡 舉行會議,將東蒙自治政府併入其所謂「內蒙自治運動聯合會」,企 [147] 圖於我政府召開國民大會的時期,亦舉行其所謂「內蒙人民代表會議 」,設立「內蒙自治區政府」。
  三十六年六月五日,蘇俄的紅星飛機掩護外蒙軍隊,從蒙古與新 疆邊界之白塔山,侵入我新疆省。此後三十七年一月至四月,這一衝 突,仍繼續發生。我政府對蘇俄政府屢提抗議,莫斯科反而栽誣我國 國軍侵入外蒙邊境。
  民國三十四年八月的「中蘇友好同盟條約」,我政府為了中俄兩 國友好,並望長期和平關係,乃接受蘇俄所提外蒙獨立的要求。我政 府對外蒙的政策,向以國內民族一律平等為指導原則,如外蒙從此真 能獨立自由,而為中俄兩國互不侵犯之仲界與保障,雖付出這樣鉅大 的代價,亦在所不惜。不料我們承認其獨立之後,蘇俄對外蒙的控制 ,更變本加利,而我外蒙民族乃淪入奴隸牛馬的境域。並且外蒙傀儡 組織,在蘇俄指使之下,即於當年策動我內蒙的叛亂,同時不斷擾亂 新疆,而且歷次參加新疆事變。可知外蒙這種傀儡組織不僅不能代表 蒙古民族,並且完全是蘇俄侵略中國和破壞東方感覺和平的工具,絕 對不能構成一個獨立自治的國家。
(註)本編第三章第二十節,第九八頁至九九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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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1-4-10. 第一編  第四章 第十節  史達林採取行動
  三十四年八月以後,蘇俄違約背信,對我熱察及東北領土的野心 企圖,及其對中共叛亂陰謀指使與策畫,暴露無疑。至於俄軍對於我 東北人民擄掠姦淫的殘暴行為,更不忍在此有所敘述。
  我們認清了俄方對東北的狂暴劫掠和他的狡詐手段,乃決定將東 北行營及接收人員自長春撤退,移至山海關。十一月十五日,外交部 以此一項決定通知俄使彼得羅夫。同時我電告美國杜魯門總統,指出 蘇俄違約背信所造成的東北局勢,不僅危及中國的領土完整與統一。 實已構成東亞和平與秩序的重大威脅,唯有中美雙方積極的與協調的 行動,纔能防止其繼續惡化。杜魯門總統表示其必與我密切合作,妥 商辦法。
  我政府關於東北行營撤退長春的決定發表以後,俄方態度乃臨時 轉變,而突然軟化,對我方極力表示友好,並聲稱一切接收工作,皆 可依照友好同盟條約進行,而無不可以協商解決之事。但是我仍照既 定方針,令行營移駐榆關,所有調往東北的部隊,決定放棄大連、營 口等港登陸計畫皆由陸上沿錦榆路前進。十一月二十六日,國軍從榆 [149] 關進駐錦州,佔領葫籚島。我即令其停止待命,勿再向瀋陽前進。我 政府對東北,決心不再進行接收工作,一任俄軍非法佔領,再看他將 來如何解決這一國際和平安全所關的東北問題。
  但是當時俄方一再作友好的表示。而美國政府同時復以誠意撥給 大量運輸艦隻,協助我從海道運兵進入東北,期待我早日接收東北主 權。於是我原定停止接收東北的政策乃又動搖,而改取積極進行全面 接收的行動。十二月五日,馬林諾夫斯基亦派員與我方談判國軍由錦 州向瀋陽推進時雙方聯絡問題。三十五年一月二十六日,國軍進駐瀋 陽。
  至此,史達林忽亦採取行動。他邀經國訪俄。十二月二十五日, 經國以我私人代表的資格往莫斯科,至三十五年一月十四日回國。史 達林在其與經國兩次談話中,表示他對於中、蘇及國共兩黨和平共存 的意願,並且表示他贊同中美蘇三國的合作,但反對中國採取門戶開 放政策,尤其反對第三者的勢力進入東北,而力勸中國採取不偏不倚 的獨立政策。
  史達林最後對經國表示其希望我訪問莫斯科,或在中俄邊境上適 當地點會談,實則此次史達林邀經國訪俄,其目的全在於此。我曾以 此事徵詢馬歇爾特使的意見,馬歇爾特使的答覆是「如有助於中俄的 邦交,他無不贊同」。於是我對他亦未便再道其詳,否則,他或許以 為我有挾俄自重的心理。我乃決定婉謝史達林的邀請。
[150]   到了五月五日(三十五年),蘇俄駐華大使館武官羅申接莫斯科 來電,要見經國。六日,經國與羅申晤談,得知史達林再度邀請我訪 莫斯科,與他會晤,其時間最好是莫洛托夫由巴黎回俄以後。七日莫 斯科又電羅申,催我答覆。
  當時我經過鄭重考慮之後,認為這是我國今後外交政策成敗上, 一個最後決定關頭。如我接受其邀請訪俄,則今後外交只有依照俄共 對華一貫的策略,就是國共合作,共同組織聯合政府,向蘇俄一面倒 ,以達其對我「和平轉變」的目的,我們如果走上這一條路,那就是 斷送我國五千年歷史文化以及整個民族命脈。否則,拒絕他的邀請, 使其斷絕對我的希望,則他對扶植其傀儡共匪侵華的行動,必更表面 化,而再無迴旋的餘地。但是當時國際輿論已在共產國際宣傳籠罩之 下,民主各國對於中蘇關係,多半姑息蘇俄,其對我政府的態度,都 是十分淡漠,且抱極度悲觀,而其對中國的前途及其本國在華的利益 ,幾乎都寄托在中共身上。所以我國當時,無論採取蘇俄或美英的外 交路線,其所得後果如何,都是可以想像得到的。
  最後,我與中央幹部更加以徹底檢討,僉認為今日我國的外交, 只有以本國永久的利害和人民根本的禍福關係為基礎,來決定我們獨 立自主的政策,而決不能以國際上一時的苟安和目前的得失為轉移。 [151] 自中蘇同盟條約訂立之後,我們在這樣重大的犧牲之下,尚不能饜足 其欲望,那他非徹底統制我中國,滅亡我民族不可的野心,已昭然若 揭。所以在蘇俄未能履行此條約,以事實證明其中俄合作尚有一線希 望之前,我實無與史達林會晤的必要。
  這時東亞大陸與西太平洋的危機,正以我們東北為起點,而在加 速發展之中。大家認為這一危機,非中美徹底合作,不能阻止其繼續 惡化。莫斯科當然知道,為了他要獨佔東北,並促成中共的叛亂,必 須要先破壞中美的關係,而使中國完全孤立。如果此次我們不能拒絕 他的邀請,而與他會晤,無異於提供國際共黨及其同路人以離間中美 關係的一個基本資料。當時中美關係已潛伏著一股國際暗流,中國已 陷入孤立的地位,若使中美雙方要以其兩國對俄的共同利害關係為基 礎,來商討共同對俄的政策,實不可能了。所以此時,我們只可不問 國際環境,和西方國家對我國態度和政策如何,而堅持獨立自主的一 貫政策,對俄共侵略者作孤軍奮鬥,與之周旋到底。因此我對於史達 林第二次的邀請,乃再度決定予以委婉的拒絕。
  後來美國駐華大使館員卻來向我探詢,說是我兩次要求會晤史達 林,而皆為史達林所拒絕,其內容究竟如何?我纔把經過事實告知他 。由此更可見史達林這一舉動,其目的顯然是要製造疑雲,中傷中美 [152] 兩國關係。若是我在當時,真是接受其邀約的話,那他對中美挑撥離 間的手段,更是有隙可乘,無所不用其極了。這亦是我們在中俄「和 平共存」中一個深刻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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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1. 第一編  第四章 第十一節 史達林對中國的建議--中國之中立化
  莫斯科不僅消極的中傷中美的關係,並且積極的企圖操縱中國的 外交與內政。史達林屢次對我政府表達下列的意見﹕
  一、他說明他與中共的關係時,希望中國不再認定蘇俄與中共混     為一體。他與中共在政治上並無任何關係,只是俄共在國際     上對各國共黨一樣表示其同情而已。他承認蘇俄曾有代表駐     在延安,但此時已經召回。他自稱其對於中共派遣軍隊進入     東北一點,曾經拒絕同意;
  二、他不僅要求中國拒絕「第三者」進入東北,並且希望中國採     取「獨立政策」。他指責美國扶植日本的政策,並要求中國     實行與蘇俄積極的「共同防日」,並希望中國重新採取民國     十三年的「聯俄」與「容共」的政策。當時他所謂不偏不倚 [153]     的「獨立政策」,其實就是要求中國採取中立路線,而陷於     孤立,使我不能不向他「一面倒」。
