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福潮:《書海泛舟記》難為李鴻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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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難為李鴻章
    南方周末    2006-07-13 15:07:53

  □范福潮
    
  李鴻章自1870年參與中日通商談判至1895年馬關訂約,折沖樽俎,縱橫捭闔,經營中日、中朝外交25年。其間,他派員留學,興辦工業,籌建海軍,擴充武備,盡其所能,革故鼎新,在晚清,他是一位最有國際視野、外交經驗和改革意識的大臣。甲午一役,訾議轟?,百年毀譽,豈無公論?
    
  光緒十九年(1893)正月,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北洋通商事務大臣、直隸總督李鴻章70壽辰,慈禧太后賜他“調鼎凝厘”匾額,親書壽聯“棟梁華夏資良輔,帶礪河山錫大年”,有清一代,他得到了人臣的最高禮遇。次年(甲午,1894)四月,李鴻章檢閱北洋海軍,南洋之南琛等6艦、廣東之廣甲等3艦亦前來會操,30多艘軍艦經大沽、旅順、大連灣、威海衛,呈威海上,歷時半月。二十一日回到天津,二十八日,朝鮮東學黨舉事,清軍應朝鮮國王乞援入朝平亂,日本趁機入侵朝鮮,不久,兩國開戰,清軍水陸皆敗……光緒二十一年(1895)四月十七日,李鴻章赴日簽訂《中日講和條約》(又名《中日馬關條約》),半生功業,毀于一旦,從此,蒙羞忍辱,留下千載罵名。
  
  初辦交涉,條約甫訂,日本即侵臺灣
  同治九年(1870),47歲的李鴻章任直隸總督兼北洋通商事務大臣。是年(日本明治三年),日本遣柳原前光使華,商請通商立約之事,朝廷命李鴻章與日使談判,從此涉入對日外交。
  翌年,日本又遣大藏卿伊達宗城前來議約,柳原前光為副使,朝廷命李鴻章為全權大臣,與之在天津談判。柳原去年所呈約稿以兩國互利、平等通商為辭,伊達卻欲廢前稿,參照清朝與英、法等國簽訂的通商條約,擇其有利于日本的條款另立新約,李鴻章嚴辭拒絕,迫使伊達讓步,七月,簽訂了“中日修好條約”18條,“通商章程”33款,附以兩國海關稅則。這是日本明治維新之后與中國簽訂的頭一項條約,因未達到日本的期望,伊達宗城回國后即被免職。同治十一年(1872)五月,柳原前光奉使來天津要求改約,李鴻章不允,諷其朝三暮四,背盟毀約,柳原慚愧而去。日本不肯甘休,非要得到與英、法等國對華通商的同等權利不可,十一月,再以外務卿副島種臣出使,力求改約,朝廷竟許之。同治十二年(1873)四月,李鴻章在天津與日本換約。經過三年的不懈努力,日本終于達到了目的,自此輕視清廷,蓄意尋釁。
