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語言學創始人拉波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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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術之路
  拉波夫的全名為William Labov。他的名字跟社會語言學一樣, 舉世聞名。拉波夫是社會語言學的創始人,但他并不喜歡“社會語言學”這個名稱:“I have resisted the term sociolingistics for manyyears.”(我拒絕社會語言學這個名稱已經好幾年了。)為什么呢?他說:“since it implies that there can be a successfullinguistic theory or practice which is not social.”(因為它意味著語言學的理論和活動可以存在、可以成功,但卻沒有社會性。)顯然,在拉波夫看來,語言學的任何理論和活動都離不開它所賴以存在的社會:天下不存在社會語言學與非社會語言學的區別。可喜的是,數十年來,在拉波夫及其追隨者的倡導之下,人們對語言社會性的認識已經取得了共識:不僅研究的對象要以日常話語(speech)為材料,而且要考慮說話人的社會背景,如階級、地位、性別、年齡、人種、方言、地域、風格……等多種因素。在當代語言學領域,是拉波夫和他的老師文萊奇(Uriel Weinreich )第一次把“語言的社會性”科學地引入語言學的研究。
  拉波夫1927年12月4日出生于新澤西州(New Jersey )紐約城外的一個小鎮上(Rutherford)。上中學的時候,同學之間經常發生沖突。他說:“我動手常輸,但動嘴總贏。但無論輸贏,我們彼此都是各自生活中的參照體(reference group),長大以后都成了好朋友。 ”1944年,他進入哈佛大學讀英語與哲學。有一次,他的哲學導師得知他選了一門化學課,說:“你從哪兒學來的科學崇拜?”數年以后,拉波夫發現自己的確崇拜科學,而且一直沒丟。他奇怪的只是:怎么連自己都不知道,導師卻知道了呢?大學畢業后,拉波夫連續找了幾個動筆寫作的工作,又連著丟了。后來,他還是決定把自己的化學知識派上用場,于是在一個小公司里找了一份工作,任務是配制顏料。在那兒,他學會很多顏料的配方,并把合成的顏料使用在不同對象上,如襯衫、瓶子、綢緞等等。他很喜歡這份工作,掌握了各種顏色的配制技巧,并感覺到自己知道怎么做實驗研究。他喜歡他的同事,跟他們一起吃飯一起爭論。跟印制工人、汽車司機等一起工作和生活,加深了拉波夫對工人階級的了解和感情,為他后來的社會調查打下了基礎。
  1961年,拉波夫離開了他的印染公司,重新走進大學課堂。原因很簡單,他覺得公司受經濟的制約而限制了個人利用自己所有的知識去制作世界上最好產品的能力的發揮。他說:“即使你比競爭對手優越,你也不能把自己的所知形成理論發表出來。”而大學則不然,他可以自由地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他非常幸運,他的老師文萊奇——這位哥倫比亞大學語言學系的知名教授,幾乎跟他同齡,是一位年輕有為、充滿生氣的學者。他學風正直,善于保護和支持學生的發明創造力。在哥倫比亞大學,拉波夫以馬島人的語音變異為對象,完成了碩士論文,并且在美國語言學會上宣讀,得到好評。他的博士論文是以紐約黑人方言為研究對象,第一次引進了測量變異的統計學、分析語音的聲學語音學等現代化手段,從此逐漸扭轉了語言學界“重質不重量”的研究方法和風氣。