  三、他表示蘇俄對中國的道義與物資的援助,決不給予中共,而     必須支持國民政府。如果對國共和解問題,中國政府沒有認     為必要,則蘇俄必不願參與其間。他希望國民政府對中共的     要求,多作讓步。他主張中國國民黨與中共作「和平競爭」     。
  四、他極力說明第二次大戰之後,二十年至三十年之內,沒有世     界戰爭。
  這是蘇俄在我抗戰勝利之初,三十五年的階段,對華的中立戰術 ,亦即為史達林的一個很明白的策略,其用心何在,昭然若揭。當時 只要我採取他的所謂「獨立政策」,對外以美蘇兩國和東西兩方的橋 梁自居,採取中立路線,而對內經由莫斯科的調停而與中共及各黨派 組織「聯合政府」,其結果是整個中國「和平轉變」為蘇俄的附庸, 蘇俄亦即兵不血刃而控制整個中國,從此他不僅是可以和平的征服亞 洲,而且更可以轉化太平洋為俄羅斯的內湖。因此我乃決心拒絕史達 林這一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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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2. 第一編  第四章 第十二節 國際共黨的宣傳攻勢
  莫斯科侵略主義者知道,要在戰場上征服中國,必先在美國的輿 [154] 論與外交上擊敗國民政府。同時他亦知道,非推倒中華民國親美的政 府,而以中共取而代之,即不能依照其一貫的謀略,作有計畫有程序 的逐步實施,來排除美國在中國的勢力,以達到其獨霸亞洲的野心。
  在抗戰結束時期,共匪的軍隊雖自稱四十七萬人,但若國民政府 順利推行其復員建設計畫,全國國民趨向於還鄉復業,各安生計,共 匪雖欲以武裝力量分裂國家,奪取政權,終必為國民所共棄。他只有 放棄武裝,改走合法的道路。反之,如果國民政府放手動員作戰,亦 必能重獲十年以前在贛南五度圍剿最後的勝利。這一勝利足以保持國 家的完整,遏制中共對於亞洲安全與世界和平的威脅與破壞。國民政 府對這兩條道路,任取其一,都足以解決中共問題。我在當時選擇了 和平建設的道路,同時對共匪的武裝叛亂,亦有控制與戡定的把握與 自信。
  共匪當然知道,國民政府無論是和平建設或是動員戡亂,只要是 順利進行,都足以打擊他的企圖,甚至消滅他的存在。所以共匪及其 國際同志們,在莫斯科指使之下,對國際社會與中國國內,以「和平 共存」掩蔽其武裝叛亂,以武裝叛亂助長其政治攻勢,使國民政府陷 於孤立的地位,墜入既不能和又不能戰的困境。
[155]   當時國內外人士如能作公平與冷靜的觀察和評判,必然達到如下 之兩點,但是他們受了國際共黨及其同路人宣傳活動的影響,對中國 問題的本質,沒有明確的分析。
  一、在政治上,共匪的武裝叛亂,就是蘇俄侵略中國的戰爭。這     一戰爭的執行者是中共匪軍,而其主使者是莫斯科。但是國     際共黨及其同路人眾口同聲,指為「內戰」,並誣為國民政     府所製造,以掩蔽其侵略主義的本質。
  二、在法律上,國民政府與任何民主國家的政府一樣,對於國內     的叛亂不能不加以戡定,以維持政治社會的秩序。這是政府     的職責,也是政府的權力。但是國際共黨及其同路人「反內     戰」的宣傳,竟使國內外人士抹煞國民政府的應有職責和合     法權力,誤認國民政府為窮兵黷武的侵略主義的法西斯,而     加以詆毀;同時誤信共匪的叛亂為民主運動和土改運動,而     寄予同情。
  國際共黨及其同路人的政治宣傳活動,在國際間造成一種邏輯。 當然這一邏輯是錯誤的。共匪製造武裝叛亂迫使國民政府不能不採取 軍事行動,而一般人士卻指責這種軍事行動即為挑起「內戰」,而「 內戰」乃構成世界和平的威脅,以聳動世界的觀聽。在這種邏輯之下 ,國民政府為了取得國際的諒解和盟邦的合作,只有束手坐待共匪到 [156] 處襲擊,擴大叛亂。其結果,國民政府就失掉控制國家秩序的權力, 於是共匪的武裝暴力全面發展,而乃真正成為世界和平的威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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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3. 第一編  第四章 第十三節 共匪對中立主義的運用
  在這國際共黨對中國一面製造「內戰」,而一面又「反內戰」的 政治宣傳攻勢之中,共匪再度展開其中立戰術。抗戰以前,所謂抗日 救國大同盟,到了抗戰期間,更與幾個政團結成所謂「民主同盟」。 抗戰結束之後,這一民主同盟再度以中立的姿態,擴大活動。三十四 年十月,民主同盟臨時全國大會發表宣言,自己承認其為中立主義者 。宣言說道﹕
    「民主同盟自成立以來,即以獨立的而且中立的立場,對國   家的和平、統一、團結,有繼續不斷的努力。」
  同時宣言也暴露了他自己的工作,是替中共作「內戰」與「反內 戰」的宣傳活動。宣言說道﹕
    「中國今天還是國民黨與共產黨兩黨對峙的局面。日本投降   以後,對立的形勢更增加了內戰的危機。倘若這種形勢不能徹底   改變,中國便談不到和平、統一、團結,更談不到民主。」 [157]
  他們的解決方案就是替中共提出其所謂「聯合政府」的主張,宣 言說道﹕
    「民主同盟始終相信舉國一致的民主聯合政府,是當前國家   和平、統一、團結的唯一途徑,同時亦是全國通力合作,群策群   力,共同建國的唯一途徑」。
  當時的局勢如果是「國共兩黨對峙的局勢」,而有人採取獨立的 中立的立場,為國家「和平、統一、團結與民主」來努力,這個人是 何等時髦?於是這一宣傳攻勢之中,一般遊離的政客,失意的軍人, 以及一般對政治無遠見,和對蘇俄的侵略主義與共匪的顛覆活動無認 識的人們,都認為這是他們得到一個政治的出路的唯一良機。就是在 這樣中立主義的空氣籠罩之下,社會反共的心理漸趨瓦解,政府也漸 陷於孤立地位。
  同時在無形中,共黨既孤立了我們政府;而也孤立了中立者。這 些中立者本來是對國民革命沒有認識,對共產主義也莫名其妙,是非 不明,利害不分,只知投機取巧,混水摸魚是圖,他們就是這樣在政 府與中共兩者的中間,縱衡捭闔,過著騎牆的生活。他們以為即使共 匪得勢,亦可待價而沽,不患無利可圖。不料到了我們政府遭受挫折 之後,這些自命為中立者一經淪入鐵幕,卻就喪失了其「使用價值」 ,而只有俯首屈膝,受共匪的宰制了。
[158]   三十五年這一年中間,國際調處與政治協商,更是造成一種姑息 妥協的氣氛,使中立主義愈益猖狂。這中立與民主的偽裝,掩蔽了共 匪的軍事行動,伸張了他的滲透工作,瓦解了反共的力量,最後破壞 了政府動員戡亂的政策。這要比共匪自己直接的活動,發生了更大的 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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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4. 第一編  第四章 第十四節 美國調處的開始與第一次停戰令
  三十四年十二月十五日,美國杜魯門總統發表其對華政策聲明。 馬歇爾特使就在這一天專程來到中國,執行這一聲明所賦予的使命。
  國民政府與中共的商談,這是第七次。從前六次商談,都是以失 敗為結局。這次商談的前途,中外人士自然亦不抱樂觀。十二月十七 日,我與馬歇爾特使首次會晤之後,有一位美國將軍即問我,馬歇爾 特使這次來華調處國共問題的前途如何?我當時很簡單的答他說﹕「 這個問題的關鍵,全在蘇俄,應該問莫斯科纔行。」我又反問這位將 軍說﹕「你看莫斯科是否能允許你美國在華調處國共問題成功呢?」 他對我說﹕「你為什麼不將這意思,直告馬特使呢?」我答道﹕「現 在尚非其時,待後再說吧。」不過,當時我仍相信馬歇爾將軍在世界 [159] 上的信譽和地位,是可完成他這使命的。