  同治十二年五月,因琉球漁民遭臺風漂至臺灣被原住民殺害一事,日本派專使柳原前光來京與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簡稱“總署”)交涉。總署大臣毛昶熙答道:“‘番民’之殺琉民,既聞其事,害貴國人,則我未之聞。夫二島俱我屬土,屬土之相殺,裁決在我。我恤琉人,自有措置,何預貴國事而煩過問?”柳原前光拿出被害者中有四位小山縣漁民的證據,并力爭琉球屬日本版圖,且問:“貴國已知恤琉人,而不懲臺‘番’者何?”毛昶熙答:“殺人者皆‘生番’,故且置之化外。日本之蝦夷,美國之紅番,皆不服王化,此亦萬國之所時有。”柳原前光威脅道:“‘生番’害人,貴國舍而不治,我卻將問罪島人,為盟好故,使某先告。”毛昶熙答:“‘生番’固我化外民,伐與不伐,亦惟貴國所命,貴國自裁之。”柳原前光歸國后,日本抓住中方答問中的失誤,借機興師。
  同治十三年(1874)五月二日,日軍1600人乘軍艦3艘兵發長崎,三日后在臺灣登陸,屠殺臺民,盡毀村落,后又派艦一艘,增兵至3000。因遇臺民抵抗,戰事不利,又值夏季,士兵不服水土,傷員漸增,日軍開始修軍營、建醫院、造橋梁、開荒地,做長期駐守的準備。李鴻章電告總署,清廷急命船政大臣沈葆楨為欽差督福建水師赴臺灣觀察敵情,抵臺后,沈命福建藩司潘蔚、臺灣道夏獻綸與日軍交涉。日將氣焰囂張,反復爭辯:“我國暴師海外,糜財勞師,為貴國開草萊,鋤頑梗,費用耗損,豈可勝計?”潘蔚當即表示:“若然,則將為日本償軍費。”當日即擬約三條:一、中國償日本軍費;二、中國嚴馭“臺番”,令日本漁民因風漂臺時不受傷害;三、立約后,日軍撤出臺灣。
  與此同時,柳原前光以公使銜來京與總署交涉,談判氣氛不洽,兩國皆知難免一戰。日本急從英國購軍艦,清廷則修筑澎湖炮臺,架設大陸至臺灣的海底電線,購毛瑟槍3萬支,向丹麥議購軍艦。福建巡撫王凱泰準備率兵二萬五千渡海,日本聞之大驚,急派內務卿大久保利通為全權大臣前來與李鴻章談判。日使七月來京,先辯論臺灣與日本的疆界劃分,兩月未決,日使以回國相要挾,陰使英國公使威妥瑪居間調停。其實,日使此行,原本只為賠款,索要軍費300萬元。沈葆楨堅持不許,奏稱:“倭備雖增,倭情漸怯,彼非不知難思退,而謠言四布,冀我受其恫喝,遷就求和。倘入彼彀中,必得一步反進一步。但使我厚集兵力,無隙可乘,自必貼耳而去。姑寬其稱兵既往之咎,已足明朝廷逾格之恩。倘妄肆要求,愿堅持定見,力為拒卻。”沈葆楨又致書李鴻章:“大久保之來,其中情窘急可想,然必故示整暇,不肯就我范圍,是欲速之意在彼不在我。我既以逸待勞,以主待客,自不必急于行成。”(本節引文見姚錫光:《東方兵事紀略》,《中日戰爭》,一,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6月)總署欲息事寧人,以賠償50萬元與日本成議,九月十一日換約。
  日軍從臺灣歸國,戶戶掛國旗,行凱旋大禮,政府褒獎大久保利通。日本由此看出清廷懼戰,一遇戰,便求和,終以賠款了事。此番得志臺灣后,日本即把目標移向朝鮮,開始謀求更大的利益。
  
  日本使臣森有禮說:“國家舉事,只看誰強,不必盡依著條約……以后恐不免要打仗”
