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窺馮友蘭的類發展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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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披涉馮友蘭在“貞元六書”中演述的由宋明理學“接著說”的“新理學”體系,即可了然其中包涵的豐富的類邏輯思想。
      一
  馮友蘭說:“有邏輯上所謂性。凡是某一類底事物,都必有其所以為某類底事物者。其所有之所以為某類底事物者,即屬于此類底事物之某性。”(注:馮友蘭:《貞元六書》上冊,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320頁。)在這里作者告訴我們,任何一類事物都存在有之所以為此類事物的性。例如,一桌子既是桌子,必有其所以為桌子者。其所有之所以為桌子者,即桌子的桌子性。又如桌子是方的,既是方的,必有其所以為方者。其所有之所以為方者,即此方桌子的方性。這些性皆是邏輯上的所謂性。
  邏輯上所謂性與生物學上所謂性是不同的。對此,馮友蘭進行了區別。他認為,“生之謂性”,“食色性也”,此所謂性,均指生物所有的一種要求或傾向,與生俱來,“不學而成”者,此即是生物學上的所謂性。按性之此義,則無生物即無性。顯然,我們說“桌子有桌子性”,與說“食色性也”,兩性的意義完全不同。
  就邏輯上的所謂性來說,一個分子(個體)的性不是固定不變的。馮友蘭說:“一個個體可原來無某性而后有,或原來有某性而后無。”(注:馮友蘭:《貞元六書》上冊,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321頁。)例如,一個民族或國家,可以由以家為本位的社會變為以社會為本位的社會。它可以原來有以家為本位的社會性而后無,亦可以原來無以社會為本位的社會性而后有。所以,一旦分子的性發生了變化,此分子也必然發生變化。性是制約一分子相對穩定性的根本因素。
  但是,一分子(個體)具有的性,該分子(個體)屬于的類未必有,無論此類是集合體或非集合體。例如,“森林”是一個集合概念,它反映客觀上森林這個集合體。一個森林內的具體樹木雖是生物,但森林并不是一生物;一個森林內的一棵棵樹木可有生物學上所謂的性,但一森林則不能有生物學上所謂的性。又如,“樹木”是一非集合概念,它反映客觀上樹木這類事物,但一棵棵樹木具有的性,未必一棵棵樹木屬于的樹木類也具有。如一些具體樹木有30米高,不一定屬于樹木類的所有的一棵棵樹木都有30米高,也就是馮友蘭所言:“不是一類的分子所皆有底特點,決不能說是一類的事物的性。”(注:馮友蘭:《貞元六書》上冊,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323頁。)反過來說,作為集合體的性,組成集合體的個體也未必具有。例如,一個班是集合體,它具有先進單位的屬性,但組成該班集體的每一學生未必都具有先進的屬性。一支軍隊是集合體,它具有英勇善戰的本性,但組成這支軍隊的每一戰士不一定都英勇善戰。但是,作為類的性,屬于此類的具體分子也必定有。正如馮友蘭所說:“所謂民族性者,并不是說一民族的性,而正是說一個民族內底人所皆有底特點。如果如此,則所謂某某民族者,并不是以某某民族為一堆人而說之,而是以某某民族為一類人而說之。”(注:馮友蘭:《貞元六書》上冊,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323頁。)又如,國家是一類事物,它有階級統治的工具的性,屬于國家類的任何一個具體的國家,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美利堅合眾國等,均有階級統治的工具的性。