  三十五年(一九四六年)一月七日至十日,由政府代表、中共代 表及馬歇爾特使以調解人資格參加之三人小組,舉行了六次會議,停 戰命令全部得到協議,並於十日,由政府與中共雙方將停戰命令下達 於各指揮官。其要點如下﹕
  (一)一切戰鬥行動立即停止;
  (二)所有中國境內軍事調動一律停止,但對國民政府軍隊為恢      復中國主權而開入東北,或在東北境內調動,並不影響;
  (三)破壞與阻礙一切交通(包括郵政在內)之行動必須停止;
  (四)為實行停戰協定,應即在北平設一軍事調處執行部。該執      行部由委員三人組成之,一人代表國民政府,一人代表中      共,一人代表美國。所有必要訓令及命令,應由三委員一      致同意,以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主席名義,經軍事調處執行      部發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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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5. 第一編  第四章 第十五節 政治協商會議
  政治協商會議就在停戰命令發佈的這一天開幕。我在開會詞中, [160] 誠摯表示﹕「政府對於本會的決定,只要有利於國家的建設,有裨於 人民的幸福,有助於民主的推進,無不傾誠接納。」同時我宣佈了政 府對於保障人民自由,尊重政黨的合法地位,推行地方自治及實行普 選,釋放政治犯,決定實施。中國國民黨代表更首先提出「擴大政府 組織案」,在國民大會未舉行之前,國民政府委員會及行政院均將容 納各黨派無黨派人士,以準備實施憲政。
  政治協商會議,在二十一天之中,成立了五項協議。其要點如下 ﹕
  (一)政府改組案
    一、國民政府委員名額定為四十人。由國民政府主席就中國       國民黨內外人士選任之;
    二、國民政府委員之一般議案,以出席委員過半數通過之。       國民政府委員會討論之議案,其性質涉及施政綱領之變       更者,須由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之贊成,始得議決;
    三、行政院部會長官不管部之政務委員,均可由各黨派及無       黨派人士參加。
  (二)和平建國綱領案
    在國民政府擴大組織之後,憲政實施以前,以和平建國綱領 [161]     為國民政府施政的準繩。這一綱領對於人民權利、政治、軍     事、外交、經濟財政、教育文化、善後救濟,和僑務諸般施     政,廣為規定。其總則之四條如左﹕
    一、遵奉三民主義為建國之最高指導原則;
    二、全國力量在蔣主席領導之下,團結一致,建設統一自由       民主之新中國;
    三、確認蔣主席所倡導之「政治民主化」、「軍隊國家化」       ,及黨派平等合法,為達到和平建國必由之途徑;
    四、用政治方法解決政治糾紛,以保持國家之和平發展。
  (三)軍事問題
    軍事問題協議案分為四項﹕一為建軍原則;二為整軍原則;     三為實行以政治軍辦法;四為實行整編辦法。其重要原則如     下﹕
    一、軍隊屬於國家;
    二、禁止一切黨派在軍隊內有公開的秘密的黨團活動;
    三、改組軍事委員會為國防部,隸屬於行政院。國防部內設       一建軍委員會,由各方人士參加;
[162]     四、軍事三人小組照原定計畫,儘速商定中共軍隊整編辦法       ,整編完竣。
      中央軍隊應照軍政部原定計畫,於六個月內完成其九十       師之整編。
      上兩項整編完竣,應再將全國所有軍隊,統一整編為五       十師或六十師。
  (四)國民大會案
    國民政府原定於三十四年十一月十二日召開國民大會,結束     訓政,因中共及民主同盟堅強反對,遂至延期。政治協商會     議關於這一問題,得到協議,其要點如下
    一、民國三十五年五月五日召開國民大會,第一屆國民大會       之職權為制定憲法;
    二、區域及職業代表一千二百名照舊。臺灣及東北等新增區       域及職業代表一百五十名;
    三、增加黨派及社會賢達代表七百名,其分配另定之。
  (五)憲草修改原則案
    政治協商會議對於國民政府在抗戰以前公佈之憲法草案(即     五五憲草)提出修改原則十二項,並組織憲草審議委員會,     根據修改原則,參酌各方提出的意見,加以整理,製定五五     憲草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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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1-4-16. 第一編  第四章 第十六節 軍隊整編及統編案
  在這五項協議中,關於軍事問題,另由三人會議及軍事小組繼續 會商。二月九日,三人會議召開恢復交通會議,其全部協議,由國民 政府公佈。二月十四日至二十五日,軍事小組連開五次會議,簽訂了 「關於軍隊整編及統編中共部隊為國軍之基本方案」。其要點如下﹕
  一、中共在雙十協定及政治協商會議中,要求共軍編為二十個師     。整編統編方案協議為第一期十二個月的整編,政府從三百     五十個師縮編為九十個師,中共可以保留十八個師。第二期     六個月的整編,政府保留五十個師,中共十個師。政府軍隊     對中共軍隊始終保持五比一之比例。
  二、共軍編入國軍的步驟,協議為第一期統編為四個集團軍,每     一集團軍以政府軍與中共軍各一軍編成。至第二期,始以師     為單位,統編為軍,即國防軍二十個軍中,有六個軍由政府     部隊與中共部隊合編而成。
  三、共軍與政府軍的配置,協議為第一期,華北配置政府軍與共     軍統編的四個集團軍之外,再駐三個政府軍。東北配置五個     政府軍,一個中共軍。華中配置一個中共軍,九個政府軍。 [164]     至第二期,華北配置中共軍七個師,政府軍十一個師;東北     配置政府軍十四個師,中共軍一個師;華中配置政府軍十個     師,中共軍兩個師。
  一般人以為停戰令及恢復交通辦法的頒布,軍隊整編與統編共軍 為國軍方案的成立,軍事調處執行部的設立與開始工作,及政治協商 會議的五項協議,使國家從此進入和平建設的階段,人民從此得到復 員還鄉安居樂業的機會。馬歇爾特使也自覺他的調處工作告一段落, 回國述職。國民政府亦決定整編方針,無論共黨執行決議與否,政府 必按照既定的辦法和程序,切實實施。但是共匪對於他自己參加議定 的命令、辦法、方案和協議,是不是實行了呢?下面所說的各項事實 ,就是確切的答覆。
◎ 自由人註 ◎ 只是改編共軍,沒有什麼用。 ◎ 更重要的是思想教育,當時應該明文規定禁止在軍隊中傳播馬列 ◎ 邪說,並規定所有軍人必須研讀中國近代史及中國傳統的和諧、 ◎ 仁恕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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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7. 第一編  第四章 第十七節 美國調處與中立主義
  馬歇爾特使第一次啟程回美之時,我對他與吉倫將軍說﹕中共認 定武裝軍隊是他「革命個資本」。今天的統編計畫雖於他們最為有利 ,但是要把中共的軍隊統編於國軍之內,可以說是「與虎謀皮」。如 果我們真要希望中共履行這個統編方案,那只有仰賴上帝,能使中共 「弄假成真」。