  光緒元年(1875)九月,日本軍艦往朝鮮沿海測量,朝鮮炮臺開炮轟擊,遂致交戰,日艦擊毀朝鮮炮臺。十二月初,日本駐清全權大臣森有禮到京,與總署晤談此事,想以此為由,逼迫清廷承認朝鮮為獨立國。當時,總署担心日本借機再啟事端,在對時局判斷不明的情況下,拿不出適當的對策,既不愿承認朝鮮為獨立國,又怕承担宗主國的責任代人受過,語意閃爍,自相矛盾,又被日使抓住把柄。日本照會清國:“據貴王大臣云:朝鮮雖曰屬國,地固不隸中國,以故中國曾無干預內政,其與外國交涉,亦聽彼國自主,不可相強等語。由是觀之,朝鮮是一獨立之國,而貴國謂之屬國者,徒空名耳。彼既為鄰,加我暴戾,而今不得不遣使以責之,且為我國人民自盡保安海疆之義。因此,凡事起于朝鮮、日本間者,與清國與日本國條約上無所關系。”(《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與日本使臣往來照會等件擬咨送禮部轉行朝鮮摺》附件一:日本國照會,《中日戰爭》,一,P294)清廷自知失語,亦復照會日本予以辯駁:“朝鮮為中國屬國,中外共知。屬國有屬國分際,古今所同。本王大臣前次照會所稱朝鮮實中國所屬之邦之一,即中國之自任也,豈得謂屬國為空名?豈得謂于條約無所關系?”(《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與日本使臣往來照會等件擬咨送禮部轉行朝鮮摺》附件四:復日本國照會,《中日戰爭》,一,P296)兩國反復照會,爭辯朝鮮“屬國”、“獨立國”之事。此后,一遇朝鮮有事,中日兩國的談判和外交照會中,雙方就要呶呶不休地爭辯此事,直到光緒二十一年日本將“中國認明朝鮮國確為完全無缺之獨立自主,故凡有虧損獨立自主體制,即如該國所修貢獻典禮等,嗣后全行廢絕”寫入《馬關條約》第一款為止。
  森有禮自幼出洋,在英國留學3年,又在華盛頓當過3年欽差。52歲的李鴻章第一次會見30歲的森有禮,聽他談了對中西文化、世界局勢、中日關系的看法,感受到了明治維新后日本年輕一代外交官的新思維。
  李問:“中西學問如何?”森云:“西國所學十分有用,中國學問只有三分可取,其余七分仍系舊樣,已無用了。”李問:“日本西學有七分否?”森云:“五分尚沒有。”李問:“日本衣冠都變了,怎說沒有五分?”鄭署使云:“這是外貌,其實在本領尚未盡學會。”……森云:“據我看來,和約沒甚用處。”李問:“兩國和好,全憑條約,如何沒用?”森大臣云:“和約不過為通商事可以照辦;至國家舉事,只看誰強,不必盡依著條約。”在談到朝鮮問題時,森有禮說:“以后恐不免要打仗。”李云:“高麗與日本同在亞細亞洲,若開起仗來,高麗系中國屬國,你既顯違條約,中國怎樣處置?我們一洲自生疑釁,豈不被歐羅巴笑話?”森答:“歐羅巴正要看我們的笑話。”李云:“為甚么要給他笑?”森答:“這也沒法,日本百姓要去打仗,恐國家止不住。”(《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與日本使臣往來照會等件擬咨送禮部轉行朝鮮摺》附件八:李鴻章與森有禮問答節略。《中日戰爭》,一,P299-303)
  李鴻章寫了“徒傷和氣,毫無利益”8字忠告送給森有禮,經過6年與日交涉,他已看清了日本的戰略——西爭朝鮮,南奪臺灣,征服中國,稱雄東亞,與歐、美列強平起平坐。他深知明治維新后崛起的日本比西方列強對中國的威脅更大,而清朝政治保守,經濟落后,不改革無以自強,不自強無力戰勝日本,他在奏摺中道出了內心的憂慮:“易曰:‘窮則變,變則通。’蓋不變通,則戰守皆不足恃,而和亦不可久也。近時拘謹之儒,多以交涉洋務為恥,巧者又以引避自便。若非朝廷力開風氣,破拘攣之故習,求制勝之實濟,天下危局,終不可支;日后乏才,且有甚於今日者。以中國之大,而無自強自立之時,非惟可憂,抑亦可恥。”(《清史稿》李鴻章傳)
  