  我們知道,一分子(個體)由于自身內部的矛盾運動,在一定條件下,定會出現新性。當然,馮友蘭并沒有把新性的出現,歸因于分子內部的矛盾運動。但是,他說:“一個體如有一新性時,此新性與其個體其時之情,總有不合。”(注:馮友蘭:《貞元六書》上冊,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330頁。)他舉例說:就一國或一民族說,一切任何的改革,在其初均不合國情,在其初行時,一國或一民族的人,自然都覺得不習慣。于是,守舊者就反對改革。并且,一分子(個體)新性的多少,與舊情不合的程度也不一樣。“一國或一民族所有底新性,如只是關于某一方面者,或對于此國或民族之舊情,尚非十分不合者。則此一國或一民族的人所感覺底不慣,尚不是十分厲害。如其所有,或所將有,之新性,是關于一國或一民族的多方面,而且與其舊情十分不合者,則此一國或一民族的人的感覺不慣,必十分厲害。此種改革,如系用暴力以促成者,即所謂革命。”(注:馮友蘭:《貞元六書》上冊,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331頁。)可見,新性與舊情是一對矛盾。按照辯證唯物主義的說法。一分子的新性并不是突然顯現的,它與該分子的舊情之間的矛盾也不是在新性顯現之后才有的。事實上,在新性顯現之前,新性與舊情之間的矛盾就已潛存于一分子之中,只不過些時舊情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新性是矛盾的次要方面。而當隨著條件的變化,新性成為矛盾的主要方面,舊情成為矛盾的次要方面時,新性就會顯現出來,與舊情形成外在的矛盾與斗爭。馮友蘭只看到一分子新性的顯現,看到新性與舊情的外在矛盾和斗爭,但沒有深入一分子內部,揭示新性與舊情的矛盾運動規律,揭示新性一分子在事物發展過程中的作用。固然,從類的觀點看,一分子出現新性不是主要的,但從分子的觀點看,卻是至關重要的。
  一分子的新性與舊情是對立的,但也是統一的。對此,馮友蘭已有所認識。他說:“一個社會如有一新性,其有新性,雖在一方面是不合舊情,但在又一方面,亦須根據舊情。若其完全無根據于舊情,則此社會壓根即不能有此新性。一社會如有一新性,就其在一方面是不合舊情說,這是‘開來’,就其在又一方面須根據舊情說,這是‘繼往’。”(注:馮友蘭:《貞元六書》上冊,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333頁。)在這段話中,馮友蘭說新性依據舊情而生,看到了新性與舊情有聯系(同一性),在某種意義上是合理的。但新性何以依據舊情而生?馮友蘭是沒有解說的。照他的話說,新性顯現之后與舊情發生了矛盾,但新性是從哪里來的?當然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因此新性只能說是依據舊情而生,這是新性走投無路的唯一出路。思之可知,他的話是站不住腳的。
  因前已述,馮友蘭僅看到了新性顯現之后與舊情發生矛盾,至于新性顯現之前與其對立面舊情的內在矛盾運動,他是全然不知的。所以,當不得不說到新性與舊情的統一,甚或新性從何而生時,他只有簡單地說新性據舊情而生。那么我們不禁要問,新性是突然顯現的嗎?如果不是突然顯現的,那么在其顯現之前,在一個體內部它是否存在?辯證唯物主義的回答是肯定的,只不過新性此時是處于矛盾的次要方面,其對立面舊情處于矛盾的主要方面,并且,此時新性受舊情的制約,統一于舊情。但隨著矛盾的發展,新性逐漸強大,逐漸顯現出來,逐漸成為矛盾的主要方面,成為一個體的主導方面;舊情的地位則日趨下降,逐漸由矛盾的主要方面降為次要方面,并服從或統一于新性。這才是新性與舊情的辯證統一(同一)。馮友蘭并不這樣認為,在他看來,在新性顯現之前,個體是沒有任何矛盾或差異的,是絕對同一的。盡管他說:“所謂繼往開來,不是就時間上底連續說,而是就事情間底實質上底連續說。連續既是連續,其間當然免不了時間的成分,不過我們可以不專就時間上底連續說。”