[165]   馬歇爾特使回美之後,共匪乃即從事破壞停戰命令,對於恢復交 通與軍事整編統編案等所訂的各條款,一概抹煞,拒不執行。而且匪 軍大量竄入東北,擴大叛亂。當馬特使由美返華時,我鑒於停戰令以 後三個月之中,中共對於所有協議與重要條款幾乎破壞殆盡,乃特別 對馬特使說﹕「這次美國參加國共合談,調處軍事衝突,務須中美兩 國政策互相協調,更要美國政府與中國政府互相了解,免為共黨離間 中傷的奸計所乘才好。」我始終堅持這個方針,並時加警覺,所以我 對於共匪反覆無常,荒謬狂妄的要求,總是委屈求全,忍耐到底,無 論如何不使中美雙方發生裂痕,使蘇俄共匪乘機得逞。
  但是馬歇爾特使來華調處這一件事,是關乎美國、中國與蘇俄三 方面的。因此,他的調處工作對於中國的局勢,到底發生了什麼影響 ,也要從這三方面來考察。
  從美國來看,他以第三者的立場,來調處國共衝突,促成中國的 和平統一,使其戰後復員建設的工作能夠順利進行,這當然是十分誠 意的,並亦自認其為十分公正的。但在這調處進行的中間,美國為使 各方接受調處並遵守協議,不得不施用其政治影響。他這一政治影響 ,對於中共的匪區,以及蘇俄的鐵幕,都不能發生什麼效用,而其對 於我們中國的國民心理以及我們中國政府的政策和措施,卻造成重大 的結果。這是當時美國政府預料所不及的。
[166]   在蘇俄方面,他對於美國的調處,是作為「中立戰術」來利用的 。第一是他所供給中共之百餘萬人的日軍武器,還要有補充編訓約需 一年以上的時間,方能發動全面叛亂,故其利用美國調處機會,來爭 取這一年餘的緩兵之計。第二、他利用這個調處,不僅要來施展其普 通的中立戰術,乘機來分化中美關係,瓦解我們反共的陣營,而其中 還有另一個最大的企圖,就是他決不允美國調處有所成就。因為在俄 共看來,如果馬特使在華調停有所成就,那就是蘇俄對華政策的根本 失敗,所以他不止是破壞這一調處,而且他希望中美兩國在此調停期 間,發生衝突,而至破裂。於是他指使中共一面背約搗亂,另一面且 對美國恣意指責,時加污辱,到了最後階段,其反美的誣篾狂妄態度 ,更令人不堪想像。這是莫斯科預定陰謀的實現。他要在美國無法調 停,而馬使離華回國之後,乘機來調處國共衝突,干涉和操縱中國的 政局。但是俄共這一企圖,早已為我們所看破,而卒成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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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8. 第一編  第四章 第十八節 東北變亂與第二次停戰令
  三十五年(一九四六年)一月二十三日,俄軍從長春撤退,中共 [167] 匪軍隨即擅入長春市。國軍受了停戰令的限制,不能抵禦,更不能攻 擊,只得退避。二月十六日,重慶新華日報宣東北有所謂「民主聯軍 」三十萬人。共匪發言人更提出解決東北問題辦法四點﹕
  一、要求政府改組東北行營及政治經濟兩委員會與各省政府,吸     收東北「民主人士」及各黨派無黨派人士參加;
  二、承認並整編東北的「民主聯軍」;
  三、承認東北各縣的「自治政府」;
  四、國民政府為恢復主權而開入東北的部隊,其數量應予限制。
  依據一月十日停戰令,國軍進入東北接收主權,不受停戰令限制 。蘇俄裝備匪軍並幫助其接替俄軍,佔據東北的縣市,顯然是違反中 蘇協定;共軍阻礙國軍接收主權的部署,並攻擊接收主權的國軍,乃 完全違反停戰命令。而且根據這一次共匪發言人所發表的正式談話看 來,那他們簡直對於一月十日以前三人小組所訂立的一切協定,已經 一概抹煞,毫無實行的意向,亦就很明顯了。
  馬歇爾特使回國的前夕,三人會議於三月十一日集會,商談東北 問題。馬特使提出「關於派遣執行小組赴東北授予執行部命令草案」 。其第一至第三條,規定軍事調處的程序。其第四及第五兩條有如下 [168] 的規定﹕   「(四)政府部隊有權佔領恢復中國東北主權必要之各地區,並       特別指明政府軍隊在沿中蘇條約中所載明兩條鐵路之兩       側三十公里,有單獨管轄之權。」
  「(五)政府軍隊為重建主權所必須佔領之地區(包括煤礦)需       要共軍由之撤退;蘇軍所撤出之地區,中共軍隊不得開       入佔領。」
  中共代表周恩來對於第四條不肯同意。馬歇爾特使回國後,由吉 倫將軍參加三人會議,繼續商談。依照周恩來自己所擬文字,將四五 兩條改為三條如下﹕
  「(四)政府為接收東北主權,有權派兵進駐蘇軍『現時』撤退       之地區,包括長春路兩側各三十華里在內;」
  「(五)凡現時中共部隊駐在地區,政府軍隊如須進駐,應經過       執行小組協議行之;」
  「(六)以後東北駐軍地區依整軍方案另定之。」
  周恩來攜本案回延安請示,延安竟不予同意。最後中美雙方作最 大的讓步,將馬歇爾原案四五兩條歷次修正文字一概刪去,只留存第 一至第三條關於軍事調處程序的規定,周恩來始肯由延安回到重慶。 於是三月十一日馬歇爾特使回國前所定「關於派遣執行小組赴東北授 [169] 予執行部命令案」之協議,完全被共匪違抗破壞,不能執行,而無效 了。此後三月二十七日及四月八日與九日之會談,更無任何結果。
  這時匪軍在東北擴大變亂,軍事調處執行部派往東北的小組,對 於俄軍支持之下的匪軍行動,無由進行調處。匪軍並集中四平街,阻 止國軍從瀋陽北上接收主權,遂引起戰爭。激戰一星期,林彪所率匪 部號稱三十萬大軍,被我國軍總指揮杜明部徹底擊敗,喪亡過半, 其他殘部潰不成軍,分途向中東鐵路、哈爾濱綏芬河一帶崩潰。杜總 指揮即於二十三日由四平街進佔長春,並令其所部以哈爾濱為目標, 沿長春鐵路線向北追擊,勢如破竹,匪軍毫無抵抗行動。此一剿共戰 役,可說是繼二十三年在贛南五次圍剿以後,又是最大一次決定性的 勝利。而其共匪當時潰敗的情況,及其狼狽的程度,實與其在贛南突 圍逃竄的慘狀,只有過之而無不及。
  正在此時,馬歇爾特使,初由美國返華,遂與我進行商討如何停 止戰爭與繼續和談的方法。我乃於五月二十一日,親飛瀋陽,視察戰 局,綜核前方報告,都認為共匪經過此次致命懲創之後,如不受國際 特殊的影響,決無再起可能。我亦以為共匪在此創鉅痛深之餘,苟有 一線愛國良知,果能實踐其一月間停戰協定等諾言,仍可予其悔禍自 [170] 新,效忠國家另一次之機會,乃令前方追擊部隊就地停止待命。
  五月二十四日,我從瀋陽致馬特使函,表示國軍在東北可以接受 停戰的決心,只要中共能實踐其停戰協定與恢復交通辦法,以及實行 統編方案等條款。我回到南京與馬特使討論數度之後,乃於六月六日 接受馬歇爾特使的建議,頒發第二次停戰令,並將已經越過小松花江 停止在雙城附近的追擊部隊,乃復調回至陶賴昭與德惠縣一帶,仍取 守勢,以待和談解決。同時並發表聲明如下﹕
    「余刻已對我東北各軍下令,自六月七日正午起,停止攻擊   前進及追擊,其期限為十五日。此舉在使中共再得一機會,使其   能確實履行其以前所簽訂之協定。政府採取此一措施,絕不影響   其根據中蘇條約有恢復東北主權之權利。」
  中美雙方與中共之間,在這十五日之內,對於東北停戰與整軍問 題,以馬特使「結束東北之戰爭」方案為底案,反覆商談,未能得到 協議。至六月二十一日,我再度宣佈,將停止前進攻擊的命令延長八 日,至六月三十日中午為止。