  從1964年到1970年,拉波夫在哥倫比亞大學任助教授。這一段時間的研究里,他第一次使用數學上的概率論,計算、分析左右語言行為的內部變異現象。1971年,他轉到賓夕法尼亞大學(UPENN), 任副教授,因為費城是研究語音變化的一個理想的天然“實驗室”。自1971年至今,30年來,拉波夫一直在賓大語言學系教書和研究,把賓大的語言學系變成了世界著名的“語言演變”的研究中心。拉波夫不無驕傲地說:“要是你想研究語言的使用, 要想測量研究的對象, 那么就到賓大跟Sankoff、Kroch、Prince和Labov來學好了。”
  中國人講“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拉波夫可謂這樣的一位西方學者。一次,一個14歲的少年問他做什么工作,沒等拉波夫講完,孩子說:“干脆說,你的工作就是到世界各地,想跟誰說話就跟誰說話,是吧?”拉波夫說:“對!”小孩說:“我也要干這個。”
  拉波夫是一位舉世聞名、貢獻卓著的語言學大師。然而,要全面介紹這樣一位大師的學術成就,遠非一篇短文所能完成。下面,筆者只能據自己跟拉波夫讀書的體會,扼要地談一談我所理解的拉波夫在治學方法和學術研究中的一些特點。
   一 迎難而上,出奇制勝
  拉波夫治學的一大特點就是他能夠在一般認為不可能的難題上出奇制勝,獲得成功。我們知道,布龍菲爾德等老一代語言學家早就預言:人們日常話語中存在變異,但這些變異只可感知而無法捕捉。然而,拉波夫利用現代科學技術,通過實驗語音的幫助,不僅輯錄了大量的口語變異的第一手材料(賓夕法尼亞大學語言學系的語音實驗室是世界最大的、輯有世界最豐富的口語材料),而且將不同的語言特點展現得清清楚楚。這顯然是上一代語言學家所不能想象的。當然,有人會說,那時還沒有計算機一類現代化工具。然而,現代化工具,只可以幫我們做,不能幫我們想。它可以把一個人的話語準確無誤地記錄下來,并化為圖像,但是,它不能告訴我們哪些話屬于哪些場合、哪些是正式的哪些是隨便的。人們的話語隨場合的不同而不同(包括風格、社團、家庭、社會、地位等等),這并不稀奇也不難理解。難就難在如何讓說話的人下意識地說出你讓他說的話。這是一個極其重要的問題,因為如果得不到說話者最自然最真實的話語,那么一切結果都不可靠。然而,這里有一個內在矛盾難以解決:一旦讓人說你要的話,說出來的就不再是他下意識的話;相反,人們下意識的話,未必是你要的話。如何解決這個矛盾?能否解決這個矛盾?這是社會語言學最初面臨的一個致命問題。這個問題不解決,整個社會語言學的理論就如沙上建塔,頃刻便倒。作為創始人,拉波夫自然當仁不讓,同時也責無旁貸。而解決這個問題,則表現出他極大的創造力。首先,拉波夫觀察到:在紐約黑人社團里,一般人都不發詞尾后的“-r”音(如“four、car”等),只有在正式場合,他們才跟白人一樣帶上“-r”音。問題是如何在觀察者的控制之下得到這種不同場合下的變異材料。拉波夫舉重若輕、出奇制勝的本領在這里得到充分的表現。這就是他著名的“紐約百貨商場-R”的調查案例。他首先選定一個百貨商場并得知在四樓賣鞋,然后他到一樓問一個黑人售貨員:
  拉波夫:“請問,鞋在幾樓?”
  售貨員:“four。”(不帶“-r”音)
  拉波夫:“對不起,在幾樓?”
