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閱讀 |
>>> 讀書—連接古今充實信仰 >>> | 簡體 傳統 |
自由的國家未必盡是民主的國家,而民主的制度也未必不會妨礙自由。歷史上有許多自由的國家,但其公民對政治的參與卻受到嚴重的限制。自由與民主,盡管是同為世人所追求的兩個目標,但卻有著各自的內在邏輯。一旦這兩種邏輯互不相容,兩者就會發生沖突。因為,純粹民主的核心特征是建立在平等主義的多數決定的原則基礎之上的。可是,多數一旦擁有絕對的權力,輕則滋生弊端,重則導致恐怖,最終混滅了自由。與多數決定相一致的原則是平等的原則。該原則認為,眾人的力量應該凌駕于個人的力量之上。多數人的智慧優于個人的智慧,立法者的人數比產生文法者的方式更為重要。一旦多數人的權力成為決定一切的權力,這時雖有民主,但卻沒有自由。然而,在這種沒有自由的民主之下,“公民”們充其量不過是心滿意足的奴隸,因為民主中孕育著新專制主義,其形式是中央集權的、全能的以及人民作為一個整體直接參與的多數專制的政治權力。這種民主不足以防止、反而加劇了自由在社會中的逐步失落。
多數統治剝奪少數人自由和權利的可能性同樣體現在人民主權的原則之中。可是,如果人民都是主權者,誰是主權的對象?要么是他們自己,要么是特選的少數人。
他也發現,多數人呼喚平等自由,一旦得不到,他們便呼喚平等的奴役。基于民主和自由可能存在的沖突,以及民主對自由可能造成的妨礙,托克維爾的困惑是,在一個民主社會,自由還能生存嗎?若是能,自由又如何生存呢?
常識告訴人們,民主與專制是相對立的。在歐洲的君主專制時代,民主的敵人是君主個人的獨裁專政。一旦民主取勝,它還有新的敵人嗎?托克維爾在《舊制度與法國大革命》中令人信服地證明:有!這個敵人就隱藏在民主內部:即多數人的專制。美國的民主與法國的大革命從正反兩個方面表明:多數人的民主的確可以蛻變成多數人的專制。建立在多數同意之上的不僅可能是理性、和平的民選政府,而且同樣可能是高高聳立的斷頭臺。
通過對美國民主的考察及對法國大革命的研究,托克維爾發現,民主作為所有人都參與公共事務的政府參與形式帶有多數人暴政的危險。同樣,民主中隱含著平等主義的傾向,這又帶來了泯滅個性的危險,最終帶來專制主義。這種專制主義的共同特征就是否定自由。
基于對民主可能妨礙自由的担心,自由主義提出了衡量自由的另一條標準,即政治問題的關鍵不在于擁有權力者的人頭數,而在于對權力運用方式的控制和運用。所以,當民主妨礙自由的時候,保守的、古典自由主義的答案是,民主應該服從自由。民主是自由的手段,自由是民主的目的。民主不是與自由同等重要的目的。民主更不僅僅應該是多數人的統治。民主是人民可以撤換統治者的和平的程序,是保守人人自由和國內和平的一種有用的工具。民主不僅在于主權者的人頭數,更在于運用權力的方式。
在自由主義要求限制政府權力的一般法則面前,民主并沒有豁免的特權。根據自由主義主張限制國家權力的大傳統,個人在政治權力出現之前就已是特定權利和利益,包括財產權的擁有者。不論是什么人掌權,甚至是由多數人產生的民主政府的權力,在這方面也應受到限制。在自由的民主國家,消極的自由最為廣泛。所以,一切權力都有其危險性。因此,唯一公道的政府只是權力受到合法限制的政府。多數人的絕對主權并不比專制君主或貴族統治的絕對權力更值得信賴。
因此,民主與自由的不相容之處,就在于當所有的人都參與決策時,個人就不得不服從于集體的權威,因此,也就有可能失去只屬于個人的自由。所以,民主的產生有其有利于保護自由的一面,同樣,也存在著妨礙自由的危險。
所以,繼法國大革命之后,當自由再次讓位于極端民主的時候,當民主淪為僅僅是多數人的聲音的時候,當這個聲音已不再是正義的聲音,而是恐怖的咒語的時候,法國大革命中的大民主與大恐怖就注定要重演。試想,文革中哪一樁暴行不伴隨著振臂高呼出的多數聲音。這種聲音和暴行又曾令多少人心驚膽顫。受盡凌辱,乃至命歸黃泉。文化大革命聲稱摧毀封建舊制度余毒,卻通過個人崇拜與全面專政使人受害更深。托克維爾對多數人暴政的担心絕不是杞人憂天。因為摧毀舊制度不能靠大革命,同樣,“將巴士底獄片片拆毀,并不能使囚徒變成自由人”。追求民主只能緣著追求自由的路徑才能得到;若放棄自由去追求民主只能導致大革命式的奴役和暴政。這或許是托克維爾為全人類總結的政治教訓,這也正是《舊制度與大革命》的價值日久而彌新之所在。
劉軍寧 2013-08-19 10:22:31
稱謂: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