  但在這八日之內,中共又提出其更高的條件,以致商談毫無成就 。從此東北國軍,士氣就日漸低落,所有軍事行動,亦陷於被動地位 。可說這第二次停戰令之結果,就是政府在東北最後失敗之惟一關鍵 [171] 。當時已追至雙城附近之追擊部隊(距離哈爾濱不足一百公里),若 不停止追擊,直佔中東鐵路戰略中心之哈爾濱,則北滿的散匪,自不 難次第肅清,而東北全境亦可拱手而定。若此共匪既不能在北滿立足 ,而其蘇俄亦無法對共匪補充,則東北問題自可根本解決,共匪在東 北亦無死灰復燃之可能。故三十七年冬季國軍最後在東北之失敗,其 種因全在於這第二次停戰令所招至的後果。這不僅是重蹈過去以為中 共亦是中國人,總是愛中國的,終有和平解決可能的這一幻想,所帶 來無窮災害的覆轍;而亦就是我在「檢討反共鬥爭成敗得失」一章中 所自述的「反共意志不能集中,而手段不夠徹底」以及「我們自信太 過,忽視了共黨獸性與暴行」的弱點,所造成的禍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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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9. 第一編  第四章 第十九節 蘇俄對東北工礦的劫掠
  就在這個期間,蘇俄對東北工礦的劫掠,加緊進行,而對其東北 經濟獨佔的企圖,更是露骨了。
  俄軍進入東北後,即開始拆遷重要工業設備。三十四年十月十七 日,俄方更向我方提出﹕日本所經營的工廠企業,俄軍認為其應作戰 利品;其偽滿及中國人所經營的工廠企業,交還中國政府;至日偽合 [172] 辦的工廠企業,由兩國政府正式談判解決之。三十五年二月一日,馬 林諾夫斯基對中蘇經濟合作問題,再度聲明「日本在東北經營的軍事 工業,動產部門應為紅軍戰利品。但為對中國表示友好起見,蘇方願 將戰利品之一部(工礦)財產權之一半,分讓中國,並由雙方共同經 營。」又說﹕「東北經濟合作問題,希能採用簡單迅速辦法解決,並 不願第三者參加,尤不願東北再成為反蘇的根據地。」這一聲明,顯 係破壞我政府對東北的門戶開放原則,而其排美的獨佔政策更是鮮明 。
  二月一日,我方就經濟合作問題提出具體對案。我對於俄方認為 日本在東北的一切事業資產皆為紅軍戰利品一節,不能承認;關於「 合辦」,南滿鐵路及其附屬事業、水電工廠、撫順煤礦、鞍山鋼鐵廠 、東北航空及松花江航運,均不在合辦之列。但是馬林諾夫斯基聲稱 ﹕「蘇俄不願使東北再成為反蘇的根據地。此種經濟合作計畫,僅為 對自身安全之一種戒備手段。」他對於我方從合辦案中剔除各處廠礦 ,均不同意。
  恰在這時,我政府所派之接收工礦特派員張莘夫,率領技師及警 員九人前往撫順視察,被共匪拒絕接收,折返瀋陽,中途在李岩車站 ,被匪軍加以殺害。這一事件更激起我國一般民眾的憤慨,我東北同 胞尤為悲憤。
[173]   美國國務院於二月十一日,向中蘇兩國致送照會,認為東北工業 絕對由中蘇共管,使美國及其他盟國人民未能獲得參加東北經濟發展 之均等機會,為違反門戶開放的原則。日本在國外的財產,應由盟國 組織日本賠償委員會作最後分配之決定。
  美國對我東北門戶開放的主張,是與國民政府對東北的經濟政策 相合的。但是美國的照會並未能阻止蘇俄對東北工業及資源的劫掠暴 行與獨佔企圖。經濟合作的談判固然沒有結果,工業裝備的劫掠和破 壞,一直繼續進行。三十五年十二月十五日,美國國務院發表盟國日 本賠償委員會美國代表鮑萊關於東北工業狀況的調查報告,其中說道 ‧「估計該地於俄軍佔領期內,工業上的直接損失達八億五千八百萬 美元。如果計算工業設備的複置費用和品質的變壞損失額,應為二十 億美元。」這個數目就是蘇俄對東北產業和資源劫掠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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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 第一編  第四章 第二十節 匪軍的全面攻勢
  三十五年五月,匪軍為策應其東北的軍事行動,在熱河、察哈爾 、河北、山東等省,到處破壞停戰協定,發動攻勢。
  一、熱察方面
[174]   一月十日停戰令頒佈之後,匪軍進入赤峰,國軍受停戰令的限制   ,只得退避。六月六日停戰令頒佈後,匪軍又進入承德。九月二   十日,軍事調處執行部派到張家口的小組,在匪軍壓迫之下撤退   。
  二、山東方面
  六月六日停戰令後,匪軍於九日進佔棗莊,十日進佔德州與泰安   ,以及高密、膠縣、南泉、藍村等城鎮,同時在青島外圍結集部   隊五萬人,在濟南外圍結集十餘萬人,向兩市進攻,於是激起青   島濟南兩處的戰爭。
  三、蘇北方面
  六月三十日,政府發佈政治解決的聲明以後,匪軍結集十六個團   的兵力,圍攻泰興,國軍倉卒應戰,傷亡慘重。匪軍於攻陷該城   後,續向泰縣及長江北岸之口岸鎮攻擊,企圖威脅首都的安全。   國軍被迫抵抗,於是發生蘇北戰爭。
  四、晉綏方面
  一月十日停戰令之後,匪軍攻佔侯馬與集寧。六月六日停戰令後   ,復攻佔聞喜、朔縣、新絳、榆次、介休等二十二個縣,逐步完   成其對太原與大同之包圍,於是激成晉南與大同戰事。 [175]
  政府至此為保持平津的安全,要求匪軍退出承德。為打通南北交 通,要求其撤離津浦。為保持首都的安全,要求其退出蘇北。但是共 匪態度蠻橫無已,使軍事調處無發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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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1. 第一編   第四章 第二十一節 國民大會延期與八一四文告
  三十五年五月五日召開國民大會,是政治協商會議的協議。但是 共匪主張國大開會要在政府改組之後,而對於國民政府委員名額的分 配,力爭共匪與民主同盟共佔十四名,即超過府委四十名的三分之一 ,使其對於國府委員會重要決議,有否決權。這一蠻橫的爭執,為其 他黨派所反對,因而不能解決。共匪也就遲延不提國大代表的名單。 國民政府遂不得不將國民大會的日期,延至十一月十二日。
  當時政府所持的立場是必須軍事問題解決,再談政治問題。共匪 卻藉口蘇北的行政問題,要提出政治協商會議的綜合小組,使軍事問 題與政治問題一同解決。這是五月五日國民大會延期之後,雙方爭執 的焦點。
  八月十日,馬歇爾特使及司徒雷登大使為軍事調處遭遇困難,發 表聯合聲明如下﹕
[176]     「馬歇爾將軍及司徒雷登博士迄在共同研討各種可能之方法   ,以終止中國目前日益滋蔓之衝突,並著手開始發展一真正民主   政府之初步步驟。蓋以和平方式解決一切政治問題,實際上顯為   全中國人民一致之願望。就經濟局勢而言,如欲避免不幸之崩潰   ,亦須立謀政局之解決。現戰爭範圍日益擴大,幾有使全國捲入   戰禍而致負責者不能控制之處。政府與共產黨雙方領袖均渴望終   止戰爭。但有若干待解決之問題,迄難獲致協議,雙方對於此等   問題似難獲致解決之方法,而俾發布一全國各地完全停止衝突之   命令。在此等未解決之問題中,有係關於軍隊之重新部署者,但   尚有更基本之問題,即在軍隊重新部署以後,國民大會未作根本   決定之前,此等已經撤軍地區之地方政府,究應為何種性質,實   較軍隊之重新部署問題更難解決。」
  八月十四日,我為了打開僵局,乃發表文告,提出下列六項主張 ﹕
  一、十一月十二日的國民大會,必須如期召開。
  二、對於政治協商會議的協議,必衷誠遵守,盡力推行。關於憲     法草案,祇求薈萃各方面更好的意見,提供國民大會討論抉     擇,以期制成完善可行的憲法。
  三、對於擴大政府基礎,邀請各黨派無黨派人士參加,務求迅速     實現,並以和平建國綱領為施政的準繩。 [177]
  四、關於停止衝突,仍必遵守原議,忠實履行。而且我們並不要     求共軍全面退出在停戰令後所攻佔的地區,祇是要求其撤出     若干已經構成和平威脅和阻礙交通的地區。
  五、關於政治紛爭,仍採取政治解決的方法。只要共黨軍隊忠實     執行停止衝突恢復交通的成議,遵行調處,實行統編,使軍     隊國家化不致徒托空言,此層一有保證,政府隨時可與之具     體商談所有未決問題。