  售貨員:“four!”(帶“-r”音)
  讀者一定可以想見拉波夫是怎樣巧妙地控制這里風格的轉換。如今,拉波夫已經發展出一整套野外作業的完整理論,以及有關調查不同內容、不同對象的野外操作程序和手冊,并且訓練出一批批技巧熟練的學生。在UPENN,野外調查被視為從事社會語言學的基本功, 而拉波夫則每次都親自指導和檢查。無論野外、室內、學術、機器等方面的難題,他都能手到病除,至少給你許多方法和路數。他的腦子里似乎有一個“錦囊”,不知道裝有多少“妙計”。
  再如,給詞義“定界”,可謂千載難題:什么是“杯子”?杯子和缸子有何不同?它們和碗的區別在哪兒?當然,每個人都能說出其間的某些差別,譬如:有把兒沒把兒,有把兒的是缸子,沒有的是碗;深的是杯子,淺的是碗……,等等。但是,如何準確計量它們之間的差別?深淺的比率是什么?深到什么時候才叫杯子?淺到什么程度就成了碗?更重要的是,深淺在什么范圍之內就既不是杯子也不是碗?這個模糊的范圍能否測量和計算?測量和計算的根據是什么?等等。且不說從來很少有人這樣想過,就是想到了,也無法全面、綜合地解決這些問題。然而,拉波夫不僅想到了,而且出人意表地回答了上述全部的問題,這就是他的名作:“詞語的界域及其意義”(The Boundaries of Wordsand Their Meanings)(1973)。在這篇文章里,拉波夫首先用紙做成許多大小不一、形狀各異的19個杯狀的器皿,它們有的是標準的,有的是夸張的;有的是方的,有的是圓的;有的帶把兒,有的沒把兒;還有的是介于兩者或幾者之間的。然后,他到群眾中作抽樣調查(主要在賓夕法尼亞大學和哥倫比亞大學,連續共8次,每次11至24人), 了解人們是怎樣稱呼他制作的每一件“器皿”(當然,還涉及使用和制作材料等因素),并嚴格記錄所得的一切結果和次數。回來后,他根據這些結果和數字統計出哪一個形狀被認作杯子(或杯狀、碗狀、怪狀等)的比例數字。最后,運用概率公式和“變異規則”(他和數學家D. Sankoff一起設計制作的計算機軟件系統),將其間的比值和比差計算出來,得出了標準杯子確切的深淺、大小的比例,以及與其他形狀(如碗)之間的模糊值。 我們最后看到:“杯子”被定義為一個形式化的公式(見Labov 1983):
  “杯子”這個詞一般用于指一種圓狀的器皿,它的寬和深的比例是:1+r,
  其中r≤rb,rb=a1+a2+......an。
  “杯子”也可以變指(variably denote)一種器皿, 它的寬和深的比例是:1+r,
  其中rb≤r≤rt,概率為:rt-r/rt-rb.
  有人誤以為社會語言學不搞規律的形式化,殊不知,拉波夫所追求的就是結果的形式化規則(formal representation)。 拉波夫和喬姆斯基的分岐不在形式化的表述(這是尋求語言機制的必然結果,而拉喬二人對此并無不同,參下文);他們的不同在于基本假設出發點上的對立(參下文)。無論怎樣,表面看似無法解決的歷史難題,在拉波夫手里,竟如庖丁解牛,游刃有余。中國史學大師陳寅恪有善發“千載之覆”的美譽;而美國語言學大師拉波夫則有善解“天下難題”的口碑。大師所以為大師的奧秘,或在于此耶?
   二 腳踏實地,求諸事實
  拉波夫治學的第二個特點就是腳踏實地,求諸事實。“腳踏實地”一般是說治學的態度;但對拉波夫來說,它不僅是一種態度,而且是一種方法。“地”對拉波夫來說不只是抽象的“地”——務實而不務虛,而且是具體的“野外大地”。他的研究材料均來源于人們嘴上活生生的口語,而非研究者想象的自己的語言行為。要掌握這種活材料,非野外作業而不能得。拉波夫深信,只有活的語言才能告訴我們變異的真諦。所以,對拉波夫來說,腳踏實地就是要走出實驗室,到分布于社會各個角落的群眾中去,收集和了解他們的語言,從而掌握語言變異的真情實據。就是說,研究變異必須求諸社會語言的實例。一般說來,“求諸事實”是指立論的方法,但對拉波夫來說,它不僅是方法而且是理論。他曾尖銳地向語言學界發出質問:“什么是語言事實?”研究不能不辨別事實,而語言學界居然有不明“事實”的問題,這不能不說是語言學的大問題。原因何在?因為以往的材料,未必真實,因為拉波夫認為,我們不能離開語言的社團、方言,以及說話者的社會背景來談論所謂語言事實。離開特定社會背景的語言材料,都不真實。可見,求諸事實,不僅是方法問題,也是理論問題——語言學要建立在什么樣的實踐基礎之上的大問題。
