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在六十年代中期,我就對長篇敘事小說失去了興趣。在一段時間里,別說是寫,就連讀完一篇都覺得吃力。我的注意力難以持久,不再有耐心去寫長篇小說。至于為什么會這樣,說來話長,我不想在這兒多羅嗦了。但我知道,這直接導致了我對詩和短篇小說的愛好。進去,出來,不拖延,下一個。也許我在二十幾歲的時候就沒了雄心壯志。如果真是那樣的話,倒是件好事了。野心和一點運氣對一個作家是有幫助的,但野心太大又碰上運氣不好的話,會把一個作家置于死地。另外,沒有才華也是不行的。
有些作家很有才華,我還真不認識一點才華都沒有的作家。但是,對事物獨特而準確的觀察,再用恰當的文字把它表述出來,則又另當別論。《加普的世界》其實是歐文(John Irving)自己奇妙的世界。對奧康納(Flannery O’Connor)而言,則存在著另外一個世界。福克納(William Faulkner)和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有他們自己的世界。對奇佛(Cheever), 厄普代克(Updike), 辛格(Singer), 埃爾金(Stanley Elkin), 貝蒂(Ann Beattie), 奧齊克(Cynthia Ozick), 巴塞爾姆(Donald Barthelme), 羅賓森(Mary Robison), 基特里奇(William Kittredge), 漢納(Barry Hannah)和勒奎恩(Ursula K. LeGuin)來說,都存在著一個與他人完全不同的世界。每一個偉大的作家,甚至每一個還可以的作家,都在根據自己的規則來構造世界。
以上所說的和所謂的風格有點關系,但也不盡然。它像簽名一樣,是一個作家獨特的、不會與他人混淆的東西。它是這個作家的世界,是把一個作家與另一個作家區分開來的東西,與才華無關。這個世界上才華有的是,但一個能持久的作家必須有自己獨到的觀察事物的方法,并能對所觀察到的事物加以藝術地敘述。
黛因生(Isak Dinesen)曾說過,她每天寫一點。不為所喜,不為所憂。我想有一天我會把這個抄在一張三乘五寸的卡片上,并貼在我寫字臺正面的墻上。我已在那面墻上貼了些三乘五的卡片,“準確的陳述是寫作的第一要素”——龐德(Ezra Pound),就是其中一張。我知道,寫作不僅僅只是這一點。但如能做到‘準確的陳述’,你的路子起碼是走對了。
我墻上還有張三乘五寸的卡片,上面有我從契訶夫(Chekov)的一篇小說里摘錄的一句話:“……突然,一切都變得清晰起來。”我發現這幾個字充滿奇妙和可能性。我喜歡它們的簡潔以及所暗示的一種啟示。另外,它們還帶著點神秘色彩。過去不清楚的是什么?為什么直到現在才變得清晰了?什么原因?還有個最關鍵的問題--然后呢?這種突然的清晰必然伴隨著結果,我感到一種釋然和期待。
我曾無意聽到作家沃爾夫(Geoffrey Wolff)對他的學生說:“別耍廉價的花招” 這句話也該寫在一張卡片上。我還要更進一步:“別耍花招”, 句號。我痛恨花招,在小說中,我一看見小花招或伎倆,不管是廉價的還是精心制作的,我都不想再往下看。小伎倆使人厭煩,而我又特別容易感到厭煩,這大概和我注意力不能長時間集中有關。和愚蠢的寫作一樣,那些自以為聰明和時髦夸張的寫作也使我昏昏欲睡。作家不需要靠耍花招和賣弄技巧,你沒必要是個聰明絕頂的家伙。盡管你有可能被人看成傻子,作家要有面對簡單的事物,比如落日或一只舊鞋子,驚訝得張口結舌的資質。
幾個月前,巴思(John Barth)在紐約時報的書評專欄里曾提到,十年前,參加他寫作短訓班的學生,大多對‘形式創新’ 著迷。而現在不太一樣了。那些自由開放的實驗小說不再時髦,他担心八十年代的人又開始寫那些老生常談的小說。每當聽見人們在我面前談論小說的‘形式創新’,我總會感到不自在。你會發現,很多不負責任、愚蠢和模仿他人的寫作,常常都是以‘實驗’為幌子。這種寫作往往是對讀者的粗暴,使他們和作者產生隔閡。它不會給我們帶來與世界有關的任何新信息,只是描述一幅荒涼的景象,幾個小沙丘,幾只蜥蜴,沒有任何人和與人有關的東西。這是個只有少數科學家才會感興趣的地方。
值得一提的是真正的實驗小說必須是原創的,它是艱苦勞動的回報。一味地追隨和模仿他人對事物的觀察方法是徒勞的。這個世界上只有一個巴塞爾姆,另一個作家如果以‘創新’ 的名義,盜用巴塞爾姆特有的靈感或表達方式,其結果只會是混亂,失敗和自欺欺人。如龐得所說,真正的實驗小說應該是全新的。 而且,不能為創新而創新。如果一個作家還沒有走火入魔的話,他的世界和讀者的世界是能夠溝通的。