  六、當前人民最迫切的要求,在於安居樂業,所以政府必當盡力     解除和平的威脅,更必竭盡職責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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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節 中共對美國調處之正面拒絕——調處工作無形終結
  九月三日,我接受馬歇爾特使的建議,於三人會議繼續調處軍事 衝突之外,成立五人小組,商談政府改組及國民大會問題。這是政府 的一大讓步,使軍事問題與政治問題得以平行的商談和解決。
  但是九月二十日,軍事調處小組被匪軍所迫,退出張家口。匪軍 [178] 這一舉動不僅破壞停戰協定,而且企圖割裂我熱察領土,並威脅我華 北之平津重鎮,國民政府為了穩定平津,使其免於威脅,不得不對侵 佔張家口及集中於其周圍的共軍作戰。但周恩來竟肆行要挾,向馬歇 爾特使作強硬表示﹕「政府如不停止對張家口及其周圍的軍事行動, 中共即認為政府已公開宣佈全面破裂。」他隨即離京赴滬,迴避交涉 。
  十月五日,我又接受馬歇爾特使的意見,決定停戰十日,在此十 日之內,由三人會議商談軍事問題,由五人小組商談政治問題。
  軍事與政治問題同時商談,原是共匪的要求,但在政府接受其要 求之後,共匪又藉張家口問題翻案。至此,政府已宣佈張家口停戰, 而共匪的條件又復增高。
  這時,政府提出的條件,仍依政協的協議及整軍方案,為如下兩 項﹕
  一、中共應即提國府委員中共方面之名單,及國民大會代表名單     ;
  二、為實施整軍方案,先行迅速規定中共十八個師的駐地,並遵     照規定期限,進入駐地。
  共匪提出的條件,則如下列﹕
    (甲)關於軍事問題的三條﹕
      一、雙方部隊,在關內者恢復一月十三日之位置;在關         外者恢復六月七日之位置; [179]
      二、從現在起至軍隊整編之期間,雙方部隊之位置應予         確定;
      三、一月十三日政府軍隊凡曾移動者,應歸還原來位置         ,俾便利軍隊之縮編。
    (乙)關於政治問題的八條,其重要者如下﹕
      一、中共及民盟在國民政府委員會內必佔十四席;
      二、國府委員會組成後,應即進行改組行政院;
      三、在中央政府改組完畢後,各黨即依照改組後的政府         所同意的國大代表席次,提出名單。
  十月九日,馬歇爾特使為圖打開僵局,前往上海親晤周恩來,邀 其回京繼續商談。但周恩來堅持下列各點﹕其一為政府對張家口必須 無限期停止攻擊;其二為中共與民主同盟在國民政府委員會中,保持 否決權;其三為國民大會的日期與代表名額,要由政協綜合小組協商 解決。周恩來更一轉而對馬歇爾特使提出責難。他對馬特使「申述」 兩點如下﹕
  一、「中共對於美國政府適於內戰進行間所給予國民黨政府之支     援,不能同意,至於美國駐華軍隊之不能如諾撤退,更為反     對」;
[180]   二、「我更注意閣下與司徒大使每次發表聲明,輒在共黨拒絕政     府條件之後,而絕不在政府拒絕共黨條件之時。閣下聲明文     內對共黨雖無顯明之譴責,但其發出之時機,則實引使外界     人士產生誤會」。
  他這第一點,不是針對馬特使的調處,而是針對著美國駐華軍隊 。至此共匪已不把馬特使當作第三者看待,而反把他當做對象來打擊 。他的第二點,更是明白的指責馬特使的調處是偏袒國民政府的。這 就是說,共匪不再信任他了。
  因之馬歇爾特使這次到上海,沒有得到任何結果而回南京。這亦 就是他中共所需要的緩兵時間已經爭取獲得了,也就是他歡迎美國調 停的笑臉時期已經過去了。從此以馬歇爾特使為中心的和平商談與軍 事調處,都為共匪徹底破壞,而無形宣告結束。這一年餘的和平商談 ,竟與從前六次商談是同樣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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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3. 第一編   第四章 第二十三節 第三次停戰令與國民大會的舉行
  停戰十日之期已滿,中共仍無恢復協商的表示,國軍乃收復了張 [181] 家口。十月十六日,我發表「關於處理目前時局聲明」,重申和平解 決的政策,並主張一切軍事問題,均依照三人會議的成議來解決,其 中共所指的地方行政問題,可由改組後的國民政府委員會來解決。但 中共代表仍悍然拒絕。
  這時政府及中共以外的各黨派無黨派人士,以「第三方面」的地 位,出面調停,十月二十五日、二十九日及三十日,連續舉行會談, 其所提條件也不為共匪所接受。同時,共匪及其外衛民主同盟在平津 京滬各城市發起了反美運動。
  十一月十日距國大開會只餘兩日,周恩來對馬歇爾特使提出「或 者國大延期,或者單獨進行召開國大,任何政治會議即將無舉行之餘 地」。至此,共匪的真正企圖,是阻止國民大會的召集,破壞民主憲 政的實施,同時從根本上破壞和談與軍事調處,揭開其武裝叛亂,顛 覆國家的陰謀,其用意已極顯明。但我總希望他中共天良未泯,最後 仍能懸崖勒馬,參加國大,恢復協商,以挽救民族的危機。故於國民 大會召開的前夕,十一月十一日,作最後的呼籲,以期其在開會之前 ,或開會期間,仍能提出其在國大應有的名單,參加會議,達成舉國 一致實行憲政的目的。因此發表如下的聲明﹕
    「政府一貫之政策,在促進國內和平,全國統一,以求達到 [182]   結束訓政開始憲政之目的。政府真誠期望我全國能獲得永久之和   平及政治之安定,為實現此種期望,玆已明令國內外國軍,除為   防守現地所必須者外,停止其他軍事行動。」
    「召開國民大會,為政府還政於民唯一合法的步驟,不能再   有稽延。因此,政府已決定國民大會於十一月十二日如期召開。   」
    「余在十月十六日之聲明,實已表示最大之忍讓,希望中共   予以接受,以解決一切未決問題。政府對與中共,期待其與各黨   派,同循民主之軌轍,而在軍事上,須使任何政黨皆不能擁有軍   隊,而任何軍隊均應為國家之軍隊。」
    「因此政府一面保留中共及各黨派在國民大會應出席之代表   名額,仍望其隨時參加制憲。一面希望中共立即派出代表參加各   種會議,根據余十月十六日聲明所提之各點,商談停止衝突辦法   與今後軍隊駐地分配以及恢復交通與整編統編等辦法,以期從速   施行。」
    「關於國府委員會之改組,望能早日獲得協議,俾能正式改   組成立。至於行政院則為實際負責之機構,其改組必須更加慎重   。故國民大會閉會以前,不能遽作此重大之變更。」
    「關於憲草,政府擬向國民大會提出憲草審議會未完成之修 [183]   正草案。此次大會閉會六個月內,即依照憲法舉行全國普選,各   黨派與全國人民屆時均可自由競選,以產生下屆國民大會,根據   憲法所規定而行使其法定之職權。故各黨派在下屆國民大會對於   憲法如有修改意見,仍可依法提出修正。」
  這時各黨派國大代表都報到出席大會,只有共匪代表拒絕提出國 大代表名單,民主同盟也撕毀他自己獨立的中立的面幕,跟隨中共, 拒不出席。國大開會後,立即決定延會三天,等待共匪及民盟代表出 席,仍無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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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4. 第一編   第四章 第二十四節 中共土改的手段及其最後目的