  無疑,拉波夫把自己的語言研究堅實地建立在語言的社會基礎之上。但同時,他又十分明確地指出:社會語言學的目的是研究語言,而不是社會,盡管社會語言學的研究離不開社會,同時它的成果也可以服務于社會。在學術上,拉波夫極力將自己的社會研究建立在服務于語言學的目的之上,因此他不僅在語音學、實驗語音學等語言學科做出了巨大的成績,而且對歷史語言學及普通語言學的理論,也做出了前所未有的貢獻。然而在實踐上,拉波夫又極力將自己的語言研究建立在服務于社會的基礎之上。他最善于從社會中得出語言的規律,同時又把語言規律運用到社會中去。真可謂“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學術典范。他曾以自己研究的“黑人方言不斷偏離白人”的事實,向美國社會宣告:黑人與白人之間的種族距離,不是在縮小,而是在擴大。這一結論不啻于向美國社會的政治和經濟現狀發出了嚴重的警告,一時成為舉國上下的頭條新聞。
  作為一個經常深入群眾的社會語言學家,拉波夫十分關心下層社會的兒童教育問題。從20世紀70年代到如今,拉波夫從未間斷對黑人兒童讀寫問題的關注。他以自己研究的成果向美國中小學教育界呼吁:黑人兒童閱讀的障礙源于社團隔離、種族歧視和受方言影響的音素問題。據此,拉波夫向社會大聲疾呼:我們應該立即停止對孩子的責備,相反,現在的教育體制和教學方法必須加以徹底的改革。
  最能表現拉波夫用其語言研究的成果服務于社會的是在法庭之上。拉波夫分別在1960、1982、1984年,以語言學專家的身份,三次出庭為被告辯護。第一次是為鋼鐵工人出庭,證明公司給他們的法律文字確有誤導傾向;第二次是為領取社會救濟金的人出庭,證明當局給他們的法律文字確有誤導的意向;第三次是為一個被人告為在電話里恫嚇航空公司在某某航班放了炸彈的人出庭,證明官方掌握的電話錄音根本不是被告人自己的方言。三次訴訟,只有第一例敗訴,后兩案均以勝訴告捷。最后一例尤其動人,那位被誣告的人出獄后寫信感謝拉波夫,說:“我在監獄中等了15個月,盼望能有一個人可以把虛構和事實分開。當我聽說這件事在法庭上解決了的時候,真讓我感動不已。”
  社會語言學不是語言社會學,但拉波夫的治學卻是雙向的。他腳踏實地,因此注重事實。被告人說他能把“虛構和事實分開”,恰好說明他治學的一大特點。拉波夫在一篇文章里不無感慨地說:“當我的研究被大量事實證明的時候,我的確感到自己觸摸到現象背后的真實了,但它遠不如‘把虛構和事實分開’讓我感到滿足:一方面,被誣告的人從此可以得到自由;另一方面,陪審團的人因此可以安心睡覺了。”
   三 推尋機制,不尚泛論
  拉波夫的成功還在于他充分利用了現代化手段(統計學、概率論、錄音機、計算機等現代工具),使他能夠把原本無法設想的個人之間、社團之間瞬息萬變參差不齊的話語變異和規律,清楚明確地展示出來。要知道,美國語言學前輩布龍菲爾德說過:“We do not trace theusage of a linguistic form in a community, act by act.”(見“Literate and illiterate speech”,載于American Speech 2: 432—9. 1927)因此,他拒絕在社會環境中精密地研究話語行為。然而, 拉波夫做的正是此事。他不但做了,而且成功了。在這個領域,拉波夫的成功可以說是對傳統觀念的一場革命。對今人來說,他的成功固然不易,而他成功的秘訣則更為珍貴。當然,現代化工具幫了他的忙,這不錯——布龍菲爾德時代尚無計算機。然而,正如拉波夫自己說的:計算機只給了我們一堆數字。數字本身不是科學。科學是數字背后所隱藏的機制。