在一首詩或一篇短篇小說里,我們完全可以用普通而精準的語言來描述普通的事情,賦予一些常見的事物,如一張椅子,一扇窗簾,一把叉子,一塊石頭,或一付耳環以驚人的魔力。納博科夫(Nabokov)就有這樣的本事,用一段看似無關痛癢的對話,讓你讀后脊背發涼,并感受到藝術上的享受。我對這樣的作品才感興趣。我討厭雜亂無章的寫作,不管它是打著實驗小說的旗號還是以現實主義的名義。在巴別爾(Isaac Babel)的那部絕妙的小說《蓋 • 德 • 莫泊桑》里,敘述者有這么一段有關小說寫作的話:“沒有什么能比一個放在恰當位子上的句號更能打動你的心。”這句話同樣應該寫在一張三乘五的卡片上。
康奈爾(Connell)在談論小說修改時說,當他開始刪除一些逗號,隨后又把這些逗號放回原處時,他知道這篇小說差不多寫完了。我喜歡這種認真的工作方式。我們作為作家,唯一擁有的只是些字和詞。只有把它們連同標點符號一起,放在恰當的位子上,才能最好地表達我們想說的東西。如果詞句因為作者自己的情緒失控而變得沉重,或由于某種原因而不能夠準確,讀者的藝術感官就不會被你的作品觸動,從而無法對它感興趣。詹姆士(Henry James)稱這一類不幸的寫作為“微弱的表述。”
我有朋友曾對我說,因為需要錢,他不得不趕著寫完一本書。編輯和老婆都在后面催著呢,說不定哪天就會棄他而去,等等。對自己寫得不好的另一個借口是:“如果再花點時間的話,我會寫得更好。”當我聽見我的一個寫長篇的朋友說這句話時,我簡直有點目瞪口呆了,直到現在我還有這種感覺。雖然這不關我什么事,但是,在寫一部作品時,你如果不把全部的本事都用上,你為什么要寫它呢?說到底,一個盡自己最大能力寫出來的作品,以及因寫它而得到的滿足感。是我們唯一能夠帶進棺材里的東西。我想對我的那位朋友說,看在老天的份上,您干點別的什么吧。這個世界上總還有些既容易又能保持誠實的賺錢方法吧。或者,盡自己最大的能力去寫,寫完就完了,不要找借口,不要抱怨,更不要解釋。
在一篇叫做《短篇寫作》的文章里,奧康納把寫作比作發現。她說當她準備寫一篇小說時,常常不知道她到底要寫些什么。她懷疑大多數作家在一開始就知道小說的走向。她用《善良的鄉村人》這部小說作為例子來說明她寫作的過程。她常常是在小說快寫完時才知道該怎樣去結尾。
“我開始寫那篇小說時,并不知道里面會有一個有一條木腿的博士。有天早上,我在寫兩個我較熟悉的女人。我給其中的一個安排了一個有條木腿的女兒,我又加了個推銷圣經的人物,我當時并不知道他在小說中將會干些什么。我不知道他會去偷那條木腿,直到我寫了十幾行后才有了這個想法。但這個主意一形成,一切都變得那么必然。”
有一次,我坐下來寫最終成為一篇很不錯的小說。剛開始,我只有開頭的一句話:“當電話鈴響起的時候,他正在吸塵。”接下來的幾天里,這句話在我腦子里轉來轉去。我知道有個故事在那兒躍躍欲試,我能從骨子里面感到那句話是一個故事的開頭,如果我能有時間的話,哪怕只有十幾個小時,我會寫出個很好的故事。我終于在一個早上坐了下來,并寫下了那句開頭。很快,其他句子接踵而至。就像我寫詩時那樣,一句接著一句。不一會兒,一個短篇就成形了。我知道我終于寫出了一個我一直想寫的故事。
我喜歡小說里有些驚恐和緊張的氣氛,起碼它對小說的銷售有幫助。好的故事里需要一種緊張的氛圍,某件事馬上就要發生了,它在一步一步地逼近。小說里的這種氛圍,是靠實實在在的詞創造出來的視覺效果。同時,那些沒寫出來的、暗示性的東西,那些隱藏在平滑(或微微有點起伏)的表層下面的東西,也會起到同樣的效果。普里切特(V. S. Pritchett)給短篇小說的定義是:“眼角閃過的一瞥。”請注意這‘一瞥’。先是有‘一瞥’,再給這‘一瞥’賦予生命,將這‘一瞥’轉化成對當前時刻的闡明。如果運氣好的話,還能進一步對事情的結果和意義加以延伸。短篇小說家的使命就是充分地利用這‘一瞥’,用智慧和文學手法來展現作者的才華,尺寸感,適度感,以及對外界事物的看法――我這里特別強調與眾不同的看法。而這一切,是要靠清晰準確的語言來實現的。用語言賦予細節以生氣,使故事生輝。語言精準了,細節才會具體傳神。為了準確地描述,你甚至可以用一些通俗的詞。只要運用得當,它們同樣可以起到一字千斤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