  在和平商談的期間,共匪的「土地改革」正在劇烈轉變。民國二 十六年九月,中共的四項諾言,聲明「停止以暴力沒收地主土地的政 策」。抗戰期間,共匪在其共區之內的土地政策,是一面減租減息, 一面交租交息。這就是他利用農民對地主的鬥爭,控制地主,同時控 制農民的生活。到了三十四年四月,共匪「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 毛澤東提出其戰後的土地政策,是「首先在全國實現減租減息,然後 有步驟的達到耕者有其田」。這句話在表面上是溫和的。但在實際上 ,他所謂「耕者有其田」,就是共匪在江西蘇維埃時代以「平分土地 [184] 」的口號,發動鬥爭和清算的辦法。
  三十五年十二月,共匪撤回其駐京的代表團,隨即在延安召開各 地高級幹部會議,對於土地問題,決定「徹底複查土地改革」。所謂 複查,就是複查地主的田地、房舍、財產,交給「貧僱農」平分。土 地複查運動,是「一切由貧僱農小組為主體,領導鬥爭」,達到經濟 上政治上的「大翻身」。
  到了三十六年九月,共匪公佈「土地法大綱」。這一大綱,廢除 一切地主的土地所有權。以貧農團為改革土地制度的機關,分配土地 。在「平分土地」、「徹底翻身」的口號之下,「查階級」、「查思 想」、「查作風」,以至「查三代」。每一個農民都陷入恐怖。
  為什麼共匪要在匪區普遍發動三查四查運動,以平分土地、挑起 鬥爭呢?因為他的土改運動同時就是參軍運動。匪區的農會告訴農民 說﹕「今後不准地主階級,封建富農,當八路軍。必須把武裝掌握在 農民自己手上。農民都應當踴躍參軍。」這就是說,土改運動發展到 高潮,就轉變為參軍運動。所以共匪的土改運動,其實就是軍事的動 員。
  共匪自稱其為農民民主改革派,自誇其「土改」是要解決農民和 土地問題,並高唱其所謂「工農聯盟」,以保障工農共同利益。而且 他至今在大陸上更強調其匪偽政權是「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 [185] 」的把戲。其實這些都是他在二十三年以前,共匪在贛湘等省的農村 中驅誘農民的一種幻術,不過他的手段毒辣,至今更是變本加厲而已 。須知他假借這個「工農聯盟」的名義,不僅誘騙了農民,且亦誘騙 了工人,徒然在政治鬥爭上供他驅使,及在經濟關係上供他壓榨的工 具罷了。其實他的所謂「土改」,及解決農民問題,乃與真正之農民 的利益,並無任何關連。他的「政權」乃是以恐怖屠殺的手段來控制 民眾的暴力,更無「工農聯盟」可言。與其說他是為了工農關係的話 ,倒不如直截了當的說明匪農間主奴關係較為確切。更進一步,戳穿 的說,這亦就是共匪所貫用的「統一戰線」與「和平共存」的幻術中 ,用來騙取農民另一套的變相手法而已,那有什麼「工農聯盟」保障 工農共同利益可言?須知依照其共產黨之理論,凡持有生產資料或為 經營主體而非藉出賣勞力為生者,均在資本主義階級之列,連農民小 手工業者亦包括在內,故其列寧說「農民為最後之資本主義階級」。 (註)資本主義階級為共產主義之敵人,故農民當然亦為其共產主義 之敵人。共產黨對一般資本主義階級,採取沒收、合營或集體化的手 段來消滅他們。因此,他對農民亦只有採取剝奪與沒收的手段,以期 消滅其農民階級最後之存在。惟以「農民為最後之資本主義階級」, 尤其是因為農民數量巨大,平時飽受地主商人及官僚之壓迫,且有不 [186] 滿現狀與反抗現實之普遍情緒,因此當他武裝叛亂未完成以前,他就 要利用這農民雄厚之潛力來供其驅使,作為奪取政權的資本。他對此 種利用的關鍵,就是通過這「工農聯盟」的名義來遂行其陰謀的。同 時,復因其農民本身間經濟條件,亦有若干不同程度之差別,故匪對 「工農聯盟」之運用,乃以依靠貧農,團結中農,打擊地主富農之分 化策略為基礎。所謂依靠貧農,即以其從打擊地主富農所得之財物, 利誘貧農,以激發其積極之鬥爭意志;所謂團結中農,即以貧農對中 農之威逼與脅制,專為共匪奪取政權與「改造」經濟制度而獻身。
  共匪這一策略在全面叛亂時期,乃至其「土地改革」階段及「集 體化」初期,均已收得相當的效果。惟自「農業集體化」進入其所謂 「高級社」即「集體農場」階段後,地主富農已告絕跡。農工商人皆 成為共匪之奴役,而其農民間所謂貧農中農,在經濟條件上之基本差 別亦告消失。於是農民之間已無利害衝突之存在,故共匪之分化策略 不復發生作用,而其共匪與農民間之對立與仇恨,亦自必日益明顯。 於是匪農之間的利害衝突,就自然形成了壓迫者與被壓迫者,即劃分 為主奴兩個敵對的階級,而構成其共匪與民眾的總矛盾中之最尖銳的 矛盾。這樣最後共匪政權,只有葬殉於農民反共革命之中,此乃必然 之結果。回顧當時共匪在贛湘蘇維埃區內,他最初亦以分田誘騙一般 農村無產者,對地主富農鬥爭,到了其所謂貧雇農分田之後,他更進 [187] 一步強制農民,以合作的名義組織集體農場,一般農民都變為農奴, 而一切農產物都收歸匪黨的控制之下。於是農場減產,農民逃亡;其 不能逃亡者,也沒有耕作的興趣。並且由於私產沒收和貿易的停頓, 更增加其農村生產的衰敗及農民生活的恐慌。於是匪軍在贛南老巢, 到了最後只有潰敗之一途。這一過程,說明了中共是起於騙取農民, 而亦敗於農民之手。今日大陸匪區重演其二十三年以前農業集體化的 歷史,我們對此更可以斷定其沒落和崩潰之必然趨勢,而且為期決不 在遠。這是三十年間歷歷可數的事實,無論他任何的辯證,亦決不能 逃避這個敗亡的實例。
(註)史達林著『列寧主義問題』,中文本,第四五七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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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5. 第一編   第四章 第二十五節 中立主義者的轉變——反美運動
  在中共尚未拒絕馬歇爾特使調處之前,他早已指使其外衛民主同 盟發動其反美宣傳。到了他正面拒絕馬歇爾特使的時候,這個民主同 盟亦即改變其所謂「和平運動」為反抗政府,附隨共匪全面叛亂,而 其反美宣傳亦即進一步為公開侮辱,且見諸實際行動了。
  民主同盟素以獨立的中立的政團自命。實際上,中共所賦予這個 [188] 外圍政團的任務乃是掩護共匪的顛覆工作,且為共匪對內對外宣傳工 作的應聲蟲。在抗戰勝利之後,國民政府決定結束訓政,實施憲政。 中共一面在華北擴大其非法的武裝暴動。一面對國民政府作和平的政 治攻勢。在他這非法鬥爭與和平運動雙管齊下的陰謀之下,民主同盟 以其中立主義的偽裝,「民主自由」的口號,來欺騙一般國民,和國 際人士,使其誤認為他們真是一個獨立的民主政團。於是中共乃利用 他們間接的從事挑撥中美兩國政府的關係,而又暗中指使他們組織「 反美運動委員會」,實施反美運動。
  遠在三十五年七月,軍事調處尚在進行。中共的所謂第五十四軍 五十三團曹志福匪部,在河北省香河縣西之安平鎮,召集民眾,舉行 「反美運動大會」。至七月二十八日,匪部在安平東南一帶斷絕交通 ,並武裝戒備。二十九日,自天津往北平之美軍陸戰隊護送隊官兵三 十餘人乘車行經此處,匪部突然以步槍、機關槍及迫擊砲,向美軍射 擊。美軍死三人,傷十七人。匪軍直接襲擊美軍的這一暴行,顯然是 製造事變,來策應國際共黨及其同路人迫使美國政府撤退其駐華軍隊 的宣傳運動。其間所最為遺憾的,就是自這年四月間,中共破壞停戰 協定,而美國政府反停止其對我國民政府的五億貸款,至此共匪的反 美運動正在開始的時候,而美國政府反停止其軍械運華。但是美國政 府對於中共破壞停戰協定的暴行,並沒有採取何種行動;即對於當時 [189] 蘇俄在我東北,利用日軍的武器裝備匪軍的事實,亦沒有施用任何措 施。這事實更使反共力量日趨瓦解,中立主義益加猖獗。
  這年十一月四日,中美商約全文發表。這是中美兩國依據三十二 年一月中美新約的精神,採取平等互惠的原則來簽訂的。但是中共指 使其各地所謂「反美運動委員會」,發起「反中美商約運動」,在南 京、上海、重慶、成都各城市中,以座談會、遊行示威等方式,擴大 其反美運動。