  “壬午事變”后,日本利用中法戰爭之機,陰謀策劃“甲申政變”,清軍平叛,擊敗日軍
  光緒八年(壬午,1882)六月,朝鮮發生內亂,亂民包圍日本使館,死傷數人,日本駐朝公使花房義質乘英艦逃回本國,六月十七日,日本兵船載水陸軍先后赴朝鮮,外務卿井上馨親隨督辦,幾天后,日軍以平亂之名占領王宮。當時,李鴻章丁憂在籍,署理直隸總督張樹聲請奏出兵平亂,六月二十四日,上諭派兵入朝。六月二十五日,張樹聲查清朝鮮內亂之首實為大院君李應后,密函總署,請旨急調李鴻章平亂:“……詎料朝鮮禍機早伏,變出非常。實非一介使臣、一旅偏師所能勝此重任。以李鴻章之宿望,不獨朝鮮倚以為重,即日本亦久懾其名。值此危疑之際,似非李鴻章不能戡定。如蒙俞允,應請旨速賜施行,大局幸甚。”六月三十日,上命提督吳長慶率淮軍入朝,拘大院君李應送回國,很快平定了動亂。
  李鴻章深知,在朝鮮問題上,日本絕不服輸,還會再啟事端,“壬午事變”后,面對復雜的局勢,他開始籌劃久安之策。光緒十年(甲申,1884)九月二十五日,李鴻章接到袁世凱密報朝鮮國情的信后,憂心忡忡,立即呈報軍機處:“朝鮮君臣執迷不悟,欲乘中法有事,引強鄰自衛,即可稱雄自主。鴻章上年以朝亂甫定,日兵仍駐王城,必須留營鎮撫,以杜狡謀。夏間海防戒嚴,遵旨將慶軍撤半回駐金州,僅留三營在彼,兵力漸單。該國國王暗弱性成,其新舊黨人趨向不定,近見法禍方亟,知我勢難兼顧,難保不觀望成敗,以為向背。日人又從旁煽惑,萬一該君臣墮其術中,浸蒙異志,肘腋之間,隱患甚大。”(《中日戰爭》,二,P22)
  果不出所料,僅過了20天(十月十七日),日本駐朝公使竹添進一郎就策劃了一場宮廷政變,一夜殺害了6位大臣,日軍占領王宮,軟禁國王,親日大臣洪英植、金玉均等人自署官職,他們自知清兵必將干涉,密謀將國王幽禁在江華島,而竹添欲將國王幽禁在日本東京。第二天,應朝鮮臣民的請求,清軍包圍了王宮,致信竹添,令其撤出,竹添接信后不予理睬,清軍在爭取王宮禁衛士兵倒戈之后,打進王宮,解救了國王,日軍大敗。
  
  中日撤兵朝鮮:李鴻章與伊藤博文訂立天津條約
  光緒十一年(1885)正月,日本以清軍平叛傷及日兵等事,派特命全權大使伊藤博文來華交涉。二月,上命李鴻章為全權大臣,在天津與伊藤談判。二月十八日首次會談,伊藤提出兩項議題:一、清軍從朝鮮撤出,二、懲辦打傷日軍的清軍官兵,對受害的日本商民賠償損失。當時,清軍駐朝1000多人,日軍駐朝僅100多人,伊藤提出,或撤清軍,或增日軍。李鴻章指出:朝鮮是清朝的“藩國”,清軍駐“藩國”與日本無干;對平亂時傷及日兵一事,他堅稱,根據調查,責不在我,而對伊藤提出的清兵傷害了日本商民,他說查無實證,對賠償的要求據理駁回。

  至二月二十二日,雙方各持己見,會談三次仍無結果。伊藤派他的隨員本武揚(時任駐清公使)來詢問中方可以接受日方的哪幾項議題,李鴻章答道:“彼此撤兵一節,事關永遠息爭,尚可酌商妥辦;至議處營官,償恤難民二節,或非情理,或無質證,礙難允行。”本武揚隨即傳達伊藤博文的話,以罷談相要挾:“互商撤兵,駐京公使盡可議辦。茲特派頭等使來商,何等鄭重,不能專為此一事。若僅允此件,伊藤擬于二十五日會議后,即啟程回國。”李鴻章厲聲示以剛強:“朝鮮事,中國并未辦錯,其錯處全在竹添,若因此決裂,我惟預備打仗耳!”