(注:馮友蘭:《貞元六書》上冊,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333頁。)他舉例說,我吃了早飯以后,來了一個客,客走了以后,我動筆寫文章。專就時間上的連續說,三件事是連續的,即來客是繼我吃飯之往,而開我寫文章之來。不過就實質的連續說,我動筆寫文章,不是繼客來之往,而是繼昨天寫了半篇文章之往,也不是開吃午飯之來,而是開下午再繼續寫文章之來。但是,不難看出,馮友蘭說是拋開了時間先后而就“實質”上來說事物的“連續性”或“同一性”的,但由于他沒有把事物的同一性(或如馮友蘭所說的“連續性”),看作是以事物內部存在著差異為前提的,是包含著差異的同一,也沒有徹底擺脫不同事物外在前后相連的時間的規定性,所以,他終究沒有跳出形而上學同一性的窠臼。
      二
  上面我們就一分子(個體)新性的產生與發展的方面闡述了馮友蘭的類發展思想。接下來,我們從某一類的產生與發展的角度來論之。我們知道,任何事物都是按照其規律而存在和發展的。客觀上事物的類也不例外。
  類是由分子組成的,分子是保持其所組成的類具有相對穩定性的基本單位。那么,分子怎樣才能使類具有相對穩定性呢?馮友蘭說:“如一某物系為許多分子所構成者,則此諸分子必依照此某理所規定之基本規律以動,此某物方能成為某物,方能存在。此諸分子愈能依照此基本規律以動,則此某物之構成,即愈堅固,其是某物之性,亦愈完全。”(注:《馮友蘭集》,群方出版社1993年版,第207頁。)按照辯證唯物主義的觀點,這段話中的“理”應是類的本質。由類的本質所規定的基本規律,以其不可動搖的必然性,制約著類的存在、穩定性和其他性質。一類事物的分子只有按照某類的基本規律來組合、來發展,才能使該類事物具有存在的穩定性,才能相對完全地保持該類事物所具有的性質。例如,人是構成社會的分子,每一個人都屬于其所構成的社會。一社會的人,必依照其所屬社會的本質及其規律而行動。否則,一社會的人各行其是,為所欲為,那么該社會就不會產生和存在,更談不上保持其社會的性質。可見,不僅類制約著其分子,分子也制約著所屬于的類。馮友蘭正是以類和分子之間的相互制約的關系,論述了人類的發展。
  《老子》與《易傳》有一共識:“物極必反。”即一類事物如發展至其極(乾卦所表示的階段),必將變為其反(坤卦所表示的階段);繼而又變其反之反,反之反即復。馮友蘭認為,任何一類事物,永遠照此周律,變化不已。這就是大化流行,或大用流行。此亦即是道。道包羅一切事物,故謂之富有;道體即是大化流行,故謂之日新。基于此種發展觀,馮友蘭把表現為類發展的道體日新歸納為四種形式。
  第一種形式:從類的觀點來看其類中的實際分子的新陳代謝,此發展是循環的。馮友蘭說:“一類中之個體,新陳代謝,如所謂‘后浪推前浪,新人換舊人’者。后浪對于前浪、新人對于舊人,是新底,但此新是就個體說。”(注:馮友蘭:《貞元六書》上冊,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79頁。)例如,中國自秦漢迄明清的歷史,朝代雖屢次變更,然其政體則屬一類。就朝代變更而言,中國的政治是發展,是日新。但就其政治所代表的類或封建社會來說,其發展(日新)是循環。
  在這種發展中,“一類中之實際分子,不是不死底。但一分子死則有與之同類者繼之。如此則此類中之實際底分子,可永遠相續。就此永遠相續說,此類是不死底,但其中之實際底分子,則非不死。”(注:《馮友蘭集》,群方出版社1993年版,第200頁。)馮友蘭在這里深刻地提示了一類事物處于量變階段的規律性。類相對于不斷變化的分子,是穩定的;分子相對于處于穩定階段的類,是變化的。通過辯證分析,馮友蘭作出了“類既‘不死’又‘非不死’”的辯證命題。
