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風格:威武不屈、秉筆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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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秋作而亂臣賊子懼;董狐直筆,趙盾膽寒。這是天地的正氣,也可以說就是代表了輿論的力量。如果我們要為中國記者從自己歷史中找尋優良的傳統,怕首先就應舉出這樣的風格,作為我們記者的圭臬。

  古之史官,固然不能就等于今日的新聞記者,其間有著很大的距離。但左史記言右史記事,原也不只是垂諸竹帛,留諸后代作為殷鑒,對當時的行政當軸亦發生了很大制裁作用;說古時的史官和今日的新聞記者,在精神上自也有其一脈相承之處,并不為過。因此,我們覺得,在今天紀念記者節的時候,提出董狐那樣大義凜然、威武不能屈的風格,來作為我們中國史上新聞記者的優良傳統,是頗為適當的。

  “為人民喉舌”,這是每一個新聞記者所用以自負的。然而,要真能負得起這樣一個光榮的稱號,就得象董狐那樣,緊握住自己這一管直筆,作真理的信徒、人民的忠仆。一方面,凡是真理要求我們說、要求我們寫的,就決不放棄、決不遲疑的給說出來、寫出來。另一方面,凡不合真實和違反民意的東西,就不管有多大的強力在后面緊迫著或在前面誘惑著,我們也必須有勇氣、有毅力把它拋棄,決不輕著一字。直者,直道而行也;有是有、無是無,白是白、黑是黑,不容有絲毫的
假借,也不容有絲毫的含糊。今天,是我們自己的節日,應當是我們的機會來作一次清夜捫心、檢討一下自己一年來的工作,曾否對董狐那枝直筆松過乃至放棄過?是否對得起真理、對得起人民?

  過去的一年是六年抗戰中最艱苦的一年,也是我們為抗戰服務的新聞工作者最艱苦的一年。反躬自問,一年來我們對抗戰確也盡了不少的力量,對于抗戰事業既忠既勇的言行,不問其出自前線或后方,都曾為之報道消息、發揚光輝;對于抗戰不利的事實和言論,也曾予以揭發,予以斥責。然而,講到直筆,講到忠于真理、忠于人民,就未免有些汗顏(遵檢一段)。這種風氣的形成,固然在客觀方面有其重大的原因,不能把這責任全部推到記者肩上;誠如同月二十九日《新民報》“先
得糾正空氣”一文所指出,“在一切問題之先,是‘說話'這一件人民的基本權利,要有確定界限以內的把握”。故要糾正這種風氣,就“還有一種‘空氣',似乎先須糾正。”但是,顯然的,不能說記者本身對這種風氣就沒有責任。我們覺得,應當糾正的,怕不只是重外輕內的風氣,怕還有較此更甚而更為新聞記者自己引以內疚的。間嘗省察,養成此種于記者風格尚多未合之處的,除客觀“空氣”外,在記者本身,要有一種應予糾正的觀念,即對于宣傳一詞的了解是也。

  新聞記者應當為抗戰建國的國策努力宣傳,向國外宣傳、向民眾宣傳,這是天經地義,不容置疑。但今天宣傳一詞已在廣大的讀者之間造成一種不良的印象,常常可以聽到象“這是宣傳,盡可不去理它”這一類對報章雜志的批評。而記者自身,對這種批評也竟習以為常,毫不怪異。這是說明一般社會都已把宣傳一詞,當做說話不真、記事不實來了解,而記者本身呢,也常常會明知此話不真,此事不實,但為宣傳計,就覺得不妨姑妄言之、姑妄記之似的。這是記者風格的一個絕大污點、新聞事業的一個絕大危機。

  宣傳工作是一種教育事業,宣傳是一種特殊的教育方式,是一種最廣泛最靈活的教育方式。在教育中不能容許妄誕不真,在宣傳上又何能容許虛夸不實。要知道,“墨寫的誑語,敵不過血寫的事實。”宣傳而稍流于虛妄,斷然不能幸致社會人民對你的信心,徒然辱沒了董狐的那枝直筆,污損了記者應有的風格。以為人或可欺者,只表現自己的其愚不可及而已!

  因此,我們愿意在今天紀念自己節日的時候,提出董狐那樣大義凜然、威武不屈的風格,來和從事新聞事業的同仁共勉而互勵。

——《新華日報》1943年9月1日社論

原題《記者節談記者風格》


新華日報 2012-08-21 16: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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