  此時,中法言和,李鴻章無后顧之憂,可以全力對付日本。伊藤見機會已失,清軍又牢牢控制著朝鮮,日本短期內難以扭轉局面,中斷談判,并無好處,只好回到了談判桌上。
  李鴻章致信軍機處:“日本自改用西法后,日浸強大,久有輕視中國、并吞高麗之志;前與朝鮮立約,明認為自主之國,即暗唆其不屬中國之意也。厥后美、英、德各邦與朝鮮議約,朝鮮雖另具照會聲明為我屬邦,而各國皆置不答,亦由于日本一氣溝通,但不便明與我爭耳。”琉球已失,安南已失,朝鮮也在暗爭獨立,在這樣的背景下,再爭朝鮮的“屬國”地位,已無實際意義,但清廷君臣囿于傳統觀念,朝鮮的“屬國”地位不容置喙,李鴻章在談判中不能不堅持。可是中朝、中日關系亟須調整,一要防止再度陷入朝鮮的“黨爭”和內亂,二要避免與日本在朝鮮發生軍事沖突,三要適應國際形勢承認朝鮮為獨立國,他想到了撤軍,只有先在朝鮮與日本脫離接觸,才能走出進退兩難的境地。當然,久安之策,還需從長計議。二月二十五日第四次會談結束時,李鴻章開誠布公,亮明了中方的觀點:“我有一大議論,預為言明。我知貴國現無侵占朝鮮之意,嗣后若日本有此事,中國必派兵爭戰……緣朝鮮關系我兩國緊要藩籬,不得不加顧慮,目前無事姑議撤兵可耳。”伊藤答道:“中堂所論,光明正大,極有遠見,與我意相同,當謹識勿忘。”
  李鴻章擬交條款四項:一、限期四月中,日之兵盡數撤回本國;二、中國教習10至20人定立年限,期滿撤回;三、朝鮮與中日兩國商民有爭端,兩國派員前去查辦,均不帶兵;四、“朝鮮本國如有亂黨滋事,該國王若請中國派兵彈壓,自與日本無涉,事定之后,亦即撤兵回國,不再留防。”
  日方擬交條款有五項:一、嗣后中日均不得駐軍朝鮮;二、“前條約款,仍與中日兩國戰時之權無干。若他國與朝鮮或有戰爭,或朝鮮有叛亂情勢,亦不在前條之例”;三、中日兩國在朝鮮如有交涉事端,應和平解決;四、兩國均不得在朝鮮教練兵士,由朝鮮選用他國教習;五、訂約四月之內中日兩軍盡數撤回國內。
  二月二十七日,李鴻章與伊藤第五次會談。李問伊藤:“日方第二條為何意?”伊藤解釋道:“謂如兩國交戰時,各有自主之戰權,系照萬國公法,與第一條所說不派兵之話不相干涉。”在談判中,只要李一提到朝鮮的“屬國”地位,即被伊藤駁回:“若論朝鮮與中國交接之道,更費唇舌,不若不議為妥。”李提議修改日方的第二條:“貴大臣所擬第二條,宜酌改,如他國與朝鮮有戰爭之事,中國一定派兵相助,不在此例。”伊藤狡猾地窺探中方的底牌:“中堂之意,如他國欲攻朝鮮,或恐其假道來攻中國,故中國必派兵往援?”李答:“無論他國之意是否與中國為難,但攻朝鮮,則中國必派兵助之。……萬一朝鮮有內亂之事,該國來請兵,中國必派兵前往,為之定亂。此次約內必得說明。”伊藤也為日本力爭出兵的理由:“如果朝鮮亂民有殺害日本官員等事,日本亦可派兵否?”李答:“如有必應派兵之事,日本亦須知照中國。”
  三月四日,李鴻章與伊藤博文訂約三條:
  一、議定中國撤駐扎朝鮮之兵,日本國撤在朝鮮護衛使館之兵弁,自畫押蓋印之日起,以四個月為期,限內各行盡數撤回,以免兩國有滋端之虞;中國兵由馬山浦撤去,日本國兵由仁川港撤去。
  二、兩國均允勸朝鮮國王教練兵士,足以自護治安;又由朝鮮國王選雇他國武弁一人或數人,委以教演之事,嗣后中、日兩國均勿派員在朝鮮教練。