  第二種形式:從理的觀點來看一類事物的實際分子合乎其理的程度,判斷此類的進步與否。馮友蘭說:“一類之事物,依照其理,其愈依照其理者,即愈完全。例如一方底物,如愈依照方之理,即愈方。”(注:《馮友蘭集》,群方出版社1993年版,第200頁。)這里所說的“理”,即是一類事物的標準及其極限。如方之理是方的物的標準或極限。一物方或不方,就是以此標準而言。若一物完全依照方之理,就是完全的方,也就是方之無可再方,即已達其極限。馮友蘭把這一類事物合乎其理的程度作為衡量該類事物發展程度的尺度,是不對的,因為他所謂的理是抽象的、超現實的。而唯物辯證法告訴我們,一類事物發展的根本原因,不在事物的外部,而在于事物內部的矛盾性,任何事物內部都相對其自身存在著肯定性因素和否定性因素,彼此矛盾著的這兩個方面,既對立又統一,由此推動了事物的發展變化,引起了事物量的增減和質的轉變。但是,馮友蘭對于類的發展不從類自身內部找原因,卻把一類事物合乎其主觀性的理作為該類事物發展的決定因素,這與形而上學把事物的發展歸于外力推動的外因論,沒有什么兩樣。
  馮友蘭接著說:“若一類中之實際底分子,其新者皆較其舊者為近于其理,即便依照其理,則此類之事物,是進步底。若此類中之實際底分子,其新者皆不較舊者為近于其理,則此類之事物是停滯底。若此類中之實際底分子,其新者皆較舊者為更不近于其理,則此類之事物是退步底。”(注:《馮友蘭集》,群方出版社1993年版,第200頁。)在這段話中,馮友蘭借助社會發展觀,說明了作為類的事物變化的復雜性:上升的或下降的、前進的或后退的。但如上述,一類事物的發展變化的終極原因,是其內部的矛盾,絕不是其他什么東西。
  第三種形式:從宇宙的觀點來看有實際分子的類的增加或減少的變化發展。馮友蘭說:“在實際底事物中,如有代表某類之事物出現,此類在以前并無代表;此亦是日新,此日新亦是進步底。”(注:《馮友蘭集》,群方出版社1993年版,第201頁。)例如,以前無飛機,現在有飛機。飛機是一新類,它的出現,就是事物的進步和發展。“在有實際底分子之類中,如有新類出現,則即使宇宙,在其實際方面,更為富有。故如此則道體之日新亦是進步底。”(注:《馮友蘭集》,群方出版社1993年版,第201頁。)由此不難看出,此所謂進步,是就新類的出現使宇宙更富有而言的。如此推理可知,“如有一變化,使宇宙在其實際方面,較不富有,則此變化,即是道體之退步底日新。”(注:《馮友蘭集》,群方出版社1993年版,第201頁。)一言以蔽之,進步是益,退步是損,這種發展變化對于宇宙來說是損益的。馮友蘭的這種發展觀,與唯物辯證法的發展觀(事物的發展不僅僅是量的增加、減少或簡單的重復,而且是在量變基礎上的事物由舊質態向新質態的飛躍,由舊事物到新事物的根本轉化)是相吻合的。
  應當指出,馮友蘭所謂的損益,是特就實際上的類而說,“宇宙在其實際方面,所有之類愈多,則愈富有。若就實際底事物之數量說,其數量增多,亦可說是使宇宙富有……但宇宙之富有,不是可以自實用方面說底。因為所謂實用者,必須對一目的說,而宇宙并不是有目的底。說它不是有目的底,并不是說它是無目的底,而是說它是無所謂有目的或無目的底。所謂無所謂有目的或無目的者,即是說,有目的或無目的對于它均是不可說,不能說底。”(注:《馮友蘭集》,群方出版社1993年版,第201頁。)這就告訴我們,從形而下即宇宙的實際方面說,新類的出現使其愈富有;類的數量增多,也使其富有。但前者相對于后者,更具有意義,因為宇宙的富有不是就類的數量或實用方面而論的。相反,若就宇宙的形而上來說,宇宙是無所謂富有或不富有的,因為其中的任何一類事物都是按它固有的規律發展變化的,或者說宇宙本來就是富有的。
  新類的產生,使宇宙在實際上更加豐富多彩,但其產生絕非偶然。新類是在舊類中適應一定的條件及其客觀要求而產生的,是客觀必然性、規律性的產物。馮友蘭說:“實際上之新類,必有所依據于實際上之舊類。所以雖有某理,而其類中之實際底分子,若所依據不具備,則亦不能出現。舊類中之事物,不依據新類中之事物,而新類中之事物,必依據舊類中之事物。以此為標準,我們可以說,如此底新類比舊類是較高底。而宇宙之實際方面如有如此底新類之出現,則道體之日新是更進步底。”(注:《馮友蘭集》,群方出版社1993年版,第202頁。)對于馮友蘭這段話,我們認為有三點可取之處:第一,新類是依據舊類而出現的;第二,新類依據舊類,但舊類不依據新類;第三,由舊類到新類,體現著事物由低級到高級的發展。但是,也有兩點是不可取的。其一,馮友蘭說新類的出現亦依據“理”是錯誤的,因為新類是由一類事物自身矛盾在一定條件下轉化而來的。其二,馮友蘭雖然已涉及到新舊事物的辯證否定,但卻是粗淺的、模糊的。按照辯證唯物主義的否定觀,新類拋棄了舊類中消極的、過時的東西,而吸取、繼承舊類的積極因素,并在新的條件下,增加舊類所不具備的新質內容,因而它比舊類優越。新類的勝利,舊類的滅亡,是宇宙間普遍的不可抗拒的規律。