  三十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北平發生了女學生沈崇案。中共及其 外衛組織乃更藉此大肆宣傳。首先是上海共匪職業學生組織其所謂「 抗暴聯合會」,並發起全國抗暴聯合會,宣言「美軍在中國一日,即 反對一日」,並詆毀中美兩國之間訂有美軍駐華及軍事援助的秘密協 定,而提出其要求「公開中美秘密協定」的口號。到了三十六年二月 ,上海共匪職業學生組織其所謂「抗議美軍駐華暴行聯合總會」以為 各地學生反美運動的總機關。這個機關隨即發起一個簽名運動,其名 稱就是「為敦促美國改變對華政策全國學生簽名運動」。
  當時中共,因見反對中美商約的運動,對我一般工商界並無任何 影響,乃一轉而為抗暴運動。復以抗暴運動對一般社會仍無多大反應 ,亦無以為繼,乃再轉而為「抵制美貨運動」。當時上海及各大城市 [190] ,美國軍援剩餘物資,以及善後救濟物資,對於戰後物資缺乏的市場 ,自有其重要的效用。他這一運動更不發生什麼作用。而在實際上, 中共所謂「抵制美貨」,就是反對美援。三十六年二月,民主同盟又 在上海勸工大樓,繼續召開「抵制美貨」運動。此在表面上雖為彷效 過去排斥日貨來排斥美貨,而其實際作用,乃是以「反對美援」及「 驅逐美軍出中國」為其唯一目的。
  因此,美國政府就陸續撤退其駐北平、天津、青島各地的美軍, 並停止其對中國的軍事援助。於是中美兩國六年來對日共同作戰,共 同受降,共同維護東亞和平,這一段並肩作戰的光榮歷史,就為中共 及其國際「同志」們在莫斯科指使之下,肆意侮篾,盡力摧毀,而中 美兩國百年來傳統的親善無間的友誼,亦留下暗淡悲慘的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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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6. 第一編   第四章 第二十六節 憲政與戡亂的並行
  國民大會制定的中華民國憲法於三十六年元旦由國民政府公佈。 國民政府一面制定各種選舉法規,以期各種選舉如期進行,憲政政府 如期成立,一面改組國民政府委員會與行政院,由各黨派無黨派人士 與中國國民黨共負國家的責任。
[191]   改組後的政府,乃是青年黨、民主社會黨以及無黨派人士與中國 國民黨共同組織而沒有共黨在內的聯合政府。憲法上的各種選舉就是 由這個聯合政府來籌備選舉事務並監督舉行的。但是中共的武裝叛亂 ,繼續發展。政府不得不一面開始憲政,一面動員戡亂。
  三十六年七月四日,政府下令動員戡亂之後,國軍對個別戰役, 如延安的收復,沂蒙山區的決戰,山東半島的戰爭,乃至三十七年夏 季的豫東戰役,都獲得勝利。到了三十七年十月以後,正值徐蚌之戰 嚴重關頭,而一般社會乃至政府內部皆受共匪滲透的影響,竟流行著 一種「口號」,以為「非蔣總統下野,則美援不來」,並且「非蔣總 統下野,則和談不能進行」。我乃不能不於三十八年一月二十一日引 退。從此我大陸軍民就失卻了重心,於是政治局勢、社會秩序與人民 心理,都受了共匪無形的控制,而軍事作戰也就陷入無可挽回的頹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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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7. 第一編   第四章 第二十七節 蘇俄破壞美國調停的目的
  本章第十一節曾提到史達林對國共的和解,蘇俄是否參加調停的 [192] 問題,(註)本節對此再略為說明。在三十五年春夏之間,民主同盟 和自命為中立的報紙,已提出「美蘇調停」的主張。此後他們接著發 出一種論調,指責美國扶植日本。這一「反美扶日」的論調,與「美 蘇調停」的主張,互相對照,就可以看出莫斯科蓄意破壞美國的調處 ,而企圖以其蘇俄代之,最後由其單獨出面調解,來操縱我們中國的 政局。
  三十五年十二月美國宣告放棄調處,馬歇爾特使乃即回美,中共 匪軍亦就公開的全面叛變。但在馬歇爾特使回美以後,蘇俄與共匪即 繼續不斷的向我政府作試探和談的要求。特別是在三十六年秋季,國 軍向煙臺、威海衛、蓬萊等地——渤海沿岸進展的時候,他們重開和 談與停止國共衝突的要求,更為迫切。
  尤其是國內一般中立主義者,眾口一詞,以為國共衝突非由蘇俄 調停,不能停止,同時造成一種氣氛,使社會中遍佈民族失敗主義的 毒素,使一般人認為剿匪戡亂沒有勝利之可能,唯有要求蘇俄出面調 解,纔是國家的出路。
  但是我個人三十年與俄共相持的經驗,看透了莫斯科企圖調停的 作用和後果。如果我接受了他對我們的調停,我們中國早在三十六年 已成為波蘭以「聯合政府」而召至滅亡之續。所以對於他們歷次的要 求或試探,毅然決然,皆一律拒絕。
[193] (註)本章第十一節,第一五二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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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8. 第一編   第四章 第二十八節 和平共存的結果
  國民政府於抗戰結束以後,接受了與蘇俄訂立友好同盟條約的要 求,同時與中共作一年餘的商談,以謀中俄兩國及國共兩黨之和平共 存。但是每次和平商談,政府的讓步愈多,共匪的要求愈高。到了最 後,就是俄共指使其第五縱隊——中共發動全面叛亂,替他達成其獨 佔中國大陸的任務,以此一千二百萬方公里的土地,不僅成為其蘇俄 共產帝國肥美無比的新殖民地,且亦建立了他們所謂世界革命取之不 竭唯一富庶的基地。
  在共匪執行莫斯科所賦予任務之過程中,他們對和平商談有怎樣 作用呢?前面說過,他於美國的調處是作為「中立戰術」來運用的。 (註)換句話說,他運用美國調處來助長中立主義的發展,並且利用 停戰協定來掩護共匪的軍事行動。所以他只要停戰協定一經訂立,就 達到了他接受美國調處的最後目的。他從頭至尾,就沒有履行或實施 這協定中任何一條規定的條文。而我們國民政府為了遵守這個協定, 乃使國軍處處陷於被動地位,束手坐待匪軍的襲擊。所以我們現在可 以明白的說,共匪當初之所以接受美國調處,就是要破壞這個調處; 他之所以簽訂停戰協定,就是要破壞這個協定。由此造成了一種不戰 [194] 不和、邊打邊談的局勢。這亦是他共匪在莫斯科指使之下,運用其辯 證規律所採取的基本策略及其所預定的行動路線。因之三十五年這整 整一年的歲月,完全是替他爭取時間,他就可以利用這個時間,來對 政府作最後決戰的準備。
  中美兩國國民素來都是崇尚信義、愛好和平的國民,尤其是兩國 明達之士,面對著這個不戰不和邊打邊談的局勢,都感覺惶惑失措。 而國際共產黨及其同路人更從中施展其虛偽的宣傳甚至製造其虛偽的 情報,挑撥煽動,破壞中美合作,孤立中國政府,各種技倆,無所不 至。於是自第二次大戰以來,對我政府,集非成是,無中生有,詆毀 誣蔑,造謠生事,有組織有計畫的國際宣傳攻勢,發生了他預期的效 果。而莫斯科對華的國際大陰謀,就是他獨佔中國大陸的幻夢,亦幾 乎完全實現了。
  但是俄共對於統治中國大陸的這個問題,真的解決了麼?不,絕 對沒有解決。我們不必多說,西起康藏,東迄鴨綠江的全國同胞,無 時無地,不與他們作殊死戰,決不為俄共所征服的事實,而只要看我 們中華民國政府率領全體軍民,始終在我們自己本國領土之上,繼續 與他們積極戰鬥到底的實際行動就夠了。我們敢說,俄共對這個中國 大陸新殖民地的迷夢,畢竟還是一場幻想,不久就要為我們中華民國 全體國民的反擊而幻滅的。


蔣中正 2013-08-16 15: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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