  三、將來朝鮮國若有變亂重大事件,中、日兩國或一國要派兵,應先互行文知照,及其事定,仍即撤回,不再留防。(本節引文見《中日戰爭》,一,P489-538)
  伊藤竊喜,他迫使中方撤兵、撤教習,為日本爭取到了“朝鮮有事即可出兵”的權力。
  
  中日備戰,爭奪朝鮮
  薛福成在《籌洋芻議》中說:日本“大開互市,宗尚西法,甚至改正朔,易服色,建置鐵路、電線、機器之屬,不遺余力,國債至兩萬萬以外,近又購鐵甲船于英國。西人嘖嘖稱許,而彼之氣焰益張。夫彼之所以不惜重費經營如此甚勤者,必曰有所取償也……數年之中,一入臺灣,再議朝鮮,三廢琉球,今其兵船且游歷至福建,隱有耀武之意。蓋彼自謂富強之術,遠勝中國,故欲迫中國以所難堪,使我怒而啟釁,而彼乃得一試其技。幸而獲勝,彼固可任其取求;萬一不勝,彼恃西人為排解,決無虧損于其國:其為謀亦狡矣。”(《中日戰爭》,二冊,P342)薛福成是李鴻章的重要幕僚,他對日本的洞見,也正是李鴻章的一塊心病。
  李、伊“約款”,實質上否定了清朝在朝鮮的特權,事后,連朝鮮都看出清國已無力保護它,于是陽奉陰違,謀求獨立,日本則公開扶持,“屬國”論,從此成了清朝的自說自話。保護朝鮮,抵抗日本,維護國家利益,別無他途,惟有一戰。
  訂約半年后(1885年九月),朝廷設海軍衙門,以醇親王為督辦,以李鴻章為會辦。先前從德國訂制的鐵甲艦鎮遠、定遠陸續交貨,李鴻章開始實施龐大的籌建海軍計劃。十月,李鴻章入京覲見慈禧太后,詳細稟告了當前局勢和亟需辦理的事項,請將朝鮮電線與奉天電線相接,以便通消息,他提出的一切武備計劃,均獲批準。
  此后的幾年間,日本也在擴軍備戰,但他們的視野已比清朝開闊,目標也更明確。1891年,俄國開始建設橫跨西伯利亞的鐵路,日本認為,西伯利亞鐵路的建設對它是一個重大威脅。這年5月,訪日的俄國皇太子被護衛的日本巡警砍傷,傷害了俄國人的民族自尊。第二年,俄國就開始建設符拉迪沃斯托克軍港,從此常派艦隊在日本海炫耀武力,令日本深感不安。為了應對形勢的變化,日本修改了外交戰略,中期目標已不是中國,而是俄國。而為了擊敗俄國,必先征服中國,朝鮮只是一根導火線,何時有了必勝的把握,就會點燃它。
  山縣在1893年提出的《軍備意見書》中認識到,歐洲現在保持著勢力均衡,所以沒有立即發生戰亂的危險,列強雖然都在一心計劃侵略東方,但侵略成為現實問題的時候,“是今后10年內開通西伯利亞大鐵路”之日。為了應付這種局勢,“應在八九年內充分準備兵力,以便一朝有事免遭禍害,并在有機可乘之時準備獲取權益……到那時候,可以成為我國敵手的國家不是中國,不是朝鮮,而是英法俄等國。”他主張,“如今后不出十年關系破裂”而發生對俄戰爭,則為了事前確保戰略要地朝鮮,就必須早點尋找機會發動對清戰爭。陸軍已有了7個師團和后備隊,從而完成了對清戰備。海軍已由英國購進兩艘裝備有速射炮的巡洋艦,從而補充了戰艦上的巨炮不足。在山縣看來,這樣終于可以同北洋艦隊決一雌雄了。(升味準之輔:《日本政治史》第二冊,商務印書館,1997)