  第四種形式:從個體的觀點來看自一類入于另一類的程序,這種發展變化是可變通的。馮友蘭認為,一個體在某時期,可屬于某類,即可有某性;而經過一定時期后,此個體可入新一類,即有一新性;此新類謂之新,僅就個體來說,并不就宇宙而言。因此,該類不必是有此個體時才有實際分子。此個體當有此新性而入此新類之時,即入一新的、較高的類。“其所以是較高底,因為此個體于入此類時,必先入其所依據之類,而于入其所依據之類時,不必先入此類也。入此新類時,此個體雖已脫離舊類,而其所原有之性,已包含于新性之中。”(注:《馮友蘭集》,群方出版社1993年版,第203頁。)
  依質量互變規律來談類的性質發展,在由量變到質變“飛躍”的短暫過程中,個體原有性質是一肯定,即一正;當個體脫離舊類之時,其對于原有性質必有改變,這即是否定,亦是一反;當個體入一新類,就有一新性質,此新性質又是一肯定,即一正。經過否定之否定而有的新性質,若不是舊性質先實際存在,它就不能產生和存在,它是依據舊性質的存在而存在的。因此,此個體所有新性質,是其所有舊性質的繼續,這即是所謂合。“不過合中雖有舊性,而不即是舊性,此個體經此一周期,入于次周期時,已入于一較高底類矣。”(注:《馮友蘭集》,群方出版社1993年版,第204頁。)
  馮友蘭的上述四種類發展方式,在普通邏輯類理論的基礎上,受黑格爾唯心辯證法的啟發和影響,借助辯證思維,史無前例地分析了類的發展形態,為研究類的發展理論開了先河,也是辯證邏輯值得借鑒的邏輯思想。就此說,馮友蘭的類發展觀有其積極意義。但也不無消極意義,主要是他將類的發展根源于其主觀的“理”,沒有從類的內部挖掘其發展的根本原因。這就使其類發展觀具有機械論和外因論之嫌。
  總上所述,馮友蘭的類發展觀,盡管是形而上學地、機械地分析類的發展,沒有從類的內部矛盾性揭示其發展的根本原因,具有表面化、現象化、簡單化的特點。但是,他能夠看到類的發展變化,看到類性質在類發展過程中的作用,看到類的發展具有不同的形式,這就足以說明其發展觀具有不可多得的價值,應當引起人們的高度重視。
河南大學學報:社科版開封37~40B5中國哲學楚明錕19981998類,原本是一邏輯概念,馮友蘭在創立“新理學”體系時,獨具匠心地賦予其豐富的哲學內容。本文分兩部分探討了馮友蘭類發展的思想。第一部分研討了馮友蘭關于類性存在的必然性及其與生物學性的區別、性的變化對分子穩定性的制約性、分子性與類性的關系、新性與舊情的對立統一及其矛盾根源的思想;第二部分研討了馮友蘭分別從類、理、宇宙、個性等方面,所揭示的四種類發展的形式。作者:楚明錕,河南大學政治系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開封475001 作者:河南大學學報:社科版開封37~40B5中國哲學楚明錕19981998類,原本是一邏輯概念,馮友蘭在創立“新理學”體系時,獨具匠心地賦予其豐富的哲學內容。本文分兩部分探討了馮友蘭類發展的思想。第一部分研討了馮友蘭關于類性存在的必然性及其與生物學性的區別、性的變化對分子穩定性的制約性、分子性與類性的關系、新性與舊情的對立統一及其矛盾根源的思想;第二部分研討了馮友蘭分別從類、理、宇宙、個性等方面,所揭示的四種類發展的形式。

網載 2013-09-10 21: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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