拉波夫關心社會研究社會,但他所以成名,不因為他是政治家,而因為他是科學家。科學家所關心的不僅是事實,更重要的是事實背后或者造成事實的運作機制。從某種意義上說,沒有變異機制,就沒有變異科學;沒有變異的科學,就沒有今天的拉波夫。我想,這就是為什么在拉波夫的文章里,以至在賓大的課堂上,每每看到、聽到“mechanism ”這個詞的根本緣故。拉波夫成功的秘訣在于他把變異研究的方法科學化;而其科學化的本質就在于對變異機制的不懈追求。機制是事物運動變化的具體程序,是造成事實所以為事實的具體運作規程。因此,探求機制,必然重視原理的操作性和程序性,必然不會滿足空泛之論、無定之說。這可以從下面的事實看出來。
  大家知道,喬姆斯基是不贊成用功能來解釋語言結構的。他以生物學為例,說明功能的局限:“毫無疑問,研究心臟時生物學家要注意心臟輸送血液的功能,但是同時他們還要研究心臟的結構,以及人及生物心臟的起源,而不會從功能上考慮解釋心臟結構的可能性。”喬姆斯基的觀點當然和他的立場分不開,因為他把語言使用和語言結構的研究嚴格地區分開來,認為句法是一個自主體系而不受語義的支配。語言本能有其內在結構,不為社會交際所左右。拉波夫當然和喬姆斯基的立場不同,所以,人們自然會認為重視語言社會性的拉波夫,必然屬于功能學派的戰將。出乎人們意料的是,拉波夫并非如此。他說:
  “Yet over the past ten years, I and others who observelanguage in use have become increasingly doubtful ofarguments for the controlling effect of meaning on languageand language change.”(然而,過去的十幾年來,我和其他研究語用的人越發懷疑那些認為控制語言和語言演變的因素是語義的論點。)(1987)
  語言的功能,據拉波夫的定義,是“讓說話(或寫作)的人把意義交流給對方(讀者或聽者)”。因此,交流的需要(need)、說話者的意圖(intention)等等,自然都屬于語言功能的范圍。問題是, 為什么拉波夫如此懷疑功能的解釋呢?他下面的話,似乎可以回答這個問題:
  If functional theories become theories of intentions,they will be leading us down a very slippery path indeed. (如果功能理論變成一種說話意圖的理論,那么它必將帶領我們走入一條非常冰滑的道路。)(1987)
  功能講“意圖”,但“意圖”很難確定;功能也講“需要”,但“需要”無所不在——凡新的東西都是需要,而沒有的東西卻不能說不需要。根據意圖和需要來立論,必然引入主觀的臆測而無法權度。所以,依此成說,必然如冰上立錐,滑移而不定。拉波夫之憂,蓋在于此也。不僅如此,他還說:
  “很多話語分析學家在解釋兩種形式的選擇時,嗜用包括語義、語用、文化和社會等環繞話語行為的非限定的語境(unlimited context)。在這種分析工作的背后,似乎有這樣一種潛在的意識:一個神通的精靈,坐在那兒控制著話語的裝置,在把語言轉變成話語之前,有目的地擴大和加強話語及其對社會環境的適應度。”(1989)
  然而,他接著說:
  “這種環境并非機制的,像音位的語音環境那樣;也非強制的,像句法環境那樣。相反,它是非強制、非限定的,然而卻壓倒了句法與語音結構的機制限定。一個對諸多語境如此敏感的話語語法,不可能是有限的或可測定的。”(同上)
  “非有限”、“不可測”的理論,若非空泛之論,也屬無定之說。無論怎樣,均不能成為科學。由此可見,冰滑之路、無定之說,恐怕是拉波夫所以力排功能的憂慮所在。那么,什么可以充當理想的解釋呢?拉波夫的回答很簡單,那就是“機制”。他是這樣說的:
  “有人會問,如果信息交流并不決定語言演化和變異的模式,那么由什么決定呢?19世紀大多數語言學家對此都非常清楚:作為語言演變機制最主要的語音變化來說,它們是以機械運作的方式進行的,和語義、社會交際的需要無關。我們有充分的理由認為:這仍然是最普通的演變形式。如果是這樣,那么我們所期望的就是:大多共時的變異同樣對信息交流的需要沒有反應。”(1987)
  這就是說,對語言和語言的演變起主要作用的,是語言自身的機制,而非語言交流的需要。后來(1989),他又明確地指出:“這里我的觀點是:語言的本性(faculty)是為其結構所制約的, 是一種非常機制性的運作(a more mechanical in its operation)。”這似乎和人們對拉波夫的印象大相徑庭。殊不知,這正是他科學精神之所在。拉波夫和喬姆斯基的學術立場固然不同,但是,他們在拒絕功能、探求內部機制上的精神,卻是一致的。這種一致,是不是反映了西方大儒在治學上的同一精神呢?如果是,那他們的同一精神是不是就是對事物內部機制的探求呢?無論怎樣,這是一個很值得我們認真思考的問題,不僅在語言學,就是在學術史研究上,也是值得認真思考的大問題。
  拉波夫不止一處強調語言及其演變的機制,因此也不止一次反對功能的學說。他在近著《語言變化原理·內部因素》中,引用柯羅克的研究成果,說:古代英文中“DO”的出現,導致了人們對沒有“DO”的句子的誤解(misunderstanding)。如果按照功能的推理,這些引起誤解的句型要么不能出現,要么它們的使用頻率應該隨著時間的進程而不斷降低。同時,不會引起誤解的帶“DO”句型則應該隨著時間而不斷增加。然而,事實并非如此。這兩類句型的使用頻率在歷時的發展中,按照“開始不同但是后來平行”的增長比率“齊頭并進”。這就是柯羅克著名的“平衡比率模式”。拉波夫說:“柯羅克的論證表明:不是人們希望交流得到理解從而影響了人們對語言形式的選擇,相反,人們的選擇是誤解的結果。”(1994)這無疑是對功能學說的最大挑戰。這種出人意表的結論,非對語言有深刻的了解不能做。
  拉波夫是世界公認的杰出的社會語言學家,他在變異方面的研究一直處于無可置疑的領先地位。 一方面他對英語的社會方言(socialdialect)、個人方言(idiolect )等語言變體進行了大規模的調查研究,足跡遍及北美各大城市,抽樣多達數千人。而且,這項工作仍在進行。 而另一方面, 他又在撰寫一部三卷本的鴻篇巨著, 名曰:“Principles of Linguistic Change”(《語言變化原理》)。 第一卷《內部因素》于1994年出版;第二部《社會因素》于2000年出版(北京語言文化大學出版社將在北京再版);計劃中的第三卷將在社會語言學的實驗性研究的基礎之上,探討和語言相關的心理因素與語言變化的關系。拉波夫將書名定為“原理”,并說明其目的并不是要提出一個新的“理論”。在拉波夫的新著中,社會語言學的課題研究仍然是他和老師文萊奇(Weinreich)最初提出的基本問題:1.變化的啟動;2. 變化的制約;3.變化的過渡;4.變化的嵌入;5.變化的評價。從他新著的分卷可以清楚地看出,拉波夫不僅注意語言演變的外部因素,同時對內部因素也給以高度的重視。其實,傳統上,語言學家一直受內部因素的局限,這種局限是社會語言學創立以后才徹底打破的。然而,有趣的是拉波夫雖闡外因,但同時又對從語言系統的角度提出的解釋給予極高的評價。第一卷《內部因素》就充分反映了這一點。
  拉波夫曾于1974年,以美國語言學代表團成員的身份來華訪問。26年以后,亦即今年(2001)的5月中旬,他將應邀再次來京講學。 在拉波夫臨來之際,筆者謹抒己見,以飧讀者。然而,百聞不如一見,讀者還是親自去領略一下這位世界級大師的學術風采吧!
世界漢語教學京39~45H1語言文字學本刊特約記者20012001 作者:世界漢語教學京39~45H1語言文字學本刊特約記者20012001

網載 2013-09-10 21: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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