  一年后,日本等來了機會。1894年(光緒二十年,甲午),“6月2日內閣會議決定乘東學黨之亂向朝鮮出兵,陸奧外相、林董外務次官和川上操六參謀次長三人當夜就坐在一起決定了出兵方策。這個方策的結論是:清國在朝鮮的兵力不會超過5000人,日本有兵力6000-7000人就能必勝;這些兵力到達京城(漢城)和其近郊而一戰即勝,清國必然求和;如清國再派兵增援,日本再增派一個師團并在平壤戰勝,則講和的成立將是定局。因此,“做好了再派一個師團的準備,并先派去一個混成旅團”。據林董說,他們討論的“不是研究如何和平解決問題,而是研究如何發動戰爭和如何取勝”。(升味準之輔:《日本政治史》第二冊,商務印書館,1997)
  
  大廈將傾,一木難支
  上兵伐謀。戰事果如所料,僅用半年時間,日本就勝了這場蓄謀已久的戰爭。清軍的慘敗可以找出1000條致敗之因,罪責可以歸咎于帝、后、將、相、官、兵、士、民任何人,李鴻章只是其中的一個因子。馬關簽約之后,朝臣咒罵、彈劾、要求懲處李鴻章的奏摺無計其數,但沒有一篇切中時弊。1895年正月二十三日,日軍兵臨威海衛,日本海軍總司令伊東亨致信北洋水師提督丁汝昌勸降,直指清朝戰敗的根源:
  清國海陸二軍,連戰連北之因,茍使虛心平氣以察之,不難立睹其致敗之由,以閣下之英明,固以知之審矣。至清國而有今日之敗者,固非君相一己之罪,蓋其墨守常經,不諳通變之所由致也。夫取士必以考試,考試必由文藝,于是乎執政之大臣,當道之達憲,必由文藝以相陛擢。文藝乃為顯榮之梯階耳,豈夫濟足實效?當今之時,猶如古昔,雖亦非不美,然使清國果能獨立孤往,無復能行于今日乎?
  前三十載,我日本之國事,遭若何之辛酸,厥能免于垂危者,度閣下之所深悉也。當此之時,我國實以急去舊治,因時制宜,更張新政,以為國可存立之一大要圖。今貴國亦不可不以去舊謀新為當務之急,亟從更張,茍其遵之,則國可相安,不然豈能免于敗亡之數乎?(《威海衛中日海軍將領函牘》:“日本國海軍總司令官中將伊東亨致中國海軍提督丁軍門書”,《中日戰爭》,第一冊,P196)
  光緒二十一年(1895)二月二十四日,李鴻章以戰敗求和的特命全權大使身份在馬關與日本總理大臣伊藤博文會面,問答之語,頗值深思:
  李:亞細亞洲,我中、東兩國最為鄰近,且系同文,詎可尋仇?今暫時相爭,總以永好為事。如尋仇不已,則有害于華者,未必與東有益也。
  伊藤:中堂之論甚愜我心。十年前,我在津時已與中堂談及,何至今一無變更?本大臣深為抱歉。
  李:維時聞貴大臣談論及此,不勝佩服,且深佩貴大臣力為變革俗尚,以至于此。我國之事,囿于習俗,未能如愿以償。當時貴大臣相勸云:“中國地廣人眾,變革諸政,應由漸而來。”今轉瞬十年,依然如故,本大臣更為抱歉,自慚心有余力不足而已。貴國兵將,悉照西法,訓練甚精;各項政治,日新月盛。此次本大臣進京,與士大夫談論,亦有深知我國必宜改變,方能自立者。
  伊藤:天道無親,惟德是親。貴國如愿振作,皇天在上,必能扶助貴國如愿以償。蓋天之待下民也,無所偏倚,要在各國自為耳。(蔡爾康輯:《中東戰紀本末》,五、馬關條約商訂始末。《中日戰爭》,五,P366-367)
  在這屈辱的場合,73歲的李鴻章面對55歲的伊藤博文含蓄地道出了致敗之由,他把更多的感悟和深思埋在心底,留給了后人。
  (P1170591)
      
  李鴻章(1823-1901)


范福潮 2013-08-20 14: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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